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操专业范文

2022-11-17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协议书(吊车)

汽车吊安全使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共同搞好施工安全与文明,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定以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传递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文明施工目标和有关管理要求。

2、负责对乙方施工及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出整改要求。必要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时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施工。

3、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宿舍、食堂、卫生间以及内部治安进行检查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要求。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确保吊车的合格,并确保机具完好,并有合格、熟练的操作员进行操作。

2、乙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的施工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现场作业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处罚。

3、明确施工人员的岗位职责,遵守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甲方的管理制度,负责对本组人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

4、贯彻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围绕工程项目质量和文明施工目标实行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5、接受甲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执行施工方案,对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和文明工地教育和交底。

6、自觉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接受甲方施工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对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甲方复查。

7、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电器和消防设施,需甲方配合提供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事项,应书面向甲方现场施工员提出,在甲方未完成提供前,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违章作业,正确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放弃和使用或违法使用品 ,严禁放弃使用或违规使用。

9、遵守有关社会文明及治安条例,不酗酒,不打架,语言和行为举止文明。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和生活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甲方协调处理。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甲方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相应措施。

三、本协议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项协议,由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章): 代表人(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推荐第2篇: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 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3、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5、运行吊车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底端面须距地300~400毫米,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6、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8、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吊车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10、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11、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2、吊车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斜。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3、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14、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吊一个工作物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由一人统一指挥。吊装时,两车的升降速度要相等,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16、应尽量避免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6m。

推荐第3篇:吊车安全使用

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超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超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包贮罐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3.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多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 的规定。

4.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5、作业中安全措施

5.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 的规定。

5.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5.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5.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6.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6.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6.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6.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6.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6.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6.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6.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6.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6.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6.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6.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6.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6.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7、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7.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7.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7.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8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8.1吊装重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8.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叫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对本制度3.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8.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运指挥。吊运指挥机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8.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装作业在各行各业的生产施工中都较为常见,汽车吊车作业是其中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的一项,以下就汽车吊装作业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

1.操作人员应了解吊车的机械操纵和维护方法;要有吊车电器设备的常识,要熟悉钢索和钩子的好坏和悬挂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

2.开车前应检查所用的钢绳,挂钩及其它工具,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不论大小挂钩,不准吊挂人员。 3.使用前要检查行车上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完好后方可合上总闸,并发出确切信号。

4.起吊时应将吊车无载挂钩进行几次试动。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未修好以前,不得进行工作。修好以后,应进行试吊后才能使用。

5.吊车在行驶时,禁止上下车辆;在窄路、障碍物复杂的路面上行驶时,应有人监护行人及架空障碍物,吊杆离输电线路距离不得少于规定数值。在厂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拐弯时速度更要放慢。

6.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驾驶和吊拉作业时,不准吸烟或与他人闲谈。

7.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吊钩是否良好。在工作时,如发现机器有异常声音时,必须停车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8.行车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挂钩应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载物上,禁止斜吊;(2)对捆缚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载荷,禁止吊运,必须捆牢固后,再准起吊;(3)不准吊起超过额定负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载荷量时,必须弄明白后,再起吊;(4)禁止用起重钩、挂钩斜拉或人用手托着工件吊运;(5)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行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6)禁止用吊车的挂钩,拉埋在地下的物品。严禁用麻绳、线绳、三角皮带吊运任何物品;(7)在吊运时,行车操作人员只能听取某一个固定人员的信号和指挥;(8)行车在开进尾端和挡板时,应提前放开开关;(9)工作时如发现行车或其它设备损坏时,应将载荷放下来,并告诉负责人,如不能放下载荷时,应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用标志标明。

9.行车运行停车后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用完后,必须将车门随时锁好,冬季将水放净。吊车严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2)不要将载荷留在悬挂的位置上,行车的挂钩应到半腰间。

10.遇到下列情况应禁止吊运。

(1)指挥信号不明和乱指挥不吊;(2)钢丝绳不合格不吊;(3)超负荷和重量不明不吊;(4)埋下或凝结在地下的物体及带电设备不吊;(5)光线黑暗,视线不清不吊;(6)斜拉不吊;(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驶;(8)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和6级风以上天气时,禁止作业,如遇紧急抢修抢救情况,必须经审批。

钢结构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人员资格

(1) 吊车司机、指挥、电工、架手工等施工专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2) 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含消防施工人员)应体检合格方可登高作业。有关资料归挡备查。

2、安全技术交底与监控职责

(1) 吊装前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如钢丝绳的捆扎方法、“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

(2) 明确吊装区责任安全员和安全监控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吊装前用图纸划分编号形色,到实地对每个人明确各人安全责任的区域,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并必须到现场对安全员、监控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责任区划分图上按责任人负责的区号,在图上由本人签字。 (3) 在吊装各类物件全过程中,必须对所有吊装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监控人员,用书面形式明确各人的安全管理区域和安全管理的岗位责任,并必须到现场对相关人员实地交底。

(4) 安全员、监控人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后,必须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责任区,巡视好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向有关管理人员、吊装施工人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存在不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重大不安全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

3、警戒区设置与管理

(1) 各类吊装作业必须采取全封闭的安全警戒线,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四周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全封闭的安全警戒区外沿,在视线盲区交叉点,必须设置安全、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和安全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警戒线外进行监控,并戴好安全监控员袖章。

(3) 所有负责吊装工作的监控员及现场安全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监控点和安全管理区,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4) 在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全封闭警戒区。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离开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包括起重指挥和起重工)。工艺要求必须流人的要加长定位牵引绳或其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离开把杆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5) 起吊中,全封闭安全警戒线必须大于吊机最大回转半径和吊物外延距离。对吊机把杆及吊物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倾斜和吊物超出吊机半径的危险落点外围,必须设置警戒线和派人监护。

4、汽车吊安全使用

(1)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到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 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叼重机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 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覆。

(5) 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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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 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装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 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钓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 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 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下班后应将吊臂收缩平放在吊车上。

5、吊装作业安全

(1) 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拼接大梁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 起吊前,总指挥必须明确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吊装施工,保持吊装施工中各环节通讯联络的畅通。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万无一失。全体吊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起吊总指挥指令,起吊总负责必须在确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组织各类吊装施工作业。 (3) 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4)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有关吊装所有人员都必须事先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关指挥及所有与吊装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起吊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应迅速离开起吊物和把杆回转区域内。如果吊机指挥、吊车司机在发现吊物及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还未离开,决不允许起吊,确保人的安全。( 5)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6) 高处运输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应用绳捆好吊运。钢结构吊装时,不的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 高处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应同时使用防坠保险绳。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8) 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9)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10) 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并设置临时缆风绳。当确定连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钩进行下步吊装作业。 (11) 吊机指挥和吊机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一旦发现起吊物和把杆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应迅速停吊,确保安全。并必须事先明确应急停吊信号。

(12) 在吊装作业的全过程中,安全员、监控员一旦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必须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危险因素未清除前有权向有关领导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见。

6、安全绳设置与使用 (1) 安全绳敷设在每榀钢梁上,随钢梁同时起吊并使用。

(2) 钢梁在空中拼接完毕后,同时须将大梁拼接处的安全绳相互安全可靠连接。 (3) 使用安全绳前先确认安全绳锚固安全可靠。如发现有问题应自行固定牢固。 (4) 安装檩条时应注意随时将安全绳翻提到檩条的上方。

(5) 高处安装大梁、安装与搬运檩条、人员沿大梁行走、变换工作位置、安装梁间斜拉杆、清除钢构表面污泥、油漆、布设钢丝网、安装保温棉和屋面板等各种屋盖高处作业,均必须全数牢固设置和使用航空镀锌水平安全绳。

(6) 安装墙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须全数设置锦纶垂直和金属水平安全绳,并按人数在垂直安全绳上安装防坠器用于系挂安全带。

(7) 采用悬挂吊板脚手对钢柱油漆作业吊时,必须同时设置正确使用锦纶垂直安全绳并有安全防坠器。

(8) 先布设安全绳,再从事高处任何作业。

(9) 禁止不使用安全绳在大梁上和墙板水平檩条上行走和翻爬。 (10) 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绳的设置和位置变换布设。

7、安全带

(1) 安全带应与安全绳联合使用。

(2) 局部无安全绳的部位,应将安全带牢固系挂在钢结构或管道上。 (3) 禁止将安全带弹簧钩系挂在钢梁、檩条的翼缘上。 (4) 禁止不系挂安全带从事任何高处作业。

8、爬梯 (1) 应设置足够数量带护身圈的笼式钢管梯。无护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软梯禁止使用。 (2) 相对固定的专用爬梯位置与最远作业点水平距离不大于30m,沿途应连续没有安全绳,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离不大于50m。钢构施工中应据此要求及时调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业。

(3) 竹梯加节捆绑处应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缝、损毁的竹梯。 (4) 竹梯应有足够安全作业的高度。 (5) 梯子与地面夹角以75o ±5o为宜。

(6) 竹梯低部应坚实、防滑。上端捆绑牢后再上人。 (7) 人员上下梯子禁止持物,应面向梯子。

(8) 禁止在竹梯上从事油漆,端面板安装等高处作业。

(9) 所有登高施工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钢柱上下。

9、檩条上作业 (1)每个施工人员身下应水平放置2个竹梯或脚手板,以便变动作业位置。 (2)系好安全带后作业和变动作业位置。

(3)禁止施工人员从平放于大梁间尚未安装固定的檩条上爬动变动工作位置。 (4)禁止施工人员从保温棉和未固定或探头的屋面上行走,变动工作位置。

10、安全平网

檩条和屋面板安装前,安排脚手工在作业面下张挂25mm × 25mm小眼安全平网,并随施工进度超前张挂。 注意: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张挂面积大于即将为施工面的投影面积。并不少于二跨。

11、交叉作业 (1)屋盖和墙面板安装作业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业。

(2)吊物下禁有氧气、乙炔瓶、有电电箱和吊装作业人员及吊车司机。

12、施工程序

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施工,各工种充分利用已有的安全绳等安全设施,按“做一处,清一处”的原则进行配合施工。禁止东一榔西一棒的散打作业。

13、气候

雨天、六级及其以上大风禁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14、临时用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标准电箱。电缆线、接头、电箱内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绝缘良好,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4)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并定期进行电阻摇测试验。

(5)禁止使用花线,护导线作移动电线。 (6)各级漏电开关灵敏可靠,参数正确。 (7)电缆绝缘良好

(8)禁止绕开漏电开关接电和电线直入插座孔接电

推荐第4篇: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草稿)

1、起重机操作人员须经车间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非指定的操作人员,严禁私自操作。

2、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操作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3、在起吊原材料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在稳的基础上,用最少的时间,最近的距离完成一次吊运工作,但决不能摇晃,开飞车;

4、严禁吊物上站人、吊运物不准从人和重要设备上方通过。遇到有人时,通知避让。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严禁斜吊、歪拉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安全稳妥位置,并将控制器存放至工作台,严禁放在衣裤袋中,以免发生意外。

7、行车工作时,起升钢丝绳必须垂直,严禁斜拉歪吊,并严格作到:(1)提升抬包和重物要专人挂钩;(2)超负荷不吊; (3)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清时不吊; (4)重量不明不吊; (5)麻绳不吊、没经过检查的钢丝绳不吊;(6)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7)用行车升降人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捆绑方法不正确、连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上报车间和设备部门。除日常保养工作外,吊钩和止推轴承每周润滑一次;每月用放大镜检查吊钩危险断面有无裂纹;每月仔细检查一次钢丝绳,润滑一次。

推荐第5篇: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吊车司机进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吊车。

二、进行吊装作业前,吊车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吊车带病运行。

三、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

四、吊车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五、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六、吊车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七、当吊车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吊车超重负荷,严禁强制指挥吊车超负荷作业。

八、用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种重物时,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九、吊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将钢缆拉断或使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且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十、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吊车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十一、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需停工或休息,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十二、工作完毕后,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十三、指挥信号要事先向吊车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四、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十五、吊车司机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十六、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吊车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七、吊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确时不予起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予起吊; ○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予起吊;○

④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予起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予起吊; ○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予起吊; ○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予起吊; ○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予起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予起吊; ○

10吊物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时不予起吊。 ○

推荐第6篇:吊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吊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二、起吊前要确认起重机的各安全装置及结构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起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和“八严禁”制度,详细检查地形及作业区域。

四、起吊完毕后,吊机各工作部件复位,并检查行走系统是否正常,确认后,方可上路行驶。

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通知和文件。

二、随时掌握现场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发生安全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合理调配车辆,对司机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四、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解决施工中的配合问题。

推荐第7篇:吊车安全责任协议

吊车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年度内签订施工工程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作为一切施工协议和合同有关安全方面的共同承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6、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7、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

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和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提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一切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的向暂住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购买人身意外险。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机械能否正常作业,杜绝机械带病作业,清楚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2、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行现场罚款500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4、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200元—10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0元。

6、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10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7、罚款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从中扣除。

8、本规定自协议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8篇:吊车使用安全协议

吊车安全协议

承租单位: (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年月日,完成根混凝土管的卸车。每根管重量为:吨/根,长度:M。依据乙方吊装经验,甲方租用乙方的T吊车一台,本次卸车费用为:元(大写:元整)。

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三、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已明确该项工程项目,乙方必须保证本次卸车的人员、机械、被吊物品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付款方式:安全完成本次吊装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次吊装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9篇:吊车安全使用规定

吊车管理规定

1、外协吊车需要吊装公司与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2、吊车工地提供的常用吊车每年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吊钩、钢丝绳、吊带、吊车司机作业资格、吊车的安全检查、保险记录等。

3、吊装作业必须提前进行申请,需经过经办工程师、项目经理、业主相关人员签发允许吊装施工的文件后,才能进行吊装施工(与业主的施工申请单内容合并)。

4、公司吊车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申请,注明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范围、作业内容、作业的持续时间,便于项目部合理安排自有吊车的合理使用以及及时对场外吊车进行预约。

5、公司吊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按规定进行年检等,保证吊车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6、无论场外吊车还是公司吊车,相关吊装用具一旦发现损坏立即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应做报废处理。

推荐第10篇:吊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下列设备:

1.1制动器是否完好,定、动滑轮有无裂痕迹,钢绳是否有损和串槽掉道。

1.2吊车安全栏有无脱焊,车体上是否有易落物。

1.3各部位电闸、电铃、信号、电源指示灯、紧急开关、极限是否良好。

1.4所有控制器和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开车起吊先将重物吊起150-200mm,检验制动器是否正常,然后再起吊。吊运物件不准从人头及设备上走行。

3、禁止吊动下列物品和违章挂吊现象:

3.1易燃、易爆物品;

3.2超负荷物件和固定物件;

3.3斜吊物品不得超过35º;

3.4绳索损伤严重,指吊信号不明,被吊物件上站人;

3.5用一根钢绳对角挂吊多层散装物品。

4、吊运物件不得悬空时间过长,重物悬空时司机不得离开岗位以免发生意外。

5、不经批准不准两车同吊一物件:禁止用吊车顶撞另一吊车,禁止吊车拉未到位的车辆;司机离岗其钩头提升到安全高度(原则在2m以上)。

6、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问明情况后方可运行。

7、吊车联动操作必须先将所吊物体提升到超过地在物体的高度运行,以免碰撞。

8、吊车司机必须随时观察运行中吊具的安全锁轴有无串出现象。

9、吊车司机离开工作岗位或在运行中突然停电,必须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迅速回到零位,切断电源。

10、正在检修的吊车,禁止使用,其它运行中的吊车司机必须随时观察大车轨道所设的警告标志。

1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钢绳使用的报废的使用标准,防火措施以及消防器材的作用。

12、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包括学徒工)不得擅自开车。

第11篇:吊车安全协议书范本

吊车安全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

现如今,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吊车安全协议书范本(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吊车安全协议书1

甲方:湖北电建二公司岳阳脱硝项目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定吊车租赁合同的同时签定吊车使用安全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1.甲方必须按规程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负担因甲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2.甲方有权利、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察,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劝诫和经济处罚。

3.甲方担负吊钩以下,行走部分以外的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6.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会议、学习交底等活动。

7.若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对吊钩以上及行走部分以内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对吊车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必须由乙方配备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操作证。

13.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吊车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做好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14.遇有大风(风速>10m/s)、大雨、大雾、影响安全作业,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车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防风、防雷措施。

15.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工作时间之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出现的伤亡事故,后果自负,并接受甲方处罚。

16.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岳阳脱硝项目工地现场其他管理规定以及业主和监理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制度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省电力建设二公司

乙方:岳阳脱硝项目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吊车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吊车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根据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签订时间1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车申请,并提供所吊运物件安装的时间、地点、形状、尺寸、重量、调运安装距离及吊车站位等细节情况。

2.甲方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具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晚间施工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照明。

4.调运安装时,甲方应派出相关负责人到场。

5.甲方负责调运、安装过程中施工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情况和吊装物件的各项技术参数,派出专业人员和专职吊车司机到现场勘查,使用符合规格的吊车。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车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车的起重性能低而引发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对所提供吊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各种保险、限位齐全有效。大型吊车由专职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设专职人员指挥。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提供能吊装单根构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并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设备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设施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自方车辆在场外道路上安全驾驶负责。

5.乙方对自方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安全负责。如因碰撞、碾压现场人或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租赁资质和营业执照、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合格安全带,听从甲方等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遇特殊意外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处理。但不得盲目蛮干,必要时请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拿出合理的方案后再行施工。

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发各持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20XX年01月01日20XX年03月01日

吊车安全协议书3

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业主方: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施工方:丰泰重型机械搬运有限公司

工作内容:将业主方安装所用组件(纸箱封装)从1号楼楼底调运至楼顶,并摆放至指定位置。本次调运由丰泰公司全权负责调运,业主方不派人参与调运。

协议内容:

1、丰泰公司用0.5个台班(1100元)将需要调运的材料调运至指定楼顶区域,摆放好。

2、调运期间,丰泰公司负责安全问题,人员要戴安全帽,绳索要捆绑牢固,若因此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行承担,业主方不负责任。

3、调运期间,丰泰公司要保证调运货物、施工楼楼顶和楼底建筑物等不受损坏,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或楼面建筑物出现损坏,丰泰公司需依价赔偿。调运结束后,业主签字后,出现问题,则责任不由施工方承担。此协议从施工方开始施工起生效。

业主方签字:

施工方签字:

日期:

第12篇:吊车操作员安全保证书

公司名称项目部

吊车操作员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机械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控制和减少机械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机械运行质量。操作员(以下称乙方)必须向项目部(以下称甲方)承诺保证按以下规定执行: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3、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公司名称项目部

14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15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责任人(乙方)、项目部(甲方)、工区或班组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离开本项目工程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司机

1.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 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 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 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2 指挥人员

2.1 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 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 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 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 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14篇: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管理制度《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第15篇: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 。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11、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用道木垫实,应在支腿底板下铺以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车司机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时不得与他人说话,谈笑,精神必须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车司机要关注并检查起吊物是否绑扎绳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夹具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发现有损坏情况时,不可勉强使用。

14、司机必须清楚被吊装物的重量,不准斜拉斜吊,不允许吊重行车的吊车,吊重物时不准挪车位置。

15、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一般情况吊重时,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若必须时,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应设置溜绳,起吊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17、起吊时,不许横拖物件或倾斜吊装,严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况不明的物件或凝结在地面、冻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车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准把吊车作为运送人员使用。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

20、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22、吊车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2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吊重的80%。

24、如果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吊装,并采取措施将吊物放下,停止运转后再请维修工进行维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保养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26、起吊时操作杆不要扳的过紧,以免出现紧急情况,操作杆扳不回来,造成吊车反张事故。

27、起吊时,先推吊车的吊钩后抬离器踏板,落钩时先把换向器手柄放在落钩位置,才能踏下自动踏板。

28、吊车在吊装重物回转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吊装物摆动,使吊车歪斜,并且在起吊时吊车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装重物时,不准爬杆操作,如果必须爬杆时应将吊装物放下才能爬杆,然后再进行吊装,以免发生吊装事故。

30、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险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气温低于-20℃(含-20℃)及瞬间最大风速超过10米/秒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大风时,汽车吊应停放在避风处;履带吊应将上机放在与履带纵向方向,机械背面向风,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将吊钩落到地面封到物体上,锁紧回转制动。

32、汽车吊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回转吊杆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34、发生吊装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及设备,并立即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环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5、汽车吊行驶时,应将起重臂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行驶时防止障碍物刮坏吊装机构及小驾驶室。

第16篇: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版

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吊车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吊车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所操作吊车的性能,起吊前要认真检查吊车,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超载使用,工作时吊车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并与沟槽、山体保持适当距离。

4.吊车司机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操作;信号不明时禁止操作。

5.操作要平稳,禁止突快突慢和突然急刹车,注意控制车身的稳定防重心偏移发生倾斜翻车。

6.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管理规定,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起吊工作范围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区应设警示标志,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需停留时应尽量放低物件,物件下面禁止人员通行。

8.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

9.起吊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m,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

10.大型设备吊装前应事先了解当地气象和气候情况。风力在6级或6级以上时禁止进行起吊作业,当夜间照明不足时禁止起吊作业。

11.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左右,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如无问题和安全隐患,再正式起吊。

12.用两台吊车起吊同一重物时,吊车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统一指挥,确保起吊速度一致,荷重均衡。

13.停止工作时,吊钩和吊杆应回收至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拉至零位,然后再关闭电源钥匙开关。

第17篇: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材料]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8篇:吊车吊篮施工安全方案

吊车吊篮施工安全方案

一、作业前的准备

1、熟悉发动机、汽车操作规程。

2、检查吊篮是否与吊车可靠焊接。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起重机工作前,注意工作场地是否平整密实,手刹是否制动。

5、工作半径有效高度以外5米以内的障碍物应予清除。

6、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分钟以上,检查工作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7、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有关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

8、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作业与行驶时安全方案

1、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和指挥员应按持证上岗规定信号、手势进行联系,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2、第一次起吊时,应先吊离地面50-150mm检查制动器、离合器是否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提升时速度要均匀、平稳。

3、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架空线附近作业时,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与高压线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4、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车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急落和突然制动。

5、吊重行驶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方。起吊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他任何物体相撞。

6、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7、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8、降低起重臂时,在接近该起重量所限定的最大幅度时,应缓慢减速至最底速度运行,平稳停止。

9、不得用起重机拖拉货物、拔起地下牢固物,不准起吊超负荷和捆绑不牢、重量不明的物体。

10、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1、夜间工作需要有良好的照明。

12、在吊篮上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与吊篮安全连接。

三、作业后的要求

1、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

2、按规定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长期停放时,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运动副外露部分均匀涂上润滑脂加以保护,将轮胎垫起,按规定定期运转。

四、其他方面

1、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2、作业前及作业中不准饮酒。

3、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

4、起重机司机班前、班后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每日检查,确认起重机无任何故障和隐患时方可开始工作。

5、起重机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信号。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6、未经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

第19篇:吊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HZQ-OSH/EMS-059-2004 版本:

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需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⑴起升或下降:

① 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嘀咕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a、6.6kV为3m;b、66kV为5m;c、275Kvo 10m。

⑧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起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级、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总和的75%。

⑵回转:

①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②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⑶起重臂伸缩时:

①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③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

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⑷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不得超过50c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⑴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⑵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⑶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第20篇:轨道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轨道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证轨道起重车辆的使用安全,并安全顺利地完成运行及作业任务,针对我段车辆运用及作业性质,制定我段轨道起重车安全操作规程。望使用轨道起重车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起重吊车司机的要求

1、轨道起重吊车司机、学习司机必须持有铁路局核发的接触网检修作业车驾驶证,并经年审考核。

2、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

3、接触网检修作业车起重吊车司机和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使用保养说明书》的要求,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和作业安全。

二、运行要求

1、轨道起重吊车是一种特殊的接触网检修作业车,其使用要求、运行操作等,均按《接触网检修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轨道起重吊车只有单端操纵台,严禁在区间反向驾驶。

3、在运行前必须检查确认吊钩是否固定可靠,支腿、轴箱锁定油缸是否收回并锁定,取力器开关应在脱开位置,走行马达

- 12

(13)吊重作业中,应安排专人观察侧向油缸的伸出情况和侧轮踏面与轨面的密贴情况。

(14)当电气控制仪表板上失压指示报警时,应打开电液阀使蓄能器充压,以保证蓄能器的最低压力永远高于离合器油缸的安全极限压力。

(15)区间高速行驶过程中,取力器不允许工作。 (16)回转时,必须注意附近的人或障碍物,并鸣蜂鸣器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确保作业安全。

(17)操作者应经常注意压力表的指示压力,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

(18)连续作业时,应注意油温不超出规定值。

3、吊重行驶

(1)吊重行驶时,应将被吊重物置于车身正后方,在直线上运行。

(2)吊重行驶时,司机必须密切注意机车状况,以防走行制动失灵。作业暂停时,使用空气制动或手制动。

(3)吊重行驶时,严禁扳动锁定油缸操作手柄。 (4)吊重行驶时不允许进行任何起重操作。 (5)车辆未停稳,严禁换向操作。

(6)走行制动失灵及作业暂停时,应鸣笛告知驾驶室的司机,以便使用空气制动。

《吊车安全操专业范文.doc》
吊车安全操专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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