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执法监察重点工作汇报

2020-03-02 04:40: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1年度宁海县执法监察重点工作汇报

(11月17日)

今年以来,我县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县中心工作抓好督查配合工作

加强对县委、县政府“百日攻坚”工程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联合督查”强力量,“一线督查”摸实情,“图表督查”抓进度等督查活动。

一是为推动我县“百日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我们联合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等部门,于11月4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10月份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及10月份计划重点突破的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政策处理是制约重大项目推进的最大因素。其次是项目协调问题。再次是配套设施问题。在进行专项督查的同时,推行重大项目督查专报制度和严格问责问效机制,对过错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以增强工作落实的严肃性,推进了县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展大森林建设项目督查。协同县财政局、农林局对各乡镇大森林建设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质量强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协同县质监局、发改局等部门对各部门的质量强县建设进行督促推动。

二、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们经常性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的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以外,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今年我们在县建设局推行了重大工程项目利益回避要求各单位对工程管理相关人员建立利益回避信息库,对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冲突的,明确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同时为方便群众监督,要求将每个工程的主管人员公开公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此基础上,着手拟定了《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如何处理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产生的利益冲突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是探索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科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监察由静态监察向动态监察、由结果监察向过程监察的转变。今年我们会同县审管办,探索建立“一个平台、多项应用”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打造现代化我县电子监察体系,实现“协同审批、全程监察、绩效评估、立体服务”的整体运行效果。目前该系统软件已经已基本建成。

三是对重大项目的资金实行“双预算”、“双决算”制度。为提高工程项目预算质量,宁海县创新预算制度,实行工程项目造价“双预算”,并且实行“双审图”,即根据施工图设

2 计,分别委托两家工程造价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同时由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图纸进行双重审查。通过“双预算”制度,经过双套审查和核算,有效消除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等现象。并对重大项目的决算实行中介机构或国家审计“双决算”制度。

三、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试点

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相关制度,防止廉政风险。要求试点单位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全面清查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内容落后于现实需要、缺乏执行力的制度,及时进行了清理、废止和修订;对过于原则、弹性较大、不便于执行和操作的制度,及时制定了配套和细化措施;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认真规范,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和范围幅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力争通过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是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倒查制。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和监督,记录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事项及不良行为,风险发生时开展责任倒查。实行廉情预警制度。在工程敏感事项中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督,并对相关领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勤政廉政专项民主测评,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领导、科室人员要上报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凡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的一律实行利益回避。实行工程中介机构考核及不良行为

3 记录制度。为规范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的监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勘察、设计等中介机构应分别制订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差错比例等情况予以计分考核,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五大环节治理。(1)决策审批环节: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实行项目专家评议,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禁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审批程序,严禁越权违规审批项目,严禁未批先建。(2)招投标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审查制度;制定完善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完善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度。(3)施工管理环节: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估价材料的签证等敏感事项实施第三方参与监督。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转帐方式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法定基本账户或者开设在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不得拨付到个人账户或者其他单位的账户。工程变更审核部门应实行专业化审查,引进专家参与评审,坚持实地踏勘,坚持先审批后实施。(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大宗通用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质量验收引进第三方参与检验。(5)竣工验收决算环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实行公开化、标准化验收,公开检验标准、固定验收程序、科学选取检测部位。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实行终身负责制。重点工程实行“双决算”

四、深化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

4 用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去年我们督促县财政局对制定出台《宁海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宁海县政府专项资金公示暂行规定》两项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公示办法加以规范。

一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使用程序。规定了从项目申报和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细化预算申报。各单位年初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中应列明立项依据、资金筹集、支出对象、支出明细、进度安排、绩效等。在年初预算下达后,按照预算实际下达数,及时调整专项资金的相关内容。创新拨款方式。凡专项资金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要与财政联合发文,到企业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划给企业,到乡镇(街道)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通过指标调整至相关单位。资金有结余统一以指标结余的形式留在国库。

二是特别对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实行公示制。要求各政府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对扶贫资金、农业、林业发展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要严格把好资金安排关,确保资金安排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财政性资金的公示要求在总体情况、安排方案、补助对象、项目竣工验收等四个方面进行公示。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各专项资金的“子”办法。全县今年修订、新制定各项资金办法30余个,有10余个项目资金分别在《今日宁海》、单位网站、乡镇(街道)、村级财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5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今年11月初部署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各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平时对资金安排大、群众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等项目资金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采用调研、绩效评价、日常财政监督“三位一体”的方式对五项资金进行了监督。

五、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一是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为进一步解决村级集体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村干部及其亲属利用职权承包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去年我们特就禁止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承包承建本村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明确要求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同时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出纳、村文书及其他参与监督管理的人员,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承包由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及以村集体名义发包的工程。同时要求村干部在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项行为,对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以挂靠、转包、分包等形式变相承包承建本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等五种情形进行了禁止性的规定。今年上半年部署了“五禁止五不准”专项督促检查。

二是推行农村财务交叉审计。我们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四个纪检协作区,以纪检协作区为单位,开展村级财务账目异地交叉审计。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审六查”。一审村在建工程,查是否按照村级工程镇级投标;二审存款

6 现金,查账款是否相符;三审专项基金使用情况,查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四审村集体资产积累,查去向是否清楚;五审村各类承包款是否上交,查合同是否兑现;六审村级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章立制,建立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增强村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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