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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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作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

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

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第三节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

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二)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

(三)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章 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十二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责任人。企业应当建立相应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厂务公开工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

(一)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四)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五)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

(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

(八)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除公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事项外,还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

(三)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

(四)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四章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

第三十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

第三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四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二条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三条 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三)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五)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定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开展工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集体企业依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组织部、国资委、监察厅、总工会、工商联)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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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分厂精铸车间清整班组民主管理规定

工厂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工厂质量和管理,2008年春节之后,对我们车间进行了新的改革。在新领导以及原领导的管理建议下,提高班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实行班组自制,自主管理,特拟定了新的班组管理规定,望班组成员认真考虑并提出宝贵意见。

《劳动纪律》

希望班组成员能做到每天上班提前5分钟穿戴好劳保用品,召开全天班前会。班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厂制定的劳动法规,严禁酒后上班,不允许有中间溜号等行为,班组成员如有事需请假方可离开,如请假一天以上要向车间报告,不准私自离开岗位,要实事求是的填写考勤表。

《安全生产》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突出安全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班组所有成员在生产中应当严格按照生产规程进行操作,严把质量关,严禁野蛮操作,以及不良操作习惯,严禁指使农民工替代自己干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生产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以免留下不安全隐患。班组成员还必须做好交接班管理,下班前为避免能源的浪费应随时关闭好照明,设备等以及水龙头方可下班。

《工时分配》

为了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使班组成员的收入与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服务诚信,工作量全员挂钩,工时分配实现多劳多得的激励制度。班组成员的工时月底汇总,并可以结合劳动态度给予适当的奖惩。

以上的条例望班组成员都能够共同遵守,能以友善、平等、真诚、谦虚之心待人,以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工作,形成团结、友爱、拼搏的精神,把我们班组构建成和谐的集体。

精铸车间清整班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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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工分厂精铸车间清整班组民主管理规定 金工分厂精铸车间清整班组民主管理规定 车间清整班组 工厂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工厂质量和管理,2008 年春节之后,对我们 车间进行了新的改革。在新领导以及原领导的管理建议下,提高班组管理,确保 安全生产,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实行班组自制,自主管理,特拟定了新的班组 管理规定,望班组成员认真考虑并提出宝贵意见。 《劳动纪律》 希望班组成员能做到每天上班提前 5 分钟穿戴好劳保用品,召开全天班前 会。班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厂制定的劳动法规,严禁酒后上班,不允许有中间 溜号等行为,班组成员如有事需请假方可离开,如请假一天以上要向车间报告, 不准私自离开岗位,要实事求是的填写考勤表。 《安全生产》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突出安全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 生产,班组所有成员在生产中应当严格按照生产规程进行操作,严把质量关,严 禁野蛮操作,以及不良操作习惯,严禁指使农民工替代自己干活,正确使用劳保 用品,生产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以免留下不安全隐患。班组成员还必须 做好交接班管理,下班前为避免能源的浪费应随时关闭好照明,设备等以及水龙 头方可下班。 《工时分配》 为了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 使班组成员的收入与安全生产, 劳动纪律, 服务诚信,工作量全员挂钩,工时分配实现多劳多得的激励制度。班组成员的工 时月底汇总,并可以结合劳动态度给予适当的奖惩。 以上的条例望班组成员都能够共同遵守,能以友善、平等、真诚、谦虚之心 待人,以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工作,形成团结、友爱、拼 搏的精神,把我们班组构建成和谐的集体。 精铸车间清整班 精铸车间清整班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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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柳州市总工会印制 2012年11月 目 录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14)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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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

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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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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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作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4 承担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集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

集团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

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5 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

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第三节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6 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

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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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二)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

(三)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章 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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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责任人。企业应当建立相应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厂务公开工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

(一)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四)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五)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

(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

(八)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除公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事项外,还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9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

(三)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

(四)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

第三十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10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

第三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四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二条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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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三)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五)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定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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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开展工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集体企业依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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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一届第4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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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2012年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二节 职工代表 第三节 组织制度 第三章 企业事务公开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15 表)大会、企业事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依法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五条 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依法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上级工会应当支持、指导和帮助企业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业开展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法定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大会制度,16 也可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五十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第十条 小型企业比较集中、职工人数较少的区域、行业,可以建立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十一条 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分厂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二)选举和罢免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和罢免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听取其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三)讨论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劳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征集职工代表提案和合理化建议;

(六)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职工17 (代表)大会决议和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第十三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裁员的实施方案,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廉洁从业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生活福利、奖惩与裁员、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职工代表

第十五条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职工人数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少于三十人;

(二)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代表名额以四十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

(三)职工人数一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按职工人18 数的百分之十确定,一般不超过四百人。

第十六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本企业的职工代表。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投票的职工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可以以分公司、分厂、车间为单位,设立选区选举代表。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代表任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和表决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落实提案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民主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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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本企业同意参加行使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完成本职工作;

(三)对本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企业、退休或者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举企业按规定程序和结构要求补选。

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代表资格保留。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停产整顿或者进入破产程序期间、职工整体或者部分待岗等特殊情况下,致使职工代表大会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者不能按时换届的,职工代表资格应予保留,继续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监督和要求罢免本企业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第三节 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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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与工会任期同步。

经上一级工会同意,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其中,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条例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 企业工会应当在开会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等主要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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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选举或者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对本企业及其全体职工具有普遍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如需要修改,应当按法定程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条例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企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三十四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22 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及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以及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巡视活动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

(四)组织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五)定期培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六)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八)负责处理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的问题。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职工选举代表组成工作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为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在企业行政管理费用中支出。

第三章 企业事务公开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制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实行企业事务公开的23 责任人。

企业应当确定相应机构或者专人负责企业事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七条 企业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一)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奖惩的情况及理由;

(三)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五)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

(六)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除应当向职工公开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向职工公开下列事项,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24 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除商业秘密外的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重大事项;

(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企业担保、资产转让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奖罚与福利情况,职工招聘,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企业公积金的使用方案,职工培训计划情况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四)民主评议企业管理人员情况,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形式实行企业事务公开:

(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报;

(三)召开企业情况发布会通报;

(四)设立企业事务公开栏,或者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25 络、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形式公开通报;

(五)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一条 企业监督机构、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对本企业事务公开进行监督,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督促企业予以改进。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四十二条 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董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董事。

董事会中没有职工董事的,董事会在研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时应当邀请工会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监督。设立监事会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监事制度。

第四十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候选人由企业工会负责在工会工作人员和职工中组织推选,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或者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26 董事、职工监事。

第四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变更、罢免,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因法定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

第四十七条 职工董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八条 职工监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27 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四)向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九条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监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维护职工的利益,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上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精神发表意见;

(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接受职工代表的询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的监督;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拒绝依法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企业事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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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制、妨碍、阻挠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职工、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打击报复;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四)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不提交;

(五)不执行或者擅自修改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给企业、职工或者社会造成严重后果;

(六)应当公开的事项而不公开或者虚假公开。

第五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职工、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依法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而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而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使职工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全体职工或者其依照法定程序和比例推举产生的代表按照一定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的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包括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两种会议形式。

本条例所称企业事务公开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按本条例规定的事项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的制度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公司制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公司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维护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五十六条 企业民主管理中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管理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30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保障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据《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包括职工大会)工作规范。

第二条 职代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下同)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全区昕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31 非公有制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和特点的职代会运行的具体办法,实行职代会制度。

第四条 职代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企业行政领导要支持职代会的工作,执行职代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六条 职代会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七条 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32 第九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凡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机构改革方案、裁员分流方案、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及奖惩办法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33 免建议;

五、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听取职代会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的意见;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代会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正在改制中的国有企业,要按照中央和有关部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青关于民主管理的政策、法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职权的落实:

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如职工工资调整方34 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及职工安置方案,职代会具有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政府有关机构审核批准;

三、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分配销售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改制后,根据改制后企业的性质和类型,规范职代会的职权,落实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

一、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职代会除继续坚持《企业法》、《公司法》、《工会法》规定的有关职权外,重点抓好以下几项职权的落实:

(一) 对企业重大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改制、改组、变更、分立、合并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以及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等改革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问35 题的审议建议权;

(二) 集体合同草案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三) 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的选举、更换权:

(四) 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权;

(五) 对企业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职工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和对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企业(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民主监督权。

二、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型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建立职代会制度,职代会职权应与其管理权限和所赌职工范围相适应。

第十二条 集体企业的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未改制的集体企业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1991]88号令)规定,行使下36 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

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

三、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方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 正在改制中的集体企业,除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例》对职代会规定的职权外,要重点抓好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兼并、破产、变迁和企业减员、分流安置等重大决策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权的落37 实。

第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应继续坚持职代会制度,其职权除坚持城镇集体业职代会职权外,还享有选举、罢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批准法定代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集体合同方案,审议决定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重大决策及民主评议、监督经营者的权力。

第十五条 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参照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企业改制后,应在半年内筹备召开职代会。 第十七条 非公有制企业的职代会依法行使知情、参与、监督等民主管理职权:

一、知情建议权:听取企业经营者工作报告,讨论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计划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商共决权:审议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38 方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集体合同草案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等,形成决议;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职工福利基金或公益金的使用方案:

四、质询监督权:监督检查实施集体合同、协议,依法纳税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等情况,发现问题由工会向企业进行交涉,并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必要时,以将意见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五、民主评议权:评议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六、民主选举权:选举和撤换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出席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推荐企业或地方的先进(工作)生产者和劳动模范。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八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企业建立39 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一般以班组(含科室、工段等,下同)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由下属分公司(厂)职工选举产生;资本运营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应在所代表的职工范围内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步骤:

一、制定选举职工代表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总人数,各类人员的比例、职工代表的条件、选举区域的划分、选举的方法和具体工作步骤等;

二、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的知识,向职工宣讲职代会的职责、职工代表要具备的条件及其权力和义务、选举的方法和具体要求等。使职工认识到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从而以主人翁态度认真选好代表;

三、按划定的选区,做好职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工作。40 在酝酿过程中,如对个别候选人有分歧意见,应当认真协商,切忌简单从事;

四、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民主选举。获得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方可当选职工代表;

五、投票结果提交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或委员会)审核后,张榜公布。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技术、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30%,生产工人不低于5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一定比例选举组成。

职工代表中的工人:一般是指在企业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人员,包括班组长。个别因工作需要,企业临时抽调去作其它工作的工人,虽然暂时离开了生产岗位,{但在计算时,仍应计算为工人。

41 职工代表中的技术人员:一般是指从事技术工作(不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人员。如有技术职称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或者虽无技术职称,但具有大学、中专学历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或虽无大专学历,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多年具有中专以上水平的技术工作人员,都应计算为技术人员。

职工代表中的管理人员:一般是指企业各职能科室和各车间(或附属生产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政治工作和群众团体工作的人员。那些长期(一般指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计算时也应包括在管理人员之内。

职工代表中的领导干部:一般是指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和行政、技术领导干部。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42 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离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程序补选。

第二十五条 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但下岗职工代表不能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六条 因企业停产整顿、进入破产程序、职工整体待岗等特殊情况,致使职代会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不能按时换届,代表资格应予保留。

第二十七条 离退休人员可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职代会,发表意见和建议。职代会在讨论决定涉及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充分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特邀代表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二十八条 原选举单位有权按规定程序撤换任期内43 出现以下情况的职工代表:

一、无故不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一年以上的;

二、因停薪留职,或下岗以后在其它单位重新就业,不能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的;

三、病假、事假、出国探亲、脱产学习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的;

四、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选举单位职工信任的。

第二十九条 罢免、撤换职工代表的程序:

一、企业相关组织或职工向职代会常设机构或工作机构提出罢免和撤换的建议;

二、职代会的常设机构或工作机构及时组织调查,并形成书面结论,提交原选举全体职工大会讨论;

三、经过原选举单位的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并获得过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可以罢免、撤换职工代表。被罢免、撤换的职工代表可以出席会议,并可以提出申诉意见;

44

四、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作出罢免、撤换的职工代表的决定,要及时报告职代会常设机构或工作机构,经常设机构讨论审核后,方能正式撤消职工代表资格。如果个别职工代表触犯刑律,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理,应立即撤销其职工代表的资格;

五、罢免、撤换职工代表的结果,应向所在单位的职工公布。

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提出意见、建议权和表决权;召开职代会前有提案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评议;

三、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四、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45 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五、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个人严重过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裁员外,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实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代表向职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6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职代会组织制度及工作程序

第三十三条 职代会组织机构包括:职代会主席团;职代会专门小组(委员会):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第三十三条 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建立职代会制度。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职代会制度,由企业自定。职工大会与职代会在组织制度、职权范围、工作程序上相同。

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二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一千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四百人。具体人数可结合企业实际在本单位的职代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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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企)务公开 民主管理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公司工会调研组 (2009年7月17日)

为进一步掌握基层单位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按照公司工会年初的统一部署,工会办公室于6月1-10日深入各单位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共计召开3次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二级单位工会主席、部分车间工会主席和员工代表120多人。通过对了解到的情况归纳整理,各单位的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认识明确,为开展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思路明确,定位清晰。各单位始终把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组织广大员工系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和《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和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使广大员工群众自觉履行好自身的权利和义

1 务。各单位都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厂(企)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干部率先成为厂(企)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落实人,认真倾听员工群众呼声,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久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思想认识上突出两个明确:一是党政一把手的认识明确,愿意公开,自觉地把公开企业事务作为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加强监督的有效手段和载体。各级领导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和公司有关要求,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严格按照企务公开的各项程序、内容和要求抓落实,该召开的各种会议、该履行的各项程序、该公开的各类事项,都能按要求做好。该公司为了提高每年两次的经理民主联系人会议质量,党政班子成员全部参加,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落实,民主联系人反映运输公司的营运台班费执行标准是1997年出台的,当时的油价不到2元钱,而现在油价是5元多,车一动就亏损。意见提出后,公司责成一名副经理负责与有关业务部门、石化公司领导和机关部门汇报沟通,与服务单位反复协商,解决了多年积累的政策性问题。二是员工的认识明确,乐于参与,员工关心企业发展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关心大局的多了,拘泥自身利益的少了。民主管理理念在干部、员工思想上打下了深 2 深的烙印,在民主氛围中自我认识得到了升华,在工作变动、岗位调配、工作处罚、奖金分配等诸多敏感问题上没有说三道

四、吹毛求疵的,开辟民主管理“绿色通道”,提升了企业的聚合力、班子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职工医院从领导干部到员工群众都充分认识到加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关系员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他们从小事着手,在细上做文章,设立了33个公开栏,特别是通过大屏幕的滚动式公开栏,公示各类药品价格,维护和落实了广大员工的民主监督权,使员工知企情、参企事、议企政,员工积极支持,患者认可。

二、机制健全,为开展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行厂(企)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主要在领导,关键是党政一把手,各单位都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工会负责、纪检监督、员工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并不断修订完善推行厂(企)务公开和促进民主管理的制度、要求、方法、措施、规范,明确机构职能和责任。塑料厂结合实际制定了五项规章制度:一是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厂领导把厂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指导 3 厂务公开工作。要求把厂务公开工作放到与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同等重要的地位,认真抓实、抓好。二是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塑料厂厂务公开暂行办法》、《塑料厂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条例》等。三是厂务公开监督制度,制定了《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厂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进行全过程监督。四是厂务公开考核制度,把厂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之中,制定了《塑料厂厂务公开考评细则》,对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都作了详细规定,厂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评比一次,在调度会上讲评,并将评比结果作为精神文明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塑料厂厂务公开各组织机构职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不推诿、不扯皮,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开发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开发公司企务公开实施方案》及《开发公司企务公开责任任务分工细则》,实行公开内容科(室)负责制,把企务公开责任任务细化落实到科(室),建立分类指导制度,机关科(室)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分类指导,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该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的事项就在什么范围内公开,把企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将企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每月绩效考核之中,公司领导监督机关科(室),机关科 4 (室)指导检查基层单位,工会全面统筹协调,形成了公司上下链条连锁、公开互动的良好格局。复合肥厂先后制定了《复合肥厂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职工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生产经营、评议干部、提案审查、生活福利四个专门小组工作细则》、《车间职工大会条例》、《班组民主管理细则》、《厂长民主联系人制度》、《职工代表视察制度》等12项制度,使厂务公开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三、切入点恰当,增强了开展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能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是检验一项工作的标准。机械厂换热设备一分厂建立了班组民主管理“四公开”制度,即考勤公开、业绩考核公开、奖金发放公开、先进评选公开。增加了透明度,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到员工手中,让员工参与重要事项的决策,员工更加关爱班组,达到了“知情、明理、顺气”的目的。在班组奖金分配上,首先由“四员”结合上个月的安全考核、质量检查、设备维护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逐一落实,共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然后接受“四长”的监督和质询,把所有问题都摆到桌面上,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个别谈话,让员工满意,不留一点矛盾隐患。工会小组长和党团小组长负责对每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奖 5 金分配和奖罚透明度,体现了多劳多得,做到了公平民主,班长省心,员工认可。炼油厂常减压一车间以公开、公平为突破口,大力推行事务公开。一是盯住关键点,“基本问题”公开。公开的“基本问题”是指车间的生产计划、班组经济核算、员工困难补助、疗养报销文件、车间工作总结和规划及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等。公开的手段是通过公开板、车间大会、碰头会等,有计划有目的公开,让全体员工明确车间的整体目标和工作思路。二是选好着力点,“重点问题”公开。“重点问题”主要是指员工非常关注的奖金问题。坚持做到堵塞源头,把好三个关口,即车间主任、书记管理关、两名副主任审核关、班组长考核关。在每月奖金考核下发后,车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分析该月奖金发放办法。副主任负责对班组长提交上来的奖金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加扣奖方面特别关注,遵循奉献多的员工多拿奖金的原则,避免大锅饭平均分配,减少员工心理不平衡所造成的矛盾或积极性下降等现象。三是把握中心点,“热点问题”公开。每年公司和分厂职工代表大会都是员工最为关心和谈论最多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问题,及时把公司、分厂、车间三级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向全体员工公开,让员工了解职代会提案、解决方案等,使员工知道分厂和公司为惠及员工所做的好事、实事。

四、载体丰富,不断拓宽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各单位都能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开展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途径。热电厂不断探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主要是:扩大公开面,增强透明度。变“我公开什么,员工看什么”为“员工想知道什么,我公开什么”,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帮助基层车间完善公开栏,不但让公开栏的设计风格与现场环境建设同步,而且根据各车间不同需求设计公开栏样式,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公开环境;突出特色公开,提高竞争力。锅炉车间将班组经济核算结果由每月公开一次改为每周公开一次,让五个运行班组之间的竞争更具科学性;丰富公开内容,保持长效性。每年召开职代会前,都要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问题、关系分厂发展的重大问题等收集上来,经过提案小组审议,形成提案提交职代会,由厂长在职代会上当面为职工代表解答,工会及时将领导答复的提案反馈给提案人,再由提案人在车间进行公开。马上可以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以及解决期限。有困难的,责任人要认真倾听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了解提案初衷,共商处理方案。对一些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或当前不能解 7 决的提案,责任人必须说明原因。还坚持在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实施阳光、高效的公开,只要有利于员工工作、学习以及车间安全生产的内容,都可以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公开。针对电气车间、供电车间的生产特殊性,他们将重要的生产提示、运行操作方法、设备操作指南等在班组公示栏内进行不间断地公示,不但丰富了公开内容,提高了员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而且保证了安全生产,实现了员工与企业的双赢。塑料厂建立了厂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厂领导接待日”活动,制定了《塑料厂厂领导接待日有关规定》,就接待时间、地点、任务、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厂领导接待日的设立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凝聚力、亲和力、向心力;将厂务公开的“触角”向基层延伸。除了要求基层车间在人员较密集的地方设立公开栏外,又在车间设立员工意见箱,并在班组设立员工意见簿,由车间工会主席对意见箱和意见簿每周检查一次,将员工提出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坚持实行厂情通报制。利用局域网、各种会议、《塑料信息》等及时公布厂里的各项新举措、新方案、新情况。分厂和车间坚持每周召开两次调度会、一次安全会,并在每周二的调度会上开展“安全一刻钟”活动,及时汇报、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厂长生产办公会,对存在的问题集中梳理,明确责任,限期解决,保证了装置安、8 稳、长、满、优生产。化肥厂强化了公开载体的多元性,灵活运用公开栏,定期公开重要厂情、员工奖金分配、人事变动等信息。还利用调度会、班前班后会、各种办公会等形式发布公司的政策、文件,如工会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各车间每月的人均奖金和加扣奖情况、住房货币化补贴、疗(休)养政策、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条件等,明明白白地让员工群众知道。化工三厂橡胶聚合车间建立员工恳谈会制度,恳谈会不拘于形式和内容,从车间管理、生产、安全到员工工作环境、待遇等各个方面,只要员工想说的,不管对错,都可以说出来,与车间管理人员共同交流沟通,为员工提供了参与车间管理的平台,变被动为主动,培养了员工爱岗敬业的精神,使车间与员工的心相通相融,达到了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目的。

五、提出的几点建议和想法

(一)几点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我们感到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不平衡,一些管理人员及员工需进一步提升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各单位活动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尤其是新建单位应抓紧启动和完善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加大 9 工作推进力度。

三是车间、班组工会负责人,特别是新配备的工会干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素质,应加强对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业务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需要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训。

四是机制建设和作用发挥不平衡,有的车间建立事务公开基本框架为应景之作,机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导致工作质量不高,需进一步提高。

五是增强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交流,改变单一的在本单位内部“闭门造车”的工作模式,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共享。

六是参加座谈的同志还提出,公司工会应当统一组织工会系统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休假。还建议公司工会为基层单位工会干部创造外出学习和交流机会,取长补短,不断创新提高。

(二)几点想法

座谈讨论中,各单位提出在以后的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积极探索和把握厂(企)务公开与深化企业改革的关系。把厂(企)务公开与建立企业权力机构、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使其在加强企业权力机制、管理机制、决策机 10 制、运行机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公司机构整合、人员调动、干部调整、机制建立,无不涉及到权力的运用和员工“三项权力”的落实。要以民主管理为主线,以厂(企)务公开为渠道,以公开透明和员工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保证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和队伍稳定,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探索和把握主渠道与常规工作关系。把厂(企)务公开与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统一起来,以职代会为主渠道和基本载体,统领和促进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的有效开展,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

三是积极探索和把握民主管理与经理负责制的关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重视厂(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自觉摆正与员工的关系,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厂(企)务公开,使广大员工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有正确认识和理解,积极支持行政正确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是积极探索和把握民主管理与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的关系。推行厂(企)务公开,要求员工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要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员工”为载体,加强对员工市场经济知识、业务技术、形势任务、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积极开展各类业务、技术、岗位练兵、安全等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 11 道德和业务技能素质。

推荐第6篇: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民主管理机制

近几年来,我们在加快改革发展进程中,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始终注重和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业创新创优的精神,下面针对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本人谈些个人看法,

一、提高认识,夯实推行企业民主管理的思想基础

我们要始终把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看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妥善化解企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企业的重要途径,是加强职工群众监督、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我们坚持把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从而使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在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决策民主、管理民主,不断促进厂务公开

强化和创新企务公开工作,建立新时期企务决策和企业管理的运行机制,是我们近年来不断推进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公司领导班子对过去经营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反思,深感“打铁须得自身硬”,能不能实行企务公开,企务公开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决策民主、管理民主。为此,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规定重大决策党委决定,决策过程体现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资料齐全、数据信息准确。表决和落实每一项提案或决议,都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从而体现了公开议事、办事的原则要求,确保了公司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

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各单位的职代会每年都要进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这些做法不仅对管理干部实施了有效的监督,也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企业职代会建设,构建企业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推行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和主要阵地,是职工参与管理的重要平台,加强企业职代会建设,是完善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职代会,企业领导在重大决策中,比较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注意吸收一些合理化建议,使企业政策的制定更加完善、合理,更有效地把企业领导班子工作思路和意图与职工的意愿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同舟共济的氛围,。

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构建和谐稳定企业

在推行企业民主管理中,一方面抓好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另一方面,做好规范签约和履约工作,逐步加大对改制单位和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职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构建和谐企业中,我们深入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和一些问题,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总结回顾公司的民主管理工作,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兄弟企业的先进经验相比还有差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争取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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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科学性与先进性(实践)》

学习总结

今天通过学习由自治区总工会金韶琴副主席主讲的《企业民主管理科学性与先进性(实践)》,我作为咱们天地奔牛公司技术中心支部的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心中感到十分的愧疚!因为通过学习使我再一次受到震撼,不是不知道自己身兼的重任,是自己忘记了本部门员工对自己的寄托、同时更加有愧对于公司管理者对自己的厚望。

金主席的课主要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然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还要民主管理?”、“民主的属性是政治范畴内的还是经济范畴内的?”带着这些提问,金主席给我们讲解了“民主”的来源、概念及含义。这个来源于希腊语“人民”的词汇,现在已经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自由与民主是全世界各国人民一代一代共同追求的理想,在西方社会现在的“自由”与“民主”的概念已经可以互换了,我国民主发展的历程历经了封建社会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简单、朴素的民主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和“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实现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民主”形式。

我国民主的形式:在党内是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地方服从于中央,表现形式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多党合作、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区域自治;在基层民主管理的形式:村民委员会自治、企事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这些都是我国民主管理形式的 1 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它对国家政权的巩固有很大的支撑作用。而企业民主管理又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代管理的必要载体。

2、企业民主管理的先进性;

企业民主管理的先进性体现在:它是处理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调节器、是处理好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的推进器、是处理好集体、企业、生产单元的眼前与长远利益关系的连接器、是处理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的内在关系的统一体、是处理好劳动者与投资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合理性的稳定器。

3、企业民主管理的科学性;

企业民主管理的科学性主要是由以下相关的四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一是在三大重点领域(涉及职工利益、企业领导管理、企业经营决策)都是实体和处理程序的统一;二是处理的全过程程序的每个环节都有依据而且注意过程与结果的完整性、系统性;三是管理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职工代表大会、网上会议、公开栏、短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等);四是涉及决策问题还要有事后评估制度,加强对决策者的考核。

4、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

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具体表现的关键点就是要向车间班组延伸、提高一线职工对民主管理的知晓率、提高覆盖面、收益面,更要向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延伸,最终实现有利于维护职工当前和长远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5、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讲解读。

通过这次的学习,促使我又重新审视自己和我们的公司。天地奔牛公司是一个有着优良民主管理传统的老企业,虽然历经诸多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经历的政策上的、经营上的波折,但是她没有被击倒,如今她依然是我们两千三百多名奔牛人的骄傲、是我国煤机制造行业的常青树!但是如今面对煤炭行业刮板输送机制造销售市场的日趋惨烈,我们发展前进的路上还要经历很多风雨。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后危机时代来临,作为企业应对危机的有力抓手,新形势下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更要有所反思,有所谋划,有所发展,才能在服务大局中发挥独特优势、展现新的作为。

现在我们企业发展的势头是好的,方向的是正确的,但是面对市场的变化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面临着更多困难和更大挑战。因此,通过推行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动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而且我认为越是在企业发展良好的形势下深入推广厂务公开的民主管理,让广大职工知晓企业的民主管理、能够主动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到民主管理带来的成果,企业职工才会真正与企业融为一体,以厂为家,才会在企业面对生产、经营、市场的危机时真正能够做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主动献计献策为企业发展牺牲个人利益。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一种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 3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应有之意,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因此,要围绕推动企业科学健康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全局中去谋划。尤其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民主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正确思路、科学方法和具体措施,弘扬互利共赢的企业文化,努力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坚持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在创新理念上做好文章。要尊重职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心理和谐的诉求、尊重职工更高层次的需要,要认识职工的满意度可以转化为对企业的忠诚度,忠诚度与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大小成正比例的关系。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努力使企业决策工作进一步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性思维,人心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

职代会制度建设是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的模式在我公司已经建立实施多年,民主管理的发展力度不断加大,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各项制度的建立、调整职工工资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向职工群众公开,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或通过后实施。职代会召开前,要将议案提交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深入讨论,广泛征求和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 4 会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认真参与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研究制定。鉴于我公司职工代表的工作素养还不高,建议成立职工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职工代表做好“代表”的工作,要做到“上传下达、下呼上应”的基本职责、做到参与讨论时有依据,参与起草时有思路,参与修改时有意见,正确代表职工的呼声和要求,拿出有理有据、有分析的可行性建议,提出符合企业实际的主张。

建议公司党委、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民主政治建设共命运、与职工群众期待相适应。厂务公开的内容应向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延伸和拓展;公开的层次要向生产一线延伸和拓展;公开的形式应向多样化、规范化方面延伸和拓展;公开的监督要向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延伸和拓展。坚持凡需职工参与决策的要事前公开,凡需要职工参与管理的要事中公开,凡只需要职工知道结果的可事后公开,凡既重要又紧迫的事情就应及时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与企业一起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挑战,为促进奔牛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技术中心支部

马柯峰

推荐第8篇: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总结

快餐协力厂2012年民主管理讲评总结(行政类)2012年协力厂行政在实施民主管理工作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按照民主管理的制度进行落实。一是坚持车间事务公开的制度;二是重大决策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三是收到的建议和意见,认真研究解决基层问题。

一、常抓不懈公开车间事务,推进公开化管理2012年1~10月份行政公开的内容8项:

二、重大决策召开职工代表会议,推进参政议政管理协力厂共有集体职工506人,其中376人分布在快餐公司下属的四个供餐部及饮食公司从事生产供餐工作,他们的思想情绪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全公司生产供餐运行情况,协力厂作为集体职工的管理部门,如何做好集体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为此,协力厂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开设了集体职工信访接待室,联络员不仅要下到一线基层去了解、沟通混岗职工的思想动态,还要热情、耐心地解答职工反映的问题,力所能及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职工提出的好的、合理的建议及时上报并予以采纳,同时对上级公司的政策及文件精神及时宣传,对职工比较关心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做好解释和沟通,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疏导职工思想。

三、针对建议和意见进行研究解决,为基层排忧解难行政十分注重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从工会组织合理化建议季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征求建议和意见两条渠道收集建议和意见,根据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只要符合政策,只要生产经营方面需求,都能给予解决,对不能解决及时回复说明,并详细解答。

推荐第9篇: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1、职工代表按时出席一年1-2次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以各代表组为单位每年应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主要学习文件讨论企业负责人提交的需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方案。

2、职工代表应参加企业或车间组织的培训班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生产经营和现代科学技术及企业民主管理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3、根据民主管理和民主质询的需要职工代表应按时出席有关会议。

4、职工代表因参加民主管理的各项活动会议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闯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5、职工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代表组请假。

二、职工代表活动制度

1、按时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代表组请假。

2、按时参加代表组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3、做职工的知心朋友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深入了解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提出合理化建议。

4、认真完成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代表组交办的任务做

到有请示有汇报。

5、职代会工作机构议事制度。

6、凡属工会和职代会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通过的重大问题都应列入议事日程由工会办公专门工作小组对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

7、企业工会委员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列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研究工作情况确定计划或做出决定。

8、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汇报工作。

9、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及时召开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企业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协商处理。

10、凡涉及到有关横向跨部门跨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需要应邀请党政领导或党政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11、实行民主集中制

三、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活动制度

1、各专门工作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文件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确定计划或做出决定。

2、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系会议。

3、各专门工作小组一年开展4次的民主评议或民主质询或

检查工作或组织提案等较大活动事前应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书面报企业工会事后应有小结报告。

4、需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可临时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纯理如涉及其他小组的问题可提请企业工会委员会召开有关人员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5、专门工作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

四、职代会代表组织活动制度

1、由代表组组长主持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听取职工代表收集的群众反映和意见研究和布置工作。

2、代表组应围绕每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经常性的活动通过职工代表广泛发动群众收集职工意见征集提案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大会方案收集整理汇报组织职工代表检查本单位对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企业工会。

3、代表组应在本单位开展民主质询会民主讨论会民主评议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4、经常了解职工代表在本班组的活动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并在会议上开展表扬宣传好人好事。

5、本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时代表组应组织代表成为一支骨干队伍保证大会的胜利召开和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班组民主管理活动制度

1、班组的民主管理活动由本班的工会小组长主持开展活

动。

2、每月召开一次全班职工例会工会小组长应将例会中涉及的有关班组生产工作计划奖金分配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等问题告诉职工会前应做好酝酿讨论基本统一思想等准备工作例会力求时间短质量高。

3、如遇急需解决的问题经三分之二组员提议或工会小组长决定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4、班组民主管理会议视情况可邀请车间党支部和行政负责人参加。

5、班组开展的各种民主管理活动之前应向职工代表组报告。

6、班组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

六、表彰奖励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对民主管理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

2、表彰奖励应与征集处理提案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民主评议干部质询和检查工作开展各种民主管理活动年终总结评比结合起来。

3、表彰奖励的对象既包括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也包括党群和行政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

4、凡表彰奖励的对象应由其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评比产

生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企业工会。

推荐第10篇:企业民主管理调查问卷

企业民主管理自查提纲

单 位 名 称: 自查人及电话: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方面

1.你单位是否实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否□)

2.你单位职代会是 年建立的,本届是第 届,于 年 月换届产生,应在 年 月换届。

3.你单位现有职工

人,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人。其中在代表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人。

4.你单位职代会每年召开 次。其中2013年召开 次, 2014年召开 次, 2015年召开 次。

二、厂务公开制度方面

1.你单位是否坚持了厂务公开制度。(是□,否□)

2.你单位厂务公开的形式有( )。A.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通报 B.职工议事会、联席会、企业情况发布会上发布 C.设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 D.内部信息网、报刊、广播、黑板报公开

3.你单位厂务公开的内容有( )。A。除商业秘密外的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投资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重大决策;

B.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决定;

C.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D.签订、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

E.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企业重大资产权属变化、资产评估等生产经营重大问题;

F.企业业务招待费用使用情况,企业

— 1 —

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兼职、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情况;

G.民主评议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H.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你单位厂务公开的时间为( )。A.一月一次 B.两月一次 C.一季度一次 D.半年一次 E.一年一次 F.不定期

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方面

1.公司是否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是□,否□) 2.公司是否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是□,否□)

3.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是□,否□) 4.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是□,否□)

四、企业在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1.在落实职代会制度方面

2.在落实厂务公开制度方面

2 — - 3.在落实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方面

第11篇:浅谈企业民主管理意义

浅谈企业民主管理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遇到了很多问题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企业民主管理是搞好企业,促进企业各方面工作开展,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精神文明精神建设等工作不断上升到新水平的重要动力。

一、目前企业民主管理的现状

企业的领导干部对民主管理缺乏充分的认识。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许多企业的领导干部都缺乏对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工作的足够重视,对民主管理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职代会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适应市场经济”,认为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法人实体,而民主管理则是一个政治概念,企业应该集中精力于生产经营,建立高效的生产指挥和经营机制,而不应该搞民主管理。这些错误认识严重阻碍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使得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有的企业经营者视职工为“打工者”,不重视民主管理,许多职工也感到自己没有主人翁的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困难,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得不到实现和保障,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有的比较严重,有的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可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真正实现职工民主权利依然任重道远。

二、企业实现民主管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十八大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引领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

基于经济发展新时代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以及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创新包括制度创新、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等。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就是制度创新,既丰富了企业原有的管理制度,又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企业民主管理以创新和发展为目的,有效地维护广大员工利益, 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以管理为手段,营造以人为本的氛围,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文化环境的营造, 使人力资源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把共同的奋斗目标确立。这种以人为本的理念, 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企业培养员工的共同目标, 使员工在实现企业共同愿景的中有所作为, 使其实现自身利益与自身价值的统一,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用民主管理推进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企业要运用民主管理的手段, 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员工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让员工切身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员工将对企业的热爱转化成为企业做贡献的自觉行为。从这点上看, 企业民主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密不可分,通过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把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精神根植于员工心中,让员工产生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更加有效地被激发,企业和员工达到双赢。构建企业文化,要通过推行企业文化理念与行为来实现,依靠企业理念深入的贯彻和指导,企业行为才会有坚实的基础、远大的目标和现实的依托。企业行为通过自己丰富的实践,把企业理念推到一个新的起点。

“严谨”是我们工作的作风,也是我们承担责任的内在体现。一个企业首先应把责任都搞清楚,把责任心培养起来。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是要提供卓越的产品与服务;企业对员工的责任是提供机会,改善生活;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是最小的成本,最大的产出;员工与员工、工序与工序、部门与部门之问的责任体现的是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 一个结论:企业依靠信誉去获得生存和发展,信誉依靠承担责任履行责任来获得,不承担责任,就没有价值 。 我们在企业就要树立这样一种文化认同。

另外,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班组民主管理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利用工会自身职能优势和组织优势,以促进、补充、发展企业民主管理为目标,发展企业创新文化。总之, 民主管理是全体员工的广泛参与过程,通过民主管理可让员工认识到自身的价值, 将企业命运、发展创新与自己的命运相结合,员工的精神和行为与企业融为一体, 逐渐就会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通过民主管理,将凝聚员工力量,培育共同理想,将国家责任、行业贡献、市场地位作为价值目标, 将个人理想融入企业共同理想,让员工对企业精神、共同价值观的认同, 形成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从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发展和经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企业民主管理是一盘棋思想实质所在

我们集团一盘棋思想第一讲的是善于从全局上谋划工作。要有大格局,心中装着集团和本单位整体的利益。实现企业民主管理,职业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到企业经营策略中,必然要了解企业的规划、发展、布局和企业的整理利益。使员工站在管理者高度去审视和谋划企业未来的发展,使之必然搞好相互间的协调,从集团整体发展的大局上来考量自己工作,积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一盘棋思想第二讲的是自觉服从于和服务于大局,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会更加的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提高自觉性和自律性。潜移默化的受到企业文化的渲染,自觉服从和服务本单位和集团的大局利益,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强化集体主义精神,服从集体的安排,立足自身岗位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一盘棋思想第三讲的是大力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实现企业民主管理,企业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对思想上的融合起到促进作用,使集团的共同战略目标、愿景、使命和价值理念能够在职工中更快的统一,增强对集团的认同感。从而使职工在工作中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以工作为重,相互之间相互配合和沟通,共同把工作做好,共同为顺鑫发展做贡献。

五、实现企业民主管理有利于提高集团八个能力建设 要提高集团八个能力建设,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宝贵资源。在新形势下,企业需要一大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人才。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可以激发本企业内部职工的潜力,发现挖掘出更多的人才。俗话说高手在民间,我们顺鑫集团有上万名职工,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人才,只是管理机制问题未能发现他们。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务必会对企业需要的人才有更多的了解,从而激发这些人才敢于站出来为企业建设贡献自己的才华。通过企业民主管理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通过在企业内部营造尊重人、塑造人的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发现更多的专业人才,推动提高集团八个能力建设。

六、实现企业民主管理能够推动弘扬集团100+1精神 实现企业民主管理,能够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渗透、塑造和引领作用。通过广大职工不断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逐步的认同和自觉地遵守企业文化,从固有的、狭隘的、经验的思维禁锢中解放出来,形成前瞻性思维,看前一步,看远一步,在思维方式上超前一步。对自己的能力要求也会自觉的提高,不再骄傲自大,有危机意识,紧迫感。从而在工作标准上也会看高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的更细致、更全面、更完美,向工匠精神看齐。

总之,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文化推广的粘合剂,是企业提高凝聚力的有效措施,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坚强堡垒,是企业腾飞的催化剂。

作者:田珊珊

单位:北京竹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89440055

第12篇: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报告(局)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报告

赵新舜

一、2011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回顾

一年来,矿区各级组织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着力推进企业内部民主政治建设,积极落实职工民主权力,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手段,有效提升了企业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民主基础。

㈠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加强。

深入贯彻民主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公司党委《关于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严格坚持职代会制度,认真纠正以工作会、劳模会替代职代会的错误做法,强化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两级职代会全部按时召开,职代会质量不断提高,职代会程序设臵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审议内容更加严格、民主,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比例进一步扩大。职工代表视察制度进一步规范。兴安煤矿、富力煤矿、新陆煤矿等单位下发了《职工代表视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视察方式、时间、内容,进行了重新明确和规范。新岭煤矿建立了车间工会职工代表月份视察制度,每月按时开展视察工作,有力提高了职工代表的积极性。一年来,两级工会共组织各类职工代表视察277次,有力促进了民主管理工作的加强;推进企务公开制度深化。兴山煤矿制定了《企务公开实施细则》,水电热力公司等单位制定了《企务公开考核办法》,公开层面和领域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认真执行《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全公司有38个基层单位重新签订了集体合同,新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6%。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力化解了劳动关系的矛盾和纠纷。一年来,共调处各类劳动纠纷42件,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㈡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得到有效落实。

积极扩大职工民主管理参与权,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机率。把职代会作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坚持企业重大决策职代会表决制度,充分听取和接纳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拓展职代会决策的内容和范围。振兴煤矿、兴山煤矿、铁路运输部、选煤总厂、水电热力公司、鑫塔水泥公司等单位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采取了定期召开职 工代表通报会、民主管理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就本单位的有关工作决策和事项向职工代表进行通报,并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提高了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的参与度。兴安煤矿职工代表积极参与劳动用工清理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在代表建议下,有97名职工免受企业开除处分。益新煤矿先后两次召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就两名违纪违法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审议,使劳动合同解除做到符合法规、符合程序,有效行使了职工代表的民主参与权利。注重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权。把组织开展好职工代表视察工作,作为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进程的有效手段,努力扩大视察视角,拓宽视察范围,健全视察内容。一年来,两级职工代表通过视察共发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类问题3932项,当场督促整改3120项,限期整改812项。强化管理参与,狠抓职工参与管理措施落实。峻德煤矿结合落实12条安全生产红线,组建了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执纪检查小组,每旬检查一次,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建议权。结合“聚宝工程”活动,两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就企业发展战略实施、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科技创新、制度执行等多方面,广泛开展“金点子、银点子、好点子”征集活动,一年来,全公司共征集各类职工建议近百条,其中采纳77条,产生效益112万余元。

㈢职工民主监督权力得到有效行使。

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积极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公开层面延深。在全面落实煤矿系统矿务、区务、队务、班务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辅助厂处系统的四级公开工作,着力在辅助系统班组事务公开上求突破,使厂处系统企务公开工作层面进一步拓宽,截至目前,热电厂、铁路运输部、水电热力公司等生产辅助厂处一线班组公开率达到90%以上;推进公开内容扩展。把公开内容从职工群众关注的自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逐步扩大到安全事故追查、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企业重大决策等多方面,使企务公开工作逐步向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拓展。推动公开形式创新。各单位结合实际实行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峻德煤矿、南山煤矿等单位采取了公开长廊和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相结合的企务公开方式。富力煤矿、水电热力公司等单位实行了公开园地和局域网络相结合的公开形式,有力地提高了公开工作的效果;推进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严肃性,适时开展企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活动,就企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工作程序、公开的时限性,进行严格检查,对内容不实、时限滞后、程序缺失等问题及时严肃地予以纠正,有效增强了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南山煤矿在工程技术岗位竞聘中,采取矿纪委、组织部、职工代表联合监考的方式,保证了选聘的公正性和职工民主监督权力的发挥。

㈣职工民主管理地位得到有效维护。

把职工群众作为企业的主体,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组织860名职工和职工代表参加了对40个基层领导班子、471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结果受到公司党委的高度关注。重视职工群众意愿、意见表达,两级工会认真开展职工提案征集工作,确保了职代会提案征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本次职代会共征集职工有效提案414条,充分反映了广大职工心系企业发展,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职工提案解答落实,两级工会组织积极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开展提案解答落实工作,对于职工提案涉及的内容认真进行解释答复,对于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专门研究解决办法;对于涉及上级部门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使提案解答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落实,保证了职工提案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解答、落实效果稳步提高。矿区工会在2011年11月7日召开了职工提案解答落实专项视察汇报会,组织代表集中听取了19部门和单位的9个方面856个提案落实情况汇报,得到代表的广泛认可。截至目前,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共征集职工提案有效提案368件,共反映了5个方面的问题,提案落实率达到98%以上。

㈤代表民主管理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突出代表素质提升在民主管理中的关键性作用。大力推进职工代表素质建设,采取两级工会上下结合,互相推动的培训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各类辅导班、集中讲座等方式,先后组织培训72次,培训职工代表3896人次,使职工代表的劳动法律知识、民主管理知识、维权工作认识、代表作用发挥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主要表现为,职工代表提案有效性大幅度提升,无效提案比例大幅度降低,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无效提案2件,仅占提案总数的0.52%。提案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工提案从过去集中关注自身生活福利待遇提高,逐步向关心企业长远发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转变,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浓厚的科学发展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职工代表视察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更强,一年来在视察中,无论是对工作建议的提出,还是对存在问题分析,以及合理化建议提出上,都显示出职工代表对企业经营发展思考和关注。富力煤矿职工代表在参与劳动用工清理审议中,提出对部分平时表现较好,特殊因素导致旷职的职工给予警告,交抵押金返岗处理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尊重事实、维护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利益,降低培训成本”的双维思想。振兴煤矿职工代表针对料场露天设臵,损失浪费较大的问题,提出了建钢结构大棚的建议,受到重视与采纳,彰显了“振兴是我家,振兴靠大家”的民主管理理念。

各位代表,在总结和回顾一年来民主政治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轻视和淡漠民主管理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民主管理作用发挥有待提升;三是民主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少数职工代表的素质亟待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安排

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步骤,是深入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实现凝心聚力的可靠保证。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围绕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创造力,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创新,为加快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政治保证。

㈠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两个普遍”的要求,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规模和比例;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两个普遍”是当前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两个普遍”之间的关系,增强建立工会组织和吸纳工会会员是推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履行工会组织职责的客观要求和目的的认识,切实提高推进“两个普遍”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深化“全国工会推动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劳务派遣工的吸纳入会工作,确保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100%,为工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认真按照《中 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和《黑龙江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完善协商机制,健全协商内容,突出协商重点,扎实做好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和《平等协商专项合同》的签订工作,狠抓合同签订率和兑现率,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建立,为矿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㈡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民主管理制度基础。

继续大力深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要注重基本制度的完善。按照“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参与广泛、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严格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能,严密职代会程序,规范职代会内容,发挥职代会职能。要严格民主管理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注重运行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机制,推进企务公开,积极构建四级公开网络,推进矿、区、队、班组四级公开网络向厂处、院校的拓展和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主管理机构,加强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基层企业民主管理委员会、区队(车间)民主管理小组机构建设,确保民主管理机构有效运行,切实发挥作用。要深化民主评议和法制化维权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责任追究和代表质询机制,努力增强民主管理的严肃性和维护权利的实效性;要注重运行效果的评估。认真做好职代会职能发挥、企务公开效能、民主管理作用的考核评估工作,及时组织职工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着力解决制约民主管理深化和拓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推动民主管理工作向体制设臵科学规范、机制运行严密有效的健康发展轨道迈进;要注重制度的创新。实践发展永不停息,只有创新方有活力。各级工会组织必须结合实际,不断在实践中对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使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职工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㈢拓展民主管理范围,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效能。

推进民主管理范围的拓展和延伸,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科学管理,进一步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提高民主管理效能的迫切需要。要扩大源头决策民主参与范围。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的主渠道作用,突出在强化职代会决策上下功夫,逐步提高职代会决策在企 业重大决策中的比例,努力增强职代会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企业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提高日常重大决策的职工代表民主参与度。要拓宽民主管理领域。积极发挥民管组织和职工代表的作用,大力推动民主管理工作向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延伸,把民主管理的触角辐射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真正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覆盖,进一步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民主管理的实效。要强化对敏感区域和领域的管理。大力深化人事、供应、经营等领域民主管理进程,认真搞好“三重、两大、两外”,以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晋级提职、民主评议、先进评选、工资奖金分配等“重点、热点、焦点”问题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努力把企业事务整体运行情况,全部臵于职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范围之下,切实增强企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真正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㈣活化民主管理方式,增强民主管理工作活力。

要创新民主管理方式。着力拓展职工参与决策、参与管理、诉求表达、科学维权的渠道和途径,以民主管理方式的改进和拓展,进一步调动和增强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创新企务公开形式。各单位要在继续完善企务公开栏、公开版、公开园地、公开长廊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网络、媒体、电子屏幕等载体和手段,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企务公开工作的科技含量,积极构建企务公开的新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和媒体公开平台传输迅捷的优势,努力打造企务公开的“快车道”。要灵活职工代表视察形式。在坚持职工代表定期视察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生产经营和职工维权的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经营管理、职工福利设施、劳动条件改善等重点、难点问题,灵活代表视察形式,及时开展专项视察和监督,通过专项视察和问题性视察活动,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把民主管理活动转化为推动企业生产和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强大动力。要推广职工民主咨政议政活动。逐步建立和推行民主咨政议政制度,适时举办职工代表咨询会、民主管理恳谈会、党政工联席会等,加强职工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密切上下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企务工作透明度,增强民主管理工作活力。

㈤强化民主管理探索,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深化。

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是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原则。要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创新,积极在把握规律,完善内容,扩大覆盖,创新形式上下气力。要把民主管理与企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围绕企业转型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开展工作。要与和谐企业建设结合起来,把建立劳资双方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推动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通过企务公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严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赋予民主管理时代特色,努力拓展民主管理的文化内涵。要加强民主管理理论研究,两级工会组织要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结合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深化民主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径。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和职工代表述职制度,切实提高代表的广泛性和履责意识。要加快岗位责任追究制和职工代表质询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大力增强民主管理的约束性,提高民主管理的作用,加快企业民主管理进程,努力为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发展,凝心聚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成绩卓著,展望未来豪情满怀。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宗旨,履行使命,在公司党委和公司的领导下,戮力同心,开拓进取,携手共进,再创辉煌!为加快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为实现矿区二次创业、转型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13篇:如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摘 要: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治理整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贯彻实施《企业法》以来,企业民主管理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已经普遍建立起来。

关键词: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

1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由党的群众路线所决定的

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他们有权参加企业的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等等都是依靠职工群众来制定、执行和实现的,并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依靠职工群众来不断补充和修改,使之日臻完善,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职工群众的积极努力和艰苦奋斗,宏伟的理想,正确的计划就难以实现。因此,只有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办法,树立全心全意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让职工群众知政、参政、议政,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鼓励职工群众反映真实情况,才能使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2 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是由职工主人翁地位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阶级掌握生产资料,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管理企业的权利。他们作为企业的主人有权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发表意见,有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评价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一条根本原则。只有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管理,才能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职工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爱厂如家。

3 加强民主管理是由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的

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是我党的一条基本原则。政治工作要遵循这个原则,经济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既不能厂长(经理)一个人独断专行,听不进群众的正确意见,自作主张,搞“一言堂”;也不能群众怎么说就怎么做,搞“群言堂”。这两种倾向均要克服。作为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厂长(经理),要在集中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智慧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认真分析研究,最后做出决策,只有这样,决策才有基础、才正确。那么,在企业中,如何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首先应当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解决经营者的思想认识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一个企业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班子的好坏。做为一个厂长(经理),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而且要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善于团结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企业改革需要的是群体功能,集体拼搏,只有依靠职工群众的参与,才能避免重大问题的决策不致出现大的失误。目前,有的经营者认为既然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就得个人说了算,把自己视为企业的主人,把生产者当作雇佣者,从而使二者之间产生对立情绪,这与党提出来的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企业的性质是相悖的,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解决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企业法》对于党政工的地位、作用和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规定。企业工会、职代会不仅代表本企业的小集体,而且代表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同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工会、职代会的同志要树立全局的观念,把本企业职工的利益放在党、国家和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上来考虑。

有的企业的工会、职代会对厂长(经理)有抵触情绪,厂长(经理)的一些决策方案迟迟不能通过,这主要就是源于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三是解决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当前绝大多数职工能够发挥主人翁作用,但是也有一部分职工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自己看不起自己,所以对企业的发展兴衰漠不关心,缺乏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和与企业荣辱与共的思想。解决这方面的思想认识,一要加强教育,二要严格要求。经营者应当把解决职工思想认识这件事当作自己的职责,在培养教育上舍得花钱、下功夫,要把智力投资列入企业的发展规划;要在对职工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同时,进行企业主人翁精神的教育;进行智能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意识的教育,培养职工强烈的自我要求意识,使职工成为规章制度的模范遵守者和管理者,真正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

(2)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一个企业民主管理程度如何,关键是看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得如何。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管理形式,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了,广大职工参加管理,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了较大的作用。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不够好,主要是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职代会成了“举手会”,没有真正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因此,要搞好民主管理工作,就必须彻底克服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职工在发展生产,加强管理和合理分配中的作用,切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首先,要改革职工代表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在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时,除政治素质外,还要侧重代表的文化技术素质和管理企业的能力,把好选举关。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要加强培训,改变过去单一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民主管理知识的方式,还要发展到充实现代科学管理和各项专业管理知识,加强对职工代表的管理,特别是在民主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优秀职工代表,应及时表扬、奖励。

其次,要改革职代会的开会法,提高职代会质量。职代会应该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议题的重点,同时兼顾职工生活福利问题。对厂长(经理)的报告和主要决策方案,应当提前下发,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在会议期间要给代表充分的发言和讨论时间,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再次,改革职工提案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提案的作用。可以就会议专题,征集生产经营管理难题和技术攻关项目,也可以围绕生产经营、产品创优、技术改造、职工福利等方面选出课题下发让职工解答,使提案征集活动变成合理化建议活动。同时要完善提案处理的民主程序。对职工提案要立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落实,并做到定期检查与考核。

另外,要改革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落实好监督权。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定期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升降、任免挂起钩来,改变过去那种对于好的不予提出晋级、提升,对于差的也不提出调离、处分的被动局面。

(3)提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加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企业的活力来自哪里?是外部注入,还是内部产生?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地指出:“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的时候,劳动者

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会充分地发挥出来。”一个企业有没有向心力和凝聚力,关键是看企业搞得好不好和领导干部作风如何。企业搞得好,领导干部作风正派,对职工就会产生吸引力很大的“正磁场”,不仅企业职工能够同心协力,而且可以使更多的外部人才慕名而来,使企业兴旺发达。反之,职工就不去关心企业的兴衰成败,把主人翁地位抛在脑后,甚至“人在曹营心在汉”,人心思动、人心思走,特别是那些有作为有抱负的“良禽”就会“择木而栖”,这种被动状态的结果必然使职工对企业产生离心现象,最终使企业衰败下来。做为一个好的企业领导者,应当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经常听取职工对企业大事和领导者的批评和建议,择善而从,闻过而改,多为企业为职工做实事,取得职工的信任和理解。同时,把用好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为用好每一个人,使无数个体的价值融汇为巨大的企业活力源泉。

近年来,烟台富饶工贸集团公司通过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演讲比赛、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大讲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大讲企业精神,大讲职业道德,增强了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职工队伍面貌有了明显变化。通过开展“双向”尊重活动(即领导尊重职工,职工尊重领导),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在“一人献一计,为厂增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广大职工献计献策,全年共提合理建议67条,采纳46条,实施32条,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达860多万元。

总之,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必须把领导者的中心地位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相统一,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相联系,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努力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实行政治、经济分配的民主管理,才能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14篇:企业民主管理建设总结

县供电公司

企业民主管理建设总结

一、职代会建设方面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要求,我公司于2011年3月召开了五届一次职代会,会议全面落实了各项职权,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行政、工会、财务、审计四个工作报告。本次职代会还征集到职工代表提案50件,经过整理分类后,对有代表性、共性的7类13件提案分发相关领导和部门落实办理。会议认真执行《职工代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公司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劳动纪律和干部职工请销假的规定》、《百日安全奖罚标准》、《加强行风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规定》、《建设省一流县级供电企业考核办法》等,经五届一次职代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四届五次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说明,职代会提案回复率100%。

二、企务公开方面

我公司积极落实企务公开“531”推进法。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工会办、行政办、政治工作部、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务公开领导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工会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了公司、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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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组三级企务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了企务公开管理办法、考核办法、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作了明确规定,拓宽了公开渠道,利用公开栏、版面、系统OA、信息平台、文件、电视广播台等进行公开,运行良好。

三、和谐企业方面

加强和谐企业文化建设,倡导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企业精神,教育职工遵守员工守则,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三八”节组织260余名女职工开展了套圈趣味活动,“五一”节举办了县周末文化广场电力专场演出,“十一”节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站所试点活动,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了平等协商、劳动争议等机制建设,促进了企业与职工共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今年6月份续签了《集体劳动合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较好地坚持了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研究课题、经验介绍、喜事忧事等“六必报”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班组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深化班组建设,年初充实调整了班组建设领导组,明确了各专业组职责,纳入了党政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八大内容,制定了班组建设实施方案、考评奖励办法等,开展了创— 2 —

建优秀班组争当工人先锋号、班组“六型一化”及农电班组长素质提升和标准化标杆供电所劳动竞赛活动,9月份,领导组对班组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班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出现了很多亮点。仪封供电所推广了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的应用,谷营供电所建立了规范练兵场,95598呼叫中心设立了“迎峰度夏”座席员,调度班采用了先进的电子调度系统等,班组建设稳步发展。

五、“四个关爱”方面

坚持以职工为本,大力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年初,公司为在职职工和退休老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并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为新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双节”期间,公司领导亲自到重、特大病号和困难弱势职工家中慰问;迎风度夏期间,公司领导深入重点工程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慰问施工人员;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工会为高考录取的3位大学生职工子女分别资助3000元。公司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健全,认真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全年来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安全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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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企业民主管理的自查报告

企业民主管理的自查报告范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民主管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东营市总工会《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进行了自查,近几年来,我工会在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积极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明分会成立于20xx年12月成立,全体员工32人,女工6人,工会委员5名,工会主席作为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2名职工进入监事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两个到位”,夯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在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了分会组织,健全了组织机构。总公司工会、开发区工会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我工会坚持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议程。有力推动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深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制度保障到位。鲁润工会建立健全了工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成立了职工之家,为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构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阵地。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只有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才能确保这些职责落实到位。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争取方方面面对企业工会组建的支持,真正形成“党委领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格局。二是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按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有领导班子、有独立账户、有经费保障、有年度计划、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场所、有正常活动、有明显作用”的要求,理顺完善管理体制。三是建立充分体现群众化、民主化要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并逐步提升职代会质量,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大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力度。上级高度重视,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我们按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坚持厂务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不断增加需要向职工公开的'内容,增加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规章制度等,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和改革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取得成效

一是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落实《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涉及职工重大利益关切上,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权。在竞聘上岗、工资发放、工资增长幅度、加班工资、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奖惩、福利待遇等问题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工资、资金分配制度上都实行了民主公开制度。二是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确立了劳动者与经营者的平等关系,搭建了企业领导与职工沟通的平台,厂务公开让职工知厂情,使全体职工更多地了解到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增强了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共创辉煌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职工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公司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问题

通过对我公司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和这次自检自查,可以看到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正常,效果明显,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其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民主管理的理念未真正形成,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方面的权利落实不到位。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问题,在未做到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就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联席会议通过,导致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没能充分和真正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或者是根本就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而以企业的决定、制度、规定等方式下发执行;二是“厂务公开”制度不规范,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员工的满意程度不高。对公开重视不够,公开质量不高,造成了只注重形式,不注意效果。只重视公开办事的结果,而忽视公开办事的程序和过程;只重视公开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忽视对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等等;三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目标责任制。在抓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过程中,把加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职工群众的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坚持长抓不懈,不断提高公司领导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使公司上下基本形成由党政工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注重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厂务公开制度,通过工作会议、文件等向员工交实底,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公司转型创新发展的工作热情。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行之有效的群众活动,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激发职工干劲,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公司稳定有序发展。

(三)结合实际,增强职工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是有效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关键。要普及职工的民主管理知识和维权知识,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公司经营发展的实践中熟悉公司安全生产、市场开发、综合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全过程,这样才能在提建议时,合情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更好地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第16篇:民主管理规定答题(附答案)

《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知识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应当坚持( A ),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

A.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B.发展企业经济 C.维护企业利益

2.企业民主管理,应当坚持(A)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工作。

A.共产党 B.工会 C.职工代表

3.六部委联合下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具体指的是(A)等六部委。

A.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 B.司法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C.民政部、司法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4.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 A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

A.厂务公开 B.劳动合同 C.民主沟通会

5.职工应当依法行使( A )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

A.民主管理 B.民主政治 C.民主监督

6.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协助县以上人民政府(C )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A.促进、指导 B.检查、监督 C.指导、帮助和监督

7.企业职工有(C )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A.直接选举 B.连选连任 C.选举和被选举

8.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任期与( C )届期一致。

A.职工大会 B.工会 C.职工代表大会

9.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以分公司、分厂、车间(A )等为单位设立选区。

A.班组、科室 B.行业、企业 C.企业工会

10.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按一定的比例名额分配到区域、行业内企业,由企业(A )选举产生。

A.职工直接 B.工会 C.中层干部

11.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B)。

A.厂务公开 B.职工代表大会 C.平等协商

1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C)。

A.职代会主席团 B.职代会专门小组 C.企业工会

13.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包括( B )。

A.审议通过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报告。

B.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C.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14.职工不满100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A )。

A.30 B.40 C.50

15.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 C)产生。

A.领导指定 B.职工推荐 C.职工直接选举

16.职工超过1000人不满5000人的企业,代表名额的基数是( A )。

A.50人 B.100人 C.150人

17.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 A )。

A.20% B.25% C.30%

18.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 B)以上的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19.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A )次。

A.1次 B.2次 C.3次

20.平等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中止协商期限不得超过( B )日。

A.30 B.60 C.90

二、多项选择题(20分)

2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履行下列义务:(ABCD

A.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意见;

B.参与企业决策、监督时,代表职工利益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

C.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

D.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的其他义务。

2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ABCD)。

A.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B.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C.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D.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23.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ABD)

A.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培训和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C.因参加各种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正常出勤;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AB)

A.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做好本职工作;

B.代表职工利益,真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C.执行企业的决议、决定;

D.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5.企业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ABCD)

A.除商业秘密外的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

B.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决定;

C.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D.签订、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

26.厂务公开可以采用下列形式:(ABCD

A.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

B.在企业中层干部会议上公布;

C.设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

D.企业内部信息网络、企业报刊、广播、黑板报等便于职工知晓的其他形式。

27.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发现企业哪些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情形之一的,可以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予以纠正。(ABCD )

A.不按规定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

B.不提交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的;

C.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

D.阻挠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的。

28.企业还可以哪种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ABCD)

A.民主恳谈会;

B.劳资协商会;

C.职工议事会;

D.生产经营报告会。

29.下列为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情形:(ABC

A.不按规定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

B.不提交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的;

C.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

30.职工超过100人不满1000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AC

A.代表名额以30名为基数;

B.代表名额以50名为基数;

C.人数在300人-1000人的,职工代表比例为10%至8%。

三、判断题(20分)

31.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厂务公开、民主恳谈会制度。( B )

A.正确 B.不正确

32.企业应当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A )

A.正确 B.不正确

33.职工不满100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也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A )

A.正确 B.不正确

34.职工5000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名额不得超过200名。( B)

A.正确 B.不正确

35.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企业职工人数发生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规定作出调整。( A )

A.正确 B.不正确

36.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女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A)

A.正确 B.不正确

37.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较多的企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被派遣劳动者职工正式代表。(A )

A.正确 B.不正确

38.职工代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正常出勤。( A)

A.正确 B.不正确

39.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与本企业工会届期相同。(A )

A.正确 B.不正确

40.职工代表的义务是代表职工利益,真实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A)

A.正确 B.不正确

41.企业应当将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通过。(A )

A.正确 B.不正确

42.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四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B)

A.正确 B.不正确

43.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A )

A.正确 B.不正确

44.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企业经营者代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A )

A.正确 B.不正确

45.企业应当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企业党委书记是厂务公开的责任人。( A)

A.正确 B.不正确

46.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都应当向职工公开。(B)

A.正确 B.不正确

47.职工代表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代表可以达到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B)

A.正确 B.不正确

48.参加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各设一名首席代表。( A)

A.正确 B.不正确

49.不按规定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地方工会可以发出整改意见书。(A )

A.正确 B.不正确

50.评选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涉及社会责任、生产经营管理等荣誉称号时,应当将企业是否实行民主管理作为依据。( A)

A、正确 B、不正确

四、问答题(40分)

1、简述《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呈现一大突破三大亮点的具体内容?

答:《规定》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企业都要实行民主管理,消除了当下存在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困扰。 亮点一: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定性和定位问题做了界定。 亮点二:关照了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

亮点三:明确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同样可成为职工代表。

2、:《规定》的出台有何现实意义? 答:《规定》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推进我国各类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健康发展,探索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之路,都具有积极作用。

3、:《规定》与已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何种关系? 答:我国《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相继作出了规定,适用范围也从公有制企业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全国25个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作为六部门颁布的规章,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民主管理的原则性、制度性规定,在总结企业实践经验、借鉴吸收各地政策法规成果基础上作出的统一的规范要求,这有利于指导和推动全国各类企业规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也为下一步国家制定专门的企业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奠定政策依据和实践基础。

4、工会组织如何推动贯彻落实《规定》?

答:组织职工依法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是《规定》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工会职责所系。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利时机,着力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对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运用《规定》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地方工会要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要把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作为工会工作的长期任务和当前的重点工作。要着眼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坚持企业发展重要事项让职工讨论,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让职工知晓,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问题让职工参与决定,分类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第17篇: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及民主管理规定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厂 设备与工程管理部电控班 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及民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班组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对于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建设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班组思想政治民主生活会议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召开一次。由班长主持。

第三条班组在各项工作中,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领先的原则。坚持各类政治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厂规厂纪教育,关心职工生活,用高尚的精神培育人,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创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工作氛围,将班组建设成为具有奉献精神,纪律严明,技术过硬的战斗集体。

第二章思想政治工作及民主管理规定

第一条班组长每月分析班组成员思想状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条思想政治民主会要以丰富多彩、娱教于乐的集体活动为目的开展,通过活动融洽感情,加深理解,增进团结,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第三条积极向党组织推荐班组中政治思想觉悟高的员工入党,班组要关心员工个人生活,对员工个人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及时帮助,并向部门、公司反映。

第四条班组必须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是:

1、听取班长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班组奖金分配原则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关心、反映、研究班组职工的福利、生活等问题。

4、贯彻落实企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

5、在上级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评议班组长和企业各级干部工作。

6、落实部门工作计划要求,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等。

7、班务公开。班组计划安排公开,考核和奖惩公开,安全情况公开,劳动竞赛公开,好人好事公开,评比先进公开,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班组凝聚力,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大唐河南分公司信阳华豫电厂设备与工程管理部电控班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IV

第18篇:创新民主管理 构建和谐企业

创新民主管理 构建和谐企业

——市公司工会2012年工会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黄梅县供电公司工会 吴姜荭

近年来,黄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和创新民主管理,以人为本,凝心聚力,有力地推动了公司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搞好民主管理“大合唱”。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的有效途径。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把民主管理纳入公司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同步展开,着力构建了由“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实施,纪检监督检查,工会协调推进,职工主动参与”的大工作格局。突出强化了“三个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行政主要领导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以及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并延伸到班组,各基层站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级网络民主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建章立制,做到制度有保障。以《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民主管理办法》、《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巡视制度》以及《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使民主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统一思想,做到人员有保障。大力开展《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的学习和宣贯,通过各类会议、制作宣传栏、编印学习手册、网上知识答题等形式,广泛开展《纲要》的宣贯和学习。公司还适时地组织开展了职工代表培训,就“如何当好职工代表”、“如何选好职工代表”、“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对企业发展有哪些好的“合理化建议”等展开了“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职工代表民主参政能力,增强了广大员工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二、丰富载体,畅通渠道,打好民主管理“主动仗”。丰富活动载体是民主管理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途径,我们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才能扩大民主管理的影响力,打好民主管理“主动仗”,使民主管理真正取得实效。

一是畅通参政议政渠道,凝聚人心人气。职代会是落实民主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具体体现。一是坚持每年召开职代会确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出台事关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民主评议干部;二是坚持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涉及到公司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事项。2011年召开了2次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出台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和《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三是重视职工提案办理。2011年共征集提案19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复,提案回复办理满意率达100%。 二是畅通厂务公开渠道,增进理解信任。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职工关心的、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和职工最想了解的“疑点”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坚持重大问题以公开求共识,职工敏感问题以公开求公平,工作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干部管理问题以公开求公正,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了职工投身于公司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畅通沟通交流渠道,营造和谐氛围。为全面构建和谐企业,我们积极发动和依靠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始终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与职工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建立“总经理联络员制度”、“领导挂点联系制度”、以及网上开辟“领导信箱”、“职工论坛” 等多种渠道为职工民主建言献策搭建平台,在公司形成了广开言路、广纳良策、广聚人心的民主、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2010年,我公司信通中心王爱林主任提出的《优化运行方式降低电网损耗》建议被省总工会评为“湖北省优秀合理化建议”奖;小池所彭桂喜提出的“用科学发展观把脉,走出电力优质服务的误区”建议,被省公司工会评为二等奖。

三、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共建和谐文明“大家园”。民主管理是一个持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随着民主管理的不断深化,我们重点放在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上。

一是坚持集体合同协商制度。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1年在职代会上,重新续签了第五轮《集体合同》,并以合同履约为重点,实施动态管理。保证了集体合同的严肃性,促进了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劳动保护、集体合同履约等方面开展巡视检查活动,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

三是注重民主管理的实践。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坚持围绕中心、突出维权、发挥特色、职工认可的基本原则,大力倡导民主管理创新。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深入基层挂点单位,生产一线开展调研,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民主座谈会。实现了上下“点对点”、“点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让员工和企业一起查找工作短板,出谋划策,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

近年来,黄梅公司通过民主管理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管理热情,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人和”基础,使每一位员工都觉有奔头,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正走出一条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不断创新的民主和谐之路。

第19篇:浅谈如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浅谈如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创新经营和充分挖掘生产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发展是依据企业科学管理、企业民主管理这些手段来实现的。因此,探索企业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为什么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一)企业管理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1、企业管理的概念: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分为业务管理和行为管理。

2、企业民主管理的概念:企业民主管理是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以主人的身份,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对企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其他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

3、二者的区别:从企业管理和企业民主管理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在于企业管理倾重点是企业管理者对生产经营整个过程的组织控制;企业民主管理的侧重点是全员(包括资本所有者、企业管理者)共同参与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事务的民主性质的管理。二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管理,是事物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不可替代。这就是为什么有了企业管理还要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原因。

4、二者的联系:从企业管理和企业民主管理所实现的目标看,二者又是互相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都是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说二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

(二)企业民主管理的现状

谈到企业民主管理现状不能离开企业管理这一话题。不言而喻,企业管理每个企业都在搞,只是管理的程度、管理的水平不同。然而,就目前企业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缺失了民主管理、民主参与,使经营者与企业员工之间没有形成凝聚力,职工处于被管理地位,职工缺乏对企业的认同、缺乏主人翁责任感,职工民主权利得不到实现和保障,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缺失了民主监督,企业频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极大的损害了党和企业经营者的形象,拉大了党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职工主观能动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企业民主管理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由党的群众路线所决定的

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他们有权参加企业的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等等都是依靠职工群众来制定、执行和实现的,并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依靠职工群众来不断补充和修改,使之日臻完善,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扩大基层企业民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实行民主管理,落实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民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是由职工主人翁地位决定的

搞好企业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高度重视并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指标,企业职工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他们潜在的积极性和智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潜在能力,不但为企业创造财富,还能获得安定、和谐、兴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的威信和指挥效率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

3、加强民主管理是由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的

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是我党的一条基本原则。现代企业管理已从“以事为本”发展到“以人为本”;从单纯抓“业务”扩展到关心人的“行为”;从“管治”发展到“激发能动”;从“家长式”管理发展到“共同参与”管理。现代企业的发展,已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更重要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发挥。企业民主管理的根本就是从企业实际出发,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管理,充分尊重职工、相信职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吸纳职工参与到各项管理之中,让职工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二、如何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一)应当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解决经营者的思想认识问题。企业经营者应当清醒认识到,企业推行民主管理是帮助自己在搞管理。要自觉把企业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企业制度化建设。一个企业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班子是否具备民主意识。做为一个厂长(经理),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而且要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善于团结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企业改革需要的是群体功能,集体拼搏,只有依靠职工群众的参与,才能避免重大问题的决策不致出现大的失误。二是解决对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思想认识问题。《企业法》对于党政工的地位、作用和三者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规定。

(二)党政工齐抓共管,工会肩负重责任

实行民主管理,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大量职工群众工作,需要党政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笔者在企业三十年来的实践经验,从职工群众角度考虑,企业工会要着力构建多方位、多角度的维权新格局。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重点是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厂务公开等制度体系。民主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全面性的工作,工会作为群众组织,站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体一方,理应肩负起这项工作的重任,引导和组织职工正确维权,在维权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企业工会要积极争取党委对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中主动进言献策,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变成规章制度,增强实行民主管理、实现职工民主权利的刚性力度。党委和行政领导对于民主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是企业民主实现的前提条件。

(三)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一个企业民主管理程度如何,关键是看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因此,要搞好民主管理工作,就必须彻底克服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职工在发展生产,加强管理和合理分配中的作用,切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首先,要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在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时,除政治素质外,还要侧重代表的文化技术素质和管理企业的能力,把好选举关。

其次,要提高职代会质量。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议题的重点,同时兼顾职工福利问题。对厂长(经理)的报告和主要决策方案,应当提前下发,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在会议期间要给代表充分的发言和讨论时间,广开言路,畅所欲言。

再次,要更好地发挥提案的作用。可以就会议专题,征集生产经营管理难题和技术攻关项目,也可以围绕生产经营、产品创优、技术改造、职工福利等方面选出课题组织职工讨论提出建议,使提案征集活动变成合理化建议活动。同时要完善提案处理的民主程序。对职工提案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落实,并进行检查与反馈。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落实好监督权。对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升降、任免挂起钩来。

(四)发挥工会的组织者作用,促进民主管理有序有效

工会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者。通过组织职工有序地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可以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实现民主管理的效益最大化。

工会的民主管理工作,一方面主要是通过组织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依法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保险、福利、规章等问题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并实施,充分履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使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调动和发挥;另一方面是积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通过厂务公开、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等活动,加强企业管理,避免决策失误,从而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提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企业的活力来自哪里?是外部注入,还是内部产生?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地指出:“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会充分地发挥出来。”一个企业有没有向心力和凝聚力,关键是看企业搞得好不好和领导干部作风如何。企业搞得好,领导干部作风正派,对职工就会产生吸引力很大的“正磁场”,不仅企业职工能够同心协力,而且可以使更多的外部人才慕名而来,使企业兴旺发达。反之,职工就不去关心企业的兴衰成败。做为一个好的企业领导者,应当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经常听取职工对企业大事和领导者的批评和建议,择善而从,闻过而改,多为企业为职工做实事,取得职工的信任和理解。同时,把用好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为用好每一个人,使无数个体的价值融汇为巨大的企业活力源泉,实现提升企业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总之,在现阶段,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积极推进现代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企业和工会组织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企业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肩负起这一光荣而繁重的责任。真正实现了企业的民主管理,就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大潮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20篇:企业的民主管理与文化建设

文章标题:企业的民主管理与文化建设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企业来说,关健是要紧

密联系实际,在抓好生产的同时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与文化建设,形成企业的良

性循环机制。

要做到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与职工之间就要建立起一种“相互尊重、平等

合作、共谋发展、共享成果”

的和谐关系,使企业在为社会多出产品、提供劳务

的同时,能够聚才、爱才、用才、育才、多出人才,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

企业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条件,也不能以浪费资源为代价,对于航运企业

来说,要搞好航行、机炉、劳动安全、消防、环保5大安全,爱护环境,把企业建

成园林式企业;要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力所能及地支持慈善事业、捐助公

益事业等,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要营造出诚信、包容、开放、文明、创新的

企业氛围,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企业要提高凝聚力、

向心力和整合力,职工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享其成,敬业乐业,干群团结一心

,职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

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发挥,企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

企业内部的不平衡、不稳定和不安定的因素得到充分有效的协调、疏导和解决。

航运企业在改革中,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稳定发展旅游业,加速

发展集装箱运输业,打造具有突出特色的船舶工业,着力培育以码头为核心的物

流产业”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

“三峡旅游杯”技术明星大赛等多种形式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发

展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问题的解决,推动企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尊

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用创业的环境和舞台吸引人才

,用事业的成就凝聚人才,用适当的待遇和深厚感情留住人才;同时围绕企业“

坚持旅游为主,多元合理发展”的战略定位,建立唯才是举的人才“绿色通道”

,不求所有,但求有用,把“政治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待遇、使用上给地位”认

真兑现。让学习成才者得到奖励,让贡献卓著者得到实惠,让出类拔萃者脱颖而

出。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作法和规定,

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激励企业及所属二级直属单位自立自强,加

快增长方式转变,加速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独立型向

联合型转变,真正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推动企业发展,就要建设一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队伍,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

动企业改革的党组织;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

形象好,致力于为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衷心拥护的领导班子。每个企业

领导者都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

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做到“三为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力行四个“实”字———说实

话、办实事、察实情、求实效;加强“五常”自律———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

分之想,常想职工之功,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提高6大本领———提高

激发企业活力的本领、管理企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职工内部

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企业稳定的本领,特别要选配好“一把手

”。要建设一支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

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

岗位、无私奉献,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的党员队伍。要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现代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识大体、

顾大局,艰苦奋斗、忘我劳动,创新求实、无私奉献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

证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

在企业的民主管理方面,要坚持开好职代会,党组织要为职代会把好“三关”

———政策关、内容关、监督关,同时把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文明

单位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代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行使好审议建议权

、审查通过权和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及民主选举权,尤其要强

调职代

会预告制,即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正式实施前要通过职代会报告,

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在改革、发展、参与、帮扶的过程中维护好职工合法权

益。职代会的工作程序要规范,职代会的内容要丰富,要拓展职代会的领域,提高

职代会的质量。尤其是企业重大决策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

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代会具有决定权

和否决权,否则视为无效;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

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导致矛盾

激化的,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民主议

事会制度,职工议事会代表占职代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一年一换,轮流参政,

进而使职代会制度适应新形势,充满生机。

扩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以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运作思

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定期报告制、职工评议制、检查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将

ISO9000体系引进到厂务公开工作中,在内容、形式、方法、时间、领导、职工评议

、台帐等方面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坚持真实、及时、可信,

向企业生产经营延伸,向财务管理延伸,向基层民主议事会延伸,向党风行风建设

延伸,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企业发展的规划和制度建设中,纳入到企业管理的

内控制度并进入管理流程,重点要在推进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和厂务公开责任制

追究方面取得突破,动员和依靠职工与经营管理者共同把企业搞好。

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围绕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企业用工、劳动报酬发放、劳动

安全卫生、社会保险金缴纳、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好平等协商

,不断丰富集体合同的内容,把增强实效型作为集体合同的工作目标;按照形势发

展的要求,积极研究探索集体合同深化发展的具体形式,既抓企业集体合同的深化

,又注意向企业所属二级、直属单位扩展,加大工资协商单项集体合同力度,注重

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在推进集体合同工作中,要主动争取企业行政的支持,注重与

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严格按照《劳动法》、《

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的要求,突出抓好平等协商、履约责任、监督检查、

职工巡察评价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等重点工作,并将集体合同工作内容作为厂

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企业文化,以人为本。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人本管理,牢固树立企业即人、企业

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始终牢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倾听职

工呼声,了解职工意愿,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竭尽全力解难事

,坚持不懈做好事,确保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动条件有所改善,人身安全有保障

。要认真检查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是否切合实际

,是否符合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避免因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职工群众的

不满和抱怨。要把维护企业稳定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使在基层

,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口,引导职工群众

用理性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把不稳定、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化解

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工会要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当好会

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在职工“最急”上见真情,在职工“最怨”上改

作风,在职工“最盼”上赢民心,始终保持与职工的血肉联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

一样珍惜企业稳定,人人为和谐企业尽责,人人为和谐企业出力,既成为和谐企业

的建设者,又成为和谐企业成果的享受者,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桥梁

纽带作用。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企业

发展战略,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体现职工根本利益。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一种

和谐、民主、宽松、奋进的企业文化氛围,使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

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进一步改善;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提高企业

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企业文化优势与竞

争优势的和谐一致。要将创建职工满意企业活动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把

持续关注和提高职工满意度和用户对服务、产品的满意度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

目标,制订和完善符合企业文化理念,符合企业实际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工作职责,把企业文化的基本理念体现到各项规章制度中,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

各个环节,使企业管理步入决策理性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轨道。用好企

业内部报刊和社会媒体,认真开展“抓质量、创品牌、树形象”、“创建学习型组

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深入开展“二次创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

,使企业远景、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企业精神、团队意识、经营理念等在职工中深

入人心,并转化为职工的动力和自觉行为,以巩固和发展企业心齐、气顺、风正、

劲足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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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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