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商标培育工作汇报

新疆金鹿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新麓”商标品牌培育工作汇报

新疆金鹿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业从事塔里木马鹿驯养、鹿茸、鹿产品及医药产品开发 、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工贸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拥有25个大型马鹿饲养基地,2004年马鹿存栏头数已达34400头,占全国存栏头数的42%,年产鲜茸78吨,干茸26吨,并每年以17%的速度递增,所产干茸80%以上出口韩国,形成了以尉犁县及塔里木垦区为中心的马鹿产业优势资源和鹿茸出口基地。

近两年来,金鹿药业共收购10个农牧团场中的28个大型养鹿场和近6000户农民马鹿养殖户的鹿茸及初级产品,签定5000多万元收购合同,收购金额达6379万元,其中收购农民养殖户鹿茸达1000多万元,收购价比2003年以前平均高出21.3%,仔鹿出售价高出35%—40%,以鹿茸及仔鹿两项计算,平均每个养殖户增收1480元,农牧团场平均每个养殖户增收610元,明显促进了当地马鹿养殖业的发展。

新疆金鹿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麓”商标于1996年开始使用,2001年申请注册,2003年注册成功,金鹿药业依靠新疆特有的马鹿资源,挖掘鹿产品保健养生、药用的价值文化,创立产品的区域综合概念,制定出产品的特色差异,服务于金鹿药业品牌战略的经营,给“新麓”商标赋予现代的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用户六个方面新的定义,整合企业各种有效资源,重点突出以“新麓”商标为中心的品牌培育策略,以品牌战略为手段,在培育产品文化的同时,提高企业文化的水平,将传统的马鹿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做大、做强马鹿产业。

金鹿公司是以巴州地区乃至全疆丰富的马鹿养殖资源为基础,依靠自身制药企业研发、生产的技术优势,收购农牧民马鹿养殖户,马鹿养殖场的马鹿鹿茸、鹿血、鹿胎等原料,采用真空冷冻干燥技术,和各种药品制剂生产线,研究、开发,加工不同制剂、不同品种、不同功能的新产品,提升马鹿系列产品的价值,有效的整合各种物流、资金资源,通过新时期人们健康保健的需求,实施品牌战略,实现农户、企业的双赢,从而拉动当地马鹿产业的健康发展。 金鹿药业通过报纸宣传,马鹿养殖户只要电话联系就可上门收购鲜茸,并当场兑现。金鹿药业除收购本地区鹿茸外,最远还到过昭苏的76团、阿克苏的沙雅,喀什等地区收购过鹿茸。方便了养殖户,增加了养殖户的收入,减少了养殖户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费用。

一、金鹿药业商标注册情况介绍

金鹿药业整合了湖光制药厂和原新疆塔里木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已有注册商标6件、9个类别,67个服务项目。

分别是“新麓”商标(包括第5类10个服务项目;35类10个服务项目;33类10个服务项目;30类4个服务项目)

“梨乡”商标(第5类6个服务项目) “博湖”商标(第5类6个服务项目)

“楼兰”商标(第5类1个服务项目) “天山马鹿”商标(第5类10个服务项目) “塔里木马鹿”商标(第5类10个服务项目)

办理变更、转让以上商标手续,公司共开支近5万元。200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商标管理工作,建立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从而保证公司品牌工作有序的展开。

二、2004年所做的具体工作

近几年金鹿公司在品牌培育、广告投入的费用达124.4万元,其中广告策划投入47万元。2004年公司品牌培育、广告宣传的费用开支合计45万元,其中召开行业会议、参展费用达22万元。2004年公司销售额为1578万元,比上年增长91%,并出口鹿茸6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5%,今年截止三月份已出口鹿茸65万美元,这也说明通过企业的品牌宣传和运作,金鹿药业在韩国的销售网络已初步形成,韩国的消费者也逐步恢复了中国新疆马鹿的高药效、高品质的信心。我们认为作为企业,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文化、都是在传播,都是在培育自己的品牌。 鉴于我国80%的马鹿茸出口韩国市场情况,2004年初经公司研究决定:抓紧做好商标国际注册的准备,开展公司马鹿茸在韩国区域特色的品牌培育工作,抢先在国内又注册了“天山马鹿”、“塔里木马鹿”商标,并申请受理成功,为2005年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又增加了“新麓”商标第35类10个服务项目注册。 2004年元月至春节,公司除了在乌鲁木齐都市报、库尔勒晚报、绿原报、巴音郭楞日报做了“新麓”牌产品广告宣传的专栏外,分别又参加了巴州日报举办的春节南疆购物节、美食节、小康城五一促销节、十一国庆节展销会,在这些节日和展会上都做了大型的广告牌,共计有12块,组织了礼仪小姐散发宣传资料,聘请了老中医坐诊,并通过巴州时报举办的购物节、美食节整版整条的报道了公司情况和产品情况,“鹿茸血酒”获得美食节“美食奖”。 2004年公司抓住巴州50大庆,这一难得的宣传推广机会,在政府及农二师的关怀下,通过公司的努力和精心的策划准备,邀请了全国各省、市代表团现场参观了工厂,许多代表为能在祖国的西部边陲,见到我公司现代化设备生产的品质优良的马鹿系列产品,而感到惊奇和赞叹。

在州政府、农二师的安排下,新疆电视台、及州、市、农二师电视台,各大报纸及媒体都从不同角度采访、宣传了公司在马鹿产业中的地位,公司的发展情况及品牌产品,公司借50年大庆的平台,少花了广告费用,办好品牌宣传,做好了企业品牌宣传推广的文章。 巴州党委书记张志恒同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专门介绍了我公司的鹿茸生产情况,公司的一付特级马鹿茸这次也有幸上了中央 电视台的镜头。 2004年8月在农二师的领导下,有金鹿药业组织实施在库尔勒市召开了“2004年全国鹿业会议”这次会议共有420名代表参加,其中有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所长、副所长,中国农学会特产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副秘书长、研究员,以及众多的养鹿专家、博导、教授、畜牧师、农艺师和全国各地的马鹿、梅花鹿养殖、加工企业的代表和个人。我们认为,这是一次学术性很强的专业会议,但也是我公司宣传企业品牌的会议,公司通过这次会议共发表了公司相关专家的有一定分量的学术论文12篇,展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同时在布置会议场地中突出宣传了公司的形象和品牌产品,组织各地代表参观、考察了公司的生产现场和养殖基地,很多与会代表第一次参观存栏头数在3500头以上的大型鹿场,和真空冷冻干燥加工设备。会议至始至终公司都不放过服务好代表,宣传好企业的机会,起到了向全国养鹿业展现公司实力和良好形象的宣传作用,这次会议公司共投入费用12万元。

同年,公司在库尔勒市四个线路上的八个公交车上,做了户外车体广告,在乌鲁木齐都市报、库尔勒晚报、巴州日报、绿原报做了近6万元的广告,做了宣传册5万份。制作2004年台历1万份,彩页8万份,制作小赠品(打火机、镜子、钥匙链)1万件,折页1万份,在库尔勒至北京的航班上,飞机坐套、机票上都做了宣传企业和产品的广告,参加了全国药材、药品展览会时在中国医药商情杂志上做了产品广告。在网络上申请注册了公司的通用网址“金鹿药业”,为网民上网查询公司情况提供了方便。

以上的这些广告都是以“新麓”商标为品牌标识进行宣传,由于2004年还未在韩国申请注册商标,但在韩国与代理商合作共同做了新疆鹿茸的广告,为今年韩国注册做了前期准备调查工作。2004年由总经理冯龙带队参加了韩国举行的“韩国药材展示会”(总结汇报材料附后)。

三、今后公司品牌工作计划

2005年公司“新麓”牌商标培育工作的初步设想 1.继续执行04年与各广告公司签定的广告合同。

2 .树立公司“新麓”牌马鹿茸开拓韩国市场的长远目标,委托国家商标局在马德里国际商标协约国—韩国,办理我公司“新麓”、“天山马鹿”、“塔里木马鹿”三件商标的国际注册,争取在6月份办理完毕,公司在韩国注册“新麓”牌商标的设想,就是要突出培育这一品牌在国际市场上中国新疆的区域特色、绿色产品的品牌概念,培育产品文化,使“新麓”品牌走向国际。

3.公司决定以“八珍鹿胎颗粒”、“安胃疡”、“鹿血养生酒”、“活性鹿胎素”为开拓市场的主打产品,计划以每个产品的出厂价的35%作为广告宣传费用,既公司每销售1000万元,广告投入可达350万元。 4.加强公司策划部的人员配置,制定细致的广告策划工作计划,有序的开展品牌培育战略合作,尤其是在韩国的品牌战略工作。 金鹿药业的品牌培育工作要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的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是机遇也是挑战,金鹿药业只有至始至终紧紧抓住企业品牌战略不放,参与竞争,增强自身的能力,从而达到拉动马鹿产业的目的。 以上的汇报如有不足之处请多指正。

二00五年四月十六日

推荐第2篇:工商局商标管理工作汇报

西峡县工商局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作会议精神,以县委摆书记提出的“工作争第一,社会保平安,干部树形象”为动力,以服从服务于西峡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常规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求创新,整体工作进位次”为目标,持续“四个重在”,建设“五个工商”(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现代工商、和谐工商),实施“四个带动”,践行“八种意识”、“六字方针”,全局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亲力亲为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发挥职能,着力抓了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体现在两个标志上:①以“品牌带动”工作受省、市、县充分肯定为标志,省工商局周春艳局长先后作出两次批示,省、市局先后到西峡作专题调研,总结西责经验,省局刊发《西峡县工商局实施商标战略 助推企业做大做强》,3月13日全省商标管理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长垣召开,西峡县局代表南阳市局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目前,我县共有注册商标1291件,其中:驰名商标3件,河南省著名商标16件,服务商标128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驰名商标数量位居整个南阳市首位,西峡是被推荐为南阳市唯一的“河南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3月22日,全市商标管理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将在我县召开。②以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为标志,实施“政策扶企”、“商标强企”、“融资活企”、“维权护权”,出台《西峡 1

县工商局关于支持服务产业集聚区十项服务措施》,实行“三放宽”(放宽项目设立条件、出资标准、场所审查)、“四制度”(全程跟踪帮扶、行政指导、登记收费执罚减负、企业权益保护)、“五支持”(企业转型、组建集团、战略重组、拓展融资、争创品牌),推行“三办三通三优先”工作法,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工商企业2060家,个体工商户9815户,办理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帮助企业融资2亿6千万元,受到企业好评。③以主动上门登记农民民专业合作社家为标志,支持农村支柱产业发展,赢得农民群众的满意。

强化监管,着力抓了“五个周边”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强化市场巡查、强化督查问责、强化信息反馈,并以整治涉及全县周边278个,经营主体1258个,查处案件55起,查扣侵犯仿冒“中国豫酒”、假冒“养生殿”商标小三鞭711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为标志,取得阶段性成果,养生殿公司专门致信省工商局领导表示感谢,省工商周春艳局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

用好载体,以“依法行政教育整顿月”活动为载体,着力抓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三大建设工作。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推荐第3篇:工商局商标工作汇报.doc0326

工商局商标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工作会议精神,以县委书记提出的“工作争第一,社会保平安,干部树形象”为动力,以服从服务于XX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常规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求创新,整体工作进位次”为目标,持续“四个重在”,建设“五个工商”(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现代工商、和谐工商),实施“四个带动”,践行“八种意识”、“六字方针”,全局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亲力亲为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发挥职能,着力抓了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体现在两个标志上:①以“品牌带动”工作受省、市、县充分肯定为标志,省工商局周春艳局长先后作出两次批示,省、市局先后到XX作专题调研,总结经验,省局刊发《县工商局实施商标战略 助推企业做大做强》,3月13日全省商标管理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长垣召开,XX县局代表XX市局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目前,我县共有注册商标1291件,其中:驰名商标3件,XX省著名商标16件,服务商标128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驰名商标数量位居整个XX市首位,XX是被推荐为XX市唯一的“XX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XX省XX有限公司为“XX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X月XX日,全市商标管理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将在我县召开。②以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为标志,实施“政策扶企”、“商标强企”、“融资活企”、“维权护权”,出台《XX县工商局关于支持服务产业集聚区 1

十项服务措施》,实行“三放宽”(放宽项目设立条件、出资标准、场所审查)、“四制度”(全程跟踪帮扶、行政指导、登记收费执罚减负、企业权益保护)、“五支持”(企业转型、组建集团、战略重组、拓展融资、争创品牌),推行“三办三通三优先”工作法,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工商企业2060家,个体工商户9815户,办理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帮助企业融资2亿6千万元,受到企业好评。③以主动上门登记农民民专业合作社家为标志,支持农村支柱产业发展,赢得农民群众的满意。

强化监管,着力抓了“五个周边”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强化市场巡查、强化督查问责、强化信息反馈,并以整治涉及全县周边278个,经营主体1258个,查处案件55起,查扣侵犯仿冒“XXX”、假冒“XXX”商标XXX711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为标志,取得阶段性成果,XX公司专门致信省工商局领导表示感谢,省工商XX局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

用好载体,以“依法行政教育整顿月”活动为载体,着力抓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三大建设工作。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推荐第4篇:商标

论企业商标战略规划

商标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 载体。科学制定及实施商标策略可以确保商标战略的圆满实 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商标战略

企业商标战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运用商标开拓和占领市场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商标的创意和设计开始

一是商标的创意应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情感内涵、民族专涵,或具有沧桑感,或有时代感,或能将几者巧妙结合;二是商标的设计要主题集中,应注意精美别致,图案鲜明,具有艺术魅与,抓住消费者的视觉,满足审美心理享受,从而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产生好感,促进购买欲望。同时,设计的商标要简单清晰,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要简单明确、便于呼叫、便于记忆。以“娃哈哈”商标为例,它在设计的过程中,就从市场学、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多学科角度进行研究论证,最后采用新疆民歌中的“娃哈哈”三个字。这三个字不仅意味着健康,也容易被儿童所接受,被家长所喜爱。所以“娃哈哈”商标在群众中被广泛传播,娃哈集团的系列产品在小朋友们心目中经久不衰。

2.及时依法注册

及时依法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基础。我国《商标法》 对商标权的确认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将设计使用的商标依法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进行商标主册,不仅是指在中国注册,同样也意味着在国外进行注册。随着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多,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一问题就显得迫切。由于商标专用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在一国拥有的注册商标,在他国不一定被承认。况且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则更容易被别人抢注。我国驰名海内外的著名老字号“同仁堂”,创建于清康熙八年,但是,早在1983年就被他人在日本抢先注册。2005年,中国四川某酒业新推出一款蒸蒸日上礼品酒,该酒有金、黄两种包装,雍容华贵,彰显了大家风范,用之作为礼品酒,表达了希望家人欣欣向荣、蓬勃向上之良好祝愿。就在人们为此款酒的未来叫好之时,令人想不到的是“蒸蒸日上”33类(白酒类)商标该企业并未在商标局注册,该商标已被中国南京韧文化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收入囊中。在经济活动中不少企业忽视商标的及时注册,而备尝苦果。

3.商标战略的基础是质量

产品质量是商标战略的核心,如果产品质量出了问题,著名、驰名商标就很难保证,产品质量是在市场竞争中创造出来的。新疆的“天山羊绒衫”、“伊力”白酒等驰名商标产品,都是企业经营人员、科技人员和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创一个驰名商标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产品研制开发,还包括售后服务,信誉投资,尤其是广告的宣传等。

二、加强商标的使用管理和自我保护意识

1.注意正确的使用商标。

商标的注册意味着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但注册后一定要依法正确使用。一是要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印制并使用商标,注意不要出现类似自行改变商标文字、图形,擅自扩大商标使用范围以及三年连续停止使用等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二是不要滥施许可,许可他人用商标必须依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手续,签定使用许可合同,并予以备案,同时注意跟踪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轻许他人使用,使信誉受到影响。三是及时办理有关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的变更和商标有效期满的续展注册手续,保证企业对商标的合法有效使用。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制

企业应把商标管理纳入全面管理之中,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商标管理组织,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的使用、标识的印制、出入库、废次商标的销毁等方面严格把关,并设立科学的、完善的商标档案。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应设专门的商标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商标知识和商标法律知识的管理人员,从商标方面为企业负责人作出生产和经营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3.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

商标一旦出名,便会成为假冒者捕捉的对象。商标所有人应增加自我保护的意识,自觉地同假冒侵权行为作斗争,维护自已的商标信誉。应注重市场调查,发现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主张权利,并积极配合查处,用法律武器保护商标专用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一

三、强化商标的广告宣传,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所谓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它具有普通商标不可比拟的特点。首先,驰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可靠,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大;其次,商标具有较高的商标信誉价值;再次,驰名商标昕指定的商品覆盖面广,商品的知名度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成正比。驰名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产权,是可以在价值上量化的重要资产。企业的商标由普通商标发展到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是靠高质量的商品及服务和高品位的广告宣传创立出来的,倾注了商标昕有人的心血。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应加大广告宣传,提高商标的知名度,扩大商标的影响范围和周知面,充分发挥商标引导消费、沟通产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广告创意上,要力求整体不乱,目标不乱、让消费者通过这些广告作品,认识产品的高质量,记住产品的包装主色,记住广告语,从而把产品的整体形象印入消费者的脑海中,留下品牌印象,实现购买欲望.精明的企业家非常重视对商标的宣传,美国的“可口可乐”商标、中国的“海尔”商标早已是驰名商标,但每年他们仍投以巨资用于商标宣传,以提 高商标的竞争,维持其驰名商标声誉及影响。而忽视广告宣传,市场份额有可能被其他重视广告宣传的企业挤占。因此企业必须注意加强商标的广告宣传,可以说这是企、业创立著名、驰名商标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企业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上述各种资料,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工商部门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很多企业不知道商标的重要性而被忽视,就因为没有注册商标而被别的公司抢注成为自己的财产,很我人会说自己在工商局注册了!怎么会有人注册我的呢等等情况,公司的名标是两回事情,工商是对公司的,而商标是对品牌。

1、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通常来说,商业品牌视觉感知固然极为重要,无论是大或小商业还是服务业,然而好的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制作的标志图案和名字就是商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却忽视了所谓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所获准注册的。

(1).当上海“南极人”保暖衣请了葛优等明名代言广告,可以说做得相当成功的时候以为高枕无忧了,却忽视了知识产权法律忽视了南极人没有申请商标注册,结果四川人抢先注册,从而南极人公司只得花重金才将其“南极人”商标买回。

(2).一个有声誉的品牌,是一个企业的一笔永久性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财富。有一权威人士说:海尔如果在一夜之间倒闭了,只要其“海尔”商标还在明天又能同样壮大。一个企业,只要其名称、商标一经登记注册,就拥有了对该名称的独家使用权。

(3).四川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公司,发现北京一家餐饮公司使用“天天海底捞”做店名宣传后,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近日,市一中院已对该案立案。四川简阳海底捞餐饮公司表示,1997年,他们公司注册了“海底捞”商标。2007年,他们发现北京市金生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海底捞”商标,5年内就收取了500万元商标使用费。所以,被告擅自使用与“海底捞”近似的商标,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

(4).中国经营报报道:辉瑞公司同威尔曼公司打了10年的官司终于结案。辉瑞“VIAGRA”进入中国多年,一直只能叫“万可艾”,不能使用大名鼎鼎的“伟哥”,就是因为威尔曼这样的公司抢先注册了“伟哥”商标,虽然辉瑞是最先使用“伟哥”这个名字,失去了脍计人口的商标带来的影响显而易见,虽然“万可艾”已经使用多年,但是至今难成气候,不信你可以随便调查一下消费者,问他知道万可艾还是更知道伟哥呢!辉瑞事件再次说明抢先注册商标的重要性,无论你是什么行业的公司,规模大小都应先把商标搞定,否则后悔忘矣!像这样的事幽幽皆事,最为熟悉的腾讯QQ也是犯这样的错误,最后不得不以高价从别人手里买回。

21世纪竞争是质量和品牌的竞争,我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站得住,必须迎接挑战,奋起直追,开成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大、对相关行业带动性强、有竞争力的中国名牌产品,打击“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知难而上,奋勇争先。

2.未注册商标的危害性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构成。

我们比较熟悉的“茅台”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1).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是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个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出乎A企业的意料,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2).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心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凡是未注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高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的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名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权犯法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3).示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商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由于在很多国家商标法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因此,仅仅使用而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般来说无法对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册,换言之,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使用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一方面有可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另一方面有可能使用自己的权利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推荐第5篇:商标广告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汇报

关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处按照省局《201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创新理念为先导,把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摆在重要位置,加大了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结合商广处工作职责和实际,以重点防范,责任到人,自觉自律为依托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确保了商广处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履行商标广告监管和服务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处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创新理念,统筹实施,理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新思路

首先,建立领导体系。为加强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处长负总责、组织委员具体抓,履职岗位具体办的防范工作机制,把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商广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其次,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处务会和商广处全体干部会,认真学习《201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 1 排部署,使大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廉政风险点防范与己无关的模糊思想认识。

第三,落实廉政谈话。对本处室干部,处长在进行了集体谈话并提出要求,全处干部都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做出个人廉政承诺,并进行了公示,同时交给组织检查监督。处长作为总负责人在每一次处务会上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同时都要求每个干部要牢记廉政风险点防范,正确行使权力,严于律已,防微杜渐。

第四、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我处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据各人目前岗位职责,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分析并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在查找的基础上通过梳理权力流程,梳理出商广处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疾病”的重点岗位:品牌保护、驰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品牌资金管理、广告案件查处等岗位,通过自己查、群众评、支部审、处长提等多种方法进行,形成了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分别采取不定期提醒、警示自查、诫勉纠错的防控措施,使全处干部增强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促进了权力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解决难点,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

2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建立组织防范机制。根据岗位设置、职务安排、职责定位等情况,着重从行政许可、著名商标认定、查办案件、品牌资金项目建设、协会财务管理等方面,分别查找出商广处的廉政风险,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以制度约束为切入点抓住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三个环节,制定预防和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形成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收到实效。今年我处为了进一步规范青海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工作,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总结近几年青海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和保护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修改草拟了共五章三十七条约7800余字的《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草案),目前已提交省政府法制办,进入了论证阶段,为今后防范在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中的廉政风险建立制度保障。今年为了实施好品牌专项资金项目,所有设计、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都委托给了省发改委的专业招投标公司,实行了网上公示、网上报名等公开透明的招投标机制,从制度上有效的防范了廉政风险。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考核机制。围绕省局的年工作主题,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商广处党风廉政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范畴,与干部的评优评先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谁主管谁

3 负责”原则进行管理考核,促使人人岗位有任务,处处工作想办法,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增强了干部防险、抗险、控险的能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将风险化解于未然,确保2011年我处党员干部零违纪。

三、变虚为实,初显成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发挥出积极作用

我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虽然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但我们已深刻地体会到,此项工作实现了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商标广告监管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做到了变虚为实,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超额完成,显现出了初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上:

(一)商标申请量再创历史新高。截止目前,全省共培育商标3150件,正式申报1902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90.2%,较2010年同期增长了18.2%。

(二)成功注册商标总量创历史新高。截止目前,全省共成功注册商标1164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94%。全省累计注册商标总数达7430件,较2010年同期增长了18.6%。

(三)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历史新高。截止目前,全省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循化花椒、祁连藏系羊肉、乐都长辣椒、乐都洋芋、门源奶皮),使全省地 4 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达21件,拥有农产品商标1162件,分别较2010年同期增长了31.3%和39.3%。

(四)中国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总数创历史新高。截止目前,先后有“宝光”、“三普”、“正平”、“柴达木”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我省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了16件,较2010年增长了33.3%;昆仑山、雪域富康等30件商标被省政府正式认定为“青海省著名商标”,使我省的著名商标总数达到了76件,较2010年增长了58.3%。这些中国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的成功认定,极大地提高了青海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精心筹备举办了青海特色品牌成都推介会。共组织了我省132家中国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等知名品牌企业参展,参展产品计五个方面16大类1112个品种,签订企业商贸协议65项,总金额达42.43亿元,受到各界好评。

(六)保护商标专用权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95件,捣毁窝点32处,案值945.4万元,罚没款156.25万元。

(七)青海省品牌发展资金的项目落实和资金的使用实现了新突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省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商务厅协调沟通,研究编制2011年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和经费预算,将品牌资金支付方式由报账制改

5 为预付制,列入今年品牌专项资金预算1500万元,比去年增长50%;截至目前,已完成品牌建设项目15个,拨付使用资金1499.05万元。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难题,今年我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作了积极有效的努力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还不够完善;少数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创新不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处室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争取使我处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再上兴台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推荐第6篇:商标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邮寄商标业务信件应填写邮政编码的通知

(1989年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我局收到北京市邮政局《致用户的一封信》,内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寄递邮件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规定,要求北京市内互寄信件从1989年6月1日起,寄往外省市的信件从1989年10月1日起,要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为了配合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工作,保证商标业务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北京市从1989年6月1日起,其他各省市从1989年8月1日起,核转各种商标申请书件必须在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填写申请人所在地邮政编码,核转机关在核转公章下面填写本局所在地邮政编码;凡寄往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来函、来信应在信封的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别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在地邮政编码为100820)。

请你局将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下属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企业转告。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89年05月16日 实施日期:1989年05月16日 (中央法规)

推荐第7篇:商标广告

为了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增强其诚信经营意识,树立广告行业良好的形象,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国广告协会《关于开展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省、市广协开展了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评比活动。宝鸡市广告协会每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省广协每两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中广协每两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

推荐第8篇:商标征集

关于征集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所徽标志(LOGO)启事

因我所长远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能够代表我所“鹰”之形象的标识(LOGO),为我所征集一个富有生命力、长盛不衰的所徽。

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此次征集的所徽的设计理念是要突出我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行业特色,反映出我所字号“之鹰”所蕴含的奋力进取、为正义而战的精神,展现雄鹰不惧风雨、翱翔云端的形象,寓意大展宏图,鹏程万里,有助于我所在大众心目中形成深刻印象。

2、所徽可由文字、拼音字母、英文或图案组成,整体设计要原创独特、新颖大气且寓意深刻,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

3、应征作品须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4、所有参与应征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5、参与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子信箱:jianghan1104@126.com

6、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

7、奖赏设置

此次所徽征集,我所将对被采用作品的作者奖励现金5000元;

8、权属说明

(1)被采用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一切权益归我所所有,我所有权申请商标注册,届时我所将与被采用作品的作者签订相关的转让协议。

(2)应征者应当保证提交的应征作品为独立完成,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我所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全部或者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原创作者自负。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65651108,15168598109。

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

2011年12月22日

推荐第9篇:一类商标

一类商标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

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

料;工业用粘合剂。

0101-工业气体,单质 0102-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

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化学试剂。

0107-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

加工的天然树脂)0109-肥料 0110-灭火、防火用合成物 0111-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焊 接用化学制剂 0113-食药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0114-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纸浆 0117-能源 申请材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合同(由我方提供)用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A: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扫描件PDF电子档1份

B: 以个人名义申请,

(1)中国公民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PDF电

子档1份,商标权属于经营者所有

(2)港澳台公民或国外公民只需提供个人护照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PDF电子档1份,并

提供个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对照翻译

3.商标图样:清晰的JPG或PDF格式电子档图样。

4.商标使用国际分类,商品或服务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内容列举。

(由我方提供)

中兴达知识产权专注知识产权13年

推荐第10篇:商标批复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对利用旧玻璃容器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的批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你局《关于利用他人带有注册商标图样的饮料瓶加贴自己的标识后重新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苏工商(1995)1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尚有利用价值而又缀附无法消除的商标图样的各类玻璃制饮料容器,他人将其收购后灌装自己生产的饮料出售,应当将该商标图样全部覆盖。没有覆盖他人注册商标的,或者覆盖后商标图样主体部分仍然显露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予以制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95-10-19

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利用他人带有注册商标图样的饮料瓶加贴自己的标识后重新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们在办理商标案件中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用烤花形式直接烤印在装饮料的玻璃瓶上(如“可口可乐”、“雪碧”、“津美乐”等),该商标图样无法从瓶体上剥离。而另一些饮料生产企业大量收购消费者遗弃的上述各类玻璃瓶后加贴自己的标签(标签上有的有自己的商标,有的仅有企业名称或商品名称)再灌装饮料出售,其中有些标签覆盖了他人注册商标图样,有的是部分覆盖,而有的则没有覆盖。

上述情况是否属商标侵权?如是,应适用《商标法》哪一条款,请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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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提请确认商标侵权问题的复函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商标函[1997]31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

你司8月1日《关于提请确认商标侵权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过程中,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非商标注册人或非其授权的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无论该商品本身是否使用商标,只要该商品属于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他人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在合同、发票、贸易单证等该商品交易文书上擅自使用商标注册人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做出答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2005)民三他字第6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辽民四知终字第176号《关于某酒业有限公司与某区白酒厂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注册商标含有地名的,商标专用权人不得禁止地名所在区域的其他经营者为表明地理来源等正当用途而在商品名称中使用该地名。但是,除各自使用的地名文字相同外,如果商品名称与使用特殊的字体、形状等外观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注册商标使用的地名除具有地域含义外,还具有使相关公众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来源必然联系起来的其他含义(即第二含义),则不在此限。请你院依据有关商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根据案件事实,认定请示案件中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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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函 (2003年11月4日 [2003]民三他字第1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答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关于应当依法受理本案的意见。

二、同意你院关于在先取得企业名称权的权利人有权正当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不构成侵犯在后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意见。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各自有其权利范围,均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以后,权利人享有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使用企业名称进行民事活动、在相同行政区划范围内阻止他人登记同一名称、禁止他人假冒企业名称等民事权利。考虑到本案纠纷发生的历史情况和行政法规、规章允许企业使用简化名称以及字号的情况,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过去在产品上使用“张小泉”或者“上海张小泉”字样的行为不宜认定侵犯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的合法权益。今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应当在商品、服务上规范使用其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

三、使用与他人在先注册并驰名的商标文字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名称中部分文字,该企业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又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者有紧密联系,客观上可能产生淡化他人驰名商标,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这类行为予以制止。从你院请示报告中所陈述的查明事实看,本案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成立在先且其字号的知名度较高,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系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与他人合资设立,且“张小泉”文字无论作为字号还是商标,其品牌知名度和声誉的产生都是有长期的历史原因。因此,请你院根据本案存在的上述事实以及本案被告是否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全案情况,对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张小泉”文字是否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及赔偿等问题,依法自行裁决。

以上意见供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TCL集团公司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汉都公司注册商标相近的 “千禧龙”文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请示的批复 (2003)民三他字第4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苏民三终字第025号《关于对TCL集团公司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汉都公司“千禧龙QIANXILONG”文字商标相近的 “千禧龙”文字是否构成侵犯汉都公司商标权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判断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应当以这种使用行为是否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是否借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是否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为标准进行。

由于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不同于在商品和服务中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因此,在认定是否造成“混淆”、“借用”、“损害”等事实时,应当特别注意:

一、要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即能够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的强弱,是商标侵权判断中确定商标专用权权利范围以及确认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因素之一。知名度高显著性强的商标,被“混淆”、“借用”的可能性就大,而知名度低显著性弱的商标,被“混淆”、“借用”的可能性就小。

二、要对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他人商标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如行为人是否将他人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或者自己的商品名称使用,是否在使用他人商标的方式、时间等方面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或者误认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存在特殊的关系等。

你院请示中涉及的侵权认定问题,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进行处理。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200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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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 (2003)民三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苏民三审监字第 008号《关于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地名作为文字商标进行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将与该地名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或者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来表示商品的来源;但无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正当使用该地名来表示商品与产地、地理位置等之间的联系(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另论)。能否准确把握上述界限,是正确认定涉及地名的文字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合理维护正当的公众利益的关键。

我们认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使用人使用地名的目的和方式。使用地名的方式往往表现出使用目的。使用人使用地名的方式是公众议员聋解的去无商品产地、地理位置等方式的,应当认为属于正当使用地名。

二、商标和地名的知名度。所使用的文字,如果其作为商标知名度高,则一般情况下,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其作为地名知名度高,则相关公众对其出处的混淆、误认的可能性会较小。

三、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情况。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情况,往往决定了是否需要指示其地理位置。房地产销售中指示房地产的地理位置,一般应当认为是基于说明该商品的自然属性的需要。

四、相关公众在选择此类商品或服务时的注意程度。根据相关公众选择此类商品或服务时的一般注意程度,审查确认是否会因这种使用而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误认。

五、地名使用的具体环境、情形。在房地产广告上为突出地理位置的优越而突出使用地名与在一般商品上、一般商品的广告上为突出商品的产地而突出使用地名往往给予公众的注意程度不同,产生的效果也有所差别。

你院请示中涉及的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请你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自行决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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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当事人协商解决后如何追究侵权人行政法律责任的批复

商标案字[2004]第111号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4年2月13日《关于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商标侵权案件,投诉人申请撤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否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追究侵权人行政法律责任的请示》(吉工商标字[200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协商解决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撤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是否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以及情节轻重等具体情况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侵权人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复函 海安县人民法院:

你院2003年11月12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文件中有关企业名称的规定,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该办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O四年二月十日 附:

海安县人民法院关子咨询商标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我院在审理江苏省海安县光芒大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的行政决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诉辩双方及审判人员对贵局发出的工商标字(1999)81号《关于解决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中“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部门承办;对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承办部门会同商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交由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企业注册备案。”发生不同的理解。观点一: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部门会同商标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处理决定交由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即直接变更企业名称)。观点二:认为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应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部门会同商标部门作出处理的意见,然后指令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上述两种观点,哪一种观点正确,请予函复。 海安县人民法院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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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NEW WU PARTY”的使用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批复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商标案[2003]75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3年5月28日《关于请示实际使用“NEW WU PARTY”商标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函》(苏工商标[2003]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外衣等商品上的“NEW WU PARTY”商标,是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第1095443号。

根据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认为,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在外衣等商品上使用由“NEW WU PARTY”文字及“N”字母、椭圆图形组成的商标并标注注册标记,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一)项所述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

关于请示实际使用“NEW WU PARTY”商标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近日,我省无锡局向我局请示,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燕公司)在使用“NEW WU PARTY”注册商标时擅自添加了“N”字母和椭圆形或加上极为突出的“N”字母组成其他图形的行为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经查,核定使用在25类“外衣,西服制服,衬衫,内衣,裙子,裤子,鞋,袜,手套,领带”等商品上的“NEW WU PARTY”商标注册人是梦燕公司,注册证号为第1095443号。

根据无锡局提供的材料及附件看,我局认为:梦燕公司实际使用的商标已不是原注册商标。原注册商标“NEW WU PARTY”是有三个单词组成的文字商标,可译为“新无派”,而当事人实际使用中在“NEWWUPARTY”词组上方添加了极为显著的变形“N”,并在三个单词之间未留空格,连在一起使用无任何含义,形成另一件新的商标,虽然当事人将注册标记紧贴“NEWWUPARTY”右上角,在“N”图形和字母之间标上一横线,但仍应视为一件组合商标,尤其是用椭圆形框入的“N”图形和“NEWWUPARTY”是典型的组合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一)项所述行为。

以上当否,请示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关于认定商品真伪问题的通知 (1988年2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不少被侵权单位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人、来函,要求我局对商品的真伪做出认定。我局意见,商品是真是伪,应请正宗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相应的检验部门认定,由其提供证据。

以上意见,请通知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注意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 198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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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在组装的摩托车发动机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1997]548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9月23日《关于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请示》(重工商发[1997]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第12类摩托车及摩托车配件上的“JD”、“JL”和“JIALING”商标,是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870214号、第716448号和717731号,分别刊登在第559期、第472期和第473期《商标公司告》上,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生产者将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汽缸头叶片等零部件用于组装摩托车发动机时,如果零部件上的商标生产者上述行为属于正常使用商标的行为。

根据你局来函及所附材料,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在其组装的发动机边盖上使用“JIALING”商标的行为(第三种商标使用情况),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该公司在发动机汽缸头叶片上使用“JD”、“JL”的行为(第一种、第二种商标使用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

关于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请示

重工商发[1997]20号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最近,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投诉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70型、90型摩托车发动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予以查处。现查明:当事人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于今年三月开始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其零部件均由有关生产厂购进,经其组装后予以销售。检查其未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有以下几种情况:1.90型系列发动机.包装箱上标明当事人厂名\\厂址,发动机汽缸头叶片上有“7L”标记(见附件2);3。90型启动发动机。包装箱上除标有厂名、厂址外,在型号栏有毛笔手写的“JD”标记,发动机边盖上有“JIALING”标记(见附件3)。

在结当事人上述行为应如何定性的研究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发动机未经许可使用了“JL”、“JD”、“JIALING”标记,其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1)项述行为,应予查处。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1。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不是使用了“JL”、“JD”、“JIALING”等注册商标的摩托车,也未生产销售带有上述标记的摩托车零部件而是销售的由一百多个零部件组成的发动机;

2、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摩托车发动机边盖上,包装箱及说明书过程中向购货方开具的发票上均标明“中意”××型发动机,不存在欺骗和使消费者误认的情况。两种意见针锋相对,尖锐对立。鉴于此,我局经慎重研究后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中的第三种情况即在其发动机边盖上使用了“JIALING”标记的行为应认定其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应依法查处,其行为第

1、2两种情况不构成侵犯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

以上认定妥否,请函复!

附件:(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问题的批复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97]246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通荣祥制衣有限公司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请示》(苏工商标[1997]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注册标记。在未注册商标图样周围使用符号,与标记近似,易使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1997]458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9月12日《关于应以商标注册人的鉴定作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认定的最终依据的请示》(浙工商标[1997]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应由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检验机构鉴定。在双方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应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的鉴定结论为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行为定性问题的答复 文章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人数:

工商标字[1995]

第252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买卖商标标识如何认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5]2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客观上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3)项所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 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买卖商标标识如何认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请示 京工商文字(1995)22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近日,我市丰台区工商局商广科查获一起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案件。

经查,北京市造纸十一厂业务员王伟,在联系业务时擅自将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交给该厂销毁的商标标识22.7吨(6.6千万多张)卖给河南来京人员黄牛套,得款32600元,五星集团公司提出王伟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在实际处罚时出现侵权认定问题:

王伟的行为如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4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违法,按第二款的规定只能罚款32600元的20%,即6520元以下,而王伟至少还得款26080元;如按《商标法》第38条第4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认定侵权,《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其解释的3条中没有包括上述行为。我局认为王伟的上述行为,属《商标法》第38条第4项所指的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妥否,请批示。 附:

丰工商发(1995)121号文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北

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买卖注册商标标识是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请示丰工商发[1995]121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5年7月26日,我局在丰台区万泉寺二队查获一起非法买卖注册商标标识案。主要案情: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因合资将报废的注册商标标识45.03吨交给北京市造纸十一厂销毁。造纸十一厂业务员王伟(女)利用两厂监销制度不严,自己单独办理此项业务的机会,从中截留了22.7吨注册商标标识倒卖给河南来京收购废品人员黄牛套。交易价格是以废品订价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卖给造纸十一厂700、800/吨。王伟卖给黄牛套也是以废品订价,即 1400、1500/吨。王伟非法经营额 32600元,非法获利15260元。王伟卖给黄牛套的注册商标标识虽然厂名改动,但市场上仍有标有此种标识的啤酒出售,广大消费者仍然认为是五星啤酒公司的产品。

我局认为,王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买卖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且王伟买卖的标识数量巨大,应予以从严从重打击。但是,如果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伟处以非法经营额(326o0元)20%的罚款即6520元,而王伟实获利润仍为8740元。由于上述原因,我局决定对王伟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星集团公司亦提出王伟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我局予以打击。

根据以上案情,王伟的行为是属于一般的买卖商标标识还是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局决定是否妥当,请批示。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调查取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字[2005]第223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11月9日《关于请示商标侵仅案件调查取证有关问题的函》(苏工商标[2005]380号)收悉。经研究并商法规司,现批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一)项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涉嫌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证据或取得该证据的线索,即可认定其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事实无需商标注册人提供未予许可的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案情,请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关证明以查清案件事实。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11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商标变更的程序

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

商标变更所需费用

变更所需费用为:官费500.00元/件、代理费500.00元/,合计:1000.00元/ 件。

第12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

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

标一并办理。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

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进行。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

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

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

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由许可方填写)。

2、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订的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3、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

件一份。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许可方填写)。填表须知: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

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第13篇:商标变更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 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l 所需手续:

1.变更证明(注册人所在地工商局登记科开具的变更证明)。

2.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及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l 所需时间:

提出变更申请后3-5个月后,商标局发正式变更证明。

² 注: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第14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一、商标变更与办理途径

二、变更的内容与书件格式

三、办理变更申请的流程

四、变更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变更与办理途径

1、商标变更是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或申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删减指定商品或服务或者其他事项的变更请求。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2、途径

• ①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②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变更的内容与书件格式

1、需要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三、办理变更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 ①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③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④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⑤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

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

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

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

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

(一般为500元),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变更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

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

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

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同一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地址的,规费只交一份。

10、申请变更地址时,不需要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除外。

变 更 商 标 代 理 人 申 请 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原代理组织名称: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代理人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本申请只适用于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人的变更。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事项。7.共有商标变更商标代理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否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填写英文。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8.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

第15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

二、概念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三、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注: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4、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5、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6、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7、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费用

变更申请规费:500元/件。 我事务所收费标准:1800元/件

第16篇:商标工作总结

商标工作总结

商标工作总结2007-12-07 23:00:3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商标工作总结商标工作总结(2)商标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分局党组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工作中心,以党的十六大

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开展了以“突出重点、抓大放小、求质量不求数量、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强化监管职能”为宗旨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治理行动。截止2005年11月底,分局各职能股室所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707人次,检查经营户2545户,检查商品交易场所17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个,没收侵权商标标识

16546件,办理商标案件87起,收缴罚没款万元,切实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自身建设,是积极应对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跃升、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形式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完成日益繁重的商标监管任务的需要。为了更好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六届

四、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分局规定坚持每日的学习外,还加强政治理论和商标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分局专门组织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培训学习班,全局共有9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从商标监管职能着眼,分别讲解了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商标监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列举了多种违法行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结果,参加结业考评的同志顺利通过,专门指定考评成绩优

秀的同志为此次专项行动案件审核员,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案件查处工作质的改变;同时选派政治思想理论高及业务精同志到各兄弟市县取经学习,强化廉洁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廉政勤政,严格执法,认真履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XXXXXXXX”;为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努力提高商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XXXXX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突出实效,有组织地开展商标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结合2004年商标工作好的经验,2005年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宣传。主要是:围绕“4·26”和“3·15”活动的主题,积极开展商标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分局共编印商标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200多台次,悬挂宣传条幅300多条,利用报纸、电视专题宣传20多次,

网络平台宣传信息21条。并抓住经济生活中发生的有关商标方面的重大事件,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推广、介绍企业依法维权和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二是开展系统的商标法律培训,举办商标培训班30多场,参训人员达800多人,2005年培训的重点对象是我市知名商标、各大商场超市企业的负责人、采购员和商标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使商标所有人能够准确规范使用商标法及时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企业家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

三、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商标违法行为、保知识产权

在2月1日分局专门制定了《集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此次行动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以保护注册商标权

为核心,以办案为中心,从流通领域、生产环节、印制环节入手,抓住源头,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仿冒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建材、农资、汽车配件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命安全的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专用权、奥林匹克、特殊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商标违法案件;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他人包装、标识、商标的违法案件。

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成立了分局局长任组长的保护商标专用权领导小组,分管局长负责的工作局面。并利用网络信息化工作平台的优势,及时发布近期所查办的典型商标案件,在全局

人力物力都很紧张的情况下,专门筹措这次专项行动各种办案所需,为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分局领导还按照六步骤的工作思路,对各执法单位提出了要求和目标:一是加大商标办案协调力度,针对商标侵权行为比较多的行业或者商品,适时组织全局性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局形成更大的整体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合力。二是加大商标办案指导力度,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打击有效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这个过程中,分局指导作用便显得极为重要,不但要做到上传下达,而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到各执法工

商标工作总结

第17篇:商标工作总结

实施商标战略

打造XX百年品牌

兰州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兰州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创建于1985年的XX集团改制设立的,是甘肃省最早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之一,1999年6月23日XX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目前,公司总股本18576.6万股,拥有8家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营啤酒、饮料、麦芽、包装印刷。截止2010年9月底,公司拥有总资产13.1亿元,净资产9.1亿元,年啤酒生产能力45万吨,饮料2万吨,麦芽15万吨。2010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6.6亿元,利税2.6亿元,是甘肃省工业60强、纳税50强企业之一,2002年2月,“XX”啤酒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甘肃省第一届、第

二、第三届著名商标。2009年在甘肃工业企业综合排名中位列第39位。公司还被人力资源部等国家五部委评为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

2004年8月,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丹麦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和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在甘肃和青海两省组建了四家合资的啤酒企业,使本公司啤酒产能近期达到40万吨,中期达到70万吨,稳居西北第一。 目前,公司已形成“一体两翼”的产业发展格局,产业链相对完整、互补作用强、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明显。公司成立24年来,累计纳税13亿多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工业强市、强省战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商标战略的做法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实施商标战略的认识

公司成立之初,我们认识到,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强商标工作,逐步拥有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和高知名度商标的优势企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在提高了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同时,也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企业带来了蓬勃的发展生机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明确指导思想,推动商标工作发展

商标工作是企业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助推企业发展的的重要抓手,我们紧紧围绕公司“一体两翼”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产业发展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啤酒主导产业、主导产品为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一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公司提出了以“实施商标战略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制定了实施规划,明确了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公司商标意识显著增强,公司运用商标的水平明显提高;商标管理和注册维权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立起与公司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培育、管理、使用和保护保障体系,走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之路,成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一流的企业。

具体任务是:全面完善商标规章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商标体系构建,创新和完善商标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大力培养商标专业人才,扩大商标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推动作用,商标行为规范科学,加强对商标维护和保护。

公司商标战略的总体构想是:以驰名商标“XX”为核心,围绕核心商标构建战略商标、基本商标、防御商标为一体的商标体系。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公司成立了商标管理委员会,董事长担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商标管理,内部配置商标专管员一名,专门负责商标事务。各控股公司及相关企业相应设立商标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商标管理的领导。

三是健全制度,依法科学管理。公司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兰州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商标管理标准》。要求商标管理工作与其他经营性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坚持商标管理实行“统一注册、统一拥有、统一建档、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五统一”原则,使商标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

(四)重视商标注册,构筑商标体系

公司成立之初,适应市场需要,注册了“兰乐”商标。1994年,公司抓住国家对有关商品分类调整的有利时机,在注册“XX乐”商标的基础上,再次申请注册了“XX”文字、图形商标。根据产品出口业务的需要,1996年,我们通过国家工商局,将“XX”商标在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三个马德里协定国进行了国际注册。 98 年,“XX”商标又在南非共和国进行了国际注册。为了构建对“XX”商标的防御保护体系,我们还申请注册了“XX”牌麦芽、“XX”牌玻璃瓶、“XX”牌水解蛋白以及与“XX”商标近似的“XX王”、“XX源”、“XX梦”、“金XX”等产品商标,同时根据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申报注册了8件“XX”服务商标,已核准服务项目达200多个。2000年以来,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品牌不断延伸的变化,又申报了“XX风情”、“XX千年禧”、“麦仕德”、“柏胜”、“蒙仕”以及“嘉酿”、“嘉宝”等40多件商标,2008年又在老挝注册了4件商标,使我公司商标形成了以100件国内产品商标为主,8件国际产品商标为辅,注册商标总数达108件的独立的商标防御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商标知名度。

XX自创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商标品牌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确立商标宣传和舆论导向。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培育,提高XX知名度;二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命名部分路段列车为“XX啤酒号”列车;组建专业艺术团在全国各地演出,冠名体育、知识大赛等,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进行宣传;三是积极配合参加工商部门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商标培训班和研讨班,经验交流会,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借机宣传和提高XX影响力;四是组织高峰论坛,借专家智力,推动品牌发展;五是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提升企业与产品形象。多来来,我们通过冠名体育事业,组织慰问地方部队、公安干警,捐赠慈善事业,救助贫困,资助残疾,参与地方公益建设,捐助受灾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益活动,粗略统计资金达5000多万元,有力地宣传了企业,扩大了XX在全国的知名度。

(六)争创名牌,进一步拓宽商标发展领域

“通过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来争取法律、法规对XX商标专用权和XX品牌的保护是唯一有效,也是最有力度的渠道”。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们按照“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发展思路,深入开展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活动。早在96年,公司就着手进行争创驰名商标工作,成立机构和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97年向国家工商局递交了申请。在申请认定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省、市、区各级工商部门以及商标协会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多次到国家工商局和有关部门陈述意见,大大加快了工作进程。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XX商标终于在2002年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同时,我们还创造条件,积极争取甘肃省“著名商标”,各级工商部门主动深入企业,通过对兰州XX的发展状况,企业规模、上交税收额度、质量信誉、市场知名度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综合因素的深入了解和调研,认为兰州XX符合《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例》规定的条件,公司“兰乐”商标1993年被认定为甘肃省首届著名商标,“XX”商标1998年、2002年、2008年连续被认定为第

二、

三、四届甘肃省著名商标。

(七)依托优势,强势联盟,打造国际品牌

XX啤酒虽然在商标战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国内尤其是西北地区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国内品牌。在分析了产品出口、贸易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啤酒工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后,公司提出了“借势造势,借船出海”的战略思想,迈出了寻求强势联盟,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的步伐。2004年,与世界著名品牌,丹麦国嘉士伯啤酒厂、丹麦国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基金会的战略联盟。首期引进资金1.5亿元,在甘肃和青海两省组建了 4 家合资的啤酒企业,是公司啤酒产能近期达到45万吨,中期将达到 70万吨,产销量以及市场占有率稳居西北第一,并将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八)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随着“XX”品牌知名度的日益提高和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省内外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以各种手段对“XX”商标进行大肆假冒侵权,给我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仅1996年到1999年,经工商部门立案查处的各类侵权案件就高达43件。99年“XX”商标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保护商标以后,在各省、市工商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不法侵害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有效扼制。

多年来,公司积极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有力地保护了“XX”商标的专有权。特别是2005年,深圳一家公司将国内包括“XX”在内的187件知名商标在商标注册人毫无知情的情况下在香港申请注册。这一现象得到了国家工商局和省、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XX”商标,省、市工商局积极主动和我们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方案,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通过共同努力,这次恶意抢注行为以失败告终。通过这次维权行动,我们深深感受到在市场经济中保护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进一步认识到工商部门在商标保护方面的作用。

三、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的成效

(一)品牌形象不断扩大 。多年来,公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XX商标,提高社会对XX商标的认知程度,特别是加大了对商标的宣传力度,将公司XX 商标的宣传纳入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及时报道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扩大了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XX”品牌形象迅速扩大到了全国各省、市。

(二)商标发展跃上新台阶。截止目前,公司围绕“XX”主商标,在国内以及马德里协定国和港、澳、台地区共注册商标108件,使公司商标形成了以92件国内商标为主,8件国外商标和8件港、澳、台商标为辅的商标体系,初步形成了主商标与副商标、防御商标有机结合的商标应用与保护体系。

(三)商标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依托“XX”这一甘肃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形象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明显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公司的主营业绩连续三年以20%的速度递增,XX啤酒在西北地区的市场地位日益巩固,驰名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了骨干和带动作用,公司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公司继续稳居全国啤酒经济效益十佳企业。

(四)商标专用权保护和维护成效显著。随着“XX”品牌知名度的日益提高和产品销售市场的不断拓展,“XX”商标被侵权的事件也连连出现。为此,我们在省工商局的帮助下,积极进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维护。与各级工商局建立商标管理信息通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重点保护、异地联保、省际联动打假等机制,加大“XX”商标的保护力度。从1987年至今的24年间,在甘肃、青海、江西、湖南、湖北、河南等地,通过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XX”商标假冒侵权案件38件,有力地保护了XX商标专用权,维护了中国驰名商标的形象。

第18篇:商标委托书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 图形 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联 系 人电话章戳

邮政编码3100002013年4月24日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 UEMN-优易迈 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 EDK 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一道开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 星德斯 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

商 标 代 理 委 托 书

我/我厂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籍、依中国法律组成,现委托 杭州浩瑞商标策划有限公司 代理 珀尔 商标的如下“√”事宜。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其他

委 托 人杭州驿道开汽车维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星光街225号

第19篇: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

一、商标概念

二、申请人(商标法第四条)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三)共同申请人

三、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非必经程序,仅能提供参考,不作为是否核准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申请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

四、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注意书式填写的要求 书式一:主要适用于国内企业及其他申请主体

书式二:涉外书式(主要适用于外国人、外国企业、香港地区等)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四)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供委托书

五、选择指定使用的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

目前,我国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进行选择指定商品名称。该国际分类共包括 45 类,其中商品 34 类,服务项目 11 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的十个商品。

六、形式审查及《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部分驳回通知书》

第20篇:亚泰商标

衡水亚泰和海尔站一排

2009年9月10日 14:29:21来源:今日衡水

近日,从湖南长沙举办的2007中国商标节上传来消息,我市河北省亚泰电化有限公司的“亚泰”商标入选“中国消费者喜爱的商标”10强,与海尔、茅台、中华等大品牌并驾齐驱,获此殊荣的河北省仅此一家。“中国消费者喜爱的商标”调查活动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的活动,是2007中国商标节组委会精心打造的创新之举。这次调查活动,为广大消费者与企业的商标、品牌打造一个高水准、高美誉度、高亲和力的权威性互动平台,同时为企业提高知名度,提升商标的价值,打造强势品牌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良机。从8月28日启动以来,活动共收到全国消费者从290万件商标中推荐的7000多件,历经初选、复选等多轮角逐,共有100件商标成功晋级全国百强。我市除“亚泰”进入10强外,“衡水老白干”进入了百强。

河北省亚泰电化有限公司位于深州市王家井镇,成立于2000年,现有职工500余名,是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电解化工生产设备和双路供电系统、省化工厅认证的一级科(处)资格质检机构、一整套成熟完备的生产经营管理程序和工艺操作规程,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生产能力的过硫酸盐和氯酸盐两大系列六种产品。他们生产的无水高氯酸钠获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证书,无水高氯酸钾蝉联4届(12年)河北省名牌产品,产品市场占有率38%,除满足国内需求外,畅销英、美、法、日、德及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公司先后荣获河北省政府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进出口先进企业、河北省首届诚信守法企业、河北省农行AA+级信用客户等荣誉称号,“亚泰”为河北省著名商标。

关于更多 亚泰 的新闻

·2009-09-10 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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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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