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点 自查报告

2021-03-08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风险点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点专项活动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其它人员为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玉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和日常事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鹤山区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乡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集中开展了党的宗旨、意思、纪律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使纪检干部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忠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讨论、学习,将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干部管理等列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环节,纪检组每月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工作落实。

二、明确岗位,深入查找,健全机制,确保重点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等关键环节廉政制度建设

(一)明确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首先明确岗位责任,把全系统工作岗位划分为三大类:即领导岗位;机关岗位;事业岗位。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查找日常并分析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

(二)全面排查。根据工作特点,经分析研究,我乡从单位、个人将廉政风险进行了归纳。单位分为: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四类风险;个人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三类风险。单位职工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家属帮、领导点、组

织评等方法,重点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三类风险。个人按照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采取自己“找”、科室“议”、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审”的办法,依照岗位职责,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逐一梳理,分类归总,在部门内部公示。同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对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是否全面准确进行测评,力求把风险点找全、找准、找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查明、理清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三个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把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私利、项目发包暗箱操作、征地拆迁、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防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等风险点列为一级风险点;把利用职务之便盖“人情章”、违反档案查询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等风险点列为二级风险点;把泄露来信来访案件查处信息、等风险点列为三级风险点。在排查出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分三个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主要集中在审批审核、项目安排、督查检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评估论证、选人用人等环节和岗位;事业单位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公费采购、工程招投标、辅助行政审核审批、征地拆迁等环节和岗位。基层主要集中在地灾防治、征地拆迁、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复垦、非法矿山的监管等等环节和岗位。

(三)健全机制。为了加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举,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采取自学、集中学、走出去、请进来、大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定期组织干部培训,将廉政教育纳入培训与考试内容,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堵塞漏洞、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廉政风险点评估防控制度,在健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

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季度分析例会制度、上下级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与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区纪委建立案件检查协作制度等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对原有的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普遍强化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干部职工不断自我提醒、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使组织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确立,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存在问题

虽然排查防控机制已经建立,但存在着缺少力量抓落实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栏,列出所有内控事项、涉及的部门,广泛开展防控廉政风险活动,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识别风险,精心查找风险,积极防范风险。

(二)做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将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表发放到各各基层所,全面理解、掌握预控措施,防范风险。

(三)制定整改方案。结合部门实际,将梳理出来的风险制定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措施明确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把解决问题与履行岗位职责很好的结合起来,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实到部门、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警钟长鸣。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积极探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到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切实达到防范风险、保护干部、提高效能的目的

推荐第2篇: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定稿)

税务(国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着眼回顾检查自身在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单位建设和发展成绩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迎接市纪委组织的年度检查和考核,我们通过学习文件、召开会议、检查制度、查看会议纪录、总结工作等形式积极认真地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把手”工程。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求全党毫不放松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按照省、市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领导、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和奖惩等“六到位”的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认真检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做到了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创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一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既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之一,进行考核、测评;又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曰程。在统计局没有设置专职纪检领导的情况下,按照分工不同,坚持在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都赋有抓好和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质量化要求,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既是“一把手”的事,也是班子成员每个人的事,更是全局干部职工大家共同的事,做到人人有职责、个个有指标,全局上下人人参与、责无旁贷。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全局的行动。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而长期的工程,既要靠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更要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来约束和规范。工作中,注意发挥制度措施的约束、规范和惩戒功能,针对统计部门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待遇差的实际,我们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局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默默无闻的勤劳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局内聚力,增强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责任感。为此,一方面注意研究管理,强化措施,使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既通过上网宣传、开会宣讲,抓好制度的宣传学习;又结合平时管理实践和半年、年终总结考评,严格按制度规定、按量化任务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坚持落实“一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生活会,在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渐变成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廉洁自律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联系实际抓落实,组织党员干部一方面在网上观看一些重大典型案例进行示警教育,另一方面订购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做到逢会必学、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使全局干部群众的勤政廉政观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用建设促发展,靠廉政树形象。统计部门尽管无权无势,但作为统管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监督的重要职能,其自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状况如何,不仅事关统计部门自身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对经济社会管理作用的发挥。“廉生明,公生威”,只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有效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才能保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为此,我们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努力塑造统计部门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社会形象,用真实的数据、快捷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市委、==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公认;在困难的条件下,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廉洁光荣,引导大家不比待遇比奉献、不比条件比工作、不比权利比服务,在全局形成了甘于清贫、乐于守贫、善于心平、不忘扶贫的小环境。全局上下自觉过苦曰子,可以拿出大笔资金搞建设谋发展,但没有乱花一分钱搞福利;大家的经济待遇没有全额兑现,但却在一年之内集中财力使全局办公条件大为改善、办公环境上了新台阶;全局同志在清贫的环境中坚持工作,在物欲横流的诱惑面前守住阵地,近两年中不仅无一例有违国法、有乱党纪、有悖党性的事故苗头发生,而且保持从1998年到2004年连续六个年度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2000年到2004年连续五个年度被市委、市==授予“全市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还被评为“2002——2003年度十堰市文明单位”、“十堰市依法统计先进单位”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中,全局三个阶段的群众测评满意度均为100%;在全市行风评议中,统计局最后以得分98分位列全市7个被评单位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合格单位”。局长罗天彦同志在2004和2005年度先后被授予“全市人民好公仆”和“全市十佳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全方位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纪委安排,我们对廉洁自律八项清理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报、公示、核查。经清查统计局4名班子成员中没有违犯规定获取学历、学位、公款购买手机、超额报销电话费用、婚丧嫁娶到操大办等违反八项清理内容的问题。同时,几年来我局没有任何干部出现过违法乱纪的现象,更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因此不存在处分不到位的问题。

三、积极整改,转变作风,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部门形象。经过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统计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部门形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重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和坚持七项制度。一是坚持学习考核制。全局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交流、测试、考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规定在接待办理公务、咨询事即时全局第一个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的干部,为首问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解释、答复、带路、转交、代理等工作的落实,服务到底,不得敷衍、应付和推诿。并制定了具体而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首问内容属于本职责范围内,应按有关规定,热情、礼貌、认真地给予处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工作职责介绍到有关科室办理;首问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也应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做好指引诱导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对工作推诿、拖延、不负责任、态度粗暴、有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首问负责制约束和促使全局干部自觉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份内事情积极办、份外事情帮着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难办的事情尽量办。三是实行限时服务制。要求第一接待人或其他转交办理人在办理办事人所求事项时,必须讲求工作效率、严格办理时限。一般性事项必须在30分钟内办理完结,较复杂或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也应在一个工作曰内办理完成。四是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坚持每季度对局内各专业报表及数据质量开展一次检查活动,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使全局各统计专业人员严格按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一”:即不违反一项报表制度,不漏报一个基层单位,不漏审一项统计指标,不错录一个统计数据,不放过一个疑难问题,不随意填报一张统计报表,不乱向外提供一项统计数据。年终对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考评,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五是推行统计服务承诺制。保证做到每月15曰前完成《统计月报》,送到领导手中;在统计信息网上,做到每天有统计动态、每月有数据信息、每季有统计分析、每年编印统计提要,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全局每一个岗位,人人有统计调研的量化指标。并将统计服务承诺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公示标牌等形式广告于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知悉统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法规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建立每月工作通报制。每月初召开一次局务会议,检查汇总上月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当月工作计划目标,对统计调研、统计培训、统计执法情况和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七是坚持回访监督制。通过主动与社会监督员保持联系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多渠道经常征求社会意见、加强回访公示等,不断巩固行评成果,促进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多措并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针对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坚持虚实结合,多措施并举,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建设。一是通过制定实行《基层统计礼仪规范》、《统计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基层统计操作规范》、《农村统计评比方案》,坚持开展统计文化建设、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市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观念,保证统计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作假、不掺假、不弄假;二是通过强化统计“双基”建设,注重抓源头、打基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工作,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汇报,争取到市委、市==于6月27曰以丹办发(2005)37号文件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健全统计工作机构、建立统计责任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对全市主要统计指标实行下管一级和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范,为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三是坚持数据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统计报表报送时间通报制度,严把数据出口;四是组织专班通过在全市开展对统计机关自身数据质量检查、全市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经济普查主要指标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以及开展上门指导服务、核查重点企业指标、对主要数据指标进行严格的逻辑审核评估和深入基层全方位搜集项目信息、与相关部门协调口径等措施,对全市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项指标数据进行评估修正,全面清查核实主要指标数据,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既做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口径对外、一个出口对外,又做到了全面统计、真实反映、及时发布。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统计工作环境。围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规范基层统计的目标,我们一方面利用年报会、工作会、培训会等机会,突出对全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的领导进行“统计法”宣传培训,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另一方面坚持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对一些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震慑了一批统计违法者,使依法统计的观念意识渐入人心。特别是今年我们坚持以“四五”普法收尾年为契机,切实抓好统计“四五”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在争取把统计“四五”普法纳入全市“四五”普法的整体规划和运作中,做到统一安排、统一培训、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同时,我们认真组织举办了2期统计“四五”普法培训班,对全市128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统计法规培训。通过一系列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使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气候不断形成。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在狠抓治标的同时,注重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丹江口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廉政档案登记表》,将单位的奖惩、通讯工具配置、通讯费核销、小汽车配置、公务招待费用和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预防和遏止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从加强法制教育和监督入手,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结合统计机关实际和业务工作特点,着眼于机制、制度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如“纪检工作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规定了每个局领导和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了全局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机制,所有制度全部上网公开,使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推进了我局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使全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推动了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从强化意识,提高觉悟入手,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今年按照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目标,我们坚持把学习当作党风廉政建设治本之策认真抓好。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市纪委下发的每一期“读书思廉”推荐书目都及时转载到统计信息网上,供全局干部经常学习;同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等量化指标;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利用每周五学习曰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纲要》、《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坚决贯彻执行《决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同时,坚持经常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收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文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局长罗天彦同志多次在全局会议上反复要求全局统计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做到勤政、廉政、优政。特别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政清廉,严于律己,不当“贪官”;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当“懒官”;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不当“庸官”。在工作中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腐败行为。做任何决策、办任何事情,都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局整体政治素质,全体干部思想面貌焕然一新,全局同志立足本职、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创了统计工作新局面。全市经济普查顺利进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已圆满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1%人口抽样调查和贫困监测样本点轮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通过查找问题、梳理分析和积极整改,统计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截至8月底,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统计调研文章276篇,高出去年同期2.3倍,其中以刊物形式发表139篇,被市委、市==主要领导批示转发6篇,被〈丹江口通讯〉、〈==调研〉等市级刊物刊发18篇、在省级国家级网络发表169篇、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6篇,创下历史新高。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有监督约束机制,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认真检查一年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可以肯定地讲,虽然主观上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纪律的故意,特别是在很大程度上不具备腐蚀、腐化、腐败、腐朽的条件,但在客观上仍不免存在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问题,特别是在思想上、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认识上存在“统计部门是清水衙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的麻痹思想;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和方法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告知与回告制度》还有待建立落实。

按照市纪委(2005)10号文件要求,对照2005年与综合机关工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条打分,应得分100分。经认真自查,我们一是在政务公开上,做到有制度、有内容,限于利用统计信息网及时公示和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通报,但因没上墙,扣1分;二是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做到有安排、有记录,但记录不全不齐,扣1分;三是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学习体会、工作记录不全,扣1分;四是专项清理工作档案资料不全,无清理情况专题报告,扣1分;五是组织廉政党课教育和廉政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量化指标,但对学习篇目、学习内容完成情况记录不全,量化指标完成不够,扣2分,自查实际得分为94分

对照市委、市纪委有关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下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经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局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小环境;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和“三个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到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曰程、严格考核测评,坚持让群众来评价、让事实来说话;

三是结合统计部门面临“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明显”的新形势,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业务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路子,力求摸索总结出具有统计部门特色、可具操作的反腐倡廉经验做法。

推荐第3篇: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篇1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

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

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

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

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

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

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

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篇2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推荐第4篇:个人风险点自查报告

孟津县交通运输局

廉洁从政风险点自查报告

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活动中,交通运输局党组根据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在活动第四阶段,认真进行廉洁从政风险点排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搞好廉政风险防范点排查工作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潘书森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青菊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监察室,由冯青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日常事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1年8月初,我局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将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公路工程发包、干部管理等列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部门,由局纪检组每月对各部门中心工作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了便于操作,我局还制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二、明确岗位,深入查找,健全机制,确保重点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等关键环节廉政制度建设

(一)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首先明确岗位责任,我们把全系统工作岗位划分为三大类:即局领导岗位;局机关岗位;局属事业岗位。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查找日常并分析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

(二)全面开展排查。根据全县交通运输部门的特点,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分析研究,我局从单位、个人将廉政风险进行了归纳。单位分为: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四类风险;个人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三类风险。同时对单位和个人又分为A级、B级、C级三类。单位职工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家属帮、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重点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三类风险。个人按照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采取自己“找”、科室“议”、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审”的办法,依照岗位职责,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逐一梳理,分类归总,在本部门内部公示。同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对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是

否全面准确进行测评,力求把风险点找全、找准、找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查明、理清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共排查整理出廉政风险点50个,分三个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把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私利、项目发包暗箱操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等15个风险点列为一级风险点;把利用职务之便盖“人情章”、违反档案查询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等22个风险点列为二级风险点;把泄露来信来访案件查处信息、拖延发布工程公告等13个风险点列为三级风险点。局机关主要集中在审批审核、项目安排、督查检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评估论证、选人用人等环节和岗位;局属事业单位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公费采购、工程招投标、辅助行政审核审批等环节和岗位。

三、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为了加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我局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举,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采取自学、集中学、走出去、请进来、大讨论、征文、演讲比赛、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定期组织全系统干部轮训,将廉政教育纳入轮训与应知应会考试内容,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政务业务培训。

(2)建立廉政防范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堵塞漏洞、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廉政风险点评估防控制度,在健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局党组廉政风险季度分析例会制度、上下级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与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县纪委建立案件检查协作制度等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并建立了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内部交流和与地方干部交流两个互动平台。同时对原有的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存在问题

虽然排查防控机制已经建立,但还存在着缺少力量抓落实的问题。我局拥有数百人的庞大队伍,且职能职责较多,但县政府批准机关的“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纪检工作职能,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更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长期以来,这项工作只能由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局办公室本职工作已异常繁重,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抓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订得再好,恐怕也只能作一个摆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栏,列出所有内控事项、涉及的科室,广泛开展防控廉政风险活动,使广

大干部认识到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识别风险,精心查找风险,积极防范风险。

(二)做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将修订后的《孟津县交通运输局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表》复印发放到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全面理解、掌握预控措施,防范风险。

(三)制定整改方案。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将梳理出来的风险制定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措施明确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把解决问题与履行岗位职责很好的结合起来,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实到部门、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增强法律意识,警钟长鸣。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探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切实达到防范风险、保护干部、提高效能的目的。

特此报告

孟津县交通运输局

2011年9月19日

推荐第5篇:个人风险点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点专项活动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个人风险点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海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秀敏、权永川、任小兵,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志刚任副组长,各科所队办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监察室,由何志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余显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和日常事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0年5月9日,我局召开了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彭国土房管党组发

推荐第6篇:个人风险点自查报告

个人风险点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点专项活动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海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秀敏、权永川、任小兵,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志刚任副组长,各科所队办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检监察室,由何志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余显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和日常事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0年11月9日,我局召开了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彭国土房管党组发〔2010〕13号),将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房地产交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保障性住房建设、干部管理等列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部门,由局纪检组每月对各科所队办站中心工作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了便于操作,我局还制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细则》。

二、明确岗位,深入查找,健全机制,确保重点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等关键环节廉政制度建设

(一)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首先明确岗位责任,我们把全系统工作岗位划分为三大类:即局领导岗位;局机关岗位(基层国土房管所岗位);局属事业岗位。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查找日常并分析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

(二)全面开展排查。根据全县国土房管部门的特点,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分析研究,我局从单位、个人将廉政风险进行了归纳。单位分为: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四类风险;个人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三类风险。同时对单位和个人又分为A级、B级、C级三类。单位职工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家属帮、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重点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三类风险。个人按照党政正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采取自己“找”、科室“议”、领导“点”、群众“提”、组织“审”的办法,依照岗位职责,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逐一梳理,分类归总,在本部门内部公示。同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对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是否全面准确进行测评,力求把风险点找全、找准、找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基本查明、理清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111名干部职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89个,整合为86个,分三个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把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私利、项目发包暗箱操作、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入驻、房地产交易、地质灾害防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等28个风险点列为一级风险点;把利用职务之便盖“人情章”、违反档案查询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等32个风险点列为二级风险点;把泄露来信来访案件查处信息、拖延发布征地公告等26个风险点列为三级风险点。县国土房管部门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59个的基础上,整合为24个,分三个廉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局机关主要集中在审批审核、项目安排、督查检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评估论证、选人用人等环节和岗位;局属事业单位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公费采购、工程招投标、辅助行政审核审批、征地拆迁等环节和岗位。基层国土房管所主要集中在地灾防治、征地拆迁、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复垦、执法监察、临时用地审批、非法矿山的监管等等环节和岗位。

(三)健全体制机制。为了加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我局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举,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采取自学、集中学、走出去、请进来、大讨论、征文、演讲比赛、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定期组织全系统干部轮训,将廉政教育纳入轮训与应知应会考试内容,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务业务培训。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堵塞漏洞、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廉政风险点评估防控制度,在健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局党组廉政风险季度分析例会制度、上下级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与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县纪委建立案件检查协作制度等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并建立了国土房管系统干部内部交流和与地方干部交流两个互动平台。同时对原有的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截止目前,我局职工共制定出防控措施62条。部门共制定出防控措施49条。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强化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干部职工不断自我提醒、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使组织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确立,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存在问题

虽然排查防控机制已经建立,但还存在着缺少力量抓落实的问题。我局拥有100多人的庞大队伍,且职能职责较多,但县政府批准机关的“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纪检工作职能,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更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长期以来,这项工作只能由局办公室和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同志负责。局办公室只有1个行政编制、2个工勤编制,本职工作已异常繁重,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抓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订得再好,恐怕也只能作一个摆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栏,列出所有内控事项、涉及的科室,广泛开展防控廉政风险活动,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识别风险,精心查找风险,积极防范风险。

(二)做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将修订后的《**县国土房管局排查廉政风险点防控表》复印发放到各科室、各基层所,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全面理解、掌握预控措施,防范风险。

(三)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国土房管部门实际,将梳理出来的风险制定整改方案,把各项整改措施明确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把解决问题与履行岗位职责很好的结合起来,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实到部门、责任细化到个人。

(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增强法律意识,警钟长鸣。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探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切实达到防范风险、保护干部、提高效能的目的。

特此报告

推荐第7篇:某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XX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通过开展税收自查自纠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测评企业税收风险和隐患,依法处理和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提高税收遵从度。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每年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税务都会要求对上一年度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自查或进行纳税评估,如果企业平时没有注意控制税负或者税负过低,恭喜你,已经被纳入自查范围了!

税局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

所以,如果贵企业一不小心税负没有达到行业水平,或者说企业“高瞻远瞩”故意留着一部分税不交,那么糊涂就要“恭喜”贵企业了。拿这些欠税去交差,当然金额不能太小,只要能收上欠税,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找贵企业的“麻烦”。如果这部分欠税已经在征管部门挂号了,又能引起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相互博弈,到时候贵企业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这样说来,似乎是不照章纳税的倒还容易过关,或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鼓励企业这种做法。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比如XX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考虑到XX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是有道理的。

或者你参照你所属行业的税负率平均数再偏上一点作为你需要补税的指标数。

大多数企业老板一直指示或要求会计税负不能做高,会计在老板压力下,税负做到极低。糊涂财税一个学员,公司年营业额1个亿,老板给财务下的指标,全年纳税不能超过30万,税负能不异常吗?

若不是老板或会计不懂税负原理或者不懂控制税负,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导致税负过低,税负过低,每年自查一定少不了查你,而一旦要求 你自查了,不补税是很难过关的,最后还是会被补税,还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所以,建议平时还是需要控制税负,造行业水平范围内,这样,一般不会被要求自查。

一旦被税局要求自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自查即是税局给企业自己纠错的机会,如果自查环节不能通过,一旦转入稽查,企业的大麻烦就开始了。

那么怎样才能在自查环节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每次税务检查。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

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从XX年开始,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税务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税务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要求企业在回去自查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然后再去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该多与税务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

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

1.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2.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3.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6.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7.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8.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9.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转自: 千

叶帆 文摘:企业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XX)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XX至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XX至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年—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XX年—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

6、18元;其中: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

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

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

1、10元。

2、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

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

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

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推荐第8篇:史上最全的税务风险点汇总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下面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其中企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具体风险点按税种归类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类

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

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

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

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三)资产类

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

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

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税收优惠类

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五)其他类

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

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

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

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

【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

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

(一)销项类

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

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

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

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

(二)进项类

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

(三)其他

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

三、消费税

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

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营业税

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

六、印花税

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

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

【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查看有无发放过节费、高温费等费用,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发给个人的上述福利费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5.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未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每月为职工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按照\"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计算的,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八、房产税

66.企业自建(购置)房屋、建筑物,未依法缴纳房产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账户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应税资产的原值,计算是否足额缴纳房产税。

九、土地使用税

67.企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资料证明,根据权属资料所载时间,查看相应应税面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

推荐第9篇:企业税务的风险自查报告范本

企业税务的风险自查报告范本

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下面是企业风险自查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

接到国税局20xx年4月份以前的预警系统预警以后(

1、红字发票异常

2、进销项变动率异常

3、固定资产周转率

4、存货异常),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

一、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元:

1、销售给云南云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xx年5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销售给黑龙江鸡西市东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xxXX元,不含税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销售给茅台镇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收入处理。

二、07年1月至xx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元,其中不锈钢屑元,废尼龙,废塑料屑 元,铸铁等废屑元,实际在收入列元,尚有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xx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二: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以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情况汇报

一.加强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工作,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创建工作责任。坚持精神文明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创建内容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文明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文明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入党组织。

二.抓好两改工作,保持单位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两项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单位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改革,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取得的效果明显好于说教式、填鸭式的刻板的说理教育。

抓好职工青少年子女的教育工作,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所职工子女取得的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进步,均由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督促职工加强子女教育,以素质教育为本,培养下一代独立、进取、敢于竞争、意志坚定的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切实抓好业务工作,促进卫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上上下下一条心,在市地税局领导下,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税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覆盖率较往年有所提高,各项监督工作完成较好。全局对职工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非常重视,把xx年定为本单位业务素质提高年,千方百计促进职工素质提高,利用周末进行业务知识讲座,邀请各级专家授课,保证职工专业知识随时更新;掀起学法日活动,结合税收执法特点,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全所职工齐动手,创建内外优美环境

各股室制定了内部的值班、值日制度,节前、周末所行政领导、工会组织检查,并把股室清洁卫生、内务管理工作同月奖金挂钩。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自己动手美化绿化办公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全所职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努力营造单位文化

坚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监督所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业务和身体素质,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常年评选优秀职工和颁发好人好事奖,职工热情参与,效果显著。通过一系列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封建迷信,伪科学及xxxx的浸蚀,引导单位文化建设向科学、积极的方向发展。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三:

我公司与20xx年4 月12 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推荐第10篇:关于廉政风险点的自查报告

关于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文××××××局××党委《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我××按照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并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使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现将我××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纽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确保工作开展

按照局党委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及时成立了市×××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防范管理工作目的意义和主要工作职责,保证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防腐意识,促进工作开展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党支部始终把强化教育、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宗旨意识放在首位。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今年开展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3+6”廉政 1 教育工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创先争优等活动,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相关文章。先后召开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组织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9次,组织党员参加党风廉政准则考试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听辅导报告讲座2次。通过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党课、警示片的学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

三、按照职能职责,确定风险岗位,抓好工作开展

按照局党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通过本人自已找、同事帮助找、领导点评找、组织审定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了部室、岗位各自风险点,确定了风险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1个,二级风险点4个,三级风险点2个,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班子成员还做出了个人书面廉政承诺。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工作开展

在全面推行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完善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风险防范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廉政和监管风险点 2 防范管理工作有效化。重点围绕涉及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工作人员劳动纪律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等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通过学习教育、完善制度、监督管理,持续有效的推进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通过认真开展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我××党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和不廉洁的行为,使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市×××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11篇:路政大队廉政风险点自查报告

路政大队廉政风险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提升公路路政执法形象,推动治超规范化、廉洁化建设,有效杜绝在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现象,我队积极组织开展了治超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经过大队会议分析讨论,认为当前存在以下方面的风险点:

1、执法不规范,着装不统一;

2、执法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

3、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在执法过程中服务态度存在怠慢、松懈现象;

4、加强廉政执法态度,完善监督体系。

二、自查自纠情况:

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为保障大队执法工作有效的开展,树立良好的形象,我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推进文明执法,禁止在执法工作中使用忌语,严格执法行为;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树文明形象,发挥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执证上岗,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加强内部学习管理、规范执法 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对《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执法手册》、《行政强制法》、《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路政业务学习,规范内业资料,建立健全路政档案,建立路政工作廉政制度,做到软件资料齐全,硬件资料上墙规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

3、提高执法素质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待群众来访以及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延迟。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藐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4、保障治超队伍的严肃性、廉洁执法

制定廉政工作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治超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的廉政学习,严格管理。严禁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三、防控措施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我队及时做出了整改方案,落实了具体防控措施:

1、积极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经常不定期业务学习,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业务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2、在执法工作中各个环节和角度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加大执法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执法队伍的全面发展。

第12篇:泗县信用联社营业部风险点自查报告

泗县信用联社营业部风险点自查报告

县联社:

为扎实推进“双建”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弥补漏洞,消除盲区和薄弱环节,夯实基础,有效遏制各类风险的发生,构建以流程管理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按照联社统一部署,我部对各个工作岗位及制度遵守情况逐一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部始终将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位置,长抓不懈,柜员操作基本规范,操作流程较明晰,交易真实,外部凭证均经客户确认,帐务处理及时合规,风险控制环节较健全,控制措施到位,空白凭证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相关档案打印及时。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存在问题:

(一)柜员设置不合理,存在一人多卡现象。营业部信贷复核员苌江华一人持有412703号库管员卡和一张412708号普通柜员卡;

(二)、各储蓄柜及信贷柜柜员尾箱均未核定现金限额,只对营业部整体库存核定库存限额50万元。

(三)信贷业务方面四级分类贷款形态反映不实,存在正常贷款科目中核算不良贷款现象。部分贷款到、逾期催收不及时,甚至出现贷款诉讼时效丧失现象。

(四)安全保卫方面:营业大厅北侧红外线报警探头电池耗尽,造成该探头暂时失灵。

三、针对以上自查出的风险点,我部对近期可以自行排除的风险点进行整改排除,对无权排除的风险点及时向联社相关部门汇报,尽快将风险点逐一排除。

特此报告

泗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第13篇:风险点和重大隐患自查报告

风险点和重大隐患自查报告

工程施工期间,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一起对工地的风险点和进行安全自查,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以利于工程顺利进行。

检查情况如下:

1、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派塔吊工和电工对架体、电气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临时用电线路及电线情况,检查电线不准有老化现象。如不规范,按规范要求搭设,增加接线端子的数量。

3、加强现场物料的堆放管理,不乱堆乱放。

4、检查在建工程的脚手架搭设情况,及稳定情况,加强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风险点和重大隐患自查报告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一起对工地的风险点和进行安全自查,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以利于工程顺利进行。

检查情况如下:

1、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走向,配电箱内闸具的完好状态,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以及配电箱是否上锁,现场安全用电档案要有专人管理,要求电工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

2、要求高空作业时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临边作业要防护到位,避免因坠落受伤,避免高空落物砸伤下部施工人员。

3、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要求贴苯板人员禁止烟,以免产生火灾。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第14篇:建筑业税务稽查应对及风险点分析

建筑业税务稽查应对及风险点分析、最新政策解析(8)

[补充案例]:

A公司和C建筑公司共同承接某建设单位一项工程,工程总造价20,000,000元,分工如下:工程合同由建设单位与C公司签订,A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C公司按工程总额的15%收取管理费3,000,000元。

税法规定,对工程承包公司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含同,只负责协调组织业务,应按”服务业一代理服务”税目征收营业税。

A公司应纳营业税=3,000,000×5%=150,000(元)

[补充案例]:

A公司承接某商场建筑工程业务,其形式为实行一次包死承包到底,工程总造价10,000,000元,其中包括商场电梯价款1,200,000元。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按合同规定,该商场对A公司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从其工程价款中扣除。此外,A公司在具体结算时,对电梯没有作为安装产值入账。

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反之,如果纳税人将安装的设备价值不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

税法还规定,对建筑安装企业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企业向建筑单位支付的罚款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不得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A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0,000一1,200,000)×3%=264,000(元)

[补充案例]:这起税案能不能移送?

基本案情:某市水电开发公司,承接一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额为2.4亿元,其中分包出去的金额为1.9亿元。开发公司与分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所需沙石、水泥、钢筋、燃料及动力,由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统一购买,价款由开发公司在分包出去的工程承包额中扣除,然后与分包方进行结算。在分包出去的工程中,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款共计0.9亿元,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应申报缴纳营业税72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开发公司仅申报缴纳营业税450万元,其中代扣代缴营业税30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偷税,但在是否应当移送的问题上,税务机关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理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刑法》,税务机关就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工程总承包人为市水电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案中,开发公司的总承包额为2.4亿元,分包额为1.9亿元,但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应该是1亿元,因为要减去开发公司购买的0.9亿元的材料、动力价款,这部分价款根本就没有付给分包人,其构成了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而不是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因此,这部分营业税应由总承包人即水电开发公司缴纳,而开发公司在申报税款时并未进行中报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本案中,开发公司共偷税270万元,且所偷税款占开发公司应纳税款420万元(720万元一300万元)的64%,其行为已涉嫌偷税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涉嫌犯罪不成立。其理由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案中,开发公司总承包额为2.4亿元,而其分包出去的工程造价为1.9亿元,那么开发公司计税营业额应为0.5亿元,应当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为150万元,对这部分税款,公司已进行了申报缴纳。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开发公司既

是“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同时又是“建筑业”营业税法定扣缴义务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也就是说,分包人是建筑业纳税人,其建筑过程中所用的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和动力价款在计征营业税时必须包括在内,但开发公司在代扣税款时并未包括这0.9亿元,从而造成少扣缴营业税。对扣缴义务人这种未作为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案中,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而并不构成犯罪。

案例分析。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0.9亿元的材料款到底是组成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还是组成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只有辨别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对该案进行定性。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包工不包料者也需将材料价款并入营业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建筑业一般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经营,但个别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经营,为平衡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之间的税负,也为防止少数纳税人钻政策空子,制定了这一特殊规定。所谓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均是指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的承包方式,而不是指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承包方式。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本案中市开发公司已涉嫌偷税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补充案例分析]:

工厂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

基本情况:一新建制药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制药厂的许多附属厂房、仓库等尚未建好,所以只好边建设,边生产。开始,制药厂都是委托建筑、安装单位为其施工。到了1999年底,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于2000年初成立了一支非独立核算的工程队,专门从事厂内附属设施的建造、安装和维修。

2000年9月下旬,工程队为了给厂里建造两座成品仓库,申请厂部为其采购500吨钢材,在报经厂长批准后,由厂原料科于10月上旬将钢材采购进厂里,并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价款150万元,税额25.5万元)交厂财务科报账。财务科将该批钢材记入了“原材料”账户,并抵扣了进项税额25.5万元。紧接着,工程队使陆续将原料科采购的钢材领用到两座成品仓库的建设中,财务科的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150万元(合计数),贷:原材料150万元。”2000年12月底,国税征收分局在对制药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核时,认定和制药厂工程队在2000年10月-12月间领用的150万元的钢材应转出进项税额。于是补征了制药厂25.5万元的增值税。

2001年7月,工程队为厂里建造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终于完工交付使用了.厂部按照决算报告(210万元)扣除厂部为其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后,将60万元的工程余款汇给了工程队。

2001年12月,第二庄成品仓库也完工交付使用了,厂部按照200万元的决算报告将工程款又汇到了工程队。这两份决算报告里共含有厂部为其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款。2002年1月,市地税局在对制药厂进行2001年度纳税情况检查时,认定制药厂工程队为制药厂建造的两座成品仓库应按决算金额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即补缴营业税(210十200)×3%=12.3(万元)。制药厂对工程队采购的150万元钢材已经在2000年12月补缴25.5万元的增值税,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

案例分析:首先,对于国税分局补征制药厂的25.5万元的增值税,虽然制药厂工程队在领用厂部的150万元钢材时,制药厂财务科作的会计处理是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原材料”,但由于制药厂工程队是制药厂内部的一个非拉立核算的单位,所以工程队为建造制药厂成品仓库领用钢材的行为,实质上是制药厂将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一种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均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所指的“非应税项目”。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国税征收分局要制药厂用于成品仓库建设的150万元钢材的进项税额25.5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

是有依据的。

其次,厂工程队建造的两座成品仓库是否应该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规定:“对企业(单位)附属的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的规定,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羊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指的是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拉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建造完工并同厂部进行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应该依法缴纳3%的营业税,而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12月建造完工并向本厂结算的第二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为它是在2001年9月1日以后完工并结算的。所以,市地税局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份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征收营业税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的,而对制药厂2001年12月份结算的第二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征收营业税是错误的。

再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所以,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份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营业额中,当然应包括厂部为工程队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因此,市地税局对第一座完工的成品仓库按210万元征收营业税也是有依据的。

第15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的几个风险点

1.接受虚开发票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接受建筑公司多开、虚开发票,一方面进项可以抵扣,少缴增值税,另一方面增大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

2.财务核算上的风险

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上比营业税更为复杂,要求更加严格。因此,营改增后企业核算存在不能准确核算应税收入、不能准确核算成本和进项税金的风险,

如:收取的售房款长期滞留在销售部门,未按规定入账!

配套设施中自建自用的不动产如物业楼等,进项税金与开发商品无法划分,未执行分期抵扣政策多抵进项税等!

3.计税方法选择风险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混用,进项不区分或不能合理分割,随意变更调整计税方式等。

4.营改增前后调整开票时间的风险

在营改增以前因各种原因突击开票,但在营改增以后取得其对应的成本费用发票,造成多抵税款的风险。

5.行业增值税税负指标预警风险

增值税税负率=实缴增值税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值设为4%,评估期测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与预警值进行对比,如与预警值有较大偏差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虚抵进项等问题。

6.各项进项指标不合理的风险

进项监控应在项目完工后进行。审查施工合同和预(决)算书,核对工程内容,参照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决算超出预算价格过高的项目,重点审查单项合同、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将企业认证抵扣的进项通过与企业标书及预、决算报告进行对比,核实其进项抵扣是否合理。

(1).核实企业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原材料耗用,如其实耗超过上述预算所列标准10%(含)以上的,核实其是否存在虚抵进项的问题。

(2).核实企业广告、咨询、鉴证、设计费等进项金额,如其超过预算标准10%(含)以上的,应通过企业及与其提供服务的单位的合同、资金往来等资料核实其业务真实性,核实其是否有虚抵问题。

(3).建筑施工费用。通过核实建筑合同,企业与承建单位资金往来等资料与标书,预、决算报告进行对比,核实其业务真实性。

(4).绿化等辅助工程进项金额。通过企业标书中所列绿化等辅助工程标准,结合企业预、决算报告,核实其辅助工程金额是否合理。

7.销售收入指标是否真实性的稽查风险

根据企业项目信息资料、第三方信息并结合其申报数据,核实其销售收入是否真实。

(1).将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应视同销售,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上述行为但未计收入。

(2).根据相关信息,核实项目涉及的不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停车位、地下室等公共配套设施情况,核实其上述设施是否对外出售但未计收入。

(3).对比企业同一时期发票开具情况,核实有无售房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

第16篇:税务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江岸税务局:

我校成立于2002年,一直在武汉市驾培行业中处于三流驾校的地位,经营状

况底迷不振,运行艰难。由于近年驾校行业竞争激烈,加上我校基础建设薄弱,

为赚取微薄利润保证驾校正常的运行。并在驾培行业市场中扩大我校的影响,

2006年我校吸纳了一批挂靠队以适应社会的竞争,(挂靠队属利用我校资质,自

主经营,我校为规范市场,对挂靠队车辆统一挂牌,统一管理。学员学费统一开

注收据,统一经营模式等一系列的服务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驾校行业税务交纳工作,区税务局领导通知,要求我

校自查清理07——08年度上缴税费情况。我校积极配合这次税收检查工作,

对2007-2008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复查,清理,核对。

现将2007年/2008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7年我校所属车辆、招收学员人数及招收学员学费情况:

1、车辆共计13台。2007年元月车辆数额10台,其中挂靠车辆为6台,自

主车辆为4台。(其中一台被盗车,车号为鄂AB677学)2007年11月新

增挂车辆1台,12月新增挂靠车辆2台,实际教学车辆为12台。

(见车辆明细附表)

2、2007年共计招生329人(其中含有挂牌队所招生学员)由于我校属三流

驾校至始我校招生学费普遍偏底。收费一般在1600元——2200元之间。

(1)按1600元收费人数有132人;

(2)按1700元收费人数有116人;

(3)按2200元收费人数只有20人;

(4)按成本价1000元的有34人,关系户我校只能收取运行成本。

(5)由于各种原因,中途退学退费的有27人。

二、2008年我校自查所属车辆、招收学员人数及招收学员学费现上报区局。

1、车辆共计44台。(其中含2007年的13台车)

(1)我校07年车辆自主车辆4台(其中一台车辆被盗,车号为鄂AB677学);

挂靠车辆9台。共计13台

(2)我校1月份新增自主车辆2台;挂靠车辆1台。 共计3台

(3)我校2月份新增挂靠车辆3台。共计3台

(4)我校3月份新增自主车辆1台;挂靠车辆3台。 共计4台

(5)我校5月份新增自主车辆6台;挂靠车辆5台。 共计11台

(6)我校6月份新增自主车辆1台;挂靠车辆4台。 共计5台

(7)我校7月份新增挂靠车辆2台。共计2台

(8)我校8月份新增挂靠车辆1台。共计1台

(9)我校9月份新增挂靠车辆2台。共计2台

(见车辆明细附表)

2、2008年共计招生804人(其中含有挂牌队所招生学员)。由于驾培行业竞争

比0

6、07年度更加激烈,至始我校学员收费标准比07年度还底。收费一般在

1200元——2200元之间。

(1)按1200元收费人 63人。

(2)按1300元人数有38人。

(3)按1400元人数有62人。

(4)按1500元收费人数有31人。

(5)按1600元收费人数有148人。

(6)按1700元收费人数有176人。

(7)按1800元收费人数有126人。

(8)按2000元收费人数有20人。

(9)按2200元收费人数有52人。

(10)按1000元的有57人,关系户只收成本价。

(11)由于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有31人。

以上报告,请阅示。

武汉市兰剑驾校

2009年10月21日

第17篇: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市**税务局**税务所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市*****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地址:***市***镇**路**幢**号,主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在册职工**人。我企业是独立核算,实行查帐征收的私营企业。

我公司于201*年12月20日起对我公司20**年1月—20**年11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297.13元,销售成本3,214,299.11元,税金及附 加13,530.89元,期间费用403,062.81元,财务报表利润2,674.74元,企业实际支付 职工工资265,800.00元。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243.68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135,322.17元。

2、应纳营业税4,410.00元,当年已缴4,410.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39,732.17×7%=6,986.60元,当年已缴6,986.60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139,732.17×3%=4,191.96元,当年已缴4,191.9元,已结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139,732.17×2%= 2,793.33元,当年已缴 2,793.3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 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

7、2011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0年前年度所得税3,858.99元,预交2011年三季度 所得税122.16元。

二、20**年度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 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6.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8.00元,当年已缴3,80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4.05×5%=1,541.70元,当年已缴1,50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6.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4.05×3%=925.02元,当年已缴903.22元, 次年1月补缴2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4.05×2%=616.68元,当年已缴602.14元, 次年1月补缴1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

7、2012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11年776.00元,2011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48.00元。2011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12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1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1.00元,当年已缴3,25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4.14×5%=448.21元,当年已缴456.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4.14×3%=268.92元,当年已缴27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4.14×2%=179.28元,当年已缴182.68元。

6、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

7、2013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2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2.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一)、20**年度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20**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11年776.00元,2011年度还有300.40元未缴。20**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多缴纳475.20元。三年多缴工会经费174.80元

(1,076.40-776.00-475.20)元。

(二)、20**年应缴残保基金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2012年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48.00元。20**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20**年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0×

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三年应补缴工会经费(-706.00+2048.00+449.60)=1,791.60元未缴。

(三)、20**年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20**年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20**年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77.24-4.65+87.92=6.03元)。

五、我公司于20**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第18篇: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2012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对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了自查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先锋电力电器设备制造厂 纳税人识别号:210603580744961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 注册资金:5万元 法人代表:王昱 征收方式:查实征收 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

检查时限: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个人独资厂,经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号主营: 电力设备、仪器仪表、电器设备等 负责人:王昱。在册职工:5人。工资总额:20万

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222773.42元2012年经营性亏损 32594.07元。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11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2773.42

元,上缴增值税7332.01元,2012年度税负低,虽然没有达到同行业的平均税负,因为企业建立之初,购入了了30万元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开具增值税票用于抵扣,故进项税额多余销项税额。通过对本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12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1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12年上缴教育费附加219.96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12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73.32元。

三、发票使用情况:

2012年度我公司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12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

四,我公司会计核算健全,设立总账,明细账。设立银行,现金账,对资金流向逐笔记账,对于购、销环节,按实际收,付记账,实际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原材料的购、领.存都设立原材料明细账和产成品明细账进行核算。 以上为我公司财务自查的情况,不足之处敬请纠正。 丹东市振兴区先锋电力电器设备厂

2013-11-17

第19篇:税务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格式:

xx年度税收自查报告 XXX税务局: 根据税务XXXX规定,我公司对xx年度的所得税、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XXX性质的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 年实现营业收入 经营利润

二、税金缴纳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完善的地方

税务自查报告的范文:

2015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5年3月xx日对公司2015年1月2015年xx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15年1月2015年xx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2015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15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15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15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堤防费:我司2015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15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2005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 2015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15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2015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2015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05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第20篇: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1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2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04]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税务风险点 自查报告.doc》
税务风险点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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