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2022-04-02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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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学校政教处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校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学生会主席职责:

l、主持全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

5、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教处的指导;

6、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7、协调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纪检部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工作职责: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校园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清洁区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集合开会准时不迟到。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2开展各类卫生评比的系内活动,加强同学生活的自律管理。组织各类形式的系内活动,提高同学生活质量。

3联合宣传部通过板报,海报等宣传形式,进行生活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关心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生活,即使向上级反映他们的困难和要求。

5组织公益活动和各种服务性活动。 生活部工作职责:

1.与学校后勤总公司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学校的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生活品质的提高。

2.促进团员与校团委、各院团委与校团委以及学生与校学生会的交流沟通。

3.规划和实施有关同学生活的服务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便利,解决

文艺部工作职责:

1、组织联欢会、校园歌会、元旦晚会等各类文艺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做好学生艺术团建设,组织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娱活 动;

3、组织开展校内、校外文艺比赛;

4、举办各类音乐、艺术讲座,丰富同学文化生活;

5、指导各专业学生会文艺部工作。

体育部工作职责:

1、有计划地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比赛;

2、协助学校组织好两操;

3、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锻炼;

4、校体育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5、指导各专业学生会体育工作。学习部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学风检查评比等活动;

2、表扬、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3、配合教务处搞好学科竞赛,组织参观考察、理论研讨等活动;

4、指导各专业学生会学习部工作。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 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二

地点:阶梯教室,会议人员——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政教处。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五、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六、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政教处。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主席团抄写完后,底稿交由主席团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七、考核制度

1、例会 ⑴无故不到者一次扣15分,请假一次扣2分;

⑵迟到5分钟内扣1分,超过5分钟扣2分,超过10分钟以上扣5分。

2、工作

⑴未按时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一次扣5分。 ⑵未按时交学期活动计划总结一次扣3分。

⑶出现失职行为(如活动时不到,迟到,安排出错以及活动无法进行……),一次扣5分,严重失职扣10分。 ⑷出现滥用职权有损学生会形象,一次扣15分。

3、学习⑴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⑵考试一门不及格扣5分,考试两门不及格予以停职(选修课不计)。 每个学生干部原始分为100分,每个部门原始分为120分(干部个人减少的分,在所在部门减少相应的分数),每一个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得到评分结果。学生干部个人积分75以上为合格(含75分)可继任为学生干部,若不合格则通过组织程序予以罢免,推荐工作积极的同学接任。部门积分为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可继续工作,若不合格则在学生会内部予以通报批评,有两次不合格的部门通过上报,罢免该部部长职务。积分结果由政教处统计记录。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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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矿业大学孙越崎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孙越崎学院为了适应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和学生管理的需要设立的学生组织。它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总支的关心和指导下,由学院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自制组织。院学生会作为团体单位参与中国矿业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并接受他们在工作上的协调。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宗旨是:传递越崎精神,不断创新创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目标是:搭建学院学生活动平台,维系学院师生交流的纽带,为打造学院的第一品牌、培养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而不断努力。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各部(室)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第五条:院学生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

加强我院教育。团结和引导各民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疏通院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

同学的意见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院的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合理利益,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事务;

3、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开展健康有

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位同学服务;

4、维护校规校纪及院规,倡导良好的教风、学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

生学习、生活环境;

5、配合校学生会的工作,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

与各院学生会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二章 学生会会员管理

第六条: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并就读于本院的学生,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并承认本章程者,均可成为中国矿业大学孙越崎学院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院学生会会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在院学生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2、向院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或通过院学生会向学院、学校反映意见、建议、并要求得到相应的答复的权利。

3、对学生会的任何机构、个人进行监督,对不负责人的学生会干部有权提出批评,甚至向主席团或院学生会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的权利。

4、通过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讨论和表决本会的重大事务。

5、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八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院学生大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指示。

3、认真及时的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宣传学生会的决议、主张及开展的各项活

动。

4、维护本校尊严和利益。

5、维护本会和各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学生会):

1、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会成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

利。

2、院学生会由院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院党、团组织批

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

3、院学生代表名额和分配方案由上一届院学生委员会提出,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

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4、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院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院学生会章

程,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院学生委员会:

1、院学生委员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在院学代会

闭幕期间,代行权利。

2、院学生委员会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1人,副主席2—3人以及院学生委员

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其中主席和副主席组成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具体负责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3、院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4、院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会议由主席

主持,若主席缺席,由负责院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代行主席权利。

第十一条: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现设秘书长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以及办公室、学术科技部、生活部、宣传策划部、文艺部、体育身心部、新闻传播中心,八个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秘书长

1、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2、指导主席、副主席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

3、及时向院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主席

1、对学生工作全面负责,整体部署学生会工作。

2、督促、检查和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3、负责召集部长例会及学生会全体大会等。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一、办公室

1、协助秘书长和主席团开展工作,监督各部及各系级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2、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3、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运行及内部档案、文件、物品的管理,对学生会财务收支进行分

类汇总,定期进行清查和管理。

4、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二、学术科技部

1、及时反映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当好师生的桥梁。

2、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如:学习方法经验交流,学习竞赛,专题讨论,评优奖优等)及学

风检查、调研、评比活动。

3、开展各类学术讲座、报告会等。

4、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其他工作。

三、宣传策划部

1、主抓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革形势及取得的成就,围绕学生会思想建设和学校

院系的学风建设,大力宣传先进事宜和典型人物的风采,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制定宣传工作的检查、评比、奖惩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生活部

1、立足于学生们的日常生活,热心为同学服务,及时向后勤部门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

意见和要求。

2、检查全院寝室卫生及晚上归寝情况。

3、做学生会活动的后勤保障。

4、积极做好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经常性地举办宿舍文化节等性质的活动。

五、文艺部

1、根据广大同学的需求,组织各种富有特色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

同学的艺术修养。

2、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和晚会,培养文艺骨干。

六、体育身心部

1、抓好早锻炼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每一届的常规比赛(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排球

赛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2、不定期的举办系列小型比赛(如乒乓球赛,围棋赛,跳绳赛,拔河赛等)。

3、主管学院的体育活动,负责组织筹划各类运动赛事,早操监督等工作。

4、抓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心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七、新闻传播中心

1、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如学院板报、学院网站的建设等等。

2、配合宣传部做好学院的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3、负责院报的编辑、排版、设计、发行等工作。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院学生会是根据自己章程及有关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整体,学生会各部(室)及全体成员,必须接受、贯彻、执行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指示,主席团在作出决议、指示之前,应广泛征求学生会各部(室)及全体成员的意见、建议,并必须取得学生会秘书长的同意;学生会各部(室)之间应协调一致、互通有无、共同发展;学生会干部之间应精诚合作、互助互爱、共创业绩。

第十三条:学生会及干部的产生,要体现学生大会全体选举人的意志。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应在广泛征求全院师生的基础上,举行预答辩,并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讨论确定。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四条: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室)正职负责人分别是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室)的当然成员。院学生会主席、各部(室)正职负责人,在公开选举的基础上由上级组织考核任命。

第十五条: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室)讨论决定事项,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决议一旦作出,持异议者有权保留不同意见,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该项决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意见双方人数相当或遇事紧急,应及时向学生会秘书长请示解决。

第十六条:院学生会各机构、各成员都必须重视学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注重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引导工作、组织工作、纪检工

作、群众工作等,注意关注社会焦点、把握时代脉搏,向时间要效率、向形势要任务,一丝不苟开展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成员管理

第十七条:院学生会成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能力;

3、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

4、学期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5、严格遵守校规院纪;

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守则: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心全

意为同学服务;

2、工作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领导、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营造学院文化氛围;

4、积极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及时向上级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5、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全面发展;

6、谦虚谨慎,积极主动,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办事高效,勇于创新,具有奉献精神,不

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7、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凡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者,应事先

向办公室负责人员请假,确因事情紧急或不可抗力而无法事先请假者,事后硬座必要解释。

第十九条:学生会员录用管理原则:

1、学生会成员经各方面的综合考评和严格筛选后产生。主席团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学生会干事的招新在每学年开学初,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部(室)负责,经

面试后选取合适本部门工作的同学加入学生会,试用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的试用期中,各部门有权辞退表现不合格的部员,并视部门情况,有选择的加入新成员;试用期中表现为优良的同学将正式成为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

3、对经考核发现的、在任期内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各部门干部,由主席团提出,向

学院领导小组、院党、团总支请示后,主席团予以调整或撤换,不受任何限制。

4、学生会干部,如出现一个学期,有两门必修课(不含体育课)不及格,或受到学院或学

校及以上有关单位处分者,须自动辞职。接替干部由学生会成员自主竞聘,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担任。

5、各部门干部对主席团负责。主席团经协商后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提出撤换,报学生

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即可撤换。

6、干事对干部负责。干部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干事经与分管副主席讨论批准并报主席签字

后予以辞退。

7、因个人原因损害学生会及院荣誉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8、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办公室备案并通告主席团,然后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条:在选择干部上,本着班级和上届学生会推荐,党委考核,团支书指导,学生代表选举的原则,抓好入口关,真正建立一支坚强有力团结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二十一条:院学生会各级干部选拔方法如下:

1、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任命具体职务,报院党委审

核批准;

2、各部部长又上届部长推荐,秘书长、主席团考核任命。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考察期限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主要考察其工作态度、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专长等几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考察结果,适当调整人员及职务。

第二十三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应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帮助,积极参加所在院系、班级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做好模范带头表率作用,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学生中存在的情况,做到预警功能。

第二十四条:干事招聘制度

为选拔新生中德才兼备者充实学生会队伍,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生会向全院发放申请表,并在学生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召开学生会招聘会。

2、参加各部门干事招聘时,应聘新生按所申请的第一志愿参加面试,并向该部门递交一份

详细的个人申请材料。

3、应聘者只能上交一份申请表,严禁躲表多投的现象。

4、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要求选择部员,并有责任向其他部门推荐优秀学生。

5、采用书面自荐材料和面试相结合、双向选择的办法,最总拟用新干事的名单。

6、拟用新干事的名单报主席团及秘书长商议,团支书审核,最总确定新干事的名单。

7、根据新干事在聘用期的表现,从中选拔学生干部。

8、学生会人员录用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

第二十五条:人员异动管理制度:

1、人员异动包括:升迁、降职、调动、辞职退出。

2、如有学生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由上一级主管

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办公室整理其资料后上报主席团及秘书长,批准归档后,升迁申报通过,人事变动完成。

3、如有学生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故工作消极懈怠,或屡次违反学生会制度而守纪律处罚

等情况,将由上一级主管向主席团及秘书长提出辞退申请,批准归档后,辞退申报通过,人事变动完成。同时辞退决定将通报本人所在院系。

4、部长级干部平级移动需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秘书长、主席团决定,下发调动通知,

人事变动完成。

5、如有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而辞职,应由本人递交辞职申请,经秘书长、主席团批准,

办公室备案后,辞职申请完成。办公室取消此人档案。

6、一切成员均享有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⑴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必须经过上级人员批准。

⑵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须由本人亲自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辞呈,经秘书长、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

⑶各部部长的辞职须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书面申请,经秘书长、主席团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

⑷各部干事退出学生会须向部长递交书面申请,并由部长转交分管副主席。经分管副主席和部长讨论批准方可退出。

7、院学生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者予以自动辞职处理:

⑴一学期有三门及以上功课不合格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⑵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4次(含4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⑶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次(含6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⑷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⑸任职期间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留任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8、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式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

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却推诿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团队成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

9、以上人事变动均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备案。

第五章 学生会纪律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提高成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特定本纪律,力求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遵守学生会内部的各项规定和章程,以身作则。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纪律处分有:警告、会内通报、降级、开出和建议上级党委或学工处给予行政处分等。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纪律制定的权力部门是主席团,具体由学生会办公室辅助实施。

第六章 对外关系

第三十条: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组成单位。

第三十一条:院学生会对各班的班级工作有建议的权利,对全院班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院学生会与其他社团同是学生组织,共同担负着服务学生、提高全院学生文化生活质量的任务。

第三十三条:学生会肩负着对外沟通的任务,肩负着和外校、外院及社会其他团体交流沟通的任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院学生会章程解释权归学生会。

第三十五条:院学生会章程修改权归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矿业大学孙越崎学院学生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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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大学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实现,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团结,发展同各高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x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通过,报经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学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代表以各二级学校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二级学校代表名额根据各二级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亦履行如下义务:

(一)听取和收集会员意见和建议;

(二)按时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委员会由当选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两年。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四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

(四)委员会有权对主席团的工作提出质询;

(五)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

(六)在闭会期间,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负责主席团交给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主席团实行席位制,由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和各二级学校学生会主席组成。

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学校学生会主席召集。

主席团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解释本章程,监督委员会执行实施;

(五)审议和批准委员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有权对委员会成员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必须予以答复;每学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考核,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依据;

(六)领导各二级学校学生会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会是日常工作机构。由秘书处、主席团、办公室、学宣部、生活部、新闻信息部、体育部、文艺部、实践部和对外工作部等部门组成。

学校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大会委托,对外代表本会。

Xx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科学的管理学生会工作档案,有力反映学生会工作的情况,更好的开展学生工作,提供大量丰富的参考资料,现将管理条例制定如下:

第一条 档案要求

符合学生会工作要求、由各部(室)承办并成功举行、以学

生会名义下发的各项活动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 管理方法科学规范、细致全面。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根据档案形式和文件内容,注重档案间的横向联系(同一时

间的联系)和纵向联系(即同一部门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参照对比)。

第四条 管理方法

(一)分类明确、条理清晰;

(二)采用目录制,即按照活动的先后顺序将文件编号保存;

(三)任何文件都须在封皮上注明活动主题、承办单位及活动日期,部长签名后交由办公室方可存档;

(四)文件提档须经主席批准、于办公室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借阅;

(五)所有文件的存档、档案的管理及文件提档均由办公室负责,受主席监督。

第五条、具体实施内容:

(一)学生会各部(室)、常委会人事档案;

(二)各部(室)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汇报及年终工作总结;

(三)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席办公室会议通过的各项条例制度;

(四)各种活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

(五)学生代表大会文件、办公室文件;

(六)例会签到表、会议记录本、值班记录本、考勤记录、上级来文及下发备份;

(七)各部自定的具体考核条件及结果存底。

Xx大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学生会考勤制度旨在加强学生会各成员的组织纪律性,使学生会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根据《xx大学学生会章程(试行草案)》特制定学生会考勤制度。

第一条 考勤以点名签到的形式,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主席办公室会议、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的考勤均由办公室负责,各部的单独会议、活动的考勤则由各部部长和分管的副主席负责。

第三条 凡学生会的例会、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值班及各项活动,应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提前五分钟由办公室进行点名,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须向主席或学生会办公室请假,但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按缺勤一次处理(依次累积)。

第四条 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请假原因或出示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准假。

第五条 请假时实行干事或副部长向部长、部长向分管主席、主席团向办公室负责的制度,请假人员中干事或副部长由部长、部长由分管主席、副主席由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代为在点名册上签字以示证明。

第六条 学生会考勤情况每月在全体成员例会上公布一次,对于会议、活动、值班等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在例会时给予口头通报批评,一学期无故缺勤3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迟到或早退3次按缺勤1次计)。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退出学生会应上交退会申请,并为其颁发聘书,无故退会者将向各学院下发清退通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各部(室)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学生会系统化、正规化建设,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现拟制定以下例会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办公会议、常委会、全委会、部长级会议及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

第二条 主席办公室会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视具体情况由学生会主席确定,参加人员为主席、常务副主席、分管校学生会工作的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二)商讨学生会相关事情。

第三条 常委会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视具体情况由常务会执行主席确定,参加人员为常委会委员组成。

(二)决议学生会的重大事情。

第四条 全委会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视具体情况由学生会办公室确定,参加人员为全委会委员(包括增补委员)。

(二)讨论学生会重大事情。

第五条 部长级会议

(一)会议于每周一晚7:00在新校区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如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则由学生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部长级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正副负责人,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请假、早退,如需请假应在开会之前向主席或办公室递交请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同一部门不允许部长和副部长同时请假(具体按《xx大学学生会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三)各部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详实地汇报本部门前一周的工作和本周即将开展的工作。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活动精神,学习相关文件,部署本周各部(室)工作任务;2、对前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听取各部(室)工作汇报;

3、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活动的具体开展进行讨论;

第六条 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

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由主席办公室会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人员为在校学生会担任职务的所有干部及各分会主席;

第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临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开会时须有分管主席和办公室人员参加;参加会议人员、时间和地点视工作需要而定;

第八条 除各部门工作会议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以外,学生会的其它会议记录均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第十条 与会人员开会时必须调制静音或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考勤均由学生会办公室严格按照《xx大学学生会考勤制度》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到本人;

第十二条 本制度需补充的项目由主席办公室会议讨论后进行修改。

Xx大学学生会部门考核评优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是为了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发展,奖励其中的优秀部门,并参照《xx大学学生会章程》和xx大学学生会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部门工作认真,能够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团委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工作主动,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三)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它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内部团结、向上、凝聚力强、部员学习优异,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

第三条 评优采取分数量化方式,一学期一评,两学期一总评,总评分=(第一学期评分+第二学期评分)×1/2,每学期对优秀部门进行表彰,对不合格部门的负责人将予以降职或撤职。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会议考核

一、部长级会议

(一)考勤部分:部长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正副负责人,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需请假应在开会之前向主席或办公室递交请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同一部门不允许部长和副部长同时请假(具体按“xx大学学生会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部分:各部门应在会议上认真做好记录,详实地汇报本部门上周的工作和本周即将开展的工作,遵守会议制度(具体参照“xx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进行考核)。

二、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同上。

第五条 部门值班

(一)部门值班是为了方便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而设置,以部门为单位执行。

(二)值班地点为新校区学生会办公室,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晚间19:00--21:00。

(三)值班评分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办公室值班记录和抽查

结果执行。

第六条 工作计划书及总结报告

(一)工作计划书及总结报告包括各部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和每个具体活动的计划书、总结报告,均应及时报送办公室备案;

(二)各部门学期末的总结报告必须包括本部门该学期的大事记录;

(三)对于各部所交的计划书及总结报告,办公室应做好专门记录;

(四)对于不报或拖延报送计划书或总结报告的部门,办公室应酌情扣分,并做好记录;

(五)各部门报送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须正规无错误,否则办公室应酌情扣分。

第七条 纪律

(一)作为学生会干部,每个人都有应自觉遵守学校、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若该部门出现受校级、学生会内部纪律处分的情况,则在学期评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三)违反学生会管理条例的情况,办公室酌情扣分。

(四)该项评分由学生会主席执行;

第八条 其他评分项

(一)部门内部应注重团结、协作、凝聚力的增强。在学期末若出现部员请辞将在评分总数中以10分/人扣分。

(二)部员个人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在考察期间部员获区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10分/项加分;获校级、学生会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5分/项加分;获系(部)级任何一项奖励在评分总数中以5分/项加分。(国家级示具体情况由主席办公室会议讨论而定)

(三)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安排中,视部门承担的工作量和具体表现以1-10分/次加分;因及时需要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经主席办公会议核实后以1-10分/次适当加分。

(四)部门工作应主动并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该项由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在期末提出申请材料,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查确定后以20分/项加分。

(五)部门工作应有信息意识,在阶段工作活动后应主动及时向宣传部传送报道材料,在校刊、网站上及时刊登的以10分/条加分,在社会媒体中刊登的以20分/条加分。

第九条 民意调查

(一)此项是为了民主评议各部门一学期来的工作成绩既表现而设置的。

(二)调查范围

1、在全校同学中调查

2、在学校各相关行政部门中调查

3、在学生会内部进行调查

(三)调查对象:学生会各部门(各部不参与本部门的评分),具体参照《xx大学学生会部门考核评优细则》附表。

第十条 主席办公会议评估

(一)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应由主席办公会议在学期末做出评估分。

(二)具体评分方法参见“xx大学学生会主席办公会议评估表”。

第十一条 评选程序

(一)各部门填写“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考核表”并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上交办公室。

(二)由办公室核实各部门所填写内容,并汇总一学期来所有有记录的各项工作、加扣分情况及例会的出勤、值班、值日完成情况等。

(三)交主席办公室组织民意调查进行主席办公室评估,提出优秀部门建议名单。

(四)交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的结果最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统计、公布,各项评分规则参照《xx大学学生会部门考核评优细则》附表。

第十三条 本细则中附表内容不在全委会上讨论.由办公室进拟订,经部长级会议讨论通过后可暂行实行。

第十四条最终解释权归xx大学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Xx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在每周周一至周五早8:00-18:00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否则以无故缺勤论处。

第二条 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来学生会反映问题的学生及各部门的老师,如实的记录所反映的问题,办公室电话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听,并记录。

第三条 如我校学生在生活等各方面请求学生会的帮助,学生会值班人员要及时给予帮助。

第四条 值班人员临时有事需调整值班时间的需与其他成员协商进行调换。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注意节约用电,务必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并应对办公室做出一定的防火、防盗措施。

第六条 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放回原处,保持整洁。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当天值班完成后要做好值班记录的整理工作并赋有自己的签名方可结束当天值班。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做好第二天的交接班工作。

第九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xx大学学生会考勤制度》和《xx大学学生会部门评优细则》和《xx大学学生会奖罚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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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学生会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全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学生会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会具体指导下密切配合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第二条 学生会代表全院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监督学院有关工作,热情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三条 学生会倡导“团结、务实、求新、高效”的工作方法,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履行职责。

第四条 协助学生处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生守则和执行《高等学校行为准则》,保证学院各项规定和措施的顺利进行;鼓励同学关心国家大事、协助团委会组织同学参加社会活动、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

第五条 组织同学开展文体、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增强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秩序、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第七条 关心同学的生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帮助家庭困难和学习基础差的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条 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 组织开展学生干部会,定期召开好学生民主生活会,保证学生会干部思想的纯洁性、行动的一致性。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或每学年初自荐并通过考核,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对因毕业学生留下空缺的进行等额增补。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应自动离职,离职后各二级学院、各班将永不得录用为学生干部。

第十三条 各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认清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学生会由党委直接领导,团委会的指导下,设主席1人,副主席2-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社团部、广播站,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若干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督查各部门工作。

2.带领全院学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关注学院各项计划,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总结工作,互相交流;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布置落实任务。

4.工作讲究方法,提高效率,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5.经常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反映学生意见。

6.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大会。

第十六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作,主席缺席期间,代行主席职责。

2.带领学生干部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做好记载。

3.及时与学院领导及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反映各方面情况。

4.经常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取得联系,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 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2.收集学生会各部门的信息及时反映情况。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文件的收发和保密工作。

4.及时总结各阶段的工作上报主席。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 组织部职责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各种活动的组织活动;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 学习部职责

1.配合学院教务处工作,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2.在教务处组织领导下定期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副部长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好学习方面的竞赛或比赛活动。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条 文艺部职责

1.指导好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协调好各系文艺活动。

2.协调组织好全院及各二级学院的文艺庆祝活动。

3.配合团委会、音乐教师,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5.负责学院的文艺演出的礼仪,剧务等任务。

6.负责各种活动赛事的拉拉队任务。

7.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调动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达到“强身”的目的。

2.协助学院体育教师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生活部职责

1.积极配合学院医务室、学生处管理好全院清洁卫生工作。

2.参与学院食堂管理、经常组织好食堂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长会议并收集意见,及时处理。

4.安排各班教室的美化工作,经常检查教室清洁卫生,及时作好记录,定期评比。

5.组织安排学院的关于生活的其他事情。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社团部职责

1.做好学院各类社团组织的登记审查工作。

2.指导社团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3.不定期的检查社团组织所开展的工作。

4.组织会员稿件的投递工作。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广播站职责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要经团委、学生会整体大会通过。

第二条 此条例由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三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四条 此条例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团委 学生会二零一零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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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学生会章程》

(2011年1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工作党支部、学生处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本会倡导并组织全校学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活动,同时配合学校积极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本会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起好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部门的桥梁及纽带作用。

第二条结合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对独立地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援助、勤工俭学等活动。

第三条配合学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保持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

第四条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理念,培养和提高学生会委员的民主精神、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校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品学兼优。

第七条会员必须支持并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合理行使其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法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4、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将认真对待。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防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学生会的组织

1、学生会由学生委员会、文艺体育部、学习宣传部、生活纪检部及各班级委员会组织组成。

2、学生委员会是本会的核心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各班班长组成,该委员会通过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经学生委员会表决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会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3、学生代表应是本班级较为优秀、未受过纪律处分、并经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者,他们应该代表大多数学生的愿望,对大多数学生负责,接受所有学生的监督。

4、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

①、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③、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及学生会干部;

5、学生委员会由分布各个班级的委员组成,任期1年。委员侯选人由各个班级推荐,经有关程序核准后选举产生。

6、学生委员会将在委员中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学生会干部,如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学生会干部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常委会。换届时的学生会干部将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届内更换将由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学生会委员表决通过。

7、学生会干部及委员的任职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精神,不计名利,不怕吃苦。

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形成领导核心,团结学生开展活动。

③、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模范作用。

8、学生会委员因各种原因的增减,须经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9、学生会干部的罢免须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通过。

10、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会委员应自动引咎辞去委员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会的宗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1、自我教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倡导、促进全校学生的团结。

2、自我服务。引导全体同学树立相互服务的观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及自我服务活动,沟通同学与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广大同学与学校的桥梁纽带。学生委员会应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3、自我管理。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纪律的管理,维护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

护学校的校园安全,营造文明的校园氛围。积极组织或参与多种形式的校园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二条组织原则

1、基本原则:学校工作党支部、学生处团委直接指导。

2、工作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学校校规校纪、学生会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议事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管理制度及要求;

1、学生委员会例会制度。学生委员会每星期必须举行一次例会,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在例会上各工作部应通报各自工作情况,陈述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学生会主席等干部应对各部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决定解决的办法,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学生委员会例会应邀请指导教师参加。

2、学生会委员及学生会干部工作要求:

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形象,成为学生群体中的优秀者。

②、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的意识,具有乐于奉献的无私精神,在“三自”过程中锻炼和提升自己,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团结同学。

③、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服从大局,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不畏难、不推诿、不偷懒,尊重学生会干部,强化团队意识,增强协同配合。

④、学生会干部是学生工作的组织者、决策者,在组织各项工作时应认真负责,

既要发挥指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⑤、学生会干部应勇于接受学生会委员及同学们的批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正自身的弱点,提高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经费来源:

①、专项开支向学校申请。

②、学生服务性收入。

③、勤工俭学所得。

④、社会资助。

2、学生委员会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支出。

3、开支由学生委员会提出预算,按审批程序报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财务工作由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学生会财务委员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运作并管理。学生会的财务管理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

4、学生委员会每月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公布。

5、本会的经费用于为会员举办的学术、宣传、文体等活动,用于学生委员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会员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档案管理:

1、学生委员会各部档案资料是学生会的重要信息资源和精神财富,由秘书长负责征集、整理、保管,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用。

2、档案的分类:

①、各项活动的申请报告、总结报告,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完成,活动结束后

两周内一并上交。

②、各组学期初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末的工作总结,要求各部必须按时完成。

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报告、请示、说明、决议等文字材料。

④、历届学生会成员的个人信息。

⑤、各部的会议记录。

3、秘书长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归类档案(包括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力争作到分类明晰,便于查找,保证随时调用。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级组织职能

1、学生委员会:

①、主席职责: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广大同学的思想状

况和要求,向学校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在领导学生会各部工作中,充分调动各部成员的积

极性,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同时要认真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②、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席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秘书长职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协调各部日常工作。全面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参与各项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纪录和学生会各种资料的管理。

④、副秘书长职责:协助主席、秘书长工作,完成负责的工作,秘书长缺席时,担任秘书长的工作。

⑤、生活纪检部:

1)了解同学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同学对学校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和要求,积极向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努力为同学服务。

2)配合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教室和卫生区域进行检查、考评,并及时公布日检查、周评比结果。

3)协助学生科做好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对违纪同学进行具体登记和教育,检查重点是宿舍的三查(早查、午查、夜查);晚上参与校园巡查,维持学生正常的休息秩序。

4)负责学生集会纪律的维护和监督。

5)学校治安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积极响应应急预案,及时参与控制可能的混乱。

⑥、学习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出墙报、板报、书画张贴、宣传标语、各类通知等。

2)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的有关宣传工作。

3)负责管理和保证学生活动室的正常开放和组建一些关于书画方面的兴趣小组。

4)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学术性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拓宽知识面,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习积极性。

⑦、文艺体育部:

1)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抓好文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2)配合体育教研室负责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各种体育竞赛。

3)负责学生会内部文体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

⑧、维修部:

负责教室、学生宿舍水电设施的简单维修和更换,负责“学生手机加油站”的管理和正常开放。

⑨、账目管理小组:

严格遵守学生会账目管理制度,负责学生会各种账目的管理,并定期向指导教师和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按月公布收支情况。

2、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设班长、宣传、学习、文艺、体育、生活、卫生等班级干部,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班主任的直接领导,响应学生委员会号召。班委职责如下:

①、班长:主持班上的日常工作。带领班委会,根据学校的建议、及时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分配给各班干的任务带领全班同学开展活动,推动良好学风班风的建设,活跃同学课余生活。了解班上的教学、活动情况。

②、学习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学术比赛与活动要求,选派同学参加。向任课教师反

映教学情况。在班上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同学们学习的兴趣,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

③、卫生委员:负责本班课室的卫生,安排同学打扫,保持良好的班容班貌,并配合学生会对教室卫生检查及统分工作及协助学生会生活部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督促同学整理内务。

④、生活委员:了解同学生活上的情况,及时解决同学们生活困难,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配合学生会召开生活民主会。记录本班费收支情况。

⑤、体育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体育比赛与活动要求,选派同学参加,并且负责每天早操的出勤。

⑥、文艺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文艺比赛与活动要求开展形式活泼,有益身心的活动,

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第十七条附则:

1、本章程若有增减之处,可经学生会委员征求大多数学生意见后提出补充和修

改。

2、本章程经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3、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

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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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韶关技师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的本院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反映同学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在维护学院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维护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备韶关技师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在本会及所辖各级学生会组织中享有以下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力;

3) 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 会员遇到学习生活困难时,有权向本会寻求帮助;

4)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

第七条会员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

2)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执行各级学生会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各级学生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并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八条 学生会干事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九条 主席团是由院团委、学生科领导推选产生的。

第十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领导校学生会日常工作;

(二)召集校学生会会议;

(三)提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第十一条 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文宣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秘书部、外联部、劳动部、纪律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

1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校学生会职责,明确校学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第十四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对主席负责;

(二)根据学生会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第十五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二)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副部长职责:

(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学生会秘书长

1、负责会议的主持和记录,并把会议记录定期报学生会主席签阅。

2、负责学生会各类资料的归档和保管保密工作。

3、关注各部门动态,及时向主席和副主席汇报。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调配好人员做好临时性工作。

5、策划各种活动及组织落实、实施。

(二)外联部

1、负责校外的联络及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沟通、交流活动,为学校学生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收集校外相关资料。

2、组织人员到校外与各类商家进行一系列的拉赞助活动,以此提供校学生会各类活动的经费。

3、各类学生会活动材料采购。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习部

1、每学期期末组织各班班长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并邀请一些老师及优秀的学生与他们进行经验交流。

2、组织及带领各系学习部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各项学习竞赛活动。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体育部

1、指导及协助各系体育部做好早操的检查及评比工作。

2、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3、配合做好校运会的比赛工作。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劳动部

1、配合学生处工作人员及带领各系劳动部人员对各班包干区卫生进行检查及评比。

2、对各班课室进行检查及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汇报,并及时张榜公布。

3.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纪律部

1、负责升旗仪式的纪律维护。

2、协助值日老师且带领各系纪律部人员对晚自修的纪律维护工作。

3、协助学生处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包括:学生日常的仪容、仪表的检查。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生活部

1、负责将《技能报》定量发放到各系生活部处。

2、负责维护学生饭堂的打饭纪律。

3、负责学生会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彩旗插放。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文宣部

1、组织及带领各系文宣部人员及时做好各班墙报的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处汇报并公布。

2、在节庆日,学生会所组织的活动前期用海报的形式进行宣传。

3、组织及策划学校下交的文艺节目。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九)女生部

根据女生特点组织相关的学习和讲座。

协助学生处做好女生的管理。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

课余文化生活。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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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和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由优秀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她是生科院开展工作,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得力助手,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

第一条学生会宗旨

学生会把对学院负责、为学生服务、树校园新风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提倡秉承优秀、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精神。增强凝聚力、充实战斗力、提高号召力是学生会不断完善、自我实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及学院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4.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校有关决策与管理。

6.做好本会与其它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7.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适应不断变化

的形势。

8.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

质。

第二章成员

第三条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才华,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承认学

生会章程愿意加入学生会这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生科院学生由

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团委考核批准后均可加入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是全心全意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的学生代表,是有文明、勤奋、

创新、进取精神的优秀学生,学生会成员永远是广大学生中的普通一员,除了学生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学生会成员都不得以

学生会的名义谋求任何私利和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学执行学院的决定,参加学生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2.坚持学院和学生的利益高于自己的利益,克已奉公,大胆工作,钻研工作艺术和探索工作方法。

3.时刻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勤奋好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4.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帮助,能勇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5.维护学生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活动和两面派行为。

6.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反应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校内外各项比赛中获奖和受到学院多次表彰,以及在某方面工作上具

有突出表现和专长的学生,有优先申请加入学生会的资格。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退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

同意,报院团委批准。

第三章 组织责权

第十条院学生会对学院党委领导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生命

科学学院学生会。

第十一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制,下设团委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执行

主席4名,办公室主任1名。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实践部,网络科技部,心理健康

中心,新闻中心,素质拓展部,青年生命科学学会,方舟志愿者。每

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

第十二条 组织职责

1.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组成,主要 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团委副书记职责:协助主席和执行主席,负责学生会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催促主席,执行主席工作的实施。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

调各部门工作。配合主席团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帮助主

席团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

3.主席职责: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支持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指示、监督

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

问题。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

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经验,研究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方法。代表

学生会参加学校的活动,加强与学校学生会的交流。及时向院党

委和团委汇报工作,以争取支持和帮助。

4.执行主席职责:工作直接向主席负责,协助主席搞好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

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全面主持工作。接受主席团委托,负

责与各部门联系和安排工作。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筹备会

议等。处理学生会日常办公方面工作。

5.部长职责: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完成工作任务。领导本部工作,制定本部工

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汇报,预算本部门活动经费。对本

部委员和干事合理分工,关心其思想、学习、生活。及时了解本

部的工作情况和收集同学意见。

6.副部长职责:积极配合部长工作,部长因故无法完成其职责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四章 职能机构

第十三条:办公室

负责起草文件,整理并刻印工作材料,向主席团及时反映各部工

作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本学院的工作情况;协助主席。执

行主席处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记录,管理办公室的

各类档案。向各部门传达有关工作精神,协调各部门工作,收集并及

时向主席团反应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四条:宣传部

围绕学生会宗旨,借助校内外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向广大同学进行教导和形势教育,及时准确地报道本学

院(包括协助各部门)学生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组织部

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共产主义教育,在思想上领导全学院同学共同

进步。联系老师和同学,为学生会工作收集有用素材。管理学生会干

事的档案。

第十六条:文艺部与体育部

关心同学的身体健康,组织各种体育竞赛和参与性强的体育活动。

了解同学们对校园文体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

反映。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展大家喜欢的各种文体活动,指导

帮助各班、团集体的文体工作,组织参加学校的大型文体活动。

第十七条:实践部

关注社会发展趋势,负责协助团委老师开展全院社会实践活动工

作。加强院内外联系,提供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为全院同学创

造各种锻炼的机会。

第十八条:网络科技部

关注科技发展动态,全面负责本院学生会科技工作的发展。组织

举办科技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加强对青年生命科

学学会的指导与联系,增进全校同学对生命科学的了解。

第十九条:生活部

关心同学的生活问题,了解同学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及时向学

院有关部门反映。进度检查各宿舍的环境卫生的保持和打扫。开展文

明寝室的评比活动。组织公益活动和服务性活动。关心少数民族同学

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

第二十条:学习部

以促进学习为目的,进行各类学习经验、方法的交流,举办各种

知识讲座和竞赛,加强全院同学与教师的交流与沟通。

第二十一条:青年生命科学学会

以生命科学为主线,面向全校同学普及生命科学知识,努力成为

学院对外的窗口。

第二是二条:方舟志愿者队

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

会责任感。

第二十三条:礼仪队

根据学院活动需要,给予活动提供礼仪人才,也可自行组织活动。 第二十四条:素质拓展部

加强对本院学生会成员的基本工作技能培训,是他们掌握一些基

本的工作技能。同时也有自主办活动的权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

作。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讲座等多方面的活动,加强各班级

之间相互了解,提高班级凝聚力,增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提高同学

们的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心理健康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会内部成立心理健康中心,

旨在为全学院学生更好的服务,积极对学生中产生的一些心理问题进

行帮助,旨在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大家都拥有阳光的心灵,

积极向上的对待每一天。

第五章班委会

第二十六条:班委会也隶属于学生会,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贯彻、执行院

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任务。

1.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学生会、院团委开展工作;

2.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反映;

3.结合本班情况与团支部相互配合,组织小型、多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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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团委和院部党总支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院部实际情况,紧紧围绕院部中心工作,以院发展为中心、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学生组织,通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习、创作、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是学生根本利益的代表更是联系党、团和学生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良好的教育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加强各院系学生干部的工作关系共同打造学校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努力为建设学校美好明天而奋斗。

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成员在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成员有讨论学生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3、成员享有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权利。成员在学生会内遇到困难或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

4、成员有权要求学生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意见及要求。

5、成员有权享受继续教育学院所规定的奖励措施。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维护学校和院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3、坚决服从党和国家的领导,绝对服从学校和院领导,紧密团结在院团组织的周围。

4、处处以身作则,以主人翁精神,做学校的公仆,为本校部谋利,在校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思想端正,认真学习,积极活动,力争德智体全面发展,作好个人表率。以为学生营造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氛围为目的,积极工作,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积极地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学生会活动。

6、开展的每一个活动都应包括计划、预算、宣传、活动、总结等五部分。开展活动时,

按照活动负责人的安排,各展其才,各司其职,精诚合作,共同努力,落实好每一个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7、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互相学习,互相合作,共同进步。尊重学生会其他成员。

8、开会时,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请假。会中,保持安静,认真听取发言,作好必要的记录,并积极主动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9、每个成员都应遵守以上守则,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并以主人翁精神参与校部学生会的建设,为学生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献力。

四、学生干部应该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全面树立服务意识,力争达到四个过硬,即“政治思想过硬,学习成绩过硬,工作作风过硬,工作能力过硬”。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学生会工作准则: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在校团委、校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在认真执行校党委、团委、校党总支决议并在其指示下以“校荣我荣,校辱我辱”为宗旨,将学生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个人徇私舞弊,认真严肃的对待工作。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加强时间观念的培养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5、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努力工作学习,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工作期间要礼貌待人,仪表端正,服装整齐,并且佩戴工作证。

8、各部成员要严格配合本部部长工作,以及各部,本系的工作。组员之间要互助互敬,团结友爱。

六、各部门工作职责:

1、主席团: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负责钦定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院干部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汇总学生的总情况、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有效地向学校反映。完成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各部门活动经费的审报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贴实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加强各校之间的交流,

逐渐完善学生会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学生会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组织学生会成员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关心学生会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学生会集体利益。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2、秘书处:为了更快捷、更高效地完成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学生会秘书处主要负责草拟学生会各类文件、制度和条例,整理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和记录并进行备案,负责保管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使用及分配,人员考勤,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在涉及各部门参与活动中做好人员调配,在涉及多部门参与活动中做好活动安排,整理并提供工作所需资料,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部:负责校部团总支组织发展工作,包括团会召开、团员团籍管理、团员证补办、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等,同时协助主席团处理内部事物和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4、学习部:为同学们提供内容新颖、题材广泛的学习讲座及各种学习活动,包括举办辩论赛和知识竞赛等思辩性较强的活动,计算机技能大赛等专业性较强的活动,负责每天上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每周对各个班级的考核进行排名,学习部还将为全校学生的学习问题排忧解难,协助同学们成为专业精湛,知识广博的人才。

5、宣传部:及时通过海报、校报、广播、校部网站、集团报等媒体途径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并协助校、院搞好宣传工作,并为学生会的文体活动提供舞台背景设计及前台布景,为同学们提供书法、绘画、设计的机会。宣传部也应承办一些书画展等艺术性较强的活动。

6、文艺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并积极宣传动员广大同学踊跃参加,通过举办迎新、元旦晚会,校园歌手大赛等丰富的文艺活动,活跃校园的气氛,体现大学生的朝气蓬勃的精神,给予每位同学充分的展示自己的机会,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创造文件。

7、外联部:外联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各类活动, 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主要以积极拓宽校际、院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大力增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学院与学院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为繁荣校园文化作贡献。组织各类商业赞助活动, 为学生会活动提供经费;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服务于同学 。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同学们喜爱的各类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体育部开展体育竞赛活动。采用足球赛、篮球赛、乒乓球赛、运动会等多种活动形式,号召全校师生共同锻炼身体,提升身体素质。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或所在部门部长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部门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门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二、例会管理制度:

(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

1.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2.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副主席主持;

3.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亲自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写出书面请假条,否则按缺席处理,并予以记录;

4.例会内容和考勤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5、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与会成员都有发言权,表决权。

6、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

7、参加例会要总结上周工作,对下周工作提出要求与计划,并尊重他人的讲话,个人要踊跃发言。

(二)部长例会

1.每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3.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工作。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写出书面请假条,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内容和考勤由办公室主任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考核标准

1.迟到:三次迟到视为缺席一次;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办公室请假备案,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提醒,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4、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办公室要定期检查。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3、主席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4、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通知、督察简报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二)、大型活动档案

1、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录、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办公室存档。

2、上述记录须经院领导审核方可入档。

(三)、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四)、学生会的物品、设备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和占有档案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外系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办公室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各部门轮流打扫、整理办公室,保持学生会办公室的整洁,维护学生会形象。

(五)、各部门将材料交到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四、奖惩制度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直至责令自动辞职。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者。

(2)不遵守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无纪律者。

(3)不服从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搞小团体主义者。

(4)有意破坏学生会物品和校园设施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立即免去其所任职务

(1)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 在公共场所打架,酗酒闹事者

(3)每学期考试成绩出现三科不及格者

3、严格会议考勤制度。(参见第三章)

4、学生会成员均有监督批评,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的权利

五、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六、补充管理制度:

1.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2.借出物品需登记,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坏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

3.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推荐第9篇:学生会章程

计算机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 日常工作管理条例

1.为了树立良好的集体形象和道德风尚,对学生会成员自我形象以及行为做出如下规定:

(1)学生会成员在生活和工作中,注重自身仪表,装饰举止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

(2)学生会成员必须尊重各民族、各地方同学特有的风格习惯和生活方式。

(3)学生会成员必须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4)学生会成员之间必须团结友爱,不得搞小团体。

(5)学生会成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学生会成员由于酗酒、吸烟、打架以及不文明恋爱行为引起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形象者,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7)学生会成员中途退出组织,必须将辞职报告交由部长签字,再送交主席团审议批准,直接退出学生会不争得上级同意者将予以团内处分。

(8)学生会成员必须协调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不得以学生会工作的名义旷课,如有此类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9)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不积极或散漫工作,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10)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荣誉。

(11)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损害\\侵害学生会的正当权益。

(12)禁止任何破坏或有损学生会团结与完整的行为和事情。

二。干部任职条例

1。热爱学院、热爱学生会、关心集体。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与道德水准。

3、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学生会以及系统的完成各项任务。

6、学习认真刻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

7、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媒划策。

8、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9、团结可以团结的一切力量,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三、机构的设置和任期条例

机构设置: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文艺部、女生部

任期条例:

四、议会和请假条例:

1、每次议会成员必须亲自签到,如有三次无故不参与者给与学生会内部处理。

2、议会开始前3分钟必须到会场,并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

3、议会活动要端正态度,明确身份。

4、议会时每个人必须记录好会议记录。

5、开会是必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议论,不谈笑,不看书报。

6开会时应集中思想,认真做好笔记,以免遗漏要点造成工作失误。

7、对缺席、迟到、早退者予以相应处理。

8、各部对于请假成员必须由部长签字,然后交办公室。

推荐第10篇: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第11篇:学生会章程

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经教育处以及校团委审议,特制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基本职责

1、创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2、服务于广大师生,充当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3、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学生会干部的组成

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中学的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及部员组成。

四、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纪律严明,作风过硬,道德高尚;

2、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具备较高的组织管理等综合才能;

4、学习成绩优秀;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生会干部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

宣传部: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

组织部:负责学生干部的任免、干部通讯录的建立及干部会议的记录等; 科技部: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活动的举办;

纪检部:负责学校日常各项检查及学生干部会议的考勤;

学习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举办各类学习文化活动;

艺体部:负责学校各项文体活动的具体实施;

广播站:负责广播站的管理以及运行;

国旗班:负责学校国旗的升降以及护旗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承担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

六、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一)干部的选拔:

1、学生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学生会常务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3、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常委会讨论,由组织部负责任免。

(二)干部的培训:

在学生会干部正式就任之前,应对由组织部进行相关培训,结业后方可到任。

(三)干部的述职:

每学期结束后,全体干部都应对一学期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部门作出书面的工作报告。

(四)干部的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报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经组织部备案,免去其职务:

1、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其职务主动提出辞职者;

2、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国家和组织保持一致者;

3、在修养和行为上,不能体现学生干部之先进性者;

4、违法违纪者;

6、无法开展工作者。

对于以上不能胜任工作的学生干部,应劝其辞职,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免除其职务。

七、学生会干部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

2、制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组织报告工作;

3、定期召开各组织、各部门工作会议及例会;

4、加强对本组织、本部门干部干事开展培训和教育;

5、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本组织、本部门的工作;

6、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做好部门值班工作;

7、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八、学生会干部的监督考核

(一)监督考核机构:学生干部的监督考核,由组织部代行监督考核之职。

(二)考核内容:

1、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日常纪律、工作作风与道德修养;

2、贯彻执行上级组织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3、贯彻、执行和检查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情况;

4、干部的日常事务与重大活动组织参与情况;

5、干部的管理才能、组织能力与创新意识;

6、干部的工作业绩。

(三)考核办法与标准:以上内容的考核以自我评价、民主测评及组织评议结合 的方式进行。其考核标准,由负责监督考核的相关机构制定。

九、学生干部的换届选举

学生会改选时间为每年九月份开学后的两周内;

十、学生干部的选举流程 校团委发文各年级宣传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填表海报初选公布初选名单竞选演说投票选举产生

第12篇:学生会章程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09届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2010/7/16

本章程由管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09届全体团学骨干共同撰写,经0809两届学生会主席团修订,报请院党总支,校团委学生会及院团总支通过后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受院党总支,校团委领导,在院团总支及校学生会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秉承“八荣八耻”的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努力。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倡导良好的学风,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素质,团结并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沟通校、院党委以及校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扩大学生的视野,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7、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服务,切实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科问题。

8、做好学院党委、团委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当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及校纪校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6、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7、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8、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可参与学生会优秀成员的评选,可参与市、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校工作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成和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组成:

1、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由主席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素质拓展部、学习部、外联部部长、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生活部、校友工作部、社团工作部、艺术团组成。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部门的工作。其余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2、主席团设团总支副书记1人,主席1人,副主席1-2人;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干事若干。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若干。

3、学生会职能部门的人数和类型在每届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申请,上报院党总支、团总支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九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一) 主席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指导下的学生会常设机构,统一组织策划管理全院的团学各部门工作。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青协会长组成。主席团工作范围如下

1.定期召开团学工作会议,统一策划组织管理全院的所有团学工作。

2.协助学院领导及任课老师,团总支书记,各班辅导员完成学院一些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3.定期听取团学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完成对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分配的各项团学任务,指导和协助全院各班级和团支部完成日常管理,开展团学活动

5.对学生会各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提出任免方案,报请团总支书记批准通过。

6.根据工作职能变更,对需要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提出议案和具体变更方案,报请团总支书记批准通过。

7.定期根据需要,修改团学工作章程,并严格监督和检查团学工作章程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贯彻落实。

8.协助团总支书记完成学生会换届工作和对下一届团学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团总支副书记 1.和学生会主席一道负责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日常工作

2.协助团总支书记总拟全院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完成院里的推优入党,团建,主题教育等团的工作;指导、帮助、检查和督促团总支各部门和各团支部完成各种团学活动。

3.及时处理院团总支学生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主席团之间,主席团与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工作运作。组织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大力促进院风学风的良性发展。

4.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

学生会主席

1.和团总支副书记一道负责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日常工作

2.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校学生会和学院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在学院的大型活动中作为负责人起到调度、协调和临场指挥的重要作用。指导、帮助、检查和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和各班完成各种团学活动。

3.定期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学生会各项工作。

4..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对需要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提出议案和具体变更方案,提交主席团讨论。

学生会副主席

1.协助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做好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工作,当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出现欠妥或遗漏时,副主席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以便有关工作更顺利的进行。

2.当遇到突发事情而学生会主席不在场时,副主席要履行其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相关负责人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活动,负责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4.及时与主席团成员沟通,完成主席团大量的日常工作。

(二)青年志愿者协会

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的服务宗旨,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自愿服务”为工作原则,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极开展校内外青年志愿活动。

1.负责组织、管理全院的志愿服务活动。

2.管理全院注册志愿者的档案资料,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经历进行记录登记。 3.做好志愿者小时数认证,为每学年进行的星级志愿者评比、综测加分提供依据。

4.继续与颐和园志愿服务基地、朝阳区扶盲助残基地加强合作。

5.开拓新的服务基地。

人员构成:主任、副主任、核心志愿者、志愿者

(三)团学办公室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处理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筹备每次会议。团总支学生会例会,考勤工作和内容记录及对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工作,做好日常的工作记录。

2.负责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资产、经费的管理及收支记录。

3.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活动图片、规章制度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确保整个学生会资料健全,查有所据,做好团总支学生会承办的全院性活动方案的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

4.协助团总支学生会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收集同学们的意见,监督落实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他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监督,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5.建立并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邮箱和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己的通讯机制。

6.负责学院日常办公室的值班和管理工作,监督完成学生会奖惩标准的实行。

人员构成:办公室主任、干事。

(四)组织部 组织部主要负责掌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1.组织部要检查各班团支部“三会两课一册”(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党课,团员花名册)情况,负责学院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等日常工作。2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4.与团总支副书记一道策划组织全院的主题教育,基础团校,学生党校的各项具体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的主题教育工作。5.完成学院各种活动场地的申请工作。

注:组织部的具体工作主要为组织开展团内活动以及配合各个部门出色完成各项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组织委员、干事。

(五)宣传部

围绕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结合学生实际,配合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工作,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宣传海报、横幅、易拉宝、视频的设计、制作与管理。

2.以校报、中财新闻网、学院新闻网、中财快讯、青春中财等为宣传阵地,开展日常宣传工作。

3.学院信息报送工作。

4.学院院刊编辑、学院网站建设、院报的编辑与发行。

5.协助其他部门作好相关的文字宣传报道和负责活动拍照摄像工作等。6.学院会议及各类活动的教室黑板布置。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宣传委员、干事。

(六)实践部

促进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社会实践,培养青年团员奉献精神和开创精神,使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我,提高社会责任感和科学实践能力。 1.策划、组织各种社会实践(周末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暑假社会实践),汇总各社会实践队伍申报(汇报)材料、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2.收集信息,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和实习的机会,搭起广大青年团员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桥梁。

3.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为同学们提供勤工助学信息。4.加强专业老师与同学们的联系,帮助同学参与相关专业项目。

5.开展职业规划教育、专业认知等活动,帮助同学们了解自身专业,明确未来方向,制定规划职场生涯。

注:组织、指导社会实践,每学期需至少办一期社会实践经验交流会,并且组织好参与学校的繁星评选。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学习委员、干事。

(七)素质拓展部

以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提高大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健全大学生心理,同时注重个性化培养和综合性开发,定期开展各种活动,以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发展。

1.配合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联系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学院各班级素质拓展认证与管理。

2.协调各部门,统筹各部门的招新工作。

3.面向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或者委托其他部门组织培训,如素质拓展培训等(室内活动与户外活动相结合)。

4.在学年初,指导督促全院同学对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及素质拓展内容认证工作公平真实地完成。

5.定期举行一些多样的素质拓展训练或者联谊活动,促进思考,加强沟通了解。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干事

(八)外联部

外联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对外代言人。 1.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切外事活动。

2.加强与兄弟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3.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

4.为学院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机会 5.联系一些商家,为团总支学生会争取经费支持。

注:需要在各种对外及大型活动中出席担任司仪等工作,并且在学院需要资金赞助时能尽量拉到赞助。 6.可自行拟定一切外联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干事

(九)文艺部

组织策划各项文艺活动。

1.负责组织本院的文艺活动,活跃学院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2.鼓励并组织全院团员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活动。

3.配合学院完成其它工作,如艺术文化节,迎新晚会、各种节日晚会等。 4.配合艺术团挑选合唱团及舞蹈团团员,如有需要,配合艺术团对团员进行日常培训

注:每学期需至少独立举办1期优质活动,参与人数需达到全院总人数的50%以上,类型不重复。在校内晚会上要积极参与,争取有优异表现。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文艺委员、干事

(十)体育部

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泼内容多样,意义深远的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

1.组织选拔同学参加校运动会;

2.组织中财杯男女生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师生排球赛

3.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其他体育比赛; 4.组织策划趣味运动会。

注:每学期需至少独立举办2期优质活动,参与人数需达到全院总人数的50%以上,类型不重复。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体育委员、干事

(十一)女生部

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乃至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与广大同学探讨如何更好地树立新时代女性的形象。如化妆技巧、T台秀、职业女性礼仪等。

2.开展“财经女性”论坛活动。

3.组建女性团体或兴趣小组,如模特队、舞蹈队等。

注:每学期至少独立举办2期以上的活动,至少举办1期女生的安全教育。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心理委员、干事

(十二)生活部

关心同学的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2010级同学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及时反映同学们正当的权利和要求。 1.全院学生宿舍卫生监督记录等工作。

2.开展全院性相关专题的活动,丰富沙河校区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具体项目经与老师交流与部内讨论后决定。3.优秀宿舍、优秀宿舍长的评选组织工作。 4.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与火车票预定等工作。

注:负责宿舍卫生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出每学期优秀宿舍和优秀宿舍长,关注每一位同学,在其生日时发短信祝福,关注同学们的生活情况及需要,关注生病的同学,吸收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生活委员、干事

(十三)学习部

“倡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任务。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内容新颖、题材广泛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数学竞赛、学术论文比赛等。3.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反馈前沿信息。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教学秘书反映。

5.指导和支持各班班委对本班学习事务的管理;6.检查和记录各班考勤。

7.组建各种学习兴趣小组并提供指导与支持,如英语角、数学园等。

注:每学期需至少举办2期以上的优质活动,并保证类型不重复,抽查考勤,保证各班出勤率。可自行拟定其他活动)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各班学习委员、干事

(十四)校友工作部

改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与校友建立长期友好的联系,挖掘利用校友这一宝贵资源,分享他们的宝贵经验,为在校学生提供指导性的帮助,同时尽可能地为校友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

致力于不断挖掘我们学院得天独厚的资源,与校友一起将我们学院所拥有的优良品质精彩地传承下去。

1. 每学期开展校友的走访调研工作,补充整理校友资料,编辑通讯录,方便同学们与校友进行交流。

2. 加强不同年级学生间的经验交流,尤其是本部与沙河校区学生之间的经验交流,针对挑战杯、社会实践等某一项目的经验交流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开展讲座、主题论坛、主题冷餐会、主题郊游等等。

3. 编辑校友访谈录。通过与毕业校友或应届毕业生的交流访谈,向他们吸取在校时或毕业后在各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将他们对大家的建议编辑成册,制做成一本精致的校友访谈录,向同学们分发下去。对于同学们反响热烈的部分校友,我们也可以尽力将他们请到学校,和大家面对面交流。 4. 收集同学们在工作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向校友汲取经验教训,收集整理后及时向同学们进行反馈。

5.联系校友,合理地利用校友资源,为同学们寻找实习机会。 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干事

(十五)社团工作部

社团工作部主要处理院内各社团的关系,规范各社团。以加强社团的建设,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宗旨,协助社团为繁荣校园文化,为建设文明校园做出贡献。

1、负责组织、协调学院社团活动的开展。

2、指导协调各社团之间的活动,使之不要发生相互冲突。

3、为社团争取必需的设备与资金,社团的各类资源通过社团工作部实现共享。

4、负责汇总各成员社团的工作总结,上报院,加强与兄弟学院的联系与交流,扩大社团的影响,向社团传达学校、学院有关精神,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人员构成:部长、副部长、干事

(十六)艺术团

组织成立较专业的艺术团队。

1.组织院内艺术人才形成团队,开拓场地,联系专业指导老师,组织日常艺术培训。

2.负责艺术器材的采购、维修、保养等工作。

3.配合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

注:每学期需要训练编排至少一个优质成品节目,在各类演出中积极表现,提高我院艺术团知名度。

人员构成:常务部门(主要指团长、副团长、艺术总监等)以及专业部门(例如器乐团、舞蹈团等)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1、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团学、班委、社团工作经验,从上届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的干部及班长、团支书中产生。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经面试后由院团委确定最后人选。主席人选须报院领导审批。

2、主席团成员协商后,参照上届部长的意见,由主席负责向团委审请部长人选,再由团委老师确定。学生会各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团学、班级、社团工作经验。要求对从事工作热情,能为本部干事做出表率作用。

3、学生会的干事一般在大一新生及各班班委中产生,学生会真诚欢迎为学生会继续工作的老干事。新生入学后可在学生会根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选欲参加的部门。由学生会统一时间,在主席团的监督下,各部部长确定选拨的形式和人员,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章 学生会的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制度的产生:

学生会的制度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根据本届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结合上届学生会的工作经验而制定的,具体包括《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财务报账制度》、《学生会对外交流制度》、《学生会成员奖惩条例》、《学生会各部成员考评章程》、《学生会文件发放制度》。(这些还都没有···)

第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学生会成立工作及制度监督执行委员会。监督执行委员会主任由主席委任一名副主席担任,其他成员则由执委会主任确定。执委会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制度的建设及实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严格核查和处理,相关人员由执委会给出处分提案,再经主席团讨论做出决定。执委会对学生会制度不健全的方面及时给出解决方案,并上报学生会主席,以完善学生会制度。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

例会制度是院团委学生会稳步、高效运行的保障,会议要体现民主、透明、高效、创新、宽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会议内部提倡成员之间的讨论,不拉帮,不分伙,一旦做出整体决策,所有成员必须抛弃以前的分歧,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

会议级别包括:学生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以上级会议、部门会议。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开学后召开,主席团负责主持,布置本学期工作计划及目标,并对全体学生会成员进行工作教育。

(二)主席团会议必须主席团全体成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由任一主席提出开会申请,讨论学生会工作。会议内容无需对外公开,主席主持会议。

(三)部长级会议由主席团发起或者由部长提议主席团召开,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要及时通知与会人员。要求如下:

1、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具体工作由各部门部长分配执行。

2、例会需考勤,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存档,且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案可查。

3、开会考勤以会前点名为准,凡点名后15分钟以内进入会场者按迟到处理,15分钟以后进入会场者,按旷会处理。

4、请假者须事先申请(全体成员会议向部长请假,部长级会议向分管副主席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有效。会议考勤与综合测评挂钩。

5、一般情况下由各部部长汇报上两周工作总结和研讨下两周工作计划,特殊情况下由分管主席代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要将上两周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总结,同时对下两周要开展的工作做好计划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该部门负责人。

7、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和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说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违者点名批评。

8、每次会后,须整理好会议室,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置物有序;走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四)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会议内容可以是计划制定、活动安排和动员、内部学习和交流。具体安排由部长负责。

第六章 值班制度

第十六条 为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一)办公室内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全体成员担任,值班表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通知值班人。

(二)值班情况由办公室人员监督并负责保存。

(三)每周除周

六、周日外均为学生会值班时间,办公室必须每天都有人值班。

(四)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来访。

2、接听电话、记录电话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转达。

3、严格保管办公室物品,谨防财产丢失。

(五)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到岗后在考勤本上签名。若有事不能值班的,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找人替换并在考勤本上注明原由。

2、不准提前离岗,在岗时认真负责,礼待来访人员,接电话要有详细记录并传达到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由上级部门处理。

4、值班人员签到时需注明所在部门,值班时间。不得代签,缺勤达3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值班人员严禁将办公室电话用作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禁修改、删除学生会电脑上非本部门的文件,不得在电脑上私自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7、各部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须打扫办公室卫生,维持室内清洁。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我们管理科学与工程院学生会制定了可以衡量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的量化指标,以此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的评价。

1、学生会任何集体活动,参加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以内到达签到地点。凡迟到者,旷会者,累计三次以上旷签的部门直接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直接对其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分,并根据相关学生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理。

2、例会时间所有参加例会的学生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会议地点。凡迟到者,旷会者,一律由办公室记录在案。

3、在举办每项活动之后,各部门分管副主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管各有关部门的活动材料交由办公室存档。经征求学生会主席的意见以及学生会主管老师的意见之后,没有按时完成的部门办公室记录在案。

4、在执行任务,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因重大失误导致活动效果受影响的记录在案。

5、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允许私自转借或使用办公室物品。违反规定者记录在案,私自转借或使用办公室物品并损坏的,还要对其索取相应的赔偿金。

6、两次请假(事假或病假)算一次迟到,上课、见习者或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请假不算在内。

7、在日常过左中表现积极,认真高效完成部长布置任务的干事可参与优秀干事评比。

8、期末办公室根据日常记录将学生会成员表现情况反馈给主席团及团总支书记,根据记录实行奖惩。对表现较差的人员实行警告或其它处分。

第十八章 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 总则

1.学生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央财经大学相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监督必须遵循透明、节俭原则。

3.各部报账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在项目运行中需指定一名成员,负责与办公室协调处理各部门财务问题,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其他人的报账事宜。不同项目可以指定不同的负责人。

4.学生会干部应支持财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职责。

5.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财务使用的管理,组织部负责财务使用的监督。第十九条 财务使用管理程序 1.财务申请

一切活动和日常财务支出必须首先填写《财务申请表》和《财务预算表》,将用途、单价、数量、总价填写清楚,并由部长审核后签字,上交主席团审核。 2.财务审核

《财务申请表》上交主席团讨论后,主席团对预算进行商讨和修改,汇报团总支书记后,并由主席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若需分批预支,则由主席注明每批预支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3.财务预支

办公室主任严格按照《财务申请表》上主席的批示意见预支现金,现金交给项目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不可预计的临时开支各部可先垫付,事后补填《财务申请表》,经主席团审批后,凭相应发票报销。 4.财务销结账

在报销结帐时必须出示《财务申请表》、正式发票等全部材料,并在发票背后写明用途和经手人的签名,并由项目负责人、部长和分管领导的签名方能生效。 由于多方面原因,实际花费和预支会有不符,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结算超出预算的情况,若发生该情况,则由部门自行垫付超出部分,同时,提倡各部在保证活动效果的基础上尽量节俭,最好做到预支能有剩余,并将剩余金额交还办公室。 5.财务封账

一项活动举办完之后,办公室主任应在十日之内将该活动的全部开支结算清楚,并与项目负责人在组织部的监督下进行核对。确认账目无误后,封账,并向主席团汇报。

6.赞助款及赞助物品的使用

学生会各部在举办活动时,应由各部部长先将活动赞助协议、赞助清单以及现金和物品交到办公室,办公室出具收据。各部举办活动需要预支经费时,填写《财务申请表》和《财务预算表》,经主席团讨论同意后,方可从办公室领取使用。禁止各部将赞助款项不通过办公室而直接用于活动的开支。 第二十条 财务的监察

1.财务监察主要指组织部对各部活动开支的监督。

2.各部举办活动前需填写《财务申请表》和《财务预算表》,主席团审批后将表格交予办公室,办公室将表格一式两份,一份部内存档,一份交组织部备案。3.每个活动结束后组织部对活动开支情况进行核对,并向主席团汇报。 4.每学期末组织部与办公室一起核对本学期所有帐目,并共同向主席团汇报。同时,将学生会一学期的财务情况公开,以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十一条 附则 第一节 发票开据

1.发票须为当年北京市工商企业统一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含水印,有北京市国家或地方税务局发票专用公章,章印字迹清晰。

2.开据发票时客户名称必须写“中央财经大学”全称,“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中财”等写法一律为不合格发票。

3.发票不得为连号发票,每张面值不得超过一千元,同一天在同一地点开据的发票总值也不得超过一千元,否则一律为不合格发票。

4.可报销物品为“办公用品”、“水”、“奖杯”、“奖状”、“证书”、“公交车费”、“打印费”、“复印费”等,服务费用、医药费、礼品费、餐费等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应贴在一张以A4纸宽为长,两张出租车票的宽为宽的白纸上,要求粘贴整齐,露出票面值,并在背面注明车票总额和用途。

6.各部日常开支的销结帐时间定为每周一,大型活动的销结账时间为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过期不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在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内部执行.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和本学院团委以及其他各院学生会、团委会、校学生会、社团部、团委会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13篇:学生会章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 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 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 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 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 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 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 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 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 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2009.10.1

第14篇: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生会是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的成长,成才服务,为把物理系建设成全院特色

系别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培养一种精神,承担一种责任,留下一种感动,开创一种风气。 第四条

本会本学期目标:一方面抓好文明素质,从点滴做起培养好每一个人,开发出每

一个人的潜力 ,领导好每一个小团队,协调好每一个大家庭,将优良的作风传

递到物理系乃至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将物理系的每一个活动推举出去,争做

最好学生会团体;另一方面抓好学习,人人争拿奖学金。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的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

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校部门和广大铜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

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

建设。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

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

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各兄弟系别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具有唐山师范学院物理系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物理系大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童工符合本章程的程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参与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

第三章 各部职能

办公室 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秘书长的工作,

担任学生会内部综合协调并承担学生会整体形象的部分宣传工

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为年度招聘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本会吸收新

干事。

2、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

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4、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

励提供方案。

5、管理本会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的资料。

6、管理本会公共办公用房等公物和资产。

7、起草本会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

8、收集和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

9、收集同学们的意见,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10、贯彻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

11、通过与各系主席的联系,协调本会与兄弟学生会的工作,促进兄弟学生会对本会工作

的配合。

学习部

是承担校园学术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

术、科技、实践活动的职能部门。

学习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

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 协助学校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谨治学气氛的形成,活跃第二课堂。

文艺部 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

旨在提高全校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文艺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文艺工作部门和学校艺术团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

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2、加强与兄弟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校际文 艺交流的发展。

3、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促进健康文化的发展。

4、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 治教育。

5、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帮助文艺骨干解决实 习、生活和文艺活动。

外联部 是本会负责联系校内外的职能部门。

外联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社会动态,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2、

3、努力对外界做好宣传,为我系各项活动争取到商家的物质和资金支持。搞好校内外的联谊性活动。

体育部 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

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了解本校体育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 工作,促进 我校的校园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

2、与学校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 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提高。

3、根据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总体需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强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组 织校运会等 各类体育比赛。

4、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 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协助学校管理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使用,促进体育场地和设施 的合理利用。

6、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 解决实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7、加强与兄弟学生会体育部门的联系,与兄弟院校开展校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校际体育 交流的发展。

礼仪部 着力于学生整体形象塑造,注重于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独特的风

采和精神面貌,其职能的核心是做的形象代言人。

礼仪部的主要职能:

1、为男、女生提供各种不同需要的关于礼仪、化妆、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资讯和

信息(用各种方式)。

2、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保健意识的讲座、培训。

3、选拔和培养全校一流的礼仪队伍,并将选拔的男、女礼仪训练有素。

4、负责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现场礼仪工作。

5、即时反馈毕业生在就业招聘面试中所需要的形象包装方面的信息。

6、采用一定的活动形式促进男女生之间的交流。

(注:原女生部更名为礼仪部) 宣传部 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以及管理和使用学生媒体的职

能部门。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2、了解掌握我系学生的思想状况,规划和组织思想政治自我教育工作,通过书画比赛等形 式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

3、围绕我系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通过宣传部长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各系宣传 部门, 步调统一地开展宣传发动和形象设计工作。

4、加强对海报、黑板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我系各种宣传文化阵地。

勤工部 是肩负着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的重要使命。 勤工部的主要职能:

1、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提供适当的勤工助机会。

2、和各事企业单位建立广泛的联系,加强各种有偿合作。

3、必要时协助外联部的工作。

4、深入大学生生活,了解大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地向上级反映。

5、积极组织贴近大学生生活的各项活动,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6、协助各部门做好学生会各方面的工作。

信息部 是负责我系网站等的宣传工作以及活动的摄像照相职能的部门。

信息部的主要职能 :

1、根据主席团安排开展工作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状况。

2、协助本系老师对相关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对本系学生会进行宣传。

3、对系学生会和团总支以及学院所举行的重大活动进行网上跟踪宣传报道。

4、招收有计算机和文字方面特长的同学为干事,干事在工作中要有创新精神。

5、协助团总支和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物理系的整体工作。

助学部 是负责帮助我系学生寻找和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及校内外实践机会职能的部门

助学部的主要职能:

1、

2、

3、

4、为我系贫困学生提供在校期间锻炼自我的实践机会,同时给予适当补助。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尽力把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好。 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辅助系团委完成校团委以及学生会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物理系学生会日常工作条例

一、遵守社会法制,遵守校规校纪;

二、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及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缺;

三、积极并认真参加(或办理)学生会各项工作(或事务),不得敷衍、拖拉及作出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事;

四、准确及时地向学生会反映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在工作及活动过程中,热情对待同学、师长,认真记录整理反馈意见;

六、珍惜并维护学生会 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挪作它用;

七、学期初及学期末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整理工作总结,积极谋划学生会的长远发展;

八、认真执行学生会会训,作合格学生干部;

九、本条例具体细则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章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为了激发和肯定广大学生会干部在系、班各项工作中的热情和实绩,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同学们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中并由此锻炼自己,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物理系决定每学 年对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为此,特制定此细则。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式: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采取各社团及学生会推荐候选人,评选出“物理系优秀学生干

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任期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

2、自觉与学院教育、方针保持一致,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热心学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任职未满一年者;

(2)、当学年(学期)中考核有不及格者; (3)、体育成绩不达标者; (4)、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者; (5)、有明显工作失误者。

四、评选时间和表彰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在学期初公布,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2、优秀学生干部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填写《物理系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档案。

此细则最终解释权规物理系学生会所有。

第六章

物理系学生会优秀部门评分标准

为了提高物理系学生会的整体水平,增强各部门成员的凝聚力,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条例来评选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成员每人基础分100分)

1、例会和活动时无故不到者减15分;迟到者减5分;中途退场者减5分;本人请假者减5分;若找人代假,请假者减10分,代假者减5分(见学生会章程)。

2、扰乱例会正常进行者给其部门减5分,包括手机响、玩手机、听MP3等。

3、办活动的部门加分情况如下:

主办者:活动基础分30分,效果良好40分,优秀50分;

协助者:活动基础分20分,效果良好30分,优秀40分;

参与者:活动基础分10分,效果良好15分,优秀20分。

注:协助者:参加活动的除主办者以外的成员;参与者:办公室、宣传部。

4、例会时积极提意见者,经主席及各部长讨论是否加分。若加分,最低分为5分,具体加分情况酌情而定。

5、不交活动计划和总结的部门每人减20分,不按规定时间交的每人减10分。(活动计划在办活动前7天交,活动总结在办活动后7天内交)

6、各部门中若有得奖学金的成员为其人加分,一等奖学金加25分,二等奖学金加15分,三等奖学金加10分,获得其他奖励的酌情加分。对于学生会中挂科的成员,挂科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批评,第二次挂科自动退会。

7、例会及活动前签到必须由本人签,替别人签到者减20分,被替者减10分。

8、每次例会结束后不做值日的给每人减10分。

9、主席助理办活动按条例3加分。从主席助理中按分数、投票综合选出一名优秀优秀学生会成员,奖励待定。

10、评选方法:优秀学生会干部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

优秀学生会成员此评占60%,投票40%,挂科者不参加评选。 其部门成员平均分最高者为优秀部门。

本条例遵循物理系学生行为规范,以物理系学生会章程为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望各部门成员积极参与,勇得优秀部门的光荣称号。

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档案管理

所有在任学生干部必须将系干部个人简历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放入所在的档案盒,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值班制度

每天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到主楼一层物理系学生会活动室值班,处理好值班当天所发生的事,若事情没有处理完需和其他值班人员交接好。具体工作安排见学生会值班安排表。签到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问题,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办公室人员做会议记录备案。

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办公室对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向主席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会后补假无效,三次迟到按一次缺席处理,会议三次缺席按自行退出处理。

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 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该发言时要发言,不发言时要尊重发言者,不能在下面窃窃私语。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会议记录(办公室定期检查)。

请假制度

事前请假,事后不补假。 部长、部员请假一律由主席审批。

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请假,不记入考勤。

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 考核制度

(一)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 考核办法

(1)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2) 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职务或除名。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第15篇:学生会章程

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学校学生处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以“热爱学校,服务同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为宗旨。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下设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纪检部、环保部、学生会办公室。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校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第一届校学生会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二章 人事制度

一、成员

在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均为绵阳市工贸学校校学生会的成员。.

二、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 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条例规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 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 获得相关工作的荣誉;

(4) 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权利; (5) 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 (6) 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2、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 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 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 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 保守学生会工作秘密; (7) 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三、录用

1、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部长(主任)必须经过竞选进入绵阳市工贸学校校学生会工作。

2、每学年初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新生吸收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学生会。该项工作由副主席和办公室具体负责。

3、在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 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校团委会相关职务,特殊情况须提请主席团,校学生处老师批准;

4、新加入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须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考核和任免

1、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考核由主席助理依照该制度(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实施,即时评定;

2、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3、一般情况下, 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通过竞选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任命,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的委任办法依然是通过竞选;

4、换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先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后经校团委综合考察后产生;

5、校学生会成员须向主席助理注册备案,(由部长汇总给主席助理)否则不予认可为学生会成员;

6、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 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 从其他社团组织调入学生会任职的; (3) 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职任职的; (4) 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5) 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7、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 未经批准转换职位任职的; (2) 受到过校级处分的; (3) 不能继续胜任该职务的.

8、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罢免职务,开除成员的,参照第六章之规定.

五、工作调动和退出

在担任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主席助理具体操作;在工作期限内,确有原因须终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最终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终止离职。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

1、各部例会

各部例会时间由各部于学期初确定,报主席助理备案。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按时到会;

2、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

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由主席助理负责通知到部长;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主席助理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于会议前点名.

三、会议进行

1、参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主席助理做记录,会后进行存档。

四、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参会者,应在会前当面或电话请假,不得会后请假或口头请假。全体会议的请假信息应通知给主席助理后方可生效。

2、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

3、具体处罚措施参看第六章之规定.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校学生会各部长的日常考核由主席助理负责执行;

2、主席团实行评分制,初始分为0分,按照本章第二条内规定内容进行评分;

3、每学期结点,记初始分,各学期分数不累加。

二、细则

1、会议出席

(1)全体例会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主席助理直接统计;

(2) 无故旷会一次扣2分,累计三次旷会开除学生会。迟到、早退一 次扣1分,累计五次开除学生会;

(3) 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确须请假的,按相关规定请假

2、部门内部会议的情况,都由部门部长统计,但主席团仍作抽查,如发现包庇或失职现象,该部门部长扣2分,同时仍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者,部门成员可由其他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4、在职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者,由本人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加2-6分;

5、以书面形式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被采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6、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部门部长扣分,但一次性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如此情况累计出现三次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7、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1)一学期内有2门课程未通过者; (2)学期德育成绩不及格者; (3)在学生会工作明显不积极者;

(4)连续3个月综合评分累计低于60分者;

8、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1)故意损毁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污蔑学生会荣誉的; (2)一学期内有3门或3门以上课程未通过者; (3)学年德育成绩不及格者;

(4)在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 (5)连续2个月综合评分低于零分者; (6)受到校级处分的;

(7)连续1周无故未至学生会工作者;

9、违反其它各项者,扣1-3分,如与本章所列重复,参照本章标准执行;

10、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加分,但累积加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1、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扣分,但累积扣分不得超过5分;

12、部门内也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对干事的考核。

成 员 考 核 细 则

一、思想、行为方面(40)

1、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定期向团组织作思想汇报。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身素质高,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10)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10)

3、发现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赌博等现象的,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处理,严重的由学生处处理,并取消期末各类先进评比资格(10)

4、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不为自己班级开“绿灯”。(10)

二、工作方面(60)

1、工作时要坚持原则,不回避问题,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盲目武断,更不能与同学发生冲突(10)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10)

3、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时间观念强,每次例会准时参加,开会时积极发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有事请假。(10)

4、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每周的例行工作。(5)

5、及时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参与工作经验交流。(10%)

6、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10)

7、学校、团委会、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主动关心,积极参加。(5) 以上规定,望学生会全体成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主席助理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由办公室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一份至主席团助理处存档。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以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4、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主席助理存档。

5、“学生会成员履历表”和“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必须存档。

6、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必须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7、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才能,特制定奖惩措施如下:

一、奖励措施:

1、开展每学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主要从助理、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在例会上给予公开表扬,年终评奖优先。

2、到期末各个部选出一名“优秀干事”,经审查批准后,颁布荣誉证书。

3、在期末从各个部长之间评出“优秀干部”,在例会上公开表扬并张榜公布。

4、本奖励措施的具体执行以学校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惩罚措施

1、发现不佩戴学生会胸牌(工作证)者及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第一次当面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备案;

2、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立即辞退;

3、成绩不达到要求者,写保证书、观察,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4、在校内看到垃圾,故意不拾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辞退,并要督促其他成员。

5、破坏公物者(包括踏草坪、采花、折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6、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7、开会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8、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

9、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除,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其学生处处理。

10、本条例解释权归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

第七章 海报管理制度

一、海报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和管理。

二、提出时间 一般需绘制海报的部门部长请于海报张贴前3天向办公室提出;有特殊要求的海报请提前5-6天提出。

第八章 附 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二、该制度已经由主席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各部长及主席团研讨决定。

各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主 席 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由广大同学选举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设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主持统计和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递交学生会讨论认可后,成为今后工作的总纲领;学年初制定学年具体工作计划,使各部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加强团结、协调一致,高质量完成学生会的工作。

2、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其在计划和总结中,发扬成绩,找出缺点,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督促各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及时把广大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各部部长

1、在校学生会的集体领导下,全面主持本部范围内日常工作。根据学生会总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且布置实施。

2、结合本部指责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负责向学生会(或主席团)报告工作。

各部副部长

协助部长组织好本部日常工作,配合部长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检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本部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材料、文件管理,搞好汇总工作。

办 公 室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并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其工作简介如下:

1、宣传政策及新学期的工作重点等。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2、

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学生会宣传材料及报刊、杂志的分发及保管。

3、负责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其它设计,承办落实工作。

4、通过多种途径,向全校师生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促进学生会和全体师生的联系与交流。

5、负责对各个部门的考勤考核,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报送,文档资料的归档。

6、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负责学生会活动项目备案、记事。学生会各会议的会场准备、布置。

纪 检 部

1、对学生处、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和各班的纪律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各班的纪律管控。

2、负责检查学生日常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班学生晚自习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楼层执勤。

4、预防各事件,敢于管理,大胆管理。

生 活 部

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员做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男生、女生宿舍的内务卫生,保证同学们生活环境的洁净。

2、配合校学生会其他开展的各项检查和工作。

3、生活部工作的重点就是力图为学生解决切实问题,生活部以事无巨细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工作态度为同学们铺成了一条通向舒适生活的大道。

4、和各班的生活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环 保 部

1.积极搞好校园的卫生工作。督促各班级搞好所属教室、所属楼道、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2.通过每天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每月常规评比、大扫除等活动来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

体 育 部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体育活动, 发动、组织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组织各项体育竞赛,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体育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体育竞技能力。

2、不定期地组织与其他兄弟学校的友谊赛,加强同各学校间的联系。

3、协助值周组合体育老师抓好课间操,不定时抽查各班的学生的出勤情况。

4、召开运动会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学习部

1、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为全校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2、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促进良好的学术氛围的营造。

2)、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举办文化和学术专题讲座等活动。

3)、和各班学习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知道各班学习委员带动本班学生自觉学习。为改善学习条件,促进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秩序。

4)、协助学生处、教务处处理各班级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入学生会誓词

我志愿加入学生会,以服务为己任,以身作则,公正无私;认真踏实又创造,分工合作又和谐;文明示范,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自信自强。

宣誓人:***

第16篇:学生会章程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全称: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是在巢湖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 . 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

2 . 树立尽责意识;

3 . 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 . 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 . 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

6 . 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

7 .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第四条 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第五条 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

1 .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

2 .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

3 .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有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

5 .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学生会办公室向团委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干沟通探讨。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是全院系的学生组织,凡是取得本系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2 .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 5 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第三章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团总支副书记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1 .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

2 .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依照分工重点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工作,团总支副书记负责系团委的建设。 3 .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 .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 .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 .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 办公室:

1 .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保管;

2 .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事务,并检查工作;

3 .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4 .负责学生会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团委和学生会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

5 .负责建立学生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进学生会和部门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

6 .探索新的学生会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7 .负责分会工作日志记录以及会议记录,终结每月活动,建立学生会总档案。

第三条 宣传部:

1 .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张贴相关公告、通知; 2 .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树立学生会的形象;

3 .利用网站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将校内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介绍给师生,提升影响力;

4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员的情操,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5 .负责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

6 .负责宣传栏的更新,更换照片;

7 .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第四条 学习部:

1 .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小组; 2. 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 3 .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 4 .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5 .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 6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7 .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8 .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习问题及时向老师反应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 生活部:

1 .了解全系同学在平时生活上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解决;

2 .协助做好院组织的宿舍及教学楼卫生大检工作,常抓不懈;

3 .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内务,就寝纪律等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以便进行评比,建设“文明,整洁,安全,团结”的学生宿舍。营造健康活泼,清洁雅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生活氛围;

4 .开展宿舍评比的比赛与活动。

第六条 文艺部:

文艺部是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学生文艺才能的大舞台,以团结,进取为宗旨,追求开拓和创新;

1 .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

2 .筹办“新生才艺大赛”,“大合唱”等常规性文艺活动;

3 .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表演。

第七条 体育部:

体育部专门负责全系课余体育活动

1 .开展各种常规性体育活动,筹办各类体育赛事,以增强全系同学的身体素质,提高我系体育运动水平,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各类体育赛事; 2 .统筹安排系内体育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3.以海报,讲座,广播等多种方式向全系师生传播体育精神,培养全民健身意识。 第八条 女生部:

1.开展女生形象,礼仪,健康等方面的讲座;

2.关注女生生活,负责组织承办相关的女大学生系列活动。鼓励女生展示自我,挖掘自我;

3.促进女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全院学生的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模范的作用 ;

4. 协助女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 第九条 外联部:

1.加强本校各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 第十条 网络新闻部:

1.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活动简讯、采访稿等所有文字性工作; 2.负责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 第十一条 心理部:

1.维护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预防心身疾病;2.为系里每一位同学创造一个相互交流的沟通的空间,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

3.完成院系心理老师布置任务;

4.配合团委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5.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6.帮助院系心理老师完成院系心理考核资料;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8.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的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9.组织“5.25”心理健康节的主题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10.组织联系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心理委员培训;

注:学生会各部门之间需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随时准备处理临时下派任务。 第四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 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简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简称内部会议);

• 全体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像主席团申报备案;

• 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安排人员记录;

• 主席团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严肃处理。

• 会议纪律:

•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全体干部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 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干部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在案。月总结工作时上报主席团处置;

• 凡是无故旷会三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四次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干部中除名;

• 内部会议期间,凡是无故旷会两次者或无故迟到超过三次者,各部部长需将其名单上报至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学生会干事资格,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 10分钟未到视为旷会处理;

•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二条 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 正常流程: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团委老师,由主席团任命;

•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从各部干事中选拔。

2.部门职务调动:

•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 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3.辞职:

• 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 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将工作证件上交主席团;

• 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 相关材料将进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值班制度

•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干事;

• 值班人员须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按时值日;

• 值班人员须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到,并详细登记当日情况;

• 学生会所有成员或者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端庄,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私自携带非学生会人员进入办公室陪同值班。一经发现,酌情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当日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办公室主任签名方可生效; • 如自行与学生会其他干事协调值班,须向办公室递交书面调整,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生效。代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违反值班制度,一经发现,酌情对两人同时予以警告、检查记过、扣分处分;

•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 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品过程中,如有损坏,经办公室登记,酌情赔偿,情节恶劣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

• 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经办公室严格详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借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者挪为己用,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如遇重要公事确需请假应经学生会主席团和系部老师书面同意方可请假。值班人员不得借办事之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一经发现,酌情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予以开除处分; • 换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 第四条 请假制度

• 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 病假条必须又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干部考核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

• 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提拔资格;

•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 学生会全体会议一律由主席批准,全体部长会议由主席批准,分管部门会议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门会议由部长批准;

• 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用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 为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处理;

• 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 在留会查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利;

•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第五条 考评制度

• 每名学生会成员在学期始都有10分的基础分。凡在学生会各种会议中迟到、早退,扣 0.5 分;迟到达10分钟或以上,作旷会处理,扣1分;无特殊情况旷会,扣 1 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提前请假,每学期无特殊情况请假达三次或以上,作严重无视组织纪律看待,由团委老师酌情处理,扣除 3 分并予以警告;

• 凡未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工作或出现错误,主席团视具体情况扣0.5~2 分;

• 在学生会受到团委批评,经团委老师决定同意,扣 2 分。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份内表现突出者,经团委老师通过,主席团审核,加 2 分;

•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具有创新意识,积极参与各项学生会工作者,经团委老师同意,主席团审核,期末加 3 分; • 对学生会有特殊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加分;

• 学生会干事受到惩罚的,其部门干部承担连带责任;

• 每位学生会干事的考评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部长交至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学生会成员的奖励情况办公室需及时交由主席团,团委进行审批;

• 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配合主席团负责综合此学期各学生干部考评成绩,考评个人表现和部门政绩。交由系团委做出相应奖惩措施。积分为 6 或以下者为不合格。

注:凡是有其他本制度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讨论酌情加减分。

第六条 经费制度

• 物资经费上报须各部在书面活动策划中详细列明,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审核现场由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签字方可生效; •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掌管,外联部监督;

• 管理财务人员需保守学生会财务信息,不得泄漏,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 上报额数与实际开销误差不超过10元,超额部分各部内部自行解决。 • 策划活动时,尽量以物资形式上报,并注明市场价格与所需数量; • 各部经费的上报仅凭正规发票,其余形式经审核酌情考虑。所有凭据须由经办人及各部部长签字方能上报,经由主席团审核方可通过;

• 严禁将活动开销与个人开销掺杂一起,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 严禁多报、虚报、假报,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 第七条 招新制度 若无特殊情况:

• 学生会招新为一轮竞选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的向其颁发相应证件并录入教育系学生会档案。

• 各班团支书直接纳入团总支,受团总支副书记管理。 • 评委为各部门的新部长和分管部门副主席。 • 学生会招新与换届在同一时间开展。 第八条 证件管理制度

• 学生干部换届后配发干部工作证;

• 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取得学生会干事资格的配发干事工作证; • 工作证仅在工作时间佩戴,佩戴得体、规范; • 由办公室对所有工作证进行统一编号;

• 若工作证遗失需及时报知办公室,同时办公室及时注销编号;

• 进行工作证审核时,各部门按每张工作证1分进行扣分,同时补交工作证修补替换产生的工本费。 备 注

1、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系学生会所有。

2、本制度若与学院、制度冲突,以学院制度为准。

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17篇:学生会章程

四方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的性质与宗旨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生会统一招聘产生,最后由学校政教处、团委联合批准。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生会组织与机构

(一)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纪检部、学习部、文宣部、体育部、劳动卫生部、生活部。

(二)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兼职),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团。

(三)学生会各部设部长1名,每部干事3至5名。

(四)学生会会员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五)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既要向政教处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学生会成员要使广大同学对学生会会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六)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和部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部直接领导相对应的班委委员。

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五)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

(二)经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干部职务,但须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审批。

(三)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工作能力所限,不能胜任承担的工作;

4、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率作用差;

5、不能处理工作与学业关系,影响学习,考试成绩明显下滑;

6、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7、工作问题较多,有较大失误,学生反响强烈。

五、各部门职责

(一)工作职责 主 席: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2、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3、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

4、及时向教导处、学生科汇报工作。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工作;

2、重点抓好分管工作;

3、协调、检查、督促分管各部委工作。秘书长: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学生会例会;

3、负责例会考勤,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

4、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5、负责学生会各部检评结果的汇总、公布,须经主席签字

6、整理保管学生会的档案资料;

7、学生事务仲裁办理。部 长:

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召集本部干事会议,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本部干事工作。

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本部的各项工作,部长不在时代行部长职权。

(二)部门职责 秘书处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学生会例会;

3、负责例会考勤,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

4、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5、负责学生会各部检评结果的汇总,经主席签字后公布;

6、整理保管学生会的档案资料;

7、学生事务仲裁。纪检部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检查;

2、负责升旗、集会、重大活动的纪律检查、评比;

3、负责学生证卡、校服的检查;

4、负责课间、午休期间校园秩序的检查;

5、校园违纪行为的检查、记录;

6、自行车摆放情况检查、评比;

7、深入同学中间了解矛盾隐患加以排除并及时汇报;

8、及时召开班干部会通报各班违纪情况,宣传和动员全体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学习部职责:

1、配合教导处,收集汇总同学们的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传达学习方面的计划安排,并监督各班搞好计划的落实;

3、配合教导处组织学习方面的比赛活动、经验交流活动;

4、负责早、晚自习纪律的检查、评比,监督各班加强自习管理;

5、督促、检查各班作业完成情况,抽查各班作业,并进行评比,定期组织作业展评活动。

文宣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搞好周一的升国旗仪式,组织好国旗下讲话;

3、负责监督检查各班每天按时升降国旗;

4、抓好升旗手、护旗手的组织、培训,认真搞好国旗下发言稿的征集、审阅工作;

5、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国旗法;

6、深入同学中,听取同学们对国旗班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地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7、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海报宣传工作;

8、负责学校学广播站、校报、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9、及时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10、负责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宿舍文化。体育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学生的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工作;

3、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5、协助学校搞好大型体育赛事等;

6、认真听取广大同学对体育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劳动卫生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指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教学楼、校园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3、负责学生劳动、卫生大扫除的检查、评比;

4、积极宣传讲卫生、爱劳动,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维护整洁的校园环境;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同学们讲究卫生、增强体制,减少疾病;

6、经常向教导处汇报各班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生活部职责:

1、接受学校及学生会的领导,认真贯彻学校的有关指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大小餐厅、小卖部的秩序、卫生监督检查;

3、负责对大小餐厅、小卖部饭菜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4、定期召开生活会(每周1次),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及时整理向学校汇报;

5、对学生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了解反映,并帮助其落实解决。

六、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生会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例会组织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例会包括主席团例会、各部门例会、学生会干事例会。

(一)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干事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由秘书处负责召集参会人员,拟定例会内容、时间、地点

(二)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门例会、学生会干事例会由分管主席或部长主持,具体工作由各部部长分配执行。

(三)主席团例会,各部部长要汇报上周工作总结,阐述本周工作重点,提交主席团审议,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

(四)例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对迟到、缺勤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存档。

(五)会议记录应由秘书处妥为保管,以备查用。各部例会记录交由秘书处存档备案。

(六)请假须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有效。无故缺勤、迟到者每次扣除一定积分,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迟到五次者开除学生会。

(七)会议决议一经通过,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做出违犯决议的事情。若有异议,可在活动后集中反映。

(八)紧急情况下,可召集临时会议,不在例会之列。

第18篇: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各种会场的布置,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4、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和全校板报的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7、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8、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要点,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的一般稿件的审核编播工作,重要的特殊的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 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的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19篇:学生会章程

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

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会是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社团部、卫生部,各设部长一名,委员一名。

2、学生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于部分学生会干部因毕业或转学等原因,缺额学生会干部应由学生会通过民主途径进行替补),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改选。

第三章 各部职责

1、主席(要求:团结、求实、创新) ①制定任期工作计划,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 ③贯彻传达校党委指示; ④检查督促各部工作的实施; ⑤组织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进履行主席工作职责。另分管学生会一些部门的工作。

3、学习部

①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及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通过各班学习委员,经常收集,并向教学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使之改进学习方法,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③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学习汇报会;

④协助教学部门开展其它各项工作(如作业展览等); ⑤协助管理学习纪律,开展学习纪律检查评比;

4、宣传部

①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学校的新人新事; ②组织出版学校墙报,开展班际墙报互评活动,以推动墙报宣传工作;

③协助学校党组织、教导处、团委、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五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尊师爱生、创三好的宣传教育工作;

④负责各类型如书法、美术等的展览、比赛; ⑤节日等活动的宣传工作;

⑥在体育老师具体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会议,参与组织校运会;

⑦协助体育老师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

5、文艺部

①协同团委会开展经常性的文娱活动,组织召开各班文艺委员会议;

②检查各班文艺活动开展情况;

③管理学生文艺社团,负责学生文艺队的活动; ④组织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

6、生活部

①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后勤部门、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向后勤部门反映学生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③负责就餐纪律管理,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④协助后勤部门做好学生的食、住、行等后勤保障工作。

7、卫生部 ①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后勤部门、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检查卫生打扫和保持工作; ③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8、社团部

①负责校广播站日常运行;

②配合各社团负责人,协调组织好社团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1、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的前提下,采取推荐的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等形式产生。

3、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成员。

4、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事实上的理论及政治水平;

②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③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组织益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⑤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⑦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⑧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

⑨有正义感,敢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5、学生干部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责。

①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②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矩,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校行政团内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或处分者;

③在任职期间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在学期间有两门(含两门)主要课或三门(含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④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声益及利益受到损害者;

⑤以权谋取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⑥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⑦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校影响不良者;

⑧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守则

1、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

3、接受学校党委和团委的指导,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各班委员、团支部,充分调动各班委会、团支部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4、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诚心为同学服务,多于实事。

5、密切联系同学,走群众路线,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积极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要求。

6、对本职工作应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7、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协调,干部之间要注意团结,要服从安排,注重大局,相互帮助。

8、各部门每学期要制定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工作告一段落时要及时写出总结。

9、严守组织纪律,遵守财务制度。

10、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第六章 学生会组织纪律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各项决议一经通过,尽快执行,在坚定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允许保留意见。

2、学生会内部问题应可能在内部之间民主协商解决,不要在同学中随意传播,如难解决的问题,则请党校党总支、团委协助解决。

3、学生会日常事务由学生会主席具体负责处理,各项活动由各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检查督促。

4、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学生会干部每星期召开一次例会。

5、遵守例会制度,不准无故缺席,因事、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主席、副主席请假,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应向学生会全体干部阐明原因,学生会成员每学期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学校党总支、团委备案(二次迟到或早退作一次缺席处理)。

6、学生会干部应服从每次的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的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按第五条处理。

7、受到校级行政团处分的学生会干部必须自动辞职。

8、应该维护组织内部的团结,凡未经允许的事项消息,不应随便向外透露,违者按第七条处理。

9、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部门岗位考核制度,并在学期结束时总结上报学校。

10、以上规定,有特殊原因或其他情况应向校党总支或团委汇报另行决定处理。

第七章 学生会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干部具有如下权利:

(1)代表学生参加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3)为维护集体的,他人及自身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4)学生会干部享受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

2、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咱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3)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4)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5)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及社交能力。

(6)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7)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

第20篇:学生会章程

平顶山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规范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全体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教室参加例会。

2、在办公室人员点名时,保持安静,及时答到。有违规者扣相应的量化考核分。由办公室负责。

3、开会期间遵守会场纪律,不交流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4、汇报工作时须用普通话,条理清晰,以便各部人员做好记录。

5、读办公室和团委值班表时,听清自己的值班时间,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值班未到或迟到、早退者;一切后果自负。

6、注:有三次以上旷会者直接开除或五千字检讨书。

二、公示通报制度:

1、公示通报必须有分管主席签字。

2、公示通报必须按模板(模板在办公室西墙)誊写。

3、出各部公示或通报时,该部门至少有一人在场,以便于出错及时更改,并及时张贴,张贴时所用办公室用品及时上交办公室。

4、凡上交办公室公示、通报需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电子档,存入学生会电脑,方便查阅。并将电子档上传网络部邮箱(pdsuxshwlb@sina.com).

三、关于各部举办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度:

1、各部门要提前交策划书于办公室,凡策划书、活动总结上交一

式三份,纸质和电子档,另一份上传网络部邮箱。

2、举办活动前至少一天通知办公室人员,活动需要协助配合人员

及其它事项,以书面形式交到办公室,以便安排工作。

3、办公室用短息或飞信通知时,收到后是否能够参加一定要有回

复,否则将扣除量化分。

4、各部人员到活动地点要主动签到;有事或暂时离开时到负责人

处请假,否则扣除量化考核分。

5、活动结束时,签到人员必须留下,以便于整收活动器材。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值班并在值班本上签字。

2、在值班时,值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有事离开向办公室负责

人请假,否则按未值班处理。

3、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打扫卫生、拉好窗帘并把桌凳摆

放整齐。

4、办公室人员及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签到等事宜。

5、值班时应遵守办公室值班条例,不得在办公室内吃东西以及

大声喧哗。

6、注:有三次以上不值班者直接开除或五千字检讨书。

五、各部例会制度:

1、开例会前要做好签到工作。

2、对没有参加的院系要记录在未到院系记录本上。以便于主席

团协调和督促各院系的工作。

3、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整理好办公室的材料。

六、学生会内部奖励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条件

1、学生会举办活动,该对象必须参与此次活动,在办公室人员处签到。并为学生会准备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必须是校学生会成员)。

2、办公室安排工作积极配合者。

3、在活动近一月内有以下违规行为者取消评比资格:

(1) 一次及以上未去办公室值班,并未请假。

(2) 一次及未去团委值班,并未请假。

(3) 凡有一次以上无故旷会、或例会迟到、早退者。

以上三条为奖励发放的条件,不符合者一律不考虑。

(二)对奖励发放数量暂行办法

(1)发放奖励者数量不得超过学生会人员参与此次活动总人数的20%。

(2)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办公室申请。

(3)各类奖项名单需一式三份, 纸质交予办公室,电子档存入学生会电脑,便于查阅,第三份上传网络部邮箱。

七、请假制度

1、凡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2、如果开例会、值班时有紧急事情,来不及写请假条,可事先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两日内必须补写请假条,主任签字后交到办公室存档,若有未写请假条或逾期交请假条者将一律按旷会或缺勤处理。

八、签到制度

1、凡学生会所有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必须主动及时签到。

2、从活动开始签到后人员积极协助活动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中

途离开,如有违纪者将扣除相应量化分。

3、如有紧急情况者可以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并报于办公室人员。

九、工作证使用若干办法

1、学生会成员凡在公共场合:如值班、召开例会、举办各种大型

活动必须佩戴工作证。

2、工作证一旦丢失,立即上报办公室,并上交五元补办工作证。

3、不得将工作证借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在进行私人活动时,不得私用工作证。

平顶山学院学生会

2009年11月22日

《学生会章程.doc》
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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