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文档

2020-03-02 04:28: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今日说法》栏目在中央电视台已经开播八年了。八年来,《今日说法》秉承着“可看性强、条理分明”的节目风格,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节目宗旨,走过了一条辉煌的历程;八年来,全国广大电视观众已经熟悉了那首片头曲和片头语,已经熟悉了两位主持人撒贝宁和张绍刚,甚至对《今日说法》的播出产生了情感期待和情感忠诚。但是,《今日说法》更重要的成功之处不在于它的高收视率,而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它“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与国家法治化进程同步前进,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做出了可圈可点的贡献。

回顾《今日说法》所走过的历史进程,综观《今日说法》的内容和形式,我们就会发现,作为一档电视栏目,它的成功诠释了传播学的理念和方法。

一、《今日说法》的传播定位明确、合理,符合受众的接受心理特点

《今日说法》开播于1999年初,中共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不久,它的创办目的和动机很明确,就是为了配合国家法治化建设,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一个电视栏目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这样才能树立以观众为中心的节目理念,把观众放在首要地位。《今日说法》虽然以普法教育为目的,但是它却选择了“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为其基本传播理念,也就是说从基本理念上把握了传播学的规律。没有明确地说以“引导人、教育人”为宗旨,而是以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为己任。回顾《今日说法》所播出的节目,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每一期节目所讲述的都是一件平凡小事,却又无不关联着一个公民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从这个角度来说,“点滴”一词是对《今日说法》节目内容的准确概括。然而,我们问顾八年来《今日说法》所讲述的故事,却又分明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公民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所走过的基本轨迹。通过一期期学法用法的节目内容,当事人经历了一次次法律的洗炼,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活生生的现实与法律的分析,大量观众也在一点一滴地增长着法律常识,培养着法律意识,这应该是公民普法教育的绝佳形式,节目内容的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传播效果强。

所以,《今日说法》栏目传播理念的确定,虽然避开了“宣传、教育”的字眼,但是从传播的目的及效果看,完全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有关传播效果的理论研究表明,当代受众已经不是早期的只能被动接受媒介信息的受众,他们或选择性理解接受,或者完全拒绝,使媒介传播效果大大降低或产生负效果。这就需要媒介在传播过程中掌握传播技能与方式方法,传播效果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发现传播障碍,寻找出更好的传播技巧。美国学者沃士德和费斯廷格的实验结果表明,当信息接受者感觉不到传播者有意要说服自己的意图时,较易接受其意见而改变原来的态度,相反,则对传播者的说法予以回避或抵制。还有研究结果显示,当受传者感觉到你隐蔽的动机后面有着一个高尚而无私的目的时,也比较容易接受你的观点。《今日说法》栏目的传播理念定位于“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但主要目的还是公民普法教育,这种行为与动机是高尚无私的。即使受众明白了它的真实意图,根据传播效果研究结果,他们也乐于接受这些对自己有益的传播内容。

另外,“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传播理念的确立更体现了电视传播的人文关怀,它不是居高临下的说教,而是以自己的传播行为记录中国法治化进程的点点滴滴。《今日说法》的成功,关键在于“它找到了一个平等的、与人对话的视角,它不是‘讲法’而是‘说法’。法律节目容易有俯视、仰视的视角,影响了平等对话。《今日说法》的视角非仰视,也非俯视,是平等的,这种形式,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①

二、从节目内容来看,《今日说法》满足了观众获知的需要

如前所述,虽然媒介传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受众并不是不加分析地盲目接受任何内容,他们在接触媒介和接受信息方面有很大的选择性,“传播学界把受众心理上对传播的接受影响因素称为选择性因素(Selectivity factors),并认为它是与传播效果明确相关的中介因素。”②

随着电视台数量的增多及频道栏目的激增,加上其他媒介形式的丰富多样,受众选择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尽管人们的兴趣爱好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会遇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大到刑事案件、经济纠纷,小到名誉侵权、邻里纷争,无不与法律密切相关。而怎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不是每个公民都熟知的,即使眼前自己没有遇到法律问题,也难免将来可能遇到这样或那样类似的问题。毕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是一个现代人综合素质的体现。《今日说法》恰恰抓住了受众这一现实需要,更重要的是《今日说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满足了受众的要求。学习法律常识的渠道有多种多样,学习法律课程、熟悉法律条文,对成年人来说毕竟是枯燥的事情;从经历中学习更是无稽之谈,不能寄希望于“久病成医”,而《今日说法》给受众提供了一个“信息情境”,他们采用“原汁原味”的法律事实,用摄像机记录下的“真实生活”,既真实又形象,节目中的当事人有的甚至就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使受众感觉置身其中,从接近性的角度来看,也是观众喜欢观看的,更何况观众会从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中获得许多法律知识。根据传播学著名的“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解释来看,个人对媒体传播内容怀有某些期望,他们是有目的地选择媒体及其内容,以满足自己某些需求。在此,传媒是解决个人需求的工具,不具有决定作用。完成传播效果的关键,是了解和把握受众的内在需求。《今日说法》就是很好地抓住了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人们对法律不熟悉和法律意识觉醒之后对法治的渴望,传播了受众最期望得到的内容。在2006年12月26日播出的78本医书及其后来的《今日说法》春节特别节目中,就讲述了重庆农民周泽桂,为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每天收看并认真记录《今日说法》等节目内容,最终用法律手段解决了妻子医疗事故的问题,获赔4万多元。

三、《今日说法》采用的主持人与专家现场参与的方式,有效地结合了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形式,使传播效果更为明显

像其他大部分类似栏目一样,《今日说法》也采取了节目主持人形式的传播。节目主持人形式的最大特征是人格化传播与对象化传播。③人格化传播改变了传统的非人格化传播形

式,使电视具有了面对面的特征,也就是具有了人际传播的特征,人际传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具有较为浓厚的感情色彩,也正因为此,人际传播对态度改变的作用最显著。主持人形式把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使传播效果大大增强。大众传播的广泛性、公开性容易制造出“明星”,而人际传播又把“明星”推到了公众面前,使受众有机会和“明星”面对面,根据受众心理,对于自己心中的“偶像明星”的观点和意见是最容易相信的。八年来,《今日说法》也成功打造出两位明星主持人——撒贝宁和张绍刚。撒贝宁以其阳光形象、快人快语及干净利落的主持风格获得了受众的认可,而张绍刚也以其沉稳的形象、逻辑缜密及健谈风趣的风格受到了众多电视观众的称赞。可以说两位主持人的个性魅力为节目增添了更多的魅力。

对象化传播的特点是“有的放矢”,“面对特定的观众群,主持人自己先要消化所传播的内容,之后用生动活泼、准确无误的语言,向观众叙述节目内容,在一种愉悦的收视环境下,把观众引入节目中。”④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了主持人对专家的提问和针对节目内容的简短评论上。《今日说法》的观众不是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专家等专业人士,而是普普通通的群众。主持人要代表观众有针对性地提出观众所要最想了解的问题,同时,作为节目主持人,他们又必须对节目内容做出恰到好处的、准确而有人性化的评价,起到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两位主持人本身就是有法学专业背景的记者和有着新闻学专业背景的大学教师,凭着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恰恰能够以高于普通受众的水平提出合适的问题,作为新闻传播者,他们又从传播的角度做出恰当的点评,给节目本身增加了导向性。

《今日说法》之所以成功,除了主持人形式的传播方式以外,恐怕最重要的还是专家现场分析与解读。传播学研究表明,受众在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术手段都无法应付正常的信息传播活动时,专业传播者所提供的帮助与服务是十分必要的。传播者和传播媒介可以迅速地引导受传者将他们的注意力指向最重要的地方。他们对世界的观察和判断比一般的普通受众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专业。其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当一家人在电视机前观看《今日说法》时,对于节目内容观众往往会有自己评价是非的标准,甚至还会出现孰是孰非的激烈争执。这时候,他们更愿意听听专家学者是如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今日说法》请到的嘉宾适时地满足了受众的这方面要求。专家学者虽不是主持人,却是法律学界权威人士,他们对法律事实鞭辟入里的分析可以使观众从法律的角度了解对与错、是与非,“传播者的知名度与其可信度往往合为一体,传播者的威信越高,劝服力量就越大,效果自然也就越强。”⑤这种传播形式对改进传播效果、培养公众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十分有效的。八年来,《今日说法》邀请了数以百计的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使这一栏目成为公民普法教育的生动课堂。

四、《今日说法》更为深远的社会意义还在于利用了传播学理念的两级传播模式,造就了大批学法、懂法、用法的公民

传播学“两级传播模式”认为,“来自媒介的消息首先抵达意见领袖,接着,意见领袖将所见所闻传递给同事或者接受其影响的追随者。”⑥许多经常收看《今日说法》的观众在

生活中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意见领袖”并非就是某方面的权威,“在购物方面,意见领袖通常是生活在大家庭里的年长女性。„„决定时尚和看电影方面的意见领袖往往就是年轻的未婚女性。在每一个社会经济和职业阶层里,都有自己在购物、时尚、电影以及公共事务方面的意见领袖。”⑦由于《今日说法》栏目的通俗性和实用性,它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忠实观众”,而恰恰又是因为《今日说法》内容的通俗性,使得其内容易于再次传播。这些忠实的听众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更愿意也更容易把《今日说法》中的故事转述给生活工作中的亲朋好友,使“两级传播”成为可能。前面提到的重庆农民周泽桂,因其经常收看《今日说法》节目,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因此,附近村民遇到有关法律问题就常常来向他请教。而生活中存在着一大批像周泽桂这样的“意见领袖”,他们也成为法治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就是这些“意见领袖们”的存在,使《今日说法》栏目内容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加速了我国法治化的进程。因此,《今日说法》栏目的社会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同时,由于特殊的国情,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级电视台的影响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而《今日说法》栏目的成功,又造就了一批省市级电视台同类栏目,他们借鉴《今日说法》的模式,结合本地区及自身实际,传播着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由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媒体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传播网络,为中国法治化进程鼓与呼,他们共同在“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注释:

①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编《今日说法2004·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内容提要

②周庆山著《传播学概论》第17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③④赵淑萍著《电视新闻节目主持艺术》第12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8年⑤李彬著《传播学引论》第245页新华出版社2003年

⑥⑦〔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郭镇之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2

28、230页华夏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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