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盐务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盐务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隐患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局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疗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另外,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方式的安全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问题。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管理内容来抓,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输理排查集中整改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对办公楼、仓库、家属院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一是重点检查仓库等屋顶、门窗漏雨积水情况,防止库内商品受损。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防汛防涝工具和物资。二是检查电器设备和安全用电情况,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并限期整改。做到小问题不超过12小时整改到位,大问题不超过48小时整改到位。三是由办公室组织营销人员和驾驶员统一上一堂自我防护课,主要是宣传和教育营销一线人员,如何应对天气带来的困难和预防突发的安全事件发生。四是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对各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如有对安全隐患有漏洞,整改情况不到位,直接扣发相关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奖金,并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措施得力突出“四抓”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有关安全生产的资金。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配备监管设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二是抓隐患治理。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范制度,落实人、车、电、水、火等措施防护工作,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重点克制麻痹大意、克服侥幸心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有关火灾或其他人为性事故系列报道节目,切实增强职工守法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进仓库、进办公室、进宿舍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2篇:隐患排查治理

篇1: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

一、

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1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2 3)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3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7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4 篇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 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 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 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 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 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

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 相关方投诉时;

7) 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 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

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 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 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

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 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

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

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

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

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8) 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9) 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

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1) 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

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2) 有关记录由安环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门单位有关记录

由各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推荐第3篇: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有限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按照省、市、县煤炭工业局《2014年工作要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省局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十项特别规定》和省、市、县煤炭局关于做好2014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煤炭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4年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指导意见和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审查2014年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年”活动,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认真排查治理水害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期限、预案和监测监控“六落实”。我矿通过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效杜绝了水害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下面将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水害隐患治理完成情况

2014年1季度共排查出1条C级水害隐患,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已全部治理完成,治理率达100%,具体治理完成情况叙述如下:

3302采煤工作面切眼,为预防老巷或低洼处含有积水,掘进前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坚持“逢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原则,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探60米掘30米。由掘进区长***同志负责,治理完成时间3月20日。

二、二季度水害隐患排查情况

根据本矿井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计划安排,经认真排查,共排查出

4条C级水害隐患,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期限、预案和监测监控“六落实”,对治理整改不力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验收、挂牌管理等制度,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排查情况如下:

1、-260m水平水仓内有淤泥,制定清挖措施对水仓进行清挖,增加水仓的储水能力,由掘进区长王兆林负责完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4月30日。

2、-260m水平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两条巷道排水沟内有淤泥,进行清理,保证水沟流水畅通,排水沟共长1300米。

3、发生灾害性天气或24小时连续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时,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场所人员停止工作,并迅速撤离到地面,具体由值班调度员具体负责,计划治理完成时间从4月1日至雨季结束,属于延续隐患。

4、雨季期间或暴雨后,加强对地面矿区范围巡查,由行政办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具体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地测科长***同志负责,计划治理完成时间从4月1日至雨季结束,属于延续隐患。

对以上查出的隐患均已明确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间及挂牌督办人,并要求限期完成。

推荐第4篇: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直接实施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自查隐患、治理隐患、自报隐患和分析趋势。自查是为了发现自身所存在的隐患,保证全面而减少遗漏;治理是为了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控制住,防止引发后果,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报是为了将自查和治理情况报送政府有关部门,以使其了解企业在排查和治理方面的信息;分析趋势是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科学、综合、定量的判断,为合理分配安全监管资源和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一节 企业自查隐患

企业自查隐患就是在政府及其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确定自身分类分级的定位,采用其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通过准备、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培训、实施排查、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系统的企业自查机制。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应在企业内部形成联接所有管理层级和各个生产单位,以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准备工作

为保证隐患自查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必须做好与之相关的准备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是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所有生产流程、所有人员的一项系统工程,如果不做好全面的准备,那么所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结果必然是“一阵风”式的开展一次“运动”,不能做到深入和持久的开展自查工作。

1.收集信息

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对现行的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种信息、文件、资料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收集。此项工作也可以委托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服务方来实施。

2.辅助决策

将收集信息形成的有关材料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并说明有关情况,使企业管理层的领导能够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企业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正确决策。

3.领导决策

高、中层领导需要从思想意识中真正解决为什么要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问题,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的各类资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会在企业得到有效和完全的实施。

二、组织机构建设

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为总决策管理机构,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办事机构,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为骨干,以全体员工为基础,形成从上至下的组织保证。

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络,确定各个层级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领导层: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主管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少要知道、过问、督促、确认。

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编制有关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是主要的工作内容。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纳入考核,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

操作层: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依据,需要企业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和外部的其他要求全面掌握,将其各项具体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编制工作将外部的规定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再经过全面地执行和落实,变成企业的管理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不例外,也基本按这一思路展开。

1.现状评估

企业要通过评估确认管理现状与企业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之间不相符的地方。 (1)法律、法规识别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和识别

法律、法规识别的主要工作就是收集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并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符合性进行评价。

(2)组织机构分析

认真梳理现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网络是否能全面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要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保证、工作效率是否满意等方面。

(3)规章制度评价

收集、整理企业现有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充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策划

(1)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章制度策划,首先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

●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指标; ●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解决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需求;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流程);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记录(台帐);

●与企业现有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关系。

(2)在弄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中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要的规章制度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内容,需要建立的制度主要有:《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还有一些在其他制度中需要专门管理和控制的内容,如《规定》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上述这些制度要求需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在已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所要增加或修订的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的内容应包含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并有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要在操作规程中有所体现。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结构和内容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要求,各单位都有符合实际需要、适应本身特点的文件形式规定,但通常不外乎以下几个部分:

编制目的; 适用范围; 术语和定义; 引用资料;

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相应职责; 隐患排查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等具体规定; 需要形成的记录要求及其格式;

制度的管理:制定、审定、修改、发放、回收、更新等; 相关文件。

当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必须有符合本单位相关规定的文件标题和编号。 最终要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数量和框架结构及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4)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细化

企业应根据其适用的政府部门制定颁布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应当进行细化,例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中规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企业就应当提出更具体的要求:明确督促的方式方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矿山等企业领导来说可能就要与下井带班作业相结

合)、检查的频率(是每周还是每月参加一次)等。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制

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文件编写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对文件质量影响最大的应当是编写人员的水平,我们建议可以采用过去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两种结合:

一是“老中青”结合,老同志经验丰富,年青人学历较高、视野开阔,中年人兼而有之,形成“黄金搭档”,取长补短;

二是“工技管”结合,“工”是一线作业人员,他们对生产实际最了解,有丰富的一手经验,“技”是技术人员,他们在专业方面的长处,“管”是各类管理人员,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擅长协调和沟通。将这几类人员的长处结合起来,能够发挥出“1+1>2”的作用。

制定严格的编制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责任人和质量要求,计划必须落实到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检查编制进度,最后进行统稿,以保证格式的统一和内容的协调。

文件编写时还要注意解决如下问题:

●要明确谁来负责起草工作?谁来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修改工作?谁来负责文件之间的接口及协调性?

●文件编写人员要吸收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的文件编写人员参加;

● 文件编写完之后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即解决文件的可操作性问题。因此,要落实专人负责将相关文件向有关部门/人员征求意见,以最大程度解决文件的可操作性难题;

为简单起见,我们编制了一个综合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提纲供企业参考,详见本节后面的附件。大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中的各个部分单独分开、扩展成多个制度,形成一个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系统。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

文件管理是制度编制和贯彻的重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也不例外,应当特别关注几个环节:

(1)审批发布

由各级领导按职责权限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进行审阅,征求相关意见并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按文件发布的权限进行审批,最终按企业文件管理的程序正式发布。

(2)发放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放到哪一级、哪些人,直接影响到本制度能否充分贯彻执行的程度。很多单位在实际工作形成了文件只发放到中层领导这一级的习惯,再向下就仅仅是组织员工学习(就是宣读),导致很多真正需要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无法获取相应的文本,使文件内容得不到有效实施。

发布不仅是发个红头即可,应当将新增的规章制度纳入已有的文件体系,如汇编、电子版(光盘)、内部网络等。

(3)保存

保存的目的不单是存放,更重要的是方便其使用,因此文件应当保存在方便获取、便于查阅的地方,并应将相关手续告知给有关人员。

(4)文件的使用

发布文件的目的是使之得到有效的执行使用,这就要求每个相关人员必须不折不扣的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必须养成良好的“死板”习惯,在制度面前决不能“灵活”使用。

(5)文件的修改

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根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法和程序,逐级向上反映,由文件编制部门按手续收集反馈意见,并根据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修改。

(6)文件作废和存档

当文件换版、作废时,应按相应的步骤规定执行,以防止使用已经过期的文件,保证相关岗位和人员获得有效版本。

业已作废的文件除大部分销毁或处理掉以外,还应保留底稿,目的是使文件的修改有一定的连续性,为今后其他文件的编制提供参考。

四、全面培训

1.初步培训

在全面铺开工作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步的培训,使其掌握“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工作质量有什么要求?”等内容。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初期培训对象分为两种,一是对领导层(高层与中层)人员进行背景培训,二是对承担推进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对领导(高层与中层)进行背景培训,通过培训,使相关领导充分认识到企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作用,让他们了解整个实施过程,知道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工作 职责,以及应该给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对承担推进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可与领导层培训合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标准内容详解、制度编写、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等方面。

2.全员培训

隐患排查的主体是企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从领导到一线员工直到在企业工作范围内的外部人员,以保证排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在颁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之后,组织全体员工,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要求,学习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内容。

所有人员能不能或者会不会隐患排查是关键,必须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和有效果的教育培训。在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要将隐患排查的内容纳入,并根据需要做专门的培训,还要确认培训的效果,以保证所有人员有意识、有能力地开展隐患排查。

注意:培训工作应以已有的培训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准,按其要求实施。

五、实施排查

排查的实施是一个涉及企业所有管理范围的工作,需要有计划、按部就班地开展。 1.排查计划

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需要制定一个比较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内容。为提高效率也可以与日常安全检查、安

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或管理体系中的合规性评价和内审工作相结合。

2.隐患排查的种类 (1)专项排查

专项排查是指采用特定的、专门的排查方法,这种类别的方法具有周期性、技术性和投入性。主要有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行的全面自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定期评价、对危险化学品的定期现状安全评价等。

(2)日常排查

指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结合,具有日常性、及时性、全面性和群众性。主要有企业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专业管理部门的专项安全检查、各管理层级的日常安全检查、操作岗位的现场安全检查等。

3.排查的实施

以专项排查为例,企业组织隐患排查组,根据排查计划到各部门和各所属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流程及关键点如图3-1所示。

排查时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随时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

图3-1 在各部门的排查流程及关键点

4.排查结果的分析总结

(1)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覆盖了计划中的范围和相关隐患类别;

(2)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了“全面、抽样”的原则,是否做到了重点部门、高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适当突出的原则;

(3)确定本次隐患排查发现:包括确定隐患清单、隐患级别以及分析隐患的分布(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和地点的分布、种类)等;

(4)做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结论,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表格。 (5)向领导汇报情况

六、纳入考核和持续改进

为了确保顺利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必须责成有关部门以考核手段为基本的保障。必须规定上至一把手、下至普通的员工以及所有的检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必须明确规定企业中、高层领导在此项工作中的义务与职责。因为,企业的中、高层领导是实施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各个方面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随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与时俱进,借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合规性评价、内部审核与认证审核等外力的作用,实现企业在此工作方面的持续改进。

另外隐患排查治理也为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持续改进的信息资源,通过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能够为预测预警输入必要的信息,能够为管理的改进提供方向性的资料。

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提纲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定义、术语和隐患分级

四、机构职责

五、资金保障

计划预算(可与安措项目合并)、来源、审批、使用、监督、审查结算等。

六、工作程序 1.计划和目标

列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2.排查方法

排查与检查工作相结合,可结合管理体系的危险源管理和内审或安全标准化自评等方式进行。

3.检查表

排查与检查必须编制和使用安全检查表。 4. 实施

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排查方法,按企业内部管理职能的设臵,不同级别的部门和单位有不同的排查治理周期,通常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班组级、车间级和厂级等管理层级分别规定从日、周、月到季度的定期周期。不定期为各类专业安全检查和上级检查及特殊情况排查(如发生事故后)。

5.治理

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级处理,本着“三定四不推”(三定为定责任人和部门,定时间,定措施。四不推为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厂,厂能解决的不推上级))的

原则进行整改和治理。整改和治理根据不同等级分别规定期限,也可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形式。对整改和治理结果应由监督部门进行确认。

6.重大隐患

及时报安全监管局,制定方案并落实,结束后报安全监管局,批准后可开工生产。

七、委外(外委)管理

合格外部单位清单,外部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招投标时必须考虑安全水平。

签订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八、信息档案管理

所有排查治理的隐患必须按企业内部相应级别上报; 建立各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主管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至少每季度和年度进行; 季度和年度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统计分析表》。

九、应急预案

在应急预案中增加自然灾害和重大隐患的应急内容。

十、评价评估

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需要时应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并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效果进行专项评价和评估,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十一、奖励处罚和考核 鼓励和奖励举报行为; 隐瞒不报和谎报的处罚; 此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十

二、上报

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文名和号)的要求(具体条款),在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平台上的专项功能部分中按时填报相关内容。

第二节 企业隐患治理

对隐患排查所发现的各种隐患进行治理,才能真正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降低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一般隐患治理

1.一般隐患分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为更好地有针对性的治理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般隐患,要对一般隐患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分级。

事故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根据这个分级标准,在企业中通常将隐患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直至厂(公司)级,其含义是在相应级别的组织(单位)中能够整改、治理和排除。

其中的厂(公司)级隐患中的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2.现场立即整改

有些隐患如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这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式的一般隐患,排查人员一旦发现,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如实记录,以备对此类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有些设备设施方面的简单的不安全状态如安全装臵没有启用、现场混乱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一般隐患,也可以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3.限期整改

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通常由排查人员或排查主管部门对隐患所属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内容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二、重大隐患治理

针对重大隐患,就需要“量身定做”,为每个重大隐患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由于重大隐患治理的复杂性和较长的周期性,在没有完成治理前,还要有临时性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还有书面申请以及接受审查等工作。

1.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此外,第二十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第二十条还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时还必须考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所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和政府挂牌督办的有关内容的指示,也要将这些指示的要求体现在治理方案里。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中的“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更是安全防范措施里的重要内容。

3.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

《规定》第二十一条要求:“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十二条要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上述规定意味着企业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还要随时接受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检查。如果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属于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就更应落实相应的整改、治理的主体责任。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评估

《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这种评估主要针对治理结果的效果进行,确认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认对隐患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的预防效果。评估需要有一定条件和资质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实施,以保证评估本身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的工作

《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后并经过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三、隐患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及其方案的核心都是通过具体的治理措施来实现的,这些措施大体上分为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再加上对重大隐患需要做的临时性防护和应急措施。

1.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2)处臵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预防生产装臵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隐患治理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企业必须考虑成本投入,需要最小代价取得最适当(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有时候隐患治理很难彻底消除隐患,这就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将其风险降低到企业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这样说:“最好”的方法不一定是最适当的,而最适当的方法一定是“最好”的。

例如,员工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是一个典型的低级别的隐患,其治理方式在企业中主要是排查(检查)人员对其批评,责令其马上纠正,通常是不需要制定治理方案的。但如果经过统计分析,发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成为一种习惯性和群体性违章,那么要将其隐患级别上升,并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进行治理。

2.工程技术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等级顺序是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应按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①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②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臵、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臵等。

③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臵、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臵、消除静电装臵、减振装臵、消声装臵等;

④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臵(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⑤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臵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⑥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臵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臵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臵。

3.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往往在隐患治理工作受到忽视,即使有也是老生常谈式的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教育和加强安全检查等几种。其实管理措施往往能系统性地解决很多普遍和长期存在的隐患,这就需要在实施隐患治理时,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

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闭环管理

“闭环管理”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本要求,对任何一个过程的管理最终都要通过“闭环”才能最后结束。隐患治理工作的收尾工作也是“闭环”管理,要求治理措施完成后,企业主管部门和人员对其结果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验证就是检查措施的实现情况,是否按方案和计划的要求一一落实了;效果评估是对完成的措施是否起到了隐患治理和整改的作用,是彻底解决了问题还是部分的、达到某种可接受程度的解决,是否真正能做到“预防为主”。当然不可忽略的还有是否隐患的治理措施会带来或产生新的风险也需要特别关注。

第三节 企业隐患自报

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自行上报给政府主管部门,将政府部门的监管与企业生产经过的实际联系在一起,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自报的内容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含了很多内容,有机制的、管理的、技术的、记录的、设备设施的等等,自报并不是要求企业将这些内容都上报,而是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进行上报。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的是其所适用的政府部门颁布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企业自己细化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企业内部标准等,这就产生了两种依据在格式和内容上的不一致。从所覆盖的范围和细致程度上看,企业的各项规定要远远多于政府部门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从格式上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以表格的形式存在的,与企业的各项内部要求不会完全相同。因此要从内容和格式上进行一个“对接”工作。

“对接”并不是要企业修改自己的各项规定去完全适应标准的格式,而是在上报工作环节中,将自己的各项规定去对照寻找标准中的内容,在填报时将实际隐患情况按标准的格式填报到相应的部分里去即可,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化和细化,最终形成按标准和企业规定开展排查工作,按标准规定的隐患类别填报的局面,两者同时存在,并又相互“对接”。

“对接”后的自报工作中,对于那些比较稳定和较长时间内不发生显著变化的隐患类别,如基础管理类的隐患,就可以在日常自报中不再重复填报。对于能够经常排查出的现场型的隐患,则需要如实和及时地填报。当然如果企业的基础管理或现场管理发生了变更则需要重点填报。

二、自报的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对隐患自报的信息管理做了说明,但企业的类型、规模和管理等方面有着千差万别的情况,所以其所采用的自报方式也不尽相同。

1.自报的程序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还是行业不同或者管理方式有异,其隐患自报的程度大体上是相同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统计

将各种方式的隐患排查工作所发现的隐患进行汇总、统计和整理,得到隐患清单,形成隐患整改通知,将这些集合为一套完整的材料。

(2)“对接”分类

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格式,将企业的隐患材料按其顺序分门别类地“对接”入位,每个隐患都给予适当的标识。

(3)审查批准

根据管理层级和权限,由有关领导对隐患上报的内容进行审阅,批准后方能上报。 (4)上报

根据企业实际,采取相应的上报方式,按政府及其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进行上报。 2.基于信息系统自报

有条件的企业,要将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府隐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接口,定期接通上报网络,按信息管理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填报。

大型集团型企业需要在集团内部层层上报下属单位的隐患情况,方式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格式相同,进行汇总整理后,将整体情况以总结的方式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其下属单位的隐患上报仍按属地监管原则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

3.小微企业自报

很多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具备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条件,可以采用书面上报的形式,因为这些企业存在的隐患数量也比较少,风险不很高,因此书面上报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会给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及其部门接收书面隐患上报材料带来巨大的工作量,从北京顺义区的经验来看,由基层政府组织直接上报更加有效。具体做法是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直接到企业中去,收集和书面记录小微企业的隐患情况,形成标准的记录格式,并整理汇总后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送。这样既可以减少小微企业的负担,也保证了隐患上报的工作质量。

第四节 安全生产形势预测预警

安全生产形势预测预警是指以隐患排查结果和仪器仪表监测检测数据为基础,辨识和提取有效信息,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予以量化,将有关信息经过综合分析形成直观的、动态的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运用预测理论,建立数学模型,对未来的安全生产趋势进行预测,得出安全生产趋势的发展情况。

一、预测预警的任务

1.以企业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为基础,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隐患,并及时纠正,使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处于被监测、识别、诊断和干预的监控之下。

2.通过对隐患排查数据、监测信息的分析,可以确定各种信息可能造成的后果,辨明造成伤亡的严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其主要任务是应用适宜的识别指标判断可能造成的后果,此对整个预警系统的活动至关重要。将分析得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量化,对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加以系数修正,计算得出安全生产预警指数,通过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走向的升高和降低,直观反映当前安全状况是安全、注意、警告或是危险。

3.利用系统分析、信息处理、建模、预测、决策、控制等主要内容的预测理论,定量计算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警示生产过程中将面临的危险程度,提请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件事故的发生。

4.根据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大小,对事故征兆(险肇事件)的不良趋势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矫正、预防与控制。

5.对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及时进行整改,分析规律,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

二、预测预警指数系统的建立

这里所指的预测预警指数系统是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管理系统》的有关内容提出的,供企业参考。

1.收集数据

安全生产预警的基础是数据的收集,数据来源为两个方面:隐患排查的结果及仪器仪表监测数据。在隐患排查中,不仅要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对人的行为也要加以判断,对于好的安全行为要及时表扬并记录在案,仪器仪表监测过程中不正常的数据要进行整理。通过对历史数据、即时数据的整理、分析、存储,建立安全预警数据档案。

2.分析判断

对收集到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已经发生的异常征兆及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评价事故征兆可能造成的损失。对分析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形成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分析后,得出当前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报告。

(1)原始数据判断

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情况、监测检测数据中,运用判断指标,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的状况或行为,分为“不安全状况”或“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

(2)伤害等级判断

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害分为:死亡、重伤、轻伤、无伤害等4个等级。采用“事故当量”的概念,量化可能造成的伤害等级。

3.系数修正

(1)报告份数修正

为了消除规定时间内安全预警情况报告数量不同对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影响,按每周(月)适合本企业的平均数来修正周(月)伤害统计值。

(2)事故修正

事故的发生会造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升高,另外,每次事故发生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影响,因此,系数修正要考虑不同级别事故及事故发生后一段时期内的影响。

(3)隐患整改率修正

隐患整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因此,要根据不同的隐患整改率,进行修正。

(4)培训及演练修正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员失误的重要途径。因此,培训能够降低企业安全风险,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不同级别的培训(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对员工的影响不同,修正值不同。

应急演练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降低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降低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数值。

考虑每次培训、演练后都会对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产生的影响。 4.计算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的计算是以规定时间段内的各部门安全预警情况报告为基础,进行报告份数、演练、培训、事故、隐患整改率等系数修正,计算得到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其计算过程为 :

统计值计算:

根据原始数据的分类统计值与所对应的伤害等级,加权得出周或月伤害统计值。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计算: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安全预警报告修正值+事故修正值+隐患排查率修正值+培训、演练修正值+其他修正值

5.生成图形

根据预警指数数值,并按照时间顺序,将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连接后,即构成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从而直观反映企业整体安全形势。

运用预测理论,对历史安全生产预警指数进行整理、修正后,消除影响因素,建立数学模型,生成安全生产趋势图,直观预测企业安全生产趋势。

推荐第5篇: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管理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

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管理科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推荐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要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

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四)强化监管,跟踪督促,及时总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分析,随时跟踪检查,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拟定整改计划,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专项行动总结一是要检查化工原辅材料的储存情况,二是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消防装备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人身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行车、平台格子板、地沟盖板是否完好,同时根据季节检查巡检通道是否防滑。三是检查装置现场检维修作业情况,逐一排查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四是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

检查现场是否有违章操作行为。

四、建立制度,建立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供应处通过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对于现场查处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认真分析各种不良因素产生

和存在的原因,做到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安全保卫、消防演练、环境保护、紧急发料等应急预案,

做到人人熟练掌握。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成立一个组织,召开二个会议,紧抓三个环节,突出四个重点,取得明显效果。

一、成立了一个领导组

交通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运管、公路、企业、负责人相关科室参加。

二、召开了一个会议

召开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议安排三个方面内容:

①传达市局、区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②布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③安排布置“五一”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紧抓三个关键环节

①抓领导,强化责任制落实,为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强调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

②是抓落实,强化督促检查

由局运管科、公路局、运管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立即通报。

③是抓整改,强化建档跟踪

对各单位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对整改情况进行建档跟踪。

四、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规章制度的建立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机构、各个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2、第二方面重点对道路运输企业(由运管所牵头)

重点查“三关一监督”的落实情况,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客运西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安全例检工作情况、危险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3、第三方面是公路施工养护作业现场(由公路局)

《安全许可证》、施工人员持证情况、安全设施、交通疏导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4、水上交通安全

大“五一”前会同市海事局、乡镇对区内所有渡口进行了一次检查。

五、安全生产隐患损耗模量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我们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56家、渡口27道、渡船20只、水上风景区1个、局属企业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道路运输企业13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渡口渡船整改通知11份,责令停业整改2个:①某乡某渡口②某乡某渡口渡口,渡工年龄大,船体锈蚀严重,渡船渗漏严重,局属企业1家,某公司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采取的措施是由某公司加强监控。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7.2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山西阳泉郊区牵牛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我公司根据市、区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确保安全生产,经济发展。按照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本月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长:郭满金

副组长:周献忠

赵守祯

乔春福

员:周计才

周计员

周元如

庞万存

王双才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管理工作,我公司特别注重制度的建立。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可查、有章可依;建立了隐患排查和治理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特别是“一通三防”工作。建立了“一通三防”隐患跟踪上报制度和瓦斯零期限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防治水管理制度及探放水措施,加强了对“一通三防”工作和防治水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推进隐患治理工作: 在工作中明确《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全面

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使《奖惩制度》科学化、完善化。只有责任清晰,奖惩分明,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完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对队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在工作中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出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制度需要它的强制性,但更为重要的是民主化和人性化,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样安全生产上更能实现自保、互保、联保,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对一些违章行为不能一罚了之,要利害对比,使其在思路想通了,经济上痛了,触其灵魂,注重超前防范,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采用四定:定隐患名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班组、定责任人。加大隐患督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班组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或罚款,严格照章办事。

四、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瓦斯治理实现“零超限”: 为了加强“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控制瓦斯超限,确实实现瓦斯“零超限”。我公司建立了瓦斯管理“零超限”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瓦斯“零超限”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措施,借鉴好的经验,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瓦斯“零超限”奠定了基础,为日常安全工作、治理瓦斯这个大隐患起到了辅助作用。

五、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通风方面:重点对井下各地点和队组防尘、通风、监测以及风门、风桥、灭火器材等设备,严格检查到位。

2、机电方面:对井下各供电线路、开关、电缆悬挂和工作面各种机械保护实行重点检查,防止在瓦斯报警断电后,损坏电器设备。

3、工作面现场管理:采煤工作面出现支架、顶梁与顶板接顶不严,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备案。狠抓超前支护。

4、主要设备设施:加强对提升绞车及主扇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尤其对提升机的各项安全维护与井上下安全闭锁装置,必须有专职维护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5、运输方面:对每段每班做好标记,执行质量验收制度,以备事后进行责任追究,井下的一坡三挡安全设施,小绞车以及车尾巴、保险绳的大环、分线路道岔、信号装置,准备建立各项管理档案。

6、其他方面:对全员培训、特工人员培训、安全例会等其他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扎扎实实、认真仔细真正落到实处。

六、以人为本,加强培训,超前防范,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围绕“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加以实施,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学习规程、报纸,宣传橱窗和标语、安全

小册子,促进标准化发展,以遵章守纪为荣,违章违规可耻的氛围,以工会和公司、培训中心牵头,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强化安全思想教育,以及兄弟单位的事故案例,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让职工在血的教训中受到警示,对出现的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严肃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认真地开展了安全思想观念创新、事故防范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创新、超前管理方式创新活动,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确保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使安全责任真正做到落实。

山西阳泉郊区牵牛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作汇报

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安〔2009〕6号),现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情况

今年,国务院确定为“安全生产年”,为切实抓好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活动”年各项工作,年初,县政府办印发《**县年安全生产活动年实施方

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09〕40号),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广政发〔2008〕128号)和《**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意见》(广政发〔2008〕12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检查、整治文件,并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期、各假节日进行隐患排查。

县人民政府接到《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文件的通知》(文安〔2009〕6号)后,县政府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县安委办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作统一安排部署,并抓好督促落实。县安委办及时将《通知》转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结合汛期安全、半年动态考核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督促企业加强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整治。上半年来组织检查28次,现场检查记录28份、改正指令书5份、查出事故隐患138条,已督促整改130条,整改率达94%。同时,采取“月巡查”、电话督查的方式加强对有煤乡镇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防以探代采、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根据省、州关于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督查验收工作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组成尾矿库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组,于6月18日开始深入全县8个尾矿库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为坚决制止私挖滥采、盗采、无证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联合检查非煤矿山检查95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5份(其中尾矿库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其中尾矿库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其中尾矿库2份),共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督促整改39条,整改率达46.7%。三是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去年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基础上,内年力争省、州、县挂钩联系的那丹锑矿、木利锑矿、底圩金矿企业于年底达三级验收,非煤矿山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五级以上达标的企业计划为10户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深入扎实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超速、超载、违法载客及无牌无证、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春运、节假日及重要时期,部署警力对客运主要线路、重点旅游线路和城镇人员密集及农机运输车辆通行较多的路面加强监控。二是对通畅工程和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半年来,有关部门对通畅工程检查97次,排查出事故隐患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处罚通知33份,设置安全警示牌36块,设置施工标志86处,共投入养护资金近300万元,支砌挡墙、清理涵洞、新建防撞墙、建防撞墩、设置安全警示等,确保安全畅通。五是开展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查出隐患3处5条,下发整改通知3份。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省、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和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措施切实开展“城中村”和高城建筑消防火灾隐患。半年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12次,检查单位196家,县消防部门受理建筑工程防火审核2项,下发《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1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责令限期整改33条,责令现场整改62条,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家,有效杜绝和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对全县37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了监控档案。半年来,对加油站检查44次,查出事故隐患105条,已整改68条,整改率达65%。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利用春节前后时段,组织有关部门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行为,共没收电光炮2002封、各种型号盘炮310盘、条炮17盘、鱼雷18盒、擦炮9封、200头电光炮610封、100头电光炮1928封。

对省、州对中石化**公石油公司**那糯加油站重大隐患,于2009年5月4日全面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符合相

关规程规范要求,具备安全条件,县安委办以广安请〔2009〕3号报请州安委进行销号。

旅游及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坝达电站、板蚌电站等自制、购买非法运营船只的监察监控。同时加强对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及道路的安全和各项防护等的检查,确保不发生水上运输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压力容器和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半年来,组织检查特种设施156台(件),查出隐患12条,下发整改指令书11份。查无证操作、未登记注册、未检使用、违规安装特种设备案件2件,办结2件。

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对粮食加工品、白洒生产企业、糕点、酱油90余家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使用违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共抽查各类产(商)品84批次,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已依法查处。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州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重点开展了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对在建工程17个及6个商品房开发小区进行监控。

通过这次排查和治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企业,绝大部分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都已建立和健全,并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隐患排查和整改都能落实到位,全民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通过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明显得到了提高,全县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排查,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如下主要隐患:

煤矿主要体现: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编制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不强;通风系统不完善;存在空帮空顶和支护质量差的问题等。

非煤矿山主要体现在:采场的浮石、浮泥未及时清除;少数采场存在掏采现象;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牌不够;井下供电存在明闸刀开关;边坡角超过规定要求。

民爆物品主要表现:仍存在乱存放现象;库内通风、防潮湿不够;台帐登记不清楚;防火、防盗、防破坏,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雷管、炸药、导火索、同一房间存放现象。

建筑施工和施工企业主要体现:配电箱无防雨措施、无接地保护;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脚手架不符合要求,操作层脚手板不符合要求,无栏杆;临边无防护;无安全标示牌;临街施工未采取封闭措施,无安全网;无特种作业上岗证。

道路交通:历次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未及时整治;汛期水毁、塌方、落石路未及时修复和清理;仍存在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等现象。

公共聚集场所有:部分灭火器失效,并配置不足;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无应照明灯;个别地点应急疏散通道关闭。

存在的共性问题:

个别乡镇和部门、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抓得不够,工作不够扎实,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具体,责任不够明确。同时,由于部分隐患整治所需资金较大,未能及时得到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一线、逐企排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措施近移,人盯死守,严管重罚,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面认真、广泛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现场下发整改指令书,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相应的监制措施进行监控;对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确保发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操作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推荐第10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 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两抓一建、深化细化设备排查治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通知》精神,****公司安全质量部安全科立即组织相关的人员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了隐患的排查,现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规章制度全覆盖不留安全死角,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每位员工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人员或岗位变动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按>和>的要求,结合院安全管理要求,输理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安全管理文件17个,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理顺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在与院工作全面对接的大环境下,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司安全管理网络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应急工作小组,扩大了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在公司设立了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前提下,各部门又设立了部门级安全管理网络。公司安全网络中工作人员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各部门安全网络中工作人员实施本部门内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普通工人,人人有安全责任,个个有安全目标,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生产车间由生产型向安全生产型转化。

二、结合公司特点,重点检查了以下方面安全工作

1、消防安全

公司消防设施每层楼、每工段都有设臵,专人进行长效维护,每周专人实施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目前所有的消防设施状态良好,消防通道畅通。

2、生产设备安全

公司拥有各种数控剪板机和数控冲床、铣床、折弯设备等,实施谁使用谁保

1 养的管理制度,进行日、月、年的三级保养制度,检查过程中所有设备状态良好,都可正常运转,有可执行的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由厂家定期的检修,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生产一线员工所有的劳保全部配备齐全,生产过程中正确的进行了穿戴。

3、产品质量安全

公司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战略。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纳入企业员工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中;其次,在产品研发中就选用环保材料,另一方面在技术设计上坚持五防设计,质量把关上从严检验。

4、现场服务安全

生产计划部持续进行公司售后服务现场安装人员安全教育,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服从现场人员管理,遵守现场安全作业规范,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服务。

5、公共食品安全

食堂按规定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食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采购食品和原料,采购的原料和食品索证齐全;食品每日出售前保留样品,用留样专用冰箱保存24小时以上;供餐前后对餐厅进行一次紫外线消毒;供餐人员在供餐前洗手消毒并带口罩;

食品从业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配备的用电设备、开关插座、安全状况较好,无私拉乱接现象; 各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均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6、行车安全

公司现有上下班交通用大客车5辆,其它车辆23辆,必须保证行车安全,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实现全年100万公里安全行车无事故的目标。过程中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定期检修车辆,以防车辆老化引发事故。部分驾驶员开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另外有些驾驶员业余娱乐活动时间过长,导致接受工作任务时疲劳驾驶,对于以上现象的控制,需要不断完善车辆制度的建设,做到凡事有制度去管理;另外加强安全学习和教育,通过班组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业务知识学习、驾驶员交规学习,加强职工队伍素质提升,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不发生违法乱纪事件。

7、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公司网络管理员在信息安全和保密实行以下方面:

第一、内外网隔离,外网计算机禁止”接入内网”,内网计算机禁止”接入外网”;第

二、利用360安全卫士检查木马;第

三、要求操作系统管理员(administrator)及登陆帐号电子邮箱设臵密码(8位以上,数字字母组合);第

四、利用360安全卫士检查系统补丁;第

五、各操作系统禁止存在默认共享;第

七、及时检查杀毒软件安装及病毒库升级;第

八、禁用Guedt账户;第

九、对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第

十、制定了计算机信息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8、基建安全

公司所有的基建项目坚持按“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类合同中附加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划分、奖惩原则、安全措施费支付等内容,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通过此次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将一如既往的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全方位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后续将结合国家“安全月”的口号,“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人员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使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第11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等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决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召开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应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

5、经常性地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 1

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6、根据本企业实际,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7、定期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对新工人进行入井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救援预案。同时,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并进行“反事故演练”。

9、矿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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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各有关领导对“三大规程”、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矿长搞好矿井的安全管理,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2、协助矿长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和本矿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和“三违”,根据问题的类别和性质,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4、定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需上级有部门协助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

5、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勒令其停产整顿。

6、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7、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组织对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3

8、协助矿长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例会。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监系统例会,听取各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9、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把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基础来抓,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10、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行政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11、负责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2、协助分管副矿长抓好矿区“雨季三防”工作,实现安全度汛。

13、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勘察;负责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14、抓好安监队伍的建设,配齐人员,提高素质,为全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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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 5

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科、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

生产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矿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7

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8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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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室主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区科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管理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三、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四、组织参加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六、组织调度对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做好事故及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10

安监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负全责。

二、在安全矿长领导下下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矿综合安全管理和对矿所属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对矿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矿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隐患提出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意见。

五、负责矿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安排。

六、对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七、对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八、负责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九、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11

生产技术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技术科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平衡、协调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

三、主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安全办公会,负责传达、贯彻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部门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矿安全工作和业务保安工作。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12

机电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矿机电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的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检查及大、中、小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五、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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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通风科长必须由精通煤矿安全常识,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煤矿经验,并经过训练的人员来担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

(二)通风科长负责井下通风,测风工作,要做到:通风系统管理,井下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消灭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三)通风科长要定期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并做好测风记录。

(四)认真抓好风机、风筒、风门、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减少跑漏风。

(五)负责通风巷道的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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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班工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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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负责机房记录本的更换工作。

三、搞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①按月度计划组织班织成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 ②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③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④推行岗位手册,做好上岗前的考核、试岗和上岗等工作。

第12篇: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华能涪电安监[2011]67号文件《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部施工实际情况,我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组织机构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以项目安全部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项目自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6月13日对整个项目范围集中检查。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办公室。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公室

现将我部对各施工工作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5#施工支洞

现阶段5#支洞开挖已完成,针对5#支洞我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

1、5#支洞洞内施工用电线路较凌乱,材料堆放不整齐。对此,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现场负责人下达口头警告处理,要求立即整改,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检查中发现5#支洞洞口处有两个人未悬挂胸牌。

对此,要求现场值班人员每天监督洞内施工人员将胸牌悬挂在工作牌上,如若再犯,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引水隧洞

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有积水现象存在。

对此,我领导小组责令作业点负责人立即整改,将材料堆放整齐,并理顺排水沟,做到洞内无积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洞内施工掌子面照明不足。

责令现场值班技术人员立即整改,保证掌子面施工足够的照明。

三、2#施工道路

1、临江侧钢筋石笼护坡未完工。

8月份为汛期高峰,要求尽快完善临江侧的钢筋石笼护坡,确保汛期2#施工道路不被河水冲刷。

2、2#施工道路排水沟存在堵塞现象,雨天时排水不畅,使得雨水四处流淌。要求立即理顺排水沟,确保排水沟通畅。

对2#施工道路排水沟进行了清理,凡以后施工过程中将排水沟堵塞未及时清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地经济处罚,并对其进行曝光处理。

四、调压井

1、检查中发现调压井进行喷浆支护时,搭设的排架未安设安全防护网。

责令现场负责人立即安设防护网,同时在相应地位置安设安全兜网,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调压井高边坡喷浆作业时,发现一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要求立即整改,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对此,我部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队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通告作业队负责人,若再次发生类似现象,将给予相应地经济处罚,并曝光处理,让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五、车辆管理

1、检查中发现

六、七月份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不全。

要求立即整改,并将

六、七月份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补充完善。

2、施工车辆行驶时速度过快。

责令其负责人立即整改,确保车辆行驶在限速范围内,如再发生类似车辆过快行驶情况时,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地处罚。

六、总结

1、加强了汛期值班检查力度;

2、加强了车辆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了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

4、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5、贯彻落实业主下发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全面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

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项目安全生产宗旨,我部将继续坚持对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目标,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现场例行检查,提高警惕,做好隐患防范工作,将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尽早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所有人员生产和生活安全。以此作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的基石,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13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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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二十三)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

编制:安全科 审核: xxx 批准: xxx 受控状态:

受控编号:

发布日期:201x-0x-0x 生效日期:201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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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2.适用范围:

公司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3.3公司安全科、行政办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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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行政办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科及设备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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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行政部对各

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

a、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b、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 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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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公司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给予隐患发现者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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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各相关部门或车间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避免安全隐患的各项措施

一、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

(1)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岗位安全三级教育,即必须进行分公司一级、车间一级、班组一级安全教育。

(2)班组一级教育,由主管工长具体负责,教育内容为事故教育及本工种的工作环境等,教育后办理签字手续。

(3)安全生产知识,每年每个工种上一次安全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小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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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检查

(1)公司对车间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公司每季检查一次,并执行复检制度。

(2)每次安全检查, 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作出书面报告送公司行政办。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机械工、焊工等人员必须经过地市级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2)操作证两年进行年审换证,换证年审期限已满,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学徒,必须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二、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1、在车间现场醒目处设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车间区域根据不同安全防护性质,设相应的安全标志及警示标志,加强车间的安全、文明宣传。

2、根据公司平面布置,分区域、分规格整齐堆放材料,并进行标识。现场道路要平整畅通无阻碍,保证现场的文明整洁。

3、凡进入车间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劳保用品。

4、现场规定持证上岗的机械操作,须定人定机专人操作,现场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控制,并全部接地接零,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完好无损,离机要及时切断电源。

5、现场生产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空并用瓷瓶固定,临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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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线通过道路时要加套管或加盖木板等防护。现场电源电线一律由电工人员架设,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通接。

三、消防保卫措施

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作。

1、预防、监控措施:

(1)要保证公司内的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在消防设施位置及取物道路、疏散主道严禁堆物,要保证主通道畅通无阻。

(3)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作业时,立即进行停工阻止。 (4)一旦发生火警,必须“先人后物、先控制后浇火、先抢易爆易燃品后抢一般物品”为原则。

(5)火灾发生时,要先用灭火器、水源进行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消防等相关抢救部门。一旦火势有可能形成,应采取拨打“119”报警等。

第14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凹 河 煤 矿 管 理 人 员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责 任 制

二〇一八年

1 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是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组织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定。

3、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4、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考核。

5、组织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人员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6、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 2 传,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7、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8、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9、积极在煤矿推行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

10、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煤矿中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要求。

12、每周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

13、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有关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教 3 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6、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1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4 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 5 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科、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 生产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矿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7 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8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对排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

八、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超前预测,组织诊断,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9

调度室主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区科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管理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三、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四、组织参加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六、组织调度对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做好事故及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10 安全部部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负全责。

二、在安全矿长领导下下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矿综合安全管理和对矿所属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对矿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矿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隐患提出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意见。

五、负责矿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安排。

六、对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七、对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八、负责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九、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十、负责安全员岗位排查清单的监督与管理。

11 生产技术部部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技术科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负责指导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平衡、协调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

三、主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安全办公会,负责传达、贯彻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部门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矿安全工作和业务保安工作。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12 机电部部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矿机电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的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检查及大、中、小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五、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电钳工岗位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与监督落实。

13 通防部部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通防部长必须由精通煤矿安全常识,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煤矿经验,并经过训练的人员来担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

(二)、通防部长负责井下通风,测风工作,要做到:通风系统管理,井下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消灭微风,无风作业现象。(三)、通防部长要定期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并做好测风记录。

(四)、认真抓好风机、风筒、风门、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减少跑漏风。

(五)、负责通风巷道的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

(六)、负责瓦斯检查员岗位排查清单的隐患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14 班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班工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15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④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负责机房记录本的更换工作。

三、搞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①按月度计划组织班织成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 ②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③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④推行岗位手册,做好上岗前的考核、试岗和上岗等工作。

16

职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3、作业是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

4、检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5、检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要在现场班组长或最指挥者的具体安排下及时解决。

6、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作业。

第15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

一、

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性隐患并带头自查隐患工作,签发《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各部门、车间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排查统计表》报告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本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验收书》。

2、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各车间成员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告公司安全科;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并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验收书》。

3、班组长应对当班的现场进行检查,并对每天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才的问题,对已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通过复查防止安全隐患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

4、安全员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类台账。

5、定期评审修改各类台账并。

6、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点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2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公司安全科;公司安全科负责每月25日前将隐患排查月报表上报至中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当月排查和整改的重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

二、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内容

1、明确隐患分析排查管理责任。

应根据隐患的等级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各自具体责任,特别是各级隐患的排查责任。除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还要规定各级领导定期参加排查。

2、加强各级领导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隐患分析排查管理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及执行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隐患分析排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以推动 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

3、严格事故隐患的定期分析排查,分专业综合管理,排查和整改结果实行文件化。

4、本公司安全科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车间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责任人、

5、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科并做好记录,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在早调度会上按“四定”原则进行落实。

6、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

7、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

8、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9、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10、公司安全科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11、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

12、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隐患管理体系外,还要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点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和负责人。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集团安全部负责监控。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它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本公司安全科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集团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公司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本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集团公司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集团安全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内容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实用于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单位、班组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领导,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所有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科)和集团公司安全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按照“四定”原则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第八条、隐患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有隐患发生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几天安全部,报送内容包括:

(一)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 隐患的治理方案 (1) 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2) 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3) 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4) 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5)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为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本月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第十条、各单位(部门)应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各当班人员作为执行隐患排查最基础的环节,要求当班人员加强隐患排查巡检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部。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应与外包以及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

第十四条、奖罚

(一)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处理。

五、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内容

(一)、总则:

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并获得一定奖励。

4、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安全部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

5、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二)、举报范围:

1、本公司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

2、外包单位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火灾事故隐患。

5、公司土建工程部、兴尔泰公司职工宿舍等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

7、依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责令限期改正的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逾期未改的生产活动。

8、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9、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隐患。

(三)、举报和受理:

1、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隐患排查领导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3、举报人的举报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

4、公司安全科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并保持通信畅通。举报电话:0955-5685556/18909551276。

5、公司安全科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凡向被举报人或单位泄漏举报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6、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7、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单位、部门,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报奖励实施:

1、对举报事故隐患经查证属实的,予以经济奖励。

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行一次一奖励,对一次举报多种事故隐患,按一次奖励。

3、对同一事项有 2个或 2个以上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4、奖励资金的数额以事故隐患将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为标准,原则上按照1%比例,由安全科拿出具体奖励方案报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5、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

第16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交通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专项费用的合理使用,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领导报告。

四、公司每月应对厂区现场及站台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本单位要编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要上报公司领导,并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五、事故隐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按照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目标的“五定”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七、在整改治理过程中,整改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的安全。

八、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综合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措施不到位,致使事故隐患未能消除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事故隐患的大小,在月度经营考核中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若限期仍未整改完毕,则进行双倍处罚。

第17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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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环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专业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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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 事故隐患的范围

4.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3.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4.3.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3.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4.3.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3.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4.3.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4.3.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 排查及报告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环部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每半年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全管理员,各部门、车间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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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设备动力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安全专业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设备动力部进行登记备案。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车间、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各车间、部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5.3.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设备动力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设备动力部应进行监控。

5.3.4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总经理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5.4档案建立

设备动力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6 整改责任

6.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6.2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7 整改要求

7.1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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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7.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整改合格后向安全生产委员会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8 整改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9奖惩

9.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9.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设备动力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9.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9.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9.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9.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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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隐患排查计划: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标

在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生产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涉及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作业环境、设施装备、防控手段等薄弱环节及事故隐患。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4、安全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设施设置的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的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求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10、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的要求

公司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

2、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及要求,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检查纪要,同时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公司安环部。

3、安全检查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重点环节和部位: (1)检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2)检查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公司各部门要加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的工作力度,坚持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经常化。

第19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 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隐患的整改治理。

4、管理内容

4.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4.1.4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4.1.6 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4.1.7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4.1.8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1 4.1.9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1.10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2

第20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本选矿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厂安全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对本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解决重大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条 实际投资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三条 厂长负责组织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

第四条 各班组负责人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主持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五条 班组长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把检查安全情况列为每次上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督促本班组人员认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给隐患治理领导小组。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

安全科、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所在生产班组报告。

第七条 安全科每半月组织人员对我厂各生产线、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排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订整改方案,划拨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提出缓期整改的意见,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并归档。同时,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针对这个月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工艺做一次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找出方案,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 选矿厂每季、每年对本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和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选矿厂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厂安全科及相关生产班组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漳平市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十条 选矿厂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 2

故灾难的隐患,各科室、班组应当本规定的要求立即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安全隐患这块,关系着整个生产的安全系数。根据本选矿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从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2、对隐患治理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对其独自开户,做到专款专用。

3、车间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选矿厂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5、生产班组在使用资金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6、财务科应对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生产办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

根据本厂生产的特点和季节的变化,每年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由厂级组织有关安全员、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对全厂的设备,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包括查职工安全意识,查纪律,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理。

除按季节变化进行检查外,每月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现场作业条件,文明生产以及设备的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安全科每半月组织人员对公司各生产线、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排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召开相关人员开会,订整改方案,划拨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提出缓期整改的意见,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并归档。

2、日常检查

(1)各班组长对可能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设备等,每日要亲自作一次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安全生产。

(2)各班组长在工作开始时,必须对作业场所,设备状况及操

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患未然。本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3)每个现场作业人员或设备操作者,在工作前都要对作业场所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班中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3、对肇事现场的检查

凡属设备问题导致的人身事故,必须按当时的现场进行检查。属于一般轻伤事故由安全员检查;微伤由班组长进行检查,重伤事故由厂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制度适应本选矿厂所属各科室、生产班组。

第二章 隐患的报告及评估

第四条 生产班组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漳平市安监局电话:0597-7538502;芦芝乡人民政府:0597-7773966)。公司安全科、各生产班组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六条 经评估确定生产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

第七条 隐患管理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第三章 隐患的整改

第八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第九条 每个从业人员有权监督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条 发现并评估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办公室必须立即发出《停工指令书》。

第十一条 接到《停工指令书》的生产班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 第十二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各生产班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并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三条 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单位,先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安全生产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报告后,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签发《复工通知书》,生产班组方能复工。

第十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各生产单位在隐患治理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在选矿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 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酌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上报。

第十七条 对接到安全生产办公室《停工指令书》或有关执法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除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外,公司将酌情对生产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 对不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责令立即改正,酌情对相关生产班组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依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1﹑目的:规定事故隐患分类﹑报告﹑奖励方法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办公室 4﹑程序:

4.1.事故隐患分类

4.1.1.一类: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4.1.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4.1.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4.1.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4.1.5. 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4.1.6.六类:作业工作面、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4.1.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4.2 报告程序

4.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部门领导,车间报部,职能部门报安全部。

4.2.2.

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4.3. 报告形式

4.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安全科备案,以供备查。

4.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

4.4 奖励

4.4.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4.4.2.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

4.4.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4.4.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生产班组申报,安全科审核,矿长签字生效。

4.4.5.生产班组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

4.4.6.对发掘、整改事故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

4.4.7.发现了事故隐患因生产班组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生产班组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4.4.8.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选矿厂主要负责人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按照安全工作的要求,确定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

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四、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每季各一次对本厂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和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doc》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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