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0108

2020-03-04 00:59: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推进我市“四城同创”工作,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陆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规[2012]8号)和市城委会《关于暂停户外广告设置、发布审批的通知》(安城管委发[2014]2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为保证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法规,实现“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店招规范、高立柱有效治理”的目标。具体做到:

“一个理顺”:理顺户外广告管理体制。

“两个完善”: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完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三个规范”:规范已批广告,规范墙体广告,规范店名招牌。

“四个一律”:一律拆除屋顶广告,一律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地面广告,一律拆除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广告,一律拆除无主广告。

“五个严禁”:严禁设置屋顶广告,严禁设置网架广告,严

禁在交通设施上设置广告,严禁设置影响公共设施安全的广告,严禁设置未经审批的广告。

二、工作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特点,对以下户外广告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打击:

1、城区范围内碧涢路、儒学路、汉丹路、府东街、汉丹路、龙门路、德安路、紫金路等大街小巷里的违章广告。

2、城市主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大小非法广告。

3、太白大道南城至洑水,新316国道沿线的公路广告。

4、影响城市通透性的垮街广告。

5、遮挡了城市天际线,影响了城市建筑形象风格的楼顶广告。

6、影响了城市风貌和城市安全,沿街耸立的立柱式广告。

7、存在违规审批和扰民现象的电子屏广告、LED广告、车载广告等其它新媒体广告。

8、杂乱无章、规格不

一、破损严重的墙面广告。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排

1、市文明办要精心策划,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并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平面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沟通和协调工作,赢得稳固的群众基础。 (责

任单位:市文明办、各乡镇、府城、南城、开发区)

2、启动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建设局要积极提供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资料,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办事处要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各种户外广告的全面排查,并确定整治对象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要对确定的整治对象进行核实认定并整理出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乡镇、府城、南城、开发区)

(二)加强限期整改,实施综合整治

1、由市政府发布户外广告整治通告,要求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将列入整治范围的广告自行限期整改或主动拆除。各种残损破旧广告牌、路牌、警示牌、宣传牌由产权单位在30天内自行维修、清洗或拆除,过期仍不进行治理的,视为无主设施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府城、南城、开发区)

2、市创建办对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自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通报。自行整治期间,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自行整改和拆除工作。逾期未自行清理的违规户外广告,由市建设局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责任单位:各乡镇、府城、南城、开发区、建设局)

(三)清除非法广告,实施规范管理。

1、对私设广告、到期广告、破损广告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设施上的流动广告,要保持简洁、美观、健康,画面和文字要完整。规范已批广告,规范墙体广告及

店名牌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电力局、府城、南城、开发区)

2、对街道、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非法广告,按照属地和权属管理的原则,进行彻底清除;拆除屋顶广告,未经审批设置的地面广告,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广告和无主广告。对电信、邮政、电力、环卫、公用等设施上的各类非法张贴物、喷涂物,按照产权归属的原则,由产权单位组织清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府城、南城、开发区)

(三)严格验收标准,规范长效管理

1、市委、市政府按照“标本兼治,权责相对”原则,建立户外广告管理问责机制,对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不力的,对违规审批户外广告设置的,对交办、督办、落实工作处置不力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市创建办对全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创建办)

2、市创建办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督办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规范管理机制,防止反弹。不再审批个人、企业的商业广告位建设,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出让广告位的经营权和发布权,实现城区所有商业广告位“设置减量、资产国有、经营出让、部门管理”。(责任单位:市创建办)

3、严格审批程序。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陆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规[2012]8号)文件已明确规定:

市建设局是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监管、执法的唯一主体,其它任何单位无权审批户外广告设置。广告设置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前置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后,再由建设部门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规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效果。

(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单位,承担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依法管理,注重实效。要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进行整治,各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注意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劝导工作,想方设法引导商户主动自行整改;须强制拆除的,要做到计划周密、稳妥安全。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市创建办组织周例会工作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敷衍了事、走过场、标准低、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安陆市城区户外广告分类整治标准表 安陆市城区户外广告分类整治标准

2016年

月 日

城区户外广告

关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张家界市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整治及拆除方案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总结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报告

—户外广告整治计划

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方案

《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0108.doc》
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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