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办法

2020-03-03 14:01: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上海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办法

【承办机构】:上海社保局及各区社保局医疗保险办公室

【办理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星期一-星期五)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1-12333/962218

【机构说明】: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指的是通过相关机构审批,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机构,取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可以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

申请条件:

1、符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标准;

2、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总体规划;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

4、拥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的价格政策;

6、熟悉医保政策,且建立了与医保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7、配备符合医保联网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相应管理与操作人员。

【备注】:

1、三级医疗机构及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应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应有专(兼)职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人员;

2、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则不允许申请。

申请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上海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

4、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申请方式:

1、窗口办理:申请机构经办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医保机构办理;

2、信函办理:申请机构把相关资料寄到医保机构办理;

3、网上办理:直接登录上海医保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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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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