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易地扶贫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某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2

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

(2017年8月16日)

现将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06户1566人,其中XX镇东区幸福家园安排374户1448人,麻林河村安置点安排32户118人。

二、项目建设进度:

镇东区幸福家园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占地80.72余亩,初步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37477㎡18幢6层

套住宅楼,分为50㎡、75㎡、100㎡、125㎡、150㎡五个户型,安置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374户1448人,配套建设一所幼儿院。目前已有6栋178套房屋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涂料粉刷、地坪硬化、水电安装、外墙保温及墙漆粉刷等建设内容,目前进度已完成90%,部分上下水管道已经完成,部分道路硬化已经完成,部分道牙安装结束,预计9月底可以分房到户;其余196套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农转用土地手续已经办理和征地等前期工作,住宅楼地基已开始施工,预计11月底建成交付使用。

1 XX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占地21.2亩,建筑面积2950㎡,计划安置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户32户118人。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征地及地表清理,地基开挖已经完成,沙土垫层、地基承载力检测已完成,目前地基墙体开始砌筑。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3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1096.2万元,通过省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2192.4万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783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4854.6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各156.6万元计469.8万元。

XX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推荐第2篇:仁里镇易地扶贫搬迁摸底工作汇报

仁里镇易地扶贫搬迁摸底工作汇报

按石发代赈[2008]19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认真组织了易地扶贫搬迁摸底工作。镇会同村干部走村串户,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宣传移民搬迁政策,了解移民户思想动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户为主、适当支持”的宣传方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镇共完成移民调查摸底对象154户611人,其中因交通不便移民129户513人,就近避灾移民21户81人,因景区规划移民4户17人。现就次摸底调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仁里镇位于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县石台县中部,为县政府驻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现辖10个村5个社区居委会,人口2.6万人,国土面积189KM2。随着近几年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民生工程的实施,我镇城乡面貌大幅度改善,99%的村民组实现了通路、通水和通电。但对于地处较高山上的村庄,还没有实现通路。另外由于山地所限,村民组分布较零散,有的自然村落和单家独户的与大村庄相距较远,这样有的基础设施难以覆盖,如果修路、架桥,投资巨大,且受益人口较少。还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山体滑坡和大河旁边,易受地质灾害和洪涝侵袭。再有部分农户地处村庄后面,因村庄整治难以推动,入户道路狭窄曲折,尽管与主干道相距较近,却不能通行,急需易地搬迁建房。对这部分农户只有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的办法解决其长远生计问题。

东山村座落在县城西南部,距县城7公里,现有人口829人,土地面4120亩,茶园面积650亩,山场面积21375亩,林业用地面积19830亩。东山有8个自然村落,其中南山组、新屋组和老屋组地处深山,村庄较分散,有8户不能通公路,另有4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共计有12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

三增村现有人口1102人,山场面积15810亩。土地面积19056亩,茶园面积 560 亩。三增有7个村民组,方建、方

1 村、方山、新桥、排下三增和梅溪等村民组那些居住在村庄后面和离村庄较远的农户需要易地搬迁建房,共计65户。

高宝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21公里,现有人口1113人,山场面积58835亩,茶园面积800亩。高宝村有13个村民组,东山组地处贡溪河两岸,常受洪水优异侵袭,有6户需要搬迁。另外团结组2户因离中心村庄较远,交通不便,需要搬迁。高宝村共计移民搬迁8户。

缘溪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5公里,是慈云洞景区所在地,现有人口1479人,土地面积65000亩,茶园面积1200亩,山场面积47332亩。缘溪村有11个村民组,其中土塘、新塘两组地处500米的高山上,不通公路,共有23户需要搬迁,坑口组有2户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坑口组、岩下组共有6户地处低洼,遭受洪水侵袭,需要搬迁,渔塘组地处慈云景区中心,因规划需要,有4需要搬迁。共计35户需要搬迁。

贡溪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10公里,现有人口1023人,土地面积31200亩,茶园面积600亩。山场面积28784亩。贡溪村共有11个村民组,2005年,地处500米高东山上的高东组实施了移民搬迁只有,只有1户,因当时家庭条件原因,未能进行搬迁,现在需要搬迁,另外立新组有1户位于庆丰三级站水库旁,需要搬迁,上村组有2户因交通不便,需要搬迁。该村岩岭组地处海拔500米高山上,通组公路路况差,饮水困难,有15户需要搬迁。该村共有19户需要搬迁。

杜村村座落在县城东部,距县城7公里,现有人口703人,土地面积31000亩,山场面积25111亩,茶园面积600亩。杜村村共有6个村民组。平顶组位于高山上,路况差,饮水困难,有7户需要搬迁,杜村组、塘湾组有7户因交通和洪水原因,需要搬迁。该村共有14户需要搬迁。

二、安臵宅基地的来源及亩数

按户均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共计宅基地37亩,对于

2 移民搬迁建房点,政府先行做出规划,按照节约耕地,方便生产,能够避灾的要求,划出移民建房点,由移民户与土地承包人进行协商,镇村做协调工作,采取土地臵换或有偿转让方式,让搬迁户取得宅基地。

三、生产用地来源及产亩数

因此次移民搬迁的农户大多数在本组内就近移民安臵,可以使用原有的生产资料,不需另外安排生产用地;对于跨组安臵的,需要菜地,按户均菜地0.3亩菜地计算,需要菜地47亩,对于安排菜地的,如果村有集体山场,可以直接划拨,如果没有,移民户只有与当地农户协商,采取有偿转让方式,镇村可以协调。

四、移民后主要生存模式及集中安臵地主要基础设施和资金量、来源

对于本级内就近移民安臵的,可以使用原有生产资料;对于跨组安臵的,将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一是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实现转移就业。二是有组织的实施土地流转政策,为移民户取得土地。三是通过政府协调,让座落在本镇的企业优先招用移民户,实现他们就近就业。

全镇移民户为154户,每户除宅基地不计入移民成本外,包括土建工程,三通过工程,每户大约需要资金12万元,共计资金1848万元。这些资金通过个人筹资、政府补助、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等形式,完成资金筹措。

五、原有住房的处臵

对于地处高山、低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住房,将进行还地后,进行生态退耕。对于位于景区内的住房,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屋,进行保护,没有保护价值的,组织景区收购。

实施移民搬迁工程是偏远山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之计,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有利措施。一是有利于山区生态平衡。由于村民地处高山,为保证基本

3 的生存,只有砍柴垦荒,甚至乱砍滥伐,以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林木逐年减少,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实施搬迁,对保护环境恢复生态非常有利。不仅从根本上改善了这些人居住状况,也有利于“绿色石台,皖南茶乡”战略的实施。二是改善生存条件,提高居住环境。对于地处高山、低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民,他们信息闭塞,阻挡了观念的更新,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步伐。遇到洪灾,就面临山体滑坡、泥石流淤积的危险,生命安全经常受到威胁。交通不便,生产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实施移民搬迁工程,有利于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实现了观念的解放,完成了精神脱贫、文化脱贫。三是提高了扶贫效果。实施移民搬迁的村大多是居住在高山区或离中心村较远的零散户,如实施就地扶持需要国家拿出大量投资为其解决通路、电、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成本高,且有些地方即使花钱也难改变现状。如果采取移民扶贫,进行异地扶持,则可以节约大量资金,且能在短期内改变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仁里镇易地扶贫搬迁摸底情况统计表

仁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推荐第3篇:棠浦镇易地扶贫搬迁

棠浦镇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写建议

前言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概况

棠浦镇位于宜丰县东部,东邻新庄镇,西接澄塘镇,南界上高县,北与花桥乡毗连。东西长9公里,南北宽16公里,全镇土地面积为115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和一个集镇居委会,102个自然村,170个村民小组,人口2.4万。镇政府所在地棠浦集镇位于宜杨公路与上奉公路的交汇点上,距县城23公里,距省会南昌11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棠浦属丘陵地区,地形北高南低。全镇有土地面积46798亩,其中水稻耕种面积30382亩,水田29777亩,旱地605亩,有林地73743亩,森林覆盖率68%。

人均耕地面积0.51亩,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环境恶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资源缺乏,产业结构单一,劳动力素质差,且劳动强度大,是一个典型农业乡镇。

(二)贫困现状及分析

由于各村的发展极不平衡,综合各村的贫困因素,主要原因是:(1)自然条件恶劣,可用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农业抗风险能力差;(2)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来源单一,农业无稳定收入来源;(3)劳动者素质较低,科技意识薄弱,缺乏市场经济观念;(4)人均占有耕地不多,土地资源和人口配置不合理;(5)各种自然灾害频繁,不时威协着这部分贫困农户。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 是贫困地区已具备了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经过多年的扶持和自我发展,多数贫困地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了实施易地扶贫工程、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可行性。贫困群众搬迁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地区后,通过政府扶持和自身努力,一段时间后,将能够融入当地经济发展,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二是水土资源能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的需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在本流域、本村内部移民为重点,今后只要采取节水措施,以中小型工程为重点,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目标,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可以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的需要。

二、各搬迁点的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到新的安置点积极性非常高,均表示愿意投工投劳,并自筹一部分资金参与建设,从而为该项目的成功建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思路,通过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综合发展能力、转变思想观念,调动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稳步推进易地扶贫工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2、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

3、坚持政府组织引导与农牧民自愿搬迁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重视发展、讲求实效的原则。

5、坚持扶贫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本次确定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共

人,原居住地理环境十分恶劣,基础设施条件极差,年人均纯收入在

元以下,均属扶贫规划在册贫困户,分布在

个村。

(二)搬迁方式

分为整体搬迁和部分搬迁。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聚集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将集中安置在本村交通便利的主干道路边。

1、搬迁群众的住房要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结构形式根据经济的承受能力和习惯,采取砖木、砖混等不同结构,原则上不搞强制统一形式。

2、住房面积及功能标准。

①搬迁群众在留有发展余地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住房面积。4口人以下家庭,原则上每户控制在75平方米以内,5口人以上的家庭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特困户住房面积要降低标准,对超标准建房的搬迁户要降低补助标准,甚至不予补助;

②住房标准应以经济、实用为原则,一般不要求贴磁砖和使用铝合金门、窗,铺地砖等;

③住房布局要合理,居室、厨房、储藏、厕所等必要功能齐全。

(四)区域分布

一、迁出地情况

我镇需搬迁的

人,居住分散,住房多以危、旧窑洞为主,随时面临着水灾和倒塌的危险,生存环境恶劣,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严重地制约着该村经济的发展。

二、迁入地情况

搬迁安置地选择在本村主村内,紧靠村主干路,基本条件较好,搬迁后可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条件,还可以旧庄基还田,使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

(一)实施目标

根据搬迁的实际需要,我县2011-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共

人。计划安置在本村规划区,均是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生态良好的地区。具有离乡村道路近,居住相对集中,人畜饮水容易解决,无地质灾害,气候适宜等诸多优势。通过易地安置工程,预计迁入后到

年可彻底脱贫,最终实现保证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促进迁入地经济增长、资源合理配置、同时带动周边农户脱贫。为实现上述目标,其主要任务是: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工程、通水工程、通路工程、通电工程、教育工程、卫生工程、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

(二)搬迁任务

为使本项目有序进行,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原则是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整村推进,以村为单位,

连片建设。具体项目内容分年度安排如下:

(一)2011年:计划搬迁

人。

(二)2012年:计划搬迁

人。

(三)2013年:计划搬迁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完成 万亩河滩地整治、宜农荒地开发、撂荒地恢复、中低产田改造任务;

2、完成 万亩耕地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新打、改造机井 眼,衬砌渠道 公里,建泵站 座,建防洪河堤 公里;

3、完成新建安置区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建 公里的村屯干道及宅基地四周便道,建人畜饮水点 处,新建改扩建卫生所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学校 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村委会平方米,架设农电线路 公里,建沼气池 座,安装太阳灶 个,安置区绿化 亩;

4、修建砖木(混)结构住房 万平方米。

5、对迁出区 万亩宅基地及耕地进行平整或退耕还林。

(一) 使区域内村民迁出原居住地,减少了人为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 旧村庄回收后,更有利于合理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其他。

(一) 可使13乡(镇)121村6262户31311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远离了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收视难、脱贫致富难,以及地方病和危险滑坡等灾害的威胁,为群众在短期内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可实现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社会财富。

(三) 促进了农村小城镇建设,提高了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农村小城镇专业小区建设提供了样板。

(四) 促进和拉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五)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探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开辟了途径。

五、资金措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地方、搬迁群众公共承担。估算总投资规模。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占_﹪,整合其他政府支农投资占_﹪,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占_﹪,地方配套投资占_﹪,搬迁群众自筹资金占_﹪(条件允许地区,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搬迁群众就住房等直接投资受益工程适当承担部分费用)。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实施过程中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宣传和引导工作。为此,县上成立永寿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由县长齐海斌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邢步宜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万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发展计划局、公安局、城建局、财政局、扶贫办、水利局、交通局、电力局、林果局、农牧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电信局、民政局、广电中心及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局,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万峰兼任,副主任由发展计划局局长陈启峰同志担任,负责处理工程建设日常事务,单独或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庞杂、头绪繁多,涉及各个部门,且项目所在乡镇也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为了便于业务联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专文下发了《关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及乡镇,使部门和乡镇从确定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工程规划设计及预算、工程实施技术服务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管护及项目后期管理等各方面,明确了各自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我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量较大,涉及部门多,单项工程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实行法人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和搬迁乡镇主要领导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各单项工程的规划设计、预算、技术服务及其它相关配套工作。二是对建房、沼气、道路、供水、电网、建校、土地复垦等工程设计方案,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保证工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

严格资金管理。要《在永寿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制度,设立工程专账,专人专户管理。由项目办公室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防资金滞留、克扣和挪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项目建设。四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各单项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把好工程质量关。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应有的效益。

推荐第4篇:余井镇易地扶贫搬迁

余井镇易地扶贫搬迁“ 十二五” 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 一)基本情况

余井镇地处皖西南,南距潜山县城10km,西靠国家级名胜风景区——天柱山,东与怀宁县小市、公岭两镇毗邻,北与源潭镇接壤。镇域总面积134平方公里,呈“三山一水六分田”布局,城镇规划区面积4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6.2万人,辖13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部分山区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住处遇到汛期非常危险,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保证。所以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彻底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对促进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全镇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显得尤为重要.(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①交通便捷:县乡交通网络密布,潜源路、余龙路、余三路、岭青路贯穿境内。距合九铁路天柱山站10km,距沪蓉高速路车轴寺站入口仅18km,距安庆天柱山机场和安庆长江水远码头69km,距省城合肥2小时车程。

②资源丰富:镇域内有中型水库1座(长春水库)、小

(二)型水库4座,皖河境内穿过,水资源充足;皖河年产优质黄砂30万吨,山石开采潜力巨大;余井盛产水稻、油菜、棉花,是国家商品粮发展基地,蚕桑、瓜蒌、茶叶、柑桔、食用菌、油茶等农业产品别具特色;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开始由散户粗养向集中精养转变,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更加明显。全镇有1.5万人在外务工,劳动力资源具备优势。

③民营经济: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皖峰蜂业和安徽冠生园正努力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中焘服饰为龙头的服装加工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服装加工企业发展到40家,从业人数2000人,年产值超亿元;安徽天龙竹木、友银氧化锌、天柱枕业、青楼丝厂、皖浙空心砖厂等一大批招商企业建成投产,实现当年投产、当年收益。

④城镇配套:供电:拥有华东电网110kw余井变电所,可满足各类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等用电需求,220千伏输变电所工程和凯迪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将会提高供电能力。通讯:实现电话程控化,传输数字化,信息业务宽带网。供水:拥有3家水厂,日供水能力5万吨,水资源丰富。医疗:拥有医疗单位3个。教育:拥有初中学校3所,小学25所。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 一)总体思路

“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是今后五年全镇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关键措施。我镇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0〕1853号)和《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皖发〔2009〕21号)及《关于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10]930号)精神,结合全县“十二五”规划和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以山区居住的生产生活条件差的贫困户为对象,以整体搬迁安置为重点,以需搬迁户的实际经济能力为标准,全面深入调研,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摸排定户,精心调查选点,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相互协调,认真作好我镇2011年至2015年“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充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做到搬迁户自愿迁出,迁入地群众愿意接收,坚决杜绝搞行政命令,一刀切。

2.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在搬迁形式上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小规模集中安置和分散插花安置等多种方式合理进行。

3.坚持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要切合实际,统一规划设计,综合配套,整体实施,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要在群众安置、土地调整、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要搞好财产债务清算、行政区划变更、基层政权建设及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

4.坚持扶贫搬迁与其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要将易地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科技扶贫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努力实现扶贫开发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

5.坚持搬迁与扶贫开发并举的原则。易地搬迁要真正使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在搞好迁入地各项基础设施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协助群众选好产业发展项目,制定脱贫致富规划,增加搬迁群众的经济收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能“搬的出,稳的住,致富快”。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 一)搬迁对象

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天明村、松岭村、柴阁村贫困人口, 优先考虑最贫困农户。

( 二)搬迁方式 分村部分搬迁。 ( 三)安置方式

按照上下协调,农户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深入调查,民主准确定户,科学合理规划,统一施工建设,一次搬迁入住,采取集中安置在余井镇工业聚集区和分散安置在余井集镇内相结合的方式。

( 四)区域分布

1、迁出区区域分布( 附图)

2、安置区区域分布(附图)

四、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 ( 一)实施目标

立足我镇部分山区村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实际,采取公平公正、农户自愿、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搬迁的原则,扶贫搬迁100户400人,从根本上改善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全镇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加快全镇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 二)搬迁任务

2012年搬迁天明村贫困人口50户200人、松岭村贫困人口25户100人、柴阁村贫困人口25户100人。共计100户400人。

( 三)主要建设内容

1、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户均2间建设安置区搬迁安置房200间;按人均0.3亩建设调整置换基本农田(耕地)120亩;修建安置区道路7公里。

2、后续产业发展:争取中央扶贫投资10万元用于安置区劳动力培训等增强劳动技能项目。

五、资金筹措 ( 一) 投资来源 余井镇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390万元,所需投资由中央、地方、搬迁群众共同承担,经测算三方投资所占总投资比例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占76.9%,整合其他政府支农投资占—%, 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占 2.6%,地方配套投资占19%, 搬迁群众 自筹资金 占1.5%。

( 二)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投资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

“ 十二五”期间,余井镇安排的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投资规模为300万元,人均投资补助标准为9600元。人均补助标准的测算依据为余井镇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测算过程: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投资3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74万元,中央扶贫投资10万元,共计38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共400人,人均补助标准测算公式:3840000/400=9600(元)。建设内容:按户均2间建设安置区搬迁安置房200间;按人均0.3亩建设、调整置换基本农田(耕地)120亩;修建安置区道路7公里;安置区劳动力约100人技能培训。单位造价:安置房8000元/间;安置区调整置换基本农田(耕地)7500元/亩;安置区道路18.57万元/公里;安置区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元/人。各类建设内容所需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安置区住房建设41.03%;安置区基本农田建设23.08%;安置区道路建设33.33%;安置区劳动力技能培训2.56%。

( 三) 后续产业发展资金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实现“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十二五期间,余井镇争取中央扶贫投资10万元用于安置区劳动力培训等增强劳动技能项目。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我镇“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包村领导,村支书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考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专项规划。积极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中央扶贫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上下及部门之间横向协调,全面组织实施。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建设用地的农户采取协调补地+适当补偿的方式,保证安置区建房及道路用地。把“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真正建设成为富民强镇,促进全镇经济增长的民心工程。

推荐第5篇:易地扶贫协议书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甲方:_______ 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户主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______村_______ 组

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 西开[2016]39 号)文件及《湘阴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 要求,按照村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国家扶持与村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安置的方式(分散安置:自建新房、挂接住房、投亲靠友),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房补助资金, 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的方式(分散安置:分散安置:自建新房、挂接住房、投亲靠友),从 年 月完成易地搬迁建房。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

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

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 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 70%后 3 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 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 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

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 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

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 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

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补助资金。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区扶贫开发办、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推荐第6篇: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 自然 水土 地方 村庄 整体 同步 安置 旧房

新家 协议 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推荐第7篇:**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

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推荐第8篇:某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

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

一、基本情况

XX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68户6546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户734户,2900人,2016年搬迁153户704人,2017年搬迁406户1566人,2018年计划搬迁175户630人。

二、项目建设进度:

(1)XX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实施方案161户704人,现调整为153户704人,总建筑面积为1669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3.7平方米,同步搬迁非贫困户7户29人。XX镇东幸福家园一期工程安置贫困户搬迁142户142套669人,非贫困户同步搬迁7户7套29人,已竣工交房;二期工程11户11套35人,全部签订安置协议,已全部入住。

(2)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06户1566人,其中XX镇东区幸福家园安排374户1448人,麻林河村安置点安排32户118人。镇东区幸福家园有179套房屋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室内涂料粉刷、地坪硬化、水电安装、外墙保温及墙漆粉刷等建设内容已完成90%,部分上下水管道已经完成,部分道路硬化已经完成,部分道牙安装结束,预计8月底可以分房到户;其余195套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农转用土地手续已经办理和征地等前期工作,住宅楼

1 地基已开始施工,预计11月底建成交付使用。麻林河安置点已经完成项目选址、征地及地表清理,地基开挖已经完成,沙土垫层、地基承载力检测已完成。

三、拆旧复垦情况

2016年15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均签订占新退旧保证书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均被告知占新退旧政策和退旧时间规定。

从2017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自行拆除已搬迁入住贫困户旧宅,逾期不拆的,镇将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产生一切费用由搬迁户所属村承担。

四、易地扶贫搬迁档卡整理情况

8月4日,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的“XX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上对易地扶贫搬迁档卡整理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最晚在8月8日中午12点前完成此项工作。

推荐第9篇:某镇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X政(201X)xxx号

XX市XX镇201X年易地扶贫搬迁

实 施 计 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XX市、XX县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精神,深入扎实有效推进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及XX市、XX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市

- 1户每人补助2.5万元,在一年内完成原有住房及宅基地腾退的每人奖励0.5万元。中心村安置: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可一户一宅或多层简装修;贫困户每人补助2万元,在一年内完成原有住房及宅基地腾退的每人奖励0.5万元。非贫困户需要同步搬迁的,可享受搬迁安置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镇区每户2万元、中心村每户1万元补助设施费,在一年内完成原有住房及宅基地腾退的每户奖励2万元。原则上收回原住房,由镇、村组织对搬迁旧村的宅基地实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乡村旅游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

三、建设任务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安置房以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并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征地、办理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土地整治等。

(一)住房建设

2017年扶贫搬迁计划建设住房面积4.145万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扶贫搬迁安置区计划建设道路、管网、电力、绿化等设施,工程量以设计为准。

(三)征地及相关程序办理

安置点用地征用、补偿及相关程序办理。

(四)土地整治

- 3现对搬迁区域的考核全覆盖。

XX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XX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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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镇产业扶贫工作汇报

**镇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汇报

我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0户1785人,2个贫困村,其中已脱贫330户1322人,未脱贫140户463,未出列贫困村1个。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格局,农户按产业帮扶、医疗救助、教育培训、易地搬迁、政策兜底“五个一批”方式因户施策,贫困村以“九大体系”为目标,因村制宜制定脱贫规划,大力发展产业,现将我镇产业扶贫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扶贫基本情况

我镇产业扶贫主要是贫困户创业、公司吸纳贫困户入股、扶贫车间务工就业方式等。2017年全镇贫困户种养殖户96户,发放产产业奖补资金24万元。上栗县珍友烟花压模烟花新材料有限公司、小埠村上游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杨坊村彭家冲种养专业合作社等等企业都参与精准扶贫,设立扶贫车间,吸纳就近贫困人口在企业就业增收。**东冲果园种养合作社、**榨油专业合作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吸纳贫困户入股,确保贫困户入股增收。镇有一个全体贫困户入股的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投资分红受益。

二、产业扶贫的主要做法

1、大力宣传产业扶贫政策,把上级各项产业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2016年以来市县下发的各项产业扶贫政策镇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委会主任、扶贫专干学习,并将文件印发到村,村宣传到户。去年有96户发展产业,共发放产业奖补资金24万元,今年通过入户调查摸底,有125户已发展养殖、种植产业,并由驻村第一书记协助他们申报产业奖补资金,预计将发放奖补资金28万元。

2、积极发展“两业”扶贫。**、**2个贫困村利用上级产业扶贫资金和各自资源优势,分别成立了**东冲果园种植合作社和**村榨油坊合作社,将全村所有贫困户(59户)吸纳为股东。**东冲果园合作社的柚子园已挂果,预计明年可以盛产;**村榨油合作社正在积极协调机器安装,与邮政电商平台洽谈,准备将合作社生产的食用油借助中国邮政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在**、**村的带动下,其他非贫困村也积极响应,如**、**也已发展了各自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以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或贫困户入股(有13户贫困户股东)。镇政府利用上级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成立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每户可贷款3万元入股合作社,每年能享受1200到1500元的红利,目前有395户符合贷款条件的已贷款1185万元、17户放弃、67户不符合贷款条件(按剔除之前479户计算),已产生红利22万余元。

积极收集劳务信息,优先考虑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目前已举办两期精准扶贫专题招聘会。通过**、**、**村3个扶贫车间的建立,已吸纳25个劳动力就近就业。

3、积极推进金融扶贫贷款。我镇扶贫工作站及时与银行沟通对接,对申请贷款的贫困户及时联系银行业务员进村入户实地调查,对符合条件及时向上申报。前已25户申请贷款,通过入户核查有23户初步符合贷款条件,预计月底贷款可发放到位。

4、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通过与县发改委等部门的对接,目前我镇两个“十三五”贫困村已建设了装机容量为10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已投入运行并产生效益,下阶段将“十二五”贫困村也将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站建设,预计每年将为贫困村带来5万元的收入。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将以**龙虾、鱼等养殖基地为龙头,建立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龙虾、鱼类养殖产业,鼓励有产业发展意向的贫困户加入龙虾养殖行业(由公司提供种苗、技术并负责销售,贫困户只需要付出劳力,预计每亩年收入3000-5000元)。

2、邀请县科协蜜蜂养殖等相关技术人员来我镇为贫困户授课,同时入户面授技术,针对有蜜蜂养殖意愿的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目前已与县科协取得联系,可由他们负责技术和销售,争取在8月份开展一期技术培训,发展5户以上蜂蜜养殖户。

3、继续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车间,吸收贫困户就业,力争做到扶贫车间全覆盖,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家门口就业。

4、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力争让每一个贫困劳动力有稳定的工作,赚取稳定的收入,确保早入步入小康生活。

四、存在的问题

1、贫困户思想认识落后。部分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主动发展产业愿望不强烈,等待观望、依赖思想严重存在。

2、扶贫产业较为单一。一是养殖、种植业周期长,产品市场行情波动大。项目从投入到收益间隔长,给扶贫项目的选定带来困难。二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差和观念落后。贫困户多是老弱病残,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抵御风险能力差,造成其不愿发展产业。

通过全体帮扶干部的共同努力,我镇的产业扶贫工作已初见成效,但离百姓的期望仍有差距,今后我们仍继续将产业扶贫作为贫困户脱贫的主要抓手,结合各自家庭实际,确定适合各自家庭发展的产业,确保贫困家庭早日奔向小康生活。

2018年7月23日

第11篇:某镇扶贫工作汇报

XX镇扶贫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XX个行政村,

甄别的贫困对象为XXX户,XXXX人。经过XX年、XX年、XX年通过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目前:贫困村杨梅村摘帽、贫困户XXX户,XXX人脱贫、未脱贫XXX户.XXX人、20XX年计划脱贫XXX人。 二、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加强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镇党委、镇政府把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是成立组织,健全制度。镇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工作站、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镇长具体负责。二是认真调研,确定思路。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一线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各村的自然状况、贫困原因、发展潜力,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意见,研究制定了符合我镇实际的脱贫规划,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走上了科学种养、持续发展的轨道。

2、整合资源、促进扶贫工作的有力开展、让扶贫有落脚点

镇在实施扶贫项目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陵阳地域优势与当前扶贫机遇,打造摄影小镇,大力发展美好乡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光伏电站建设,种养殖发展,劳务输出等产业,促进镇、村经济建设,带动贫困户参与发展、就业。

3、扶贫开发取得明显突破

无论从项目整合的程度上看,还是贫困户小额贷款的力度上讲,均取得明显突破。尤其是抢抓全省实施产业、教育、医疗、光伏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等机遇,坚持把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光伏和医疗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组织实施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先后整合各类项目资金XXX万余元,贫困户小额贷款600万元以上。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的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高产水稻、羊、牛、猪等产业,20XX年申报产业扶贫项目XX万元、户用光伏发电项目184.6万元、杨梅村经果林立体种植项目30万元、南阳村茶园改造项目3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技术支撑。

4、我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产业、就业、智力、社会兜底、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扶贫工程都在有序开展,且取得一定的成绩,尤其是产业、就业、智力、健康等项目实施都非常娴熟,且效果非常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从基础设施上看,我镇地处山区,扶贫开发难度大。近年来,通过水利、扶贫等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仍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的发展需要。

2、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弱。目前,我镇扶贫资金主要是依靠扶贫项目资金和双联单位的支持,贫困村筹资较为困难。

3、从贫困户受教育程度上看,贫困人口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低,观念陈旧,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在走访农户中发现,贫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病残户或无劳动力户,脱贫难度较大。

4、思想认识不高。贫困户思想认识不高是影响扶贫开发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表现在赶超求进思想不强,得过且过,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学习和接受新生事的思想认识,思想保守,不思进取,久而久之形成思维定势,部分群众对参与式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存在抵触心理,配合程度不高,导致部分扶贫项目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扶贫开发进程。

5、贫困户动态管理存在问题:贫困户动态管理局限性强、相对死板,灵活度差、一般新评贫困户要到年底或第二年初才能建档立卡,从而导致本年度很多扶贫政策无法享受,特别是XX工程、教育资助类。

第12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XX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要求,积聚全镇力量,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涉及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同步搬迁户69户259人。分年度规模为2016年111户471人,其中建档立卡77户335人;2017年116户437人,其中建档立卡81户314人。集中安置6个点共217户863人,其中赛云村赛云一组大鱼塘安置26户10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66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6户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27人),2017年实施10户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39人);赛云村赛云二组那诺地安置27户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34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5户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29人),2017年实施12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5人);太和村小寨组古蜡平掌安置40户1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6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35户1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57人),2017年实施5户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太和村新寨组恩乐地安置56户2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15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45户1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21人),2017年实施11户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9人);官厅村厄里组拉古普池安置20户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于2017年实施;官厅村玉能一二组瓦场安置48户1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140人)于2017年实施。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46人,其中新华村3户16人,官厅村5户22人,路思村2户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全镇已全部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点开工6个,已竣工6个,竣工率100%;分散安置户开工10户46人,已竣工10户46人,竣工率100%;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全镇搬迁入住227户908人,搬迁入住率达100%;完成旧房拆除227幢,拆除率达100%。

(二)“双点长”落实情况。XX镇6个集中安置点已实行“双点长”制。集中安置点“点长”由一名县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分散安置点“点长”由镇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共同做好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后续脱贫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脱贫措施落实情况

1.围绕《XX镇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由政府搭建平台,促成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与墨江县XX火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产业扶持资金投入29.04万元。

2.2018年,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结合“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以XX镇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烟叶生产为合作纽带,扶持太和村新寨、小寨组搬迁烟农20户,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0万元,实现户均收入51219余元。

3.2018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4户,发放贷款106万元,用于自身产业发展。

4.加强转移就业培训与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路子。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作用,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187人次,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会6次,自觉增强发展动力,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换新貌,真正实现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兑付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目前,全镇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资金XX万元,农户建房补助XX万元,旧房拆除奖励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XX万元。

(五)复垦复绿情况。根据《XXX自然资源局及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级下达XX镇复垦面积为200.65亩,需修建25m³水池18个,16m³水窖8个,需改建896.1米生产路1条。目前已完成复垦面积84.30亩,水池水窖建设8个,生产路改建896.1米,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三、取得的成效

全镇共建成集中安置点6个:赛云村赛云一组搬迁安置点、赛云二组搬迁安置点、太和村新寨搬迁安置点、太和村小寨搬迁安置点、官厅村厄里搬迁点和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搬迁点,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的搬迁任务。

(一)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来看,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帮助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房屋,让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房屋,共建成安全住房227间。

(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易地扶贫搬组内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文化活动室、公厕、路灯建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脏、乱、黑问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项目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并合理引导劳动力转向发达地区,贫困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观念得到根本转变,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标准及使用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重新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故目前尚未完全完善。

(二)部分安置点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一是部分农户因人口较少,安置房建设面积受限,存在粮食无地方堆放的情形,农户私自改变厨房用途,在周围搭建简易小厨房;二是在房檐、庭院、楼顶加盖彩钢瓦、树脂瓦。

(三)痕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政策、对象调整,项目资金投入、项建设内容等已重新变更皮肤过,一户一档、一点一档等资料需要重新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建设。

(二)规范农户房间用途,坚决整改私搭乱建。严格执行“厨卫入户”政策,杜绝农户将厨房和卫生间的用途私自改变,按照房屋规划厨房必须规范入户,严禁改为客房或库房,减少农户再次私搭乱建厨房。上下联动,对已经发现的私搭乱建房屋进行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力求“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镇级将专门组织人员协助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对照“一点一档”21项、“一户一档”19项归档要求完善痕迹资料。

第13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相关资料的紧急通知》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住房保障促进脱贫”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等总结报告如下。

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确保“搬得出”。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精准搬迁”。实行“三看三评三审”,确保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户一户不进。实地“三看”,即看区域环境是否“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看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群众搬迁意愿。严格“三评”,即对贫困户申请,实行社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评定。落实“三审”,即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区级审定,保证符合政策规定。全区共识别“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x户x人,并对所有搬迁户实行“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证。二是分类满足群众需求确保“合理搬迁”。根据搬迁安置任务和进村入户摸底情况,坚持以城区、食品工业园、乡镇集镇、中心村和聚居点等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多元化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就业技能的,安置到城区或园区;对条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集镇的,安置到乡镇场镇;对没有离乡意愿和自身条件差的,剩下的引导投亲靠友。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集中安置x户x人,插花分散建房安置x户x人,城区购房安置x户x人,场镇购房安置x户x人,投亲靠友安置x户x人。三是刚性落实上级政策确保“阳光搬迁”。通过走访群众、市场调查、成本核算,以及返贫风险论证,实行分类补助。对进入城区购房、集镇(园区)购房、聚居点建房、分散建房和投亲靠友5类易地搬迁贫困户,分别给予人均补助3.5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1.75万元。按照开工、完工、入住、拆旧四个阶段,打卡直拨20%、30%、30%、20%补助资金。严格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对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超额、旧房不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实行“四个一律不补助”。

二、精准制定发展规划,确保“稳得住”。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充分考虑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科学确定搬迁安置点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由区规划部门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为每户提供2—3套户型选择,既改善新居风貌,又留住乡愁记忆。在面积上,坚决防止住房面积超标、建设标准豪华、房屋空置等现象。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在模式上,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由6—20户组团小规模聚居,鼓励搬迁对象2—3户联建具有川东北传统合院式风格的三合院、四合院。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实行“政府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加快新居建设。由搬迁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坚持统一政策标准、规划设计、土地协调、工程建设,自主进行选址定点、户型选择、队伍确定、质量监督的“四统一四自主”机制,实现“自己家园自己建”。政府重点抓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政策兑现、拆旧复垦等。三是突出综合配套。坚持把易地搬迁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工作,从关心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入手,帮助实现“微心愿”;帮助搭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网络,营造邻里守望、互助和谐的人文氛围。以创建“四好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契机,利用农民夜校、文艺演出、“村村响”等载体,开展感恩奋进、文明健康、科技法治等主题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强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同步转变,引导农户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精准施策促进增收,确保“逐步能致富”。一是“搬迁户+产业培育”,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优质粮油、品质果蔬、特色养殖。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三双”、“152”等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二是“搬迁户+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依托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成人继续教育“五大培训工程”,摸清农户就业愿望、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签约率。三是“搬迁户+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搬迁户将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和林地,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业主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农地、农房、林木、人才、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将“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四是“搬迁户+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出台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分类分档补助政策,激发贫困户增种增养“五小”经济,放大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效益,解决产业发展投入难

题。

第14篇:易地扶贫搬迁对联

易地扶贫搬迁搬家对联

1、感恩思进 坚定信念跟党走 脱贫致富奔小康

2、不忘党恩

党恩布神州全民享小康 人心向政府社会皆和谐

3、乔迁之喜 易地搬迁政策好 村民心中谢党恩

4、脱贫攻坚 托党恩乐迁新居 感良策喜脱贫困

5、党恩赐福

河深海深不如党的恩情深 千好万好不如政府领导好

6、人民政府为人民 幸福不忘共产党

7、共产党好

精准扶贫见成效感谢共产党 勤劳致富建家业不忘习主席

8、脱贫攻坚 政策拓宽平坦路 春风吹暖贫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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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XXX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我叫,是

组农民,全家现有

口人,承包耕地

亩,由于我村地处偏远,生态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条件低下,在最近乡上、村上和组上的干部到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我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给我们提供很多好的政策和很高的补助,实现了我们几辈人都不能实现的梦想。因此,本人申请享受扶贫搬迁政策。

特此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6篇: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附件

福建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

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对每个安置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农户自建搬迁群众住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省定贫困户和非贫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2.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8.3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约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 11

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第17篇: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申 请 书

花桥镇人民政府:

我家居住在 村 组,现有人口 人。由于现居住地地处山区、水源匮乏、交通极不方便、且现有房屋无法居住,家庭人均收入低,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改变恶劣生存条件,尽快脱贫致富,经全家商议(以下5项措施只能选择一项):①自愿申请搬迁到 (安置点)新建房屋;②自愿到 场镇购房;③自愿在本村 组购房;④自愿到 县(区) 乡镇(街道) 亲戚处去投亲靠友等;⑤因本人确实没有自筹能力建房,自愿申请政府修建廉租房、公租房(无所有权)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我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同时自愿拆出旧房退出原宅基地,并自觉遵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之规定,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8篇: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全省“十二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牧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区域范围重点为中央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兼顾我省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加快实现。累计投资1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7.4亿元,在全省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25万户14.99万人,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332.2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101.6万平方米,打井2203口(处),建人饮蓄水池7.7万立方米,引水渠(管)2980公里;在安置地整治水池(塘、库、堰)40万立方米,建设灌溉渠道643公里,改善中低产田土7.6万亩,新、改建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2844公里。搬迁群众实现了家家户户住新房,并配有院坝、畜圈和厕所,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促进解决了游牧民族数千年来“逐水草而居”的问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安置地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搬迁群众安置地新、改建校舍1.6万平方米,卫生院(站、点)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一批村级活动阵地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和学习培训难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四是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农牧民,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搬迁后农牧民不再砍柴烧饭、取暖,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但按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0.8—1万元左右,搬迁户建房资金缺口大,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安置土地调整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安置土地调整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并且还具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的潜在价值,安置地原住农民因为大多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三是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口粮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四是易地搬迁任务较重。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在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希望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变落后面貌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仍高达200万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省已经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在政策宣传、群众发动、规划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选择等诸多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经验,摸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特点的不同的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总结形成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为“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实施对象,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基础上,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

----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移民工程和全省新村建设的衔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促进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分批逐年实施,确保搬迁工程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基础配套、产业跟进。通过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和开展技术培训,为搬迁群众培育和发展适合当地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既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又实现脱贫致富。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克服“等、靠、要”落后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四类: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无法就地脱贫越温,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整体迁出。对相对集中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位置重要或地方病严重区域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地方病严重,应尽可能采取整体迁出方式。

部分迁出。对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洪涝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贫困群众,且不宜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可采取部分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要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规划区域中的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大多属高寒山区或深山峡谷区,公共服务配套成本较高,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 分散安置。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要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

其他安置。对于少部分不适宜或不愿意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方式的搬迁群众,可依据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依托城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安置地选择

安置地的选择坚持以有条件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能落实土地、实现稳定增收为重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较丰富,集中安置点所需土地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按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及程序调地安置或多渠道解决,安置对象人均耕地不低于安置地平均水平;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无安全隐患的地点。

二是水、电、路、土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标准内即能完成配套建设任务,且能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入学、就医问题的地点。

三是可开发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周边环境有利于改变搬迁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助于搬迁农户实现稳定增收的地点。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对36.2万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存环境彻底改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按扶贫区域划分:

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搬迁安置1.97万户8.6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3.8%;

在大小凉山彝区搬迁安置2.97万户13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35.9%;

在川东北秦巴山区搬迁安置2.14万户9.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6%; 在川南乌蒙山区搬迁安置0.62万户2.8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7.7%。

在其它贫困地区搬迁安置0.56万户2.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6.6%。

(二)建设内容

围绕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安置地基本生产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修建住房727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0万平方米,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000处。

改善安置地生产条件。建设基本农田32.5万亩,草场20万亩,乡村公路3000公里,小型农田水利3200公里。

改善安置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村学校2.2万平方米,卫生院(站)1.8万平方米,乡村公共活动场所1.5万平方米。

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培育“农家乐”、“藏家乐”等新兴服务业。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53.9亿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附属设施、安全饮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40.7亿元,小微水利、基本农田、草场、乡村公路等基本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学校、卫生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7亿元。后续产业发展投资4亿元。

(二)资金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拟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1.7亿元,占总投资的40.3%;地方投资6.5亿元,占总投资的12.1%;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5.7亿元,占总投资的47.6%。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由整合中央其他支农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三)中央补助资金投向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中央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均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建设、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税务、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二)抓好前期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置地原住居民“排外”思想,调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并登记造册;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广电、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安置地可安置人口数量。

搞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实行公告公示。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将上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项目乡(镇)、村应以乡村公告栏(墙)、广播、告示等形式,直接面向群众进行公告、公示。迁出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搬迁群众名单、国家补助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安置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扩大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工程建设。各市(州)应与各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与工程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乡(镇)政府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搬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的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健全项目档案。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文件、计划表册、政策文件、协议合同、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搬迁户花名册、备案表等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市场牵动,政府推动,产业带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它职业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的生产、生活用地、税收、户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查、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通过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检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开展第三方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各级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清正为民。

最新消息:

1.四川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3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其中,对于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按照此次制定的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 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四川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四川将优先安排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覆盖,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

此外,四川将支持各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

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2.四川今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

2016年,四川省计划在20个市州144个县市区对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省脱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十三五”期间,我省“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规模为120万人,其中35万户、116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23.3%,占全国搬迁总规模1000万人的11.6%,计划分四年安排,2020年巩固提升,总投资约700亿元。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已正式运行,国土部门已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对搬迁资金筹措、还贷来源、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补助及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中最早在国家层面从资金到项目得到明确落实,考虑到了贫困户生产生活生态结合和长远生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搬了之。要基本锁定目标任务,并在实施中实现动态调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户自筹标准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做好规划计划,抓紧出台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划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给予地方一定发挥创造空间。要对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农民在搬出迁入后的权益等问题研究制定政策。要加强技术指导,政策要让基层读懂,今年开展一次全省系统培训。要强化督查检查,定期进行会商。

第19篇:易地扶贫搬迁户资料

易地扶贫搬迁户( )资料

目 录

1、扶贫搬迁户申请书

2、扶贫搬迁户申请表

3、扶贫搬迁户承诺书

4、户口簿复印件

5、新旧房屋照片

6、扶贫搬迁户审批表

7、扶贫搬迁户验收表

8、扶贫搬迁户验收考评表

9、验收报告

第20篇:某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说明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说明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和实现脱贫奔小康而采取的扶贫新举措,其内涵是把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群众搬迁到一个适宜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地方,促进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结合,实现的目标是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根据区政府区长赵众炜同志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督察的重要指示,我镇立即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梳理。现就梳理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土地调整难度增加。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客观上已增加了土地调整难度。过去,农民承包的土地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农村的各项\"提留\"也依据耕种土地的多少进行收取。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纳税,国家对种粮户还实行了\"直补\"等惠农政策。过去把土地视为\"负担\"的农民,在未找到新的、效益比耕种土地更好的发展门路之前,不仅不愿转让土地,而且还看到了土地在被征用中带来的潜在价值。因此,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二)群众自筹比例高,负担较重。由于近年来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等持续涨价,群众自筹比例加大,绝对贫困群体没有能

— 1 — 力拿出自筹资金,使真正的扶贫搬迁对象搬不出,导致这部分群众“望而却步”,不敢搬迁,想搬、怕搬、搬不下来。

(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由于移民安置点建设资金有限,虽然说整合了部分资金,但因资金缺口大,使得安置点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落实到位。

二、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的建议。

结合我镇近几年的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实践,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增加扶持资金总量,提高项目建设补助标准,降低或者取消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以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并圆满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扶贫成效,真正使易地搬迁成为“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二)认真开展摸底调查,选准搬迁对象、摸清安置点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安置地。

(三)加大项目的整合力度。建议上级在制订扶贫搬迁政策的时候,对整合各部门资金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在源头上形成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若打破区域界线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社会治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打破区域界限后,我镇外来人口流动将更加频繁,组成将更 — 2 — 加复杂,将进一步增加我镇的社会治安管理压力。二是集中安置困难进一步增大。打破区域界限后,在进行集中安置时,由于群众土地观念浓厚,不愿意离开故土,这就给集中搬迁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建议。加大扶贫搬迁安置点后期扶持力度。凡是涉及到易地搬迁工程的地区都是经济基础非常薄弱的地区,其安置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后续产业条件都很差。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显然不够,还要培植后续产业发展。建议增加项目资金用于安置点的交通、水利及饮水、基本农田等建设和后续产业的培植,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后劲。

— 3 —

《镇易地扶贫工作汇报.doc》
镇易地扶贫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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