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020-03-01 19:00: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条经校长批准后连同被扣金额一齐交教务处负责考勤的老师。未交考勤费的从下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事假每节扣币40元,每天按3节计算。

二、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以通知作凭据)。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三、病假

1、门诊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20元。

2、住院病假: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住院证明和药费发票,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每节课扣币10元。

四、法定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5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3、丧假

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4、子女入学假

子女考起大学,给5天时间送子女入学。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由校长审批;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交教务处负责人考勤老师安排;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法定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病、事假请假者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老师,安排好课程。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5、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六、关于上课迟到、私自调课、旷工、旷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登情况的处理

1、星期一升旗有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并组织好所任班级的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大队部负责人、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并各负其责,否则视为缺旷,一次算一节课。

2、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上级通知参加的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包括休息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否则视为缺旷,一次算一节课。

3、学校各部门安排的工作,一律按时按质完成,不允许推、拖、滑、不按时完成,否则一次算一节缺旷。

4、任课教师一律按课表上课,不允许私自换课、调课、甚至送课上门,若出现此情况,经学校核实双方一律按缺旷论处。

5、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课若不按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授课,学校发现一次算一节缺旷。

6、值周教师上午7:00—11:20、下午13:30一17:30必须按时到岗,否则视为缺旷,上午算一节,下午算一节,严格执行《罗雄镇新村小学值周组工作制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7、眼保健操由上午上第二节课的教师按时组织好学生做,课间操由上午上第二节课的教师按时组织好到指定位置做操,并保证学生的安全,否则视为缺旷一节课。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少签到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20元,代签者和迟到同等对待。

9、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一次扣10元,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一次扣10元。

10、教职工旷课一节扣60元,一个月旷工5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和绩效工资全部。教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11、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1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12、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13、教师请假后,课由教务处安排,每代课一节10元。每月算发一次。

14、扣除的金额自觉按以上规定缴纳,若不按规定及时缴纳的则从绩效工资中翻倍扣除。

小学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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