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停工通知书范文

2022-11-17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停工通知书

停工通知书

太安监字[ ]第

公司:

你单位

工程,经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 部位的施工,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填妥《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监督机构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对工地立即全面停工整改,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填妥《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监督机构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以上打勾项为唯一选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逾期未申请复检或未改正的,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太康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接收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注:

1、本通知书一式三联,整改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各一联,监督机构一联;

2、《复工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sdjsj.shunde.gov.cn。

推荐第2篇:停工通知书

停工通知书(存根)

板政停 第 号

经查,你户未向镇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擅自在镇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你的行为做出停工处理。即日起停止一切施工、建设行为,在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手续之前暂停一切施工。若逾期不履行,我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当事人签字: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公章)

送达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条文如下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停工通知书

板政停 第 号

经查,你户未向镇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擅自在镇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你的行为做出停工处理。即日起停止一切施工、建设行为,在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手续之前暂停一切施工。若逾期不履行,我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当事人签字: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公章)

送达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条文如下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推荐第3篇:停工通知书

篇1:停工通知书

停工通知书

平安府停〔2012〕 号

建房户:

经xxxxx城镇建设管理办、国土办、安监办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你户在xxxxxx 擅自修建的房屋, 。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听后处理。若逾期不履行,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受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篇2: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注:

1、本单一式两份,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

2、编号规则:年份+流水号。

篇3:责令停工通知书

责令停工通知书

户:

你在 擅自进行 施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向你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维持已有的现状,若再违章建设,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清除并处以相应处罚。 送达人:

接收人: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责令停工通知书

户: 你在 擅自进行 施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向你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维持已有的现状,若再违章建设,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清除并处以相应处罚。 送达人:

接收人: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的

篇4:建设工程施工停工通知书(重大隐患) 欣华建司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存根联

no. 欣安隐停字( )第 号 致: 项目部

你项目部施工的 工程,经 年 月 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责令其停工整改。

推荐第4篇:停工通知书

停业通知书(存根)

()号:

经检查发现,你加油站安全生产存在如下问题:请你加油站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业,待办齐手续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经手人:送达人:

在场人:

甘溪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年月日

——————————()号——————————

停业通知书

()号:

经检查发现,你加油站安全生产存在如下问题:请你加油站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业,待办齐手续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甘溪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年月日

推荐第5篇:停工通知书(格式)

停工通知书

____交质监〔

〕第__号

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名称):

你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违反(违章内容、依据)

经研究,决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起停工。停工期间你单位应认真加以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程质量。经你单位自检和监理复验达到要求后,提出复工申请,报我局(站、处)复查。在没有接到《复工通知》之前,不得擅自复工。

特此通知

监督单位负责人:_____(签字)

_________(质监机构盖章)

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注:

1、停工通知书应有监督单位负责人签字。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推荐第6篇:停工通知书格式

停工通知书

顺建监 No.xxxxxxxx

你单位

工程,经查存在以下重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 部位的施工,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填妥《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监督机构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对工地立即全面停工整改,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填妥《复工申请书》报 申请复查。经监督机构复查并书面同意复工后方可恢复施工。

(以上打勾项为唯一选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逾期未申请复检或未改正的,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

接收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日 年

注:

1、本通知书一式四联,整改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各一联,监督机构两联;

2、《复工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sdjsj.shunde.gov.cn。

推荐第7篇:停工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1号

若羌县建设局:

7月1日,我局组织对若羌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工作不到位,仅1人参加自治区培训;

2、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程序通过批准;

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化编制覆盖率为44%,未达到规定要求;

5、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6、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7、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未开展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没有及时统计;

8、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工作比较滞后,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发生;

9、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

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10、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若羌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2号

且末县建设局:

6月30日,我局组织对且末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市总体规划的图件中没有明确“三区四线”相关内容;

2、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83.5%,未达到规定要求;

3、住房建设规划未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4、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5、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

6、行政许可未得到县法制办的确认;

7、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和上报;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9、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0、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的存在,并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引起上访案件。

11、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且末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3号

轮台县建设局:

7月2日,我局组织对轮台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不到位,仅1人参加自治区培训;

2、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

3、没有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未向社会公示;

5、轮台胡杨林风景名胜区没有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6、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60%,未达到规定要求;

7、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9、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0、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的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1、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仍然存在,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

12、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并由此造成一定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轮台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4号

尉犁县建设局:

7月1日,我局组织对尉犁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没有编制通讯简报;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及强制性内容;由于库尉一体化的实施,总体规划斟待修编;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和公示;

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70%,不达标,要抓紧完成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5、土地出让程序不明确,办件中无规划图和方案图,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6、未建立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

7、无规划委员技术审查单,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8、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无固定规划展示场所,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

9、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边规

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0、乡、镇一级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存在,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1、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尉犁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5号

库尔勒市规划局:

7月3日,我局组织对库尔勒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市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对2008年度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工作计划,没有工作通讯和简报,没有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

2、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没有按照程序经自治区审查同意,总体规划没有明确划定“三区四线”,正在实施的总体规划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批准;

3、铁门关风景名胜区没有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通过法定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率为80%,未达到规定要求;

6、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7、未建立新的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上报;

8、城市规划监督管理不够。由于监督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导致一些单位和房产开发商见缝插针,无序开发建设,使老城区建设密度过大,停车场,绿化用地被占及绿化面积不达标的情况

比较普遍,居民意见较大,造成城市居民上访案件上升。

9、部分开发商在城乡结合部购买的开发用地,办理了土地手续,但多年不开发,被拆迁住户的安置没有得到解决,住户的房产产权仍然有效,一些房屋年长失修,住户提出新建或改建,政府不予办理手续,老百姓意见很大,引起一些投诉上访。

检查人员:杨 兵 雷笑冰 苟生光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6号

焉耆县建设局:

6月26日,我局组织对焉耆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的《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四线”划定深度不够;

3、没有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

5、村庄规划编制滞后,没有完成年度编制工作;

6、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7、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8、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9、未建立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无相关文件,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0、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网页,资料缺乏时效性;

11、部分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2、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政府规划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引起了一定的上访案件的发生。

13、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由此造成新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焉耆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7号

博湖县建设局:

6月26日,我局组织对博湖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的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划定“三区四线”;

3、没有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4、住房建设规划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

5、村庄规划编制滞后,规划编制经费不到位,已编制的村庄规划都没有形成正式成果,没有完成年度编制工作;

6、没有落实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7、乡村规划无规范的办件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8、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9、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10、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11、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展厅、无规划网页;

12、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乡镇未进行自查,建设项目的选址办件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

13、规划编制经费不足,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由此引起的上访案件普遍存在。

14、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存在。

15、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由此也造成了一些新的上访因素。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博湖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8号

和静县建设局:

6月27日,我局组织对和静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你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城乡规划法》培训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村镇管理人员《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没有划定“三区四线”;

3、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公示;

4、村庄规划编制滞后,没有完成年度编制任务;

5、乡村规划无规范的办件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未建立;

6、与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出让审批的协同机制未建立;

7、未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委员会无技术审查单;

8、无规划动态信息监测,规划信息未及时统计;

9、无批前批后公示,无规划展厅、无规划网页;

10、规划资料缺乏时效性,乡镇未进行自查,建设项目选址办件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要求;

11、部分规划编制没有完成,规划指导作用没有完全实现,边规划边建设,建了拆,拆了建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城市市民、农村

村民拆迁户损失过大,由此引起的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2、乡、镇规划管理机构还不健全,乡镇规划助理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切实发挥作用,日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按规划和无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13、县规划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范围过大,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交通工具、缴费严重短缺,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和静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

巴建城责[2008]9号

和硕县建设局:

6月27日,我局组织对和硕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认为你县未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认真开展2008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请你县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检查人员:杨 兵 苟生光 任砺 查新军

检查部门:巴州建设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建设厅 抄送:和硕县人民政府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

推荐第8篇:建筑工程停工通知书

建筑工程停工通知书

你(单位)因

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月华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送达人: 受达人: 送达时间: 送达地点:

推荐第9篇:违建停工通知书

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存根 违法停字[ ]号 _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新(翻、修)建项目_____________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违反了铜政发[2007]28号文件、铜政发[2009]76号文件及房村镇总体规划,该工程属于违法建设。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已竣工的不得使用)并限你在 年 月 日之前到房村镇规划办接受处理。

送达人签字 收件人签字

房村镇规划办公室

年 月 日

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违法停字[ ]号 _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新(翻、修)建项目_____________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该工程属于违法建设。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已竣工的不得使用)并限你在 年 月 日之前到房村镇规划办接受处理。

房村镇规划办公室

年 月 日篇2:违建停工通知书存根(监察大队) 城区违法建设行为停工通知书(存根)

第 号

城区违法建设行为停工通知书 no:2014 - 你单位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条 规定,责令停止施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篇3:违法建筑办理程序

违法建筑办理程序

1、巡查发现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书、接谈通知书),并取证送达。并做现场勘查笔录(面积、结构、地址)。

2、第二次巡查发现当事人继续施工的,可向领导汇报是否可以现场拆除:(1)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施工、拆除违法建筑(2)做巡查笔录报大队领导审批立案与否。

3、开出共同讨论是否构成案件,立案与否。

4、办案人写立案登记表,并报领导审批。

5、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时取证)。

6、示拆除、未消除影响的,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报中部门审批。

7、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取证)。

8、未拆除的,向管委会申请,下发拆除公告,由管委会组织强制拆除。

四、拆除违法建设程序

1、各区人民政府按照阶段目标,组织有关单位对违法建设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2、向违法建设当事人送达区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3、违法建设当事人未按限期拆除的,向违法建设当事人送达区政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在拆除现场张贴“通告”,决定书和通告应在强拆日期的3—7日前,予以送达和张贴;

4、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时,当事人拒签或当事人无法确定时,可采用留置或现场张贴的形式予以送达;

5、强制拆除时,应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拆除现场;

6、强制拆除过程中,对被执行者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登记,制作物品清单。清单连同被执行人的财物一并当场交付被执行人;不能当场交付的,可通知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因拒绝接受而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

7、强制拆除时,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篇4:违法建筑的处置流程

违法建筑处置一般流程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依法行政,确保公开、透明、高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违法建筑的处置及拆除程序明确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认定

违法建筑一般理解就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违法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

分为3个步骤(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二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

1、立案调查阶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筑案件进行受理、查证、调查和认定。查清违法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现在的实际占有人或使用人等,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具体程序包括案件受理登记、案件立案审批、现场检查、现场勘验、询问调查通知、询问调查等。(必须由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在建工程,必须立即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

2、处理审批阶段。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淮安市城乡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对违法建筑进行准确认定,在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报局法制机构审批;重大或复杂案件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经审批后,承办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一、三十

二、四十

一、四十二条的规定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向当事人告知有关事项,对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记入《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处理审批表》。

3、决定送达阶段。依据《城乡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作出对违法建设的限期拆除决定,应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集体审议决定。承办人员根据决定,应及时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决定书》上作出的限期拆除的期限,按照违法建设体量大小确定合理期限,一般为3-10天)。

三、违法建筑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阶段

当事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期限为当事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期限为当事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要求提出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区政府法制机构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认真审核,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处理决定。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四、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亦可由区政府经审查符合行政强制拆除条件的,责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

分为5个步骤(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规定):

1、公告程序: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在当事人自行履行行政决定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没有拆除违法建设的,应当下达《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时间可参照催告时间,限期10日内;(《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2、催告程序: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作出《催告书》,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时间10天内;催告书中必须载明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3、报批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期限为三个月内)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下,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听取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区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当地基层组织、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律师等组成的专家会审委员会的意见后,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责成有关单位(区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强制拆除。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履行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两个程序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决定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区人民政府责成决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发布《强制拆除公告》。(《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5.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下达后坚持不自行拆除,行政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方式。由区政府牵头召集参加强制拆除的相关部门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强制拆除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协议。

在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时,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做好相关事宜,确保强拆工作的安全、依法、稳妥进行。实施部门要认真做好现场笔录,认真填写物品清单,由公证部门依法做好财产的登记保存工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公证处)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最后,制作案件结案审批表,撰写结案报告,资料归档。

城管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篇5:城市违法建设破窗效应

城市违法建设破窗效应

违法建设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执政威信 ?我们有专门的同志负责巡查搜寻违章建筑、上报材料,多的时候我一个星期要处理二三十份违建材料,少的时候也有三四份。?采访中,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杨建防对违法建设现象频发很是挠头。

他的切身感受,只是《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在南宁、兰州、昆明、贵阳等城市走访调研中看到的一个例子。近年来,随着城市加速扩张和发展,在一些城市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违法建设现象日趋严重,当地监管乏力。

采访中,本刊了解到,从1999年至今,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51万余平方米,即使在如此高压打击下,违法建设仍禁而不止。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一年的时间内,贵阳市仅二环路周边就新增违法建筑200多栋,总面积4万多平方米。

多位受访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都认为,违法建设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其屡禁不止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执政威信,带来了负面的社会效应。如果不加大查

处力度、控制其蔓延趋势,违法建设将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毒瘤?。 20多层违建楼盘公开卖

在调研中,本刊记者发现,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是违法建设的?重灾区?,一些城中村绝大部分私房都属违法建设、成了?违建村?,一些违建的高层楼盘更是堂而皇之地公开销售。 例如,南宁市西乡塘区的万秀村、秀厢村、秀灵村一带是南宁最大的城中村集中区,也是违法建设最多的区域之一。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南宁市的民房最高只能建到四五层,但记者在这些村子看到,大部分房屋都超过了这个高度、达到七八层,十多层的房屋也不少见,还有很多违建的房屋正在施工中或刚刚封顶。

走在这几个村子里,记者发现,违建房屋的外墙基本都是砖墙、没有经过粉刷,房与房之间的间距大都很小,一些相邻房子外面的防盗网甚至都靠在了一起,很多房子外面都写着出租联系电话。万秀村党支部书记黄柯坦说,村子里大部分私房都超高,一般的都有个六七层,十层以上的也有十栋八栋。 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工林路东头一个名为?景丰家园?楼盘的施工现场,本刊记者看到,已经建设到21层的楼顶上还在浇筑水泥混凝土。指挥施工的?小工头?告诉记者,这个楼盘已经施工了大半年,估计再有一个月左右封顶,将建到30层以上,后院还会有两层停车场,整个建筑面积将达到3万平方米左右。他指着周边几栋20层以上的高层说,这些?楼盘?和?景丰家园?一样,都?没有手续?。 工林路800号的一处名为?双利佳苑?的?楼盘?,18层的建筑已经封顶,工人们正在内部装修,这个?楼盘?还在一层设臵?咨询处?用于销售楼盘。?咨询处?的售楼顾问介绍,这里可供销售的房屋共80套,大小从56平方米到116平方米不等,因为没有正规手续,房屋的销售报价远低于周边商品房的售价。

违建乱象与原因

本刊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些城市的违法建设均不同程度在土地、规划、建设等环节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类型主要包括违法加盖或重建、抢种抢建、项目违建等几类,其原因也分为出租谋利、获取拆迁补偿等几种。

违法加盖或重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黄诚说,城中村的违建房屋大多属于这种类型,?大多具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加盖或者重建没有经过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其大量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村民的住房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而提升,另一方面是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后产生的租房需求。多位受访的城中村村民表示,他们也想办理合法的规划建设手续,但是现在一般政府都严格控制楼高、不准加盖,即使允许,手续也非常复杂。 本刊记者还发现,一些社会游资也介入其中以求谋利。例如,在南宁的某些城中村,有的外来老板就与村民签订合同,由村民出地、老板出资建房,建好之后部分楼层归村民、部分楼层归老板,或者村民给予老板免租十年二十年,有的外来老板将建好的房屋再分租或整

体对外承包甚至是销售出去。

抢种抢建。随着城市加速扩张和发展,一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城区周边村庄被列入了征地拆迁的范围,有些住户开始大量建造或加盖房屋,有的甚至连夜盖房,以求得巨额补偿。?村民多是抱有试试看,赌一下的心态,如果房屋被拆迁后还原了新房或者获得了大量现金补偿,就能成为百万或千万富翁?,昆明市一位拆迁负责人说,建造房屋的造价每平方米仅为200多元,而昆明市征地拆迁的标准多为1:1.1或1:1.2还原新房,或者给予巨额现金补偿。

一些重大项目违建。受访的执法人员说,由于国家对土地利用控制较严、审批时间较长,有的大工程为了赶工期就未批先建导致违法,还有项目业主则打着?重大工程?的大旗违反规划进行违建,有的改变绿化率,改变景观、采光,增加楼层,还有的改变人防及消防设施用于停车、经营等。本刊记者了解到,在昆明就有个别开发商借着某领导的?批示?或?会议纪要?等指示,不按报批的面积施工,采取少报多建的办法进行违章建设,不服从监管,甚至无任何建设手续,从事违法建设。

已建房安全隐患突出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由于违建房屋缺乏规划、建筑质量不高,或者侵占了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公共空间,特别是很多城中村房屋密布、租客众多,存在较大的消防、交通、治安等隐患。

例如,本刊记者在某些高校附近看到,大面积的违法建筑物里,

居住着高校学生,有的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贵州大学附近的新朝阳村,记者看到几个连片的出租屋群。这些房屋大多只有一层,每户被隔成五六个单间,共用一个特别狭窄的过道。房屋空间不高,屋内电线均走明线。

据贵阳市消防部门掌握的情况,这些高校周边的出租屋90%都是违法建筑,最高的甚至修到七八层。建筑集中的地方,狭窄的巷道仅能容两人并排通过,没有消防通道或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的情况很多,有的甚至一栋民房没有一个灭火器,消防栓也很少见。消防部门扑救时往往需要接起上百米的水管才能够到火场。

在昆明市滇池路某城中村,本刊记者看到,这里的楼房?背靠背?,小作坊、小旅馆、小店铺遍布街道,在某食品小作坊的员工宿舍,4楼的2间小屋共住了9名女工。2层和3层是食品加工区,电线错乱交织着,液化器等易燃物品也随意摆放。 而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岭庄苑小区一个三岔路口,两栋居民楼之间100多米长、十多米宽的消防通道全部都被违建的简易杂物棚占据,这些房屋很多都用于出租,有的楼房一栋住上百人,消防通道被堵占后,若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不去。

贵州大学新闻系本科毕业生张玉玺告诉本刊记者,他去年考研之前曾经在出租屋住过半年,虽然学校明令禁止在外租房居住,但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是有不少学生住进了农民修的出租屋里。?住在这样的违法建筑里天天担惊受怕,担心失火,也害怕被盗。

推荐第10篇:文物停工通知书

1.灵宝“10·15”田野石刻文物被盗案成功侦破 2006年10月28日,灵宝“10·15”田野石刻文物被盗案成功告破,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三件被盗石刻全部追回。 2006年10月15日凌晨,灵宝市豫灵镇麻庄村三尊清朝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石刻被盗。10月17日,接到三门峡市文物局报告后,河南省文物局立即会同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赶赴灵宝调查情况,督促侦破。三门峡市公安局、灵宝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经过认真走访和仔细摸排,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遂立即展开抓捕工作,25日在山东济宁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8日在上海缴获被盗的三件石刻。专案组全体公安干警在短短的十几天内夜以继日、忘我工作,快速侦破此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为保护文化遗产做出了应有贡献。 11月1日,经过近30个小时的昼夜兼程,专案组押解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被盗的三件石刻由上海凯旋而归。 2.盗窃开封朱仙镇岳飞庙文物案犯被判重刑 2006年1月5日,盗窃开封朱仙镇岳飞庙文物的7名案犯在开封县法院被公开宣判,主犯戴志钢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达仁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喻新春、郑慰聪、张萼垂、唐万华、伏桂华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有期徒刑。

朱仙镇岳飞庙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成化十四年,是我国著名的四大岳庙之一。2005年4月8日,被告人戴志钢等翻墙进入岳飞庙,剪断后门和寝殿门锁,将庙内一尊铜像文物盗走。案件发生后,省、市文物、公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多次赴开封督导案件的侦破。开封市、县公安局抽调得力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认真排查线索,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转战浙江、湖南等省,行程上万公里,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5月11日成功侦破案件,追回被盗文物,抓获犯罪嫌疑人。 3.新华社:宁波海关查获268件民国文物

来源:新华社宁波 作者:郑黎 黄瑞鹏 2013-02-07 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宁波海关近日连续查获两批限制出境的民国时期古家具,共268件。

前几天,厦门某外贸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木家具,海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查验时,发现一些类似木盆的木制品呈椭圆状,大小不一,凑不成套,而且所有木盆都是原木凿刻而成,没有拼凑的缝隙。工作人员介绍,制造这样的木盆需要很大的树木,但现在几乎不可能允许砍伐,于是推断,这些木盆有可能是古家具。

随后,工作人员还发现了两个古色古香的木柜,仔细查看,木柜表面的油漆已经脱落,有很多磕碰缺损痕迹,不像短期内打磨的。宁波海关便联系了浙江省文物部门对这批货物进行鉴定。结果,这批货物中有256件古家具是民国时期的文物。

此外,前不久,宁波海关在一批由上海某贸易公司以“旧木家具”名义申报出口的货物中,截获了12件国家限制出境的民国时期文物。目前,宁波海关已经对这两批文物立案调查。 4.兰溪一文保建筑被拆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张黎明 范宝华 袁向群 2012-11-30 明知自己家的老屋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尽管乡镇及文化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阻止,兰溪的陈某仍然一意孤行,私自将该老屋拆掉,致使重点文物遭到损毁而无法恢复。昨天,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陈某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家的老屋位于芝堰村老街边上,是一座具有200多年历史的清代木结构建筑,共两层,占地面积80多平方米,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因为年久失修,房屋漏雨、房梁已被蛀空,成了危房。眼下,陈某的孩子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陈某担心儿子娶不到媳妇,在建新房屋的地基尚未得到 解决前,就私自对老房进行拆建。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获知情况后及时赶到现场,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将其叫到

村办公室谈话,明确告知其所拆的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筑,擅自拆除要负法律责任,并要求他将已拆除部分恢复原状,同时给其发放《停止侵害通知书》和《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但陈某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回到家后,他继续叫人一起将房屋全部拆除。 5.天妃宫炮台外墙遭涂鸦,平湖市文物部门紧急行动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田敏 2012-09-20 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文物保护体系及保证措施

1、文物保护体系

施工现场发现的所有文物都是国家的财产,为此,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2、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①、加强对干部、职工文物保护教育,增强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文物保护的主动性。营造“文物保护责无旁贷”的氛围,并建立奖惩制度。

②、本着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对文物保护负责的原则,施工中,发现有历史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立即停工,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③、采取严密的专人看守与保护现场措施,绝不允许人员移动及损坏任何这类物品。

④、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必要的其它保护,并将对文物遗迹的各类现场保护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后附:《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框图》

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成客专铁路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有关规定规定,结合西成公司关于文物保护的要求及中铁隧道集团公司西成客专xczq-9标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西成铁路工程建设的文物保护的工作重点是自然及人文景观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西成客专铁路建设建设涉及到的所有文物属国家所有。各参建单位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阻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条 文物保护目标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精神,积极与地方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实施协议,严格遵守保护程序,制定可靠保护方案,全力配合文物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物进行抢救和保护,确保文物不被损坏、不遭流失,安然无恙。

第二章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西成客专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西成客专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对xczq-9标段施工发现的文物进行保护管理;各工区依据本制度建立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对所辖工点文物进行保护管理。

第五条 项目部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成 员: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部长、设物部、合同部、计财部、综合部部长及各工区主任。 第六条 项目部文物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对管段内的文物保护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全方面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第七条 项目部的主要职责:

1、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的实施和措施的落实。

3、发现文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 工区的主要职责:

1、开工动员中,向施工人员讲明珍惜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地质遗址和化石等文物的重要意义,是每位施工人员明白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让所有人员真正懂得文物和地下遗址属国家所有,是珍贵的国家财产,需加倍珍惜,悉心呵护。施工前了解当地文物古迹、地下遗迹分部范围,如在其临近施工时,加强观察,谨慎作业。

3、施工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古迹以及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业主、监理、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待文物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章 保护重点 第九条 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

第十条 工区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置。

第十二条 土方填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施工单位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第四章 罚 则篇3:文物维修工程施工单位用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所用基本表式

表a.1~表a.18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施工中常用的基本表格。

表a.1 工程开工报审表

表a.2 工程开工报告表

本表一式三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a.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表a.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a.5 隐蔽工程现场检查申请表 篇4:历史建筑保护遇尴尬 文物的“免死牌”在哪儿

历史建筑保护遇尴尬 文物的“免死牌”在哪儿

绍兴,千年古刹开元寺大殿告急!

郑州,百年老宅南乾元街75号院告急! 苏州,以木版年画著称于世的桃花坞告急!

„„告急!告急! 随着全国各地不断上演拆旧建新,面对现代化机械,一处处有着历史价值、承载几代人文化情感的老建筑不断呼救。

现状:命运多舛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纷纷大兴土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在此过程中,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却遭遇尴尬。从国家到县级,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是文物的“免死牌”,而历史建筑大多没有文物保护级别,因而就更多地面临拆除的威胁。 8月19日,媒体曝出:浙江绍兴,千年古刹开元寺的大殿,被房地产企业拆得只剩下一个骨架。开元寺始建于后唐长兴元年,后经历朝历代修缮,香火旺盛不衰。抗战期间被汪精卫伪政府占领,佛像、僧舍被毁。抗战胜利后,改建为绍兴市人民医院。但古开元寺大殿一直保留下来。后人为保护石柱在外面加了水泥钢筋。2007年医院搬迁,这块土地被拍卖,以9亿元成交,作商业开发。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当年出让时曾明文规定,大殿为保留建筑,因此整修前必须经过城市管理部门规划审批。而此前开发商的“整修”行为,属于未通过审批就擅自施工。目前,绍兴市城管执法局已向开发商下了停工通知书,大殿未来将进行原貌修整。

而在郑州,南乾元街75号院依然生死未卜。这座院落,从民国至今,历经百年雨打风吹而不倒,虽然早在去年3月就被郑州市政府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但依然无法躲过被拆迁的命运。网友“根哥”说:“实际上原来南北乾元街、菜市街、东三马路、大东胡同一带有许多很漂亮的四合院,可惜全拆迁了!”

目前我国有历史文化名城119个,然而最近的一次历史文化名城检查结果显示,其中的13个城市已没有历史文化街区。那些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必要组成部分的老宅院、老街巷,已被无情地拆掉了。感慨叹息之余,民间的有识之士开始行动。从今年5月至今,由国内著名设

法律:义不容辞

没有保护级别的历史建筑,文物部门要承担保护职能吗?

浙江省文物局某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元寺屡建屡毁,大殿是民国时期的建筑,并未被当地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也就不在文物部门管辖的职责范围之内。针对郑州市多处列入保护名录的优秀近现代建筑接连被拆除的现状,郑州市文物局也说,进入名录的这32处近现代建筑不是文物,即便有人拆除,他们也无权进行处理。显然,他们认为被拆的建筑不是文物,所以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 果真如此吗?历史建筑不属于文物保护范畴吗?记者就此专门请教了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何戍中说,这样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根据《文物保护法》,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就是文物,就是《文物法》保护的对象。毫无疑问,上述建筑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保护它们是文物法、文物工作的应有之义,是顺理成章、义不容辞的事。 何戍中解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在册的文物点近77万处,而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更高价值的文物获得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但是,只要是登记在册的,就属于文物,就受到《文物法》保护。他补充道,上述这些历史建筑如果还没有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应该说是文物部门的失察。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可以依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认定其为文物。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 尽管从法律到登记、认定是一种无缝对接,但事实上,有时因为主管部门的无为或误读,历史建筑的保护往往处于空白状态,拆迁的脚步并未被有效阻挡。说起两年前陆军医院旧址被拆的事情,著名的天津文保志愿者穆森仍然痛心。2009年12月,22名文保志愿者向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递交了《关于将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38号俄租界陆军医院旧址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申请书》。不久,得到的正式答复函中称,该建筑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较高,区政府已决定将其列入河东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范围。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此建筑进行普查登记。然而没过几个月,这座建筑却成为一片废墟。对此,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主管领导的解释却是:“纳入?三普?范围,不等于就是文物了。所谓的登记,在笔记本上一记,也是登记。”“这些问题我也说不清,反正不是我们拆的。”

记者查阅了相关政府网站,《郑州市第一批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中,南乾元街75号院赫然在列;桃花坞属于历史街巷。毋庸置疑,它们都在《文物法》保护的范畴内。它们的命运或许就是全国历史建筑的写照。下一步会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专家:三思后行

提起被拆除的老建筑,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说:“这些消失的身影让人怀念,更让人心痛。”这位著名建筑学家和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领域学术泰斗大声呼吁:“老街区、老宅院、老房子就是城市记忆,不可再得,不可复制,留下?真古董?就是保住?城市魂?。” 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军人物、著名作家冯骥才更是尖锐地指出:“要警惕文化政绩化。”他说,在许多地方,文化如果不与政绩结合就不被重视;可一旦结合,文化就变味了。他举例说,一些地方花几亿元复制一个古村落,或是建一个大家都不喜欢的建筑,似乎这就是城市的文化。“任何城市的文化都是一个地域人们审美积累的结果,是历史不断积累形成的,而不是某些人就能决定的。当城市文化与政绩相联系,而政绩又与产业、旅游开发相结合,则充满了暴发户的色彩。”

对于目前许多城市,尤其是具有相当历史背景的古城在城市改造、整治过程中的拆建,冯骥才表示,不能着急,要“精修”。他强调,一定要保持城市的历史时间感,“就像给一位老人整容,如果把皮肤的褶皱都拉平,就变成年轻人了,就没有了时间感,我们对他的感觉也就变了。”

针对桃花坞面临的拆迁,冯骥才告诉记者:“我们正在争取木版年画申遗。”他说,作为木版年画的重要产地,桃花坞的原生环境如果被破坏,等于是“把老巢都拆了”,必定会给申遗带来很大困难。他强调,这种拆迁不仅给桃花坞带来损失,而且伤害了木版年画,最终也会伤害到苏州的传统文化。面对记者,他郑重其事地表示:“希望苏州政府三思!” 记者不知道在采写此稿的过程中,又有多少老建筑倒在挖掘机下,还有多少老建筑在奋力呼救;但记者知道,中国正在步入城市化加速期,如何对待珍贵的历史记忆,不仅需要我们在意识上自省,更要在行动上体现。

数百年后,当歌曲和传说已经缄默的时候,建筑却还在说话。为了子孙后代能听到我们的故事——老建筑,别都拆了!篇5: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施工合同

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文物事业管理局

乙方(承包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工 程 地 点: ****镇

时 间: 年 月 日

一、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投标清单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文物保护工程验收合格标准,通过湖北省文物局初验。

四、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六、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其他约定

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合同的条款中完成下列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迁至施工场地,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承包人参加图纸会审;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

发包人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承担。

承包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

1、按合同约定完成并保修本工程;

2、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及要约标志;

3、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费用除外;

4、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

承包人代表职权

承包人代表应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应予认可。

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4、工程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到位;

5、建筑结构发生变化和出现自然坍塌等现状。 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工程开工前,为本工程办理保险;

2、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可以将部门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工程量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

工程变更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合同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的约定来确定,工期相应调整。

工程量及工程材料变更的确定

发包人在工程量变更和材料变更确认后,承包人应提出变更工程内容和材料的确认函,经甲方代表签字后,实做实收,据实结算,包括审计在内60天内完成结算。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2、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3、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

4、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负责协调同旧址周边单位,居民及当地政府,城建部门的关系,保证正常施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提供详细施工图纸,明确每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

水、电、路通现场。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代表甲方协调关系,确认工程量变更。

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由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配合有意该工程从而影响工程进度;

2、受到当地居民及黑恶势力的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

工程价款及支付

工程竣工增减部分采取据实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具体支付方法:

1、该合同签订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工程备料款;

2、整体工程进度过半,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工程完工,乙方提请甲方验收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竣工决算完成,甲方付款至审计结论的95%;

5、保质期满,甲方付清审计结论余下的5%。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5年。保修范围为梁架、墙体、地屋面等。

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竣工竣工决算审计结论的5%。

第11篇:停工整改通知书

质监201 整(停)[ ]号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停工)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

工程经(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整改;

□ 2.局部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复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 查 人 :

签发人:

签发单位(盖章):

注:此表相关责任单位各存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第12篇:装修通知书

装修告知书

亲爱的邻居:

您好!我们~单元~室即日起将开始装修,历时约3个月,在这期间可能会因噪音、振动和粉尘给您带去一些干扰,敬请您和您的家人体谅。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各位的打扰,我们会和装修公司商量好,尽量安排在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6点之间施工;如果需要不间断施工,会在休息的时间段停止产生噪音和振动的工程。

感谢您的理解! ~幢~单元~室住户 2013年9月8日篇2:装修通知告示【精编】

装修告知书

亲爱的各位邻居: 你们好!

我们是203室的住户,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工期预期为3个月左右(2013年05月24日至2013年07月23日)。

在装修的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给您的生活、学习以及休息等带来一些干扰和影响,毕竟锤声、钻声等在所难免,如果我们家中带来了较大的震动或噪声,还敬请您和您的家人能海涵。

当然,在装修期间,我们也会监督施工人员务必遵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的工作时间进行施工,并确保周末的施工不做有较大噪音的活,以此减少对诸位邻居休息日的影响。

由于我白天正常上班,平时也只能偶尔过来看看,还请各位邻居帮忙看看,帮忙监督。如果各位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取得联系,我将争取在第一时间给诸位一个满意的答复。

再次向诸位邻居表示歉意,希望大家能多多谅解。装修过程中的不到之处,请您多担待。

联系人:xxxx 手机:xxxxxxxxxxx 203室

2013-05-24篇3:装修通知单.新doc 装修通知单

甲方:固原家道商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装修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租赁经营合同书》和《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事宜,特制定本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按照《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租赁经营合同书》的规定,于合同签订 15日内提交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施工方案。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尽快预期提交,未能按时提交者,甲方将视其违约,并根据《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租赁经营合同书》第七条各项规定予以处罚。

二、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施工方案3日内,依据商场的整体规划,审查乙方商铺的装修方案并提出整改意见或确定乙方装修设计方案的回复。乙方应于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之后的 5 日内,重新提交整改后的装修设计图纸和装修施工方案,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违约,依照本规定的第一条予以处罚。

三、甲方审核乙方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施工方案后,于2012年工规范》于2012年2月25日完成装修施工,未按时、按规范完成的视为违约,依照本规定的第一条予以处罚。

四、对乙方的装修施工,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为保证装修施工顺

利进行,甲方收取乙方装修保证金 元,( 万 仟 佰 拾 元 ) 甲方对乙方装修施工验收后,从装修保证金中扣取乙方第一次用电费用及第二次用电电表安装费用后,将剩余金额退还于乙方。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或未按《商户进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标准进行装修,且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甲方有权在装修现场立即制止并通知乙方整改。自甲方发出通知24小时内,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对其所装修的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的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改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需按照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商户进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如违反该条例,则按家道银座女人世界商场《装修现场施工管理》条例执行并予以处罚,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益,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备注: 甲 方(公章): 乙 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商户进场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商户进场装修审批流程

一、商户代表携带相关资料或图纸到楼层营销管理部填写《工程施 工及装修申请单》。

二、楼层营销管理人员对装修时间、位置、风格等进行审核,同意 后在《工程施工及装修申请单》上签字。

三、商户代表将楼层营销管理部审批过的《工程施工及装修申请 单》拿到物业部,由相关负责人对施工图纸及用电等进行审核后,在《工程施工及装修申请单》上签字并注明装修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商户代表持审批完的《工程施工及装修申请单》到财务部缴纳 相关费用,财务人员收款后开具收据,并留存一联作为存档手续。商户代表凭收款收据到物业部办理商户进场“装修出入证”并将《工程施工装修申请单》交于物业部进行装修完工验收时备用。

五、如需在非营业时间进场施工,需到楼层领取《非营业时间施工通知书》。

六、商户施工人员凭进场“装修出入证“和《非营业时间施工通知 书》进场施工。

七、施工结束后,商户代表向商场提出验收申请,商场相关部门人员按照验收流程进行验收并确认签字。验收不合格的,通知商户进行整改;

八、商户代表凭验收合格证明到商场财务部申请退还进场“装修出入证”押金并上交“装修出入证”,同时填写装修押金申请单。

商户进场装修管理内容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装修人员进场必须出示“装修出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商场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商场公司监理人员(各楼层经理)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装清理后,修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篇4:装修干扰告知书

各位邻居:

现223幢502即将开始装修,历时约3个月,装修期间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干扰,望能谅解,如有意见,请联系我们。 2013.4.13篇5:小区房屋装修现在告知书

房屋 装修禁止及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

一、美观。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嘉华城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等规范, 针对本小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装修允许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为正常装修时间,星期

六、星期及节假日不得装修。

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扩大外墙门窗尺寸,改变门窗、栏杆样式颜色等。

三、空调按预留位置安装:在购买空调时、注意空调外机尺寸,避免安装空调外机

现不必要的麻烦,没有预留空调外机的必须由管理处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四、做好卫生间、厨房、阳台(露台)防水:为了保证房屋装修后的正常使用,装修中一定要做好以上位置防水,按规定做好闭水试验。

五、可视对讲线的安装:从弱电箱内把两根黑色线预埋到便于观看的(86型暗线盒内),从暗线盒、分别预埋至(两芯线)卧室、(四芯线)厨房作为安全报警用。

六、装修材料的进入: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砖石、河沙进入小区必须用彩条布或塑料胶纸铺垫,搬运装修材料必须要保持小区整洁、掉落水泥沙石要清扫干净。

七、严禁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八、禁止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厅)、书房的上方;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一、装修垃圾必须用袋装、运至小区规定堆放位置,严禁将装修垃圾堆放在公共通道

二、严禁封堵排水检查、清掏孔,封闭或更改燃气管道气表,保持燃气设备通风良好。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13篇:路政执法停工通知书3

路政执法停工通知书

你,未按

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协议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正确施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下发《路

政执法停工通知书》请你接到通知书后立即停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

到交通主管部门接受处理。

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路政执法停工通知书

你,未按

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协议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正确施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下发《路

政执法停工通知书》请你接到通知书后立即停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

到交通主管部门接受处理。

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第14篇: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监督备案号:

编号:江苏省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州艾德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 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

大安全隐患:

关手续,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厂房采用单排钢管搭设,连墙点未安放“两步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网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的要求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

□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

安检员:

兴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建设单位签收人:电话监理单位签收人:电话施工单位签收人:电话

第15篇: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监督备案号:编号:江苏省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州艾德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 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

大安全隐患:

关手续,

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网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的要求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

□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

安检员:

兴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建设单位签收人:电话监理单位签收人:电话施工单位签收人:电话

第16篇: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

你单位施工的 工程,根据我站年月日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

2、

3、

违反了第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暂停施工,停工时间从年月日开始。

特此通知。

签发人:

质量监督站

(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注:

1、责任单位对质监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后,应上报《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和《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机构下达《工程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本通知书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第17篇:22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ZJ22: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

编号:监督申报号:

你单位的工程,经我站年月日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重大质量问题:

违反了第条规定,以上问题有可能危及结构安全或环境质量,现责令你单位对该部位暂停施工,停工时间从年月日开始。

以上问题需在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和复工申请报我站现场复查,符合相关规定 后由我站签发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签发人:

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监督组长签字:

年月日

整改单签收人:年月日

注:

1、责任单位对质监站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后,应报送《建设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和《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站下达《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第18篇: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

编号:

你单位施工的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

1: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 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

 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整改完毕以后写复工申请(附照片),待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南通四建北京总部工程部

检查人员(签名):接受人:

日期:年月日

第19篇: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停工)通知书

皮质监2014整(停)[]号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停工)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承建的工程,进度至______,

经( 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安全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求:□1.整改;

□2.局部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3.限你单位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以建设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回执单报我站复查。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监督员: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发人:_____________

签发单位(盖章):皮山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注:本单一式三份,原件存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相关单位留存复印件。

第20篇: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优秀)

本溪市水利工程

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本安停字第()号

经检查,你单位施工的项目,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准规范,存在如下重大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立即整改,待整改完毕,将整改报告书报()。

签发人:(公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接受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签收人: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签发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装修停工通知书范文.doc》
装修停工通知书范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