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处方管理 整改措施

2020-04-18 来源:整改措施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处方规范

处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1 盖章不清晰: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我院为了确保规范处方的规范性,要求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必须同时进行手写签名和加盖签章,且二者必须保持一致。所以原则盖章不清晰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整改措施:建议医师在开具处方时,书写规范,盖章清晰;药师调剂处方时,发现书写或盖章不清晰的处方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同时,药师也应规范其签字或盖章。 2 中英文混写: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规格书写要准确规范。我院药品规格书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但由于复方制剂由多种成分组成,说明书中只说明其中每个组分的含量,未注明药品最小单位规格。如复方甲氧那明胶囊,每粒胶囊中含有盐酸甲氧那明12.5mg那可丁7mg氨茶碱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并未说明每粒的总重量,故系统中只能用\"复方\"及“co”替代。经过和核实院共存在31各药物存在这样的现象,已咨询其他兄弟医院,也存在同样现象。

推荐第2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的通 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院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6年2月20日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10份。

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临床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推荐第3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一)无适应证用药;

(二)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 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七条 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处方存在的常见问题

(1)不规范处方 :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1.适应证不适宜的;

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重复给药的;

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1.无适应证用药;

1-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1-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1-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推荐第4篇: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

——主讲 巴宗文

一、处方的概述

1、概念:处方是医疗和药剂配制的一项重要的书面文件。

2、属性:

(1)法律属性:指开具处方的医师和调配药物的药剂人员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2)技术属性:处方书写的规范化程度及真确与否反应了医院医生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医院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反映了医师的诊疗水平和责任心。

(3)经济属性:是指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数量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可作为报销、预算、采购的依据。

因此,处方的特定属性要求我们每位医师和药剂工作人员在书写和调配处方时都必须严肃认真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二、处方的类型

1、法定处方:主要指药典、部颁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开具时需遵照法定处方的具体规定。

2、协定处方:通常是由医院药剂科与医师协商制定的处方。优点是便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快捷的服务于患者。仅适用于最为常用的药剂和通常惯用的剂量。

3、单方、偏方、验方:指民间积累的简单而有效地经验处方。

4、医师处方:指医师对某一病人医疗或预防需要写给药剂科的有关调配和发出药剂的书面文书。

5、制剂处方:指药典、部颁标准收载的法定制剂处方以及地区性制剂手册和医院制剂室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单位特有的制剂处方。

三、医师处方的内容和结构

1、医院全称、门诊及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2、处方所开具的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

3、要求剂型,用药方法

4、医师签字,配药人员签字

四、常见的不规范处方及内容

1、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不规范

2、剂型、用药方法不规范

3、病人的年龄应写明实足年龄,婴幼儿应写明实足月龄,最好在儿科处方上添加体重一项。

4、医师和药剂人员的签字不全、不完整、不清楚。

五、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的处方权经院委会批准有效后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章卡送药剂科备样。

2、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盖章,不准他人代签盖章。

3、处方当日有效。

4、处方各项目不得涂改,如须修改,须重新由医师本人签字,否则拒绝调配。

5、药剂人员不得修改处方,如有错误或缺药,须经医师同意后更改并重新签字后配发。

6、中西药房应建立处方差错制度。

7、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三日量,一般处方3-7日量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8、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有毒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经院委会同意批准后方可销毁。

9、调配处方的程序:处方—审方—计价—调配—核对—发药。

推荐第5篇:处方书写规范

通知

因我院处方管理存在不足,一直未能达到《处方管理规范》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特对我院处方开具管理规范如下:

1、我院药房打印处方为白色普通处方和绿色儿科处方,除以上两种处方外,其余急诊、精神、麻醉等处方微机输入必须同时书写标准处方送药房管理,并将微机当日打印处方手写签名。

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4、患者一般项目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及诊断应书写(录入)完整、正确,不得缺项。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诊断栏书写格式为先地址后诊断,中间用“/”隔开(如 “大义堂/上呼吸道感染” ),不得使用“购药”、“自购”等非诊断名称。

5、药品书写(录入)一律使用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及化学符号(如 “阿莫西林胶囊” 不得书写为 “阿莫灵” , “10%氯化钾” 不得书写为 “10%KCL” 等)。

6、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如 “地塞米松10mg iv qd” 。而口服药物不需书写用法,如 “阿莫西林胶囊 0.5g tid” ) 。静脉输液每一瓶配伍用药为一组,下一瓶输液应启用新组。口服药物用法改变也应启用新组。

7、精神、麻醉药品实行单方、单药,输液器、注射器、吸氧管等材料需另开方。

8、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9、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以上操作规范将与绩效挂钩,对执行不力者将予重罚,望各科医护人员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义堂中心卫生院

医务科

2008年11月23日

推荐第6篇:处方书写规范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联系电话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收费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处方格式不规范(标准格式请看后页)

质控科、门诊办、药学部

2009年3月20日

处方书写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 单位剂量×总量

Sig.单位剂量 用法 每日次数

例1: Rp:Inj.

青霉素钠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皮试)

例2: Rp:头孢克洛干糖浆

125mg×6袋

Sig.

125mg

tid

2.简易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 单位剂量 用法 每日次数×天数

例1:Rp:Inj.

青霉素钠

80万U

i.m.

bid×3 (皮试)

例2: Rp:头孢克洛干糖浆

125mg tid×2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 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 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 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 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

口服

2、去痛片

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

口服

3、维生素C片

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

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

30粒

Sig

5粒 二次/日

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

10ml x 1支

Sig

2滴 四次/日

点右眼

2、酚甘油滴耳剂

10ml x 1瓶

Sig

2滴 四次/日

点右耳 (四)、(规格、数量)

1、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 x 2ml x 6支

Sig

4万u 二次/日

肌注

2、青霉素G钾注射液 80万u x 6支

Sig

80万u 二次/日 肌注 (五)、胃舒平片

0.5g x 24片

Sig

4片

四次/日 饭前半小时嚼碎后服 (六)、痢特灵片

0.1g x 18片

Sig

0.2g 四次/日 口服

(应向病人说明,服后尿呈深黄色) (七)、丁胺卡那注射液

20万u x 6支

Sig

20万u 一次/日 稀释后静脉滴注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 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

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处方书写格式分类 1.普通处方

必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例:1.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盒(或 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4片) S.0.5 一天三次(或 2片 ,一天三次) 2.氯氟舒松软膏 10g×1支 S.外用,一天两次

3.10%氯化钾溶液 100ml×2瓶 S.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 2 .输液处方

可以不注明每个药物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装量或容积(液体药物必须标明浓度),只要按照\"药物名称+实际使用剂量\"的格式即可.例: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注射用青霉素钠 320万单位 / ×6 S.皮试后静脉滴注,一天三次 例: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维生素C注射液 2.0

维生素B6注射液 0.2 / ×3 S.静脉滴注, 一天一次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三级乙等的综合性医院,地处郊区,开放床位750张,门诊患者不多,医院经济收入主要靠住院病人。自2007年5月1日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之后,我院很重视这项工作。对于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都有很重要的意义。我院早在2006年8月31日就制订了《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办法(试行)》(内二医[2006]139号),“要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1 资料与方法

抽查2008年1月

13、

14、

15、16日门诊处方1000张,实时进行所用药品数量、每张处方金额、使用药品的剂型、含有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不合格处方等统计分析点评;随机按顺序抽查2008年1月30、31日住院处方1000张,统计所用抗菌药物的品种、给药途径以及不合格处方等,同时结合病历进行点评。 2

结 果 2.1门诊处方抽查与点评

2.1.1门诊处方抽查情况: 门诊处方1000张,处方所用药品共计2770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品总数2.77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金额132.63元;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有120张,占12%;门诊处方中有抗菌药物处方440张,占44%;合格处方840张,合格率84 %;不合格处方160张,不合格率16 %。不合格的处方有:未填科别59张,未填费别21张,用药不合理处方80张。 2.1.2不合理用药处方例举与点评: 处方①:患者男,44岁,自费

诊断: 蜂咬伤 蛇药片20片×4盒

Sig 10片 Bid 续用: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

Sig:100mg Bid 点评:蜂咬伤(蜂蜇),若有皮肤感染者,可选用我院非限制抗菌药物。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对葡萄球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它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等不良反应,与蜂蜇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该药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当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或要有致病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如无报告,应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签字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2]

[1]

处方②:患者女,39岁,费别 未填写 诊断:结肠癌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粒×3盒

续用

Sig 100mg tid

氟哌酸0.1×42片 Sig 0.2 tid

维生素B6 10mg×42片

Sig 20mg tid

颠茄合剂 200ml Sig 10ml tid 点评:是结肠癌的治疗还是结肠癌伴感染的治疗,不明确。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腹胀(4%),与结肠癌有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是否考虑只用氟哌酸胶囊就足够了。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不经济,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③:患者女,38岁,自费 诊断:消化不良、胃炎

雷尼替丁胶囊0.15×14粒

Sig 0.15 Bid 甲氧氯普胺片 5mg×42片 Sig 10mg tid 续用: 头孢克肟胶囊

50mg×12片 Sig 100mg bid 点评:幽门螺杆菌已被公认为消化性溃疡病及慢性胃炎的主要诱因,为了有效消除幽门螺杆菌,大多数学者提倡多种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常用的药物有阿莫西林、克拉霉素、红霉素、甲硝唑或替硝唑等。头孢克肟胶囊对幽门螺杆菌作用差。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有消化不良、腹胀、腹痛、恶心等胃肠道的不良反应,与本身的疾病(消化不良胃炎)临床症状不易区别。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1]

[1]

处方④:患者女,19岁,自费 诊断:慢性胃肠炎

加替沙星片0.1×12片×2盒

Sig:0.2 Bid

多酶片100片

Sig:3片 tid

胃蛋白酶合剂100ml×2瓶

Sig:10ml tid

马来酸曲美布汀胶囊0.1×24片×2盒

Sig:0.2 tid 点评:胃肠炎是消化道受到刺激、产生胃与肠失常的症状。胃肠炎大多是由病毒性、细菌性和寄生虫性的感染所引起。加替沙星片属第四代氟喹诺酮类药,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当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或要有致病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如无报告,应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签字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2],又加上价格较贵,0.1×12片/27.90元,不符合经济原则,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马来酸曲美布汀胶囊是调节胃肠功能的药物,多酶片已包含胃蛋白酶合剂的作用。多酶片与胃蛋白酶合剂联用,属重复给药。

2.2

住院处方抽查与点评

2.2.1住院处方抽查情况: 住院处方合格921张,处方合格率92.1%;不合格处方79张,不合格率7.9%。住院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是43%。使用抗菌药物的有430张,口服1种抗菌药物的70张;静脉注射的共计360张,其中使用1种注射液的169张,使用2种的182张,使用3种以上的9张。不合格处方79张的原因和点评:未写费别15张;漏写字的1张,注射用生长抑素3mg,误写成注射用长抑素3mg(实习同学开的,主任签名,药师调配发药,经过药师审核,均未更正);用量不明确11张;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52张。

2.2.2用量不明确处方例举与点评: 处方①:患者女,42岁,自费 临床诊断:肾病综合征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100ml(0.2)×9瓶

Sig:100ml,ivgtt 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2.0

×10次 Sig:ivgtt 点评:用药间隔时间不明确,处方书写不规范,欠妥。 处方②:患者男,54岁,费别:保险 临床诊断:颈椎骨折术后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mg×4支

Sig:10mg iv ×2次 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

注射用头孢他啶1.5 ×1支

×2次

Sig:iv gtt×

2 10gtt/分 点评:用药间隔时间不明确,特别是注射用头孢他啶,欠妥。 2.2.3 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例举与点评: 处方①:患者男,63岁,费别:农合 临床诊断:左耳囊肿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0.1 ×

3 ×2次 Sig:iv QD 45滴/分 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 氨甲环酸注射液

1.0

×2次

Sig:iv QD 45滴/分

点评: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是第四代氟喹诺酮类抗菌药,也是内江市二医院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住院医师开具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是不妥的,因未经上级医师或具有高级职称或科主任同意签名(处方或病程记录中未反映),也未见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报告或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属于超范围用药。甲

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规格有2ml:0.1/24.00,10ml:0.3/57.6,一次要用0.3g,处方0.1/支×3,费解,即不经济,又易造成污染,给护士增加了不必要的操作。合理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是控制细菌耐药性增长、延长该类药物使用寿命的关键。 处方②:患者女,17岁,自费 临床诊断:下颌骨骨折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注射用呋布西林钠0.5×

2 ×10次 Sig:静滴 g12h 40滴/分

点评:注射用呋布西林钠(卓利菲尔)是广谱半合成青霉素,也是本院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说明书上的参考剂量成人1日4~8g。该处方每日剂量2g,是否剂量不足?有待观察,处方上也未见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签名。经查阅病历:该患者是车祸,8月27日晚上10点50分至11点10分清创缝合术,未见讨论必须用注射用呋布西林钠。注射用呋布西林钠作为预防性使用是不妥的。根据《内江市二医院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精神,预防性抗菌药物应从非限制类中选择,“不随意使用新品种、昂贵品种”,而不应直接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注射用呋布西林钠0.5g/28.50,1g/44.6,该处方一次使用1g,为什么要0.5×2,即不经济,又易造成污染,给护士增加了不必要的操作。哌拉西林钠0.5g/2.90,头孢哌酮钠2g/16.79,头孢曲松钠2g/20.40等等均是非限制抗菌药物,效果好,相对经济。 3 讨 论

从这次抽查的处方来看,我院抗菌药物用量大、档次高、超范围用药,不合理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给药剂量、时间间隔、疗程不正确。

对我院处方进行点评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达到进一步规范的效果,所以对点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点评者,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的分析,对严重的问题,要进行严格的要求,做到奖罚分明,及时沟通,督促改正。处方点评工作毕竟是一项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希望临床医师理解和协助,才能促进处方点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临床医师选择安全、有效和经济的药品,药剂科尽快出台《药品供应目录》,提供药品的参考价。

推荐第7篇:电子处方规范

运城市中医医院电子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山西省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及本办法。

2、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相应获得使用电子处方开具权,具有调剂资格的药剂人员获得调剂、审核处方权,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自设并保密),方可登录并使用处方开具、调剂程序。

3、具有电子处方权医师必须使用自己的编号、密码登陆,开具处方时必须认真输入、核对病人信息。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4、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应填写患者姓名等所有“前记”信息,审查处方“正文”内容,并与门诊病历用药记录核对一致时方可确认。电子处方打印后,医师必须在纸质处方上签名。

5、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6、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打印的纸质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打印的纸质处方上签名。

7、药师对处方有质疑时,应当与门诊病历记录或医嘱核对病人信息、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并向开具医师询问、核实,无误后发给药品。医师对特殊用药,应当面向患者讲明有关事项。

8、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终止妊娠药品,应使用纸质处方开具,不得使用电子处方。

9、药剂科应当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保存期按规定执行。

10、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处方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医务科、药学部每月对处方质量进行检查,对医师、药师不按规定开具处方、调剂的予以通报并进行质量经济考核。

11、严禁使用他人编号和密码登陆开具电子处方或调剂处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查明责任后由电子处方签名医师或药师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12、医师、药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导致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运城市中医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4-11-8

推荐第8篇:处方点评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 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 1

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十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 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五条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六条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 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 3

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七条 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处方点评工作表

推荐第9篇:电子处方规范

我拟定的管理办法请指正:

***人民医院电子处方管理办法

1.医院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河南省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及本办法。

2.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相应获得使用电子处方开具权,具有调剂资格的药剂人员获得调剂、审核处方权,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自设并保密),方可登录并使用处方开具、调剂程序。

3.具有电子处方权医师必须使用自己的编号、密码登陆,开具处方时必须认真输入、核对病人信息。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4.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应填写患者姓名等所有“前记”信息,审查处方“正文”内容,核实签名,并与门诊病历用药记录核对一致时方可确认。

5.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6.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打印的纸质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打印的纸质处方上签名。

7.药师对处方有质疑时,应当与门诊病历记录或医嘱核对病人信息、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并向开具医师询问、核实,无误后发给药品。医师对特殊用药,应当面向患者讲明有关事项。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应使用纸质处方开具,不得使用电子处方。

9.药剂科应当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保存期按规定执行。

10.药事会每季度对处方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医务科、药剂科每月对处方质量进行检查,对医师、药师不按规定开具处方、调剂的予以通报并改正,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10—200元)。

11.严禁使用他人编号和密码登陆开具电子处方或调剂处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查明责任后由电子处方签名医师或药师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12.医师、药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导致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推荐第10篇:处方管理

处方管理制度

1.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单位聘用者具有处方权。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效。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

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

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

超过五种药品。

5.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6.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7.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超剂量、有配伍禁忌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处方,要退回医师修改并且在修改处签字后才能配方调剂。

8.处方审阅人员必须对错误处方进行如实登记,定期报告院长或医务部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9.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1.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2.药品处方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中成药处方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应与所配发的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相一致。

13.药品名称以《中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处方中的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5.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16.含毒、麻中药处方,除写清一般处方内容外,必须注明病历号、病名及简要病情。

麻醉中药处方的有关内容应造册登记。

17.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贵重中药处方应逐日统计消耗,以便掌握库存。

18.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19.调剂室及临床中药专业人员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第11篇:学校规范管理年度整改措施

学校规范管理年度整改措施范文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列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硬件:

因未重建,部分硬件设施还有待整改。

1、伙食团添置锅炉,解决学生打开水、洗澡,节约用煤。

2、购买一体机,原油印机损坏。

3、排除安全隐患:

①后上石堡、泥土威胁教学楼安全。没到暴雨季节,学校领导、老师彻夜不眠。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将该石堡纳入校安工程。

②伙食团统一管理。学校伙食团管理工作,学校领导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管理、督促,影响了其它工作开展。

③健全门卫管理。

④饮用水管理。学校水井、水池均在校外,没到夜晚脱离视线,成为管理死角。除了对其定期消毒以外,还有专人对这些地方加盖、加锁,每天早晨要巡视、查看。

⑤教学楼、教师住宿楼、学生住宿楼防漏。学校利用灾后维修资金对这三栋楼进行了维修补漏,时间一长又会渗漏,向上级申请报告从根本上解决漏雨水问题。

⑥教学楼的维修加固。教学楼经受了 地震,但不一定能经受下一次,申报校安工程解决。

⑦安全教育。学校师生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个别教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出工不出力。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检查、督促、考核。

二、软件: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美化、净化、亮化校园,强化人文教育。学校愿景是学校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它需要全校师生经过漫长的修炼、修为,形成独特的办学思路,将学校愿景融化于办学思路里。一所学校的文化品位不能只从说教的角度建立。为此,我们需从“建立学校共同愿景”、“导引成员系统思考”、“改善成员心智模式”、“加强成员团队学习”、“激励成员自我超越”五个方面开展学校愿景建设工作。

2、加强教师培训。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最好的培训是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的决定,不能也不应该由一个人完成。我们的资源只有共享,其价值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共享有形资源固然重要,共享无形资源------经验、智慧等,才更有价值。转变教师对检查的认识,目的不是引起领导与教师的对立,而是学术交流,长此以往形成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通用软件--------教育理验,让教职员工清楚先进的教学实施并不必然导致先进的教学理验。

3、优化绩效考核方案:

①班主任的聘用与管理:实行竞聘上岗,减少班主任每周考核分值,拉大最终考核差距。改变班级管理松、撒、乱现象,改变班级好坏一个样、前面后面一个样。领导干部不担任班主任。

②中层干部管理。要求意识到位、嘴到位、腿到位、手到位、眼睛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反对只站位子不挑担子、反对作风浮夸不深入实际、反对讨好卖乖怕讲实效。

xiexiebang.com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第12篇:第二季度处方分析及整改措施

处方点评汇总及整改措施报告

为了了解临床用药趋势,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对处方各项完整性和书写正确性、处方用药合理性进行评估,随机抽查4至6月份的处方100张,抽查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10张,如氟哌酸、654-2等;

2、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如注射用青霉素钠80万u+0.9%NS100ml,sig:640万u ivgtt qd;

3、开具处方漏写处方诊断1张。

根据以上问题,对我院不合理处方提出整改措施: (一)、强化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举办“学习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学习班,在年度“三基”考试中,增加相应考点。

(二)、培养医务人员真正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加强对不合理用药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纠正用药的不正之风。

(三)、由药剂科每月抽查100张处方按《办法》相关规定对处方进行点评,填写处方评价表。把处方点评内容反馈给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公示,以督促其改正。同时医务科定期抽查处方,实行奖惩制度,对抽查不合格处方的医师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对处方质量长期保持较好的医师,在年终评优中优先。

2012年6月30日

药剂科

- 1 -

第13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方案

1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处方点评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本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与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1、成立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忠良 成 员:何广武、林跃芳

2、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

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组 长:何广武

成 员:胡孟忠、施式式、王晓、应声闻、吕伟胜、吕金法、程恋乡、胡黎清、张娇儿、方玲青、应月丹、吴筱花

3、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组 长:张娇儿、方玲青

成 员:李丽燕、汪丽娜、徐晓孪、骆灵敏、胡瑛瑛

二、处方点评的实施

1、处方点评的类型

分为门诊处方点评、病区医嘱点评、专项处方点评(针对特殊药品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

2、处方点评的抽样方法

门急诊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等距抽样(记录每月第一日的第一张处方及每月最末一日的最后一张处方编号,以第一张处方编号始,依次顺加20,至最末一张处方编号止,获得抽样处方编号列表,依表抽取点评处方),抽样率为5%。

病区医嘱单的抽样方法:每月随机均衡抽取各病区上一月出院病历2份,抽样率须大于1%。

专项处方点评的抽样方法:依据我院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定期的组织实施,临时制定抽样方法。

3、处方点评的结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点评门急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点评工作表。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分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4、重点点评内容

(一)抗菌药物的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外科围术期抗菌药物使用;

(二)全院用药前五位药品处方,如:(质子泵抑制剂的使用);

(三)中药注射剂使用:中药注射剂的辨证施治使用,并在病程录表述使用理由;

(四)门诊输液使用;

(五)用药动态监控重点关注药品的使用;

(六)其它:如特殊病人(大额费用病人、死亡病人、纠纷病人等)的用药情况;高风险药品(胰岛素、激素、化疗药物等)、血液制品、麻精毒药品、辅助治疗药物使用情况;药品未注册说明书用法;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等。

三、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将点评结果以“处方点评工作表”及“医嘱点评工作表”形式书面报送医务科和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2、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全体或部分人员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审核,每月通过院周会通报及书面形式公示点评结果及不合理处方,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处方医生可对点评结果进行申诉,申诉由处方点评专家组评议。

3、医务科与药剂科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意见,责成相关部门、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四、奖惩措施

1、公示期后,对于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每张扣除当事人5元;如连续发生开具同样不合理处方,累计加倍处罚。

2、对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由医务科通知相应科室,由科室主任对当事医师进行当面问询;对主观因素造成的超常处方,由院纪检组织与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应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3、处方点评结果记入医生个人用药档案,作为晋升、年度考核依据。

4、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的扣当事人5元。

第14篇:《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一、总则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

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3、专项处方点评

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1-2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二)评价标准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等。

(三)点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1)不规范处方的范围

①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②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③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④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⑤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⑥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⑦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⑧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⑨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⑩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的范围 ①适应证不适宜的; ②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③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⑤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⑥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⑦重复给药的;

⑧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⑨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常处方的范围 ①无适应证用药;

②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③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④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四、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一)为进一步掌握医院处方质量信息,医务科每年度可组织一次大样本的处方点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年终对全年点评结果进行汇总,药剂科应会同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根据两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二)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医院将每年度处方点评汇总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按汇总结果排序后三名依次扣科室奖金600元、400元、200元。

(四)在主管领导和部门的协助下,药剂科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

药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

五、监督管理

(一)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医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5篇: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1-10为单选,11-20为多选,每题3分,共20x3=60分)

1、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种药品。

A、3B、4C、5D、6

2、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天。

A、2B、3C、4D、5

3、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年。

A、1B、2C、3D、4

4、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专册保存期限为()年。

A、1B、2C、3D、4

5、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

();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

A、白色B、淡黄色C、淡绿色D、淡红色

6、用药人设置仓库储存药品的,应当对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区为(),待验药品区、退回药品区为(),不合格药品区为()。

A、黄色B、绿色C、白色D、红色E、蓝色

7、用药人调配药品,应当在分装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上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和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记录并至少保存()年。

A、1B、2C、3D、4

8、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A、1B、7C、3D、15

9、新处方管理办法自()开始起施行。

A、2007年5月1日B、2007年2月1日C、2007年1月1日D、2007年3月1日

10、购进验收记录的保存期为药品有效期届满后()年。

A、2B、3C、1D、5

11、处方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为:()

A、《执业医师法》B、《药品管理法》

C、《医疗机构管理条例》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2、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原则为:()

A、安全B、有效C、经济D、方便

13、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以下药品处方:()

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C、医疗用毒性药品 D、放射性药品

14、药品广告的内容要求有: ()

A、必须真实、合法B、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C、非药品广告可以有涉及药品的内容D、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15、用药人调配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A、违反药物禁忌或者配伍禁忌调配药品;

B、违反国家规定超剂量调配药品;

C、裸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和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等无包装药品;

D、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6、用药人购进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A、购进假药、劣药;

B、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药品;

C、购进或者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D、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7、药品存放应注意的问题()。

A、用药人应当根据药品的品种、属性、数量设置相应的专用场所和设施,并配备养护人员;

B、用药人应当按照药品的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药品;

C、储存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应当专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D、采取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虫、防鼠、防火、防污染等措施;

18、药品的使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安全有效B、科学合理C、经济便民D、无不良反应

19、处方书写下列哪项不符合规则()

A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B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

C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D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 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 书写;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也可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字句

20、处方书写下列哪项不符合规则()

A西药和中成药可以 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B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C处方可以不注明临床诊断

D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x2=40分)

1、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3、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4、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5、医师书写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

7、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9、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

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0、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11、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可以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12、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无须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就有效。()

13、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14、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15、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必须为1日常用量。()

16、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17、用药人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受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可不用登记造册,予以销毁。()

18、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19、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0、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B;

3、A、B、C;

4、C;

5、A、B、C、D、A;

6、B、A、D;

7、A;

8、

A、B、C、D;

9、A;

10、C;

11、A、B、C、D;

12、ABC;

13、A、B、C、D;

14、ABD;

15、ABCD;

16、ABCD;

17、ABCD;

18、AB;

19、ABC;20、C

二、判断题:

1-

5、YYYYY6-

10、YYYYY11-

15、NNYYY16-20、YVYYY

第16篇:处方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规定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我院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级注册执业医师及具有执业医师证的进修医师在我院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获得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师方可开具处方及医嘱,其余人员不得开具处方及医嘱。

二、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试用期及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带教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视为有效。

四、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必须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及开具日期,可填到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药品金额、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五、处方用纸由医院统一印制,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淡黄色,麻醉处方淡红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

六、处方用笔,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及钢笔。

七、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院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处方患者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九、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十、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十一、用量要标出,特殊情况要超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签名负责。

二、处方后空白处划一条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开具的处方不得涂改,一患一方,不得开“大”处方。

十四、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g、mg、ug;容量以l、ml,国际单位IU、单位U表示,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为支、瓶,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十五、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量,急诊不超过3日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六、麻醉、精神、毒性、放射药品的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具麻醉处方时,应

有病历记录。

十七、药剂人员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药剂人员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到处方后,应认真逐项审查,评估,核对。处方不合格者有权拒绝调剂,退回医师重开,否则,药剂人员同处方人员同等承担相关医疗争议及事故的责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性别、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药后应在处方下记调剂员签名。

十八、处方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处方及戒毒处方保存2年,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

九、药事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定期检查处方,从中发现不足并制定整改办法,对不合格处方率高的科室及个人进行处罚,检查结果定期向全院通报。

十、不合格处方开具者若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乃至取消处方权。

二十一、发药后的处方由药剂科负责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丢弃或销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及至法律责任。

二十二、处方质量检查结果同各科奖金挂钩。

第17篇:处方管理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题

处方管理办法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填空题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4.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5.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6.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7.只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出医院使用。

8.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9.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

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盐酸哌替定(度冷丁)。

10.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11.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

1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13.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14.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5.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签字。

16.处方管理办法适用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17.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8.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19.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20.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2.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23.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24.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25、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26.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

人签字。

27、医师书写病历及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书写相关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

二、选择题

1.《处方管理办法》于(B)实施。

A.2007.1.1

B. 2007.5.1

C.2007.4.1

D. 2007.10.1 2.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C)原则。

A.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C)种。

A.3 B.4 C.5 D.6 4.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C)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药品监督管理局

C.执业地点

D.医院

5.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B)种.

A.1 B.2 C.3 D.4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经处方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的不得超过(B)天.

A.2 B.3 C.5 D.7 7.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D)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B)日用量.

A.1 B.3 C.5 D.7 8.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C)日常用量。

A.1 B.2 C.3 D.5 9.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 B)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权。

A.2 B.3 C.4 D.5 10.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B)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A.1 B.2 C.3 D.4 11.医师开具处方不能使用(D)

A.药品通用名称 B.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C.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

D.药品的商品名或曾用名

12.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要在(B)栏注明理由。

A.处方空白处 B.临床诊断 C.处方底部(处方后记)

13.我院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A)

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经处方医师在临床诊断拦内注明理由后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至(B)日用量。

A.7 B.14 C.3 14.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C)日常用量。

A.3 B.7 C.1 15.盐酸哌替啶处方均为(C)次常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A.3 B.7 C.1 16.为门/急诊一般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D)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B)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A)日常用量。

A.3 B.7 C.5 D.1 17.布桂嗪为中等强度的镇痛药,对皮肤、黏膜和运动器官的疼痛有明显抑制作用。属第(A)阶梯镇痛药。 A.2 B.1 C.3 18.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是(A、C ) A.二氢埃托啡 B.吗啡 C.哌替啶。 19.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D)医师书写?

A.经治医师 B.实习医师 C.试用期医师

D.以上均可

20.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C)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A.1 B.2 C.3 D.5 21.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B)小时内完成。 A.24 B.48 C.36 D.72 22.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B)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5 B.6 C.7 D.8 23.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C) A.1月1日 B.2月1日 C.3月1日 D.4月1日 2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A)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A.1 B.2 C.3 D.4 25.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ABC) A.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B.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C.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26.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 A )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 B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 C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A.1 B.2 C.3 D.4 27.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 D)小时内完成, 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 C )小时内完成,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C )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A )小时内据实补记.A.6 B.12 C.24 D.48 28.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B )施行。 A、2010.1.1 B、2010.3.1 C、2010.5.1 D、2010.10.1

三、判断题

1.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时。(×)

2.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取24小时制记录。(√)

3.门诊病历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 4.入院记录现病史中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要加引号(“”)以示区别。(√)

5.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8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该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

7.病危(重)通知书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字的医疗文书。(√)

8.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黑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9.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不可代替阶段小结。(×) 10.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应手机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手术后12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11.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秒.(×) 14.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不可代替阶段小结。( × ) 15.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

式。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 )

四、问答题

1.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其中病例特点内容是什么? 答: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疗文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哪些?

答: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3.处方书写应符合的规则?

答: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

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出院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

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5.疾病诊断的书写顺序?

答:

1、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

2、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3、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4、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诊断的填写,病因在前,症状在后。

第18篇: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基本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按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五个程序分别如下

一、审方:审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工作单位,病历号、日期、医师签名等是否注明

2、处方中如有相反、相畏药物,不予调配。如病情需要需经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审阅药名、剂数、剂量、书写是否清楚,有无字迹模糊,重开药名、漏写分量、一名多字等问题。除重开剂数、药物漏写份量请医师改正后方可调配外,切忌主观猜测臆断,以防差错

4、查阅处方中有短缺品种和计划分配品种。对紧缺脱销各种药药剂人员无权随意将相似疗效品种更改代用,必须经由医师更改方可调剂

二、计价

1、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价,不得随意估价和改价

2、计价时精神集中,注意份量、剂数,准确计价后,盖计价图章并将剂数、单价、总价、日期、经手人、复核人等填入有关各栏

3、处方中如有规格不同的品种或细料药品,应在药品的上部注明等级及单价,以免调剂时错付规格

4、中药划价开票收款时,必须将姓名、剂数、单价、总价书写清楚,上下金额数必须相符,收款付款时要唱收唱付

5、计价收款后,代煎药患者应发给患者收药号牌

三、调配

调剂工作为中药调剂操作中的主要环节,调剂人员接到计价收款后的处方应再详细审查相反、相畏、禁忌、毒药和剂数等,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操作要求如下

1、对戥:调配前,检查定盘星准否,保持药戥的完整和清洁

2、调配:调配人员应严肃认真、集中精神,准确称取份量。为了便于称对,要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顺序间隔平放。绝对不能混为一堆。处方中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煬化、另煎、冲服等品种。均应依照煎药常规单包并注明。处方中如有应捣碎的坚硬药品,需捣碎后方可放入

3、分戥:一方多剂可用分戥法,没味药应逐剂进行复戥。调配完毕应自己详细查对无误后,调剂者要签名以示负责

四、复核

1、调配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等现象

2、有无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质量有无虫蛀、发霉、变质。有无以生代炙、生炙不分、整药、籽药未捣等情况

4、是否以将先煎、后下、布包煎、煬化、熔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以及同服的成药等,进行另包并注明用法

5、处方药味份量与实配份量是否相符

6、细料药品和毒性药品是否处理得当

7、复核合格后签字进行包装

五、发药

1、发药人员首先核对号牌并问清楚患者姓名、剂数,注意相同或相似姓名等以防发错

2、内服药和外用药必须详细说明用法、用量以及煎药方法或有无禁忌等

3、耐心细致的解答病患询问的问题,切记简单生硬或含糊回答。发药人员需耐心细致,核对准确签字后,方可发药

第19篇:处方书写规范及质量标准

处方书写规范及质量标准

处方是由医生为预防和治疗疾病而给病人开写的取药凭证,是药师为病人调配和发放药品的依据,也是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和药品流向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文书之一,对药品的使用管理有重要意义。

一、处方的分类和处方内容

处方分类:普通药品处方;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其他处方,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 处方内容:一般分为处方前记、处方正文、处方后记3部分。处方前记为医院全称,处方笺的标

题、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和处方日期。处方正文左上角为“R”,取药或请去的意思。正文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药方法。处方后记为医师签字、盖章、调配人、核对人、记账或收款人签字及价目栏。麻醉处方用红色字体印刷以示区别。

二、处方权限、限量

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单位聘用者具

有处方权,进修医师经医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处方权,实习医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效。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本人签名式样留在药房以作鉴别。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家属开方取药。

处方应有的限量要求,普通用药一般为3日量,不得超过7日量,对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

延长。

三、处方书写规定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或英文,以蓝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晰,项目书写完整。内容包括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年、月、日,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和医师签名或印章。老幼年龄按实足岁或月填写,新生儿写到天。

2、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因医疗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医师须在剂量旁签字,方可调 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注明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 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剂型应加以说明。

4、西药处方每一药品必须分行书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不得同开一 张处方。

5、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注明“急”字,药房应立即配发。处方当日有效。

6、药品单位

(1) 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 (2) 液体药物以毫升(ml)为单位。 (3)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注明规格含量。

(4) 片、丸、胶囊等以片、丸、粒为单位,注明规格含量。复方制剂写明规格、单位即可。 (5) 抗生素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和抗毒素类以规定单位计算。 (6) 中药以克为单位

(7) 不允许使用“#”或cc等代替单位

(8) 凡做皮试的药物,医师应在该药物下方注明“皮试”或“续用”,操作护士需要用红色笔

注明皮试结果、批号并签名。

(9) 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四、合格处方的质量标准

1、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书写正确,符合规范要求。

2、伍禁忌,无超量给药。

3、特殊用药方法应注明。

4、易认,书写及签名或印章无越格、越位及倒置。

5、医师签名全或盖本人印章。凡调剂、复核均应双人签名或盖章。

第20篇: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书写规范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处方书写规范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处方书写规范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处方书写规范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处方书写规范

(二)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Mist.Pepsini 100ml

Sig : 10ml t.i.d a.c

R

胃蛋白酶合剂 100ml

用法 10ml 3次/日 饭前

[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

R

Tab.vit.c 100mg×40

S.100mg t.i.d

维生素C片 100mg×40

用法: 100mg 3次/日

[示便处方3]单量法形式处方书写规范

R

Inj.kanamycin 0.5×6

Sig: 0.5 i.m b.i.d

R

卡那霉素注射液0.5×6

用法: 0.5 肌注 2次/日

[示例处方4]

R

50%Inj.Glucosi 20ml×2

×2次

Inj.vit.c 0.5×2

Sig : i.v q.d

R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2

×2次

维生素C注射液 0.5×2

用法:静注 1次/日

[示例处方5]

R

注射用青霉素钠40万u×12支

用法: 80万u 肌注 2次/日 皮试(一)处方书写规范

R

Inj Penicillin 40万u×12支

Sig : 80万u i.m.b.i.d.C.T.(一)

[示例处方6]

R

1%Naristilla Ephedrini 8mL

Sig : nar.3gtt t.i.d.

R

1%麻黄素滴鼻液 8ml

用法: 滴鼻 3滴 3次/日

[示例处方7]

R

1%Aur.Glycetini Phenoli 8ml

Sig: aur.2gtt t.i.d.

R

1%酚甘油滴耳剂 8ml

用法:滴左耳 2滴 3次/日

[示例处方8]

R

10%Ung.Lchthyoli 30g

Sig: us.ext b.i.d

R

10%鱼石脂软膏 30g

用法: 涂红肿处 2次/日处方书写规范

《规范处方管理 整改措施.doc》
规范处方管理 整改措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