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

2020-03-02 05:13: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加强场所规范管理 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在全市集中颁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仪式上的讲话

今天我市在荔城区兴化城隍庙隆重举行集中颁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仪式,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民宗局领导、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和41个宗教活动场所参加了仪式。为什么要举行这个仪式?我认为,一是督促县区尽快将新换发的登记证颁发到场所;二是希望场所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登记证;三是希望场所通过重新登记和颁发登记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借此机会,首先,让我代表市民宗局对参加集中颁发仪式的场所,表示热烈的祝贺,衷心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场所的规范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作用。

一、倍加珍惜,永葆荣誉

(一)条件过硬。这次能够重新换发新登记证的场所,是多年来持之以恒地加强规范管理、朝着构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方向努力奋斗的结果。应当看到,不是什么场所都能够重新换发登记证,而是要有一定的条件。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符合六个条件:一是场所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二是场所教职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或登记手续;三是担任场所主要教职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或登记手续;四是场所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发;五是场所内部管理制度符合要求;六是场所活动规范。这六个条件,是对场所的最基本要求。只有符合了这六个条件,才能持有“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才能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其合法活动才能得到政府的保护。因此,能够得到重新换证,条件是过得硬的,场所管理是规范有序的,是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也是政府认可和满意的场所。

(二)审核过关。场所要换取新登记证,除了条件过硬外,还要经过层层的审核批准,是很不容易的。从政府角度来说,在换证过程中,要做好法制宣传、执法培训、登记普查、信息采集、场所检查、规范管理、建立数据库等一系列工作,这也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从场所来说,也要“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层层把关,即要通过省、市、县区政府认真审核,才能换发新证。首先,由县区宗教团体指导场所认真如实地填写换证的有关表格;第二,由县区民宗局对各场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有无违规乱建,有无涉外活动,是否已登记,民主管理组织情况、教职人员情况、内部的消防、财务、人员管理、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进行初审;第三,在县区民宗局初审的基础上,市民宗局对场所教职人员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或登记手续、类别以及名称是否统一规范等进行审核;最后,报省民宗厅对符合换证要求的场所进行确认、公示并下文。这些过程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关键是我们是否经受了考验,也说明我们这些场所能够经得起层层审核把关,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是政府承认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三)珍惜荣誉。对这次换证工作,从国家宗教局到地方各级民族宗教部门,都是十分重视的,历时近二年时间,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这其中寄托着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规范管理的期望,也寄托着广大信教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规范管理的期盼。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今天能够进入全市658个重新换证单位行列之内,领取新的登记证,成为政府承认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感到无比的自豪,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如果有谁简单地把登记证看作是一张纸,那是大错特错了。要按照政府的要求,时时刻刻对照自己的行为,即是否依法规范管理场所事务,是否按照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要求开展宗教活动。要始终牢记这是政府和信众的信任与期望,认真负责地把场所规范管理好,千万不要辜负了政府和信众的期望与重托!

二、规范管理,树好形象

(一)突出制度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已经登记的场所要建立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等七项制度,并上墙公布。这项工作,我市在三年前就基

本实现了。但是,制度有了,关键是抓好落实。不落实,制度形同虚设,等于一纸空文。不执行制度,信众就会有意见,内部就会发生矛盾。作为场所管理者特别是负责人,要带头作遵守制度的模范,带头搞好内部团结,带头同不守制度的人和事作有理有节的坚决斗争,使制度真正成为规范场所管理、促进场所争创和谐的推动力。

(二)突出财务管理。应当看到,一些场所内部发生矛盾,多数是因为财务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把供给神的钱贪污了,搞腐败了,广大信教群众自然就会有意见,发生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对香火钱和奉献金的管理,我市始终高度重视,从2007年就开始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出台《关于实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的工作方案》,每年都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每个宗教之内各树立了一批财务规范管理的典型。各宗教团体也都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统一印制发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指导。但是,就有个别宗教团体和场所就是不遵守,干了一些信众和神都痛恨的事情。有的竟然置国法于不顾,发文要求场所将年收入的10%用于搞非法宗教活动的资金,并公款私存,数额巨大,败坏了宗教的形象,在宗教领域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你想贪,我劝你不要到宗教场所中来,因为这些钱都是信教群众一分一分省吃俭用下来的,有灵性,贪污了,就会倒大霉,甚至会殃及子孙后代。这样的例子难道还少吗?因此,作为场所管理者特别是负责人,首先,要公道正派,不贪不占,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把财务规范管理好。其次,要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第三,每季度要主动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收支报表,每半年要上报一次《资产负债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三)突出安全工作。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场所和人员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从政府角度来说,思想重视,狠抓落实。通过排查、重点抽查、督促问题解决、评定安全级别等形式,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几年来全市宗教领域平安无事,没有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死亡的事件。但是,安全这根弦始终要崩紧,不崩紧不行,不崩紧,就可能发生意外,就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就会犯下不可原饶恕的错误,后悔药吃不得,世上也没有后悔药!尤其是宗教活动场所,要经常举行大型的宗教活动,如果不重视安全,就可能出现践踏、可能出现火灾、可能出现食品中毒等等安全事故。作为场所管理者特别是负责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做到“三不”,即没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相关部门没有支持,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要切实按照《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举办消防和应急演练等等。要在落实安全措施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使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发挥优势,服务社会

(一)积极构建和谐宗教。构建和谐宗教,这是政府的期望,也是广大信众的期盼,更是场所管理者的职责所在。一个内部和谐的宗教,是有形象的宗教,是深受信众信赖敬仰的宗教。如果一个内部不和谐的宗教,广大信众就不满意,政府就不高兴,也会败坏宗教的良好形象。管理者特别是负责人也会被信众所唾弃,无形中也会受到神的惩罚。我经常说,作为宗教信仰者,要真信而不是假信,要宽容而不是互骂,更不要借教敛财。有的人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投机钻营进了教会之内,拉帮结派,结成利益同盟,不知廉耻地大肆敛财,甚至以所谓的“集体研究”之名,将场所的公共资金捐赠给人,即使有万千次的祈祷,神也不会原谅,一辈子心也不会安宁的!被神严厉惩罚,那是早晚的事情了。“举头三尺有神明”嘛!因此,作为管理者,首先,信仰要纯正,要真信,要有宽容之心,要美人之美,多说好话,多做好事,最终必有好报,这难道不是自己信仰所期盼的吗?其次,管理上要公道正派,不谋取私利,借教敛财,最终会害人害己,殃及子孙后代,贪心不能生,贪污不能有;第三,

要时刻作好表率,不贪不占,始终如一地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按照“八个一”的要求,真正把场所建成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和谐场所。这是管理者的职责所在,也是管理者的最大功德!

(二)积极发挥慈善优势。宗教是慈善之源,慈善是宗教之本。各宗教都是劝人做好事、说好话、当好人的。比如,佛教、道教讲道“积德行善”,基督教和天主教讲“爱人如己”。各宗教都在实践中弘扬了慈善优势,我市的道教界、三一教界每年用于搞慈善的资金不少于一千万元。佛教界大搞放生活动。基督教和天主教界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大搞义诊活动。这些都是值得称道和大力推广的。如果宗教不重视慈善事业,不去救苦救难,不去修桥铺路,就完全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就不会受到人们的信仰崇拜。作为场所管理者,一定要把慈善事业牢记心头,把功德做好做到位,争取人人都成为受人敬仰的慈善家。这是宗教存在的根本!(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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