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聘申报综述范文

2022-09-2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例(0912)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例

(2014.9.12修改稿)

为稳步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确保我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聘基本要求。本条例分为基本要求、业绩条件、破格条件、附则及附件五部分内容。

第一章 专业技术资格及职务评聘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 师德要求

一、凡参加评审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端正,为人师表,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在现任职以来应有担任学生导师、班主任、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育人工作经历。

三、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或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人员,学校严格实施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延迟申报时间、或取消申报资格:

1.近3年内出现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申报时间延迟1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申报时间延迟2年;

3.伪造学历、学位、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标准。但对成绩卓越的教师,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相应的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

一、学历要求

1.申报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合格学历。

1 (1)申报高校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的学历要求:

① 1971年1月1日前出生的合格学历为本科,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4—6门课程),可视为合格学历。

② 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转评教师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③ 45周岁以下的教师,晋升高校教师(不含思政、艺术、公共体育、外语、建筑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

(2)实验技术、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和工程技术等系列的合格学历均为本科或学士学位。

2.后补学历的规定: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历条件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在本校工作满1年,具体资历条件要求如下: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取得博士学位,满3个月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 (2)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2年。

(3)本科学历,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3年;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4年。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博士毕业后,担任中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2年。

(2)硕士及以下学位,担任中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5年。 3.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副高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满5年。

第三条 进修培训要求

一、属于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对象的教师,即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以及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含非教师岗位转岗到教师岗位的教师),需要通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相关考核,或获得过新教职工入职教育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不属于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的教师,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含非教师系列转评教师系列者),需提供浙江省高等教育

2 理论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其中,40周岁以下的教师还需满足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每年平均不低于18课时。

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凡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的教师,需具备3个月及以上在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经历,并考核合格。

四、凡45周岁以下的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语等学科教师,晋升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国境外进修经历(独立学院教师暂不做要求,教育学、心理学从2015年开始要求)。从2016年起,须具备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国境外进修经历。

五、岗位及专业发展培训其他要求,依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 教师资格要求

申报或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 考核要求

学校贯彻执行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制度。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任职期满考核称职者方可申报;本年度考核优职或任职期满考核优职者优先申报;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年份不计入任职年限;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的学科(专业)须与其从事的学科(专业)一致,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与其所应聘的学科专业一致。

第七条 应聘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原则上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及任职年限等要求均截止到本年度的6月30日。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业绩条件

第八条 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详见附件1-5。

第九条 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界定

一、为提高教师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过程中,对于论文和专著将重点关注其影响因子和被收录、转载、引用,以及被政府等相关部门采纳等情况。

二、期刊、专著、教材级别的认定,均以学校现行科研奖励标准

3 为依据。

1.论文、专著或教材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有“CN”、“ISSN”刊号。

2.通讯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如果出现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均系本校教师,则以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科研业绩核定为准。

三、各类知识产权的级别认定。授权发明专利等同于一级论文,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相当于2B论文。

第十条 科研和教研项目界定

一、科研和教研项目级别的认定均以学校现行标准为依据。具体由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统一认定。

二、本条例所述项目指:科研项目、教研教改和教学建设项目。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所填写项目均为任现职以来立项或完成的项目,且一个项目限用1次。

2.项目的主要成员指:国家级项目为前5位、省部级项目为前3位、厅局级项目为负责人。

3.厅局级及以下课题,必须在申报时已经结题方能填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对结题不作硬性要求。

4.职称评定时,横向项目对纵向项目的替代性认定,以学校对外来经费奖励的现行规定为准,且仅能替代一次。

第十一条 教研科研成果奖励界定

一、科研和教研奖励分为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和厅局级奖励。具体等级标准参照学校科研、教学奖励现行文件执行。

二、大学生竞赛奖励分为学科竞赛和文化艺术、体育类项目。具体等级标准参照学校竞赛奖励现行文件执行。

三、艺术类各种创作获奖级别, 按学校现行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获奖的主要成员指国家级一等奖为前11位,国家级二等奖为前9位;省部级一等奖为前7位,省部级二等奖为前5位,省部级三等奖为前3位;厅局级一等奖为前2位,厅局级二等奖、三等奖为负责人。

第三章 破格条件及申报程序

在教育教学改革、技术创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在产学研合作等社会服务工作中成果特别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

4 教师等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相应的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可以分为一般破格申请和特殊破格申请两类。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的条件要求

一、一般破格的申报要求

1.学历或年限破格。不允许学历、年限双破格,且年限破格一般不得超过 1 年。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允许破格。 3.45 周岁以下不允许学历破格。

4.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 5.教师系列近3 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 1 个 A 或连续 3 个 B,且近5 年内无 D 及以下等级,如工作不满 3 年,必须全部为 B 以上;或年度考核(包括岗位聘期考核)2次优职。非教师系列近3 年年度考核至少有 1 次优秀,且近5 年内无基本合格及以下成绩。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申请副高职称的破格申报 1.论文论著

(1)理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 I区论文 2 篇。

(2)工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 I区论文1篇或SCIII区论文2篇。

(3)人文社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 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权威刊物论文 2 篇(其中原发1篇)。

(4)科学研究: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 I区期刊论文 3 篇,或发表权威刊物论文 3 篇。

2.研究项目或奖项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各1项,或主持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1 项。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申请正高职称的破格申报 1.论文论著

(1)理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 I区论文 4 篇。

(2)工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IC I区论文 2 篇,或发表SCI II区论文4篇。

(3)人文社科: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 其中以第一作者

5 身份发表权威论文 4 篇(其中原发2篇)。

(4)科学研究:达到正常申报人员论文要求,其中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I区论文 5篇,或发表权威刊物论文 5 篇(其中原发3篇)。

2.研究项目或奖项

主持国家项目2项,或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1 项。

二、特殊破格申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年限、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论文论著

(1)理工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ence、Nature 系列期刊、Cell等发表论文1 篇。

(2)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2 篇,或在原发权威刊物发表论文 5 篇。

2.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 973 计划或课题、国家863 计划或课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 973 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等重要科研项目 1 项。

3.科研奖项

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 项。 第十三条 破格申报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经学科评议组评审、答辩后,报校评聘委员会确定。一般破格申报所用的岗位职数占用学院当年岗位指标;特殊破格申报所用岗位职数,为学校预留职数,不占学院和学科当年推荐评聘指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业绩核实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中的教学工作、论文论著、教研科研项目、各类奖项荣誉等内容,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6 具体事项包括:

一、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及奖项,分别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审核、盖章。符合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国际合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开课计划的教学工作量,均可作为评审依据,各负责单位要做好初审工作。瓯江学院、城市学院教学工作业绩由各自学院审核、盖章。

二、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以及成果获奖等科研业绩,由科学技术处、人文社会科学处、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等分别审核、盖章。

三、教师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育人工作情况由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类的,其党课、讲座、社会实践带队指导等教学工作业绩由学生处审核、盖章。

四、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荣誉奖项由人事处审核、盖章。

五、各类教职工进修、教师发展培训项目核定,根据管理归口,分别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审核、盖章。

第十五条 代表作送审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副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交3篇、应聘正高级和破格应聘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交5篇学术论文或专著作为送审代表作,由3-5位正高级职务同行专家评审。

代表作送审单位原则上是98

5、211高校。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送审,实行匿名评审。代表作送审即视作参评1次。

第十六条 连续申报的规定

第一次申报参评没有通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时,须有1篇或1项新成果。对连续两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获通过人员,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从2015年起,每人终身只有4次机会申报正高职称。对新引进博士6年内升不上副高职称,一律转岗或不续聘。

第十七条 答辩要求

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破格申报人员,均需经过学科评议组的答辩程序。

第十八条 教学工作量减免

一、科技特派员、支教人员、全脱产挂职锻炼人员,外派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全部减免;半脱产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减免50%。

7

二、教师脱产培训期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三、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又担任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职务的“双肩挑”教师,其任职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减免50%。

第十九条 职务初定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初定中级职务;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2015年起停止中级初定,一律通过评审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大学本科毕业在对口专业岗位上见习满1年,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表明能胜任。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

一、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相关材料交由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确定聘任资格。

二、对于“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或经过允许通过外系统申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职工,须严格按照校内正常确认程序进行考试资格申报,且参与学校每年的职称聘任评审,否则不给予职务聘任。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的申报条件

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允许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经转评,直接申报省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权限内的非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其他变动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岗满1年可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且转岗满1年以上方能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人员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

第二十二条 海外归国人员职务评审

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引进次年度起,3年内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三条 公共体育工作业绩量化考核

公共体育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用业务素质、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其教学质量、科研业

8 绩、奖励荣誉、训练竞赛成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各方面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具体参照浙江高等学校“体育学科”公共体育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所涉及的业绩条件,仅适用于职称评审的工作环节。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分级分类设定最低任职条件,各学院(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补充条件和评聘实施细则,副高及以下(破格除外)评审权下放到各学科评议组。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按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师系列业绩条件 2.科学研究系列业绩条件 3.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业绩条件 4.实验技术系列业绩条件 5.工程技术系列的业绩要求 6.其他系列的业绩要求

附件1

教师系列业绩条件

一、教师类型

根据从事岗位工作的实际及省里精神,专任教师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实践型四类。

1.教学科研并重型是我校教师的主体,指从事一线教学及科研工作,教学工作量处于全校教师平均水平的教师。

2.教学为主型是指较长时间从事本科教学,特别是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在全校同类教师水平以上,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

3.科研为主型是指在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外,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领域)较稳定,研究成果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4.社会服务与推广型主要指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外,还承担较多

9 的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医疗服务与教育培训、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社会服务工作。

我校暂时实施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和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的分类评审,因目前有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暂不实施科研为主型的教师职称评审。上述教师类型分类只在教师高级职称评聘中体现,讲师不做分类。

二、讲师评聘的业绩条件

申报讲师资格者,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高等教育理论的基础知识,任现职期间完成如下规定的教学、科学研究任务:

1.教学考核C等及以上,年均工作量不低于160课时。 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B论文1篇。

3.承担班主任或其它学生工作1年及以上,或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工作2年及以上,并考核合格。

三、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副教授、教授评聘业绩条件

(一)副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系统讲授1门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180课时/学年(应届博士到校3年内教学工作量减半为90课时/学年);教学效果好,每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研究业绩或获奖要求

(1)理科(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3篇。 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三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

(2)工科(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2篇。

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三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

(3)文科(不含艺术、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课程与教学论、

10 学前教育学,必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1篇。 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

(4)艺术、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建筑学(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A论文2篇。

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2项。

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三等成果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

(二)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系统讲授1门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160课时/学年;教学效果好。需有担任青年教师导师的工作经历。

2.研究业绩或获奖要求

(1)理科(-须达到;-④至少满足1项)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5篇。 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③任现职来获外来科研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④主持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1项并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励1项。

(2)工科(-须达到;-④至少满足1项)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3篇。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任现职来获外来科研经费累计达到130万元以上。

④主持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1项并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励1项。

(3)文科(含专业体育、专业英语,不含艺术、公共体育、公共外语、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①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论文3篇或权威期刊2篇,并以第一作者出版B级及以上学术专著1部(专业体育为C级)。

11 ②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③主持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1项并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励1项。

(4)艺术、公共体育、公共外语、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建筑学(须达到;-至少满足1项)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2篇。

②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主持完成厅局级1项。

③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励1项。

四、教学为主型副教授、教授的评聘业绩条件

(一)副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本专科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为240课时/学年。教学效果显著,师生、同行评价高,第三方的评价优异,或者有影响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奖等。任现职期间教学业绩考核累计3次达到优秀或学评教稳定排在学院的20%。

2.研究业绩或获奖要求(-须达到; -④至少满足1项)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A论文2篇(其中1篇是教学研究论文),或主编出版1部校级及以上立项的教材。 ②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竞赛1等奖1项。 ③主持省级教学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研究1项。

④主持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如教学成果奖、教学技能奖、教学新秀奖等。

(二)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本专科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为240课时/学年。教学效果显著,师生、同行评价高,第三方的评价优异。任现职期间教学业绩考核累计3次达到优秀或学评教稳定排在学院的20%。

2.研究业绩或获奖要求(-③须达到; ④-⑤至少满足2项)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A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是教学研究论文且一级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主编出版1部省级及以上立项的教材)。

12 ②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③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2等奖及以上1项。 ④主持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研究1项,或省级2项。

⑤主持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奖励,如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新秀奖等。

五、社会服务实践与推广型教师的高级职称评聘业绩条件

(一)副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系统讲授1门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90课时/学年;教学效果好,每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研究业绩及获奖要求 (1) 论文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1篇。 ( 2)课题项目 ①理工科类: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24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80万元以上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技术转让到账经费达200万以上。

②人文社科类: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或技术转让到账经费达100万以上。

(3)成果获奖

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或专业技术表彰。

(二)教授 1.教学要求

每学年系统讲授1门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90课时/学年;担任研究生导师或青年教师导师;教学效果好,每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研究业绩及获奖要求 (1) 论文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2篇。 (2)课题项目

①理工科类: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

13 费到账120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技术转让到账经费达300万以上。

②人文社科类:任现职以来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技术转让到账经费达150万。

(3)成果推广获奖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或专业技术推广表彰。

附件2

科学研究系列业绩条件

科学研究人员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其教学工作量不作严格要求,重点考察申报者在本学科领域内研究工作的质量和研究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值。

一、助理研究员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2A一篇。

2.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二、副研究员(1须满足,2-3至少满足1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3篇,其中SCIⅡ区论文1篇,或权威论文1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3.主持获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科技竞赛国家级奖励2项。

三、研究员(1-3满足,4-5至少满足1项) 1.一般应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2.论文条件: ①理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5篇,其中SCIⅡ区论文3篇,或SCIⅠ区论文2篇。

②工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4篇,其中SCIⅡ区论文2篇,或SCIⅠ区论文1篇。

③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论文5篇,或权威期刊3篇。

3.主持国家级项目(理工科为面上项目)、省部级项目各1项。 4.任现职以来获科研经费累计:理科100万,工科130万。

14 5.主持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1项并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

附件3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业绩条件

申报者应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全面发展,既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又要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注意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以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一、讲师

1.年均承担教学课时数不少于30课时,并兼任一定量的党团课辅导任务,认真履职,考核合格。

2.以第一作者发表2B一篇。

二、副教授(下列1-3须达到,4-5至少满足1项)

1.年均承担教学课时数不少于30课时,并兼任一定量的党团课辅导任务,认真履职,考核合格。

2.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1篇。 4.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 1项。

5.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三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

三、教授(下列1-3须达到,4-5至少满足1项)

1.年均承担教学课时数不少于30课时,并兼任一定量的党团课辅导任务,认真履职,考核合格。

2.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1篇。

4.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并完成厅局级项目2项。

5.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2项。

附件4

实验技术系列业绩条件

一、实验师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考核合格。

15 2.以第一作者发表2B论文1篇。

二、高级实验师(下列1-2须达到,3-4至少满足1项) 1.在实验岗位上履行职责,考核合格。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级论文1篇或2A论文2篇,且须有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的2A论文1篇。

3.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2项。

4.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国家级奖励1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获学生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

三、实践教学型教授 (下列1-2须达到,3-4至少满足1项) 申报者应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建设上有所担当并取得一定的业绩,诸如参与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自制实验仪器)、出版实践教材、指导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实践与创新的竞赛等。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3篇(其中1篇为与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方面的相关论文),并主编出版1部校级立项的实验指导教材。

2.年均承担实验实践性教学120课时。

3.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实践类教学工程项目1项)。

4.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指导学生获奖国家级

附件5

工程技术系列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以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元素,同时考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要求申报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本业务领域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独立解决企业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需经学校推荐参加教育厅指定单位的评审。

一、工程师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考核合格。 2.以第一作者发表2B论文1篇。

二、高级工程师(下列1须满足,2-3项至少满足1项)

16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A期刊论文2篇,或一级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80万及以上横向课题1项;或近5年作为负责人承担重大横向项目累计200万元及以上,其中有1个合同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

3.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三等奖2项。基建管理类可以用建设系统质量奖(瓯江杯、钱江杯、鲁班杯)做相应的替代。

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下列1-2须达到,3-4至少满足1项) 1.一般应担任青年教职工导师,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论文3篇。

3.主持国家级项目 1项;或近5年作为负责人承担横向项目累计300万元及以上,其中有一项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

4.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2项;或省部级三等奖1项。

附件6

其他系列的业绩条件

申报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图书资料正高、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需要满足下列业绩要求,经学校推荐参加相关评审。

一、中级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考核合格。 2.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结合本职工作的学术论文2篇。

二、副高级(下列1-2须达到,3-4至少满足1项)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A论文2篇;或一级论文1篇。 3.主持完成厅局级项目1项。

4.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二等奖1项;或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三等奖2项。

三、正高级(下列1-2须达到,3-4至少满足1项)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 2.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论文2篇。 3.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4.主持获厅局级成果一等奖1项。

17

推荐第2篇:教师评聘

2016年教师评聘

2016年教师工资改革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于教师职称制度方面的变化,记者对人社部进行了一系列的采访。《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正式的印发,同时也是表明现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各个省份已经全面的展开。

在两轮试点基础上形成改革方案

“《意见》的出台建立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之上。”该负责人介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对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意见》的科学性、可行性,在《意见》出台前,共进行过两轮试点工作。 据了解,2009年1月,经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人社部、教育部组织山东潍坊市、吉林松原市和陕西宝鸡市开展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2—3个地级市,进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同时,已开展试点的吉林、山东、陕西三省在全省开展改革工作。

2011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改革扩大试点共涉及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9个地级市,112198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3872394名中小学教职工。其中,3293143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39名。 形成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意见》是一项重大的人才评价制度创新。”该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 (职务)制度体系,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该负责人表示,中学教育与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不同阶段,相互衔接,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具有相近的职业属性和职业特点,因此,新的职称制度统一了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置为从员级到正高级五个层级,在相同的制度框架下评价选拔中小学教师,因地制宜,分类改革,更加符合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人才评价规律,更加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成长规律,也更加符合基础教育工作实际。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主要内容

《意见》的附件提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为: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讲师;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推荐第3篇:职称评聘

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均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及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四十天,市级七十天,县级一百天;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电教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培优转差成绩显著,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的先进教师;

(二)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区)的平均水平。

(三)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写质量较高的职业教育讲义。

(四).德育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培养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效果显著,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

(五)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教研骨干,取得明显效果,有计划地培训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六)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成绩突出,成为当地电化教学的带头人或电教科研骨干,推广电杞教学改革成果方面取得明显效果。按照电化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培训电教人员或教师效果明显。

(七)校级领导在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经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1作者);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

河北省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一级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基本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功,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勇于承担公开课,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或职业高中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初中或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资格4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其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本学科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教学管理人员承担一项校级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电教教师能够承担县以上公开课; (五)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所提高,培优转差取得一定的成绩;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比较好;

(二)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成绩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教学效果较好;

(三)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

(四)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电化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协助编写电教培训教材和培训电教教师取得一定成果;

(五)校级领导在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经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高级教师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及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教以来一直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胜任班主任工作;(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主抓教学的管理人员、教研员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一百节;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四)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教研员每年承担一次县以上公开课,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

(五)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有一项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论文、教案优质课等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学科专业研究会组织的教学研究竞赛活动中获奖。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主动的发展,尤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绪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教学中既能使学生学会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较好完成《河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显著,进行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一定成果,指导当地学科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

(五)校级领导在管理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以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为准)。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并在市级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

推荐第4篇:职称评聘

吉人联字[2004]67号文件

发表日期:2011年5月4日【编辑录入:】

吉人联字[2004]67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中小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校外教育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学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三)在高中任教,1993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且现在己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在初中、小学任教,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9年以上,在小学任教,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教师职务1年以

上;或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现在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或中师(幼师)毕业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备课认真,教案完整,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三)贯彻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深厚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具备现代教育教学技术的整合能力,教学成绩优秀。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满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及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三)认真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教学目的任务,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内容、方法和手段,并能很好地运用于教学之中。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活动,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五条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乡镇级以下学校教师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2次并获得好评。

(二)参加乡镇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三)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四)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经济、教育社会调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科研报告或调查报告,受到乡镇以上主管部门

的肯定和推广。

(六)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1次。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在农村连续任教1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四)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五)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并获县级以上教研奖励1次以上。

第六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了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第四,五条规定的正常评审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二)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三)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并正式出版。

(四)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1部。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六)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汇展成果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

第七条附则

一、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二、市级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有关部门主管或市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三、论著:指公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书籍和教材。

四、各种奖项:

(一)各级政府奖励项目。

(二)各级教育,科研等行政部门奖励项目。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学会(不含专业委员会)、教科院(所)、教育研究室(不含下设部、室)的奖励项目。

以上奖励项目应为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推荐第5篇:职称评聘

河南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为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和中原崛起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和各专业特点,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农业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评审条件另行规定。

(一)农学专业包括耕作与栽培,良种繁育,种子生产、加工与管理,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信息等。

(二)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管理,农药质量检验、残留检测等。

(三)园艺专业包括果树、瓜蔬、茶叶、花草、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的育种、栽培等。

(四)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与评价,肥料推广与管理,土肥测试,土壤改良与应用,作物营养与施肥,旱作节水等。

(五)农村能源(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包括农村能源及农业生态资源管理、开发与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监测等。

(六)畜牧专业包括畜、禽、蜂等的饲养管理、品种改良,饲草选育、栽培,饲草饲料加工,畜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等。

(七)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包括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疾病诊断、监测与治疗,动物卫生监督与检验,兽药生产与质量检验,兽药监察与管理等。

(八)水产专业包括水产增养殖,饲料加工,水产品贮藏与加工,水产病害测报与诊断,渔业水质与环境监测,渔业机械及渔业船舶检验等。

(九)农业经济专业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牧渔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问题研究等。

三、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艺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畜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畜牧师;兽医(含中兽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兽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兽医师;水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水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水产师;农业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经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经师。

四、农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业务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业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分 则

一、岗位职责

(一)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农经)师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试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农经)师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鉴定;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测试合格。 (六)申报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须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2年。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3年。

(4)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4年。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2、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2年。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4年。

(3)获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4)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5)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业绩突出,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7年。

3、申报高级农经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4年。 (3)获硕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5年。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5年。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须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农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7年。

三、评审条件

(一)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专业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最新科技现状、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 (4)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解决本专业较复杂、较疑难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指导、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从事试验研究,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1万字或编制图册5千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公开出版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参与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2万字。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篇。

4、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具备(1)(2)(3)(4)(5)中的1条):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作为主要参加者,省直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省辖市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项,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企业标准等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科研或推广开发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参与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1项,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认可。

(6)参与完成1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7)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1项,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县(市、区)适宜推广面积的10%以上或累计面积3万亩以上,增产或增收达5%以上。

(8)参与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 (9)参与省(部)级高产创建、省辖市(厅)级农业科技园(区、片)、示范场或中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等,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省辖市(厅)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0)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县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辖市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县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县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辖市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本专业某领域某方面具有较深造诣。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现状、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4)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重点试验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主持或参与本单位、本地区、本专业科研推广项目立项、论证、实施或制订规划、建议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或编制图册8千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且被较多引用。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3万字。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

4、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符合(1)(2)(3)(4)(5)(6)(7)中的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参加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1项。

(2)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参加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

(4)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2项。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项,或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2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7)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3项,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认可。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重大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重大成效,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9)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通过省辖市(厅)级及以上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10)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3项,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县(市、区)适宜推广面积的20%以上或累计面积10万亩以上,增产或增收达5%以上。

(11)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实验室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该实验室通过省级认证或被评为省(部)级标准化实验室。

(12)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

(13)解决农业生产的重大问题,指导省(部)级高产创建、省辖市(厅)级农业科技园(区、片)、示范场或中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等,取得明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省级鉴定验收。

(14)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辖市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 (三)高级农经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熟练掌握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了解国内外先进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方法及发展趋势。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和组织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本专业重要科研课题和业务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总结能力和较高的决策水平,有处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活动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培训和指导下一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发展规划、农业志、农业年鉴、培训教材等,本人撰写3万字。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经工作人员,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

4、业绩与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具备(1)(2)(3)中的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本专业成果奖1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成果奖一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成果奖二等奖2项。

(2)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承担的业务工作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制定的规章制度,有1项被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省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或有2项被县及以上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采用。

(4)在承担的业务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管理方式、方法或工作措施,并被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5)负责查处涉农案件或审计农村财务典型案例2起,其查处、审计结果被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并提供县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探索或采用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企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受到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指导农民建立或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以上,合作社运作规范、效益显著,且至少有2个合作社为省辖市级及以上示范社。

(8)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 (9)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推行的新办法、新举措,得到县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推广应用于实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10)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辖市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

四、破格评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专业,但确有真才实学,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农经师不实行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申报评审的人员,在符合正常评审的申报条件(一)(二)(三)(四)(五)(六)及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破格评审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与成果须具备评审条件中的3条(其中必须具备(1)(2)(3)(4)(5)中的1条)。

(二)破格评审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与成果需具备评审条件中的3条(其中必须具备(1)(2)(3)(4)(5)(6)(7)中的1条)。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

二、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经历、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情况。行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步到位申报人员,为近五年来的业绩材料。

三、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试验研究报告、专业综述性文章,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宣读论文”须提交会议正式通知、论文集和宣读证书。以笔名、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均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四、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论文汇编、品种汇编、肥料及农药等产品汇编等不在此列。

著作、培训教材或图册等所要求撰写的字数,以编写说明为准或以所有撰写人员的平均撰写工作量为准。以笔名、单位名义出版、印发的著作、培训教材或图册,均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五、国家级科技奖励是指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省(部)级、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农牧渔业丰收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奖励一律含相当级别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科技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六、农业经济专业成果奖含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优秀调研成果奖等。

七、各类表彰、采纳、采用、认可、推广等,应有正式的依据。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采纳、采用须提交采纳、采用的文件原件及发文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八、研究、推广及开发项目级别的认定,以计划文件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依据。国家计划项目的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计划项目,国家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依此类推。要求完成或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还应提交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原件。

九、“主持”、“主要完成人”等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十、效果、效益是指直接的效果、效益,须提供本单位和技术成果应用部门财务证明,农业经济专业须同时提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证明材料。

十一、技术荣誉称号指: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政府津贴获得者、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等。

十二、本条件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原《河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18号)同时废止。主题词:人力资源 职称 评审条件 农业 通知

推荐第6篇:哈尔滨理工大学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哈尔滨理工大学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二零零七年六月修订)

为适应黑龙江省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水平及业务能力,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适应建设一流地方性理工大学的需要,根据黑人发[2004]84号文件及黑龙江省教育厅、人事厅的其它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职业道德要求(适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凡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和与人协作共事精神,遵守国家的宪法与法律,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基本条件特殊说明(适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1、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上特邀发言(有大会特别发言邀请函)并收入论文集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可作为评审的依据,其论文发表的级别和学术水平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申报者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可使用一次;硕士研究生定职者,其研究生毕业以后的成果在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使用一次。

3、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若属于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则须提供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或被引用和检索及社会反响情况;若属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则须提供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等;若属于应用成果,则须提供经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

4、申报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取学士学位,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前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对于后取得学历者,要求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5、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担任现职务的年限。

6、非教师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教师职务系列,申报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学科评审,要求转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在教学一线并满足相关条件。

7、除学生工作人员外,所有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所在部门相应的学科组评审。

8、对于因工作需要调入机关工作的具有讲师职务的教师,若仍兼任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原则上只允许申报评聘副教授职务,到申报评聘正高级职务时,必须按现有岗位申报,原则上不再允许申报教授职务;

9、对于因工作需要调入机关工作的具有副教授职务的教师,若在机关工作的时间少于担任副教授职务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时间,同时仍兼任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可以申报评聘教授职务,否则必须按现有岗位申报,原则上不再允许申报教授职务。

10、对于不是教师编制并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非教师职务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若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在学科建设上已成为方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且一直参加相关院(部)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确因学科建设需要可申请由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转为教授。

11、校内各类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立足本岗位申报;各级评审尤其是正高级专

1 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必须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严格职称评聘的学科界限和系列界限。

12、党政领导(副处级以上)兼任教师职务和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酌情减少。

13、基本条件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14、基本条件中所提的重大、较大、较好、一般科研成果是指:

重大科研成果:列入国家计划的攻关项目、省下达并认定的重大项目,成果通过相应技术鉴定,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较大科研成果: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项目,成果通过相应技术鉴定,水平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奖,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新产品开发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奖,技术引进吸收和技术改造奖;

较好科研成果:地(市)级科研课题或项目,成果通过相应技术鉴定,水平达到国内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并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一般科研成果:课题或项目通过技术鉴定,水平达到省内水平或本地(市)先进水平,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15、基本条件中所提的主持或主要负责是指:完成该项目时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该研究课题的主持人;完成该项目的技术总负责人。

16、基本条件中所提的起关键作用,或主要人员,或主要贡献者是指:提出和确定课题、项目的总体方案的人员;完成该科研课题时直接参与对关键技术或疑难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直接参与并解决在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点的人员。

17、基本条件中所述科技开发是指:主要是指科研成果的技术转让、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科技成果(含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技术经济贸易等;科技管理是指主要指学术组织的业务管理、科技计划及成果管理、科技政策研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技术安全及技术装备管理、科技器材管理、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及科技信息管理等。

18、基本条件中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各个系列标准中三项专利不是“业绩与成果”中的必备条件,是作为相关系列(专业)“业绩与成果”条件中“成果”条件之一的补充。

19、基本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

2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副高满三年但不满五年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通过学校评聘但未通过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复审,由学校兑现相关待遇,满五年后按省里相关政策兑现有关待遇;先期未有任职直接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通过学校评聘但未通过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复审,由学校兑现相关待遇,按省里规定年限办理相应的任职手续并兑现有关待遇。

21、具有任职资格,学校未聘任的人员,不享受相应职务的有关待遇。

教师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讲师职务: (一)具有学士学位,且任助教四年以上;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任助教三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确定为讲师任职资格。

2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副教授职务:

(一)博士后出站;

(二)获博士学位,且任讲师二年以上;

(三)获硕士学位,且任讲师五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任中级职务六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教授职务: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教授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副教授五年以上;

(三)获学士、硕士学位,且任副教授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评聘法学二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与工作业绩另行规定) (一)申报讲师

l、必须较好地完成1门或1门以上本、专科生的教学任务,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实验、指导生产实习、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的教学环节工作,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80学时,专业课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40学时,且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与本人学术领域相结合的论文,为第

一、

二、三作者;

3、至少参加1项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

4、兼任过1个以上班级的班主任工作且认真负责或参加教材和实验室、研究室的建设工作并做出一定成绩或参加教学、科研改革研究及学术活动。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1、4项为必备项,

2、

3、5项可备其一。

(二)申报副教授

l、至少完整地讲授1门本、专科或研究生课程,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144学时,专业课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80学时,且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必须指导所授课程的全部实验环节,专业课教师必须指导所授课程的实验,并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共5人以上;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过1篇论文(含教育、教学法研究论文,下同),或者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至少参加1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是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厅(局)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社会科学类学科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2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10万元以上;

4、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两项),或者有经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省(部)级1项或厅(局)级2项,本人为项目主要贡献者;

5、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全国通用教材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十万字以上被高等院校使用的教材(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或主编正式出版的校内十万字以上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或自编教材(包括实验教材)被三届以上学生使用,并经校外专家评审证明,质量确实较高(本人为主编、副主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与本专业有关的专著(本人编写部分在五万字以上);

6、在教学改革或学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两次获得学校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作者名次为前二名有效)。

7、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或第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1、

2、3项为必备项,

4、

5、

6、7项可备其一。

(三)申报教授

l、至少完整地讲授1门本、专科或研究生课程,或指导硕士研究生已毕业;其年均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80学时,教学或指导硕士研究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过2篇论文(含教育、教学法研究论文,下同),或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和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至少主持1项市(地)或厅(局)级教学改革或科研项目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社会科学类学科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3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15万元以上;

4、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者有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主要贡献者;

5、正式出版具有学术价值专著(若是合著,撰写部分要在八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主审)正式出版的全国通用教材;或主编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教材;或主编正式出版的校内十万字以上教科书、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公认质量较高;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1、

2、3项为必备项,

4、

5、6项可备其一。

第四条 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评聘法学二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要求

(一)申报讲师

1、任现职以来有本科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在学校认定的省、部级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1篇有一定深度的工作经验总结、调研报告并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工作研讨会上获奖(以上均为第

一、

二、三作者),或在工作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3、参加1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工作。1项为必备项,

2、3项可备其一。

(二)申报副教授

1、任现职以来有本科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过1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和1篇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工作研讨会上获奖的学生工作论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社会科学科研课题1项(本人名次为前五名)或主持完成校内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社会科学科研课题1项;

4、至少撰写出1篇有价值的学生工作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字数在10000字以上),经校级相关部门评审,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上述4项均为必备项。

(三)申报教授

1、任现职以来有本科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效果优良,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 4 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和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和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学术论文和有1篇在省级以上学生工作研讨会上获奖的学生工作论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本人名次为前三名)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本人名次为前二名),或主持市(地)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4、有关科学研究工作的成果获省社科联一等奖(本人为前五位)或二等奖(本人为前三位)或三等奖(本人为主持),并有获奖证书。

上述4项均为必备项。

第五条 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评聘法学二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业绩要求

(一)申报讲师

1、胜任学生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本年度内无重大工作失误。

(二)申报副教授

1、胜任学生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均为良好以上;

2、任现职期间期间,本人或所在的部门受过省级表彰奖励1次或校级表彰奖励2次,或所负责的班级、学生受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

3、本年度内无重大工作失误。

(三)申报教授

1、胜任学生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均为良好以上(其中一半为优秀);

2、任现职期间,本人或所在的部门受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和校级表彰奖励2次,或所负责的班级、学生受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国家级表彰奖励1次;

3、本年度内无重大工作失误。

第六条 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评聘法学二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要求说明

1、学生班级、学生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是指通过评选审批的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不含省优秀

毕业生)和竞赛获奖(政府或权威学会主办,省级获奖为三等奖以上;不含大型集体项目比赛获奖);

2、重大工作失误是指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如:发生火灾、恶性打仗斗殴事件、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较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政治事件等,负有直接教育管理责任者和直接领导责任者)本年度均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本评审标准适用范围:各学院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学生处、团委以及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就业的人员。第七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助理研究员职务:

(一)具有学士学位,且任研究实习员四年以上;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任研究实习员三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为助理研究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副研究员职务:

5

(一)博士后出站;

(二)获博士学位,且任助理研究员二年以上;

(三)获硕士学位,且任助理研究员五年以上;

(四)具有学士学位,且任中级职务六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研究员职务: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五年以上;

(三)获学士、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

1、获地(市)级奖1项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

2、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项目,经有关部门鉴定或验收或正在主持1项以上地(市)级科研项目;

3、参加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较好地解决了实际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取得了可以证明的社会、经济效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5、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1万字以上)。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1、

2、3项必备其一,

4、

5、6项必备其一。

(二)申报副研究员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或主要贡献者取得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1)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1项以上,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或正在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2)获国家或省(部)级三等以上奖1项,或地(市)级奖2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或第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3)取得较大科研成果1项,或较好科研成果2项,或一般科研成果3项,至少有1项成果被转化,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取得较好科研成果1项,并推广科研成果2项,在成果推广过程中,解决了比较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研究成果被省(部)列为推广项目,或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社会效益显著,年创经济效益80万元以上,或年创经济效益人均8万元以上;

6)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15万元以上。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各1篇,或在省级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独立撰写2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以上重要项目的研究技术报告。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试验设计和测试数据齐全、准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3)撰写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5万字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

6

1、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1)国家级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省(部)级二等奖2项(前3名);

3)省(部)级三等奖2项,或地(市)级奖3项(前2名,其中有1项是主持人);

4)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项,或较大科研成果两项,并至少获1项地(市)级奖(主持人) 或正在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5)科技成果被省(部)列为推广项目,或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社会效益显著,年创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成果第1持有人,其经济效益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证明);

6)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20万元以上。

7)将自有科技成果、或引进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后,年创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产业化项目的技术主持人,其经济效益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证明);

8)向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可行性工改方案或研究报告,被政府采纳,批准实施,获得预期效果,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9)被省(部)级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被转化为商品生产的成果3项以上。

10)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发表2篇,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并在省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本学科(专业)理论专著,或实用技术专著(本人为主编,并撰写5万字以 上;或本人为8万字以上执笔者)。 第四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助理研究员职务:

(一)大学本科学历,且任研究实习员四年以上;

(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任研究实习员三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为助理研究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副研究员职务:

(一)博士后出站;

(二)获博士学位,且任助理研究员二年以上;

(三)获硕士学位,且任助理研究员五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学历,且任中级职务六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研究员职务: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五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员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7 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

1、从事基础理论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3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3千字);从事应用对策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1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3千字);

2、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参加本单位重点科研课题研究1项以上,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独立完成的文字量在2万字以上;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独立完成和作为第一执笔人撰写的专题研究报告2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5千字)。

(二)申报副研究员

1、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5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3千字);从事应用对策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2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3千字);

2、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合著独立完成的部分要达到10万字),或主持本单位重点研究课题2项以上,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独立完成的文字量在5万字以上;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独立完成和作为第一执笔人撰写的专题研究报告6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5干字),其中至少1项研究成果被市地级以上决策机构采纳,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获市地级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正在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3万元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

1、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7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 于3千字),其中国家级报刊2篇以上;从事应用对策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独立完成论文3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3千字),其中国家级报刊1篇以上;

2、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文字量不少于15万字),或主持重大研究课题3项以上,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独立完成的文字量在8万字以上;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独立完成和作为第一执笔人撰写的研究报告8篇以上(每篇文字量不少于5千字),其中至少2项研究成果被市地级以上决策机构采纳,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佳作奖以上1项或市地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或正在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4万元以上。第四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工程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工程师职务:

(一)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大学本科学历,且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三)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四)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为工程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

(一)具有博士学位,且任工程师二年以上;(二)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工程师五年以上;

(三)研究生班毕业,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任工程师六年以上。

8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

(一)申报工程师

1、作为主要或直接参加者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项目,经有关部门鉴定或通过; 2)获地(市)级奖1项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

3)在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技改项目或产业化项目完成后,获得显著的可以证明的经济效益;

4)提出1项以上科技建议,被地(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或对产业化工作有重要促进作用,并取得显著的可以证明的经济效益;

5)独立解决分管科技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和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完成任务好,效率高,效益好,具有可供考核的业绩。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作为执笔者,内部发表2篇本人直接参加项目的技术报告,报告的调研、设计和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公正,公认有一定的价值;

3)作为第一作者参加科技管理有关文件、报告、计划、技术标准等起草工作,本人文字量达到1万字以上;

4)撰写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或科技管理书籍(本人1万字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或主要贡献者取得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业绩:

1)获国家或省(部)级三等以上奖1项,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专项奖2项,或地(市)级奖2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均为第一或第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2)完成1项以上国家重点项目,或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通过或正在主持1项以上国家重点项目,或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或是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财务进款额近5年要求在8万元以上。

3)在比较复杂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设计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或产业化项目完成后,年创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

4)提出科技建议1项以上,被地市或省(部)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并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通过实施有效管理,协同科技人员取得过较大科研成果,或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及多出成果、多出人才等方面有重大促进作用,有可供考核的突出业绩”。 6)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创效益50万元以上。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论文各1篇,或在省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论文应反映其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2)作为第一作者,在内部发表具有独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重要工程技术报告、研究报告、本专业前沿发展综述等4篇以上(其中,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3)主持编写本系统科技管理方面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4件以上,并付诸实施(其中,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发表有独立见解的科技管理论文2篇以上);

4)独立撰写2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以上重要项目的研究技术报告。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试验设计和测试数据齐全、准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 9 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

5)撰写出版过专著、译著,或科技管理书籍(本人5万字以上)。 第四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实验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实验师职务: (一)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三)中专毕业九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三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为实验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高级实验师职务:

(一)博士后出站;

(二)获博士学位,且任实验师二年以上;

(三)获硕士学位,且任实验师五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学历,且任实验师六年以上;

(五) 大学专科毕业,且任实验师七年以上。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申报实验师

1、取得相当于以下条件之一的业绩:

1)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正在主持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2)改进实验技术或方法取得过较好的成绩,或在实验室建设中做出成绩,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3)创造实验条件,节约较多实验经费,或通过实验工作为本单位创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年均5万元以上,有科研和财务部门的证明)。

4)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发表或交流实验技术论文2篇以上;

2)撰写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1万字以上);

3)作为执笔者参加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及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本人1万字以上)。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1、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或主要贡献者取得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业绩,经评审认定达到在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1)获国家或省(部)级三等以上奖1项,或地(市)级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或正在主持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或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前7名内)或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前5名内);

2)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 10 上均为第一或第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3)在建立和开创新的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理论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并在科技实践中被应用; 4)创建了国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并投入使用。

2、发表过相当于下列条件之一的论文(著):

1)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发表或交流实验技术4篇以上;

2)撰写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作为主要执笔者参加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及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 (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第四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图书资料系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馆员职务:

(一) 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馆员职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副研究馆员职务:

(一)博士后出站;(二) 具有博士学位,且任馆员二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且任馆员五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学历,且任馆员六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研究馆员职务: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研究馆员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副研究馆员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申报馆员

1、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有关业务工作中的问题;

2、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担任的各项工作;

3、能够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或研究报告;

4、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一篇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合作发表二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

1、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的决策能力,能够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能够组织、培养、带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业务活动和科研活动;

3、独立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五篇以上本专业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科研论文或作为第

一、第二作者合著二部著作,并经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二等奖一项(第

一、第二名获得者,含省图书馆学会奖和高校图书馆学会奖)。

(三)申报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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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很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并具有很强的决策能力,能够解决实际工作中重大问题;

2、能够组织、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工作;

3、制定过二项以上工作改革方案或科研课题规划,为促进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实践中取得公认的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独立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或独立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六篇以上本专业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或独著一部(5万字以上)或作为第

一、第二作者合著二部著作,并经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

5、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第

一、第二名获得者,含省图书馆学会奖和高校图书馆学会奖)或在任职期内作为主持人完成过地(市)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正在主持地(市)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第四条 备 注

本评审标准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第一条

学校直接聘任外系列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原则

1、学历、资力执行学校的统一规定;

2、业绩与成果按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学校直接聘任外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的统一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中级职务:

(一)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二)大学本科学历,且任助理级四年以上;

(三)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任助理级三年以上;

(四)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以聘任中级职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副高级职务:

(一)博士后出站;

(二)获博士学位,且任中级二年以上;

(三)获硕士学位,且任中级五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且任中级职务六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正高级职务: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三条 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说明

业绩与成果按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执行。 第四条 校内聘干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规定

1、在专业技术岗位;

2、一般只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可聘任中级技术职务;

3、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关评聘条件。

第五条 直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由校长特批)

1、在教学或学科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者或引进的特殊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一般只限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名额控制在当年指标的5%以内。

12 第六条 被聘人员在聘期内调出学校的暂行规定

1、实行直接聘任的人员如履行聘任岗位职责不满五年调出我校,由学校出据任职证明,满五年调出我校,学校协助本人办理任职证明的相关手续;

2、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解聘的学校不出据任职证明。第七条 政工系列中、高级职务聘任程序

1、学历、资历执行学校的统一规定;

2、业绩与成果参照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或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评聘法学二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成果要求的标准执行。

3、由党委宣统部按省里相关部门下达的聘任指标在已经取得政工系列各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推荐拟聘人选,将拟聘人选材料提交学校相关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随当年拟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起履行有关聘任手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规定废止。 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在校职改办。

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

第一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条 评审范围

本评审办法适用于校内已具有非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评聘校内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校内双职务)的人员和在学校从事工程设计、开发的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外语和计算机按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获博士学位,且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且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六年以上(年龄需满45周岁),对于业绩突出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教学名师等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非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第四条 评审条件

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在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必备条件

1、主持过国家、省部级下达的重点科研项目,其成果通过鉴定或省部级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作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或国家、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改造,且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质量优秀;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省部级下达的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产品关键技术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和解决设计、施工、制造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和经历。

3、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在国家级刊物上或一级学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4、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工作的经历,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二)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各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等级内额定人员,下同)。

2、组织或主持过国家、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与施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秀设计一等奖、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总体或关键项目技术负责人。

3、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有创见性的技术专著、论文,填补国内空白,得到国家、省部级有关部门认可;或获得一级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4、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其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专家多次参加国家、省部级、总公司组织的本专业重大项目的技术论证、成果鉴定、标准规范的审查等。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五条 审批权限

校内已具有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评聘校内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校内双职务)的人员经学校评审后履行校内聘任手续;其他人员经上级同意并经学校评审后,按省里规定报省里相关评委会评审,通过者履行校内聘任手续。

第六条 享受待遇

经评审通过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属于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一个资格档次。被聘任(或任命)后享受教授的同等待遇,其工资按照教授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其它说明

(一)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外语等各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其中,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

(二)本实施办法中所提及的特大、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等级,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三)作为必备条件、充分条件及代表作品所报送的论文或专题技术报告,其参评对象均应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或译著,未署名作者的,须附著作或译著主编或副主编及主管部门的证明。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在校职改办。

推荐第7篇: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职称评聘申报

附件4

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 外来党务工作者四级职称认定审批表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一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推荐第8篇:单位评聘报告

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评聘报告

我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了《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方案》,整个制定通过实施过程都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圆满的完成了此次岗位评聘任务。具体评聘报告如下:

一、2013 年9月11日,我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会上石达校长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经讨论研究成立了以石达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教师代表、村小校长组成。

二2013年9月16日,上午8点岗位设置聘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我校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研究制定了《秦家屯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方案》。并于2013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全体教师都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全部同意通过了《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任方案》,由此,具体的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三、2013年9月22日上午8时30分,聘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再次在我校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研究制定了我校“对于方案中长期不上班时间界定的补充说明”。于当天上午9时30分在会议室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公布了 “对于方案中长期不上班时间界定的补充说明”,并经全体教师同意通过。

四、岗位设置评聘工作结束,结果于2013年9月22--------2013年9月26日公示,公示5天,全体教师均无异议。

秦家屯镇中心小学

2013年9月22日 日

推荐第9篇:关于评聘分开

浅议 “职称评聘分开”

1.技术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认定,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的资格认定,其职称的高低一般也反映出其技术水平的高低。技术职称因其技术专业的不同,分为很多的专业领域,化工的、化学的、桥梁的、公路的、电力的、建筑的、纺织的等等。

2.然而,职称是否等同于待遇?过去由于职称直接与待遇挂钩。现在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参加全国各类资格考试和国家允许的考评结合系列的评审,所获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一个人可否申报多种职称资格,“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取消指标控制,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使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也有利于受年限等因素制约的年青人在岗位上成才。”

3.评不受限制,聘用则是根据岗位设置需求确定的。我区小学教师评上中级职称后,很多人设法调往县城或靠近县城的学校(如王营镇的学校),造成这些学校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较集中,超过了岗位设置,教师评上了职称也难被聘用,

4.评聘分开的主旨是还原职称的本来面目,即职称是对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能力资格的认证,职称不再直接等同于待遇、职务。今后职称评定应逐步淡化行政部门评定,增强社会综合评价。

推荐第10篇: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2011年度杉松岗镇中心小学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评聘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三、评聘范围

这次评聘的范围是全学区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体评聘范围:按教育局要求:2010年8月31日——2011年8月31日编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且在编,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8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吉人联字[2004]67号)、身体健康的人员(有文件规定不许参评人员除外)。

(一)以当时村小为单位,由中心校组织在编教师进行竞聘。

(二)评聘工作中,中级、高级同时进行;因获得聘任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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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肃纪律,严格监督。在聘任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证件、谎报、剽窃他人成果,诬告他人、贿赂聘委会成员等行为的,要取消其竞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聘委会成员如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未构成犯罪的,由教育局或学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终身推荐聘委会成员的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聘委会名单

2.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办法及标准

附件1 杉松岗镇中心小学聘委会名单

主任:杨桂芳 (校 长) 成员:于长江 (副校长)

王友祥 (主 任)

钟玉杰 (班主任、年级组长)

张登超 (班主任、年级组长)

刘 旭 (班主任)

刘帅男 (体育教师)

2014.12.2

第11篇:职称评聘工作意见

职称评聘工作意见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10‟4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0年度全省煤炭系统职称评聘工作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实际,经研究,对2010年度职称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政策依据

今年职称评聘工作的政策依据以鲁人社„2010‟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文件未提及的,按以前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组建了2010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并且规定省管国有企业直接负责本企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推荐和呈报工作。今年,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和省煤炭工业局会议要求,集团公司只组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其它各系列和级别的申报材料由集团公司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联系后,由集团公司直接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严格标准条件

(一)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在符合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申报的

1 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申报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申报和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和评审。

(二)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对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

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外语要求的,须取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后方可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

2 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依据鲁人社办[2010]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2010年度山东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即60分)。并规定,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答复,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第二部分第

(三)项中的

1、2两条所涉及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规定,我集团公司不在其范围内。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达不到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不允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关于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办理。有关具体政策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执行。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由集团

3 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

(五)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破格申报人员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认真做好申报呈报工作

(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力度,加强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集团公司在组织申报推荐时,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明确填写有关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各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未经人事部门审核的材料,不得呈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对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标准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受理。凡

4 评审通过后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标准条件和申报评审程序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事业单位中由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表仍延续使用2004年山东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式样见http://www.daodoc.com/的“职称专家”栏),申报人不得对各种规范的申报表做格式或内容上的修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仍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办理。

(五)继续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由本人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5 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并签名。并且,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受奖情况须提交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公布文件、公报或光荣册原件。

(六)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及申报材料。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2006年起,山东省人事厅要求所有高级评审委员会全部实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各单位在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材料时,去年已实行网络化评审的系列继续按网络化评审的要求上报材料,去年未实行网络化评审的系列,按照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五、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规定的呈报要求,结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组建的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省煤炭工业局2010年度职称评聘工作会议精神,为方便工作,现将各级评审委员会要求呈报的材料明确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份(A3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后,用优质胶水粘贴为A4幅面并成册,不得装订,原件);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原件);

(三)《一览表》一式21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晋升副高以上的还需报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版1份,并请申报人备份好个人的上报数据);

(四)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五)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受奖情况等(原件);

(六)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七)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八)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九)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十)《“六公开”监督卡》1份;

(十一)属破格晋升的,破格申报审核表1份;破格推荐报告1份;

(十二)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关于呈报单位的填写,工程技术初级的申报材料各呈报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

上述材料为省人事厅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收取的材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人事厅要求,为方便评审,对上述材料有所调整,具体上报材料时,各系列以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的要求为准。

六、关于聘任工作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全面推行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鲁人职(1998)38号)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臵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按程序推行竞争聘任,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干部处《关于做

7 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2000)肥矿集团干5号)要求加强聘后管理,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自2006年开始,集团公司不再统一调整设岗方案,各基层单位以集团公司下达的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方案为基数,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2005年设岗方案的基础上,自行调整本单位设岗方案,报集团公司干部处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岗位专业与原来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相符合的专业人员,自离开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间算起,超过一年的转岗期未能取得与现岗位专业相符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各单位要行文解聘其原专业技术职务。涉及工资待遇调整的,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对待,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政策规定。

(三)集团公司公布资格后,原则上于一个月之内完成聘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集团公司统一行文聘任的,由各单位报聘任申请由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予以聘任。对于通过各类考试取得资格的,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的规定,对申请聘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要报送申请材料。

七、关于改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同时,按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过渡时期改制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肥矿发„2007‟20号)的规定执行。

依据集团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与改制企业关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肥矿发„2010‟2号)精神,“过渡期”内,

8 “改制企业的员工申报职称,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该项工作的主从关系,现做如下说明意见。

(一)改制企业的员工申报职称,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只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各改制单位是该项工作的主体,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及呈报等工作。

(二)集团公司组建的工程初级评委会可对改制企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晋升材料进行评审。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级人事部门、各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按照统一的部署要求组织申报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按规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申报前和异议期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

(四)各级人事部门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按照《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关于规范职称信访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职称方面的信访事项。

九、时间要求及资格公布

10月21日前完成高级晋升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只上报晋升人员数,以便申请购买序列号,但要安排晋升高、中、初级专

9 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抓紧准备材料,随时按上级要求上报,教育系列中的幼教专业报送申报材料的具体时间会及时通知)。

11月5日前上报晋升工程、技校、档案、党校系列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

11月10日前上报晋升工程正高级、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卫生系列正、副高级和上述未提及的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

11月20日前上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 2010年1月底前完成各系列专业的评审、审核、备案、公布评审结果及公示等工作。

次年上半年根据山东省、泰安市及肥城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实际公布资格的情况,集团公司负责汇总整理上级及地方的有关文件,及时公布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机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各单位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好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申报标准把关,对申报的材料要进行细致的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应有的后果,集团公司将如实反馈信息到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和时间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政策规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顺利完成今年的职称评聘工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10

主题词:职称 评聘 意见

发: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各单位、各处室,存档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

共印96份

第12篇:简短评聘自我介绍

我叫丘志仁,1988年,20岁,来自xxx,我性格直爽。我热衷的银行行业,面对当今激烈的人才竞争,我很清楚自己知识有限,但我更清楚我有着不甘落后的精神和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愿望。我拥有自己年轻和执着的事业热情,我相信我会做的更好!我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请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一展抱负。“十年磨砺锋利出,宝剑只待君来识”。再苦再累,我都愿意一试,“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工作中,我一定会是一位尽责尽责、优秀的员工。恳切您给予一次让我高飞的机会。

第13篇:职称评聘细则

王佑中学职称评聘细则

一、人事改革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罗永健王金跃罗朝培杨光彪程朝清朱定明

二、人事改革评聘工作调解小组:

罗永健王金跃罗朝培程朝清罗永俊韦崇宁陈 彬

三、人事改革评聘工作方案及细则:

1、学校行政组对待评聘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评价20分。

2、学校对待评聘教师综合评价15分。

3、待评聘教师获奖满分10分。

① 学生获奖:镇级每生每次0.5分、县级1 分、州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② 教师获奖:镇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任现职以来,同等分值条件下以获奖多者优先,奖项级别高者优先)

4、待评聘教师以获奖金额折算分值,按以当年年度最高教师奖金折合25分分值折算,以待评聘教师前五年计算,九年级教师第二学期分值以全县16所独立中学第十一名为基准,该学期成绩分值以

七、八年级参评教师的最高分值的110%计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提高10%,每下降一个名次降低10%,九年级教师分值可大于25分。

5、教师的年龄、校龄分别以

1、1分值累计总分。

6、班主任及各组室负责人工作满分5分。以任现职以来以每学年计1分计。

7、考勤满分5分。以每学年1分计旷工一次,该项年度不得分,旷工总数达到3个年度,不能享受本条分值,年度内公、婚、丧、病假不扣分,有事假扣0.5分。

8、教学成绩不能通过考绩体现的老师考核的分值以以上

1、

2、

5、

6、7条累计分值与其他教师分值比较,高分者优先。

9、遇到特殊情况,将通过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学校相应教师的60%通过为准。

10、聘任工作和调解工作小组及参聘人员根据上级文件采取血缘、婚姻回避制。

11、双户挑教师另加本人考核分值的5%计入本人总分。

12、任现职年限以来,以每年0.5分计。

13、以上评聘细则将在人事改革中不断完善,解释说明属于人事改革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第14篇: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西秀区蔡官初级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秀区教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董天智(学校校长)

副组长:孙朝凯(副校长)胡生琼(副校长)董燚(副校长) 成员:董登江丁克文陈燚焦龙彭永立娄凌

董登方叶华焦刚董登斌

三、学校职称评聘监督小组

组长:董登明(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生富(学校工会副主席)

成员:孙朝会(工会委员)陈明(工会委员)范永华(教师代表)

四、职称评聘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五、评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六、评聘工作的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2、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保障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现违反评聘程序及原则的,有权要求纠正。

3、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在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反映、举报,监督小组在接到反映或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反馈监查处理结论。

西秀区蔡官初级中学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日

第15篇:评聘结合改革方案

正阳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方案

正阳小学

2007年6月

正阳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方案

根据省、市、区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长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文件精神,保证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地发展和顺利实施,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为目的,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教师自主择岗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制度。

二、改革的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自主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支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4、坚持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的原则。

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淑荣

副组长:孙桂荣 孔祥云杨国忠

组员:栾晓薇郑东慧雷芳慧孙丽娟王淑娟

四、改革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聘的范围是: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体实施办法:

1、认真传达绿园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来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了解此次竞聘的条件。

2、成立聘任领导小组。

3、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并上交相关部门,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因需设岗,明确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

5、教师个自荐岗位。

6、由聘任小组最后决定竞聘结果并公布。

7、签定合同。

第16篇:职称评聘建议

关于职称评聘的一点建议

尊敬的领导同志,职称评聘工作又要开始了。做为一名教师,我想为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提出一点小小的建议:2013年职称评聘已经结束了,我个人认为新的评聘方案不够合理。

一、2013年职称评聘中要求参评者必须是连续三年任教、必须有优质课证。我认为这很不合理。国家实行职称评聘政策是为了鼓励大家的积极性,应该让所有教师都有资格参加评聘,但上述两个要求就把很多教师排除在外了。首先说连续三年任教,为了完成学校的各个岗位的工作,就需要各个岗位安排人员,有当班主任的、有当科任的、有看宿舍的、有门卫的、有在总务处的、有在学校安全办的。但连续三年任教,就把后勤的这些人排除在外了,这相当不公平,这些人是学校安排的岗位,为了完成学校的工作,也同样工作,为什么就不可以进职称呢?这些人在后勤岗位根本不任课还要求要什么优质课证呢?后勤人员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也为学校工作为什么职称评聘时就被排除在外了呢?

二、在职称评聘中,班主任有加分,就是当一年班主任加多少分,当一年班主任加多少分,而科任无论干多少年都没有加分,这也不合理。同样干工作为什么班主任干一年加几分,干一年加几分,而科任却没有呢。班主任干一年,科任也干一年,都是为学校做工作,为什么区别对待呢?

三、在职称评聘中教学成果中,学校拿教学成绩评价,比如考到地区多前多少名的得多少分,在中间位置的得多少分,在后边位置的得多少分,而不任课的教师得分比任课教师成绩在后边位置的得分还要低,这也不公平。不任课的教师虽然不任课,但他们所做的工作并不比任课教师工作干的少,只是性质不一样而已,有的任课教师一周就那么几节课,而后勤岗位的教师工作有的相当繁重。为什么不任课得分就得排在最后边呢?

四、在职称评聘中,得的优秀证书不累加,我认为这也不合理。在评聘时,优秀证书取级别最高的,在工作过程当中,一些优秀教师在各方面由于表现突出,在这些年的工作中能得好几个,有的个别表现优秀的教师一年甚至能得到两个以上优秀证书,但在职称评聘时却只取一个,而其他优秀证书就没用了,这样的话,谁还会努力工作,因为这些年得一个和得一百个一样,那么得一个以后是不是就不用努力工作了,因为付出再多也没有用,得的证书再多也没用啊!

五、还有的学校在评聘时,是证书就算,标准不统一,有的教师讲课证书一大堆,有培训中的优秀学员证书,有参加讲课得的证书等等。我觉得这也不合理。在学校中由于班主任工作的性质,在外出参加培训或讲课时学校通常派不是主要科目的教师,也就是科任出去讲课,而班主任这种讲培训和讲课机会相对少些,所以得的讲课证书就相对少些。在职称评聘时,讲课证书累加对班主任也不公平。

六、我个人认为评聘方案中班主任加分、民主考评、业绩赋分、工作量等这些方面加分项有很多相重叠,证书本身就代表了这些方面,一年得两年或多个说明教师表现突出,有的优秀教师得许多证书,有的毕业班的班主任或科任甚至一年得两个,但在这些考评中这些证书都没有用了,实在太令人寒心呢!工作做了很多,证书得了很多,没用啊!

综合以上几种情况,我个人认为职称评聘中采取如下方法比较合理:

在职称评聘中以“教龄”+“证书”(乡镇、市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而非讲课证书)的方式。

1、教龄:教龄(工龄)干一年加1分。这样对那些工作时间长的教师有优

势,因为他们为教育工作付出多年心血和汗水,应该得到认可。

2、证书:证书(教育局对教师颁发的奖励证书,如:教师节优秀证书、年终考评优、科研优秀证书、各方面管理先进个人等)累加,比如:乡镇优秀教师加3分或4分,县教育局的加5分,县政府的加6分,市教育局的加7分,市政府的加8分等等,有多少算多少,因为各学校在表彰优秀教师时都是根据教师表现推荐的,也就是根据教师的业务量、工作业绩、师德等方面的表现推荐的,得证书多说明教师工作做的多,工作努力,表现优秀。因为每年的教师节、年终,教育局都要对学校教师进行表彰,发放优秀证书。不管任不任课的教师,只要工作努力,表现优秀,就会得到大家和学校领导的认可,就有机会得到优秀证书,工作越努力,表现越突出,得到的证书相对就越多。证书累加也是对工作做得多、工作努力、表现突出的这些教师的认可。

所以在职称评聘中就以教龄加分和证书累加的方式我认为最合理,不用管教师是班主任还是科任,不管是任课的还是不任课的,只要是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都可以,这样对教师才公平。不应要拿优质课证书或是否任课来限制教师晋级的权利,这样对教师不公平。

以上是我个人对教师评聘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给各位领导提一点小小建议。让全体教师都有资格参评。

第17篇:评聘标准条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

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 1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引领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开设校际公开课或县级以上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年均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 3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乡村教师1部)。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2次(乡村教师1次)。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

- 5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7.主持并完成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8.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9.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

- 7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

- 9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第十四条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较好,工作量饱满。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

第十五条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

- 11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 13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坚持育人为本、保教并重,关爱与尊重每位幼儿;

- 15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任中级职务以来),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被评为省级(乡村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江淮名师,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三等奖)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科学保教实验课题1项。

5.参加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以上。

6.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

- 17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观察记录和个案材料。其中,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看活动不少于5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园本培训、园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基本任期内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等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 19总结一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1次。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师幼教专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保教工作。

3.完成规定的保育教育任务,工作量饱满。

- 21达到优秀等次。

7.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价值的学前教育教学文章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或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1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第十四条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工作。

2.比较熟练地掌握学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教育效果较好,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完成规定的保育教育任务,工作量饱满。

3.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察

- 23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省级教科研成果评比二等奖以上。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18篇:正高评聘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接市教育通知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我市正高级教师名额共10名,按差额办法申报推荐,我县推荐1名,全市共申报13名,最终公示推荐上报10名。因时间紧,正式文件还没下发,先简单的发个通知,请学校做好宣传,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准备材料申报。2017年正高级职称评审适当的调整了申报条件和业绩条件:其中必备条件的国家级论文不要、英语计算机不考;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统一调整为1年以上。其中,“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包括在标准化学校之前曾经是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其他业绩条件参照甘人社发【2016】18号文件中附件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另外推荐申报正高级人员任副高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必须有2次,一线教师优先推荐。相关表册请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27日(下周星期三)之前报人事股。教体局组织初评后,选择最优的一名上报市教育局。

一、对推荐人员材料的要求

(一)表格类。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 2.《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份,A3纸打印。

3.《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3份,A3纸打印。

4.《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讲课题目确认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上述材料中所有内容由所在学校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推荐答辩情况记录表》一式3份,A3纸打印。

(二)论文、总结及讲课题目。被推荐人员须提交一篇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2000字左右的高质量工作总结(一式2份);教学科研机构人员还须提交1篇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代表自己科研水平的论文,用于高评会答辩;其他人员还须提交6个讲课题目,高评会将随机抽取1个作为答辩题目。报送的工作总结、论文材料、讲课题目均需被推荐人签字确认,推荐单位盖章。论文材料包括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复印件需一式7份。

(三)各类证书及业绩材料。被推荐人员须提交符合晋升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同时报送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译)著、教材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初审通过后原件退回,只留复印件,其它原件待高评会结束后退回。

第19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根据上海市职改办[1999]52号文件及11号文件规定,(无上级主管单位)2000年技术职称聘用、评审工作将按以下规定实施进行。

一. 初级职称

1、工程类: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技术员”;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见习一 年期满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聘书及备案表统一由单 位到人事局或市人才服务中心申领购买)

2、经济类:以上年限条件不变,(会计、审计、统计、经、国际商务、船舶技术)到期参加国家统考。统一发证。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经济师)

1、工程类:大专、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已领取助理级证书或聘书4年后,已通过外语B级、职称计算机考试,可向我人才中心申报、领表格,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由市评委统一发证)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聘任中级职务。 (聘书及备案表统一由单位前来人才中心申领购买)

2、经济类:以上年限条件不变,(会计、审计、统计、经 济、商务、船舶技术)到期参加国家统考。统一发证。

三.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1、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已领取中级职称证书5年,通过外语A级、职称计算机考试后可向我人才中心申报、领表格,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2、经济类: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国际商务、船舶技术)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已领取中级职称可向证书5年以上,通过外语B级、职称计算机考试后才中心申报、领表格,参加高级职称审定。

3、复合评审:调入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提供正式调入手续批件、原评审申报表、原高级资格证书、2寸照片一张,高级职称申报表(到人才市场领),外语、职称计算机可免考,向市人才市场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复审。(两院院士、博士学位、科研院所、部队、高级资格证书、不需相应评委复评,只要向市人才市场申报送市职改办调证,申报材料基本相同。)

上海市(无上级主管单位)高级职称申报受理点:

1.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商城路660号 电话:58319069

2.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西路620号 电话:62337211

3.上海市人事局业务受理处 大木桥路123号 电话:64045568

注:如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街道,将被视作待业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第20篇:教师评聘演讲稿

教师岗位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大家好!

今天,我竞聘五年级数学这一工作岗位。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以大局为重。我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做到对每个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勇于尝试新教法、吸收新思想、新经验、新理论来不断充实自己,我熟悉小学数学教材,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对教材的整体驾驭能力、对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的判断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完全能胜任数学教学工作。在教学中,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把数学知识与学生的生活相结合,为学生创设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真实的学习情境,同时注重学生的探究发现,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交流,调动孩子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他们求知的欲望,提高学习能力。我所教班数学考试成绩一直名列年级第一。

各位评委,如果我竞聘成功,我会做好本职工作,发扬自己的长处,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更加科学规范地做好日常教学工作,顺应课改潮流,做一个学习型的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我,充实自我;开拓自己的知识面,提高教学质量。

2、结合数学学科特点和本班学生实际情况,配合学校的校本教研,设计并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从而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

3、加强个人修养,练好基本功。进一步树立自己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艺术,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力争在教学中体现实力,在工作中保持动力,在创新中增加压力,在与学生、同事的交往中凝聚合力。篇2:教师竞聘演讲稿

教师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领导给我这个难得的竞聘机会,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机遇和挑战。我非常珍惜这次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积极参与这次竞聘,并将勇敢地接受大家的评判。下面我就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我从任教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一、德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甚至是优秀的教师,首先需要拥有高尚的师德。我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每次思想教育活动,也积极学习科学发展观,在实际的工作中寻找一条科学的发展之路。教学思想端正,工作态度好。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老教师请教,结合本校的实际条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使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能

认真备课提前学习,教材备详案把握教学教材实质;课堂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基点,贯穿知识点;课后认真总结,形成教学反思;认真批改作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课余时间主动听其他老师的课,以便取长补短

三、勤

我每天都是认真工作,从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学校的调课和请假制度。我深知自己在很多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和不解,所以我坚持

做到手勤,脚勤。手勤是我认真做好上级交给我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即时补救不足。脚勤是多跑一跑,多到别的班级学习,多向别的老师学习。我知道自己还只是处于埋头苦干的阶段,很多时候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今后我还要学会抬头巧干。

四、绩

(一)、教学上有了进步。通过这两年的教学与学习,我的教学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班主任工作更得心应手,学会了细节处理班主任工作。以前我对班主任工作只有大方面的了解和处理,忽略了很多细节问题。特别是向学生定期换座位、排队、指导早读与打扫卫生等,我都没有好好地考虑。如今,通过我和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我了解到了家长、孩子都很注意这些这些细节,进而要求自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完善。

(三)教学成绩有所提高。

五、廉

我坚持对学生负责,对自己的操行负责。从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也不向学生摊派 费用。对于学困生的课后补习,也是如此。

以上就是我任教以来的工作总结,希望各位老师不吝赐教。篇3:竞聘教师岗位演讲稿

竞聘教师岗位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在这里,首先,谢谢我们会同县教育局领导对于我们的关心,能在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们,心里真的很高兴,很感动。

其次,谢谢学校领导为我们准备今天的的讲座,让我们聚在一起。今天的讲座对于我们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我叫谭春燕,来自会同县长寨乡,毕业于长寨乡中心小学。现在就读于第一师范小教大专部549班。在第一师范的这四年,学到了很多,长大了很多。

大一时面对新环境,我并不害怕,在班上当选了舞蹈课代表。

大二当选为团支书,负责管理班上团支部事务。现在是担任着班上的组织委员,负责每月团课的开展,以及从大一开始就担任着寝室长一职。由于在班上表现积极。2008年评为系级优秀团员,09年再次评为优秀团员,再就是评为10年获得优秀学生称号。 学校为了让我们全面发展,开设了许多门我们之前没有接触的课程,比如:舞蹈、美术、钢琴、计算机。我选的是音乐专业,学习舞蹈创编和钢琴。我的学习,一直以来比较严格的要求自己,提倡多参与学校活动。报了自考,争取在毕业前拿到本科文凭。将学校要求过的科目都认真完成,在此基础上,自己又考了与教师有关的奥数过级证,并顺利通过。

自己呆在学校学习的时间也不多了,满打满算也就8个月,我想在这倒计时多学些知识,为自己的教育事业上打好基础。

本月11号就开始在长沙实习了,心里很激动,其实也期待好久了。因为我们在学校学习为的就是走上讲台,向学生传授知识,同时也紧张。但不怕,第一次正式上讲台难免会紧张的,丢面子就丢面子,正如他们说的面子就是拿来丢人的。

自己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教师,而现在自己也是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我很喜欢教师这一称呼,现在越来越靠近它,我相信自己会很努力的。也坚信自己会取得很好的成绩。还有会同的你们,我们一起加油!篇4:教师竞聘演讲稿 用青春彰显力量,用智慧奠基未来

张 鑫

大家好!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请允许我的竞聘演说从我最近的感动说起。

当我慨叹老教师们深入浅出摄人心灵的优秀课堂时,曾经我总会安慰自己:那是经验的积累,教龄长了自然会达到那个地步。我只是一个新手,不可能有那种效果的。

今天,我终于明白,没有不断的学习,没有不停的思考,没有及时的总结,没有有效的积累,没有适时的创新,就不会有丰富的灵魂!而没有丰富灵魂的教师,就不可能培育出灵魂丰富的孩子!

很感谢南雅中学的各位领导给我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感谢青年教师研究会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和提升自我的舞台。我来参加这次竞聘主要是想和大家来分享一下我的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所认识的青年教师研究会

数年前,孙校长提出了“阳光的学生,智慧的教师,和谐的校园”的学校发展三维目标, “智慧教师”联通着“阳光学生”和“和谐校园”。没有一流的教师,就没有一流的教学,也就培养不出一流的学生,从而也不可能建立一所一流的学校。在这所活力四溢、激情张扬的年轻学校,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战略生力军,是学校优秀的中老年教师的当然接班人,所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就成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这也是我们“青年教师研究会”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从青年教师研究会这个名称来看,我认为相当有深意,也就是说青年教师要注重教育学习和研究,而青年教师研究会正是学校实施“13510”工程的重要平台。作为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进步的摇篮,研究会成立七年,为培养出了一大批教育教学能手和管理骨干,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高度认可,已经成为南雅的知名品牌,并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所以,如果能够成为新一届研究会的会长,我将感到无限荣光,并深感责任重大!

二、自身的一些特点

我选择来参加这次竞聘,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1、我有热爱教育的心。教育关乎国家未来,教育关于家族兴衰,教育更关乎孩子的灵魂成长,如果我能够对我的学生的思想有所启发,对学生的行为有所激励,对学生的发展有所帮助,我将在教育这一方热土上洒下我的追求我的爱,并深刻地感觉到生命的价值。

3、我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我在工作中能够不怕困难,勇挑重担。无论在哪一个年级,无论是上级的安排还是同事的请求或者是学生的要求,我都会尽全力去帮忙。授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始终认为在一个集体中能够被人需要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三、我的一些工作想法

各位领导、老师,如果我竞聘成功,我会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并在学校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下,努力建设好青年教师研究会。

首先,我觉得青年教师研究会是一个以研究作为关键词的组织,研究会可以在推动教育教学和管理理论研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可以总结经验,学习交流,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教研教改成果。早稻田大学有一个办学宗旨:学术的独立,学术的活用,造就模范国民。没有办学宗旨,没有高瞻远瞩的目标设定,没有对自己想做些什么的清晰思考,没有方向,就没有目标,灵魂从一开始就已经有缺失,就不能奢谈其他。

第二,决定一所学校优劣的主要不是历史,不是生源,不是资金投入,不是地理位置,甚至主要也不是什么大师,而是管理制度和办学宗旨,青年教师研究会应该介入对学校管理制度和办学宗旨的研究和践行。

第三,青年教师研究会可以更像一个家。家是生命的港湾,能赋予人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青研会不仅要深入开展教学名师的传帮带,促进青年教师们获得专业发展,提高青年教师从教治学的业务能力,而且,青研会还应当利用其青春活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交往活动。所有成员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相濡以沫,在这里,我们愉快地工作、学习和生活,教于斯、学于斯,诗意地栖居于斯。

请赋予我一根魔棒,我将苦心焦思,找到一个又一个支点,在前三任会长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继续发扬青研会的成功之处,以青春的热情、以认真负责、肯钻肯干的态度来进一步锻炼自己,与所有青年教师一道,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拼搏奉献中实现价值,争取打造一个学习型和创新型团队,把青年教师研究会的影响力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谢谢!篇5:教师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们:

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及老师们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幸站在这里竞聘中教一级这个光荣的岗位。

我于2001年毕业于---师范学校,2004年毕业于---师范学院英语本科系。2001年---2008我一直担任初中英语教学工作,2008年---2010年任班主任工作。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勤勤恳恳的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上,对待教育教学工作,从不摆道理,讲条件,而是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十年前,我带着一颗对教育事业忠诚无比的心,我走进了---市第---中学,在这里我度过了自己最美好的十年,将汗水与辛勤播洒在这里,同时也收获了可喜的果实。2005年---2010年,我独立完成一个区课题,省课题和几个国家级论文等,并苦练基本功,在今年9月初全区举行的基本功大赛中获一等奖。

教学工作中,我尽职尽责严于律己,在新课程改革的大潮下,能较快的接受新思想。及时转变思想,运用教育局倡导的洋思教学,走在教学改革的前头,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创设愉悦的学习氛围,不歧视差生, 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重视学生的思想意识的提高,注重其品德修养的形成,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尊严。同时,课余时间不断学习科学理论知识提升自己,阅读课外书籍充实自我,抓住机会展示自我,并能够出色的完成,这其中也使自

己受益颇多。在实践中尝试,在实践中发展,使得我的教育教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班主任工作中,我更是尽心尽力,不求回报。我热爱班主任这个繁忙而又充实的工作。两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在班级管理方面,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方法。

一、更新教育观念,建立新型评价机制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教师的教学观也在不断变化,教育的根本是人才,人才的关键是素质,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作为一名班主任,更需要成为素质教育的实施者。首先,我会克服以“分”取人、“一刀切”的评价倾向,树立人才标准多元化,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的人才观,我坚信:换一把尺子, 就会出一批好的学生。其次,我坚信每个学生都有闪光点,我会注重挖掘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发挥每一个学生最大的光和热。

二、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班主任要想管理好一个班,必须与学生建立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师生并不如同父子,也不是纯粹的“园丁”与“花朵”、班主任应该是学生的册友,充分尊重学生。记得著名家魏书生说过“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就等于尊重了教育。”我会关心、爱护学生,缩短师生心灵上的距离。当然,关心和尊重学生并不等于放弃严格要求学生,也不是对学生提出的错误意见不加以纠正,而是严格有度,要求有法。

三、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学生也是管理者

一个良好班集体的成长,并不是班主任一个人孤军奋战,我认为

应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卫生评比》等制度,加强班风建设,充分发挥班委的作用,让每个学生意识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人,让学生参与管理,齐抓共管。

四、全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一个班级里,学生的发展不可能是绝对一致的,而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意义就在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因此,我会着眼于提高 所有学生的素质,而不是提高几个尖子生的素质,我会注重引导“优秀生”,鼓励“后进生”,开展“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同 学们感觉到“书山有路趣为径,学海无涯乐作舟。” 现代教育,一方面是全面教育,另一方面是个性教育,我会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开展“特 长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

五、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 如果我们把一年的时间分为两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学生的一半时间在学校,另一半时间在家里,所以,了解学生的家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班主任必须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班主任必须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经常家访,以便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教育,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渗透 思想、安全、法制教育 现在的教师,不再是过去的“一桶水”,而应该是一泉源源不断的活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会坚持学习,虚 心 向老教师请教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部题,在班级管理,我还会渗透思想、安全、法制教育,综合一切教育力量,把学生教好,育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道出了教师工作的艰辛;

“春蚕至死,蜡炬成灰”说明了教师无私的奉献。 十年的磨炼,也许只是人生经历的一小段,但在这十年里,我却找到了夯实人生道路最稳的基石也得到了最好的锻炼和肯定,使我的人生充实完美,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信教育事业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行,我将在这条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献出自己毕生的力量。

我热爱这个职业,勇敢地走上了演讲台,如果此次竞聘成功,我一定会积极进取、踏实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争做一名优秀班主任。

《评聘申报综述范文.doc》
评聘申报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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