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王洪勋副局长在河县国土资源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2010年违法用地监控工作目标,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落实耕地保护、治理违法用地共同责任,坚决把旧的违法治理好,把新的违法控制住,确保全县违法用地总量下降50%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分局严格按照《天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和《天津市违法用地监管办法》要求,推进关口前移,组成了三个巡查组,配备了三套手持机、GPS定位仪、数码相机等车载执法设备,按照“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查要求,划分巡查区域,充实执法人员,五天覆盖一次全县14个乡镇,对新发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履行查处程序的同时,及时将违法用地情况通报县、乡镇政府,督促乡镇政府履行查处拆除职责,做到对违法用地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自今年以来,分局巡查组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6起,违法用地面积197.2亩。结合违法用地所在乡镇政府、综合执法局、公安宁河分局等单位,共组织超过80人以上的联合执法6次,拆除违法建设2100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面积 12亩,威慑了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二、认真落实违法用地动态监测各项要求。分局结合市局信息中心和执法总队,根据实施违法用地动态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手持机软件更新调试和人员培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手持机使用方法,及时对巡查中发现的拟建、在建、新建项目现场定位采点,通过解算及时确定项目是否违法,提高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分局手持机正式使用后,对巡查中发现的28个点位上传市局信息中心,经数据中心解算,合法点位12个,占地面积11亩;违法点位11个,占地面积167.2亩;5个点位正在核查之中,占地面积12亩。对确定的11宗违法用地,通过补办手续和拆除清理,目前已完成9宗、136.2亩的整改任务,另外2宗、31亩违法用地正在查处之中。

三、扎实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局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我县土地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在县主要领导的部署下,成立了县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于3月6日召开了全县卫片执法检查部署会议。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逐项逐宗公布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十次卫片确定的我县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清理项目共51宗,占地面积593.3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469亩。目前,县分局按照工作计划,已填写完成288个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占应查图斑的100%。按照边查处、边整改的要求,已完成了33宗,占地面积525.4亩补办手续和拆除清理任务,占全部整改面积的89%。剩余18宗,占地面积67.9亩,补办手续已基本完成。

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今年,分局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作为落实全年违法用地监控任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结合当前执法监察重点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一是结合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各项培训,做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保证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结合“保发展、保红线”行动部署,定期组织开展形势教育,增强执法监察人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违法用地治理挂钩,提高依法治理违法用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开展了《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以

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未取得执法证书人员组织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2篇:执法监察半年工作汇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xx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6日)

XX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巡查制违和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对违法用地“零容忍”、“零出现”。现将2014年度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今年动态巡查方面,我们整体分为两块,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县城城市建设规划区,主要负责区域为温泉大道书画园东南角、中林村、旧店子村、冉家石滩,每天巡查一次;6个中心所负责各自管辖乡镇,各所确定了具体包乡人员,积极主动与所包乡镇保持联系,每三天巡查一次,重点查处未批先建的新农村项目、易地搬迁项目、设施农业和招商引资等项目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今年共巡查409次,其中各所巡查296次,监察大队巡查113次。发现违法案件7宗27.25亩,其中XX乡寺子村杨海贤租用23亩耕地拟建砖厂一事,经过县局和XX中心所会同XX乡政府多次做工作,说服当事人当场予以制止;组织人员和机械强制拆除6宗4.25亩,并在县电视台播放现场拆除全过程。

1 二是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共下发我县遥感监测图斑337个,总面积3651.1亩。经实地调查核实,伪变化图斑99个,面积283.3亩;宝兰客专、公路临时用地图斑70个,面积725.8亩;设施农业用地图斑78个,面积1322.5亩;宝兰客专永久性用地图斑34个,面积455亩;城镇批次用地图斑14个,面积253亩;宝兰客专安置点图斑3个,面积114.7亩;易地搬迁项目图斑12个,面积262.8亩;零星宅基地图斑62个,面积213亩;未批先建违法用地图斑5个(分别为通静公路改道用地、XX镇文峰村毛泽东纪念馆用地和三宗寺庙用地),面积21亩,现都已立案查处,采取强有力措施,责令补办用地手续,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2013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疑似违法图斑3个,其中:砖瓦粘土矿1个,建筑用砂2个。通过实际核查,2号图版砖瓦粘土矿位于XX县XX镇安岔村安岔社,开采者为XX县昌兴砖厂,于2013年11月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属于合法开采;1号图版位于XX乡蔡子村,3号图版位于XX乡黎庄村,均为建筑用砂,根据《XX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XX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河道采砂许可由水务部门统一审批的规定,均未办理《采矿许可证》。

三是认真接听和处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提供违法线索。自2009年开通以来,共接听举报电话21个,其中举报土地违法行为5个,矿产违法行为1 2 个,政策咨询13个,反映其它问题2个,我们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举报人。

四是扎实认真的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自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XX省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办法》(X国土资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对2012年至2013年立案查处的4宗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后认为立案查处的4宗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程序合法,案卷规范、质量较高。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

一是没有全面形成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今年我们虽然对几宗占地面积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土地违法行为在强行制止时,联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及乡镇政府共同执法,但在前期巡查及调查阶段,土地“一家管,多家用”的局面还是没有打破。今后工作中,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要强化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二是国土管理压力增大。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投资的逐年加大,各类项目建设及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量大,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用地征收标准远低于建设用地评估标准,受经济利益的趋动,个别人以各种名目在规划近期征收的土地内顶风建设,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国土管理压力较大。今后工作中,在现有土地征收政策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要敢于碰硬,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3 该问责的问责,该拆除的拆除。

三是执法监察的手段和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给执法监察人员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权,对违法行为只能口头制止或下责令停工通知,没有强制力。对制止不听的,只能立案调查后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这一程序需要较长时间,当处罚程序完成时违法建筑已成事实,拆除困难,法院也不愿受理此类案件,造成工作被动。

四是土地违法案件呈向城镇中心地带及公路沿线集中的趋势。随着农村生产条件的改善及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除劳务输出外,向城镇及公路沿线集中,圈地建房,发展

二、三产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对符合产业政策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督促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坚决予以制止,切实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推荐第3篇:宁海县执法监察重点工作汇报

2011年度宁海县执法监察重点工作汇报

(11月17日)

今年以来,我县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县中心工作抓好督查配合工作

加强对县委、县政府“百日攻坚”工程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联合督查”强力量,“一线督查”摸实情,“图表督查”抓进度等督查活动。

一是为推动我县“百日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我们联合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等部门,于11月4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10月份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及10月份计划重点突破的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政策处理是制约重大项目推进的最大因素。其次是项目协调问题。再次是配套设施问题。在进行专项督查的同时,推行重大项目督查专报制度和严格问责问效机制,对过错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以增强工作落实的严肃性,推进了县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展大森林建设项目督查。协同县财政局、农林局对各乡镇大森林建设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质量强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协同县质监局、发改局等部门对各部门的质量强县建设进行督促推动。

二、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们经常性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的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以外,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今年我们在县建设局推行了重大工程项目利益回避要求各单位对工程管理相关人员建立利益回避信息库,对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明确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同时为方便群众监督,要求将每个工程的主管人员公开公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此基础上,着手拟定了《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如何处理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产生的利益冲突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是探索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科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监察由静态监察向动态监察、由结果监察向过程监察的转变。今年我们会同县审管办,探索建立“一个平台、多项应用”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打造现代化我县电子监察体系,实现“协同审批、全程监察、绩效评估、立体服务”的整体运行效果。目前该系统软件已经已基本建成。

三是对重大项目的资金实行“双预算”、“双决算”制度。为提高工程项目预算质量,宁海县创新预算制度,实行工程项目造价“双预算”,并且实行“双审图”,即根据施工图设

2 计,分别委托两家工程造价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同时由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图纸进行双重审查。通过“双预算”制度,经过双套审查和核算,有效消除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等现象。并对重大项目的决算实行中介机构或国家审计“双决算”制度。

三、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试点

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相关制度,防止廉政风险。要求试点单位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全面清查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内容落后于现实需要、缺乏执行力的制度,及时进行了清理、废止和修订;对过于原则、弹性较大、不便于执行和操作的制度,及时制定了配套和细化措施;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认真规范,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和范围幅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力争通过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是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倒查制。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和监督,记录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事项及不良行为,风险发生时开展责任倒查。实行廉情预警制度。在工程敏感事项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督,并对相关领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勤政廉政专项民主测评,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领导、科室人员要上报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凡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的一律实行利益回避。实行工程中介机构考核及不良行为

3 记录制度。为规范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的监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勘察、设计等中介机构应分别制订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差错比例等情况予以计分考核,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五大环节治理。(1)决策审批环节: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实行项目专家评议,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审批程序,严禁越权违规审批项目,严禁未批先建。(2)招投标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审查制度;制定完善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完善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度。(3)施工管理环节: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估价材料的签证等敏感事项实施第三方参与监督。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转帐方式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法定基本账户或者开设在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不得拨付到个人账户或者其他单位的账户。工程变更审核部门应实行专业化审查,引进专家参与评审,坚持实地踏勘,坚持先审批后实施。(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大宗通用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质量验收引进第三方参与检验。(5)竣工验收决算环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实行公开化、标准化验收,公开检验标准、固定验收程序、科学选取检测部位。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实行终身负责制。重点工程实行“双决算”

四、深化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

4 用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去年我们督促县财政局对制定出台《宁海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宁海县政府专项资金公示暂行规定》两项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公示办法加以规范。

一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使用程序。规定了从项目申报和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细化预算申报。各单位年初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中应列明立项依据、资金筹集、支出对象、支出明细、进度安排、绩效等。在年初预算下达后,按照预算实际下达数,及时调整专项资金的相关内容。创新拨款方式。凡专项资金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要与财政联合发文,到企业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划给企业,到乡镇(街道)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通过指标调整至相关单位。资金有结余统一以指标结余的形式留在国库。

二是特别对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实行公示制。要求各政府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对扶贫资金、农业、林业发展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要严格把好资金安排关,确保资金安排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财政性资金的公示要求在总体情况、安排方案、补助对象、项目竣工验收等四个方面进行公示。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各专项资金的“子”办法。全县今年修订、新制定各项资金办法30余个,有10余个项目资金分别在《今日宁海》、单位网站、乡镇(街道)、村级财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5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今年11月初部署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各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平时对资金安排大、群众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等项目资金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采用调研、绩效评价、日常财政监督“三位一体”的方式对五项资金进行了监督。

五、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一是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为进一步解决村级集体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村干部及其亲属利用职权承包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去年我们特就禁止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承包承建本村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明确要求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同时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出纳、村文书及其他参与监督管理的人员,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承包由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及以村集体名义发包的工程。同时要求村干部在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项行为,对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以挂靠、转包、分包等形式变相承包承建本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等五种情形进行了禁止性的规定。今年上半年部署了“五禁止五不准”专项督促检查。

二是推行农村财务交叉审计。我们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四个纪检协作区,以纪检协作区为单位,开展村级财务账目异地交叉审计。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审六查”。一审村在建工程,查是否按照村级工程镇级投标;二审存款

6 现金,查账款是否相符;三审专项基金使用情况,查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四审村集体资产积累,查去向是否清楚;五审村各类承包款是否上交,查合同是否兑现;六审村级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章立制,建立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增强村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推荐第4篇: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汇报

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汇报

自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划转至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来,我们按照市局、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总体要求,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消除监控盲点、盲区,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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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安全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职能划转以来,我局始终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为确保全县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局党组非常重视,对安全监察工作給予重点倾斜,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局党组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情况汇报并指导安排下一季度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监察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连续两年选派人员到西安交大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多次组织全体安全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执法培训,提高了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与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人员层层鉴定责任状,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法开展。

二、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与了解是工作的前提。几年来,我们通过上街宣传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每年与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重点监控单位鉴定责任状,强化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监察盲点、盲区

通过对全县特种设备进行普查登记建档,我们按照设备存在的隐患危险性先后进行了锅炉、起重机械、气瓶、压力容器的治理整顿。几年来,共出动上千人(次),检查企业410余家(次),共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0余份,发现隐患300余处,督促整改210余处,强制报废并拆除锅炉23台,压力容器6台,检验报废气瓶2000余个。

开展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整治。关停无证充装站2家,组织取证验收充装站1家,并组织3家充装站的液化气储罐进行检验,为今年换发充装许可证做准备。率先在全市实现“零黑站”目标,为今后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场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与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对西部矿山采石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矿山用特种设备车辆进行专项治理,对存在隐患的装载机械责令整改,严重隐患的予以报废。整顿治理历时一个月,我们和安监局等部门一起,对每一个采区和矿点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强制报废装载机等特种车辆12台,监督整改隐患30余处,办理注册登记车辆98台,培训操作人员150余人,把我县矿山用特种车辆纳入安全规范管理化轨道,稳定了我县矿山用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形势。

四、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认真落实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好范文版权所有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每年我局依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五一”、“十一”期间、“安全生产月”期间、“两会”“两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全面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做到每月巡查并进行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还需各级领导的监督与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努力把工作进一步深入、扎实地进行下去,为徐水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推荐第5篇: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所

近几年来++所在市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尽心尽责地完成国土资源工作任务,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将我所执法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镇位于新泰市中部,全镇土地总面积3906.8公顷,境内有+++++++煤矿、+++++煤矿、+++++++纸业等大型企业,是+++市老煤炭工业基地,经济比较发达,对外交通十分便利,+++水库为大型水库,蓄水量9906万立方米,水库大坝及二分之一库域处于本镇境内,是+++市主要水源地之一。全镇现辖++个行政村(居),其中行政区域面积最大的是++村。2009年常住人口++++万人,其中镇驻地人口+++万人,2010年全镇耕地面积+++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块数++++块。

依据+++镇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年规划了++社区和++社区两个新农村社区,++社区位于++镇驻地,以++++为中心,包括周围++个行政村,现已建成居民安装回迁楼10栋,安置社区居民300户;今年以++村为中心,包括库区10个行政村,规划了++社区,现以动工建设,依据规划共复垦耕地+++亩,新增耕地++亩,不仅提高了库区群众生产生活质量,还增加了耕地,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国土资源管理所成立于+++年,工作人员编制为++人,办公地

点位于++镇政府办公楼东150米处,在市局及+++镇党委、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国土所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达到“有独立场所,有必备设施”的要求,镇政府将1998年建成的原++司法楼划归国土所使用,2006年以来投资40余万元,对原办公楼及院落进行粉刷、整修,同时重新配备办公桌椅、空调、档案柜、文件柜、电话、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并为国土所配备专车,工作人员配备手机,交通、通讯费用镇政府全部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国土所脚踏实地、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打

造“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自国土所成立以来先后被++市国土局评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国土资源所”,被++市国土局评为“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干部培训,强化基层工作,从建章立制入手,狠抓内部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镇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

二、严格执法,坚决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

1、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体系。

2008年根据市局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全镇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水平,成立了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队伍,从全镇++个行政村村两委成员或大学生村官中选聘了++名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同时落实工资待遇及考核奖惩办法,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体系。同时制定了《++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考核办法》《++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镇村级国土资

源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2、加强动态巡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同国土所工作人员和村级管理员签订《++国土所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书》《++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规定每周巡查时间不低于3次,村级管理员做到日巡查,、日报告,努力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萌芽之中。加强对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测治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对+++村煤矿采空区进行治理,共复垦增加耕地90亩,该工程现已竣工。同时对+++煤矿采空区进行了规划,计划复垦耕地200亩,该工程现已立项,今年完工。

3、建立联动机制,结合新形势,探索执法新途径。

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所会同公安,工商,供电,执法所,在全镇范围进行了不定期执法巡查,充分发挥村级管理员作用,使全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制止率达100%。同时对违法案件实现双报告,2010年在各部门配合下,按照《城乡规划法》对既不符合建房条件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违法建房户以及钉子户,由镇政府下达拆除通知,逾期不拆除的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房28户60间,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退还并已恢复耕种土地约25亩。取缔非法采石场9处,切实保护了耕地,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大大减少了执法时限和成本。

三、选管并举,严格奖惩,开创村级管理员工作新局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为调动村级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我所开展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选聘,完善机制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既是信息员,又是情报员,对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和资料,及时查处违法占地行为起到很大作用。一是选好人。我们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从全镇++个村两委成员中选聘了++名村级管理员,聘期两年。他们不但信息广,消息灵,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而且对土地法律法规比较熟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进入工作角色也快。二是用好人。为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他们的工作特点,制订了++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职责和“三项制度、四个办法”。三项制度即:《学习培训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四个办法”即:《选聘办法》、《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办法》、《奖惩办法》。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能上能下,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

2、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一方面,严管理。每周利用周五下午学习的时间,定期召开一次例会,听取管理员一周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总执法监察及动态巡查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管理员的工作报告实行零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天工作的情况向国土所进行报告,每周五为定期报告日,分别建立了管理员日报告台账、定期报告台账;对重大案件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建立专项报告台账,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明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管理员的工作责任,依据《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的要求,与各村管理员签订《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责任书》,明确管理员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根据《考核办法》,制订了《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考核评分表》,对其考核分为季度、半年和年终三次考核,并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国土局备案。对评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同时具有续聘资格;对评为不称职的,由国土所报市国土局和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扣发一个季度补助,并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有效制止的,经国土所及所在村(社区)确认后,由镇里每宗奖励50元;为方便他们互相联络工作、互相沟通交流信息,多次协调移动公司,把管理员的手机并入镇政府通讯网络,每人每月补助30元移动话费,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存在问题和打算。

虽然我所在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和发展相比,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用地矛盾较为突出。各村按照规划局要求完成的村庄规划与现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违背,而现在农村存在三代人住在一起的情况,子女结婚急需审批住宅,客观上造成了违法占地的发生。另外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执行难度大。国土资源部门没

有强制拆除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执行期限较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二是非法采石场位置偏僻、隐蔽,机动性强,易反弹,增加了取缔难度。

我所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创新机制,扎实工作,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继续推进构建镇、村和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管理员作用,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实行综合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完善耕地特别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议镇政府严格追究在耕地保护、产生违法用地的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管理所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执法监察

名词解释解释

无证采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范围内采矿的。

越界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破坏性采矿: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违法勘采: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试采的。

其他勘查中违法行为:1.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2、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3、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

无证勘探越界勘探: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

其他违法行为: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不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一、违法开采行为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四)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五)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不按规定提交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的,或者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六)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七)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八)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九)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十)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要求,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开采,未对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

生矿产进行合理综合回收或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和浪费的;

(十一)擅自超计划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

(十二)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二)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探矿权人不按勘查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或以各种名义向勘查单位收取费用的,按非法转让探矿权处罚。凡是以工程承包、巷道工程承包及其他任何形式、名义,将矿产资源交由他人开采经营的,按非法转让采矿权处罚。

三、违法勘查行为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勘查区域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二)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三)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作假的;

(五)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六)变更勘查单位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

(七)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

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八)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四、违反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行为

(一)探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探明资源储量登记的;

(二)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压覆资源储量登记的;

(三)采矿权人不按规定进行占用资源储量登记的;

(四)采矿权人不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每年对其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地质测量,并提交有关报告和图件的;

(五)采矿权人不按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一)非法抵押采矿权的;

(二)违法将重要矿产品运出矿区或擅自印制、伪造、倒卖矿产品准运凭单的;

(三)逾期不汇交地质资料的;

(四)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

推荐第7篇: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根据市局纪委“关于对全局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的通知”(萍路纪字[2005]1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分局2005年度在建工程廉政监察工作得到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对市局开展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活动,我分局领导非

常重视,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分局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公路、纪检、财务等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党政齐抓共管,专职纪检监察员严格监督把关,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了十三项自查自纠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齐抓共管,认识到位。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分局领导及时召集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分局工程管理人员在班前会上进行了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人,首先从思想认识上使大家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强化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廉洁意识。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我局2005年重点工程项目主要有:319国道安保建设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其中319国道安保工程完成防撞墙1500余米;铺筑水稳硬路肩10.8公里;摊铺路肩油面10.8公里。完成萍麻线大中修工程2公里,完成机械摊铺油路罩面6.6公里计59400平方米。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1.5公里。

针对以上工程,10月13日至10月23日,分局分局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依据工程建设中所签订的“双合同”内容,针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无质量安全问题、工程建设资金使财务结算过程中有无违规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廉政监察落实情况等十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从自查自纠工作来看,我分局319国道安保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大中修油路罩面工程项目均无违规违纪情况。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上级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交通建设项目执法监察规定严格监督,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纪检监督参透到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结算等全过程,在上级的工程检查验收中,我局的在建工程质量优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分局的所有在建工程均是先立项后开工建设的。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招标议标,在建过程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坚持“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一起签。与此同时,分局还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中建设资金使用、财务结算、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违纪现象的出现。好范文版权所有

在此基础上,我分局还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建档管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分局对每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公示、合同签订、工程款使用、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每一过程都建立了管理档案,确保了在建工程管理程序合法化,廉政监督科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通过这次在建工程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分局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纪检监督力度,强化了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了在建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同时,确保了我局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树立了公路建设工程廉政形象,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公路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5年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推荐第8篇:环保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汇报

2012年来,我局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为目标,立足为民办实事,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推进环保执法监察效能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我市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落实减排措施,减排工作进一步推进

我市2012年的减排目标是:在2010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1.7%,、氨氮削减1.4%、氮氧化物削减0.2%,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0年持平。今年来,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会,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减排任务。

1、建立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建立完善了项目计划审核、现场督办及验收工作程序和规范,强化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减排目标责任制,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实施单月检查、双月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2、加快治污设施建设,推进工程减排。强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抓好超标排污工业企业限期治理,强化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负荷项目和污水处理技术改造、湖北化肥分公司废水深度治理、湖北山水化工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减排项目,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3、抓好减排基础工作,继续强化管理减排。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持续发挥减排作用,提高减排效果。

(二)以惠民生促和谐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今年,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围绕全国统一部署的重金属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监管两大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问题,严查违法排污、违法建设及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违法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制定并印发了《市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涉铅蓄电池、其它重金属行业、减排重点企业环境监察,规模经营畜禽养殖业检查统计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网上填报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着力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对三宁、省化、污水处理厂、隆华食品、力元公司、富升公司等公司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山水、华润、三友、酒业、三宁、开元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督察。二是完成全市177家重点企业排污申报的审核、录入、上报。三是积极排查因环境污染可能引起的不稳定因素,今年来,共接待污染投诉24zzxu.cn10和降尘的监测和上报工作,完成宜昌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网及5个饮用水源项目的监测。二是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1-3季度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60余家,监测数据1750个,为我市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为环境管理提供专项服务。1-3季度完成指令性监测25次,共获监测数据863个。四是认真开

展环境质量监测,为决策机构掌握和弄清环境质量现状,提供第一手数据资料。今年来共完成省网点降水监测工作、宜昌市网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地表水监测工作、饮用水水源及降尘监测工作,按时上报数据2209个。五是积极配合宜昌市环境监测站完成我市国控源污染监测工作。

我局把为企业服务、为项目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结合起来,1-3季度较好地完成了环评监测6家,共获监测数据1310个;完成了验收监测1家,共获监测数据128个;完成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59个;完成委托性监测22次,获监测数据569个。

(七)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引导项目入园建设,避免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2、积极组织国家、省、宜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以创建为抓手,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和建制镇、重点集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局“千百万”活动驻点村问安镇龚桥村通过宜昌市级生态村验收,百里洲镇、安福寺镇通过宜昌市生态镇验收。

3、认真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方法、新思路。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农村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有效控制减轻农村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今年,我局经过认真比对,选定问安镇作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试点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活污染治理试点,现已制定初步方案。

(八)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健全机构,保障资金

不断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今年我局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环办函[2012]396号)要求,对照2012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需求明细表和支持标准,向上积极申报添加监察设备并不断配套完善。

(九)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市环保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和分析会,研究部署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2、认真完成“十个全覆盖”任务。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反腐倡廉和“十个全覆盖”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制定了《市环保局党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责任明确到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党的纪律要求,重点检查自己的言行,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完善车辆管理、来客接待、请休假、卫生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等制度。

3、抓好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范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对二级单位及各科室每月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考核。

4、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狠抓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进行了标牌的制作,党员活动室的布置,制度的规范,制定了我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强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9部门组成的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所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通过对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责任追究,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协调各方,凝聚力量。

(二)抓教育、强宣传,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教育,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系统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尤其强调每个同志都不要放松日常学习,对新颁布的法规和国家政策要学深学透,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准确无误,每个步骤都要有据可循,规范执法行为,树立环保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加强宣传,社会监督。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积极组织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等一系列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信访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表彰先进,曝光反面。

(三)抓制度、强纪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实行定时通报制度,企业违法排污案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消除了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形成了责任追究的协作机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对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调查时限,导致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环节,都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措施,规范行为。同时还全面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对环境管理、行政处罚、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信访查处等方面的法律文书进行改进,对各类文件、材料和文书进行系统整理、建档,努力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四)抓监督、严查处,推动工作落实。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突击暗访,并公开曝光。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违法排污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共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并跟踪督查。

(五)抓创新、强转变,探索工作新路。解放思想,强化服务。以服务市域经济为重点,打破思想僵局,强化“三个突出”,环保执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即:突出“以人为本”,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放在首位,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化训练落

脚点。突出“服务经济”,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环境管理服务于科学发展。融执法于服务之中,创服务型机关,建服务型执法队伍。突出“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利用再生清洁能源,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环保体制机制,创新三项工作机制,推动环保事业科学发展。即:实行项目审批关口前移,把好项目审核关、选址关、环评关,提前介入建设过程,确保配套环保设施按要求建设,从源头上严控污染。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实现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同步推进,推动环保监管由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逐步向以事前监管、主动监管、经常性监管转变;狠抓落实,强化效能。与监管对象零距离执法,建立公平、公正、透明、阳光的执法平台,力求环保执法零差错,切实提高能力水平,实现环保效能零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2年工作计划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区餐饮油烟、娱乐噪声、商业噪声、建筑噪声等污染源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管理上由于职能交叉,法律法规的不系统性和不完善性,导致管理上存在真空和漏洞,有些环境问题确实存在,又无法可依,如畜禽规模养殖标准过高,标准之外的规模无法把握。有些看似环境问题,实际解决权限不在环保部门,群众在投诉时只认环保局。因此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十分必要,如不及时解决,今后类似的矛盾将越积越多,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应建立环境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管理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部门专项联合行动,切实解决一些综合环境问题。

2012年,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污染物总量减排,探索环境监察的新制度和新办法。为完善污染物排放,确保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环境监察台帐和环境保护设施档案。二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绿色信贷、生态补偿及环境大接访、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环境监管新模式,不断完善,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建立和实施新的有效的环境监察方法,开展环境监察效能和责任制考核。三是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四是落实环境监察责任制,利用资源、合理调配,提高环境监察效率,落实考核。

推荐第9篇:规划局执法监察上半年工作汇报总结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多浪河水系景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两个“率先”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规划质量和品味,更好的控制和拆除违章建筑为目标。确保我市城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多浪河东西两岸规划控制区域、城乡结合部及围绕依杆其乡的七个大队和全城区开展的治理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切实起到加强城市规

划管理,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城乡规划法》,坚决控制和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及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防止违章建筑“反弹”。现将市规划局2011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一)、工作职责

1、我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分为五个中队,基本覆盖我市城区所有检查的范围,执法大队各中队每日集中对所属片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查处、拆除工作。同时,定期在夜间开展巡查工作,将违法建设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执法大队下设督察组,不定时、不定期对各中队范围进行督察,发现辖区的疏漏要及时补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加大规划区及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扩建、改建违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查处一起,立案一起,结案一起。积极做好违法案件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2、加强批后管理的力度,严格检查“一书两证”的批后管理,着重实施“五项检查”,即:查放验线,查建筑结构,查建筑层高,建筑立面效果图,对规划区内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位置、面积,对少报多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查处。

3、提高规划执法人员工作素质、服从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市委、政府领导统一工作安排。同时,大队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辖区违法建筑治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负责的辖区责任人,坚决予以免职。工作中违反清正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人员一经发现按纪检规定处理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4、规划执法大队把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去,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对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我市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治理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5、不断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尊严,坚决依法行政,加大城市规划管理的力度,确保制止和拆除违章建筑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二)、加强宣传力度

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抵制乱搭乱建行为,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报纸、广播和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拆除违章建筑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三)、密切配合各单位

1、协助依杆其乡对所属一大队、八大队、九大队、十大队、菜大队、西郊农场、塞克帕其村及虹桥办事处等所属辖区违章建筑易发生的敏感地段内建立卡点,用于阻止拉、运违法建筑建设材料车辆进出。如发现违法建设情况予以坚决制止,及时拆除,并告知我规划执法部门协同处理。

2、执法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预防,发现情况及时联系土地等执法单位共同拆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违章建筑易发生地段安排专人专车。配合依杆其乡各大队、办事处各社区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拆除。

3、联合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私买私卖土地、耕地、林地、园地的使用权及违法违章建筑依照法律程序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协助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将土地与规划工作紧密相结合。

4、配合英巴扎街道办事处、兰杆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组,有效的检查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

5、和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交流治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互相支持、相互帮助,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事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各职能部门联合拆除:

1、红桥110指挥中心旁(古勒巴格社区夜市西侧)拆除一起建设二层违章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2、红桥古勒巴格社区左侧(一农民院落后违法建设平房),面积130平方米。

各职能部门联合拆除,共计380平方米。2011年1月至今,我规划局执法大队在多浪河东岸管控区域内共计拆除违法建筑54起,联合拆除2起,其中围墙5起,共计313米,违法建筑49起,共计7295.5平方米。

(五)、今后的工作目标巩固、提高现有的成果,实行目标管理,

责任到人,各中队责任片区明确,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要抓紧建立违法建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于今后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坚决遏制和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继续加大对重点地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多浪河二期工程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另外,今后要加强批后管理工作和违章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决不让违章违法建设行为再抬头。

推荐第10篇:规划局执法监察上半年工作汇报总结

规划局执法监察上半年工作汇报总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多浪河水系景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两个“率先”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规划质量和品味,更好的控制和拆除违章建筑为目标。确保我市城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多浪河东西两岸规划控制区域、城乡结合部及围绕依杆其乡的七个大队和全城区开展的治理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切实起到加强城市规

划管理,加大城市规划执法力度,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城乡规划法》,坚决控制和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及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防止违章建筑“反弹”。

现将市规划局2011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职责

1、我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分为五个中队,基本覆盖我市城区所有检查的范围,执法大队各中队每日集中对所属片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查处、拆除工作。同时,定期在夜间开展巡查工作,将违法建设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执法大队下设督察组,不定时、不定期对各中队范围进行督察,发现辖区的疏漏要及时补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加大规划区及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扩建、改建违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查处一起,立案一起,结案一起。积极做好违法案件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2、加强批后管理的力度,严格检查“一书两证”的批后管理,着重实施“五项检查”,即:查放验线,查建筑结构,查建筑层高,建筑立面效果图,对规划

区内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位置、面积,对少报多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查处。

3、提高规划执法人员工作素质、服从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市委、政府领导统一工作安排。同时,大队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辖区违法建筑治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负责的辖区责任人,坚决予以免职。工作中违反清正廉洁纪律、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人员一经发现按纪检规定处理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4、规划执法大队把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去,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对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我市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治理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5、不断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坚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等法律法规尊严,坚决依法行政,加大城市规划管理的力度,确保制止和拆除违章建筑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

(二)、加强宣传力度

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共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抵制乱搭乱建行为,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报纸、广播和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拆除违章建筑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密切配合各单位

1、协助依杆其乡对所属一大队、八大队、九大队、十大队、菜大队、西

郊农场、塞克帕其村及虹桥办事处等所属辖区违章建筑易发生的敏感地段内建立卡点,用于阻止拉、运违法建筑建设材料车辆进出。如发现违法建设情况予以坚决制止,及时拆除,并告知我规划执法部门协同处理。

2、执法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预防,发现情况及时联系土地等执法单位共同拆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违章建筑易发生地段安排专人专车。配合依杆其乡各大队、办事处各社区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拆除。

3、联合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对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私买私卖土地、耕地、林地、园地的使用权及违法违章建筑依照法律程序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协助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将土地与规划工作紧密相结合。

4、配合英巴扎街道办事处、兰杆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组,有效的检查违法

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

5、和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及时互通信息,交流治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互相支持、相互帮助,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事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各职能部门联合拆除:

1、红桥110指挥中心旁(古勒巴格社区夜市西侧)拆除一起建设二层违章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2、红桥古勒巴格社区左侧(一农民院落后违法建设平房),面积130平方米。12全文查看

第11篇:***局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局2005年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分局2005年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自查自纠

工作汇报根据市局纪委“关于对全局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的通知”(萍路纪字[2005]1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分局2005年度在建工程廉政监

察工作得到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对市局开展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活动,我分局领导非常重视,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分局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公路、纪检、财务等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在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党政齐抓共管,专职纪检监察员严格监督把关,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了十三项自查自纠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齐抓共管,认识到位。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分局领导及时召集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分局工程管理人员在班前会上进行了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人,首先从思想认识上使大家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强化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廉洁意识。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我局2005年重点工程项目主要有:319国道安保建设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其中319国道安保工程完成防撞墙1500余米;铺筑水稳硬路肩10.8公里;摊铺路肩油面10.8公里。完成萍麻线大中修工程2公里,完成机械摊铺油路罩面6.6公里计59400平方米。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1.5公里。

针对以上工程,10月13日至10月23日,分局分局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依据工程建设中所签订的“双合同”内容,针对在建工程项目中有无质量安全问题、工程建设资金使财务结算过程中有无违规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廉政监察落实情况等十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从自查自纠工作来看,我分局319国道安保工程、萍六线五陂下油路罩面大中修工程及萍麻线大中修油路罩面工程项目均无违规违纪情况。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严格按照上级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交通建设项目执法监察规定严格监督,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纪检监督参透到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预结算等全过程,在上级的工程检查验收中,我局的在建工程质量优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分局的所有在建工程均是先立项后开工建设的。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招标议标,在建过程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坚持“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一起签。与此同时,分局还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中建设资金使用、财务结算、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违纪现象的出现。

在此基础上,我分局还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建档管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分局对每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公示、合同签订、工程款使用、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每一过程都建立了管理档案,确保了在建工程管理程序合法化,廉政监督科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通过这次在建工程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分局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了在建工程的纪检监督力度,强化了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了在建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同时,确保了我局在建工程项目质量,树立了公路建设工程廉政形象,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公路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萍乡公路分局***分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12篇: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根据延安市监察局、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延安市环保局《关于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延市监发[2010]9号)文件要求,我区监察局、经济发展局和市环保局宝塔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延区监发[2010]1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顺利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任务,根据89个重点单位的自查情况,2010年8月27日-9月1日,我区监察局、经济发展局和市环保局宝塔分局三个部门联合,针对自查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对枣园镇政府、宝塔区城建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部分

1、环境宣传工作逐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都十分的重视,结合具体的环保工作,利用环保纪念日、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南市办事处与本区域的企业、学校联合开办了“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相关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气氛,也提高了中、小学生保护环境的的意识。

2、领导重视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都落实了环境质量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同时也都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环保工作。

3、加强区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基本上没有建设项目。部分小型建设项目都能够确保“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4、加大减排工作力度。政府加大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领导,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单位加大投入,减排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今年8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已完工,4个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4个已建成投入试运行正在进行验收监测。这些项目的建设确保了我区“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

5、挂牌督办企业专项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我区省市挂牌督办的企业7家,分别是延安卷烟厂、市垃圾处理厂、陕汽集团延安分公司、川口乡玻璃纤维棉厂、延大医附院、延安热电厂和川口采油厂。6家企业按期完成任务达到治理要求,取缔了污染严重的川口乡玻璃纤维厂。

6、建材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达到解决。联合监察、工商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强烈反映的南川七个采沙石场污染汾川河一案

进行了集中整治,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利用,达到了环保验收标准,办理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规范了排污行为,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对砖瓦、建材行业进行了治理整顿,无环保审批手续的9家砖厂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关闭取缔了污染严重的万花罗崖村岩丰珍珠岩厂。

7、石油企业加大投入狠抓污染整治。我区石油开采企业对外协钻井队在作业过程中泥浆、废水乱排乱放污染环境行为和本单位文明井场建设、石油污泥处理、钻井泥浆废液和落地原油回收利用、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等工作,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按照《延安市清洁文明油井建设标准》、《宝塔区环保局宝塔分局关于加强油气田钻井泥浆液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作业生产。近年来文明油井建成率达97%,废水回注率100%。绿化面积3656.1亩。

二、节能部分

1、节能制度建设情况。本次检查了15个单位,各

单位均能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均能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

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措施。近年来,我区下大力气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始终把节能作为发展产业的主要依据,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产业和项目。

3、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大多数部门能根

据部门实际情况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且节能专项资金的比重逐年增加。均能在本系统内推广节能灯、节水洁具等。农村沼气建设省市每年下达1000口任务,均能超额完成,几年来累计建成沼气池13000口,沼气利用用率为全市最高,真正实现了节能环保。

4、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各单位均能根据实际

情况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节能投入不断增加,节能机制逐步健全。

5、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目前我区尚

无重点用能企业,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均能建立能源统计制度,定期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落实情况。新建建筑项目严格

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的标准要求进行,均能实现外墙保温、塑钢中空玻璃、采暖分户计量、低辐射采暖;长青路改建项目投资670余万元,安装了286盏太阳能路灯。同时,协调市上专项补助资金给张新庄新农村建设项目支持20万元,使该村每家每户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措施。所用公共机构均能认真开展节能工作,制定相应的节能制度和考评制度,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做的较好。

7、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均能认真开展节

能宣传工作,逐步培养单位人员节能意识,部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能源统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能源统计制度和报表制度逐步建立。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意识还不强,对节

能和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明确,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学习,导致工作较为滞后,工作力度较弱。为此,节能和环保工作成效不大,进展缓慢。

二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工程节能减排措施相对滞后。污染减排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从这三个方面情况看,我区目前主要采取的是管理减排措施,工程减排的措施相对还滞后。

三是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厂未建成,城区规模以上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暂时送往火化厂处理。乡镇卫生院、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同生活垃圾一起堆放,存在病菌和疫情传播和漫延的潜在危险。

四是一些部门、乡镇不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已所担负的节能减排的工作职责,对节能减排工作无从下手,肤浅应对工作不扎实彻底。

五是能源统计专业人员缺乏,给能源统计制度带来一定的困难,个别部门能源统计制度、基础资料、档案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今后的措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力度,加强监察督促,明确各有关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职

责,夯实任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能减排和环保意识。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让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深入人心。积极组织能源统计和污染减排相关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统计和减排核算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相关

制度。把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项日常工作的考评之中,不断增强部门、乡镇及企业的意识。

3、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 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统一监管,创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时、有效解决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

4、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建立医疗单位环境保护长

效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转,污水全部达标排放。确保所有医疗危险废物建立转移联单制度,全部集中收集,全部运往处置厂集中焚烧处理,确保医疗单位的含菌污水、医疗危险固废不进入环境。环保局与区卫生局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完善检查记录,使我区所有医疗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5、搞好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尽管此项工作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但我们仍要进一步加强推广工作,让节能技术有效运用于生产生活,让节能产品进入千家万户。

第13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房管办2011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新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房产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并结合房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思维、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房地产开发市场得到了有效监管。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透明交易、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新秩序,我办对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谋划,采取四条措施监管我市的房地产市场。

一是加大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人民广场开展了“为民解忧释疑”活动,设立了产权办证、交易过户、政策咨询、疑点解答服务台,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现场答复群众100余人。增强群众对房产工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二是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管理,将企业的资质升级和资质年检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对不服从管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及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台帐》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对开发项目跟踪管理,详细准确地记录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备案核验。

1 四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核发程序,认真审核要件,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律不准销售。

在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中,我们对4家存在非法预售现象、2家无资质开发的企业步入了法律程序,并对其完善了手续,通过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大大促进了我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进行

2011年经过我们对每一个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认真的核实最终确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共22户59人,到目前已为13户困难家庭发放了第

一、二季度的廉租住房补贴,共计9142.5元。为9户提供了9套设施齐全的小户型房屋供其居住,租赁房屋共支出租赁费5400元。为在年底前更好的完成市政府的工作任务目标,我们在水岸花都小区中通过购买的方式筹备了9套设施齐全的小户型住房作为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现该项目正在建设当中,主体已基本完工,住房保障工作已基本落实。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得到了落实

201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截止到10月份财政拨付个人款776万元,归集额为2600万元。不存在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违规行为。

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在专项整治中,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单、明白纸, 2 告诉消费者什么样的房子手续齐全可以放心购买,哪些房子存在问题不可以购买。提高购房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开发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完善相应措施,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严重违法案例公开暴光;二是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守法经营的提供优质服务,对违法经营的步入法律程序依法整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登记入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从实际出发,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新乐市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

第14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07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中共乐安县纪委乐安县监察局

2007年,乐安县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执法监察工作,始终坚持把握重点,紧扣特色,不断拓展执法监察工作新思路,取得了一点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实现乐安赶超发展,提速进位尽了锦薄之力。2007年度,共开展执法监察13项,其中专项6个,单项7个。

一、2007年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把握重点,做到“四个关注”

1、关注征用农民土地及补偿费发放情况。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和监管措施,实行补偿费预先存入征地补偿费专户制度、被征地农民参与现场调查制度、组织召开征地听征会制度和征地材料公开查询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拖欠征地补偿款现象的发生。2007年,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征地款而上访的事件。

2、关注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活动。进一步完善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和监管措施,建议土地底价评议人员在封闭场所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及政府产业政策,每个无记名投票给出一个合理价,再按其平均值确定保留底价,并确保低价在截标前保密,从而保证土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土地效益最大 1

化;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公开出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等“六公开”制度。对在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活动中违纪现象进行了认真的纠正和处理。收缴违纪款16万元,对1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

3、关注有形建筑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及招标人、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严把招标形式关、公告媒体关、资格预审关。依法制定资格预审规则,扩大竞标的随机性和科学性,客观、公正地选择投标人,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江西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对中标企业实行项目经理压证上岗制,逐步规范了项目经理的管理。2007年,共接受建筑项目告知项目56个,金额为6600万元,确保了依法必须招标投工程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投工程的招投标率达到100%。

4、关注执法监察案件发生的情况。2007年,通过执法监察发现案件线索8条,立案查处5起。重点查处了几起有影响的典型违纪案件,如通过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土地清查,严肃查处了一名正科级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一名正科

级干部非法购买土地,一名副科级干部森林防火失职的案件,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紧扣特色,抓好“二个亮点”

1、抓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按照市委部署,我县把建设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作为今年源头防腐的重点工程,下大力气抓好。成立了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建招投标中心,从县工业园区、县集中办事大厅、县南下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单位选聘了8名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工作。县财政拨款40万元,购置了办公设施,建立了开标厅、评标室、咨询报名处及微机室。中心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坚持“管办分离”和“阳光操作”,统一进场范围、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评委、统一运作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自10月18日中心挂牌以来,我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就完成种类交易12场(次),交易项目总成交额达9600万元,节约资金560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20万元。

2、抓好“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健全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收入收缴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的要求,县、乡、村三级联动,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代理、乡财县代管、国库集中收付等“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提

高了资金效率,整合了财政资源,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是坚持“三权不变”,推行村财乡代理改革。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财务的政党运转,解决村级财务混乱问题,我县于2003年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改革。在保证行政村资产和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村民理财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所有村级财务由所在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代理,取消行政村的会计机构和银行帐户,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二是严把资金出口,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为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我县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取消了县乡(除医院以外)两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和会计岗位,县本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中小学财务收支和乡镇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县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核算和审核监督,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乡镇核算中心集中和审核监督,从源头上严把资金出口关。以2007年为例,县乡两级核算中心的资金流量达4.8亿元,清理往来款513万元,代扣各种税款和政府性基金达137万元,拒付发票金额52万元,纠正不规范票据金额171万元。在乡镇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代理以来,乡村财务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2007年我县乡镇的招待费下降了20%,消化历史旧欠360余万元,村委会消化旧欠180余万元。三是规范乡镇收支,推行乡财县代管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

依法组织收入,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状况,促进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我县从2005年起对全县15个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新模式,制定下发了《乐安县“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将“乡财县管”作为县乡公共财政改革载体和操作平台。四是建立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规范操作、方便高效、强化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今年上半年,在县发改委、县法院、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航至 教育局共五个部门开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从7月份开始已在所有县直单位和乡镇中小学校全面铺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紧扣一个重点,继续完善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一是建议我委局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设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建议建设、国土财政、水利、交通、林业、房管、发改委等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评委专家库;三是对现行的有关招投标市场管理文件、规定进行集中梳理和完善有关制度,并借鉴市里和其他兄弟县(区)做法,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监管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运作。

(二)围绕一个目标,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政府重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严肃查处党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服务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检查该单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国债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国债资金,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存在国债资金管理中乱收费等问题。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建筑工程的中标价、合同价、决算价、实付价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价格差异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核查,查是否有虚增工程量、甲乙双方串通、随意改变中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11月26日

第15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及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落实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对我区XX年中央投资的6个项目进行督查,经检查,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且已专款专用,其中,峰尾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期)、纵深防护林、联户沼气、农村沼气项目乡村服务网点等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594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泉港区石化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峥嵘海堤等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基本完成中央下达投资计划。检查中也发出,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已当场责令相关项目业主加快工程进度。

二、全力服务前期重大项目。敦促7个前期项目业主做好相关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炼化新建1200万吨/年炼油、台湾石化专区、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生成,确保重点建设有序、持续推进。

(二)、建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更好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区按照监管和和运作分离的原则,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监管与业务相分离,监督与操作、监督与再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阳光交易;从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报务质量,达到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业的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及自动通知、指纹识别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一切运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规范市场中介,严历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中介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二是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采取了限制其进入中介市场、取消执业资格、清出中介市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专项整治其间,通过综合监察,立案查处了4家未按规定明示相关信息的经纪中介机构。

(四)、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约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力度。自XX年底以来共立案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宗,总共处罚金额达61.801万元;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

单位,泉州泉港华福树脂有限公司处罚金1.41万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学处罚金25万元、泉州市泉港区宝泽电子厂处罚金5.625万元、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处罚金0.81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金2.956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违约行为处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南部截污管道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处罚36次,涉及9个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60.75万元。其中对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罚4次,处罚金额2.4万元;对福建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1万元;对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4万元;对福建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0.3万元;对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5.5万元;对福建顺荣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10.3万元;对福建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7次,处罚金额13.45万元;对福建中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次,处罚金额7.9万元;对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8.5万元。其中,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纳入省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

第16篇:监察执法汇报

矿山监察队201

12011年以来,矿山监察队在局领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了金属非金属领域监察执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分布广、品位好、价值高。目前,全县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65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7家,10家企业按设计施工。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迎接建党90周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执续稳定好转,我局高度重视监管执法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抓领导为副组长,监察队参与的工作小组。要求把监察执法作为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每位成员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把检查过程分为检查、整改、复查验收三个阶段,对每一阶段提出具体目标。

2、“三不准”把好复产复工门槛

按照南召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责令南召县贯沟金矿等32家金属非金属矿山停产停业整顿的通知》(召政安【2011】6号)要求,对节后申请复产复工矿山企业按照

企业申请,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安监局复查,报请县政府安委会批准程序积极验收。在实施验收过程中,严格实行“三不准”:

一、是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不予批准,二是未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不予批准;三是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予批准。企业按照要求自查整改完毕后,现场核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施工)。止目前,已复产复工38家。

3、依法做好日常检查

我县是矿产资源大县,安全监管任重道远,矿山监察队经过认真分析确定了“抓重点、重点抓”工作思路。近年来我局以《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为执法依据,重点查按设计施工情况,特种工持证上岗情况,地采矿山机械通风情况,排土场安全情况等,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今年以来查出安全问题110处,下达执法文书80份, 责令立即整改82处,限期整改28处,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

4、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今年以来,我局以“四个带动”为契机,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企业发展。节后,针对从业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我局适时到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8场,送《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400余册,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4月份召开了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业主座谈会,传达当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5月11至13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我局邀请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中心专家到我县授课,共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员188人,经考核全部合格,提升了矿山本职安全水平。

5、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南阳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行为的通知》(宛安监【2011】11号)精神,对非法采矿采取高压态势,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乱挖滥采、证照过期继续从事采矿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日常检查、乡镇上报、群众举报,对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发函移送案件,同时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予以打击。今年配合国土局、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非法采矿行为2次;向国土局发函移送案件3起,同时报请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对皇后乡等3个乡镇下达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较好维护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5、“三步走”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及县矿产资源整顿与开发小组2011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渐推广”方法,决定在饰面材料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第一步,走出去,3月初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组织了11位开采型材矿山业主到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观摩,学习先进的石材开采和石材加工技术;第二步,引进来,及时引导两家有改变落后工艺、设备愿望的企业引进新工艺,采用机械锯切法采矿,进行试点。第三步,渐推广,我局下达了《关于饰面材料非煤矿山企业中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的通知》(召安监【2011】6号文)政策引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着重推广机械锯切法采矿技术。

第17篇:执法监察汇报

2011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巴彦县国土资源局 方志安

各位领导: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大局和201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突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 惠民生”工作主线和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深入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促进和维护了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较大好转,现将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一是开展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通过以上宣传,牢固树立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二、各类用地审批情况

今年我县非农建设审批共计8宗,占耕地2宗,面积37,254.20平方米,已进行补充耕地。其余6宗均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6,978.1平方米。土地出让25宗,工业用地12宗,商住用地9宗,居住用地4宗。占地面积577,283.59平方米,出让金额12,013.5427万元。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共计20宗,其中划拨用地11宗,租赁5宗,协议出让1宗,转让3宗。

三、2010年度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我县立即成立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县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迅速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对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具体分工,今年我县对59个图斑进行卫片定位和后期制作相关坐标图纸文件,我局勘测队对已定位出来的59个图斑进行全面测量,计算面积出具现状图;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全县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基本农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等进行对照分析,准确判读。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归类统计,从地籍、规划、报批、供地等环节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据统计,我县11个地块内,实地伪变化3宗,新增建设用地5宗(其中:合法用地4宗,违法用地1宗,已作出行政处罚)。

四、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中,将城乡建设规划区、公路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集镇村庄周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开发区(园区)、重点矿区及违法行为易发区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其他一般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据统计,今年动态巡查共计110天,巡查670人次,巡查单位个人用地97宗,涉及土地面积近150亩,巡查中发出《责令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40份,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0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收缴罚没款31万元。执法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我县接听“12336”违法举报电话情况

全国“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成立以来,我局把专用电话设立在执法监察局,并对来电记录登记在表,按月向市局报送接听情况,保障“12336”违法举报电话畅通有序。据统计今年共计接听40余次各类电话,接市局“12336”转办单2宗,均按时回复市局。

六、基层国土所标准化建设情况

按照市局认真抓好基层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目前,我县巴彦国土资源所、巴彦城郊国土资源所、兴隆国土资源所、兴隆城郊国土资源所、西集国土资源所、洼兴国土资源所、天增国土资源所七个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完成,各所都成立了执法监察室,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建立了执法监察网络和动态巡查制度,发辉了执法监察前沿和基础性作用。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1年的工作,虽然我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处难、制止难、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案件查处周期长,后期执行措施和力度不够。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宽量大,个别违法行为的发生难以巡查到位。

(三)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办案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在履行监管职责上出成效,强化执法监察手段,增添制止措施,坚决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要查办大案要案,树立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对全县土地、矿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为明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四)要做好学行结合,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迎难而上,奋力争先,积极寻求监管和服务的结合点,在执法监管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工作做的不少,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向兄弟单位学习,取长补短,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完善。

以上汇报缺点和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18篇:土地执法监察

土地执法监察

1、土地监察概念:

土地监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2、土地监察的原则:

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3、土地监察的职责:

(1)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2)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4)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5)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指导或者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4、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土地监察职能享有的权力:

(1)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2)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 (3)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止;

(4)对土地违法行为和土地侵权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5)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个人和单位主管人员,依法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5、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土地监察职权,有权采取的措施: (1)查阅、复制与土地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2)要求监察对象提供或者报送有关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情况; (3)可以进入土地违法现场察看和测量,并询问有关人员;

(4)对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但继续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的设备、建筑材料等予以查封; (5)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6、土地监察的内容: (1)建设用地行为; (2)建设用地审批行为; (3)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4)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行为; (5)土地复垦行为; (6)基本农田保护行为; (7)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8)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9)房地产转让行为; (10)其他行为。

7、土地监察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检查:

(1)根据土地监察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地对监察对象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针对某一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特定的监察对象的特定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3)为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监察对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事先检查、事中检查和事后检查。

8、土地违法案件的概念:

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9、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以下几项: (1) 事实清楚; (2) 证据确凿; (3) 定性准确; (4) 处理恰当; (5) 手续完备;

(6) 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7) 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10、案件受理是指:

受理是指接受案件并予以处理,即接受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以及处理巡查发现的违法案件。

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立案、移交或提请上级查处。

12、在管辖权范围内,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 (1) 本机关依法监督检查发现的; (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的; (3) 其他部门移送的;

(4) 上级国土资源局指定查处的; (5) 其他应当受理的案件。

13、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条件: (1) 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2) 有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

(3) 按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4) 属于本机关管辖。

14、案件调查要求回避的条件: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近亲属; (2) 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 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承办人的回避,由执法监察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人批准。在回避被批准前,承办人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15、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应写明的内容: (1) 主要经过、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

(2)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和进一步处理意见。

16、举行听证的程序:

(1) 书记员清点听证参加人是否到齐,宣读听证会场纪律; (2)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3) 案件调查人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指控; (4)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5) 第三人陈述;

(6) 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7) 当事人最后陈述。

17、调查终结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应依法作出以下处理:

(1)证据不足,未发现违法事实,依法不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销案审批表》,经执法监察部门负责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人审批,决定撤销案件;

(2)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议定处罚决定,待履行告知或者听证程序后,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责任人有处分权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无权决定处分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源行政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建议书》,移送有关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4)对违法情节严重或下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继续违法行为、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书》,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或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原承办人,限期补充调查。

18、国土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期满后应在(七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几条规定,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4条; 处罚标准:

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

2、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哪条规定?其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7条 处罚标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5、责任人行政处分;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根据《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办法》规定,涉嫌哪种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哪种向人民检查院移送?

对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

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

22、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附有哪些材料? (1)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 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 涉案物品清单;

(4) 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5) 其它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3、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哪些机关的监督?

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2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在有关领导签发后(3日)内送达当事人。

25、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

1、一般应直接送达;

2、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3)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可以留置送达。

2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程序的简易流程: (1)、受理违法案件;

(2)、制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 (3)、负责人审批; (4)、立案;

(5)、调查取证,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 (6)、现场勘验,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验笔录》; (7)、鉴定,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8)、会审,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议笔录》; (9)、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0)、制作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11)、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填写结案报告;

(13)、将有关材料整理形成《国土资源尉案件行政处罚案卷》; (14)、归档保存;

27、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几条?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拆除。

2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满一年未动工或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条款?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0条,

处罚依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5条, 处罚标准:

(1)、征收出让金5%以上、20%以下土地闲置费; (2)、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概念: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违反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30、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条款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违反条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 处罚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2条

处罚标准:

1、责令恢复原状;

2、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19篇: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 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为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做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街道党工委成立了2008年执法监察领导机构。

组长:杨林松(纪工委书记)

成员:照日格图(民政办主任、纪工委委员) 贺 军(纪工委委员) 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对民政办低保金、慰问款、物品的发放进行了监察。通过对现申领的285户,485人居民低保金的审批程序,家庭状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均符合区民政局申领低保金的要求。

二、对办事处计育办新生婴儿上户程序进行了监察,并要求所需手续公示办事窗口,居民如手续齐全,10分钟内即可办理完毕,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对社保所申办《再就业优惠证》进行了监察,经监察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四、对各居委会的办事效率(如低保金、再就业优惠证的公示、4050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来办事居民的态度等)进行了监察,通过监察都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做,服务意识强。

五、对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监察,公开内容详实,无瞒报、漏报现象。

六、对党员干部是否参与赌博进行了暗查,无违法现象。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执 法 监

工 作 安 排

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 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

为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做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特做如下安排:

一、领导机构

组长:杨林松(纪工委书记)

成员:照日格图(民政办主任、纪工委委员) 贺 军(纪工委委员)

二、结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对全体街居干部上下班制度进行督查,根据考勤制度对干部进行处理。

三、对申领低保过程进行监督监察。

四、对社保所申领70周岁城镇居民生活补助、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发放、小额贷款的审批批程等进行监察。

五、对各社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察。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 监

工 作 情 况

第20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所

2010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土地执法监察、信访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他肩负着土地执法监察,防止违法用地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重任。年初,市局将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信访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措施。市局会议结束后,我所一班人,认真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将工作的重点落实到专人,明确执法监察巡回检查区域人员,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网络,完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制度。全年,未发生违法用地案件和因我们自身原因的上访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好各类用地,全年未发生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案件。

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又是我们整个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是根“红线”。今年,我们在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及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体系和保护网络,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块,建立起

1 基本农田保护台帐,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从而确保了辖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另外,我们还组织专人每月对基本农田保护牌进行巡查、维护,建立巡查台帐,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四、在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上,我们克服了区域范围大、人手少等困难,靠的是“三勤”,即腿勤、嘴勤、手勤来办事,项目用地我们都是上门做工作,现场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主动把批件送到企业手中,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五、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土地执法巡查工作是有效预防违法用地案件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土地管理工作重心前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所在明确分工巡查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三全执法”理念,健全和完善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和国土资源信息员“前沿哨所”作用,形成了上下联系紧密、纵向顺畅贯通、运行有效快捷的土地执法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加大巡查次数和巡查质量,不搞走马观花,消除巡查死角,重点区域巡查每月不少于12次,一般区域巡查每月不少于10次,全年共巡查200次,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用地案件。在几大节假日期间,我所按照市局要求,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违法用地案件,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我所的做法

2 是:一是制定节假日值班名单,将值班人员名单张贴上墙,并报市局执法大队一份;二是召开全所人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巡查路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或直接与市局执法大队联系,确保不发生违法用地案件;三是节假日期间全所工作人员手机不得关机,确保联系畅通;节假日期间由于全所人员都能恪尽责守,认真履行值班纪律,从而保证了未发生土地违法案件和信访事件。

六、信访工作。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对群众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解决群众提出的难题,把一切问题都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以上是本所全年的执法监察工作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汇报.doc》
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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