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二辩稿范文

2022-09-12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四辩辩论稿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首先,很多的东西不是自律可以控制的。自律有其局限性会因为个人的价值观判断的不同而产生新的问题。

他律在个人文明习惯养成起到极重要的作用。要说“他律”我们可以讲每个人总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必须依靠他人的帮助。就像自己的后背如果不借助他人或者工具是看不到的。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让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什么,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注意他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一个懂得良好地运用他律的帮助的人才更容易成功——比如唐太宗李世民不能说他不想当贤明君主但是如果他不能容忍魏征对他到处掣肘的严格他律如果不是受到魏征的帮助他必定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社会这部巨大而精密的机器并不能仅仅依靠每个人的自律就保证顺畅地运转还要依靠他律。如果站在社会架构和运转的角度上看他律甚至比自律更为重要因为作为他律具体化的道德规范、法律、现代制度、社会监督等等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外部条件离开了这些整个社会将不能正常运转。《流星花园》里有句台词假如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假如联手倡议不哄抬房价就能维护市场规则还要价格法和国家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干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自律源于他律.没有有效的他律就不可能有慎独的自律!人做一件好事很简单人做一生好事却很难。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

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文明习惯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任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思宾诺沙说\"本能是最好的动力但却是最危险的向导。我们都希望能通过人人都达到自律来实现陶渊明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行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个在内心架构的自由王国。

现实中,是什么给明了诚信的标准?是他律;是什么保证了诚信的教化?是他律;是什么打击了不诚信的泛滥?是他律;是什么维护了社会的诚信氛围?还是他律。既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他律,您怎么还能告诉我,诚信社会,反而应该以自律为主呢?

因此,我方认为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靠自律还是他律。

反方四辩

关于自律与他律孰轻孰重的问题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认识错误

1、对方辩友把他律与自律分割开来我们所辩论的观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而非要自律还是要他律。

2 过分高估了自律人的认知是有限度的有的同学根本就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很多同学做错了事竟然会很坦然的承认。

3 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照的道德法则只会成为阳春白雪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因而必须用他律加以规范。

4 自律由他律引起的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无律。5 他律的对象并非局限的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于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我们的校规也是如此不光处理那些犯错的同学更重要的是能够对所有同学都起到约束的作用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清楚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

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任你或苦口婆心、或声色俱厉有的学生就是听不进去任你怎样反复告诫、严厉惩处有的学生就是改不了自身的毛病有的学生当面答应的是一回事背着老师实际上做的又是一回事在校内是一种表现在校外是另一种表现同样参加一项活动有的学生受益颇多有的学生则一无所获。那么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只有学生把教育看成是自己的需要而乐于接受时才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只有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他律”为“自律”的时候学生的内部活力才能被启动其思想道德素质才能真正提高。只有充分调动学生内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之成为内驱力由此来推动学生形成各种良好的习惯。人的习惯与自觉性密切相关。自觉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能在他人的启发诱导之下自愿去做某种事情另一种是面对某种事情无需他人的启发诱导只要自己经过认真思考或进行思想斗争之后便能自愿去做第三种是既无需他人启发诱导也无需自己进行思考或思想斗争就能自然而然地去做某种事情。这第三种情况就是人们所说的“习惯”。具有良好道德习惯的人必定是具有高度自觉性的人也唯有这样的人才称得上是具有良好道德素质的人。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决定命运”这是一名很有哲理的印度名言它说明良好的行为训练对形成习惯培养性格把握命运非常重要。在本次活动中学生从生活和学习中的每一环节里都有逐渐渗透着文明礼仪的内容自觉的完善自我。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正方辩友,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向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愿景,但是这样一个美好的愿景能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吗?这个值得我们去思考。我先来解释一下自律和他律的含义,自律是依据自身对党纪法规和社会道德的认可来约束指导自身的行为,而外在的党纪法规和社会道德正是他律的表现!自律的基础来自他律的规范,自律实质上就是对他律的一种趋同。所以,我方认为廉洁主要靠他律更为有效。 首先,我们毫不否认自律和他律是并行不悖和同等用力的。但是弗洛依德告诉我们:人的本能的“本我”必须要受到社会道德、伦理制约的“他律”下才能完成与“超我”的结合,形成“原我”。如果没有他律,人会随顺本能的驱动行事,丧失了人性回归到动物性。对于廉洁,在自律不足以依靠的现在,我们要依靠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外在保障,即他律的引导和约束来保障廉洁,不仅靠他律的处罚,更靠他律的威慑,靠他律所产生的对人的压力。没有他律的严格保证和主导作用,自律的过程将寸步难行!第二,在当今这个物质社会中,有很多人发现腐败是个有利可图的买卖,久而久之,人性的良知一点一点的被侵吞,人的本性本身就存在恶的一面,当权力在手,又没有外界力量的监督和制约时,自律很难长期抵挡物质的诱惑和贪欲的膨胀,必然滋生腐败。儒家的孟子主张人性本善,需要通过礼乐教化来引导。荀子主张人性有恶,故通过君权、礼义、法度、刑罚进行约束,使人们去恶、向善。没有了他律作保障,自律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三,完善立法、加强反腐败机构建设,对加强廉政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1926年8月,发布了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52年,相继制定了《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和《惩治贪污条例》;2004年,相继推出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还有我们国网公司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下发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廉洁文化纲要》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等等,这一系列的文件规定,不正说明了他律的重要性吗?新加坡通过完善法制,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使政府机关人员不想贪、不能贪和不敢贪,因而是亚洲最廉洁的国家。而如果按照对方辩友“廉洁主要靠自律”的观点,所有关于加强监督、制约的举措岂不是多此一举?综上所述,我方的观点是廉洁主要靠他律。

反方四辩:关于自律与他律孰轻孰重的问题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认识错误 :2 过分高估了自律,人的认知是有限度的,意识形态也是分散和不统一的,在不同意识形态 的控制下,自律如何在社会中达到统一,进而附和社会的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3 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照的道德 法则只能成为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因而必须用他律加以规范。

4 自律由他律引起的,是自律的内化,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 只能是无律。

5 他律的对象并非局限的,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于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如法律的禁止即是约束法行为的主体。6 社会发展至今各项工作都必须纳于他律的范畴中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总体看来,他律重于自律。

2.为什么要强调他律?

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因此不可能完全摆脱动物的私欲和贪婪。关于人性本质的探讨已经有2000多年了。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不对了。人之初,懵懂未开,哪知什么善恶! 不知为恶,并非性善。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也不对,人之初,懵懂未开,哪懂什么善恶! 不知为善,非即性恶。善恶都是后天习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才是对的。现在有人说:“人之初,性本私”。我看基本上是对的。“私”是生物自我防护的一种本能。在自然界激烈的生存竞争环境中,如果不会自我防护,那早就被淘汰了,甚至种群灭绝了。当然,在人类社会中谈“私”,是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的,如损害他人,就进入“恶”的范畴了。过去曾长期把“私”与“恶”等同,认为从“私”考虑,就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就是万恶之源,必须坚决消灭之。这种“左”的认识和实践搞了几十年,正当的个人利益被抹杀,不正当的个人欲望却假借“革命”的名义大售其奸。结果使人际关系日益紧张,你争我夺,勾心斗角。最后导致人心向恶、社会混乱。承认“私心”的客观存在,并不是承认它天然合理合法,更不是承认可以让“私心”任意膨胀,以至损害他人。固然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恶”,但也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善”。为使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对社会有利,社会就需要有各种措施,如教育、舆论、纪律、法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防止人的行为向恶。这就是他律和他律的需要。人不可能永远自觉从善。人性中有“私”的原始本性,在“趋利”方面往往是本能地欲求“多多益善”的。因此不能没有监督。再伟大的人物也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威人物,不可避免地也会犯错误。所以,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以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人是能够接受他律的。“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即使单细胞生物即已体现出这种本能,何况贵为万物之灵的人。因此,社会要建立这样的机制。使全体公民知道“从善有利,为恶有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能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效地一致起来。在历史现实的实践上,我没见过一个伟人*圣贤是靠“自律”立起身来的。并且同时,我也没见一个杰士廉吏是“自律”培养出来的,并且,也没见过一个贪墨之徒“自律”了。真的改正了的,记得是哪一本小说说了一句“大凡做好事的心,一天天会小下去;做坏事的胆,一天天会大起来”,倒是这句话,贴近真理些个。宋太祖以陈桥兵变夺位,怕人说闲话,巴结臣子,说立誓不杀大臣。这一条他律而在,宋室搞成中国历史上最窝囊,最无能软弱的王朝,蒙古人进中原建立王朝,把人分蒙

古、鲜卑、色目、汉人、南人几种等色,他欺负下等人,自己失去了“他律”,而是百年剃头的拍巴掌,完了。张 子善,刘青山等经过革命炮火洗礼的党员干部,在后期也因为自律的不稳定性成为万人唾骂的对 象。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去过新加坡的人,都会对这个城市的美丽和整洁而感到惊讶。这是新加坡法治多用重典的结果。政府规定,凡是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小便不冲等行为都要受到严厉处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罚款1000新元(约合人民币 65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除处以罚款外,还要穿上号衣上街扫马路。不论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所有人都是如此。所以,在 76%的国民是华裔的新加坡,街道清洁干净,没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现象。在国内,少数人的随地吐痰,竟变成了一个积弊甚深的大问题,关键是没有触及其个人利益。只有重罚才能刺痛那些人的神经,从而改正这个陋习。特别是对缺少自律或自律不严的人来说,他律尤其重要。自律有点用处,但基本无用。他律败坏,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再大到地球(地球环境的恶化,不是人类造成的么?地球“自律”有什么用处?)就要出问题,他律愈严,问题愈少,没有“他律”世界崩溃。论据的落脚点:

1、他律是维系社会正常生产、生活和发展所必需的 社会需要制度 制度是他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没有制

度社会难以维持 因此没有他律 社会难以维持(告诉对方;他律的必要性)

2、无规矩难以成方圆 任何一个人都时时受到他律 列举生实例 ...他律无处不在(告诉对方;他律的必然性)

3、他律的是真真“律” 自律往往是假“律” 他律是外界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约束 ,公开公正透明。 自律是个模糊的、不明确的、看不见的、公正度难以判别的约束。举例说真律 与假律一个人左手去约束右手 这是自律 难以实现别人的手去约束你的手 这是他律 能够实现偷窃者 他有自律 但是没有自律成功法律、社会舆论的他律 让偷窃者畏惧 说明他律是真真的“律”

推荐第2篇:四辩辩论稿

首先,我们做不到完全禁止卖淫。1981年,广东省就颁 布了第一个法规,坚决取缔卖淫,可是30年后,卖淫行 为的猖獗与混乱并没有因严厉的打击而消失。在存在交易 费用的情况下,打击不打击,都不能使之消灭或消失。“ 打与不打所不同的,只是我们支付了执法费用不说,还 必然形成腐败。由于要寻求执法部门的保护,卖淫者的收 入不得不与执法人员分享;又由于其非法的地位,生活在 黑暗中见不得阳光,于是更容易受到非人道的待遇。是的, 打击卖淫嫖娼唯一能够带来的,是小姐们的日子要黑暗得 多,争得的收入要少得多,而官员和警察的腰包则要鼓得 多!”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谁对打击卖淫嫖娼最感兴趣、积极性最高呢?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斗胆猜猜吧 ,那肯定就是那些可以从打击卖淫中获取高额灰色收 入的某些群体。所以,卖淫必须合法化。

另外,卖淫合法化能保护卖淫者的尊严。许多人认为卖淫 合法化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真是这样吗?在全世界的 许多国家,卖淫都是合法的。难道他们的道德就因此沦丧 了?可实际上,那些卖淫嫖娼合法化的西方国家社会道德 似乎并不比我们差。很多女人走上这条道路,主要还是 在于生存过于残酷,不得不走入卖淫这个行列,我们不能 见到卖淫女人,就把他们看成坏女人。其实只要你走进她 们的生活,你也会发觉她们和我们一样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自己美好理想和向往……但是,因为在中国社会 主流意识里,基本上不允许她们的存在,卖淫和妓女甚至 妓男对普通百姓而言,就如同洪水猛兽,人们惟恐避之不 及。如果卖淫合法化,我们给了卖淫者一个正当的职业, 让她们不再被人歧视。不是很好么?所以,卖淫应该合 法化。

再者,温家宝同志说过:“阳光下的东西永远是最健康的。 如果我们让卖淫嫖娼合法化、阳光化,那么不仅消灭了 腐败产生的温床,政府可以收到正常的税收,用于帮助那 些需要帮助的人,也改善了卖淫者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况, 而且也有利于政府管理,例如要求卖淫者们定期进行身 体检查,从而可以有效防止疾病传播。人的兴趣有多种, 性只是其中的一种,几乎没有人会把性当作自己的主要生 活兴趣。所以,让卖淫合法化、阳光化,天塌不下来, 太阳照样还会从东边升起的。再说了,资源是稀缺的,天 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什么不把稀缺的资源用在宝贵的食 品安全和产品打假上呢?”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在当代中国,卖淫应该合法化。

推荐第3篇:辩论2辩稿

异地恋现在很多见,自然是有失败也有成功的,但从心理学家长期的数据统计来看,异地恋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而且随着恋爱时间的增长,异地恋的成功率低到一个几乎可以说必然会失败的程度。距离可以说是异地恋最大的阻碍,我方认为异地恋的成功率低是输在距离。

先给愿意异地恋的同学鼓鼓掌

因为异地中的同学要学会过一种形同单身却要拒绝一切异性殷勤的独身模式。看到网上的小甜文中毒想着:呀!要是能谈这样的恋爱就好了! 不对…好像有对象来着。看到别的情侣在地铁上歪着头靠着。想着,呀!我要是能这样靠着就好了! 我对象现在在哪儿呢?每天早上醒了,他醒没醒呢?怎么不发消息 中午吃饭了吗?怎么才说两句又要午休了? 上课的时候有没有被老师批评?没回消息是不是逛街去了?原来在跟同学聊天啊,方不方便打电话?不方便啊…那算了,说好这个月来看我的,我盼了好久呢!啊…临时有补课啊…提前来不可以吗?啊…想起来这周末我要看电影,你在干嘛呢?打游戏啊…我想跟你聊聊天呢, 哎…今天心情不好,本来想找你说说,我还是出去跑个步吧 想去旅个游,计划一下自己去吧。想吃个网红饭,自己学着做一下 ,想去看个电影,正好下课有空去看一下。咦?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也不想问你在干什么了,也不在乎你在想什么了,有你没你都一样,自己瞎过吧!

爱情最重要的核心,应该是两个人相处。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相处是打破两个人内心壁垒和外在隐私区域的最好方式。原本不是很熟悉的两个人相处久了,往往会变得亲密,随后他们之间原本看不顺眼的缺陷也变成了妙处,不舒服的地方也会一点点地契合。

过来再说异地恋,本来就是一个拼运气的事情。异地恋最大的难题,是见不着面就胡思乱想。因为看不见,各种的不安全感,各种的胡乱揣测。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一对情侣在异地。女的希望男的把自己每天的动态都告诉她,然后她自己也告诉男的自己每天做了写什么。在女的心目中,她觉得异地嘛,互相之间都坦陈,就能换来想要的信任。刚开始,确实两个人互通信息。慢慢的,男的松懈了。有几次,没有主动告诉女人动态,甚至又一次出去和同学聚会,喝多了 ,手机没电了都不知道。女人打了一个晚上的电话,最后都是无法接通。第二天,男的起床,看见了这么多未接来电。立马打电话给女的,但是女的一开始就发了脾气 ,说你变了,联系越来越少,关心越来越少。男的一开始还解释,后来也生气了。难道一点点信任都没有吗?

最后,不欢而散,两个人冷战了。其实站在我这个上帝视角,我完全理解女人生气的原因。女人把所有的安全感都寄托在信息互通上,当她一个晚上联系不到男人,可能一个晚上都没睡 着。第二天的发脾气其实只是一个信号,是想告诉男的,我生气了,你快点哄哄我。

女人要的是一个态度。而男人也没有错啊,在男人看来,你确实是不信任我啊,我也有自己的空间,我会对我们的爱情忠贞,但是我希望女人看见的是我的忠贞,而不是我的一举一动啊。男人说的是事实。一个说的是态度,一个说的是事实。最后呢?一地鸡毛。我们现在再来看这个故事。如果女的在多日冷战后发来一个消息,说我们分手吧。你觉得女的真的想分手嘛?不想!但是为什么要提呢?因为分手是一个发泄情绪的武器。经典的摔门理论要出场了。当对方把门摔的震天响,那对方其实是想让你知道他/她的愤怒。为什么要你知道,因为你重要。 而真的分手,是悄无声息的。轻轻的关上门,再也不回头。所以,提出分手的哪一方其实并不想分手。真分手根本不用提,反正是异地,十天半个月不联系,拉黑了自然就分手了。为什么呢?确实,距离产生了美,日思夜想就是见不到,但是有了美,却没有了安全感,以为你不在他的身边,你不知道他今天发生了什么,你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如何。一切都是未知,好像我在和一个人工智能谈恋爱一样。这样没有落到实处的爱情除了靠信仰坚持,任何外来的因素都能让两人产生裂痕,最后越来越大。

可以这么说,爱情就是因为相处而来的。所谓一见钟情,其实不过是对外貌和感觉的吸引而已,吸引到身边,要通过继续相处来产生真爱。

对女生而言,可能最重要的还是一个温暖的拥抱、无微不至的呵护和切切实实的有温度的身体。但是在异地恋里,这些都是没有的。

人是群居性动物,如果两个人不能经常在一起尤其是需要在一起的时候却因为地域的限制而不能在一起就会减淡对对方的需求,时间长了就会忘记,那么感情就消失。人的感情需要经常在一起吃饭、睡觉、做事情才能培养得更深。而异地恋恰恰就是对人的原始性能的挑战,很容易失败。

一对恋人彼此相爱,彼此相互欣赏,彼此相互信任,是有很多的方法来面对着异地恋,可是两个人能异地恋一辈子吗?“异地恋”是不正常的。“异地恋”是形势所迫而不得不挺过的一段时光,绝不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长期恋爱形式。所以两个人一定要知道“异地恋”的尽头在哪里,“承诺”或“打算”极重要。

“承诺”和“打算”是有“目的地”的“说好的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都十年了大哥!”没有希望还愿意陪你在困难里走的,不是恋人是信徒,没有人能真正承受得起遥遥无期的异地状态,如果对这段感情负责,两个人要建立何时结束异地并在同一个城市共同生活的时间节点。这样,双方才能够正向心态得为\"结束异地\"这个目标共同努力。

1 如果说您跟女(男)朋友分隔两地上大学是异地恋,并且大学毕业后会留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发展好几年的时间,您觉得你们之间会不会有一个规划说以后要努力去生活在一起,如果距离对于异地恋来说没有问题,那为什么会要有这么一个规划?

2 异地恋的成功率是输在人品 这个始终是因人而异 在异地恋这个大的层面上来讲 距离是异地恋的最大障碍 距离会增加两个人的焦虑,两个人的猜疑,让很多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误会变得复杂难以调和。

距离使一段恋情更容易出现危机:距离越远,分开的时间越长,使这段关系失败的危机就越有可能出现,距离将不可避免地使你们感到孤独,并无法从对方身上取得物理和精神上的支持。这是,人就更容易出现诱惑。

时间和金钱上的压力:你们可能会为了见到对方,而反反复复地去旅行,你需要在忙碌的工作或学业中腾出一段休息的时间;还需要生活必须中额外的一笔钱来应付交通和住宿的开支,并让身体来承受长途旅行。

缺乏了解:有人说,除非你们曾经一起住过一段时间,或者进行过长时间的旅行,否则不可能知道对方是不是对的那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们只是每个月跑来跑去,见面时你可能会发现,尽管身边的这个人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但你其实很难进入他的生活,或者你发现他和你想象中偏差了一点或不完全一样。因为两个人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

异地恋情侣之所以更亲密,是因为他们做出了更多的促进亲密感的努力。这句话您认同吗?如果您认同 也说明了异地恋的成功率低是输在距离

距离使异地恋出现问题:1吵架不断升级,每次都指向分手。

2需要人陪的那些时分,他/她不在

3把有意思的聊完了,只能靠尬聊度日。

推荐第4篇:一辩辩论稿

一辩辩论稿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随之而来的即是个性化的日益突现。可是众所周知,人类这个集体越来越交织相携,关系密切。如果说个性不利于于集体利益,为何越来越个性化的我们却又自发的联合在一起?如果说个性与集体有冲突,为何这个世界充满性格秉异的我们却又如此蓬勃发展?所以,我方认为,个性,与集体利益不冲突的。

首先,论个性,辞海如是说:个性是一个人比较固定的特性,是一个人不同于他人的特质。也就是说,个性是普遍存在的。罗斯福说过,个性的造就由婴孩时代开始,一直继续到老死。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唯物辩证法认为,“共性”即普遍性,“个性”即特殊性,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另一方面,个性也是离不开共性的。如果对方辩友非要说集体利益与个性相冲突,那岂不是表明集体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每个人都与这个集体相冲突。然而事实呢,不仅集体会存在完善的制度去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一个好的集体更是能够发挥不同人的不同个性,为集体更好的服务。在西游记中,唐僧一行人均是个性鲜明的,但正因师徒四人个性互补,才最终顺利的取得了真经。

第二,我们不否认集体利益并不能完全符合所有人的需求,但相矛盾并不等于相冲突。前者是一种状态,而后者是一种行为结果。鲁迅说过:“在进行时,也时时有人退伍,有人颓唐,然而只要无碍于进行,则越到后来,这队伍也就成为纯粹,精锐的队伍了。”鲁迅这就是在说集体里个性虽然不时会导致矛盾的存在,但只要不至于阻碍发展的脚步,集体利益则与个性就不冲突。可以死说矛盾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冲突却是不然的。

第三,对方辩友提到,有些人的个性会让他特立独行,标新立异,难以与人合作,最终伤害到集体的利益。就像作弊破坏了公平,*破坏了和平。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的假设前提是什么?当集体符合个人利益的时候他会特立独行吗?如果是因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矛盾,那他的特立独行,是否只是他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并非因为他本身的个性呢?因此,请不要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片面过渡到我们普遍存在的个性与集体利益冲突!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个性与集体利益不冲突!

推荐第5篇:二辩稿

二辩稿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精彩的发言。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重金引进外援能提高大众对国内体育联赛的关注度,从而提升国内体育联赛水平。我方想明确,这更多的恐怕是一种想要吸引眼球的商业化行为。原本并不受关注的联赛,因引进外援而备受瞩目,事实上很多人仅仅是抱着跟风看热闹的心态,这种泡沫式的虚假繁荣正常吗?真的对联赛水平发展有利吗?

对方辩友还说到,重金引进的大牌球员可以帮助本土球员提高水平。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既然花重金引进了外援,那么一定会在赛场上进行充分利用。如CBA山西金隅队的马库斯和查尔斯在场上几乎包揽了所有的进攻任务,他们的到来明显会压缩本土球员的上场时间,对本土球员来说,连上场机会都没有,谈何提高。

另外,外援长期在高水平比赛中参与竞技,形成了自己的战术体系。来到国内后,由于战术理念不同,与队友实力水平相差太大,往往打不好配合,对比赛成绩反而起不到好的作用。如上海申花千万欧元高薪聘请阿纳尔卡,这位前切尔西主力前锋,一个赛季出场22次仅进3球。

重金引进外援引导了国内联赛俱乐部的不良竞争风气。

中国足球大环境中,“急功近利,向外援要成绩”已然成为大多俱乐部的主旋律。球队为了短时间使成绩突变,只有不断争相重金引进外援,却并未考虑外援是否适合球队。国安本赛季在外援上投入了5475万元。CBA中除广东队外,几乎所有买外援的俱乐部连年亏损却不得不强撑门面。另外,重金引进外援消耗大量资金,会压缩球队其他方面的经费,比如申花下赛季为引进更高水平的外援,决定更换教练,改为用土帅。

外援的目的不纯。许多来华外援都临近退休,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抱着一颗淘金的心参与各种商业代言活动。(德罗巴代言九城系列游戏)心思并不在比赛上。

我方认为,扎扎实实狠抓青少年训练,提升国内球员整体水平,完善联赛制度才是提升国内体育联赛水平的关键。

推荐第6篇:愚公移山一辩辩论稿

辩论赛

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

反方 愚公应该搬家 一辩辩论稿

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

我方认为,愚公搬山不如搬家。

首先,从客观上来说,移山之举愚不可及。

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而愚公年且90。就这样一筐筐搬土移山,就算搭上子孙万代,又哪天才是尽头?而愚公又怎知自己可以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天天挖土移山,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会有黄花大闺女愿意嫁到他们家么?连媳妇都招不到又何来子子孙孙无穷尽之说?就算招了媳妇生了儿子,还是天天挖土移山,何人耕种何人挑水何人织布何人砍柴?怎以养活一代又一代?再退一步,就算子孙无穷尽了,愚公又能确保山不加增呢?要是这两座山所在的断层还在不断抬升怎么办?你挖我长,看谁耗得过谁?

再者,移山之举其实是出于一己之私,却遗害无穷。

愚公为什么要移山?因为山挡了他家的出行。那么,物质守恒,挖的土移了的山并非凭空消失,它们只不过从愚公家前挪到了另一个地方。那么有谁想过,被移走到他处的山又会堵了谁家的道路?反方辩友可能要说了,愚公将土石投诸渤海之尾,那么,正好引出下一个危害:环境破坏。

将方七百里高万仞的两座大山就那样投入海里会造成什么后果?海平面上升。那又怎样?海水入侵,淹没良田。绝对是害人了。那对己呢?运土的土渣污染了坏境,砍伐的树木破坏了生态,最终生物多样性减少,多么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啊! 另一方面,愚公要自己的子子孙孙都要继承他挖土的事业,且不屑于妻子的献疑,赤裸裸的夫权父权的观念,不得不说是家长权威。而将自己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强加在子孙身上,不得不说是道德绑架。又以一句话堵住智叟的质疑,不得不说是文化暴力。

何况,愚公移山虽得成功,但毕竟源于神助。这样的成功太具有偶然性,寄希望于神,不能不说带有投机倒把的思想,于是,每天挖山不止的人们,期盼着上帝的来临。

最后,相对移山,搬家实则明智之举。

搬家,在效率上来说就更胜一筹。要知时光可贵,生命无价,与其碌碌一生搬土移山,还不如直接搬去平原沃土,展开新的美好生活。

而且,搬家代表着一种创新之举。当然,我方肯定愚公坚定不移的决心和锲而不舍的行动。但,万事皆有度,一旦越过了限度,这坚定不移就变成了倔强偏执,这锲而不舍就变成了死钻牛角尖儿。山不转,水要转,水不转,人要转。与其死磕着移山这一种方法,不如改变思路,换一个住处。这种变通不是逃避,而是智慧。

对方辩友可能要提到安土重迁。诚然,中华民族向来很难舍弃这种故土情结,但正因如此,搬家,才更有意义。愚公,不想要闭塞,他渴望通达。移山,只是消除了表面上的实体阻碍。但,心中守土重迁的那座山依然抵挡了他走出去的步伐,所以,搬家,反倒破除了愚公内心里大山的阻碍,真正使他走向通达、走向未来。

By 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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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辩论】二辩稿 高中生参加志愿活动弊大于利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大家好:

首先我要向对方辩友再次强调,请注意我们的辩题“高中生参加志愿活动”,我们的群体是高中生,高中生是一个宽泛的群体,请对方辩友注意不要以个别的、少数能力较强的高中生的例子来代表整个高中生群体,未免有些以偏概全。

另外,我们参加的志愿活动,不一定贴近社会生活,反而可能远离生活。我们去参与植树,树没种活,那么有什么好处?恐怕只是让我们做了一次锻炼,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将来的生活,总不会是天天植树吧?

再说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社会。以交通协管这类活动为例,我们很少在生活中接触这类事情,在处理这种事情上极可能效果欠佳,说严重点,如果由于你的工作不慎,引起了交通堵塞,甚至交通事故,怎么办?我方一辩刚刚提到了这么一个例子,类似的不胜枚举:佛山市社会福利院曾发生这种闹剧,今年五一期间,某一天来了5拨高中生志愿者,97岁高龄的黄会珍老人先后3次被志愿者领着在院子里“晒太阳”,通过电梯上上下下3次,老人感到疲惫不堪,等回到房间时,老人已是气喘吁吁,她对志愿者们说:“我们的地今天已经扫过两次了,不用再扫了。被子也不用叠了,下午4时左右我还想休息一会。”我们不是为老人服务的吗?怎么反而让老人痛苦不堪?我们高中生积极地为社会服务,态度值得提倡,但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实在难以保障。我们为什么不在高中时段打好我们的基础,在生活中积累我们的能力,在将来再参加更深层次的志愿活动,或者以更好的方式来为社会服务,释放我们的热忱呢? 能力的培养是长期的,是需要连续的锻炼的,许许多多次志愿活动尚未毕能起到培养能力的效果,何况是高中区区三年,寥寥几次又短暂的志愿活动呢? 高中阶段,虽然是从少年迈向成年的过渡阶段,但我们仍然是稚气未脱的孩子,能力不足,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无法完全负责,法律将我们定义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正因为如此,何况我们时间有限、精力有限,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时间,即便你有能力就能把事情圆满完成吗?

另外,高中生参加志愿活动与其说是理性结果,不如说是他们感性的结果。他们满腔热情的去参加活动,当在活动中受挫之后,就一下子冷淡下来,失去了积极的态度。而从始至终都能保持热情的,只是少数对活动本身真正热爱的人。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高中生参加志愿活动弊大于利,谢谢。

推荐第8篇:正方二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人,生来就有社会性。所以借助于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将会让世界更加紧密!”说这话的是美国著名社交网络公司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人类互动和沟通需求的扩展,社交网络和社交媒体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中国的社交网络也在波涛汹涌中蓬勃向前。当然,社交网络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些许问题,于是就有人提出为了规范社交网络的发展应该实行实名制。可是实行社交网络真的可以解决它现存的问题么?我们在考虑实行这样一个政策的时候又考虑过它的成本和副作用吗?

我方认为,社交网络实名制即社交网络用户身份与其真实身份对应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面向全网络。今天我方对于此问题的判断标准是:推行社交网络实名制的风险即成本是否大于其正面效果?因此,我方坚定的认为社交网络不应当实行实名制。

首先,对于公民来说,实行社交网络实名制会增加公民隐私泄露的风险。社交网络的用户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当社交网络遭到黑客的攻击时,他们的个人信息会大量被窃,并会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实行社交网络实名制会限制公民匿名发言权,影响公民言论自由。匿名造谣者毕竟是少数,实名后,网络违法或许会减少,但是承担噤若寒蝉的风险是否值得?

其次,对于社交网络来说,实行实名制会使人们的交往圈子限制在固有的范围之内,并不能达到扩大朋友圈和社交范围的效果,这一点是违背社交网络的营销本意的。而且实行社交网络实名制会导致国内用户翻墙使用国外的社交工具,大大减少国内社交网络用户,从而使得国内社交网络与国外社交网络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不有利于社交网络自身的长远发展。

最后,对于国家来说,社交网络是传达民意,进行社会监督的良好平台。实行社交网络匿名制有利于广大公民积极献言献策,畅所欲言。这样一来,社会矛盾可以得到有效的疏通,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的认为社交网络不应当实行实名制。 谢谢大家!

推荐第9篇:南京大学辩论队一辩稿

谢谢主席,

刚才对方辩友在论述过程中,其实对方已经偷换了一个概念,即将“学前教育”全部替换为“幼儿园”,但事实上,学前教育应当是多样化的,幼儿园仅仅是学前教育的一种途径,义务教育化意味着对其强制统一的推广,因此今天对方的义务是向我方论证,为何幼儿园这一种学前教育途径就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以致需要我们无差别的推广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

而今天我方,将立足于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为大家论证,幼儿园不应该纳入义务教育。

第一,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损害了学前教育途径的多元化。不同家庭的教育理念不同,文化环境不同,家长对学前教育途径的选择应当是多元化的,比如在芬兰,除了一般的幼儿园之外,还有儿童玩耍乐园、幼儿俱乐部等学前教育场所,家长可以按照自我教育理念和儿童的发展状况进行自主选择。成熟的学前教育体制,应当让这份自主选择的权力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而将幼儿园这一种强制推广至所有孩子,无疑是对这种多元选择的破坏

第二,义务教育具有统一性,破坏了学前教育内容和理念的多元化。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六岁之前是一个人终生发展的奠基阶段,这一阶段的教育不是以一时而是以人一生的发展来判断其是非成败的,是尤其因人而异的,谁能够保证,我们所统一推广的所谓理念,是符合每个孩子发展要求的?是有利于孩子一生发展的?倘若无法保证,在一个人最具奠基性和创造力的阶段,换上一样的课本,接收相同的理念,真的有利于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成熟吗?真的有利于国家多样性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吗?

第三,让我们回归到当下中国的教育现状,在社会功利性的干扰下,幼儿园教学“应试化”、“小学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原本天真无邪的幼儿被过早的灌输了与其心理需要不符的“学习任务”和“行为规范”,这才是当下学前教育亟待解决的最大弊病。在这种现状下,以所谓保障教育权利为目的将幼儿园强制推行给每个孩子,无异于饮鸩止渴。学前教育关乎孩子的一生,只有找准问题的关键,循序渐进,逐步探索符合儿童身心健康的教育模式,才是对孩子们最负责的做法。

推荐第10篇:辩论高调弘扬4辩稿

雷锋应该高调弘扬

低调:和缓而不张扬

高调:急进而张扬

【误】借指脱离实际的议论或说了而不去实践的漂亮话,名词

四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纵观全场,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对方辩友今天一开始就犯了前提性错误.首先是论证上错误,对方辩友从开篇立论起就对我们所讲的高调弘扬有了偏见,只一味强调低调践行的好处,不断地抨击高调弘扬的弊端。为什么对方辩友不能真正认识我国现代国情的所需呢。从对方观点出发,今天他们只要论证出:高调弘扬一点不完美处,便论证出低调践行是可取的。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让我们仔细斟酌一下今天的辩题,在他们眼中,谦虚等于低调,奉献等同践行。对方辩友认为默默无闻的奉献,才能让人感受到他人服务所带来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高调的宣扬,只会让这一切变质。而我方认为,好事是为他人而做,而绝非做给他人欣赏。对方辩友认为如今社会浮夸、作秀之风愈演愈烈,高调弘扬意义奄然已经大为改变。然而,对方辩友所讲的低调践行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事实确实如此吗?根据我国现在国情,让我们剖开表面看本质,难道真的只有行动了,才可以学习雷锋精神吗?小悦悦事件,十八个人从她身边走过没有把她救起,只有一位好心的阿婆把小月月救起来,如果这件事不被媒体曝光,我们便无法认清现代社会道德的缺陷,更不会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们的社会这是怎么了,如果阿婆的这些行为就不会被我们所知,又从何谈起,学习雷锋精神呐?而且高调弘扬雷锋可以告诉人们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怎样去帮助别人,也同样可以使那些道德素质比较低的社会群体进行反思。小月月用自己宝贵的生命给我们的国民道德很好的上了一课。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好多好多。老人跌倒扶不扶,这样的事件大家还在思考,思考自身利益会受到什么损害,会不会被讹诈等等。如此多的负面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在当今社会人际冷漠的社会现状下,高度弘扬雷锋精神更有必要性, 通过对雷锋精神的高调弘扬,可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培育更加高贵的民族精神。

从另一方面,从对方观点出发,所有的高调行为便是一种只说不做的行为。但是对方辩友一直没能给我方一个严格的标准来界定,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低调践行?

再者言,我们在信息化交流迅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从周边获取各种信息,可见大力弘扬 可以有效的传播雷锋精神,但是我方承认高调弘扬有不可避免引发的一些不完善。例如,一些些企业家的假慈善。但是,是否因为这样的行为,其他企业,或是机构就不会在做慈善事业了。/国家便不再做慈善了那?仅仅因为这些劣质的行为,我们就要更改现代慈善的实质吗?对方辩友今天只是一味抨击“高调”这个词语,而对“高调弘扬”这个整体避而不谈,甚至把高调这个词诠释成贬义词,这本身便将观点治愈了有利于对方的立场之上,我方认为,今天的辩题并非是是非判断而是一种价值倡导。何者更有利于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传统文化的传承,才是我们今天讨论这个辩题的的真正价值意义,而对方辩友在这两大有失公平的的平台上所建立起来的观点实在令我方难以苟同。

所以,我方认为高调弘扬雷锋精神,符合于我国基本国情,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团结。是全民族的精神道德建设的指标,有利于个人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建设。今天,就让我们把雷锋精神变成我们每个人的自觉意识和实际行动,大力号召政府的响应,让雷锋精神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新时代闪光,让雷锋精神永存。

四辩稿: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整场辩论赛下来,对方辩友一直给我方“扣帽子”,我们承受不起啊!。我方一辩在立论中就表明,我们所说的高调弘扬不等同于空喊口号,它意味着先以身作则再以吸引人的方式去呼吁大家。一部分的人以身作则,一部分人以引人瞩目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知道有这种行为的存在,不一定要求每个人都去做,但是确实是在无私奉献的前提下高调弘扬。从而感染更多的人。这是一种时代的迫切性。高调践行传播的深度和广度是低调践行不能比拟的。

对方辩友提到,低调践行是一种无私奉献的行为,更令人感同身受,感染更多的人。但是感动人心的是无私奉献的精神,而不是低调践行的这种方式。很明显对方辩友将这两种概念混淆了。

对方辩友还说,高调弘扬雷锋精神使社会浮躁作秀之风愈演愈烈。那么,对方辩友,高调等于浮躁、作秀吗?很明显两者是不等的。现下,社会道德滑坡现象越来越严重,国家政府正面来提倡人们学雷锋,这不是高调是什么?这不是一种对弘扬雷锋精神的肯定吗?还有,难道所有国家出台的政策都是助长了浮躁之风吗?对方辩友为免太偏激了吧。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有一部分的人有不良的想法,为名或为利。但那也不全是坏的,结果那部分的人还是做了好事啊,还是对别人有帮助。

对方辩友认为低调践行比高调弘扬雷锋精神意义更大。在对方辩友眼中我们的雷锋精神的范围似乎小的可怜,只有乐于助人这一种。其实,雷锋精神包括很多东西,他的内涵自然绝不仅仅只有乐于助人。就像我方在立论中提到的爱岗敬业精神,“钉子”精神,“螺丝”精神等等各种精神。这是需要我们来大力弘扬的,低调践行只能令一少部分的人受到影响,甚至有些人爱岗敬业的人因为得不到社会认可而自杀。这本是个冷漠的时代,我们应该高调弘扬雷锋精神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爱。这比低调践行来的更加的具有时效性。

今日的世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表现出更为开阔的空间,然而,我们曾经火热的心灵却开始变得冷漠,有些本不该变的东西也在变。曾经,我们几十年来所景仰、崇拜和学习的榜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傻子。在我们的身边,雷锋精神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淡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个世界冷漠无情,小悦悦等事件敲击着人们的心灵。默默的低调践行改变不了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如此说来,我们更应该去高调弘扬雷锋精神来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高调弘扬雷锋精神更能影响这个社会作风,使得更多的人感受到我们身边的活雷锋,感受到我们这个社会还存在正义之风,让多的人加入学雷锋这个行列中。

有时候低调践行反而不能很好的改善社会,比如,子贡的例子,在无形中会给做好事提高一个门槛,反而导致别人不敢这样子做。

如果说,不该高调弘扬雷锋精神,对方辩友是不是就在否认“感动中国”、“青春领袖”的存在?是不是就在否认“好人基金”、“见义勇为奖”的存在?甚至是在否认国家出台的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这个政策。

雷锋是我们这片古老的土地孕育的一位平民英雄。雷锋从来不会离开我们,而我们却曾经几度远离了雷锋。英雄是不应该被遗忘的,雷锋精神是不应该被遗忘的。 低调践行也许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希望,但是更多的人在遗忘雷锋,

难道我们还不应该高调弘扬雷锋精神吗? 所以我方坚决认为学雷锋应该高调弘扬。

雷锋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

低调践行表示一种谦虚谨慎而不张扬的方式,高调弘扬则是指强调性的大力宣扬。 进攻方向:学雷锋的最终目的及影响范围(感动中国栏目)

攻:

1、“感动中国”这些评选本身不也是在高调弘扬一种雷锋精神吗?

2、而通过这样的评选,又有多少人在无形中受到感化呢?

3、请问对方辩友:学雷锋的意义是什么,最终目的又是什么?

4、请问对方辩友:践行等同于低调践行吗?

5、不正是经过了高调弘扬使人了解到了何为雷锋精神,人们才回去学雷锋做好事吗?因果关系上来说:正是因为你应该去做这个因才会有那个果吗?

6、请问对方辩友对低调践行这一词语的理解是什么?

7、最美妈妈吴菊萍,草根慈善家阿里木江·哈力克,等人和事不正是通过高调弘扬让更多的人们理解了明白了雷锋精神吗?

8、反问对方辩友:难道低调践行就不会伤害到受助者了吗?

9、雷锋精神是一种民族精神,也是一种社会精神,难道我们不应该弘扬自己国家的民族精神?

10、中国首善陈光标他的高调弘扬不就带动了许多人学雷锋的热情吗?

11、国家&政府说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身为中国公民难道我们不应该响应政府的号召吗?

12、请问对方辩友所持的观点是是“更应该吗低调践行吗”?

13、难道因为结果不理想就不学雷锋了吗?

14、学雷锋:不止是学习雷锋的行为,更是雷锋精神。

15、学雷锋的最终目的是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做好人好事,为社会服务

16、高调的话 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人关注,透明化,如果低调践行的话:那为什么雅安地震运送物资时卡车上需要挂上救灾的横幅的呢?为什么明星、企业家门的捐款要公开呢?默默地捐赠过去不叫好了?这就是高调弘扬的公开性及透明性。

17、经过了高调弘扬人们才了解明白了雷锋精神,才会去学雷锋做好事。从因果关系上来说:你应该去做这个因才会有相应的果。

18、(前提:对方认为低调践行=做好事)陈光标也是在“做”慈善事业

19、雷锋精神是一种民族精神,也是一种社会精神,雷锋精神的范围不只局限于国家,更是扩散与国际。(维护裸捐的论据)

20、事物都有两面性,高调弘扬及低调践行都存在着优点和弊端,但高调弘扬更能实现和弘扬雷锋精神。使更多的人去了解他。

21、从全民族的角度和社会的角度去思考:当今社会需要一个榜样。高调的学雷锋能使社会人民对社会公德充满自信低调践行学雷锋缺乏公信度。

22、正是因为对好人好事、雷锋精神的高调弘扬,我们才知道了最美妈妈吴菊萍的事迹。而她的事迹反过来又影响了很多人,感动了很多人,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去行动。

23、高调弘扬:让人明白理解知道,并不强制人去行动。

做慈善就该公开透明、理直气壮

慈善就是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不光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来监督,来共同提高慈善捐赠的效益。所以做慈善,就应该公开透明、理直气壮。

做慈善,我是出于自己的价值观采取的志愿行动,不是和谁攀比。如果因此使其他朋友感到有压力,只要是正面的压力、积极的压力,我觉得都是好事。慈善公益事业需要各种压力和推动力才能不断发展起来。

——陈光标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语录

低调践行

正方:雷锋精神应该低调践行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今夜我们高朋满座、共聚一堂在此讨论雷锋精神,那么开宗先明义,明义且道来。

何为雷锋精神呢?雷锋精神是一种道德范畴,他是先于雷锋存在有心而发的一种优良品质,而以雷锋为代表的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实践性和普遍性的精神。雷锋精神就在我们身边,从未远离,他涉及了各个层面和形式,小至勤俭节约、低碳环保,大至敬岗爱业、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

我方并未否认,高调弘扬具有一定作用,但回观今天辩题,应该是一种价值取向,要从一个整体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低调则是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 ,是一种包容与豁达的成熟;他与高调的区别在于主体的出发心态是否张扬。因而要用身体力行,付诸实际行动的践行去赋予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

下面我将用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就辩题而言,通过低调践行这一途径,强化了感染力、影响力、持续性的效果。一件事说一万遍远不及亲身做一次后的体会和吸收深刻。不必说什么,那未必打动了我,但身边人的那些小事却能让我真正体会到并且吸收;做的力度至今仍感染着我,影响着我,持续性地让我们去学习并传承雷锋精神。

第二,就个人而言,通过低调践行,更能直接且实质地体现雷锋精神。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任长霞、郭明义、焦裕禄、孔繁森,诸多可爱的人们,他们把爱心用不求回报、无私奉献的低调践行,为我们留下了直接且实质的作用。这是新雷锋精神最有力的的时代凭证。

第三,就社会而言,社会呼吁着雷锋精神的低调践行,因为低调践行是雷锋精神的本质和最终归宿。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就说“低调践行与高调弘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可只有将雷锋精神落实到行动中去,就可以且应该值得肯定。”低调践行不仅是雷锋精神的发展本质、发展构成更是雷锋精神的最终归宿。

当今社会,许多人急功近利,沽名钓誉,这种呼声很高、实践很少的“假大空”现象我们大家已不想看到。让雷锋精神融入到生活,成为一种习惯、落实成一种行动吧。 低调践行,还我们一个让个人社会乃至国家勇猛发展的光明前景。

所以我方坚决认为“雷锋精神应该低调践行”。

第11篇:辩论: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反方二辩稿

辩论: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反方二辩稿 各位由我继续阐述我方观点:

愚公要解决的是交通问题。而今天的辩题事实上给了愚公两种选择,一是移山,一是搬家。在选择面前,我们该如何判断呢?经济学告诉我们,标准是“成本低、效益高,低投入、高产出”。

就愚公移山而言,首先,为解决交通问题,愚公及子子孙孙将大好时光浪费在挖石运土上,浪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巨大。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一次的生命难道应该用来移山吗?如果对方辩友不幸成为愚公的子子孙孙,您还能站在这里坚持您的观点吗?

其次愚公违背了科学规律。须知“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粗略计算,两山约合土石234万亿吨。以但是的条件看,愚公运土每年只能往返一次,算每次5吨,也要5000个100亿年。而科学家告诉我们,地球的寿命是100亿年左右,也就是说地球都挂了5000次了,愚公才高叹:我终于成功了!

再次,愚公移山破坏了两个地方的生态坏境和经济环境,我方不敢苟同.

再来分析一下愚公搬家的情况。

首先,无论是搬家,还是移山,它最终的目的都是更好地沟通外界。既然解决的问题相同,那么肯定要用最好的方法。搬家,实事求是,成本低,收益大,是正确的选择.而移山却劳民伤财.

其次,搬家意味着打破封闭僵化的思维模式,破除守土重迁的传统观念以坦荡的胸襟面对世界,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务实之中求应变,应变之中求进取的科学精神

一边是移山事倍而无功,一边是搬家事半而功倍;一边是移山的辛苦和汗水,一边是搬家的大智和大勇;一边是封闭山村的无奈,一边是外面世界的精彩。何去何从,相信各位都会做出明智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愚公应该移人。

第12篇:辩论一辩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所谓代沟原指不同代人在思想意识,生活方式,社会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代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今天我们探讨“代沟”的责任在谁,理应专指已经阻碍了父母和子女之间正常的交流与沟通,并且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代沟。责任,一方面指份内应做之事,另一方面指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而问题双方父母及子女,指由亲缘维系的持续的长辈与晚辈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父母主导,双方共同成长。今天我们判断代沟主要责任在谁的标准是:谁在代沟的产生,扩大和解决的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基于以上概念,我方的观点是,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

第一, 从父母特殊的社会角色来看,社会赋予了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不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养不教,父之过”,还是我国法律中“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都展现了社会对于父母在抚养,教育,监护子女过程中的要求。所以在对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维系和巩固上,父母有着子女所不能承担的使命。因此,父母在子女内化社会文化,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第二, 从代沟的产生原因和扩大过程来看,父母负有主要责任:家庭环境在子女初始社会化的过程中占据着主体地位,并会对其一生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父母的行为模式,文化素养,教育方式等各种家庭因素,对子女价值标准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子女基于对现实,潮流的新认知与父母的固有经验产生的分歧与冲突,造成了各种消极影响。由于父母沟通方式欠佳,坚持固有思想,以及于时代发展的落后而产生了“代沟”,对于此,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第三, 从代沟的处理与解决层面来看,父母承担主要责任:代沟问题的处理及解决取决于其本身的性质,以及处理矛盾的水平。我们在开始已经明确,这里的代沟,专指已经阻碍了父母和子女之间正常的交流与沟通,并且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代沟。在我们这样的年龄,较之处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并对问题缺乏理性认知的我们(子女)来讲,父母的社会阅历更加丰富,心智更为成熟。显然,父母更能清楚认识冲突性质,并且采取适当的管理方式来解决冲突。从这个方面来看,在家庭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父母更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担负起解决问题的主要责任。从而使代沟所产生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进而实现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

第13篇:二辩发言整理稿

以偏概全

我要特别指出对方辩友犯了论证以偏概全的问题,对方辩友旁征博引,可说来说去的都只是个人层面的不文明行为。我个人是有道德的人,我有我的道德衡量评价标准,但是我不能保证我周围的所有人和我拥有一样的道德水准,一样能够用相同的道德标准去约束自己,而我也不能影响到我周围的人去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而正如我方一辩所言,国家有不文明,组织有不文明,个人有不文明。对方辩友不能对不文明行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啊。

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关系

不文明行为不加以遏制,就会转化成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正是不文明行为不加以约束的后果。

约束理解的偏差

20秒

对方辩友列举了----的例子,可这强调的都

是道德的引导,教化作用。我们辩论的主题是法规和道德谁的约束力更强的问题。对方辩友。。。。可是说的都是消除制止,我们辨的是约束啊,难道对方辩友对道德的约束作用仅解释为谴责、教化吗?我不能不说对方对约束的理解有很大偏差。

驳执法成本过高 (15秒)

对方辩友请注意,我们今天辩的是法规和道德的约束力的问题,请您回到咱的战场上来,不要穿越了。至于执法成本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发表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所以你就不用担心了,总书记都已经替你考虑到了。

结尾

20秒

一句话,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当不文明行为应该受到法规的约束成为大家的共识之时,文明将变的顺其自然,让人受益无穷。

约束概念的界定

对方辩友定义显然有缺失,对方辩友很认真的比较了法规和道德的区别,可是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辩的不是法规和道德的区别,而是法规和道德在文明行为面前约束力的问题。约束不仅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规范,一种秩序。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我们可以呼唤道德,呼唤良知,但当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谴责已无法唤回道德良知时,我们只有靠法治的威慑力才能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扭转被动局面,让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远离地沟油、化学试剂盒国企原料。所以,文明行为应靠法规约束,如果上升到组织、社会、国家层面的文明行为,道德的约束作用将明显无能为力。

对“应靠”的解释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今天辩的是“应靠”。应靠在康熙字典里的解释是“应该依靠”而不是要靠,必须。法规在约束个人这个层面的

不文明行为时,存在相对的滞后性,那我们就不依法办事?不依法治国了吗?正因为在某些领域存在法规的缺失,我们才应该抓紧时间立法,加快推进依法治国。

腐败的例子

问题: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官天生就是道德败坏、贪恋钱财美色的人吗?

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反腐形势持续深入推行。截止2014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以上官员就有54名。我想说的是这些落马的大老虎从一走上工作岗位就是道德败坏、素质底下,为了荣华富贵不择手段的人吗?当然不是的,他们也曾清正廉洁,他们也曾刚正不阿,他们也曾报效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只是他们不断冲破自己的道德底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总书记说得好,把权力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管是习总书记的笼子还是八项规定的出台都是法规。请问对方辩友,对于十八大后落马的贪官,你如何用道德去约束?

补充

法规的约束性(1分钟)

下面就我方的观点,在事实和理论方面补充。法规比道德具有更强的约束性。众所周知,新加坡是著名的文明城市,新加坡立法全、执法严。在公共场所吸烟,最高罚款25万元人民币。试问随手一扔,扔掉了你一个月的薪水,抽一根烟,抽掉的是你四分之一的年薪,你还会不文明么?我们的游客到新加坡素质徒然上升,行为文明有礼。出现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就是我国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约束还停留在依靠自觉和宣传教育的层面上。如果一个人内心没有道德、法则,我行我素,屡劝不改,道德的约束就显得苍白无力。就像那些不顾飞机和他人安全公然在机舱内打架,甚至强行拉开应急门的那些肇事者,他们若是知法守法,还会这样“有钱”“任性”吗?

第14篇:远亲不如近邻 正反4辩辩论稿(推荐)

谢谢主席!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与对方辩友同堂辩论。

纵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滔滔陈词,但我方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对方的一些不足.一、对方辩友说如今交通很便利,以此为借口说近邻不如远亲。是的,我方承认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可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国家,咱们暂且不提走远亲车马劳顿路途的艰辛,就是足不出户,登陆12306买火车票都要守在电脑前整点抢票,有时甚至要排上好几十分钟的队。若是对方辩友说出行方式这么多,那我们可以选择乘飞机啊,飞机固然很快可机票费却不便宜,这样一来走趟远亲耗费了精力,浪费了金钱,而且交通速度再快也是需要时间的,“远水救不了近火”若是遇到紧急情况等远亲赶来事情早已成定局了。

二、对方辩友说现在的邻里关系很冷漠,有些人十多年不知道邻居是男是女。这是以偏概全,有没有考虑得更全面呢?现在许多社区都会开展联谊活动,来增进邻居间的了解。邻居间帮忙接送孩子上下学,邻家孩子一起玩耍,老人们一起下棋、健身,这都是习以为常的现象。请问对方辩友,若是你们连距离仅几步的邻居都不愿接触,你会愿意跋涉几百里几千里的路程走远亲吗?

三、对方辩友还提到办理医院的某些手续需要亲属签字。但是在亲戚赶来之前仍然需要邻居的照顾,孤身一人时要是有个人陪伴便是莫大的安慰。这时再好的亲戚虽有心帮忙,奈何身在远方,纵有心,亦无力。在地域上有了距离,再近的血缘关系也很难在关键时刻雪中送炭,锦上添花。

我方坚持认为远亲不如近邻,理由如下:

第一、邻居能给你及时而有形的帮助。某天回家发现忘记带钥匙了,可以暂时让邻居收留你;妈妈做饭发现没盐了,可以到邻居家借;搬个重东西下楼,可以让邻居来帮下忙······这些点点滴滴的关怀与帮助让我们感受到爱无处不在。

第二、邻居能给你有效而及时的帮助。对方辩友若是你们家失火了,近邻会提着水来救火,远亲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报纸上曾经有过这样的报道,一个老人,当他的亲人全部抛弃他的时候,是他的邻居们陪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还有一个报道,未成年的孩子失足从楼上掉下来,卡在了防盗窗里,是邻居不顾自身安危救了他。

第三、邻居不仅能给予你及时而有效的帮助,更能从精神层面影响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你的身心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千金买宅,八百买邻”都论述了这个道理。当然对方辩友可能会说如果你遇到的是品德低下的邻居呢?清朝康熙年间有个大学士叫做张英,有一天,他出差远在外地,收到了一封家书,信中说邻居建房占了张家三尺地基,家人让他速速赶回来教训邻人一顿。张英读过信只是一笑,他回了家人一首诗,诗曰:“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听了他的话让出了三尺地。邻人在此举的感染下也让出了三尺地,于是安徽桐城市便有了如今著名的六尺巷。你自己本身就是别人的邻居,为何不以自己的良好品德感染别人呢?与邻居相处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任何人都不能生活在真空中,消除邻里间的陌生感,拉近邻里间的距离,构建远亲不如近邻的人际关系理念,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也将给大家带来与众不同的人际关系新视野。

邻家有翠竹,夕至送春风。邻里之间的一句亲切的问候,就可以使你疲倦的心灵如沐浴春风;邻里的一分钟的守望,就可以使你的家庭财产免受盗贼的侵害;邻里的一次热心的帮忙,就可以解除你生活中的不便与烦恼。 “远亲不如近邻”这是老百姓长期生活经验的总结,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说明它是生活的真理。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远亲不如近邻。谢谢大家。

第15篇:辩论感恩要说出来一辩稿

一辩稿

尊敬的评委主席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感恩一定要说出来。

感恩是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感激,是对别人的回报。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们进行沟通交流的符号。感恩的表达需要语言,但这是建立在行动的基础上。对于感恩,很多人总觉得要把感恩放在心里。但如今人们总是把感恩之情仅放在心上,即使做了感恩的事情,也不能让别人感觉到。这正好点出了我方观点:感恩一定要大声说出来。我方的基本观点如下:

第一:“说”更易表达自己。谷梁赤有言:“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语言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表达自己而产生的,因为“说”了,人们才会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情感。例如大家都熟知的社交软件:QQ和微信。为什么QQ在微信产生之后变得更少人使用?因为微信增加的语音功能使QQ传统的文字表达暗淡无光,于是之后QQ也加入了语音功能,由此可见“说“的重要性。因此,感恩需要行动,感恩一定要大声说出来! 第二:你要说出来别人才会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在感恩时,你认为你做的是好事,但未必对方会认同。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每个人想法也会截然不同。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德。为什么现今社会总提倡“感恩要大声说出来”“爱要大声说出来”呢?因为人们需要通过语言才能让对方听到自己的心声。所以,感恩一定要说出来!

第三,说与不说是截然相反的。我这里的“说”是加了双引号的。因为对于一些特殊人群,他们也许说不出话,可是他们的手势,他们的眼神正在“说”着他们的情感,我方认为“说”不仅仅是口头表达,而且书信传媒等都是“说”的另一种方式。说话是表达情感最佳的途径,不说,则会造成很大的弊端。不说出自己的想法,别人便难以猜测。所以,感恩一定要大声说出来!

毕淑敏也曾说过:“爱怕沉默,大多的人以为爱到深处是无言。其实,爱是很难描述的,一种情感需要详尽的表达和传递。

对方辩友,难道感恩不是这样吗?

第16篇:人性之恶辩论四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坐的各位同学大家好: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在此,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富有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在反方辩友刚刚的发言中,对方辩友也可谓是妙语连珠、巧舌如簧。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对方辩友的言论中仍然存在着诸多漏洞,下面请允许我逐一指出: 1.对方辩友不断强调....,但请问对方辩友.....(用具体事例,可以是名人轶事,历史,名言格句等来驳论) 2.对方辩友还提到,但是不是有.....3.对方辩友还把...拿出来说事,那么对方辩友有没有听清楚我方在一辩(或二三辩)中 提到的.....所以.....4.对方辩友还一直纠结于......,不知道对方辩友有没有听过....因而....这不正就是我方的观点吗

5.对方辩友一直在回避我方提出..(问题),现在就有我来替您回答....6.对方辩友总对...模糊概念,偷梁换柱,这难道实在无力的同意我方观点吗....总而言之(用一排比作结,提高语气,一剑封喉)

接下来,我将继续为各位理清脉络,阐明我方观点。

首先,我方认为富有相比贫穷而言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无论是由内及外,我方都有着确凿的理论论证。我方一辩在开篇立论时曾指明:人性之恶即违反伦理、道德及法律的阴暗心理。因而,“人性之恶”这一心理现象本就存在于每个人之中,只是每个人暴露的程度不同而已。古人云: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因而,对方辩友之前所强调的穷人因为生存所迫而进行的行恶动机本身是不足以论证贫穷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的。因为贫穷,所以便需要行恶本身也没有正面直视问题,不具备普遍讨论的条件。反观富有而产生的动机中,既存在着因为厌倦富足生活而寻求刺激的现象,也有着追求更高层次的富有而产生的贪婪行为。贫穷之人由于良知限制,不会草率的违背本心作恶,他们主要追求的是满足温饱与生存;而富有之人却拥有着多种多样的行恶动机,令人防不胜防。由此观之,显然富有相比贫穷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

从外部影响而言,为什么贫穷的人想去抢劫、诈骗?因为想变得富有。为什么富有的人会去垄断、倾销?因为想维持富有。仇富现象有为什么存在?因为富有的对比使贫穷的人看到了差距,有对比才有伤害,才吸引贫穷之人不择手段变富。奢侈享乐之风又为什么不断影响社会,让无论贫富之人都陷身其中无法自拔?还是因为富有。富有的存在导致种种社会等其产生,从而导致其他人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因此,从文化层面而言,富有更容易使人暴露人性之恶。

放眼社会,《资本论》有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有一个人性,资产阶级有另一个人性,二者不可调和,只能够通过斗争解决。那么,所谓的资产阶级的人性指的是什么,想必也不需要明说。百科之中,资产阶级的定义为:阶级划分的富有阶级之一,由此观之,利用烧杀抢掠积累原始资本,利用黑奴贸易换取黄金,利用压榨无产阶级人民赚取利益,难道不是说明了富有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吗?

综上所述,富有通过影响个人,给予他人暴露人性之恶的动机与条件;富有通过感染文化,引导他人暴露人性之恶;富有更通过社会条件,培育出暴露人性之恶的温床。那么,难道富有还不比贫穷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吗?

在现今社会,无论是网红,炫富现象的出现,或是“宁坐宝马上,不坐自行车”言论的热传,都恰好反映出富有对人性之恶的一种吸引力。让我们自身,让整个社会显现出人性之善,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这不意味着,我们要因为富有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而放弃富有,而是警示我们应当以一种正确的态度看待富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正视富有更容易暴露人性之恶这一事实,并且从自身做起,才能够让整个社会煜煜生辉。谢谢!

第17篇:辩论应该精英化一辩稿

辩论应该精英化

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此辩题中的辩论,特指辩论赛或在公共场合进行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大型论辩活动,如总统辩论,庭辩等。两人间的随机交流叫讨论,而非辩论。生活中由于分歧而产生的双方辩论,由于其不可控性,会使辩题无指导意义,且生活辩论是每个大众的权利,它不应由应该或不应该的价值倡导,也无法用精英化或大众化束缚,所以为使辩题有意义,不能算在其内。精英化,即辩手的精英化,其主体包括以下三类人,一是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打擅长各自领域的话题,二是具有一定辩论经验,较好辩论功底的人才,三是热爱辩论,渴望提升自己的人,由精英带领指导。我方的标准是,何者能让参与者,即辩手,观众获得更多的利益及促进辩论的深入发展。理由如下:

第一,精英化能使辩手的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遇强则强,遇弱则弱,是人的共性。让同为精英的人才一起摩擦,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其效果,与大众化的浅析辩论获得的收益不可同日而语。另一方面,精英化是有门槛的,就像高考设立一本线更能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应聘工作的简历和各类资格证更能让大学生主动充实校园生活一样,辩论的精英化,不仅不会脱离大众,更会激励大众,使热爱辩论的人有意识提升自己的能力,再有资格站上辩论这个舞台,与精英对决,二次提升,回馈观众。

第二,精英辩手能让观众极大加深对该辩题的理解程度。一场好的辩论赛,会让我们看到其背后的价值,其宗旨是对于观众的指导性。辩手就好比该辩题的老师,普通大众则是那群学生,有实力的老师才能带好学生。大众可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辩题,各行业的精英都见地颇深,而这种深刻的思想,是辩论中最可贵的东西,也是让观众获益的源泉。若换成大众化的辩论,每个人说着带有自己观念色彩的一家之言,别说没有观众,即使有观众,也只能让大家昏昏欲睡,对辩论失去兴趣吧。

第三,精英化更促进辩论的深入发展。大家熟识的黄执中,以其极强的语言感染力,席卷了观众评委的心。路一鸣,从最佳辩手成长到“央视十佳主持人”,他的蜕变及主持的深度让我们看到辩论的无穷魅力。武大陈铭,因辩论被赞是最会说话的年轻人,其表现使辩论大放光彩。他们让很多辩手看到自己的未来,看到自己应该朝哪个方向努力,也不经意间吸引了更多大众对辩论的兴趣。只是,这样令人惊诧的辩手还不够多,辩论还需精英化,由更多的精英引领,最大程度的激发观众的兴趣,扩大对社会的影响力,才能促进辩论的深入发展。

我方已从辩手,观众,辩论的发展前途三方面论证了精英化的必要性,所以,辩论应该精英化,谢谢大家!

第18篇:辩论稿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数学171的魏砚楚,今天我所代表的是正方观点——整容能改变命运。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我们每天都与别人进行各种联系。人的心理状态是受他人和自身评价影响的。今天辩题中有一个关键词,即“整容”。整容可分成两类,即修复型整容和改良型整容,前者指面部发生损伤或有先天生理缺陷从而进行恢复性手术;而后者是指对面部有瑕疵的人施以手术,使之美观;两者都是通过手术的形式美化外貌。而命运则指人所经受的和即将经受的一系列境遇,也可以简言之是人的生活遭遇。

判断整容能否改变命运,应该看整容是否能对人的内在心理及外在遭遇产生影响。

首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起来同样配置的笔记本,多数人会选择漂亮的那一个,在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我们也自然会倾向与外貌更姣好的,漂亮的外貌相对于不那么漂亮的外貌对别人来说总是漂亮的更愉悦身心。这是自然而然的。

其次,我方认为外貌是一种资源,比如招聘,短短时间里人事主管对大家的映像相差不远,如果恰好你有一副好样貌,那你脱颖而出的几率绝对会大大增加。的确,人的面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但很多时候外貌对于我们却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工作,生活还是恋爱,对于这些改良型整容的人而言,整容也是提升了自己某方面的竞争力,积累了自己的隐性资本,增加了获得成功的机率。

第三我要说的是整容与自信的关系,在我们目光企及之外有这样一群人,在他们小时候,大家都还无忧无虑,不论美丑。而随着年龄增长,却发现原来自己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缺陷而不得不面对他人异样的眼光,大多数会变得怯弱而不敢面对别人,渐渐对自己失去信心,说话都不敢昂首挺胸,更别提与人竞争了。而修复型整容可以使此类人群与他人正常接触,消除异样的眼光,获得成功的体验和生理心理的调节,由此使他们对生活产生多一份希望对自身多一点信心。

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当你在人群聚会中被面容姣好的人掩盖了光辉,当你在面试竞争中因相貌原因而输给了与你实力相当的对手,屡屡碰壁你又是否会对自己的相貌产生怀疑而失去信心呢?从此不敢追求自己想要的职业,待遇,甚至是你心中的那个ta呢?而如果你有一副好样貌呢?整容,就是这个如果!

在当今社会,因相貌问题而在找工作、求偶方面遇到困难的人不在少数。通过整容改变相貌减轻心理与生活上的压力,加强自身竞争力,从而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改变命运,又何乐而不为呢?

综上我方认为,整容可以改变命运。

第19篇:辩论稿

谢谢老师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开卷未必有益

汉代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既然是药,就具备两种功能:一是良药,药到病除;一是毒药,置人于死地。不是吗?20年代的德国,不少人因看了希特勒的《我的奋斗》,受其不良影响而论为希特勒的殉葬品。“不好的书就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伤害”。一点也不假,现在就有一部分同学迷上了武侠或言情小说,整天看那些庸谷怪诞的书籍,而把功课“丢”在一边,导致学习成绩一直往下降,最后造 成竹篮打水一场空。试想,“开”这样的书“卷”,能说是“有益”的吗?“一本好书胜过珍宝,一本坏书比一个强盗更坏。”因此,开卷是否有益,得先看开什么卷。

有位哲人曾说过,能够摄取必要营养的人,比吃得很多的人更健康。同时,真正的学者往往不是见书就读的人,而是会读书的人。有的人看书不认真思考,只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式的随便翻翻,有的人去读不适合自己的书,有的人甚至抱着猎奇的态度去读书,试问,这样的“开卷”,又何益之有?

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较低文化素质,分辨事非能力较差, 这些年来,不良书刊和影视、网络文化所渲染的恐怖、暴力等等情节,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使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很多对青少年,经营性的书摊充斥校园周边,宣传的误导,使青少年滋生了贪图享受,追求吃喝玩乐,导致有相同想法的青少年聚集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尤其是十

五、六岁的学生可塑性强,处在危险年龄段,辨别和自控能力差,受社会阴暗面影响,欣赏哥儿们义气,受劣迹青少年的勾引,干坏事胆大妄为,事后又后悔莫及。

你不看怎么知道它是否健康呢!对于一些小说或漫画读物,我们很难判断它是否健康,尤其是一些国外的小说和漫画及动画片。就比方说我们大家都喜欢看的一部动画片《蜡笔小新》吧!通过查资料我们才知道,这部动画片就是因为不太健康,在日本是被禁止播放和出版的。而我们不是在不知不觉中观看和阅读吗!

我们都知道书对我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还是学生,一本好书会影响我们的一生。但同样的一本不健康的书也会影响我们的一生,当然是使我们终身受害啦!有一个健康的人生对于我们学生来讲是多么重要啊!就因为一本不健康的书毁了我们美好的人生吗!

第20篇:辩论稿

咱们网民有力量,一石能激千层浪。

道德底线莫逾越,否则天涯无处藏。

人肉搜搜转,三天逮回乡。

痛哭流涕晚,只恨当初犯。

《人肉搜索秘笈》是一本人肉搜索系统教程,系统的讲解了人肉搜索方法,人肉搜索技巧,是有资深人肉搜索人士编写,本书是在通过详细介绍 以及人肉搜索实战经验来为我国人肉搜索发展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旨在推动人搜索健康和谐发展。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他扩大了舆论监督的阵地,把原本阴暗的东西正大光明的摆到了桌面上,对于不好的时期“群起而攻之’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它确实也有一些负面因素,但我认为但我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人民网做了一项调查“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你怎么看?”。有超过90%的网民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草根监督”。只有4%的网民表示同意,认为“人肉搜索弊大于利”。网易也做了类似的调查:“你担心人肉搜索吗?”超过80%的网民表示“不担心,我又没做亏心事”。有近15%的网民表示“担心,但反对立法禁止它”

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人肉搜索中或许没有标准答案,但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9月4日报道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11块名表在网民中引起热议,称他为“表哥”。外媒称,中国网民的“人肉搜索”越来越让官员恐惧,令贪官感到在网民面前日子有点不好过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在第五块名表刚被揭发时,杨达才还面不改色地对媒体交代这些都是以合法收入购买的。这场危机公关眼看就要成功,岂料威力强大的中国网民群体随即抛出了第六块、第七块、第八块、第九块名表在他手腕上轮番登场的照片。

名表的数目字最终停在了“11”,原来除了他本人交代的欧米茄、万宝龙、雷达等五块名表以外,还有劳力士、天梭,甚至宝格丽。民间钟表鉴定人士估算,这11块表,总值约40万元人民币。陕西省纪委随即宣布对杨达才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回顾全过程,杨达才因 在陕西特大交通事故现场上露出微笑引发舆论讨伐,直到他消失在大众视线中,前后仅仅5天。有网民预测,杨达才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周久耕。2008年12月,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为一句“查处以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言论,把网民惹火了,结果被人肉搜索出他抽“天价烟”(一条售价1500元 人民币)、戴4块名表、驾名车的照片。两个月

后,周久耕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2009年10月,他被法院裁定受贿罪成立,入狱11年。

关于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

1加强对网站的监督

2实行网络实名制

3提高网民的自身素质

4完善网络法律法规

大陆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

(七)草案时,有人提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网络“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其一,刑法打击什么样的“人肉搜索”?对他人进行造谣、诽谤的,刑法规定了诽谤罪,并不需要再设立专门罪名;对于在网上、网下进行辱骂、骚扰,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 也不需要设立专门罪名;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轻微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也不需要动用刑罚这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唯有“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情节 非常严重时,才可能要由刑法来制裁,但是,这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以造成了当事人自杀、自残或者精神失常的后果还是其他什么呢?

其二,如何来区分“人肉搜索”中正当舆论监督与侵犯隐私呢?事实上,“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 体现。网民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和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公共利益的 实现。在著名的“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中,舆论监督就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对隐私权的概念做明确的定义。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不甚明确,导致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及其界限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在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对“公众人物”监督与侵犯他人的隐私尚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我们用什么标准来对“人肉搜索”中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呢?

最后,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如由谁进行追究也值得考虑?“人肉搜索”之所以难以查处,就在于 其主要在网上发生,责任主体分散,难以发现责任人,取证成本高。如果由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大概很难有效地打击。但是,目前诽谤罪、侮辱罪都是自诉案件,是 “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也规定为自诉案件,那么,“人肉搜索”入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商 榷。

从监督手段来看,“人肉搜索”确实是让公众公司、公众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监督的一个过程。一线监管人员从中也能获取很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线索,有助 于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沟通、调查以及了解监督。官方监督与民众监督通过网络的信息反馈从而得到互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共促监督方式。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一些网络信息也的确对股价产生了助涨助跌的作用,毕竟群体攻击的“度”很难把握,这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人肉搜索”现象的积极价值

(一)速度快,消息准确。把你想知道了解的事在“人肉搜索引擎”上搜索,网友们便会对你想知道的事做出回答,这里有些人会疑惑,怎么能确定网友给出答案会是真实的呢?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所谓:没有付出,哪有收获。“人肉搜索”也是一样。要想得到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还是要靠MP。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寻找资料速度的竞争、资料准确性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个速度又快、资料又准确、全面的赏金猎人,会有越来越多的Mp,这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同时他也会更加的喜欢于赏金猎人的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道德,体现正义在“人肉搜索”上曝光和被搜索的往往都是一些受到人们唾骂的人做出的一些泯灭良心的事,这好比“人在做,天在看”,在还没有“人肉搜索”时,人们总是抱着不会被发现的心理而做坏事。虽然,人在做,天在看,可是天又不会讲话,爱看不爱。就算是做了有伤社会风气的事,但只要不触犯法律,谁都无可奈何。这样就增加了犯罪心理的安全感。但有了“人肉搜索”,人在做,就算天不能讲话,但只要人在看,就能把你的行为公布于世,让全社会都知道你的“英雄事迹”从而引来四面八方的社会舆论。甚至得到法律的制裁。

三是有利于个人情绪的平衡。封建臣民伦理强调的是民众的顺从,这一影响至今尚存。这使得人们在 现实社会中压抑个性,情绪抑郁。网络虚拟社会给个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表达的平台,人们可以以一个本真的自我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使现实社会积聚起来的不满 得以释放,有利于个体身心的发展。

四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 通常情况下,来自社会的道德监督的声音通常比较微弱,道德一向都以自律来发挥作用,然而两种方式的效果都较差。有了“人肉搜索”就有了“道德法庭”,这样 就能使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社会更稳定。五有社会监督职能。“人肉搜索”给民众开辟了一条监督政府和官员行为的渠道,与传统的监督机器相比,它可以及时地提出异议,像“周正龙事件”在消息发布后的几小时就有网友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

随着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网民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影响着社会的生活和发展。据《第2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

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中国网民的搜索引擎使用率为76.3%,为中国第三大网络应用。所以如此大的网民群体,透过互联网进行舆论监督,阵势该有多么庞大。人肉搜索在舆论上具有匿名、方便的特性,能够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给人们提够了比以往更安全的舆论监督途径,从而调动网民的积极性。积极性又从哪里看出来呢?就像文章开头提到的“万人拾柴火焰高”,火焰的大小取决于木材的多少。

广东省政协委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充寒都认为:“人肉搜索在网络发挥的效果,是传统报纸无法比及的,尤其促进廉政建设。”

六显社会正义。“人肉搜索”的对象都是一些违背传统道德的社会事件,或者是严重的不公平、不公正,或者是信息不透明、民众渴望了解事实真相,尤其对反腐倡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9月6日,《检察日报》刊发了许迈永2009年写就的悔过信《“对一次一次举报,我都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许迈永认为,自己之所以走上贪腐之路,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心存权变钱的思想。随着“权力越来越大”,许与自己的商人朋友“越比心态越不平衡”,他认为“虽然地位、职务、荣誉不能传承,但金钱、资产、物品可以继承”,“因而,金钱第一的思想在我的头脑里越来越深。”二是侥幸的心理:“我总以为朋友靠得住,并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问题,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三是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政策界限模糊,不能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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