宗教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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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宗教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你们好!

场所简介:**村教堂成立于1982年。1998年在**村一组新建教堂,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信徙人数78人,2011年**教堂被鄂州市评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2013年被评为湖北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维护团结和社会稳定,抵制异端渗透,促进我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及新区对我村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中,组织涉民族宗教工作面较大的村干部和部分党员,认真学习了国家《新宗教事务条例》和市、区宗教管理会议精神四次,村书记亲临了宗教场所,对信教群众先后组织学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多次,对宗教场所“四进”“三上墙”“八无”做了广泛宣传和落实到场所。

二、领导重视,规范管理有保障。

民族宗教工作是新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日常目标工作中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并对民族宗教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平时工作中,党委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是由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管理网络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处理工作,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等工作,我区健全了三级网络管理责任制,具体是区、新区到宗教场所村,采取区镇村的执行管理网络具体分工是村级由村主任兼任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涉及场所的所在地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在落实管理的同时,新区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的工作考核。

四、加强管理与指导。

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我村以**教堂为重点指导场所,按照新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了**教堂的各项制度落实,建立了依法公开财务收支账目,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的安全设备,努力为教堂排忧解难。

五、正确引导,加强监管。

正确引导场所信教群众树立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渗透,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定期对活动场所检查,在强化监管工作中,我村坚持了在各种节假日和场所开展的每次活动中,村综治专干,对教堂外来人员、电气设备、房屋、食品安全进行大排查,发现一处,及时整改,经过规范管理,教堂的管理人员和信众爱国思想意识有所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力求上级主管部门的一如既往的支持,力争我村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新的起色,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宗教场所人员管理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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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宗教工作汇报

教育局的宗教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领导下,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教育局党委一班人的带领下,学区及学校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抵制宗教进校园、学校师生不信教的氛围,维护了教育这块净土,纯洁了师生的灵魂。现将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做汇报。

一、以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为契机,狠抓思想教育。在教育系统内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饭渗透教育活动。系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对学生加强了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爱科学、用科学的意识。

二、以政治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抓手,强化民强团结意识。全区各校都积极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教育,树立良好的为祖国为家乡勤奋学习的学风。还利用政治课讲解民族的由来、发展,充分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及民族平等、和睦的伟大意义。

三、以传统节日为突破口,强化师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不信迷信的理念。每当传统的节日来临之际,教育局都下发文件,明令师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并进行督查,有效防止师生参与。

四、以加强日常教育为动力,常抓不懈,做好宗教工作。为了使以法治教思想深入人心,使学生充分认识宗教的伪科学性,学校开展了日常性教育,以自然界的变化为依据进行科学教育,使学生认识了自然现象的发生,并非向宗教中所说的,有力驳斥了宗教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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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各位领导不辞辛劳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14000多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在上级省、州、县有关民族宗教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是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省委九次党代会、以及我乡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围绕我乡既定的发展思路(坚持一个统领、打造两个示范基地、夯实三大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培育五大产业),牢固树立宗教和顺理念,按照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以发展、改革、稳定为大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开创了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民族宗教基本概况

鹿马登乡地处福贡县中部,怒江峡谷中段,东靠碧罗雪山,西临中缅边境,北接石月亮乡,南连上帕镇,整个区域全属峡谷地貌,气候为横断山区的立体型,山巅与江岸海拔高差3000米。年平均降雨日250天,年平均日照1383个小

1 时,日照率为32%,江边河谷为亚热带气候,半山为温带,高山为寒带。自然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率少。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典型的高山峡谷、边疆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全乡辖9个村民委员会,其中边境村有5个村(亚坪村、娃吐娃村、巴甲朵村、布拉底村和赤恒底村),86个村民小组,68个自然村,拥有国土面积415.0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1309.7亩,其中:水田3967.6亩,旱地7341.6亩。乡内居住有傈僳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独龙族、怒族等少数民族共3885户,14915人,其中农业人口13767人,占92%。傈僳族为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的91%,教堂55所(实际开展宗教活动的教堂54所),乡基督教教务组1所,信教2824户,10695人,分别占全乡的72.6%、71.7%;其中受洗礼7920人,慕道友2776人,分别占总信教人数的74%、26%;教职人员302人,占2.8%,其中乡村长老11人,乡村妇女事工10人,传道员6人,各教堂设执事、讲道员、礼拜长、妇女事工、司财各55人,信教人员中学生506人,团员44人,退休职工41人,村干部9人。信教群众以基督教为唯一的信仰宗教,且以傈僳族为主。

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各项宗教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族

2 宗教工作的领导

1、根据工作人员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有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健全了我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轮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工作及兴边富民贯彻防治艾滋病工作项目实施信息联络工作领导,不断建立完善民族宗教信息员,对正常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起到了关键性基础作用和政策性保障作用,进而强化了乡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力和调控力。

2.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在农村基层得到较好落实,年初与九个村民委员会签订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乡村两级具体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各站所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抓落实,层层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3、不断加强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制度,各村宗教教职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和农村实用致富技能;各村村长老坚持每周三在乡教务组集中学习一次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现行宗教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乡村两级宗教教职人员自觉把带头学习党的政策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政策理论和宗教业务知识得到明显提高,不断增强了对教会事务管理的工作能力。

4、按照上级有关教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充实完善教堂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各教堂基本做到自觉定期

3 清理财务收支情况,并及时向信教群众公开,信教群众对教会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得到落实。

(二)突出特色,务实创新,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1、为抢抓国家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的机遇,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在各教堂充分利用信教群众礼拜集会活动的时间,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乡第八次党代会会、乡十届四次会议和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45场次,2786人,真正把党中央的号召和乡党委政府的跨越发展思路及时宣传落实到广大信教群众中,从而增强了信教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和力量。

2、结合“六五普法”工作,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稳步推动第四轮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进程。一是有声有色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知识进教堂”活动。宗教法律法规宣传18期,9060人;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9期;5640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法宣传12期,7680人;禁毒防艾法律法规宣传10期,6780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14期,7865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9期,485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9期,4460人;反邪教反渗透警示教育宣传2场次,4360人。二是积极开展教职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在赤洒底村阿路底教堂和麻甲底村麻甲底教堂举行了

4 两期全乡妇女事工、司财培训(各期为10天),参训教职人员共186人,有效提高了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教会的能力和自身业务素质。信教群众参加受听人数达864人。三是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四群”工作,在全乡各教堂继续有声有色地深入开展“红歌进教堂”活动,特别是赤恒底村“红歌进教堂”活动成果丰硕,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大,多次得到了省、州、县上级领导的良好评价和肯定。

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为巩固创建和谐教堂、依法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以及在宗教领域实现长期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建设,完善教堂简况,依法备案,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健全教堂工作制度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要内容。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根据农村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及时建立完善农村各教堂的工作制度,如教职人员的规章制度、信徒守则、财务、社会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到了制度上墙,实现教会内部依法依制度正常开展工作。

1、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重建返修和教职人员换届选举

5 变动的实际现状,认真组织完善了55所教堂的图文资料编辑工作,进一步准确摸清了全乡所有教堂的真实现状。

2、为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提高宗教团体的整体素质。去年12月14曰,指导鹿马登乡基督教教务组举行了第六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长老和乡妇女事工。今年1月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完成了乡长老、乡妇女事工《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的填写和报备工作。

3、积极向上如实反映我乡民族宗教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求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确保顺利开展工作。保持上下信息渠道的通畅。

4、以实事求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的原则,认真调查落实,按时完成搜集上报宗教基本情况信息表,并不定期及时上报其他宗教信息,确保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准确了解掌握基层村委员会工作情况,正确指导村级民族宗教工作。

(四)以“城乡手拉手 干群面对面”和“四群”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改善民生,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按照“打基础、调结构、兴科技、挖潜力、促增收 ”的工作思路,我乡切实把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稳粮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做好“四群”工作的重要内容,

6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1)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25期,1240人,良种推广4650亩;(2)建设安居工程10户(10000元/户),人畜饮水工程12件,9740人,三面光农用水沟3条,9566米,道路硬化5714㎡;(3)牲畜厩改造88户,发放良种猪100头;(4)产业开发项目种植油茶551477株,茶叶60亩,云黄连2000亩,草果800亩,泡核桃1466亩;(4)对靠近中偭边境线的五个村委会(亚坪村、娃吐娃村、巴甲朵村、布拉底村和赤恒底村)发放了沿边定民补助160万元(中央直拨财政),直接受益1600户群众;(5)建设开挖完成布拉底村命各通组公路一条,全长5.6公里;建设完成巴甲朵村同村公路水泥路面改造一条,全长2.716公里;索改桥项目建设两座(正在实施阶段),即20吨鹿马登汽车吊桥和麻甲底人马吊桥;江西连接线公路建设10多公里,涉及亚坪村、娃吐娃村和巴甲朵村等三个村民委员会。

(四)加强引导教育,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惠民政策,发挥教会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互帮互助的传统优势,在宗教界开展好慈善事业

1、加强引导教育力度,依法管理和服务好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作为我乡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向上反映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各为302人,两项参保率均达100%。目前,

7 村长老、教士(传道员)等8人享受农村低保(乡级),落实了从县基督教“两会”退职还家的迪付局、阿格博、此付吓和开友恒等4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城镇级),消除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

2、以“爱国爱教、服务群众”为宗教工作宗旨,以促进各民族信教群众共同发展为工作目标,结合“四群”工作在宗教界积极开展互帮互助,奉献爱心,扶弱救困等一系列慈善活动。一年来,按照“三自精神”(自传、自教、自养),我乡教会内部共捐资110300元,其中捐助困难弱势群体13800元,帮助困难学生捐资15000元,帮助教职人员学习培训资助12500元,向县基督教“两会”捐款69000元,用于重建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培训中心大楼。

(四)结合\"四群\"教育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村寨,认真进行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宗教领域中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解决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乡司法所为主导,配合乡综治维稳办、乡边防派出所等部门,为巩固全乡社会稳定成果,促进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团结、宗教领域的和谐,立足本乡实际,认真开展影响民族关系和谐的各类纠纷的矛盾调解工作。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04件,416人。其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因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或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58件,148人;因土地、草场、

8 矿山、水源、山林等经济利益和行政界线引发的矛盾纠纷46件,88人。由于我乡宗教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措施有力,大部分信教群众都能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宗教和顺。因此,宗教领域未发生民族矛盾纠纷。

(五)狠抓落实,强化宣传优势,各站所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开展反邪教反渗透工作

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要求,乡直各站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在全乡所有教堂大力开展反邪教反渗透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信教群众深刻认识邪教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乡、村、教堂层层抓落实,坚决禁止境外宗教教职人员到我乡境内基督教堂以任何名义开展非法传教活动,同时,也严厉禁止本地宗教教职人员以任何名义非法到境外参加学习培训圣经活动,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全力维护国家形象,自觉抵制各种邪教的渗透,从源头上做好严防各类邪教的滋生萌芽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工作。

三、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和业务工作指导下,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形式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阻碍我乡团结、稳定大局的问题,具体如下:

1、部分宗教教职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组织培训只能依靠信教群众捐资支持,况且没有教职人员培训的专项经费,教职人员培训工作难以开展,因而不能适宜新时期复杂多变的宗教工作环境;

2、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农村的深入贯彻落实,信教人数逐年增多,村级以上教职人员管理教会的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加大,但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仅靠信教群众捐献维持;

3、部分教堂因多年失修,信教群众无力集资修缮,在日常礼拜集会活动中严重威胁着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由于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确保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5、我乡地处中缅边境亚坪通道一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过往边民频繁,民族团结教育和反邪教反渗透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建议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县一系列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宗教和顺,加快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进程,特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教职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引导基督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宜的程度,但乡宗教工作部门没有专项资金对教

10 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培训仅局限于乡教务组内部,为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要求上级领导给予每年安排一定的教职人员培训经费;

2、多年来村级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协助党委政府承当着稳定农村社会,保一方平安和谐的艰巨任务,但他们的基本生活补助来源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而信教群众又无力承担所需费用,所以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惠民政策予以落实解决基本生活保障费;

3、我乡是中缅边境乡,桥头堡战略区位优势明显,教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解决一定的资金,用于帮助修建边境村寨信教群众无力集资修缮的危房教堂;

4、为正确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解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日益强大的祖国,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以民族团结、爱国爱教和爱民固边教育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办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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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

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1200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28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

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2、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我镇领导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

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3、对第

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4、对清真寺的工作,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与寺管会人员召开会议,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将收集的信息材料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准确有序。今年,在上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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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4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二、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县宗教工作在省、市宗教局的全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全县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将宗教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民宗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要求统战、民宗部门把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作为大事来抓,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宗教工作。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宗教、公安、妇联、团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乡村三级民

族宗教事务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党委秘书、妇联、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各行政村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全县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宗教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年初与全县14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等目标责任制,并要求各乡镇、村务必把宗教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工作的考核评定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宗教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成立了处置宗教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严格检查监督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出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宗教法规,并定期召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信教群众,集体开展学习《条例》活动,确保各种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到位,让广大信教群众熟悉了解宗教政策,自觉遵守宗教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我县把对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三支队伍”教育培训作为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人群, 2

举办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宗教重点村干部、宗教人士参加的《条例》培训班;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宗教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专业的防火知识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专门请质检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专业人员对有锅炉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工作指导,有效维护了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宗教场所和活动进行检查工作。重点节日期间,严格督促各宗教场所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人员在岗、设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并规定整改期限。2015年,共对全县14个宗教场所进行了4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县清真食品行业进行了3次检查和抽查。

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情况

(一)依法管理,维护稳定。一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工作,定期普查、按时年检。对新、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事前报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程序,分级审批。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学习、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宗教活动管理。按照“事前申报审批、事中跟踪服务、事后总结通报”的要求,为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有序参加活动,组织县民宗、公安、消防、食药 3

等部门加强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与各场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防踩踏、消防、食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宗教重大节日、重大宗教活动到来之前,召开专题会议提前部署安全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宗教场所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派出人员维护秩序,保障合法宗教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宗教人士管理。采取引进、充实、调整等方式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坚持和完善宗教人士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增强宗教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

(二)严格执法,重点整治。对宗教方面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显性、隐形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情况和隐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坚决遏制非法乱建、新建宗教建筑物、露天造像等违法乱建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县民宗、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了位于××2处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点,对主要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在基督教管理方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堂点,严格实行“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持依法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解决以往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问题。三是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 4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形成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矛盾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早预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出现的宗教矛盾纠纷迅速控制事态,既立足当前维护稳定,又着眼于未来不留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2016年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工作思路,围绕法显“出生地、出家地、出发地”,配合县委、政府、县委统战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法显文化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 5

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推荐第6篇:民族和宗教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全局上下认真讨论,努力在思维方式上实现跨越,实现“三个转变”:从无所作为向积极进取、创新举措转变,从满足于不出事向统筹协调、多干事干成事转变,从自我封闭向借力造势、活跃局面转变;树立“

五种理念”: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理念,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本的理念,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抓住大事、建设亮点的理念。按照新的理念确定新的思路,民族工作“抓发展、创特色、育亮点、促团结”;宗教工作“抓管理、搞服务、促适应、保稳定”,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下面我向市委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市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领导参考。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

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

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2002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2001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2004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

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07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

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2005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2007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2003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邪教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困难重重,但是我们会从大局出发,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争取确保我市宗教界的基本稳定。

推荐第7篇:***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1200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28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

推荐第8篇:*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汇报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确保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近年来,博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常性管理,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保持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博湖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翻新、维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等14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不断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始终把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宗教管理一是要管好宗教活动场所,二是要管好宗教教职人员,三是要管好宗教活动,但归根到底,重中之重是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妥善安排,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我县宗教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伊协等组织中作了政治安排的有28人;二是在生活上给予适当关心和照顾。目前,我县领取政府发放固定生活费的宗教教职人员有36人,占宗教教职人员的55.4%,每年发放生活费14万元。县、乡两级党政每年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都安排领导走访慰问宗教人士;三是不断加强宗教人士的政治培训和经常性学习。在组织宗教人士参加自治区、自治州两级宗教人士培训的同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02年以来,我县解决宗教人士培训费3.6万元,举办了5期培训班,共培训宗教人士135人次。2003年开始,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实行了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宗教人士进行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宗教人士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行动上有了明显进步,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自觉守法的意识普遍增强。四是重视培养年轻一代爱国宗教人士。根据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实施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的工作,确定2名政治上合格,资历深,经文水平高的爱国宗教人士带培6名塔里甫(满拉),并对塔里甫(满拉)人选进行了慎重考察,上报州民宗委审批后,签订了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工作责任书。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五是坚持开展好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在年检活动过程中作到了“四结合”,即:把年检工作与宗教人士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宗教界“双五好”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推广《新编卧尔兹演讲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内容结合起来。

(四)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了“五上墙”,既“两个条例”上墙,管理制度上墙、基本情况上墙,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照片上墙,财务收支情况上墙。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新建、翻新、改建和维修审批制度。我局坚持经常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了解各活动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实情,及时处理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近年来,我县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经常性管理和检查,及时有效地制止了1个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私带满拉、塔里甫的非法行为 ,清理了1个宣扬宗教狂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深入开展了对“门徒会”非法组织的清查防范工作,整顿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秩序。依法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堂点,严格实行“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解决了以往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问题。

(五)坚持不懈地开展宗教界“双五好”评比活动。通过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争当五好宗教人士”为内容的“双五好”评比活动,我县涌现出了一批自治区、州、县三级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评比出的宗教人士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依法从教,抵制渗透、维护稳定,开展自养、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在宗教界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不仅激发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而且调动了他们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双五好” 评比活动成为我县宗教界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在此项活动的开展中,也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1998年我国南方遭受特大洪灾后,我县宗教人士自发向灾区捐款1800余元;2000年我县发生洪灾后,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积极为抗洪救灾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500余元;2003年伽师地震受灾后,各界宗教人士向灾区捐款2300余元,充分体现出宗教人士的爱国热情。

三、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 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宗教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行政执法,是我们有效管理宗教事务基础条件。作为民族宗教干部,必须熟悉宗教政策,必须掌握宗教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齐抓共管,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县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县委书记挂帅负总责的维护稳定领导机制,做到经济建设、维护稳定两项责任一肩挑,两个指标一块下、两项工作一起抓。县上建立了有一名主管副书记,两名常委,一名副县长参加的统战口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宗教工作的宏观领导和综合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和对敌斗争。各乡镇也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加强了基层统战、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全县抓稳定工作,全社会关心宗教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培训工作是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职业人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宗教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是建设两支队伍的根本目标。把集中学习和例会学习制度集合起来,做到每两年把乡镇统战干部、宗教教职人员、民主管理负责人、塔里甫(满拉)轮训一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目的,就是团结、教育、争取宗教界人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证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恰好体现了这一点。对宗教人士思想上加强教育,政治上适当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是新时期党对宗教界朋友的统战政策。领导干部落实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与宗教人士谈心交朋友,及时掌握和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就是掌握了宗教事务管理的主动权。

(五)年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综合手段。通过年检,认真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内容,提高了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使宗教活动场所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推荐第9篇: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关局长、各位领导:

正当全乡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全乡农业农村工作之际,关局长携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及全乡1万2千多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乡宗教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城以南,怒江峡谷深处中段,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7公里,东临兰坪、西与缅甸接纳、北接上帕镇、南连子里甲乡,全乡辖6个村委会,48

个自然村,86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傈僳族、怒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等少数民族,全乡总人口12607人,65%以上群众信仰基督教。人均耕地面积亩,人均纯收入1048元,人均有粮350公斤。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典型的高山峡谷、边疆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乡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维护边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各村及不同海拔地区居住的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素

质、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尤其是“恒尼”派的转化工作未能取得根本性突破,“恒尼”派人员的非正常宗教活动仍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工作,我们在坚持教育和引导的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恒尼”教堂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关于依法治理非正常“恒尼”教堂实施方案》等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始终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团结大旗,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全心全意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本文来源:那一世范文网 http://增进民族团结,为全乡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切实抓好本乡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州、县宗教局关

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责任要求,乡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及时召开了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一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排查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出性事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二是组织学省、州、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和相关条例、条规中重点内容篇章,对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了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乡党委、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每年与各村委会签订《××乡年度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现民族宗教互助、平等共同发展进步,提供了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法

制教育,着力提高全乡各民族的思想意识。在开展民族宗教具体工作中,乡党委、政府注重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倾力维护全乡教会团结、平等与共同发展进步,上半年共组织1期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员达23人次,配合县主管部门宣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政策和法律法规5人次,受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同时由乡宗教办牵头,乡司法、农技人员到教堂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法律,传授农技知识,并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学科学文化、学政策法规、学时事政治”活动25场次,受训人员达27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长了干部职工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法制观念,坚定独立自主办教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抵御渗透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制度化。

1、认真做好宗教基本情况的调查。我乡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为契机,对全乡宗教活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统计。目前,全乡共有基督教活动场所48所,全乡总信徒户2137户,总人口8260人,其中,男: 4109人;女:4151人,受洗徒人4629人,慕道友3631人

本文由那一世范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 版权归属原作者 ,十七周岁以下信徒有1793人,其中,男:907人;女:886人。信徒人员中城镇信徒有118人;乡村长老8人,执事44人,礼拜长44人,姐女事工44人,司财44人。同时,进一步掌握了我乡教堂建设及管理情况,调查表明,教堂建设资金的来源有:信徒自愿筹资、县两会援助及国外教会捐助三种,筹款均用于教堂建设,各教堂的建设均按各村经济随承受

能力进行建盖,不存在相互攀比现象,教堂建设实质上并没有增加群众负担,除“恒尼”派非法建盖活动场所4所

没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外,其余44所手续齐全,有正常的管理机制,活动正常。

2、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及时下派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于全部完成,同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帮助各教堂落实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宗教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乡是我县基督教的传播地,又是“恒尼”派的产生地,群众信仰基督教的观念根深蒂固,“恒尼”派人员居住极其分散,又对《圣经》内容“曲解”甚深,教育转化工作局面依然严峻。

2、依法管理、引导、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

3、乡财政困难,宗教工作经费投

入严重不足,给开展学习培训及日常工作中带来诸多困难和被动,希望上级部门不断加大宗教工作经费的投入。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八届五次及州委六届四次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2、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对全乡教牧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恒尼”较多的村委会经常性进行文化下乡活动,转化“恒尼”派的思想观念。

3、认真排查宗教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依法取缔非正常宗教“恒尼”私设聚会点,进一步做好“恒尼”的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在项目

上给予一定的倾斜,警惕和防止一些非正常宗教活动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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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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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月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⒈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余份、出板报块、悬挂横幅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期,受教育群众达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⒉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⒊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⒋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⒉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我镇领导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

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⒊对第

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⒋对清真寺的工作,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与寺管会人员召开会议,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将收集的信息材料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准确有序。今年,在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下,城镇两所清真寺在全县范围率先定制悬挂了《清真寺工作一览表》,使清真寺管理工作向前迈进了一步。

⒌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利用汉、哈两种文字材料认真组织各族宗教人士进行学习讨论,充分提高了各族宗教人士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起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思想。两个清真寺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

⒍组织两所清真寺名信教群众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今年,组织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宗教政策法规场次,受教育信教群众达人次;月日,××镇组织宗教人士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宪法》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测试。通过测试,增强了他们的法制,为今后更好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奠定了基础。

⒎月日,××镇组织名信教群众代表,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围绕依法管理宗教事物、宣传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征求了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

此举,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物的透明度。

⒏月日,××镇对城镇第

一、第二清真寺名先进人员进行了表彰。此次表彰的先进人员由信教群众按照相关程序认真评选后经镇党委研究同意。两所清真寺为获得先进的人员每人奖励元奖金,镇党委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通过表彰,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各族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

⒐对于基督教人员的管理,统战办、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片区调查了解,并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定点、定人、定片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共登记活动点个,目前已有个活动点实行“三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基督教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⒑始终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宗教领域反邪教阵地建设。一是在城镇

两所清真寺悬挂《反邪教警示教育挂图》张;二是为清真寺发放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份;三是组织穆斯林群众观看《深渊——邪教的本质》、《骗术的真相》等反邪教电教片部,参加观看群众达余人次。使广大穆斯林群众深刻地了解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进一步掌握了识别和抵御邪教的一些基本方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

六、加强对镇商会的领导,把商会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商会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七、充分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优势。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制定了《政协××镇委员会工作计划》、《政协××镇委员会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政协××镇委员会委员活动计划》等规章制度,对城镇政协委员进行了登记,每位

委员填写了《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年度评议表》、《政协委员登记表》,建立了详细的档案。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城镇统战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们将取长补短,加倍努力,扎扎实实的抓好统战宗教工作。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将城镇统战宗教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镇统战办

××年月日

第11篇:乡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乡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中国共产党架科底乡委员会 架科底乡人民政府

尊敬的关局长、各位领导:

正当全乡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全乡农业农村工作之际,关局长携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及全乡1万2千多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架科底乡宗教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架科底乡位于福贡县城以南,怒江峡谷深处中段,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7公里,东临兰坪、西与缅甸接纳、北接上帕镇、南连子里甲乡,全乡辖6个村委会,48个自然村,86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傈僳族、怒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等少数民族,全乡总人口12607人,65%以上群众信仰基督教。人均耕地面积1.02亩,人均纯收入1048元,人均有粮350公斤。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典型的高山峡谷、边疆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乡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维护边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架科底乡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各村及不同海拔地区居住的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素质、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尤其是“恒尼”派的转化工作未能取得根本性突破,“恒尼”派人员的非正常宗教活动仍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工作,我们在坚持教育和引导的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恒尼”教堂领导小组,建立了《福贡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关于依法治理非正常“恒尼”教堂实施方案》等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始终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团结大旗,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全心全意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增进民族团结,为全乡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切实抓好本乡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州、县宗教局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责任要求,乡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及时召开了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一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排查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出性事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二是组织学省、州、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和相关条例、条规中重点内容篇章,对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了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乡党委、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每年与各村委会签订《架科底乡年度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现民族宗教互助、平等共同发展进步,提供了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全乡各民族的思想意识。在开展民族宗教具体工作中,乡党委、政府注重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倾力维护全乡教会团结、平等与共同发展进步,上半年共组织1期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员达23人次,配合县主管部门宣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政策和法律法规5人次,受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同时由乡宗教办牵头,乡司法、农技人员到教堂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法律,传授农技知识,并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学科学文化、学政策法规、学时事政治”活动25场次,受训人员达27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长了干部职工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法制观念,坚定独立自主办教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抵御渗透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三)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制度化。

1、认真做好宗教基本情况的调查。2008年我乡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为契机,对全乡宗教活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统计。目前,全乡共有基督教活动场所48所(其中“恒尼”派非法建盖活动场所4所),全乡总信徒户2137户,总人口8260人,其中,男: 4109人;女:4151人,受洗徒人4629人,慕道友3631人,十七周岁以下信徒有1793人,其中,男:907人;女:886人。信徒人员中城镇信徒有118人;乡村长老8人,执事44人,礼拜长44人,姐女事工44人,司财44人。同时,进一步掌握了我乡教堂建设及管理情况,调查表明,教堂建设资金的来源有:信徒自愿筹资、县两会援助及国外教会捐助三种,筹款均用于教堂建设,各教堂的建设均按各村经济随承受能力进行建盖,不存在相互攀比现象,教堂建设实质上并没有增加群众负担,除“恒尼”派非法建盖活动场所4所没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外,其余44所手续齐全,有正常的管理机制,活动正常。

2、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及时下派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于2008年全部完成,同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帮助各教堂落实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宗教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架科底乡是我县基督教的传播地,又是“恒尼”派的产生地,群众信仰基督教的观念根深蒂固,“恒尼”派人员居住极其分散,又对《圣经》内容“曲解”甚深,教育转化工作局面依然严峻。

2、依法管理、引导、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

第12篇:***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

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1200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28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2、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我镇领导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3、对第

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4、对清真寺的工作,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与寺管会人员召开会议,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将收集的信息材料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准确有序。今年,在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下,城镇两所清真寺在全县范围率先定制悬挂了《清真寺工作一览表》,使清真寺管理工作向前迈进了一步。

5、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

第13篇:宗教

“去极端化”宣讲材料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

1、正确认识宗教和宗教极端主义: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确是与很多因素有关,如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在历史上影响时间如此长、影响范围如此广泛、影响人数如此众多的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虽然,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同的宗教,但是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是所有成功的宗教的共性。 宗教的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一味的排斥其它宗教,比方说穆斯林们一味的反对基督教等等。

把异教徒视为敌人,甚至去攻击、伤害异教徒。强迫他人信奉某种宗教(有的是政府行为)对自己信奉的宗教过于狂热,以至于影响了正常生活。 宗教极端主义是一种与宗教相关联的极端主义。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极端主义。它用一些偏执、片面的、无限扩大化、绝对化的观点诠释某一宗教的信仰,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挑拨教派关系、民族关系,针对所有民族的群众开展暴力恐怖活动。其反动本质是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人类。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人类社会已经迈入21世纪,鼓吹消灭所有异教徒的宗教极端思想早已为人们所不齿,鼓吹民族分裂的言论贻害无穷。宗教极端思想将无知与盲从的人们引入谬误,引入罪恶。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2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

宗教极端主义对国家安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危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国家现有政治体系、经济体系和社会秩序,干扰国家可持续发展。在新疆,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煽动民族仇恨,挑拨民族关系,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制造社会*,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稳定,直接干扰和破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实现。为此,严厉打击、有效治理这一国际公害已成为当前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确保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必须认清,当前在新疆暗流涌动,伺机传播扩散的所谓“瓦哈比教派”其本质并不属于宗教的范畴,它是一股由国外敌对势力支持,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策应,反对党和政府领导,妄图分裂国家,破坏新疆民族团结大好形势,破坏新疆跨越式发展大好形势的暴力恐怖极端势力。目前盲目接受宗教极端思想的多半是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和一些别有用心的民族分裂分子,前者是由于被蒙蔽、蛊惑和洗脑,后者是怀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因为真正信仰伊斯兰教的善良信徒,真正懂伊斯兰教的人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宗教极端思想。还有一些并非专业宗教人士的人,在外朝觐期间,通过各种渠道接受了国外民族分裂敌对势力诱惑,通过洗脑,临时培训一段时间后,就自封为传教“阿訇和圣者”。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为了吸引信徒,不论走到哪儿都以金钱做诱饵,凡是加入他们的人,他们就给予金钱和物质上的好处,并且利用节日和其他机会不时地送米、送面、送肉等,用这种办法来笼络人心。他们的传教资金由西方反华势力和国外民族分裂组织提供。教极端主义与传统宗教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打着宗教旗帜从事反动政治活动或暴力恐怖和违法犯罪活动。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即“三股势力”。

3、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危害:

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宗教极端主义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竭力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不同教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视和斗争,撕裂族群与社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地毒化了宗教氛围,给宗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深度的损毁。

世界三大传统宗教无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还是佛教,就其基本教义总体来讲提倡的是和平、仁慈、善良、宽容、博爱,要求信众为人处世宽厚,反对滥施暴力,禁止伤害无辜。必须把合法的正常的宗教信仰和活动与少数极端分子以宗教、种族或政治意识形态的名义开展针对平民的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民族分裂的罪恶行为区别开来。宗教极端主义同样不属于民族问题。虽然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为民族谋福利的旗号,颠倒黑白,造谣中伤中央对口援疆政策、新疆资源开发政策,破坏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等。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的群众,只要反对他们的民族分裂主张,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就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会对其大开杀戒,残酷迫害。我们通过以往发生的乌鲁木齐公共汽车爆炸案、1997年伊宁县“6•26”系列暴力恐怖杀人案等,近期发生的“4•23”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暴力恐怖案和“6•26”鄯善县鲁克沁镇暴力恐怖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极端分子杀害的绝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和无辜的群众。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族问题,他们代表不了任何一个民族,是民族败类,是中华各民族共同敌人 。宗教极端势力制造的暴力恐怖案件,导致无数无辜平民丧生,社会动荡,人心恐慌,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各族群众都要擦亮眼睛,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及现实危害性,坚决肃清宗教极端思想毒瘤,进一步提高各民族干部群众的鉴别力,进一步明确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道理。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1、“去极端化”是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去极端化工作,有利于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展开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工作,有利于铲除宗教极端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举捍卫中华民族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的旗帜,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本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努力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在当下,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直接现实危害,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

2、去极端化”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发生在我区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造成了许多无辜干部群众的伤亡,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破坏了各族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严重影响到我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新疆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背后,无一例外地都隐藏着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反分裂斗争的实践一再证明,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催生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的温床,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

在人类社会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不断发展、文化不断进步、观念不断更新的今天,在新疆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怪现象。有的人抛弃了艳丽的艾得莱丝绸,放弃了漂亮的花裙,穿上从头到脚都蒙得严严实实的“吉里巴甫”服;有的人年纪轻轻,却留起了与年龄、身份、气质都极不协调的大胡须;有的人公然蔑视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念“尼卡”结婚,甚至重婚,以念“塔拉克”离婚;有的人竟然把与食品完全无关的器物、用具也以是否清真进行区别;有的人不让未成年子女接受现代文化教育,却热衷于送去学习经文;有的人不准群众在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不准给去世的人过乃孜尔等等。他们打着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的旗号,蛊惑人心,以此煽动对抗政府的正常社会管理活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我们应当看到,这些行为既不是传统的风俗习惯,也不是正常的宗教信仰需求。维吾尔族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多姿多彩、辉煌灿烂、别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如十二木卡姆、麦西热甫等都是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结晶,无论是着“吉里巴甫”服,还是禁止在喜宴上唱歌跳舞,都从来不是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伊斯兰教是崇尚和平的宗教,是崇尚学习、反对盲从和迷信的宗教,其教义也绝不会鼓励信众杀人放火。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表面上打着民族风俗、宗教信仰旗号的行为事实上都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而这些行为违反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教育制度、宗教管理制度,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能以任何借口行使超越法律的特权,一旦违反了法律,都必须依法处理、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3、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采的生活方式

习近平强调,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引导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要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激发各族群众热爱新疆的美好情感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我们正从事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发展和孕育与这个伟大事业相称的先进文化,是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呼唤,是历史赋予当代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现阶段,人民群众从事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需要文化艺术去讴歌,现实人际关系的协调、大众思想情感的舒畅与社会和谐的氛围需要文艺去营造,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多样和审美情趣的差异需要文化去满足,所有这一切无不清晰地表明:文化呈现自身力量的空间和潜力十分巨大。因而,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体人民的参与和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要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社会主义中国长治久安的高度关注文化事业,进一步发挥文化在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背倚的是五千年的厚重历史,过往先贤为我们创造了辉煌灿烂的过去,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指针,有建党八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火热的生活实践和丰富的文化积累相依托,我们能够而且应该在新的高度、新的时代为中华民族续写新篇。

五千年积淀的文化传统将给我们以充分的自信,新时代的续写篇章将使文化产生更大的力量。我们深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民族的精神和身份的重要指认标记,必将成为当代中国人民秉持的有悠久文化传统滋润的“文化名片”,成为人类社会长河中的一道永远亮丽、优雅、雍容、自信的风景。

三、弘扬国家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

1、以宪法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即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一项全面、完整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2、正确把握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强调,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大重点,指出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同时,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张春贤同志强调,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要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精神和部署,出重拳、下狠手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疆宗教工作。

但我们依然要清楚地看到,要彻底铲除宗教极端主义这一毒瘤依然任重而道远。“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这其中的要点则是“精心”二字。何谓“精心”?就是一要精准、精细,更加突出科学性和规律性,就是要用心、尽心,更加突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要下真功夫。一是要在深刻领会和掌握政策和策略上下功夫;二是要团结和发挥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作用上下功夫;三是要在科学管理上,特别是如何正确把握和运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上下功夫;四是要在科学解经上下功夫;五是要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上下功夫;六是要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下功夫。

3、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法律尊严的神圣职责使命。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要围绕“去极端化”,以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生土壤为目标,积极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要结合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区别对待。对打着宗教旗号妨碍国家教育、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姻法》实施的现象,要依法予以治理和打击;对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圣战”、培植民族分裂、恐怖势力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极少数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要依法严惩;对一般参与人员,要立足教育、挽救、转化,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最大限度地教育团结争取绝大多数群众。

全区各族检察干警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略定力,牢牢确立长治久安的指导思想,更加深刻认清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更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斗争,始终坚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公开发声讲话、亮明态度,以身作则,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做给一级看,发挥表率作用。少数民族检察干警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更要敢于发声亮剑,更加自觉主动地教育、引导身边的亲友,讲法律、讲政策、讲历史、摆事实,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筑起一道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铜墙铁壁。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各族检察干警要坚定不移地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坚持反分裂、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创新进取,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推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第14篇:曲惠乡统战宗教工作汇报1

2011

年度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11年以来,曲惠乡各清真寺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指导下,我乡为全面贵彻执行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我乡宗教事务场所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现将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曲惠乡位于和硕县以东,距县城22公里,东临乌什塔拉乡西接农二师二十六团和塔哈其乡。行政区划面积145平方公里,下辖三个行政村,全乡常住总人口3728人。由汉、维、蒙、回四个民族构成,少数民族占75%以上有,1045户,3728人。其中:汉族占29.38%、932人,维吾尔族占39.6%、1257人,蒙古族占6.3%、200人,其他民族占0.25%、8人;流动人口910户2730人。曲惠乡共有3所清真寺,有享受国家生活补贴的宗教教职人员3名,有理财小组人员17人,信教群众892余人。,。耕地面积5.0964万亩。全乡有2所学校,14个站所。辖区内有涉农公司11家、非煤矿企业1家、加油站1个、液化气换气站1个、木材加工厂2个、沿325省道两旁和榆树园村有商业网点56个,农村集贸市场2个。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为了加强对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清真寺民主理财小组的积极性,乡党委政府配齐配强了统战宗教工作人员,对3所清真寺的主持、民主管理小组的成员、清真寺的基本情况建立了详细的档案,对他们的任职情况、政治安排、详细住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组织他们参加区、州、县、乡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了宗教人士的政治觉悟。年初我乡宗教办与3所清真寺签订了《宗教活动目标管理责任书》3份,健全了宗教场所人员档案,建立健全了宗教工作规章制度。

三、积极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学习教育 2011年以来,曲惠乡各清真寺积极配合县、乡统战宗教部门开展的“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联系群众上的优势。乡统战宗教办每星期星期见面,每两个星期进行方式多样化的开展政治学习比如送学、见面、交流等。我乡寺院的管理小组成员以寺院为载体,通过礼拜日、两节日积极向信教群众传达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鼓励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教育信教群众依法进行宗教活动,始终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宗教事务条例》为准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牢牢占据讲经坛,禁止外来人员在清真寺传教讲经。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清真寺建立了宗教场所情报信息报告制度,设立情报信息员3人,在平时的礼拜日和重大节假日,各寺院情报信息员及时向乡党委统战

宗教办报告治安防范情况、信教群众、外来人员礼拜情况。各寺院管理小组成员在节假日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安排管理小组成员做好值班、做到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乡政府积极宣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教育信教群众充分认识零散朝觐的危害,加大禁止零散朝觐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广大信教群众都能做到依法朝觐,使零散朝觐现象为零。今年以来,爱国宗教人士积极配合上级的各种政治学习培训,共完成各级各类培训3场次。各寺院出钱订阅《中国穆斯林》等报刊杂志;向各族信教群众发放上级部门配发的文件资料《新编卧尔慈》、《今日新疆》、民族团结小册子;在寺院张贴《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彩画、应知应会30余份。

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活动

2011年以来,我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不断解决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五、创建平安寺院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乡按照乡统战宗教办平安寺院创建标准,对平安寺院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使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重大节假日,为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在宗教场所安装监控设备,3所清真寺安装了3个摄像头,达到了“人防、物防、技防”的防范标准,运行正常。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开包检查,不允许外来人员在寺院内讲经,坚决杜绝非法宗教活动。认真做好寺院内的绿化工作,创办一

些经济实体,不断增加收入,做到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必须召开理事会研究决定,每季度公开财务一次,做到收入和支出平衡,让广大的信教群众清楚钱用在了何处。目前,我乡有3所宗教场所达到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标准,达标率达到100%,为促进我乡社会政治稳定奠定了群众基础。

曲惠乡的宗教人士民主管理成员及广大的信教群众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学科学用科学、勤劳致富、与时俱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杜绝非法宗教活动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虽然据上级领导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但在今后的寺院民主管理工作中,他们将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积极贯彻上级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曲惠乡民族统战宗教办

2011年8月27日

第15篇:北岭乡宗教工作汇报材料1

北岭乡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中共北岭乡委员会北岭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县政协刘主席一行前来我乡对宗教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指导,这是对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的极大关心、支持和帮助,同时给我们创造了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我代表北岭乡党委、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北岭乡宗教管理工作作一简要汇报,有不妥之处,希望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北岭乡位于东乡县北部,国道213线穿境而过,距县城10公里处,是典型的干旱贫困、多门宦、多教派、纯属信仰伊斯兰教的乡镇之一,全乡辖6个行政村、42个社,总户数1085户、总人口5481人,宗教活动场所33处,其中,清真寺29座,拱北4座,宗教派系6个,伊斯兰教教职人员14人,学经人员8人,由县委统战部和县宗教局挂牌“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11处,有乡上挂牌的星级文明户54户,重建清真寺2座、拱北1处。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群众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北岭乡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统战部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始终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作为统揽民族统战工作的根本,紧紧围绕“抓宗教,强机制;抓宣传,强载体;抓稳定,强发展”的宗教工作思路,探索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了组织管理机构网络,制定了宗教事务工作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工作,我们在坚持教育和引导的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有关部门对教职人员进行了审批和颁发了聘任证书,清理核实了教职人员和管委会人员底数,建立了教职、管委会人员档案考核奖励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并在我乡前进村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进行一次试点工作,得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望在全乡推广,年内共接待宗教矛盾纠纷3起,解决3起,乡党委、政府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团结大旗,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全心全意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增进民族团结,为全乡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州、县宗教局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责任要求,乡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及时召开了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一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排查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出性事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二是组织学省、州、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法规、条例中的重点内容篇章,对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了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层层签订责任书。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乡党委、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每年与各村签订《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现民族宗教互助、平等共同发展进步,提供了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全乡各民族的思想意识。在开展民族宗教具体工作中,乡党委、政府注重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倾力维护全乡教派团结、平等与共同发展进步。今年共组织1期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各村进行禁毒、禁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宣传培训36场(次),受宣传群众1500人次,同时树立宣传牌6个,通过宣传培训,增长了对民族宗教政策、

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在今年县上受到前所未有的灾难面前,宗教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共捐资3500元,面对北庄门宦的重大矛盾纠纷事件,我乡无一人到北庄闹事,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法制观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4、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各村把民族宗教教育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在开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总计栽植公益林180亩,帮扶贫困户26户,救助贫困生33人,为贫困群众共送去面粉、衣物等慰问物资,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制度化。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共登记33处,同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帮助各清真寺、学房落实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宗教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落实不到位。我乡虽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但还没有认真落实到位,尤其是村一级。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对宗教工作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对这种“软任务”

工作很少会投入过多精力去抓。

2、宗教教职人员政治素质不强,文化水平不高,宗教学识肤浅,综合素质较低。同时,部分教职人员年龄偏大,存在一定的老化现象。

3、宗教领域内部还存在着较为尖锐的纷争。有一些活动场所,在涉及一些利益和名誉的问题上,矛盾比较尖锐。个别信教人员不服从管理,加上极个别信教人员争夺管理权,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现象比较明显,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

4、乡财政困难,宗教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给开展学习培训及日常工作中带来诸多困难和被动,希望上级部门不断加大宗教工作经费的投入。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继续深入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2、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对全乡教职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认真排查宗教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教群众的教育工作。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警惕和防止一些非正常宗教活动反

复出现。

4、把前进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推广到全乡。

第16篇:朝阳镇中心小学抵制外宗教渗透日常工作汇报

朝阳镇中心小学抵制外宗教渗透

日常工作汇报

朝阳镇中心小学

教育局德育办:

为了及时收集掌握境外宗教渗透情况、动态和案件,充分发挥抵御渗透的网络作用,强化基层和一线抵御渗透工作,促进宗教界健康有序活动,确保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每天都通过各种媒体对学生、教师、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抵制境外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要求,及时反馈贯彻情况。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并对学生教育,上缴带有邪教宣传的纸币或其他印刷品。

2011年6月13日

第17篇: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

安全工作汇报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确保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元宵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全区宗教系统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以社会事务局局长彭建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局主任科员林文奕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局干部张燕林、民间信仰场所系统负责人林自弟、佛教系统负责人曾亚尾、基督教系统负责人黄靖、三一教系统负责人郑文钦、道教系统负责人郑金永组成。

二、加强宣传,普及安全意识

春节、元宵节日时间跨度长,宗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比较多,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组织观看全国火灾典型事故

1 案例(消防部门发放的光盘)、张贴消防安全教育图片、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排查,扎实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改范围

1、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

3、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工作。

4、宗教活动场所翻扩建安全工作。

5、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工作。

6、宗教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7、宗教旅游景点安全工作。

8、其他安全事项。

(二)、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确实要举行活动的,要求尽量控制规模、人数和时间,并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事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以防发生意外。严格按照《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对用电用气和明火等消防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补缺补漏,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迎检工作

2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必须进行补缺补漏,对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以迎接区、市两级安全工作抽查。

四、存在不足之处

我区地处沿海,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信徒数量居多,宗教活动场所规模数量庞大,其中在册登记的有101座(佛教41座、道教25座、基督教5座、三一教29座、民间信仰场所1座),还有大量未登记场所,由于地处农村偏远地带,信徒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宗教场所开展各种活动频繁,再加大量外地返乡人员回家过年,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时规模相对较大,参加人员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我区机构尚未健全,人员较少,平时日常检查督促较少,个别宗教活动场所重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相信,在市民宗局直接领导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加大宣传,突出重点,普及知识、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整治整改、群防群治、检查督促、总结交流,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重点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能够确保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平安和谐。

第18篇:宗教学习心得

宗教学习心得体会

宗教是源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不解与自身恐惧的依托体。宗教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在人的恐惧无法寻找精神依托时,宗教给予了他们一个虚空的慰藉。当然在一段时间里,宗教在这段时间内传递了一种非物质的精神依托,使人得到精神上的解脱。但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长久下去,反而会出现“异化”的幻像。

传统文化中其实也渗透着宗教的思想。当有至亲之人逝世,亲人难以接受,而实施的超度灵魂的佛教道场形式,其实更多的显现的是人的悲痛与不舍,与难以接受死亡的变相宗教行为,经过时间的轮回,这种形式反而变为了一种为众人接受的传统。有时宗教意识也只是对于自身的一种满足。

而人仅仅是依赖于精神而生存的吗?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即为精神类。如果仅仅依赖于精神世界,人类世界至今是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社会体系的,实践证明宗教也只是一段时间的产物,而真正的目的在于精神达到一定高度时,通过实践与双手去进行物质创造,实现自身在此世界的价值。而宗教是完全的精神依托,是一种寄生体而已。

但为何如今还是有这样的人群去选择寺庙超度自身?寺庙就是他们最后生命的归宿吗?从短时间来看,这些人是从宗教中得到了苦难的解脱,不问世事。但这种“异化”只是对于现实的规避。在长期的时间来看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一种“害己”的行为。在这种对于现实规避情况下,人的价值观会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实现个人价值的价值观也会随着宗教的温床慢慢消失,与之取代的是真正的精神服从,一切听从于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所谓的宿命观。一时的精神依托也只会真正变为精神的寄生体。为虚无的“精神体”服务,沉沦。

当然人是拥有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人不仅仅是为繁衍而结束一生的动物。他是通过物质而创造自身价值的特殊动物。这其中的社会属性是拥有精神传递的,教师的价值是鉴于自身的经历经验与毕生所学的扎实知识通过自己的口述进行知识传递,这种精神传递是与盲目藏于寺庙的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一种是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另一种是被自身精神束缚的迷茫。当然宗教在生活里让人有一些道德约束,这种作用也是一种依托于精神的道德约束,仅仅是个人信仰问题。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物质的社会,也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奋斗去创造自身的价值才是实际。宗教问题必须认清宗教的本质,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的一种满足感。超度自身也是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身价值的。

第19篇:宗教感悟

宗教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今天,我院团委总组织召开了以 “如何对待宗教工作”为题的培训课程。此次课程重点讲述了以下几点:

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其二:坚持我国的基本特色,了解宗教的一些基本常识: 其三:针对我国宗教主义的一些政策方针,

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一切都应以我党的基本方针为主要决策,作为一名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以任何理由为主题的宗教活动。继续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树立起我们中国特色主义的社会旗帜,反对宗教的极端思想,以科学的理论引导大家正确看待宗教教义,安心发展我过的社会经济,改善我们国家的居民生活,始终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主题。

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相融合的阶段,要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高宗教人员的思想境界,重视爱国主义精神的指导工作。始终坚持中国化。宗教信仰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着宗教主义的前行,在极端的宗教主义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会自觉抵御这种极端思想的传播。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核心,进而学习习近平主席的新时代新思想理念。

正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对待宗教思想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再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积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信仰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教规的关系,提高个人的法制观念。

坚持“导”,是因为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的特征以及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宗教,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但宗教的消亡却是一个无比漫长的过程。甚至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宗教的工作本质是咱们的群众生活,因此我们必需要把握好好工作的尺度,不断的根据发展变化调整具体的政策和工作策略,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但在这并不是说就放弃在他们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放弃在他们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工作。

我们都是党和国家的一份子,坚持走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始终信仰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是我们最崇高的理想和我们终身奋斗的目标。

第20篇:无宗教

长宁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重视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纪守法,未发现有宗教场所情况。

特此证明

长宁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宗教工作汇报.doc》
宗教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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