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呆账贷款自查报告

2020-10-03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呆账、坏账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呆账、坏账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资产质量的优化,规范呆账、坏账贷款的核销程序,加强呆账、坏账贷款核销的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机关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坏账贷款是指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认定的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而形成的贷款损失。

第三条 公司核销呆账、坏账贷款实行分级认定、逐级申报、专项核销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发生呆账、坏账损失事项,由业务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请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初步审议。

第五条 公司进行呆账、坏账损失的处置,应当在对呆账、坏账损失组织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充分、合法的证据。呆账、坏账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确认:

(一)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二)债务人被注销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公告、有关机构的行政决定等文件,以及债务单位的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证明。

(三)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应当取得有关方面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其遗产(或代管财产)已经清偿完毕或确实无财产可以清偿,以及没有承债人代为清偿、或承债人确实无资产可以清偿的证明。

(四)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 1 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六)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取得债务重组协议或债权债务抵消转移证明。

(七)对于无正式法律文件需核销的坏账,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应收账款的拖欠时间在三年以上。

2、债务人虽未破产,但已处于歇业或停业状态,确实无法偿还欠款,且无其他责任主体承担义务的。

(八)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六条 业务部门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对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业务部门必须比照原件进行审查、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可上报复印件。

第七条 借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各种方式逃避贷款的,不得列为呆账、坏账。

第八条 呆账、坏账核销审批采取授权批准方式

(一)呆账、坏账损失核销授权方式

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对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二)呆账、坏账损失核销审批方式

1、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的呆账、坏账损失核销,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

2、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呆账、坏账损失核销,经决议后由董事长签批。

(三)呆账、坏账损失核销审批权限

1、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内,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核销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本数)的呆账、坏账损失;

2、董事会审批权限:单项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以内,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核销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3%(含本数)但未超过10%(不含本数)的呆账、坏账损失;

3、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核销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10%(含本数)以上的呆账、坏账损失。

第九条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的呆账、坏账核销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呆账、坏账核销申请书》

(二)本次申请核销金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三)呆账、坏账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四)追踪催讨情况和措施;

(五)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呆账、坏账核销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呆账、坏账核销申请书》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初步审议意见;

(三)本次申请核销金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四)呆账、坏账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五)追踪催讨情况和措施;

(六)公司董事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呆账、坏账核销申请文件其 3 内容:

(一)《呆账、坏账核销申请书》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意见;

(三)本次申请核销金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四)呆账、坏账损失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五)追踪催讨情况和措施;

(六)公司股东大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监事会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核销坏账和计提资产坏账准备的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可根据股东大会要求,向股东大会提供书面专项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就本单位呆账、坏账核销事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企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

第十四条 批准核销的呆账、坏账贷款文件不作为解除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参与经办人员应注意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财务部建立登记已核销贷款台账、档案,加强呆账、坏账核销的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批准核销的呆账、坏账贷款的,应保留对贷款客户继续追索贷款的权利。

第十七条 在核销呆账、坏账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呆账、坏账,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后,自年月日起实施。

推荐第2篇:农村商业银行呆账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呆账贷款核销管理办法

135号 (5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呆账贷款申请核销报批手续,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增强本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呆账认定和核销应坚持谨慎性原则,贷款呆账认定及核销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条 贷款呆账核销应坚持账销案存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贷款呆账核销必须坚持贷款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呆账贷款的认定条件

第五条 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通过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市、区)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五)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通过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由于上述(一)至(六)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助学贷款逾期后,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第三章 呆账贷款的认定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 支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以下简称支行)信贷人员按上述呆账贷款认定条件,对照损失贷款标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后,确己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初步认定。同时按损失贷款标准收集相关资料证据。

第七条 根据信贷人员初步认定的损失贷款和收集的相关资料证据,经支行会办研究,初步确认后,方可上报总行审定。

第八条 总行根据支行上报的呆账认定材料,经风险管理部审核、稽核部确认,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经由有权审批人审批后,认定为呆账贷款。

第四章 呆账贷款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 对准备核销的呆账贷款,必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

第十条 对照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对呆账损失确属不可抗力因素的或信贷管理工作按制度要求己尽职尽责的,可免除责任。对信贷管理工作未按制度要求尽职尽责,造成的贷款呆账损失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呆账贷款核销

第十一条 呆账贷款核销指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批准后,冲抵呆账贷款准备。

第十二条 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贷款损失,应按呆账认定的标准要求,须报送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一)呆账贷款损失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形成呆账的主要原因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和结果;借款人、担保人财产清算、清偿和分配情况;贷款受偿及损失情况;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等。

(二)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凭证及相关材料。

(三)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申请核销呆账贷款,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上报的申请核销呆账贷款材料,必须经总行风险管理部初审、稽核部审计,报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审议,报总行有权审批人批准后,才能报税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下列贷款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贷款;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贷款;(四)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贷款; (五)其他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

第七章 呆账贷款核销的管理

第十五条 核销呆账贷款,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保密工作。己核销的呆账贷款,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呆账贷款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登记。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呆账贷款核销的档案管理,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披露。

第十六条 呆账贷款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己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对己核销的呆账贷款应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己核销的呆账贷款、贷款表外应收利息继续定期进行催收。

第十七条 建立呆账贷款己核销管理登记簿,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对有时效的已核销呆账贷款定期进行催收追偿,确保呆账贷款的时效性。对己失时效的呆账贷款,也要想方设法进行清收,尽最大努力减少呆账贷款损失。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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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件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 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省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已经省国家税务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反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农村信用社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条件及程序,及时处置呆账贷款损失,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准确核算损益,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呆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按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法律规定,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资产。具体包括呆账贷款、承兑汇票垫款呆账、贴现垫款呆账、信用证垫款呆账、担保垫款呆账、信用卡透支呆账、拆出资金呆账等。

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提取呆账准备。呆账准备的提取和管理,按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当年度会计决算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呆账贷款的认定

第四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四)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销、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呆账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其他贷款。

第五条 银行卡透支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银行卡透支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提取及透支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核销的暂行规定》(财债字〔2000〕48号)进行认定。

第六条 发放助学贷款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核销的规定》(财金〔2000〕158号)进行认定。

第七条 下列债权资产不得作为呆账贷款核销: (一)借款人或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债权资产;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三)农村信用社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资产;(四)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五)因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无法收回的债权资产,应由个人承担责任的部分;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农村信用社债权资产。第三章 呆账贷款的申报核销

第八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核准权限参照《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5〕77号)规定的标准确定。

(一)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不足l00万元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各设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核准。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下放县级国税部门呆账核销审批权限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享有的核准权限为当地县级国税部门享有的审批权限,具体标准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与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沟通后确定。

(二)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联社核准。

第九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审批程序。

(一)信用社风险资产管理人员对拟报核销的呆账贷款要逐笔查实,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向信用社主任提出拟报核销意见,并由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小组(可由主任、信贷员、会计及稽核人员组成)审查认定后,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经县级联社核准后,报有核销权限的县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没有下放县级国家税务部门呆账核销权限的,由县级联社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备齐,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二)超过县级联社核准权限的,县级联社要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三)超过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权限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签署意见,经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报省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四)信用社的一笔呆账贷款,经认定审批后,若当年的呆账准备不足以核销时,按照国税部门的规定,可用以后年度提取的呆账准备核销,不必分年度申报审批。

第十条 呆账贷款核销申报材料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经办信用社存档和做账务处理,一份由县级联社存档,一份由核准的上级联社存档。申报材料一律印刷,不得涂改。申报核销的相关材料接下列顺序装订整齐后上报:

(一)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表(见附表);(二)呆账申报核销报告; (三)呆账形成原因及责任稽核报告;

(四)企业破产申请书或关闭申请书、起诉书等;(五)企业破产裁定书或关闭、解散批复、判决书等; (六)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证明、自然灾害及损失证明等;

(七)债权申报书或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八)清算报告及财产分配报告或遗产分配证明;(九)破产终结裁定书或执行终结裁定书;

(十)受偿财产清单及入账凭证(含以物抵债资料);(十一)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十二)担保人已履行担保责任证明;(十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有关借据等; (十四)核准或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贷款形成的呆账核销申报材料不包括上述(四)、(五)、(八)、(九)、(十一)等项内容。

第四章 呆账贷款核销管理

第十一条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要严格追究损失责任。即申报核销的每一笔呆账贷款都必须查明形成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经业务发展、风险资产管理和稽核等部门认定后,将呆账贷款应承担责任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视金额大小和性质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债务人因经济环境或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经营困难,相关责任人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后,仍未能清偿的债务,可酌情免除相关责任人责任。损失责任未认定或责任人未处理的,呆账贷款不得进行核销。

第十二条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对外必须严格保密。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债权要建立台账管理和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计账户管理和核算。信用社要建立全套原始资料档案,凡应以原件存档的,必须保证以原件存档;上级联社要建立呆账贷款核销审查档案,准确记录审查人员及意见。呆账贷款核销及审查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存和备查。

第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必须做到\"账销案存\",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要继续保留追索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贷款表外应收利息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进行催收。

第十四条 信用社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损失,应及时申报,经国家税务部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报的,经上级批准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信用社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五条 各级联社(办事处)的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为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辖内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的组织、指导工作。每年要安排对辖内呆账贷款申报核销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已核销呆账的真实性、账务处理的及时性,有无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现象,核销后的追索工作是否到位等。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联社(办事处)应切实加强对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依据《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与债务人串通一气,借呆账核销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二)向债务人泄露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秘密,使农村信用社维护债权工作受到影响的;

(三)超越呆账贷款核销权限,违规核准的;

(四)呆账贷款隐瞒不报,长期挂账,掩盖不良资产和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严重违犯呆账核销工作管理制度的。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县级联社自身需要申报核销呆账贷款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农村信用社申请核销长期投资形成的损失以及各项坏账损失,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件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 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省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已经省国家税务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反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农村信用社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条件及程序,及时处置呆账贷款损失,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准确核算损益,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呆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按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法律规定,确认已无法收回的资产。具体包括呆账贷款、承兑汇票垫款呆账、贴现垫款呆账、信用证垫款呆账、担保垫款呆账、信用卡透支呆账、拆出资金呆账等。

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提取呆账准备。呆账准备的提取和管理,按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当年度会计决算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呆账贷款的认定

第四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0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四)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销、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七)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呆账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其他贷款。

第五条 银行卡透支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银行卡透支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提取及透支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核销的暂行规定》(财债字〔2000〕48号)进行认定。

第六条 发放助学贷款形成的呆账,依照财政部《助学贷款呆坏账损失核销的规定》(财金〔2000〕158号)进行认定。

第七条 下列债权资产不得作为呆账贷款核销: (一)借款人或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债权资产;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三)农村信用社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资产;(四)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债权资产;

(五)因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无法收回的债权资产,应由个人承担责任的部分;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农村信用社债权资产。第三章 呆账贷款的申报核销

第八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核准权限参照《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5〕77号)规定的标准确定。

(一)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不足l00万元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各设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核准。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下放县级国税部门呆账核销审批权限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享有的核准权限为当地县级国税部门享有的审批权限,具体标准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与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沟通后确定。

(二)信用社发生的呆账贷款损失每笔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联社核准。

第九条 呆账贷款核销的审批程序。

(一)信用社风险资产管理人员对拟报核销的呆账贷款要逐笔查实,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向信用社主任提出拟报核销意见,并由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小组(可由主任、信贷员、会计及稽核人员组成)审查认定后,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经县级联社核准后,报有核销权限的县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没有下放县级国家税务部门呆账核销权限的,由县级联社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备齐,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二)超过县级联社核准权限的,县级联社要将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材料上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后,报设区市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三)超过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核准权限的,由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签署意见,经省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报省级国家税务部门核销。

(四)信用社的一笔呆账贷款,经认定审批后,若当年的呆账准备不足以核销时,按照国税部门的规定,可用以后年度提取的呆账准备核销,不必分年度申报审批。

第十条 呆账贷款核销申报材料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经办信用社存档和做账务处理,一份由县级联社存档,一份由核准的上级联社存档。申报材料一律印刷,不得涂改。申报核销的相关材料接下列顺序装订整齐后上报:

(一)农村信用社呆账贷款核销审批表(见附表);(二)呆账申报核销报告; (三)呆账形成原因及责任稽核报告;

(四)企业破产申请书或关闭申请书、起诉书等;(五)企业破产裁定书或关闭、解散批复、判决书等; (六)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证明、自然灾害及损失证明等;

(七)债权申报书或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八)清算报告及财产分配报告或遗产分配证明;(九)破产终结裁定书或执行终结裁定书;

(十)受偿财产清单及入账凭证(含以物抵债资料);(十一)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十二)担保人已履行担保责任证明;(十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有关借据等; (十四)核准或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贷款形成的呆账核销申报材料不包括上述(四)、(五)、(八)、(九)、(十一)等项内容。

第四章 呆账贷款核销管理

第十一条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要严格追究损失责任。即申报核销的每一笔呆账贷款都必须查明形成原因,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经业务发展、风险资产管理和稽核等部门认定后,将呆账贷款应承担责任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视金额大小和性质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债务人因经济环境或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经营困难,相关责任人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后,仍未能清偿的债务,可酌情免除相关责任人责任。损失责任未认定或责任人未处理的,呆账贷款不得进行核销。

第十二条 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对外必须严格保密。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债权要建立台账管理和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计账户管理和核算。信用社要建立全套原始资料档案,凡应以原件存档的,必须保证以原件存档;上级联社要建立呆账贷款核销审查档案,准确记录审查人员及意见。呆账贷款核销及审查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存和备查。

第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必须做到\"账销案存\",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要继续保留追索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贷款表外应收利息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进行催收。

第十四条 信用社发生符合条件的呆账损失,应及时申报,经国家税务部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报的,经上级批准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信用社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五条 各级联社(办事处)的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为呆账贷款申报核销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辖内呆账贷款申报核销的组织、指导工作。每年要安排对辖内呆账贷款申报核销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已核销呆账的真实性、账务处理的及时性,有无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现象,核销后的追索工作是否到位等。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联社(办事处)应切实加强对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依据《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与债务人串通一气,借呆账核销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

(二)向债务人泄露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秘密,使农村信用社维护债权工作受到影响的;

(三)超越呆账贷款核销权限,违规核准的;

(四)呆账贷款隐瞒不报,长期挂账,掩盖不良资产和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严重违犯呆账核销工作管理制度的。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县级联社自身需要申报核销呆账贷款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农村信用社申请核销长期投资形成的损失以及各项坏账损失,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5篇:呆账核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z)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初步意见等。

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事务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条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第十一条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或者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其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该债务人的有关债权。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必须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中核销。金融企业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或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提供呆账核销申报材料。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公司)的申报材料,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第十五条下列债权、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追偿的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股权。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要完善呆账核销授权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责,按呆账核销政策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核程序,及时核销呆账,并有效防范虚假核销等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销一笔呆账,应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因形成损失的,应在呆账核销后1年内完成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的追究(包括处理)工作,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对呆账负有责任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应按照呆账发生、核销审批的情况建立呆账责任人名单汇总数据库,加强呆账核销的管理。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制度。对呆账没有确凿证据,或弄虚作假向审核审批单位申报核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虚假核销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及以上级别的处分,并严肃处理有责任的经办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对应核销的呆账,由于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原因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应在认定责任人后1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第二十条对已被金融企业处理的责任人,金融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限制任用;对责任人继续任职或录用责任人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检查,以防范风险。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对呆账认定、核销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按规定核销呆账,应在内部进行运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除下列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已核销的呆账作账销案存处理,应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并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核算和管理,同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档案管理,相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担保人披露。

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包括:

1.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核销的贷款;

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3.法院判决终结执行或者法院裁定免除责任,并且了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

4.法院裁定通过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核销的债权,在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

5.自法院裁定破产案件终结之日起已超过2年的债权;

6.金融企业按规定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债务减免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者股权,受让方或者债务人按照转让协议或者债务减免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完毕后,其处置回收资金与债权或股权余额的差额;

7.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者丧失诉讼时效,并经2年以上补救未果的债权。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安排和实际核销详细情况,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金融企业实际核销呆账金额按国家规定披露。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应比照表内不良贷款的管理方式,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加强对已核销呆账的清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资产安全。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偿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对核销后的呆账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呆账进行检查,审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同时汲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呆账核销工作质量,有效保全资产。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事后监督和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中央直属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呆账核销的监督管理。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

金融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呆账核销情况,包括核销金额、分项目核销情况等。其中,中央金融企业将核销情况报送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在各地分支机构报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金融企业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工作力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和弄虚作假核销呆账,应核销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责任认定和追究不到位以及呆账核销后疏于资产保全和追收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督促金融企业纠正,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外,还要责成金融企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的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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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与呆账准备的差异分析

2003-11-3 11:4 《上海会计》·苏喜兰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对贷款业务的内容作了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将不良贷款从原来的“两呆一逾”贷款改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规范了抵债资产取得和处理的会计处理;明确了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核销及报表列示等内容。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增强金融企业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新制度用贷款损失准备取代了原来的贷款呆账准备,两者实质上存在诸多差异。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以便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制度。

一、计提范围不同

贷款损失准备或呆账准备是商业银行从事贷款业务过程中,对预计不能收回的贷款进行补偿的专项基金。金融企业应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并对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不仅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无担保贷款,而且包括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拆放资金等。此外,对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也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贷款呆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不包括抵押贷款和拆出资金等项目。

二、计提比例不同

贷款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年末贷款余额的1%(从1998年起)。而新制度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提出了计提专项准备的参考比例: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别国的经验,对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可根据贷款损失的程度上下浮动20%,使贷款损失准备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每一类贷款的具体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表1即反映了这一政策的灵活性。

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家、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表1 我国四家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

┌──────┬────┬───────┬───────┬───────┐

正常

关注

次级

├───┬───┼───┬───┼───┬───┤

│ 中报 │ 年报 │ 中报 │年报 │ 中报 │年报 │

├──────┼────┼───┼───┼───┼───┼───┼───┤

│中国民生银行│2001年度│ 0

│ 1% │ 0

│ 5%

│ 2% │25%

│ ├────┼───┼───┼───┼───┼───┼───┤

│ │2002年度│ 1% │

│ 5% │

│ 25% │

├──────┼────┼───┼───┼───┼───┼───┼───┤

│ 上海浦东 │2001年度│ 0

│ 1% │ 1% │ 2%

│ 2% │35%

│ 发展银行 ├────┼───┼───┼───┼───┼───┼───┤

│ │2002年度│ 1% │

│ 2% │

│ 35% │

├──────┼────┼───┼───┼───┼───┼───┼───┤

│深圳发展银行│2001年度│ 0

│ 1% │ 0

│ 2%

│ 2% │25%

│ ├────┼───┼───┼───┼───┼───┼───┤

│ │2002年度│ 1% │

│ 2% │

│ 25% │

├──────┼────┼───┼───┼───┼───┼───┼───┤

│ 招商银行 │2001年度│ ① │ 2% │

│ 2%

│ │35%

│ ├────┼───┼───┼───┼───┼───┼───┤

│ │2002年度│ ② │ │ 2% │

│ 35% │

└──────┴────┴───┴───┴───┴───┴───┴───┘

┌──────┬────┬─────┬───────┐

│ │ │

可疑 │ 损失 │

│ │ ├──┬──┼───┬───┤

│ │ │中报│年报│ 中报 │年报 │

├──────┼────┼──┼──┼───┼───┤

│中国民生银行│2001年度│ 35%│50% │ 100% │ 100% │

│ ├────┼──┼──┼───┼───┤

│ │2002年度│ 50%│ │ 100% │

├──────┼────┼──┼──┼───┼───┤

│ 上海浦东 │2001年度│ 35%│70% │ 100% │ 100% │

│ 发展银行 ├────┼──┼──┼───┼───┤

│ │2002年度│ 70%│ │ 100% │

├──────┼────┼──┼──┼───┼───┤

│深圳发展银行│2001年度│ 20%│50% │ 100% │ 100% │

│ ├────┼──┼──┼───┼───┤

│ │2002年度│ 50%│ │ 100% │

├──────┼────┼──┼──┼───┼───┤

│ 招商银行 │2001年度│ │65% │

│ 100% │

│ ├────┼──┼──┼───┼───┤

│ │2002年度│ 65%│ │ 100% │

└──────┴────┴──┴──┴───┴───┘

①本行数字取自招股意向书。

②其中,贷款的损失计提比例为1.5%,贴现的损失计提比例为1%.

三、计提时的会计处理不同

计提贷款呆账准备时,应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呆账准备”科目;而贷款损失准备既包括从损益中提取的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还包括从净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备,其计提时的会计处理分别为借记“营业费用——贷款损失准备”、贷记“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借记“利润分配——一般准备”,贷记“贷款损失准备——一般准备”。金融企业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四、呆账核销程序不同

贷款呆账核销的程序是,银行分支机构对符合呆账条件的贷款,经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审核后,报各总行审批,统一核销,并报财政部备案。对总行本级和直属机构贷款呆账的核销,由总行根据呆账核销条件和国家下达的呆账核销计划进行审批,年终决算时一并报财政部备案。而按照新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应建立贷款损失核销制度,及时对损失类贷款或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核销。如果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应予以转回。这种做法更符合谨慎性原则,有利于银行稳健经营,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报表揭示的方式及内容不同

新制度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列示。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之外的贷款,包括不到期的各种贷款和逾期90天之内的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资产项目,作为贷款总额的减项。关于这一点,目前上市银行在报表中的列示方法完全一样,见表2.

表2 2002年(中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列示

┌──────┬──────┬──────┬──────┐

│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 招商银行 │ 民生银行 │

├──────┼──────┼──────┼──────┤

│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

├──────┼──────┼──────┼──────┤

│ 逾期贷款 │非应计贷款 │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 │

├──────┼──────┼──────┼──────┤

│非应计贷款 │ 减: │呆滞贷款 │呆滞贷款 │

├──────┼──────┼──────┼──────┤

│ 减: │贷款损失准备│呆账贷款 │呆账贷款 │

├──────┼──────┼──────┼──────┤

│贷款损失准备│ │ 减: │ 减: │

├──────┼──────┼──────┼──────┤

│ │ │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

└──────┴──────┴──────┴──────┘

笔者认为,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的处理与新制度要求基本一致,而招商银行与民生银行的列示方式及内容则与原制度贷款呆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揭示要求相同。

同时,按照新制度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分别披露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和期末数,说明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范围和方法。根据个别款项的实际情况认定的准备,应说明认定的依据。

六、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同

贷款呆账实际发生后,要经过各级审批后才予以确认,统一核销;而贷款的收益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这样确认的贷款收益和贷款损失就违背了配比原则,必然造成高估利润,以此为基础进行纳税和利润分配必然是一种超分配。而新制度规定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办法更符合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可避免虚增利润情况的发生。

七、对纳税调整的影响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的计提呆账准备的基数与比例和税法允许扣除的规定标准一致(从1998年起,均为年末贷款余额的1%),一般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如前所述,贷款损失准备扩大了计提基础,并且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这样与税法规定标准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八、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不同

呆账准备的计提,按期末贷款余额的1%(1998年起)计提,会计人员只需照此办理即可;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可能性合理确定。贷款风险程度和回收可能性应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借款目的及其使用、信贷风险及其控制、金融企业内部信贷管理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运用自己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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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查报告

近期,我行开展了合规执行年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期间,我依照总行下发的有关活动意见,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监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在前一阶段针对合规执行年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我认真的进行了个人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中奉献 ,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中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从小的方面讲,比如我们农行,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都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也是农行存在和发展的必需。农行要发展,要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金融业中不断强大,立于不败之地,没有我们每一位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是不行的。作为驻马店银行人, 为了本行的前途,为了本行的荣誉,做一名爱岗敬业的人,是职业道德对我们最引为用以规范行为品质,评价善恶的行为规则。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我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不同层次的客户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们一线员工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银行号称“三铁 :“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如此以来,我们的制度才得于实施,我们的资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

通过此次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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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

为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年”活动,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降低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社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行动。

按照联社要求对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最新文件规定、相关岗位操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办法,认真梳理农村信用社工作岗位中“应知、应会、应做、应遵”制度、知识、技能以及职业操守,组织学习了本岗位和基层营业网点学习的文件材料。

自查柜面业务操作。对柜面业务操作流程及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理,反洗钱等进行自查;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了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承诺。承诺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准确、及时地反映自查发现问题,并积极配合检查组检查,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自查服务形象。按照辛集县农信联社“统一着装,树立新形象”的要求,对各柜员“统一着装,微笑服务”执岗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公示了县联社及本社主任的举报电话,促使员工改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形象,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合规管理,风险共防,和谐共赢”。

通过全面清查,找准问题,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形成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皮革城分社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学习内容包含现代化支付业务操作规程、反洗钱操作规程等等,大大提高了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全员行动,按照“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保障发展”的整体目标,多措并举,从全员着装、工作作风、考勤会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树立信用社新形象,为“推进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精细严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做足准备。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社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通过学习SC6000系统业务风险要点、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加强对“九种人”实行不定期排查,同时对重要岗位人员及“九种人”定期实行交心谈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重要性。

(三)积极参加全社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特此报告

推荐第10篇:银行自查报告

XX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自查报告

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1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

截至自查之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9XX万元,其中“随薪贷”余额2XXX万元,其他个人贷款余额20XX万元(包括不良贷款余额1X万元)。为强化对不良贷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严格按照《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XX银行XX分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贷款的增长,并积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减少现有不良贷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XX万元。“随薪贷”业务从受理、审查到发放全过程严格按照《X银X办发(2011562号)》等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不存在资金发放方式、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

根据PCRM、CFE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及时更新新用户和清理冗余用户,到目前为止我行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共有4名操作人员。根据我行实际,我行针对性的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全体系统操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的运用相关的功能模块。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

我行根据上级产品发行文件和产品销售文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通知积极组织宣传销售,但由于基金行情等原因,从XX年到目前为止尚未销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风险。由于我行目前暂无人员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现正组织人员学习和培训,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个人理财及贵金属方面

在自查过程中我行发现以前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中有个别客户存在尚未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资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对此,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贵重金属业务尚未开办。

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个人金融相关业务方面还存在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受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此,我行将及时根据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不合规、不完善、有漏洞、有风险的情况发生。

XXXX支行

第11篇:银行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1、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2、恪守规章制度。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二、严谨工作、生活作风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第12篇:银行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黄河信用社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

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1、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2、恪守规章制度。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二、严谨工作、生活作风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是始终坚持抓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对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的学习,真正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第13篇:金融贷款自查报告

******:

接到****通知后,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对金融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现就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支行****号《**********************的通知》和*************号《********************》的文件指导,为加强**公司贷款标准化工作,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统计标准化和金融统计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我公司贷款标准实施的工作,围绕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将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确立我公司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建立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机构数据标准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我公司成立了金融机构统计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金融统计标准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机制和流程,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标准化落实工作。

二、制定金融统计标准化制度

我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在人民银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形成我公司的标准,并作为我公司的强制性标准。

(一)统计标准制度

我公司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人行统计标准,逐步推进信息整合,强化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监测和评估,提高我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小贷公司贷款的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小贷公司贷款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制定以下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会计制度

我公司建立健全统一法人制度,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授权、集中核算、综合考评”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由我公司统一对股东负责,统一制定全行财务制度、财务计划,统一配置财务资源,统一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统一对分支机构和部门下达综合经营计划。 集中核算:我公司在其财务管理权限内,财务核算实行同城范围的集中管理,在分行设立财务核算中心,并根据内控管理和业务量需要,配备财务核算人员。在同城对其经营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实行相对单独核算,客观反映其财务成果,正确实施财务监督。

综合考评:我公司以价值提升为中心,对经营管理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我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加强财务监督,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

本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经济核算原则,以效益、质量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兼顾长期战略目标与中短期目标、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努力增加收入,降低经营成本,稳步推进我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管理原则。逐步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推进以价值提升为核心的财务管理精细化进程,辅助经营决策。

(三)坚持审慎管理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各项财务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的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坚持依法办事原则,遵守各项财税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章办事。

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我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以财务核算精细化为基础,运用平衡记分卡方法确保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逐步建立“垂直管理、双线报告、运行高效、信息透明”的财务主管委派制。通过委派财务主管,协助各分支机构行使各项财务管理职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财务主管在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中的职能作用。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应将财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

(三)授信管理制度

实行“授权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分为调查岗、审查人、贷审委、审批人,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四)信息系统标准

我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了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降低统计成本,为各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创造了条件。为保障贷款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我公司为保障贷款安全性建立了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贷款流程化,标准化。个人信贷管理系统,公司信贷管理系统对数据的控制实现了贷款标准化。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应用阶段。

将我公司现有的统计制度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标准和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将金融统计标准化切实应用到我行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合规经营。

(二)明确职责分工。

我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和分工明确,分解落实。

(三)加强学习培训。

我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部署,制定培训规划,对统计人员和相关业务岗位人员开展金融统计标准培训。

(四)稳步贯彻实施。

针对经营管理和数据披露中的缺失信息和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标准进行补充和整改。

(五)定期进行自查。

负责部门检查金融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标准化工作落实小组汇报。为加大保障力度,设立相应工作岗位,配备落实标准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 ***年***月***日

第14篇:涉农贷款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信用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等有关涉及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金融统计有关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银发 [2010]195号)精神,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 2.统计部门,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统计调查对象,不存在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调查资料等问题。 4.检查对象在统计检查中不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不存在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

(二)统计法规和调查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自查2008年至2010年1季度有关统计法规、调查制度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我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对人民银行下发的调查统计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认真自查涉农贷款数据质量,包括涉农贷款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流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08年以来涉农贷款的统计方法以及会计、统计口径的变动情况,“三农贷款”主要项目数据的归属及数据填报情况等。 3.统计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统计业务的熟练程度高。 4.开展统计工作配备的计算机软、硬件能保证准确、及时加工出人民银行统计制度要求的统计数据。

(三)统计工作管理

统计机构、统计岗位的设置、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合理;统计人员多次参加业务培训;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的建立以及执行情况很好。

经过我社认真自查总结,未发现我社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

信用社

2010年7月13日篇二:关于某单位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情况自查报告b 关于2010年度***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

奖励情况自查报告 ********:

按照《关于对2010年度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开展自查的通知》(财金**号)文件要求,我们对照《***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0]**号)及《关于***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1]**号)有关规定,对奖励资金的分担比例、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了自查,并根据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1]***号)有关规定,我们对县域金融机构及时下发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数据上报通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的通知》的统计口径,通过对县域内各金融企业2010年度发放涉农贷款增量部分的摸底调查,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支行、建设银行***支行„„,等***家金融企业符合涉农贷款统计口径,最终有****家金融企业获得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2010年,我***涉农贷款发放额为*****万元,涉农贷款平

均余额为****万元。通过财金字[2011]***号文件申报符合条件的可予奖励贷款增量为*****万元,申报奖励资金为***万元。经上级部门批复后,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奖励资金****万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单位于2011年**月**日收到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万元( [2011]***号)。奖励资金到达预算账户后,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市县级各按**%的比例,依据 [2011]**号文件拨付予农业银行***支行中央省级奖励资金***万元、市级配套资金****万元,共计***万元,依据 [2012]**号文件拨付县级配套资金***万元,依据 [2011]**号文件拨付予***邮政储蓄银行中央省级奖励资金**万元、市级配套资金***万元,共计***万元,依据*** [2012]**号文件拨付县级配套资金***万元。

在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政策落实工作中,***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与人行、银监局等部门沟通配合,严把各项数据审核关,确保涉农贷款增量数据真实、准确。一是严格审核涉农贷款计算口径;二是认真计算涉农贷款增量金额;三是严把年末不良贷款率的审核。在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这项惠农工作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促进“银农”充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腾飞,为“三农”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实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是国家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国家的惠农政策。

2、强化对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的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金融企业的涉农贷款健康投放,做到有利于金融企业发展,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3、严格按照《***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每季度,对各金融企业涉农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各金融企业贷款方向。

三、政策执行效果及建议

通过实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政策,加快了对农村金融网点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加大了对涉农贷款市场的开发宣传营销力度,提高了县域金融企业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极大鼓励了***金融企业对“三农”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了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

由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第一年实施,对此项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深入,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因素。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通过与金融机构的交流,提出如下建议:

1、针对不同金融机构制定有区别的奖励政策。如适当考虑农村信用社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鼓励,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贷款投放的主力军,却由于历史包袱重、涉农贷款基数大、增量小等原因无法享受定向费用补贴及增量补贴,可否在相关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予以一定的倾斜,以扶持其健康发展。

2、创新审核方式,利用软件提高效率。建议通过开发审核软件、在线审核等方式,将财政涉农金融奖补资金的审核工作在

各级财政部门之间实现有效对接,实时监控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投放、回收情况,避免为获取奖补资金而随意修改数据,减少重复工作,节约审核成本,提高审核效率。

3、进一步细化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审核办法。可否考虑以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形式,要求各人民银行、银监局在当地财政初审时即对各相关金融机构的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或出具意见。 ***单位

二0一二年***月***日篇三:公司涉农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吉林省大德担保有限公司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篇四:涉农贷款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州分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县域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鄂财金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进行了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州分行于2008年3月28日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xx市(包括xx市城区和各乡镇)辖内的银行类个人业务、公司业务、资产业务等各类业务的市场开发和业务发展,负责管理航空路、舞阳坝、土桥坝、学院路、清逸等五个二级支行的管理,负责施州大道、东门、龙凤坝、崔坝、屯堡、白杨、沙地等网点的管理。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12年度我行“农户农林牧渔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的年末平均余额为 万元,2012年可予奖励的涉农贷款增量为 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万元。xx市财政局于2014年3月21日拨付2012年涉农增量奖励 万元到我行。我行列入营业外科目中。

2、2013年度xx市“农户农林牧渔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村企业

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的年末平均余额为 万元。2013年可予奖励的涉农贷款增量为 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万元。经省财政厅审计后的增量奖励为 万元。xx市财政局于2015年4月1日拨付2013年涉农增量奖励 万元到我行。我行列入营业外科目中。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在上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工作中,我行高度重视,积极与人行、银监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把数据关,确保涉农贷款增量数据真实、准确。一是严格审核涉农贷款计算口径;二是认真计算涉农贷款增量金额;三是严把年末不良贷款率的审核。

2、项目管理情况。我行陆续出台了小额贷款制度、专业合作社制度、家庭农场贷款制度、商务贷款制度、小企业贷款制度。并就涉农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等九大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各环节人员责任,形成了审贷分离、前中后台分离的授信机制,有效规避了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隐患。并设立了专门的贷后管理岗位,对已发放贷款进行实时监控,并按期进行电话、实地贷后检查,对即将到期贷款客户进行提醒,对逾期贷款进行上门催收,为贷款的及时回收和资产质量优良奠定了基础。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实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我行要加快对农村金融网点的建设改造,重点支持农村信贷中心的建设和资金投入,加大对涉农贷款市场的开发宣传营销力度,提高县域我行对企业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极大鼓励了我行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实。

由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按年度实施,对此项工作了解不够深入,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协调因素,结合前期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建议:

1、降低增量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涉农贷款的增量奖励要求增长超过15%以上的金额才予以奖励,而作为一家主要服务三农的零售银行金融机构,随着涉农贷款规模的不断增大,要求每年规模大幅增长愈加困难。县域贷款客户增长速度达到15%的要求是个很高的标准,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相符的情况。特申请根据涉农贷款的规模实行累进制奖励标准,而不是设立15%这一固定增长比例。从而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扶持三农,助推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2.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扩大涉农资金奖励的范围。作为鄂西山区的贫困市州,辖内的产业基本上均涉及到三农,而目前银行的贷款产品与操作流程均由总行统一制定,为了满足三农资金的需要与银行内部制度合规的目标,贷款产品可能不为涉农产品,但贷款实际用于三农的发展,这就会产生实际涉农资金大于系统统计数据。特建议对山区县级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与中小企业贷款,均纳入涉农贷款的范围进行统计与奖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州分行 2015年5月8日篇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查报告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业务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富源县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曲财外[2010]30号),依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08]195号)、《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云金办[2010]3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布臵工作内容。各部门统一思想,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于2010年5月1日至5月16日为期半月,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财务执行以及各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机构设臵及人员构成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云金办[2009]149号文件批准,并依法办齐各种证照,于2009年5月31日开业成立。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壹仟万元,经营地址:富源县鸣凤路凯悦酒店一楼1-3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东;总经理:田斌昌。 自董事长、总经理下设臵8个管理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

部、人力资源部、财会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审计监察部,审贷委员会。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男性8名,女性3人;最大年龄44岁,最小年龄21岁,平均年龄29岁;学历上:有本科6人,专科2人,高中3人。

(二)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贷款业务,以围绕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主要投向,以信用、保证和抵押为主要方式,以利率合理、额小面广、风险分散为原则,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实现目标为经营理念,面向全县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公司2009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2899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放金额11104万元,占累放总额的86.08%;实现营业收入454.8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8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212.2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24.79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1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1.19万元,减去营业外支出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9.19万元,缴纳所得税27.30万元,净利润81.89万元,实现了既定效益目标。 2010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步缓解的国际经济背景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为原则,以严控风险为

前提,继续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5月16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9笔,共计14057万元,贷款余额为11255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24笔,共计921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3%。

二、自检、自查具体内容

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赋予的职能,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一)劳动人事管理

公司开业后,通过多渠道择优录取新员工进入。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各种保险,相应制定了各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自查,我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福利制度》、《员工离职细则》、《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礼仪守则》、《员工手册》、《员工行为管理条例》等制度,规范了员工行为,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培养了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了员工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信贷营业管理

通过对营业以来的每一笔贷款进行自查,未有单笔贷款超过200万元,单户贷款超过注册资本金5%的情况出现,无一笔违规跨区域贷款,利率执行上下浮动全部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4倍区间内,无隐瞒收支、截留利润现象。公司施行按季结息方式,计息差错均能够及时退补。经自查所有贷款均属合规、正常。具

体管理及运作方式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信贷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一系列环节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公司贷款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五种,贷款目前实行“正常、逾期、呆滞、呆账”的四级分类进行形态管理,以后将推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五级分类进行贷款管理,以便有利于科学、规范、合理分析贷款风险和反映贷款占用形态。旨在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贷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贷款审批情况。根据有关信贷内控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了审贷委员会。并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凡上报审贷委审批的贷款,首先必须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对贷款人的信誉进行评定。经调查有风险的贷款,坚决拒绝审批,贷款手续不全的责令补全后再行审批,严禁人情贷款和超权贷款的出现,确保信贷资产质量。

3、大额贷款发放及管理情况。贷款投放坚定向农民,个体工商户,县域中小企业等“三农”倾斜。贷款主管信贷员必须对每一笔贷款,进行调查研究,风险性评估。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致使不良贷款的发生。

(三)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出纳制度》、《云南省企业财务会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坚持每月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分户账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据、账款、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财务收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标准,完整记录各种开支,及时反映经营状况。通过自查,无违规或超标列支各种费用情况发生。

(四)“三防一保”工作

为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公司执行防查并举、重在预防、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并举,不惜投入6万余元安装了影像监控系统,确保人员、资金、财产安全。此外,还强化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了安全防范体系,坚持领导职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防范措施和防范能力,保证经营安全有序。经自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存在,营业场所及各种安全防卫设备、措施均能够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安全经营。

第15篇:大额贷款自查报告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业务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富源县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曲财外[2010]30号),依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08]195号)、《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云金办[2010]3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布臵工作内容。各部门统一思想,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于2010年5月1日至5月16日为期半月,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财务执行以及各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机构设臵及人员构成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云金办[2009]149号文件批准,并依法办齐各种证照,于2009年5月31日开业成立。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壹仟万元,经营地址:富源县鸣凤路凯悦酒店一楼1-3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东;总经理:田斌昌。 自董事长、总经理下设臵8个管理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 部、人力资源部、财会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审计监察部,审贷委员会。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男性8名,女性3人;最大年龄44岁,最小年龄21岁,平均年龄29岁;学历上:有本科6人,专科2人,高中3人。

(二)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贷款业务,以围绕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主要投向,以信用、保证和抵押为主要方式,以利率合理、额小面广、风险分散为原则,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实现目标为经营理念,面向全县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公司2009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2899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放金额11104万元,占累放总额的86.08%;实现营业收入454.8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8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212.2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24.79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1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1.19万元,减去营业外支出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9.19万元,缴纳所得税27.30万元,净利润81.89万元,实现了既定效益目标。 2010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步缓解的国际经济背景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为原则,以严控风险为

前提,继续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5月16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9笔,共计14057万元,贷款余额为11255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24笔,共计921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3%。

二、自检、自查具体内容

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赋予的职能,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一)劳动人事管理

公司开业后,通过多渠道择优录取新员工进入。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各种保险,相应制定了各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自查,我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福利制度》、《员工离职细则》、《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礼仪守则》、《员工手册》、《员工行为管理条例》等制度,规范了员工行为,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培养了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了员工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信贷营业管理

通过对营业以来的每一笔贷款进行自查,未有单笔贷款超过200万元,单户贷款超过注册资本金5%的情况出现,无一笔违规跨区域贷款,利率执行上下浮动全部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4倍区间内,无隐瞒收支、截留利润现象。公司施行按季结息方式,计息差错均能够及时退补。经自查所有贷款均属合规、正常。具

体管理及运作方式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信贷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一系列环节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公司贷款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五种,贷款目前实行“正常、逾期、呆滞、呆账”的四级分类进行形态管理,以后将推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五级分类进行贷款管理,以便有利于科学、规范、合理分析贷款风险和反映贷款占用形态。旨在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贷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贷款审批情况。根据有关信贷内控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了审贷委员会。并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凡上报审贷委审批的贷款,首先必须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对贷款人的信誉进行评定。经调查有风险的贷款,坚决拒绝审批,贷款手续不全的责令补全后再行审批,严禁人情贷款和超权贷款的出现,确保信贷资产质量。

3、大额贷款发放及管理情况。贷款投放坚定向农民,个体工商户,县域中小企业等“三农”倾斜。贷款主管信贷员必须对每一笔贷款,进行调查研究,风险性评估。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致使不良贷款的发生。

(三)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出纳制度》、《云南省企业财务会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坚持每月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分户账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据、账款、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财务收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标准,完整记录各种开支,及时反映经营状况。通过自查,无违规或超标列支各种费用情况发生。

(四)“三防一保”工作

为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公司执行防查并举、重在预防、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并举,不惜投入6万余元安装了影像监控系统,确保人员、资金、财产安全。此外,还强化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了安全防范体系,坚持领导职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防范措施和防范能力,保证经营安全有序。经自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存在,营业场所及各种安全防卫设备、措施均能够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安全经营。

虽然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为期半月的自检自查,未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但是,基于公司绝大部分员工毕均应届毕业生的事实,实践工作经验缺乏,政治素养欠缺,思想意识不够严谨,特别是对一些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上的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也难免会出现经营管理和一些业务操作上的失误,各种超想象中出篇二: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辖内实体经济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信贷资金顺畅循环。日前,根据《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的通知》(浙银监办[2011]327号)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我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将自查工作进行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要对有关贷款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看借款借据和合同档案办理的合规性,对新增大额贷款进行了贷后跟踪回访,通过多种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二、加强贷款管理工作

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在发放贷款过程中,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存在逆程序操作、越权放贷、套用其他业务品种发放消费贷款等现象。按规定对相关业务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重点对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进行监控,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三、自查结果

我行逐步制定和建立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的内控制度,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到位。 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11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特定范围中小企业公司贷款,共120笔,余额为662,792,5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转借或转作定期存款、用作保证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挪用于股票投资、挪用于理财和证券基金投资等情况。 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11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个人贷款,共47笔,余额为97,001,603.51元。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18笔,余额为44,600,000元;个人循环贷款19笔,余额为46,130,000元;个人住房一手房贷款4笔,余额为2,125,710.44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4笔,余额为2,675,893.07;个人信用贷款2笔,余额为1,470,0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挪用资金进入股市等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没有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现象,我行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篇三: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方案

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方案 为了解和掌握我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2009年新发放大额贷款的合规性,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自治区联社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级农合机构2009年新发放大额贷款实施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实施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掌握了解我区农合机构大额贷款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情况,本次主要检查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社团贷款和贷款转让业务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当前大额贷款管理中的违规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大额贷款风险,促进各级农合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检查2009年度新发放单户余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贷款,2009年度咨询区联社新发放的大额贷款。

(二)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贷款投向合规方面。是否坚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宗旨,是否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将信贷资源有效配置到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领域,是否严格限制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授信;发放特殊行业贷款是否具有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二)贷款操作方面。是否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是否严格按照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信贷调查,贷款资料、手续是否完备、贷款程序是否合规等。

(三)贷款担保抵押情况。是否核实抵押物、保证人情况,是否根据借款合同办理合规合法抵押手续;抵押物权属关系是否清晰,抵押物是否足值、抵押物的变现能力,担保人的收入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担保能力等。

(四)信贷资金的使用监控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大额信贷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是否严密监控信贷资金尤其是大额贷款使用状况,信贷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以贷收贷(息)等现象,信贷资金是否注入经济实体,被挪用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新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2009年10月23日以后发放的),是否按《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五)贷后管理方面。是否定期检查客户、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分析财务状况,分析主要产品市场变化及经济效益;是否按照信贷对象、贷款方式、贷款额度的差异确定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要求,及时解决贷后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加强对第一还款来源的持续性和可靠性,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分析检查,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点予以准确的描述,并提出防范、化解的措施。

(六)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和财务报表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有无以虚

假贷款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贷款审查报告、审贷记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贷后检查报告等重要信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七)风险分类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对新发放贷款进行五级分类认定,分类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根据检查及其他途径发现客户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及时调整贷款五级分类形态,填写分类认定表,实行分类调整。

(八)大额贷款的质量状况。新发放贷款的欠息及质量状况,有无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还本(息)周期就发生违约行为。

(九)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情况。重点检查平台贷款是否合规,合同及各种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担保是否落实有效,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贷款资金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

(十)房地产开发贷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向开发项目“四证”不齐全、项目资本金不足、开发商未取得规定资质等不合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是否将开发商、项目公司和母公司统筹管理,综合授信,是否整体考核其资本金来源和比例的合规性和充足性;是否严格执行贷款项目封闭管理,是否存在开发商挪用或抽逃项目资金等行为;检查开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结合情况,是否注重以联动营销等方式,提高开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匹配率及项目收入归社率。

(十一)社团贷款情况。重点检查社团贷款主办社及成员社的权利与义务的落实情况,信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

实性、有效性。

(十二)贷款转让业务情况。重点检查贷款转让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

(十三)落实各级部门检查整改意见情况。检查是否按照银监部门现场检查监管意见和区联社检查整改意见的要求,落实整改计划与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问责。

(十四)检查其它需要关注的问题。

四、检查组织安排 具体检查工作由区联社计划信贷部和稽核审计部共同组织实施。区联社抽调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副组长于2010年4月5日前将本检查组的检查报告报送区联社稽核审计部。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农合机构和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检查责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检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各检查组要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存在问题的性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情况, 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检查人员在要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工作底稿、事实确认书等各种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要求填报有关检查表格。对检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在工作底稿中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导向制作事实确认书,事实确认书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并经被检查单位签章确认。

(三)廉洁自律,保守秘密。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树立检查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本次检查实行费用包干,严格执行《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稽核审计总队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不准”。

(五)各农合机构务必将需调阅的贷款资料于2010年3月15日前准备好,需调阅的信贷档案资料包括:1.信贷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中形成的信贷档案;2.贷款发放后至2010年2月28日止放款账户明细;3.贷款发放后至2010年2月28日止50万元以上的信贷资金使用(取现、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七、检查主要依据 1.《贷款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关于加强信贷管理的若干意见》(桂农信发[2005]35号) 5.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篇四:关于“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的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的自查报告

根据总行《关于实施?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支行立即开展了?不规范经营?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工作到位

我支行为切实做好?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立即召开了支行行务会,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专项重点内容分条线进行了自查。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七个方面

1、?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自?三个指引,一个办法?实施以来,我支行一直按?三法一指?的要求发放和支付贷款,没有以贷转存,也不搞存贷挂钩。

2、?乱浮利率、一浮到顶?。我支行执行浮动利率是按企业情况和市场定价原则合理确定的,2011年发放的公司类和个人贷款浮动在40%内。

3、?以贷收费、浮利分费?。我支行贷款是按合同利率

收息,从未擅自提高利率,更无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的现象。

4、?转嫁成本、增加负担?。我行的所有贷款业务均未向客户收取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费用,也未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客户。

5、?违规收费、擅自提价?。我支行严格执行人行和总行的相关收费标准,对贷款客户无乱收取各类费用现象。

6、?强制捆绑、不当搭售?。我支行对单位或个人授信业务均按其申请和资金需求合理给予综合授信和单项业务品种授信,从未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客户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程产品。

7、?高息揽存、借道收息?。我支行没有高息揽存、借道收息的现象发生。

(二)收费管理具体表现

1、?服务收费实行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大额汇兑、委托收款、电子汇划费、?人行通?、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对公账户开户、询证函、折单挂失等业务均按总行制定的收费价目名录进行收费,我支行未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2、?违规收费行为?。我支行严格按照《xx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xx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的相关规定执行,无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

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的现象。

3、?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充分告知客户?。我支行将中间业务收费明细表在营业大厅的电视上不断重复播放,充分告知客户,方便客户了解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确保客户自主选择各类服务。

通过此次自查我支行未发现发放贷款时增加不合理条件和违规收费行为。今后我支行将严格执行人行和总行相关规定,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篇五:信贷自查报告

信贷自查报告 根据联社xxxx年x月x日有关会议精神,我社积极组织信贷人员对信贷业务进行了认真自查,以规范行为、防范案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对照联社和自身的要求进行排查,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深挖根源,充分认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以促使每个人通过此次排查活动,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进步,合规操作。

一、我社信贷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信贷业务及相关制度,较熟悉地掌握了业内知识,但这些知识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在新的业务处理方法上还有些欠缺,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更加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知识。

二、牢固思想防线。一是能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恪守规章制度。信贷人员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贷款手续,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在经手股金的处理上,均能账款清晰,及时入帐,无截留行为;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贷后检查做为重点予以改进,随时掌握客户的动态变化,降低贷款风险。

四、工作作风上。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没有利用职权索要、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曾经商、入股办企业,无吃拿卡要行为,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一个信合职工的光辉形象。

此次自查活动,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责任重大,想干好信用社的工作,就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是对集体,对自己的不负责,通过这次自查以及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们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合员工。 银行信贷员2011自查汇报

根据联社深化三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以规范行为、防范案件,查找问题、解 决问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思路,对照联社下发的告全体员工书所列排查内容,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深挖根源,充分认识和领悟三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促使个人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通过这次对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改,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进步,作出如下总结。

一、学习上。作为一名信贷人员,我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学习信贷业务及相关知识,较熟悉地掌握了业内知识,但仍不够努力,总是沿袭一些以往的经验办事,不能够满足个人和工作对知识的需要,没有深层次的去钻研开创一些新的业务处理方法,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仍应更加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知识。

二、思想上。三项治理工作在我县信合系统已开展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的成效,我作为一名党员,在思想上绐终高度重视,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敢有丝毫懈怠。

三、信贷管理上。自调入社以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办理贷款手续,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但在经济档案的整理上,贷前贷后的检查上,存在一定的惰性,小部分的档案信息没有完善,一些几千元额度的小额贷款,总是片面的认为手续办理的合规,片面的相信担保人、介绍人,而没有更为细致的调查。此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为重点予以改进,杜绝违规行为,降低贷款风险。

四、内控制度的执行上。多年来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但仍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现漏洞,如在安全制度的执行上,信贷室的后门总是关不住,外人很容易进入院内,容易造成隐患;在经手股金的处理上,均能账款清晰,及时入帐,无截留行为;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擅自挂息等经营违规行为;无虚报费用,私设小金库待为;无擅自罚款,乱收手续费行为。

五、工作作风上。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没有利用职权索要、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曾经商、入股办企业,更无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一个信合职工的光辉形象。工作日的中午不允许外出就餐,是为了杜绝信贷人员中午喝酒后,下午不能正常办公,以及禁止吃拿卡要行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我身上仍然存在少数几次中午与朋友饮酒影响下午办公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杜绝此类现象,规请领导与同事们监督。

此项工作的开展,非常必要,让我充分认识到,在信用社工作责任重大,想干好信用社的工作,更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是对集体,对自己的不负责,通过此次三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合员工

信用社主办会计自查报告3篇 作者:逐.风 文章来源:山西信合网 加入时间:2011-8-20 8:29:25 点击:1483 信用社主办会计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省银监局、市银监分局关于加强防范操作风险,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东信联发[2005]19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我社制定了具体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并组织全体职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这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这次工作旨在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我县

农村信用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同时使广大员工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危害性。 根据实施的方案,在社领导的组织下,我利用工余时间,再次认真地学习了我社制定的《**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员与复核员岗位职责暂行办法》、《**市**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违规处罚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指标百分制考核办法》、《**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操作规程》、《**市**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财务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劳动管理与违规处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印象,我对照相关的条例,对自己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一进行了回顾,目的在于查找操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便于及时补缺补漏,及时整改,逐步完善。下面,我对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

一、业务方面

1、一年多来,本人担任**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一职,在社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出纳工作,协调、理顺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应经常向主任汇报会计、出纳工作情况及内勤人员的思想、行为情况方面做得不够好,不够主动及时向主任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为使辖内的会计、出纳工作日趋规范,能够随着业务的发展,按照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适宜的、统一的操作规范,以加强内部管理。但是由于我社人员配置较紧,无法经常组织会计、出纳人员集中对业务进行培训。有些规定只能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个网点,交由各人各自学习,这就容易造成内勤人员关于业务操作方面理解不一致,会出现个别岗位能力较为薄弱的现象。

2、作为信用社的主办会计,既是会计辅导员,又是二级稽查员,我在抓好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的同时,能及时发现、解答和解决业务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做好事前辅导。能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会计辅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发现的问题,取得领导的支持,以使各项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但是有时因为事务繁忙,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由于时间有限,对网点的会计辅导与检查的力度与深度不够。根据联社的相关制度,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编制检查评分表,明确奖罚,年终依据评分情况进行奖优罚劣,以此激励会计出纳做好本职工作。

3、作为主办会计,我能认真核算各项财务收入,严格成本管理,认真组织会计核算,正确反映和评价经营成果,为主任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

4、认真做好全辖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能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手续,做好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登记、出库。合理安排各网点和存量。每月坚持不少于一次的帐实检查,确保凭证的使用、销号有序、正规,避免出现遗失。

5、能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以下日常工作:一是正确提取各项费用;二是做好各网点的传票、会计档案的收集、登记、保管工作;三是结息日做好各网点结息的辅导和事后监督工作;四是及时核对内部帐,督促会计做好内外帐户、总分帐、往来帐、帐户余额的核对工作;五是能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六是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便于主任的经营决策。

6、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出纳、结算、财务制度和会计、出纳操作规程,坚持会计工作的“十六项基本规定”,保证会计核算达到“五无”、“六相符”。

7、能加强内部资金和固定资产、零星小额资产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网点的库存限额,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现金资产的占用。按照有关规定,能加强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审议、有报批。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规模。但是对闲置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做到盘活或处理,比如位于**新圩的商住土地,已闲置多年未加以妥善的处理。对于微机、终端设备、各类机具以及其他零星的低值易耗品,能够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帐、簿、卡,但是这些物品因实际需要在网点之间或领用人之间进行调剂后,不能做到及时登记,有些物品损坏后,也未能及时进行处理。

8、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一切开支按照标准实行,需要上报审批的财务费用均待联社批复后才出帐列支;报销费用严格执行经办、证明、主任“双签”制度,确保每一笔开支真实、合规。帐务处理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保证会计处理正确、清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能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并及时反映和汇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

9、随着信用社业务不断的发展,各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16篇:小企业贷款自查报告

小企业贷款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自查报告

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信息服务器、传真服务器软件及硬件

自查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成立,运营业务状况。于2014年1月正式解散,在此期间并按时交纳企业所得税,多次实施自查方案,并未发现偷税漏税行为,敬请税务机关监督审查。

**********

2014-1-29

关于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

况的报告

县人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企业贷款总体情况

截至~年~月末,我行小企业贷款余额~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从贷款投放看,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比全部贷款增速高~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万元,比上年同期多增~万元。实现了小企业信贷”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从贷款形态看,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划分:正常类贷款占~%,不良贷款为~。我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连续~年荣获~“支持企业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称号。

二、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措施

优化信贷资源配臵,持续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上半年,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缩,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特别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在行内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拓展并满足县域农村小企业资金需求,截至~年~月,

信贷支持小企业~户,累计投放贷款~万元。一是准确定位目标客户,优先扶持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有效益、机制灵活、经营规范、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要求的小企业。二是密切银政、银地关系,积极构建银政企合作平台,举办~银政企对接会、以一个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建设,与 ~家小企业签订~亿元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目前已落实家小企业的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万元。

强化组合金融服务,拓宽小企业融

资渠道。为构建高效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我行在业务流程、机构设臵、服务渠道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授信、风险、科技等各业务条线为支撑,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管理体系,增进业务联动发展,优化授信业务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审批环节,及时满足小企业贷款“短、频、快”需求。二是对营销团队进行了调整,在~支行的基础上,对“只存不贷”的~营业部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并在~营业部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与小企业金融业务特点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三是对信贷产品进行了梳理,现已形成小企业联保贷、循环贷等系列产品,同时,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难问题,积极研究有效的抵押替代产品,设计林权抵押贷款,拟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四是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年在与~7家合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又引入了~2家专业担保公司。截至~年~月末,通过担保机构担保

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

为小企业打开了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下发了《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小企业评定标准,综合考虑财务指标外,还将小企业的经营动态、企业资信记录、主要领导人情况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纳入评级范围,通过信用打分法等灵活措施,客观上疏通小企业贷款准入瓶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合理确定风险定价,减轻小企业融资负担。我行制定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科学定价,既有效覆盖风险,又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尽可能减轻小企业的利息负担。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不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严格落实贷款新规,密切监控信贷

资金流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我行注重加强对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审核监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出账审查人员严格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要求客户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截至~年~月末,我行累放贷款~万元。按照贷款新规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走款金额~万元。通过内部自查,我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均符合信贷资金用途。二是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召开贷款新规业务推进会,邀请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会,宣传“三

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推进我行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的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三、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在小企业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自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在问题和不足:

专营机构专业化工作水平不够。我行虽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尚未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约了信贷人员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六项机制”建设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专营机构还要在发展中逐步成型。

银企信息不对称。目前,大多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和失真的情况普遍存在。我行很难从公开市场上获悉反映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专有信息,对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评估困难,增加了我行贷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信息成本。

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目前,我行虽建立了一系列小企业融资产品,但产品灵活度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小企

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的调查与思考

一、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全市小企业概况。我市现有小企业__户,从业人数约为__万人。规模在__万元以下的企业有__户,占小企业总数的__%;非公有制占主体,股份合作企业__户,私营企业__户;集中于第三产业,有3003户,占小企业总户数的62.6。小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无论是对税收、地方经济发展还是劳动就业都产生了积极重要作用。然而,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资金制约由来已久,资金的外向依赖程度很大。调查发现,无论是成长期还是成熟期企业,参与其运营周转的外来资金约占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全市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有两条:一是包括企业内部集资在内的社会民间融资;二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

借款,其中贷款约占融资成份80%以上。

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国银监会《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安徽银监局《安徽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下发后,全市各农村信用联社贯彻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截至2014年9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企业贷款1069户、98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7户、16164万元。贷款既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各信用社的效益。

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满足率低。据调查,至少有30%的企业因达不到准入条件而难以获得信用社的支持,而得到支持的企业并非完全能足额得到满足,受种种因素制约,资金满足率平均在60—70%。二是品种单一。《意见》明确了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而我辖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

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贷款上,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几乎停滞,至于贸易融资、保理等其他业务则从未涉及。而目前所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担保贷款为主,兼之有少量的金额较低的信用贷款。三是各县区信用联社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不均衡,个别联社小企业贷款工作重在面上,开展的深度不够。

二、制约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成因分析

客观因素。小企业管理粗放,财务不规范,经营规模小,竞争力弱,难以达到银行规定的准入门槛。我市小企业多在乡镇偏远农村地区,资产评估值低,有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因受区位劣势和资产质量、资产交易等条件的制约,不仅不能及时变现,也无法按照有关金融规章的要求实行抵押登记,难以满足信用社担保条件。农村信用社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与服务品种不尽完备,制约了信贷业务扩张能力。

主观因素。农村信用社一些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主观上认为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收益小,金额低,笔数多,管理难度大,投放大中型企业易管理、收效明显,有追捧大企业思想情结,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另外,在信贷新产品开发上缺乏应有的积极性,认为新产品开发耗时费力,不出风险便罢,一旦形成风险,责任难免。

历史因素。我市的数千户小企业原有贷款合计金额大、质量低。统计数字表明,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小企业存量贷款中不良率高达42.3。曾经有过发放乡镇企业贷款的沉痛教训,且沉淀的贷款至今仍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沉重负担,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贷投放业务的开展。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与开展小企业贷款的要求不相匹配。

社会因素。一是无论工商、税务、统计部门还是金融部门,都不能掌握某个企业资信及经营等全面情况,难以对其作出综合性的信用评价。二是担保机

构数量少,资金规模较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业务期限短,风险防范方式比较落后,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又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全市仅有五家政府出资的担保中介,市以及四县各有一家,且和县担保公司运营出现问题,业务停滞已近两年。三是小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的规费缴纳方面负担重,企业要获得100万元信贷支持,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且登记期限一般也是一年,对于长期周转使用信贷资金的企业来说,财务负担较重。此外,在贷款呆帐核销方面,税务部门的审核缺乏灵活性,贷款呆账核销比较困难。四是乡镇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不够,在业已沉淀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为90年代前后期基层政府干预形成,直至如今,协助清偿力度不够。五是目前仍有部分小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债务,农信社胜诉案件执行难,社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重要指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截至

11月末,省里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客户91644户,比年初增加4088户,已完成全年计划的126.76%;贷款余额1011.27亿元,比年初增加175.11亿元,已完成全年计划的171.11%,增幅达20.94%。

县域小企业贷款孕育深刻变化。大型银行县域支行的信贷功能逐步得到恢复,开始走出“大储蓄所”时期。长期以来独揽县域小企业贷款的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迎来了竞争局面。县域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部分优秀小企业初次尝到了选择银行的滋味。省里省全椒县小型民营企业兴达机电有限公司,近来经营效益稳步上升,县工行、中行、建行纷纷上门,相继投放贷款和办理票据贴现750万元。这是90年代后期大型银行收缩县域机构以来从未有过的可喜变化,广泛地孕育于县域,深刻地影响了县域小企业贷款市场。

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快速发展小企业贷款。统计数据显示,大型银行分支

机构新增小企业贷款已占新增总额的51.92%,尤其是工行、中行、建行三家股改银行分支机构小企业贷款较年

初增长125.44%,翻了一番多,超过平均增速104.5个百分点。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进展快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不平衡局面逐渐得到扭转。

二、银行机构把小企业贷款看成是一块蛋糕

小企业贷款推动初期,部分银行机构把这当成一项行政性工作任务,对小企业贷款的商业意义认识不够,没有真正融入日常经营,并一味地把“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归咎于小企业自身。而今,银行机构认为小企业贷款是一块大蛋糕,而且随着大型企业转向资本市场,小企业贷款将逐渐成为银行授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纷纷出台各种有针对性的经营措施,积极抢占市场,争取更大份额。

改革体制。各行开始从自身寻找小

企业贷款难的原因,积极改革不利于小企业贷款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一是建立专司部门和专业队伍,把小企业贷款从公司业务中分离出来。工商银行在二级以上分行设臵了小企业信贷专业部门,组建了由专职客户经理组成的专业队伍。hsb银行率先设立了小企业贷款特色支行——芜湖新市口支行,专营小企业贷款业务。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农业银行省里省提供 “穿透式服务”,对辖内10家县支行分别给予200万元的直接审批权限。工商银行省里省分行规定小企业贷款1000万元以下,完成评级授信的,由二级分行直接审批;微型企业无须评级授信,可直接审批。中国银行省里省分行与省担保集团合作,采取“打包担保”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省里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实行限时服务制度,小企业贷款业务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培育市场。各行根据小企业客户特

点把市场进行细分,并采取两项措施进一步培育市场。一是创新产品。建设银行省里省分行推出“速贷通”和“成长之路”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推出 “展业通”;农村信用社针对大多数微小企业无有效抵押的状况,开发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和提货单质押贷款、微小企业联保贷款、亲属担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品种。二是培育优质客户群。工商银行省里省分行与省中小企业局发起“启明星”工程,与团省委联合实施“青年创业行动”,从省里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小企业会员中评选50家入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促其做优做强。hsb银行实施“小巨人”、“雏鹰”企业培育计划,按照资产、销售额等指标,把优质小企业划分为 “小巨人”和 “雏鹰” ,从2014年起每年投入信贷资金不少于30亿元;计划通过三至五年的持续投入,促使一大批小企业成为hsb银行的基本客户。

激励员工。各行通过出台专项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小企业贷款营销人员

的积极性。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发布后,各行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实施尽职免责。hsb银行制定了对特色支行、客户经理、审批人和柜员的小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办法。建设银行省里省分行小企业客户经理的绩效收入与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的经济增加值直接挂钩,并配套考核业务量指标。工商银行省里省分行制定了《小企业信贷风险责任评议管理办法》,按照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的5%-7.5%兑现工资费用,致使工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小企业把小企业贷款看成是不可错失的发展机遇

小企业贷款推动初期,大部分小企业把这当成是扶贫济困,坐等银行上门,并不停怪罪银行不放贷款。而今,小企业积极谋求与银行合作,力求抓住这个不可错失的巨大机遇,突破发展中的融资瓶颈。

重塑自我。小企业开始从自身寻找

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向银行标准靠拢。一是小企业开始着手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主动邀请主开户银行的客户经理按照银行授信要求指导企业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二是部分小企业主动与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合作,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并向银行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高度重视履约。新获得贷款的小企业视履约如生命,一年来新发放的小企业贷款违约率几近于零;曾经有陈旧违约记录的小企业与银行商讨,努力想进行新旧划段;银行业协会在银行之间进行的小企业红黑名单通报,成为小企业积极展现诚信的平台。

谋求合作。小企业之间进行自主联合,创造有效担保方式,成功地与银行实现了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天长市电子企业成立电子企业商会,促使20户小企业成功获得农业银行省里省分行打包公开授信1.5亿元。太和县医药市场规模

较大,造就了一大批经营医药的中小民营企业,这些老板们联合起来,出资成立担保公司,为医药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医药企业用库存药品作反担保。担保公司按1:3的比例在银行存入贷款保证金,并向被担保企业按月收取担保利息。由于信息透明共享,医药担保公司得到了银行和地方政府等的高度认可,太和县医药企业前三季度仅从中行就获得了7379万元贷款。医

药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民营老板们的闲臵资金有了出路,银行贷款有了更好的保障。

四、省里银监局坚持商业性发展原则,构筑三个平台,深入推动小企业贷款工作。

工作交流平台。一是积极从理念更新和体制创新上进行正面引导,组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讨论银行转型期的问题,指出随着金融脱媒步伐的加快,大企业纷纷走向资本市场,“20%的大客户创造80%利润”将成为过去,银行已进入

转型期,未来的授信业务将集中在中小企业和个人,银行应抓住当前小企业贷款契机,积蓄可持续发展力量。二是利用《省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简报》等形式,交流辖内各银行机构、兄弟省份以及国际上开展小企业贷款方面的做法与经验。三是交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上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促进银行形成一套自成系统的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审计、问责免责机制。

银企合作平台。省里银监局与省经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省里省银企合作论坛暨银企对接会,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均表露出发展小企业贷款的信心,并作出全新谋划。各地市银监分局也纷纷召开了推进小企业贷款工作座谈会,旨在强化窗口指导作用,推动多方互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银企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了解,排除合作中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信息服务平台。一是完善统计制

度,做好小企业贷款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实行小企业贷款统计月报制度;加强对各行小企业统计制度的培训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小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调查和跟踪各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二是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作用,深入推进“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黑名单”制度,向银行提供履约信息,促进小企业诚信经营。三是对银行高管人员和小企业客户经理进行多层次的培训,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四是通过送金融知识下乡等多种活动,向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小企业贷款相关政策,介绍目前银行已有的金融产品,并接受咨询,使更多的小企业有意识地向银企合作的方向靠拢。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的调查报告

本报记者 赵晓强

小银行的大作为

一家小银行,面对众多小企业,在发放小额贷款方面大胆创新,为全国银行业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小企业不断壮大提供了成功的借鉴。这就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留给人们的深刻印象,他们的实践经验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

位于台州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是失地农民、创业型小工商户,开业之初只有2间租赁房、7名员工,经过14年的发展,2014年实现税前利润1.32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83%。在服务小企业的同时泰隆商业银行也实现了自身的大发展,探索出一条小企业贷款可持续发展之路。今年3月,本报记者赴台州进行调查,走访了多家在泰隆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小企业,对泰隆商业银行有了切身的感受。

“我还要开更多的超市”

今年39岁的刘恩国是台州路桥的失地农民,现在的身份是世纪华联、正斌超市的总经理。

2014年失去土地的刘恩国进城务工,开了一家几十平方米的小卖部。刚开始生意还不错,3年后一家大中型超市开在刘恩国的小卖部旁边,小卖部的生意变得不景气起来。刘恩国寻找到另一处开超市的位置,打算开一家大一点的超市,但苦于没有钱。在困境中,刘恩国听说有一家为小企业服务的泰隆商业银行,决定试一试,他找到泰隆的有关负责人,“实话实说”了自己的情况。晚上,陈骐奋、方慧娜两名客户经理就来实地调查,并很快给他贷款5万元。

我们在位于城乡接合部的世纪华联超市见到了刘恩国。这家超市楼上楼下共有2014多平方米,经营的主要是中低档生活日用品,买主大多是附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回忆起从泰隆拿到的第一笔5万元贷款,刘恩国仍很兴奋:“我当时很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得到了贷款,2014年也成了我事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有了这一次经验,刘恩国与泰隆的

交道越来越多,2014年就贷款6次,这些贷款都是短期贷款,且随时有钱随时就还。去年底,刘恩国新开了一家超市。说起新超市的开张,刘恩国很感谢泰隆银行。开这家新超市需要200多万元的资金,刘恩国还缺一部分钱。当时,也是泰隆鼓励他开这家超市,并给他贷了50万元,期限4个月。

泰隆为何要如此大力支持刘恩国开新超市?刘恩国的客户经理陈骐奋介绍说:银行决定贷款

给他一是基于他开超市的经验;二是通过多年的合作,他在泰隆已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三是银行帮他分析了当地市场情况,并进行了开超市的初步核算,认为风险不大。目前,这家超市生意兴隆,春节期间在泰隆的存款每天就有10万元。

谈起这些年泰隆对他的支持以及自己的发展,刘恩国非常兴奋,目前他已拥有了5家超市,营业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问他今后的打算,他兴奋地说,

“有了泰隆的支持,我还要开更多的超市!”

“没想到我们发展得这么快”

汽车在驶过弯弯曲曲的乡村马路后,台州市椒江永固冲件厂出现在记者眼前。这是一家典型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式小企业,当了大半辈子农民的阮顺富是企业董事长,儿子阮波是厂长。在宽敞的厂房里,机器声轰鸣,工人们正在忙碌地加工缝纫机的零配件。

台州是著名的缝纫机之乡,是我国缝纫机产业基地。仅在永固冲件厂所在的下陈街道,这样的零配件加工厂就有400多家,当地还成立了缝纫机配件行业协会这样的经济合作组织。在整个缝纫机产业链中,小企业各有分工,除满足当地飞跃等知名企业的配件供应外,一部分配件还出口韩国、日本等地。

3年前,阮顺富决定买下现在的厂房,扩大生产规模。买下厂房需要800多万元,阮顺富还缺200多万元,他先

后找过当地几家大银行,但这些银行贷款门槛高,阮顺富这样的小企业根本没有符合其贷款要求的财务报表,贷不了款。在其他生意伙伴的介绍下,阮顺富试着向泰隆提出了20万元的贷款申请。泰隆在了解其有关情况下,很快发放了这笔贷款。

阮顺富的客户经理阮茜萍、蒋丽英向记者介绍了泰隆向永固贷款的有关情况。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永固的有关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后,并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他们向永固发放了第一笔20万元无抵押贷款。随着双方合作的加深,永固在泰隆的信用等级不断提升,泰隆对其的支持也越来越大,永固的发展也非常好。去年,永固的产值超过13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左右,泰隆今年向其授信200万元。

对与泰隆的合作,阮顺富非常满意:“在泰隆贷款门槛低、手续方便、服务好!他们经常到企业来主动服务,还对我们的财务管理提供一些建议,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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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节省了许多时间,我们的时间就是钞票呀。泰隆现在对我一年授信200万元,我需要钱就随时找他们,花泰隆的钱就像花自己的钱一样方便。没想到在泰隆的支持下我们发展得这么快!”

“我们走到哪里泰隆就服务到哪里”

走进“林家铺子”,春日的暖阳使上下两层的店面显得非常干净雅致,竹墙竹椅的室内设计

让人心旷神怡,琳琅满目的各种海鲜小吃令人垂涎。林家铺子的主人是一对来自外地的夫妻。

围坐在竹子做成的圆桌边,听夫妻二人讲述当年泰隆“雪中送炭”的故事,很为他们今天的成功感到高兴。

2014年夫妻二人到台州打工,决定开一家餐馆,在付完租金后,当时装修还缺10多万元。夫妻二人初来乍到,根本无处借钱,银行一般也不向异地住户发放贷款。在万般无奈中,听人讲起泰隆这家银行对创业者贷款很灵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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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午快5点时,夫妻二人找到泰隆。了解到夫妻二人决心干一番事业,以及他们还有一套住房,也有朋友愿为他们担保,并到店里实地考查后,认为符合贷款条件,第二天泰隆就向他们发放了15万元的贷款。

有了泰隆的雪中送炭,林家铺子很快就开张了,开张2个月后生意火爆。夫妻二人打算把林家铺子开成24小时家常小吃连锁店,目前已在黄岩、椒江、路桥开了3家店,一年流水平均1000多万元。巧合的是,在黄岩、椒江、路桥,林家铺子的分店正好在泰隆的营业网点附近。夫妻二人笑着说:“我们和泰隆真是有缘,我们走到哪里,泰隆就服务到哪里!有时我们存款晚了,银行快下班了,一个电话打过去,客户经理肯定会多等一会,银行也会晚一点关门。有时店里需要零钱,我们太忙,来不及取,客户经理也会直接将换好的零钱送到店里来。”

随着事业的发展,林家铺子与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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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建立起更亲密的关系。林家铺子每天的现金收入都存在泰隆,员工的工资卡也在泰隆开户,林家铺子用自己的成功给泰隆带来了利润。

除了记者走访的这几家,在台州还有许许多多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外来创业者、困难群体等在泰隆的支持下走上了脱贫致富、由小到大、事业发展之路。泰隆的金融支持激活了这些社会小细胞,也正是这一个个充满生机的小细胞,使当地经济呈现出勃勃生机!

在泰隆的支持下,失地农民刘恩国已经开了5家超市。图为刘恩国在世纪华联超市。

找到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突破口

泰隆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到底有何特别之处呢?记者通过调查对这一问题逐渐有了清晰的答案。

定位服务小企业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是家小银行,其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后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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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是一家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小银行。

泰隆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14年来,累计向小企业发放贷款13万多笔,

660亿元,共扶持3万多家小企业,直接、间接创造了10万多个就业岗位,帮助5000多位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实现了劳动致富。

至2014年底,泰隆存款余额75.3亿元,贷款余额54.3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9.6亿元,占比91.4%,户均贷款余额仅为65万元。这些贷款客户,90%是正在创业的失地农民或失地农民经营的企业,6%来自下岗工人、无业居民,另4%来自外来务工人员。在上述小企业贷款中,抵押贷款仅占4.8%,信用贷款占0.6%,其余全部是保证贷款。泰隆的贷款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是靠小企业客户贡献的。

泰隆成立之初,规模小,实力弱,难以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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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面临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只能选择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市场。在为小企业贷款的过程中,泰隆渐渐发现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体中真正有发展潜力、勤勤恳恳做事业、踏踏实实保信誉的客户,大都有强烈的贷款需求,并有诚信还贷的良好意愿,风险相对较小。泰隆开始以小企业成长伙伴为定位,积极、主动地推进小企业贷款业务。

2014年,银监会下发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坚定了泰隆坚持为小企业服务的发展方向。泰隆把小企业贷款业务提升到理性的战略定位高度,不断深化小企业客户市场定位,把服务对象扩展到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的小客户群体,为更多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服务。

创新突破两大难点

小企业贷款难,有两个关键点,一是银行对小企业财务状况不掌握,存在“信息不对称”;二是小企业缺乏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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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需要抵押物,以避免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血本无归,而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根本提供不了有效的抵押物。因此,不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抵押难的问题,小企业贷款难就难以解决。

泰隆小企业贷款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通过创新突破了这两大难点。

首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主要是靠建立起一支客户经理队伍,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泰隆有一支140多人的客户经理队伍,占员工比例高达40%以上,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行长王官明将此戏称为“人海战术”。泰隆客户经理借助广泛的社会关系,通过密集走访和频繁接触客户,对客户信息进行详细收集和了解。

泰隆的客户经理对其客户了解到何种程度?有人这样描述,一个客户来找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可以知道客户兜里揣着什么牌子的烟以及为何来找他,因为他们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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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债权债务、资金需求等都非常了解。

与此同时,泰隆实行“存贷挂钩”制度,通过对客户在银行存款的现金流进行测评,评估客户的经营状况,并依据客户的存款积数决定是否贷款、贷款的额度和贷款的利率。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卖矿泉水的小商户,他在泰隆存入一笔钱,而第二笔钱半个月后才存入,这个客户的现金流状况显然是不好的;如果他每天都有一些钱存入银行,客户经理就判断这个客户的生意还不错,可以考虑贷款。一般来讲,存款积数越高,贷款的金额就会越大,利率也会越优惠。

泰隆正是通过大量“数字化”和“社会化”信息的综合比较,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灵活的手段来分析客户的成长潜力和偿债能力。

其次,解决缺乏有效抵押物问题。

泰隆摈弃过分强调抵押物的贷款方法,创新地推行多人保证贷款,并将企业主、股东夫妻等实际控制人追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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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人,变“有限责任”为“无限责任”,这种法人担保和关联人保证的贷款机制,避免出现企业通过破产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台州银监分局局长林奇强调,贷款的无限责任从根本上要求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必须谨慎融资,按时还贷。历史数据表明,泰隆99%以上的小企业贷款的正常回收是依靠第一还款来源,即使出现了问题贷款,依靠第二还款来源偿还的也占到90%以上。

“信息不对称”和“客户担保难”两大难题的解决,大大拓宽了泰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辐射面,使得处于初创期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享受到泰隆信贷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实现了银企双赢。

泰隆在小企业贷款上还有许多其他特色:比如坚持贷款“笔笔清”原则。泰隆的客户在申请第二笔贷款时,必须先把第一笔贷款还清。另外,泰隆的贷款主要是短期贷款,有效地解决了小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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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隆贷款平均期限97天,一年周转达3次以上。

发放贷款像从自己口袋里掏钱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泰隆在改进服务、防范风险方面也有很多独到之处。

贴身服务得认同

在泰隆,为小企业提供更充分、更优质、更方便的服务是一种企业文化。

泰龙营业网点的开门时间是早上7:30到下午6:00,夏天关门还要延长一两个小时,服务时间比一般商业银行要延长3到4个小时。这主要是为了与当地小企业的作息时间相一致,便于他们一上班就能享受到银行的服务。

泰隆对客户的贴身服务体现在方方面面。在企业成立之前,泰隆会派专门的客户经理在工商注册窗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客户提供验资、登记、开户、贷款咨询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客户管理体系之中,即所谓的“企业接生工程”。泰隆针对小企业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不等待客户上门,组织营销团队深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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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市场、社区和农村,倾听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需求,向他们推荐符合其经营特点的产品,把泰隆金融服务的触角渗透到网点辐射半径内的每个角落。泰隆通过与客户长期的沟通建立信任关系,并尽可能获得客户的各种信息,从中筛选出优质客户,为调查评价打好基础;当客户提出业务需求时,泰隆已经掌握了客户的基本信息,能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给客户答复。

另外,泰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改进小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在最短时间内满足客户业务需求,建立了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目前,泰隆小企业贷款在半个工作日内的审结率超过90%,最快的甚至半个小时即可办理1笔贷款,这是其他商业银行难以企及的。泰隆快捷、高效的贷款业务流程,适应了小企业贷款金额小、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同时,泰隆的客户经理还会给客户事业发展、财务管理等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成为小企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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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防风险

为保证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泰隆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台州银监分局副局长金官铭对这套管理制度非常肯定,据他介绍,这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强化对银行员工和客户“两个人”的激励与约束,具体操作上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预防与监督并举,制度监督和人文关怀同步。

在予以充分激励和关心的同时,他们制定了严格的约束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泰隆的客户经理都说,“我发放贷款时,就像从自己口袋往外掏钱一样。”

在客户的激励与约束方面,泰隆对诚实守信的客户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并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条件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而对不守信用的客户则不惜“软缠硬磨”催讨贷款,直至收回全部本息。对于“钉子户”和已核销贷款,泰隆的态度是“骨头再硬也要啃,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在当地流传着“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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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钱是好用的,泰隆的钱也是不好用的”这样一句话。所谓“好用”,是指如果条件符合的话,客户可以很方便地从泰隆获取贷款;所谓“不好用”,是指客户借泰隆的钱必须按合同规定偿还。

在泰隆银行,每一个贷款客户都有两个客户经理负责,一位负责调查,一位负责审查,且调查、审查同步进行,并各自对自己的调查、审查结果负责。调查分为正面调查和侧面调查,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其在行业的资信、为人如何、是否好赌等方方面面。负责审查的客户经理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这种调查、审查同时进行的客户调查被泰隆称为“四只眼睛”看客户,以便充分掌握贷款客户的真实情况。通过坚持

不懈地打造诚信经营形象和主动维权,泰隆14年来的贷款不良率始终没有超过3%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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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公职人员贷款自查报告

xxxx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

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xxx金融办:

根据《xxxxxxxxxxx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xxxxxx(2013)2号)的精神,我公司迅速落实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涉及此类问题的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按照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迅速成立工作组,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有关问题,展开全面清查。在工作中我公司通过积极开展自身经营活动的自查工作,重点核实排查是否存在公务人员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和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放贷的行为及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

二、排查结果

通过严密的排查工作,我公司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监管机关的合规经营要求,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更未出现过公务人员违规借贷问题,没有存在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七种行为。

三、后期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以及各项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各级监管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经营活动,坚决不吸收存款、不高利放贷。同时我公司还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市、区金融办杜绝各类公务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廉洁履职、消除矛盾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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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的思考

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的思考

■ 赵新

当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受金融海啸影响,目前经济形势尚未复苏,银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下滑的隐忧日渐呈现。呆账核销是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减少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准确核算损益、化解信贷风险,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笔者针对当前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进行了思考分析。

一、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对公贷款占比高,个人类贷款资产质量普遍较好,且个人贷款大多有房产抵押和保证,因此,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业务呈现出数量小、不平衡、差异大等特点。以江苏省分行2005至2012年近8年个贷核销为例:一是核销的个人类呆账贷款数量较小,累计核销个贷金额仅占个贷处置额的1.7%;二是行际、年度间运用呆账核销政策消化个人类呆账贷款不平衡,最高年份核销个贷近2000万元,个别年份没有核销个贷;核销个贷最多的二级行金额占比接近全行的50%,个别行仅核销数十万元,甚至至今未发生过核销个贷业务;三是核销条件运用情况差异较大,使用“追索类”条件核销的个贷户数(多为助学贷款)最多,户数占比达到40.9%,而使用“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类条件核销的个贷金额最大,金额占比达到55.8%,其余核销类别则运用较少。

二、存在问题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经过多次修订,不断改进完善,增加了部分核销条件,进一步扩大了银行核销自主权,大大提高了通过呆账核销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的成效。但是,在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亟需解决。

1.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无专门针对性政策。《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适用条件,我行也制定有《中国建设银行呆账核销实施办法》,但是,目前尚无专门针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政策,缺少为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定或操作细则,不利于经办行客户经理准确理解核销政策,熟练掌握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操作方法。我行已于2010年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呆账和坏账核销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建总发〔2010〕96号),对银行卡呆账核销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条款操作性不强。《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针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不同条件,分别明确了需提供的要件材料。但是,由于相关解释不够详尽,难免对基层行申报个贷核销带来操作上的不便。如: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触犯刑律类,需提供借款人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作为核销要件。但是,对于我国的自然人而言,目前尚无明确单位或机构可以出具此类相关证明,银行也无法对自然人进行内部清收。

3.个人助业贷款申请核销困难。个人助业贷款相对于传统个贷业务,金额较大,贷款投向借款人生产经营,因此,从借款人性质、贷款发放审批流程及贷后管理要求看,个人助业贷款类似于小企业贷款。而目前无论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还是我行资产保全业务审批授权,个人助业贷款同其他个人类贷款相比,呆账核销申报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并无特殊之处,不利于个人助业不良贷款的及时消化处置。

4.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不及时。出于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综合考量,只要在上级和监管部门容忍范围内,经办行往往不急于对已符合条件的个人呆账贷款申请核销。其次,由于个别

客户经理对核销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核销尺度把握不准确,对核销要求掌握不透彻,对核销流程不熟悉,对核销业务有时无所适从,甚至怠于申报。另外,目前作为核销要件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手续取得的过程较长,也会一定程度地影响核销申报进度。

三、政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形势尚未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围绕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目标,以及资产质量监管要求,银行应当及时消化快速处置不良贷款,尤其对于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的行来说,合理灵活地运用呆账核销政策压降不良,对于提升并保持个人类贷款资产质量水平是一项重要手段。

1.尽快完善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管理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业务拟定专门的政策建议,细化有关操作条款,加强和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明确有关个人类呆账贷款核销的定义解释、操作流程,以及要件材料的取得方式。如对财产清偿证明和遗产清偿证明明确有权出具单位,或寻找可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个人类呆账贷款实施分类核销。对于个人助业贷款,从适用的核销条件、授权审批、申报流程入手,区别于住房、消费类个人贷款,可以比照小企业贷款进行核销申报和审批,以提高处置效率。如增加注(吊)销、未工商登记、未工商年检等核销条件,可以参照小企业呆账贷款核销审批权限。

3.加大核销业务培训力度。对经办行客户经理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从个贷核销政策讲解、调查报告撰写、要件材料搜集、申报材料组织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组织多层面的基本操作培训,提高培训频次。对于不良个贷较多的行加大指导力度,开展项目集中会诊,提高核销申报质量和效率。

4.进一步加强已核销呆账经营管理。呆账核销不是一核了之,更不是放弃债权追索。加强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和催收,是今后资产保全工作的重点,不仅要提高对已核销资产管理处置工作的认识,对于个人类已核销呆账贷款,还要准确做好资产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有财产线索或尚未处置完毕资产的已核销资产,通过加大力度继续追索处置仍可以创造利润和价值。(作者单位:江苏省分行)

第19篇:农村商业银行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管理办法

136号 (5月18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的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资产损失,努力防范呆账贷款核销及冲销贷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和道德风险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已核销呆账贷款是指符合呆账贷款认定和核销的具体条件而申报核批已列入表外科目核算的贷款;已冲销贷款是指难以收回、无法呆账核销的、经总行核批后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冲销的已列入表外科目核算的贷款;其他方式冲销的贷款是指难以收回、无法呆账核销的、经总行核批后用政府扶持资金等冲销的已列入表外科目核算的贷款。

第二章

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的会计核算 第三条

本行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及已冲销贷款实行“账销案存”的原则,即“内销外挂”、“形销实不销。”

第四条

支行会计主管在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的同时,应增设“已核销呆账贷款”、“ 已冲销贷款”等管理卡,及时记载已核销呆账贷款、已冲销贷款的增减变化及余额情况。

第五条

信贷人员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已冲销贷款等应进行整理分类,建立“已核销呆账贷款”、“已冲销贷款”登记簿,序时登记。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借款人名称、借款时间、用途、金额、责任人、已收息情况、核(冲)销日、核(冲)销原因、核(冲)销金额、批准核(冲)销人,核(冲)销后的清收情况。

第六条

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冲销贷款的借据,支行要设专人保管,且视同正常贷款借据一样保持账、表、卡、据相符一致。

第三章

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冲销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

支行应对已核(冲)销贷款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已核(冲)销贷款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复印件。

二、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书。

三、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

四、呆账贷款认定审批表。

五、呆账贷款核销审批表。

六、破产企业的有关法律文件材料。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

已核(冲)销呆账贷款中的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及10万元以上的大额农户贷款,要以户为单位建立档案。

第九条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核(冲)销时间为序逐笔登记并建立档案。

第十条

收回已核(冲)销呆账贷款要严格按财务会计核算有关规定按时入账。

第十一条

切实做好核(冲)销呆账贷款的保密工作,避免因知情面扩大而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第十二条

支行对已核(冲)销呆账贷款要继续定期进行催收,有时效的要保时效,无时效的也要想方设法进行清收。 第十三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支行已核(冲)销贷款管理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四条 收回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冲销贷款等按照总行不良贷款管理及清收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因违反呆账贷款核(冲)销保密制度对外泄露应保密事项,造成债权主张不能或重大不利影响的,总行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第十六条 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已冲销贷款管理、清收不力的,总行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20篇:呆账管理细则

呆账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处理呆账,确保公司在法律上的各项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分公司应对所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并由业务代表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实绩及信用的判断,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主管核准后,应转交会计人员善加保管,并填记于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第三条 信用限额系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票据及应收账款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代表及业务主管、会计人员负责、并负所发生呆账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每年分两次,可由业务代表呈请调整客户的信用限额,第一次为6月30日,第二次为12月31日,核定方式如第二条。

分公司主管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应要求业务代表随时调整各客户的信用限额,但若因主管要求业务代表提高某客户信用限额所遭致的呆账,其较原来核定为高的部分全数由主管负责赔偿。

第五条 业务代表所收受支票的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交客户以店章及签名背书,经分公司主管核阅后缴交出纳。若因疏忽所遭致的损失,则应由业务代表及分公司主管各负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各种票据应按记载日期提示,不得因客户的要求不为或迟延提示,但经分公司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催讨换延票时原票尽可能留待新票兑现后再返还票主

第七条 业务代表不得以其本人的支票或代换其他支票认缴货款,如经发现,除应负责该支票兑现的责任外,以侵占货款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分公司收到退票资料后,倘所退支票为客户本人所属发票人时,则分公司主管应即督促业务代表于1周内收回票款。倘所退支票有背书人时,应即填写支票退票通知单,一联送背书人,一联存查,并进行催讨工作,若因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分公司主管及业务代表共同负责。

第九条 各分公司对催收票款的处理在1个月内经催告仍无法达到催收目的,其金额在2万元以上者应即将该案移送保卫科依法追诉

第十条 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票款未能收回者,应取具检察机关证明,邮局存证信函及债权凭证,法院和解笔录,申请调解的裁决凭证、破产宣告裁定等,其中的任何一种证件,送财务部作冲账准备。

第十一条 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遭致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代表负全数赔偿责任。而超过信用限额部分,若经会计或主管阻止者,全数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若会计或主管未加阻止者,则业务代表赔偿80%,会计及主管各赔偿10%。

若超过信用限额达20%以上的呆账,除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外,分公司主管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二条 业务代表应防止而未防止或有勾结行为者,以及没有合法营业场所或虚设行号的客户,不论信用限额为多少,全数由业务代表负赔偿责任。送货签单因归罪于业务代表的疏忽而遗失,以致货款无法回收者亦同。

第十三条 设立未满半年的客户其信用限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如违反规定而发生呆账由业务代表负责赔偿全额

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于其所负责的销售区域内容许呆账率即实际发生呆账金额除以全年销售净额的比率设定为全年的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其每年发生的呆账率超过容许呆账率的惩处。

若中途离职于是任期内的呆账率达到上述的各项程度时减发奖金的比例以离职金计算

第十六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其每年发生的呆账率低于时的奖励。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以外人员的奖励以该分公司每年所发生的呆账率低于容许呆账率时实行。

第十八条 分公司因呆账催讨回收的票款可作为其发生呆账金额的减项

第十九条 保卫科依第九条接受办理的呆账依法催讨收回的票款减除诉讼过程的一切费用的余额其承办人员可获得如下的奖金 1.在受理后个月内催讨收回者获得的奖金 2.在受理后年内催讨收回者获得的奖金

第二十条 依第十一条已提列坏账损失或已从呆账准备冲转的呆账业务人员及稽核人员仍应视其必要性继续催收其收回的票款由催收回者获得奖金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的呆账赔偿款项,均在该负责人员的薪金中,自确定月份开始,逐月扣税,每月的扣税金额,由其主管签呈核准的金额为准。

《银行呆账贷款自查报告.doc》
银行呆账贷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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