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2020-03-03 11:43:5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

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会是武南镇九年制学校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 学生会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生活部、社团部、卫生部,各设部长一名,委员一名。

2、学生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于部分学生会干部因毕业或转学等原因,缺额学生会干部应由学生会通过民主途径进行替补),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提前或延期改选。

第三章 各部职责

1、主席(要求:团结、求实、创新) ①制定任期工作计划,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 ③贯彻传达校党委指示; ④检查督促各部工作的实施; ⑤组织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进履行主席工作职责。另分管学生会一些部门的工作。

3、学习部

①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及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通过各班学习委员,经常收集,并向教学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使之改进学习方法,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③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学习汇报会;

④协助教学部门开展其它各项工作(如作业展览等); ⑤协助管理学习纪律,开展学习纪律检查评比;

4、宣传部

①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学校的新人新事; ②组织出版学校墙报,开展班际墙报互评活动,以推动墙报宣传工作;

③协助学校党组织、教导处、团委、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五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尊师爱生、创三好的宣传教育工作;

④负责各类型如书法、美术等的展览、比赛; ⑤节日等活动的宣传工作;

⑥在体育老师具体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会议,参与组织校运会;

⑦协助体育老师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

5、文艺部

①协同团委会开展经常性的文娱活动,组织召开各班文艺委员会议;

②检查各班文艺活动开展情况;

③管理学生文艺社团,负责学生文艺队的活动; ④组织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

6、生活部

①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后勤部门、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向后勤部门反映学生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③负责就餐纪律管理,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④协助后勤部门做好学生的食、住、行等后勤保障工作。

7、卫生部 ①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传达学校后勤部门、学生会会议精神; ②检查卫生打扫和保持工作; ③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8、社团部

①负责校广播站日常运行;

②配合各社团负责人,协调组织好社团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1、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的前提下,采取推荐的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在特殊情况下,学生会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等形式产生。

3、学生会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成员。

4、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事实上的理论及政治水平;

②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③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组织益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⑤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⑥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⑦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⑧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

⑨有正义感,敢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5、学生干部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责。

①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②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矩,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校行政团内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或处分者;

③在任职期间有一门主要课程或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在学期间有两门(含两门)主要课或三门(含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④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声益及利益受到损害者;

⑤以权谋取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⑥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⑦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校影响不良者;

⑧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守则

1、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

3、接受学校党委和团委的指导,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各班委员、团支部,充分调动各班委会、团支部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4、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诚心为同学服务,多于实事。

5、密切联系同学,走群众路线,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积极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要求。

6、对本职工作应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7、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协调,干部之间要注意团结,要服从安排,注重大局,相互帮助。

8、各部门每学期要制定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工作告一段落时要及时写出总结。

9、严守组织纪律,遵守财务制度。

10、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第六章 学生会组织纪律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各项决议一经通过,尽快执行,在坚定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允许保留意见。

2、学生会内部问题应可能在内部之间民主协商解决,不要在同学中随意传播,如难解决的问题,则请党校党总支、团委协助解决。

3、学生会日常事务由学生会主席具体负责处理,各项活动由各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检查督促。

4、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学生会干部每星期召开一次例会。

5、遵守例会制度,不准无故缺席,因事、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主席、副主席请假,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应向学生会全体干部阐明原因,学生会成员每学期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学校党总支、团委备案(二次迟到或早退作一次缺席处理)。

6、学生会干部应服从每次的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的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按第五条处理。

7、受到校级行政团处分的学生会干部必须自动辞职。

8、应该维护组织内部的团结,凡未经允许的事项消息,不应随便向外透露,违者按第七条处理。

9、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部门岗位考核制度,并在学期结束时总结上报学校。

10、以上规定,有特殊原因或其他情况应向校党总支或团委汇报另行决定处理。

第七章 学生会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干部具有如下权利:

(1)代表学生参加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3)为维护集体的,他人及自身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4)学生会干部享受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

2、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咱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3)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4)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5)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及社交能力。

(6)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7)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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