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1:24: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仁天集团规章制度制定及修改办法
(暂行初稿)
为完善及规范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形成机制,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1、
2、
3、此处规章制度指经营性规章制度,不涉及资本、股权等制度。 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新的制度出来以前继续有效,在相关新制度发布后失效。 制度形成程序为:
1、集团公司制定的制度,由分管副总拟定暂行初稿以后,总
经理审批签字,由行政部发文执行;
2、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暂行初稿,首先报分管副总初审,然后报总经理进行全面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下发至初稿制定部门,初稿制定部门根据意见修改或提交行政部发文执行。
4、自暂行初稿开始执行之日起,30日内为征求意见期间。全公司员工均可在此期
间,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提交合理化修改意见。被采纳的意见根据公司奖罚条例给予奖励,若事关公司机密或总经理认为没有必要征求意见,则省略此步骤。
5、制度修改程序为:针对现行制度,各部门若认为有修改必要,可向分管副总提
出,经总经理同意后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30日。全公司员工均可提出建议,公司同样对采纳的建议给予奖励。
6、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最终审定机构为:由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项目经
理)以上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此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只在需要制定新制度或旧制度需要修改时成立。
7、征求意见期间结束,由行政部召开会议对收集的意见进行讨论,参与者为集团
公司规范化管理改革小组机构成员。若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经成员会签、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对文件编号、存档,行政部发文形成正式制度开始执行,相关部门监督执行情况。
拟定:
日期:审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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