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2020-03-02 18:26: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

“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2009年度业务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省分行决定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为切实做好此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掌握“高管人员交流、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近亲属回避”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揭示和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岗位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

1、检查对象:市分行机关和所辖县级支行。

2、检查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三、组织方式

省分行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由各驻二级分行内控合规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干部交流

1、检查市、县行高管人员达到干部交流规定的是否进行了交流。重点检查:市、县级行的正职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满6年、1 副职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满8年,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交流;市、县行组织(人事)、财务(会计)、纪检(监察)、信贷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是否进行了交流;按照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需要实行任职回避的,是否进行了交流回避。

2、检查因存在“距任职最高年龄不足一个聘期,因健康原因、家庭有特殊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经组织上批准可不进行交流;因涉案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等情形之一,未予交流的干部,是否进行了岗位轮换或分工调整。

3、检查干部交流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重点检查:干部交流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是否制定干部交流方案;干部交流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有无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交流对象的问题;对拟提拔交流的干部是否进行考核;拟交流干部为经营单位或经营部门负责人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离任审计,拟交流任各级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是否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有无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二)岗位轮换

1、检查市、县行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单位(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规定期限,需进行岗位轮换的,是否进行了岗位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市分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县行行长、副行长,

2 二级支行行长;市分行现金中心主任、副主任;县支行计划财会、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客户经理;支行营业室、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各营业网点柜员、清算员、联行确认员;业务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市、县行会计主管;中心金库管库员、记帐员、调拨员,支行库、网点库管库员等。

2、检查岗位轮换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重点检查:市、县行是否确定岗位轮换人员名单;市分行是否根据岗位轮换人员名单制定年度岗位轮换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经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市分行岗位轮换实施方案是否经省分行审批后实施;岗位轮换中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责任审计或业务检查;各关键岗位的轮换期限是否达到6个月以上,且跨年度;是否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台帐。

(三)强制休假

1、检查市、县行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其任期(聘期)相结合,每满2年强制休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市分行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支行计划财会、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市、县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二级支行行长;市分行现金中心主任、副主任;县支行营业室、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营业网点柜员、清算员、联行确认员;业务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中心金库管库员、记帐员、调拨员,支行库和网点库管库员等。

2、检查存在如下三种与关键岗位人员直接相关的情形之一时,是否及时对关键岗位人员采取了强制休假措施:所在单位已发生案件;举报反映问题重大,需要调查核实;通过排查发现行为表现异常。

3、检查强制休假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流于形式。重点检查:市、县行是否确定强制休假人员名单;市分行是否根据强制休假人员名单制定年度强制休假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经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市分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是否经省分行审批后实施;强制休假有无在事前告知本人;强制休假中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责任审计或业务检查;各关键岗位强制休假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有无与员工正常休假、带薪休假相混淆的问题;是否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台帐。

(四)亲属回避

1、检查市、县行干部有下列关系之一者,是否按规定对一方实行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⑤其它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系。

2、检查岗位回避执行情况,上述回避对象在同一单位的,

4 是否存在下列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同时在领导班子中任职,或从事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一方为领导班子成员的,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信贷审查等工作;双方同时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从事有相互制约关系的工作。检查有无应回避双方虽不在同一单位的,但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指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职之间的领导关系;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副职分管同一方面工作的关系)。检查岗位回避暂时有困难的,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

3、检查公务回避执行情况,对下列公务行为,是否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①各级行干部在从事纪检监察、审计、案件审理、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调配、出国审批及某些专项业务审批、管理等公务工作中,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策,或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的情况。②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在从事基建、维修、装修、采购等工作时,不得在招标形式外与上述所列关系的亲属开办的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公司、商店发生购销、合作关系,不得在招标形式外将以上项目批准给上述所列关系的亲属承办的情况。

4、检查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干部的岗位回避和公务回避,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重点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员的录用、晋升、调配过程中是否按回避

5 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对新入行人员在工作安排上是否首先考虑岗位回避要求;对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应回避关系,是否结合干部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调整的时限超过一年的,是否报上级单位批准;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回避情况报告制度和统计制度,建立回避提示、反馈、登记制度。

五、检查依据

1、《中国农业银行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干部回避暂行规定》(农银党发(2006)23号)

2、《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交流实施细则》(农银冀党发(2007)17号)

3、《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暂行办法》(农银冀发(2008)108号)

六、工作要求

1、调查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被查行“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仅限于是否执行和执行程序是否合规,还要调查和分析“四项制度”未能落实的原因;对底稿提到的未落实问题要注明具体原因,对被查行“四项制度”总体落实上存在的不足要在检查报告中综合分析其原因。

2、检查结果的上报。检查结束后,各内控合规办将纸质档案留存本办事处归档,并按规定做好问题整改、处理处罚等后续工作,于8月20日前将检查底稿、报告、报表电子文本上报省分行内控合规部(王金辉信箱)。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查市分行

6 和县级支行“四项制度”总体落实情况及评价;“四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每项制度分别列示);对“四项制度”规定及其落实情况的建议。

附件:

1、河北省分行“四项制度”检查情况表(基本情况)

2、河北省分行“四项制度”检查情况表(程序合规)

二○○九年七月一日

学习落实四项制度心得

隐患检查落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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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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