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会制度

2020-03-03 21:15: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9号和25号召开安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

及主管安全的副总及高中级爆破工程师主持,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参加。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主管单位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宣布公司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以及讨论解决基层安全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一般事故隐患,研究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报请需要公司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和安全经费,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等。

三、各室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每次的会议精神,听取月安全例会工作计划,提出安全不足之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

四、安全例会不走场,要做到有研究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细节问题、难点问题。落实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

五、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所有人员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请提前向主管安全的领导请假。

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证安全例会内容有效传达给下属全体员工,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传递、签字和发布、并进行存档。

七、除了上述正常安全例会外,项目部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专项安全会议,解决实际安全生产中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安全素质,掌握各种安全知识避免职业危害,预防事故的发生,弘扬企业的安全文化,为使我公司的安全教育从根本上形成制度化、多样化、长期化。特制订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四、公司的安全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因此,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学习或培训,每年至少两次参加区内外的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教育达到以下目的: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熟悉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具备一定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决策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及《爆炸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3、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现场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公安部门要求培训的其他内容。

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爆破作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经理、各组负责人担任,要求受检部门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

3、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日常安全检查:

(1)由岗位人员班前、班中、班后对各自负责的工作环节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上报。

(2)由部门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5、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①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爆、防静电、防解冻泄露、防道路塌陷、工作面滑坡、浮石滚落、防风沙、防火为重点;

②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高温、防地质灾害、防拒爆、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③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雨、防滑坡、防爆、防火、防冻、防尘、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④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①放假前检查:对矿山开采工作面、施工机械、电气、辅助设施、值班值宿、消防、保卫等安排为重点。

②节后开工前检查:以复工安全教育、生产准备、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消防设施配备、道路畅通、开采工作面安全状况等为重点,完全处于安全状态,方准作业。

6、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设施、器具设施; (3)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静电、防雷、防静电接地;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5)检查机械、设备、仪表、起爆装置、送电设施、安全附件等运行状况;

(6)检查机械与设备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检查穿爆操作、高空作业、上下层交叉作业不安全行为;

(7)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7、不定期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德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8、各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交”(即:操作者能整改解决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不得拖延。

9、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各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公司安全经营部门应监督执行。

10、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措、安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11、凡危机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安全经营部可以向项目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立即整改,凡查出的各类隐患,没有及时整改而隐瞒不报或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项目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奖罚制度

1、下列人员给予奖励: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人员。

(2)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举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

2、下列人员给予处罚:

(1)进入现场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项;(2)平行或上下交叉作业不设置安全距离、无监护人的罚款100元;(3)爆破作业不划定警戒区域、警戒边界不插警戒旗、通向爆区道路不设置警戒带或岗哨、起爆不发出预警信号、爆后未经安全检查允许作业的罚款50元/项;(4)爆破器材领取乱丢乱放、临时存放点无人看守、领取与清退不认真填写明细表、爆破记录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项;(5)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6)存在隐患不整改,强行操作的罚款200元;(7)距离爆材存放点或装药警戒线50m范围内动火或吸烟、将开启通讯设备带入电报网路作业区、打火机或其他易燃品带入装药现场、剩余爆材私藏不回库的罚款100∽200元/项;(8)高压送电设施与电雷管作业区安全距离不够的罚款100元;(9)高崖体或提升铲斗下逗留、存放起爆器材的罚款100元;(10)爆破员端坐运送炸药铲斗上、同车运送雷管炸药的罚款100元;(11)不按照盲炮处理办法、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扩大起爆警戒范围的罚款100元;(12)汽车在采装现场抢装车位、装载机不按次序装出或野蛮卸载,导致生产秩序混乱或设备损坏的罚司机50元;(13)发掘机械挑带电电缆或重载机械压带电电缆、高压风管的罚款50元;(14)变压器不设置防护栏、老化漏电电缆不更新或处置的罚款100元;(15)爆堆或工作面有滑坡危险强行冒险作业的罚款100元;(16)发生盲炮不汇报擅自处理的罚款100元;(17)恶劣天气强行指挥作业的罚款50元;(18)班前饮酒作业者罚款100元;(19)爆破作业遇有情况不汇报、擅自增减药量、不按操作方法处理炮孔蓬药或多装药、填塞质量差的罚款100元;(20)运输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罚款100元;(21)备品备件或燃油管理不善丢失、转卖得罚款100∽500元;(22)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损坏机械设备,视情节分别罚款50∽1000元、赔偿经济损失;(23)不服从领导正确分配,辱骂殴打领导的罚款50∽500元,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者罚款50元。

奖惩及责任人以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制度规定为准,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章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公司领导研究后严肃处理。

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各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安监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安监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全部信息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①一般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经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

②严重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经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情况两天内逐级报告国家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③重大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经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情况12h内逐级报告国家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④重大以上事故:事故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经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情况6h内逐级报告国家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上述汇报,一般事故1小时内逐级上报;严重、重大、重大以上事故30分钟内上报。如直接上级电话打不通可越级上报。现场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同时或之后,给办公室打电话报意外险(汇报时间2小时内)。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发生时间及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等。

2、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

②用以表现事故现场原始状态的重要痕迹、物证(如事故现场照片、录像、书面记录等)进行初步分析导致事故起因;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处理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结果; ⑥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⑦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⑧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3)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做好分析统计,总结经验教训,让员工接受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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