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厂)安全操作规程集

2020-03-01 19:21: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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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QG/XX010—2006

第1版

第0次修改 1.0目的

通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发布与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各工种、危险作业、危险场所、各类机械的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以降低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对各部门、各工种、各类机械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 3.0放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1放样班工场严禁吸烟及其它明火,必须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2上班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上班不准穿裙子(除放样台外)其他地方不准穿拖鞋,去船台码头现场放样必须戴好安全帽。

3.3园锯必须专人操作,不准其他人操作,操作人必须遵守园锯安全操作规程。 3.4所用的油漆稀释剂,妥善保管。不准乱放乱丢。

3.5放样间的电气设备,照明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动修,如需动修理必须有电工进行。放样间不准拉临时电线。

3.6去外面放样,要注意周围的环境情况,钢板放置附近有无暴露电线或电气设备等不安全因素,钢板要放置平稳。

3.7钢板在吊运或铲运中不准上去工作,必须着地面在放平稳后方能工作。钢板在头顶吊运、铲运,人不准在下面工作,待吊运结束再进行工作。

3.8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工件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保持放样间清洁,余料工件不准从楼上往下乱扔,以免伤及他人。 4.0冷工安全操作规程

4.1上岗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戴上安全帽。

4.2工作前检查大小锤,有无卷边、伤痕、锤柄应坚韧无裂缝,如因加铁楔,必须安装牢固,大锤敲打时不准戴手套,同时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工作场地不准打闹。

4.3使用油压机、三心卷板机撑床等机械设备前,应先检查各部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并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用行车吊工作应遵守行车工安全规程。

4.4使用油压机、三心卷板机撑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动,送铁板时,手不准靠近压辊、撑口。油压机开动时不准把手和头伸入冲头行程内,换压模时必须切断电源。顶牢气缸活塞,多人一起工作,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一致行动,两人抬料加工要动作一致,不可在一人没有注意时随意抛放工料,以免压伤。

4.5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并应遵守钻工安全规程,使用砂轮机应遵守二用砂轮操作规程。 4.6工作场地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乱扔烟头火种。

4.7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工件要堆放整齐,边角料应放在指定位置,场地要及时清理,工作物料放在离机械一定距离,保持通道畅通。

4.8移动排风扇时要切断电源,待风机停止后方能移动。 5.0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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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5.1上班前检查所使用加工具,禁止使用卷边和棱刺的活锤头,活锤柄应用有韧性的硬木,以防锤头脱出,

检查乙炔管、氧气管是不是漏气,检查时应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检查。

5.2上岗时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工作时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工作场地不准打闹,上船台区工作 时必须戴上安全帽。

5.3在调整火焰时,割炬头应向下,如遇回火,必须迅速关上乙炔,然后再关氧气,在捡皮带时,应将火 焰熄灭,注意周围环境,皮带串在废钢边角料上不要猛拉,防止皮带断裂。

5.4在孔洞很小封闭的舱室或其他狭小地方施工,割炬点火须在外面,不可在里面,以免因混合气体过多 发生爆炸。如要使用照明时,必须使用36V~12V低压行灯。工作前应检查人孔洞内混合气体情况,发现 混合气体须用风机驱尽后方能动火施工,工作完毕应收拢皮带防止意外事故。

5.5易燃易爆区严禁动火,刚油漆、喷漆过的部位严禁动火,不得与易燃易爆工种同时混同施工作业,易 燃易爆区域严禁吸烟,不准穿会发生火花星的鞋,工作场地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6高空作业,必须有坚固的脚手架或梯子,使用梯子必须装有防滑装置,操作者必须系上安全带,戴好 安全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各种物件不准下掷,不准穿硬底鞋,并注意下方人员的安全,皮管不准背在 背上操作。

5.7多人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敲郎头时不准戴手套,同时要注意周围的作业人员位置,工件要放稳,严 禁在吊起的工件上,翻转的工件上进行锤击校正。 5.8移动排风机时必须停电,待完全停止后才能移动。

5.9工作完毕后清理工具,皮带归拢放置整齐,清理场地或半成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切断电源。 6.0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6.1油漆仓库应专人、专库保管,分类储存,严禁闲人进入库内,严禁库内,库旁附近吸烟,严禁各种烟火。库内应使用防爆风扇及防爆照明灯,油漆、漆皮、溶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乱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2工作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狭小仓室涂装施工时,一定要实行监护制度,修补油漆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及安全帽。

6.3喷漆作业前4-5小时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安全部门检查作业环境,根据不同作业环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红黄旗、警告牌等)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直到消除隐患后方可施工。

6.4高压缸使用前,必须检查喷枪和泵的安全装置,接地或接零装置保险开关,泄放阀、压力表完整良好方可施工,施工前必须接地可靠。

6.5使用高压泵必须按工艺操作要求,根据不同的涂料、溶剂、性能,合理选用高压泵、喷嘴型号、冷风压力,避免隐患。

6.6喷涂作业,必须穿戴全棉喷漆工作衣,送风喷漆面罩、防苯手套和防滑喷漆鞋等防护用品。凡通风不良的仓室或分段,尤其是进行强溶剂涂料喷涂作业时,应按规定安装防爆通风机和使用防爆照明灯。 6.7喷涂作业严禁使用36V照明灯,必须使用防爆灯或隔爆形照明灯。

6.8喷涂作业时严禁在十米内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仓内喷漆外面不准拷铲装配等作业,喷漆不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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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带火种,高压泵放置必须离明火十米以外。

6.9高空喷涂作业(包括手工油漆)一定要系安全带,并将皮带和附近工作物用绳扎牢,方可施工,必须检查脚手架及跳板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事故隐患及时反映解决方可施工。 6.10油漆时不准与(电焊、气割)等明火混同一起施工作业,防止火灾事故。

6.11高压喷涂过程中或洗泵、枪时,严禁枪口对人,传递、换枪嘴,必须关闭喷枪保险开关,以免发生事故。

6.12高压泵发生故障,严禁用铁器乱敲,喷嘴阻塞,关闭保险开关,拆除喷枪头子后,用针通,严禁用手抹。防止发生事故。

6.13施工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搞好文明生产。如有违章指挥或可能造成事故时,有权拒绝施工,但必须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14高压泵使用过程中需调换喷枪或皮带,及其他机件时,须先将冷风气关掉,才能调换。施工喷涂完毕清洗下来溶剂回收送回仓库,确保安全施工。

6.15设备进行油漆保养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施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16各施工队涂装作业完工后,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空油漆桶、剩余涂料要退回油漆房,油漆桶盖、空稀释桶、固化剂要放在垃圾桶内,不能到处乱放。 7.0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1起重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上岗工作。中途调入的人员,须在师傅的带领下,经过一段时期的见习,有了一定的安全知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7.2起重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背心上岗。工作前必须将应用的工具、绳索和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如发现工具绳索有损伤,机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绝对不能勉强使用。

7.3起重工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在进行起重作业时,不得离开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时无故中断工作,对起重物必须有正确的估计,不准超负荷吊运;必要超负荷吊运时,起吊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起吊时并有领导和安全人员在场。起重物吊运前必须试吊。

7.4起吊物体时,吊杆、吊物下不准站人,卷扬机、滑轮索、钢丝绳边不能站人;吊装物上不能站人。放下吊物时不准手脚托在吊物下面。起重区非起重工作人员严禁通行。

7.5经常检查绳索的完好,保证索具的安全系数。捆绑有棱角,快口起重物体时应用软物衬垫。不准将麻绳或白棕绳用于机械传动。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及管道作支架,做起重架。

7.6起重用的跳板宽度长度应符合规定,跳板架要焊接牢固;不准无焊接技术的人员施焊跳板架。跳板过道处悬空较高应加拦杆或安全网。

7.7使用起重抱杆定位要正确,底部要牢靠、稳当,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倾斜等现象。

7.8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不开车;钢丝绳偏斜不开车;超负荷运行不开车;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露天作业遇六级大风时禁止作业。

7.9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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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时要运用一致。

7.10滚移卧式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坚硬,滚动的钢管要园直。在滚动时不准用手去扳动钢管。移动物前不准站人,下坡时要加保险绳索拉。

7.11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的规定,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准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准确。

7.12吊挂重物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吊物不允许在空中长时间悬吊。吊运时,不得抽吊物体。大件物体吊运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7.13吊运大型物体必须专人负责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拆除吊索。用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因无法做到完全同步,所以每台按限重80%负荷,合理分配,平衡受力,并统一指挥。

8.0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8.1装卸工在上岗前应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凉鞋进行工作。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8.2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卸,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物体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8.3人工搬运装卸物件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的间距,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8.4在机动车上装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可靠的措施和明显的标志。装车时或随车搬运装卸时,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体和挡板之间,无论是装载车或空车在行驶中均应站在或坐在有依扶的安全位置,把好扶手,以防急刹车、急拐弯发生事故。不准站在驾驶室外的踏板上。车未停稳不准下车,如车辆带有挂车、拖车,应听从司机指挥。不准在汽车和挂车中间连接处站立。

8.5装卸货物应按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应先检查箱体底部是否牢固良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须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6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装轻卸,穿戴专用劳保用品,搬运时在库内不准吸烟,该车箱内不准坐人。

8.7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改变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在高拦板车箱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箱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8.8卸氧气瓶(满瓶)时,必须直立双手上下托牢移动,不准横倒在地面上滚动,以防震动,撞击发生爆炸。卸氧气瓶时手套不准有油污,氧气瓶上安全装置不准拆除。

8.9在搬运角铁钢板等物时,必须知道绳子和其他附具的负重量。两人扛长料时,必须一人先放。不准在一人无准备的情况下,一人突然放掉,放下去时要注意地面有无它物,以防跳起伤人。 9.0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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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9.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吊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9.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9.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9.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9.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9.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10.0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10.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安全帽,检查所用工具和乙炔管、电缆等是否完好,氧气管是否漏气(试时不准用烟火或明火试),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安全。

10.2在上层割余料或工件时,注意下面情况,割下的余料如较大的应用支架托住;较小的在将割断时用手拿住;以免割断时坠落伤人,上层工作不准将物件往下丢,以防击伤下面人员。

10.3装配焊接工件烧铁马时,必须注意电焊焊接强度。焊脚手架角钢下面必须加焊三角铁,下舱搭临时梯架,脚手架必须焊牢。在进行气割电焊时,必须遵守气割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0.4两人扛钢料在下放时,一人先放下,一人缓慢放下,不可同时抛下,在钢板翻面时,要将周围的小废料等清理掉,以免钢板落地击起小料伤人。

10.5高空作业跳板要达到规定要求:即宽、牢、稳,如站在不稳的地方操作,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焊条不能放在跳板上,以免脚踏在焊条上滑动坠落。上高空操作气割皮带电焊电缆不准背在肩上操作,以免拉动皮带伤人带落,梯子要装有防滑装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工具工件余料不准往下丢。 10.6注意文明生产,下班时切断电源,归拢皮带、电缆。 11.0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电焊工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有一定安全知识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才能操作。新调入的电焊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一定安全知识,持有合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11.2工作前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完整,如有损坏或不合规定的。应及时修理或调换,不得勉强使用,并穿戴好劳保用品,拷焊渣时应注意焊渣溅入眼内。

11.3电焊机的结构和安装要完好。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的接线开关板安装应有电工进行。电焊机不准带电移动位置。

11.4高空焊接应有牢固的脚手架,必要时使用安全带。电焊皮带不准缠在身上。跳板上不准放电焊条以防止脚踏在电焊条上滑落。施焊的下面不允许有人,更不允许下面有油漆、木工等使用易燃易爆物的工种与电焊并行施工。加梯作业应有防滑措施。人字梯中间应用绳索扎牢。

11.5焊接的工件必须平稳,形状特殊而不稳的工件应用支架放稳或用其他方法固定牢后才准施焊。 11.6注意文明生产,工作场地应保持清洁。下班时电缆线等应归拢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11.7操作场地十米以内,不应存放油类、油漆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装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作业时,应通知消防部门或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11.8舱室喷漆大面积油漆区,十五米内不准电焊作业,在十五米外电焊作业必须了解施焊区的结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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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如有管道等通向涂漆区,在管口不准电焊。

11.9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和各种油箱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施焊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旋开口打开盖)再进行工作。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容器内照明应用十二伏电源,严禁正在喷涂油漆或油漆未干及塑料的客器内焊接。

11.10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的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件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绝缘良好,机壳接地或接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2.0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气割工须一定是气割专业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具有气割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操作,其他非气割人员不准操作气割。在工作前检查自己所用的一切工具,如割矩、割嘴、皮管等有否漏气等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并穿戴好劳保用品。

12.2工作前应对观场进行检查、清理,在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可处理掉,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如必须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动火,要办好动火许可手续,并有专人监护,落实防火防爆措施,才能操作。但明火作业离易燃易爆危险区也必须在十米以外才能进行。

12.3在狭小舱内和器容内工作,应注意通风,割矩要在外点火不准在有压力及密封的容器内或装过汽油,柴油的容器上切割.必须在这些容器上切割时,一定要打开这些容器的口,把易燃易爆油污洗干净,方可进行。下班或人离开舱室或容器时,气割头不能放在里面。

12.4高空作业时皮管要妥然固定,不许缠在身上,必要时要系好安全带。在高空切割时,下面不准有人,以防余料坠落伤人;在切割有较大的原料时,要在末切割断时将余料固定好,小余料在未切割断时拿住,不准将切割断的余料随意抛落。

12.5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爆晒,氧气瓶嘴及氧气瓶板手和操作时的手不得沾有油脂。工作完毕后应将氧气阀及乙炔阀关掉卸压。

12.6检查乙炔、氧气管割炬是否漏气时,不能用香烟火或其他明火去试,必须用肥皂水或不会引起着火的方法去试,遇到回火,应迅速切断气源。并及时通知乙炔站关闭送气阀,氧气瓶阀门是否紧固牢靠,防止松动,破损和漏气。

12.7注意文明生产,工作完毕和下班前,应将割炬、皮带整理归置好,将废料送往废料堆,保持场地整洁通道畅通。

12.8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

12.9在操作前或操作中如发现或发生乙炔管堵塞,严禁用氧气进行吹透堵物,以防酿成混合气体爆炸事故。 12.10乙炔、氧气管道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地击。要用40℃温水溶化。 12.11压力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校验和试验、检查。

12.12正在喷涂油漆或刚喷涂过油漆的仓室容器内不准进行气割气焊作业,须待漆雾排尽油漆干固后方能作业。进入正在喷漆或刚喷涂过油漆等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吸烟、带火种,也不准穿着能发火星的钉鞋,室内器内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 13.0碳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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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13.1工作前须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损坏如不合安全要求,一定要修好或调换,不能勉强使用。 13.2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的环境,如有妨害别人或自身安全时,一定要作妥当安排,有妨害的物件,及时搬掉再进行工作。

a)不准在易燃易爆区作业不准与油漆混合作业;

b)不准在刚涂过油漆的舱室区域作业,须待油漆干固后才能作业。

13.3拉皮带时不要猛拉,防止拉倒人或物件及皮带接头脱落。皮带搁在浮桥、跳板上,亦不能横穿在扶梯或踏步上。脚手板上进行作业如不够高,不能用杂物来垫,必须有安全跳板或架设梯子等有安全措施。 13.4在碳刨作业时,注意前面是否有人,若发现有人,须及时通知让开,以防铁屑飞溅伤人。 13.5在锅炉、气舱、水舱内工作时,使用的行灯必须用十二伏,注意舱室通风。 13.6使用砂轮时,应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戴好防护眼镜,并要站在侧面操作。

13.7高空作业,或人站不稳的地方,不论在舱内、舱外,都必须戴上安全带,并要详细检查脚手架跳板、绳索是否牢靠完好,如有损坏,要待修正牢固后再进行工作。高空作业时皮带不能背在肩上,以防皮带松动被拉下。

13.8作业过久,使用电流较大,应注意电焊机过载发热,若过载发热时,应停一下再行继续。 13.9压力容器或开口较小的容器不准作碳刨作业,在狭小的仓室容器内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 13.10注意文明生产和安全作业,工作时戴上防护眼镜,穿戴好劳保衣鞋。下班切断电源,归拢皮带。 14.0氧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14.1氧气站操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闲人入内。 14.2要随时注意氧气供应情况。对压力表管路要经常严格的检查,并详细的记录。

14.3要经常检查进出的氧气瓶瓶体和安全装置„„瓶帽及防罩圈是否完好。氧气瓶必须有合格的证书。必须是劳动人事部备案厂生产的。发现不合格的瓶体和安全装置损坏应立即处理或更换。发现外观有裂纹变形,鼓疤等缺陷其弯曲度超过2/1000垂直度超过1/1000,安全阀附件不全,瓶体瓶阀有油脂等未经有关部门处理不准使用。氧气瓶按规定每三年必须送氧气厂做耐压试验等大检查一次。

14.4过量充气的气瓶严禁使用。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或重量损失超过5%应予报废或降级使用,报劳动部门备案。氧气瓶要避免高温撞击,气瓶内余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一定的剩余气体——剩余压力要在0.5公斤以上,以防空气进入。

14.5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栅栏或支架固定牢靠,不能直放时应卧放枕高瓶头,严防倾斜滚碰。装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重击或下滑滚,也不许在地面滚运。要防止氧气瓶带电,若外出施工气瓶与电焊工件等带电体放置在同一铁板上。则瓶底应垫以绝缘物。

14.6放气不能太快,气体过快地流经阀门时会产生静电火花,冬天氧气出口处如有结冰现象气体滚动不均匀时,严禁用明火加热,也不准敲打或撞击。

14.7输送氧气要按规定顺序认真操作,不准违章操作。同时站内要保持清洁,运氧气瓶的车辆也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不准带有油污的手套开氧气瓶气体,及带油污工具接触气阀。

14.8站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油类;在站周围十米以内不准有明火,站内严禁吸烟,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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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14.9减压阀一定要用耐高温抗氧化的材料制造,修理时不能随便以一般材料代用,减压阀的精度为1-5级,表面清晰醒目,表针指示显敏准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减压阀。

14.10经常检查减压阀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表针不灵敏或爬高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和随意处理。

14.1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连接减压器。皮管、割炬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压力表的的读数,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若氧气管着火应迅速关闭气瓶阀门停止供气,如临近建筑物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至安全地点。

14.12室内温度不得超过规定。氧气库照明必须是防爆型的,不许安装其他灯具,不准拉临时电线,工作完毕切断电源,保持室内清洁。 15.0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5.1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15.2检查各处的润滑油面是否合乎标准。

15.3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贮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每三年一次,并要作好详细记录,在贮气罐上注明工作压力和下次试验日期。

15.4安全阀须每月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六个月校正一次,并加铜封。

15.5当检查和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拭布等掉入气缸,贮气罐及导管里。 15.6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15.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15.8经常注意压力表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压力。

15.9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功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好后才准使用。

15.10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却水阀门,再开电动机。无冷却水域停水时,应停止运行。如系高压电机,启动前应与配电房联系,并遵守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5.11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员严守岗位。

15.12工作完毕贮气罐内余气放出。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15.13工作完毕切断电源。保护机械设备工作场地清洁室内通风良好。

15.12经常检查电机的温升。当超过45℃应停机,电压没达到规定,不准启动。 16.0油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6.1对设备的给油系统,防护装置进行检查,润滑系统按规定注油。 16.2检查工具,胎卡具有无伤痕、断裂。

16.3操纵台,必须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准谈笑打闹。 16.4开闸前必须将闸头上下往复二次以上,试车正常后方可进行冲压工作。 16.5工作中胎具工件要放在设备中心,防止崩出伤人。

16.6往胎模装工件或往外取工件,必须用专用工具或用吊车吊,不得以抛掷的方法进行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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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16.7闸头在开动时,手不许扶摸胎具立柱,螺丝莫吸危险地方以免发生事故。

16.8不准将头或手伸入胎模处取工件,以防闸头自降下滑伤人,调装冲压胎具,修理油压机或停止工作时,应将闸头退至安全位置,并需顶上木块等。

16.9多人一起操作,要服从领班人指挥;要做到密切配合,互相协调。 16.10机器在运行时,严禁进行修理或擦抹工作。

16.11使用吊车安装胎具,进出工件要有专人指挥,不准在吊物下操作。 16.12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清理场地,工件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17.0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7.1工作前检查设备各部及电气开关是否完好,并开空车试验,卷板机不准超负荷运行。 17.2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操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谈笑打闹。

17.3板料进入压辊,注意人体压伤、割伤、严防衣物被绞入辊子内,禁止人站在工件上。 17.4板料落位后,及机床开动过程中进出料方向严禁站人。 17.5调整压辊和托辊或板料时必须停车。

17.6使用吊车配合卷板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夹具选择要适当,应配合吊车工、挂钩工,吊装时严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卷板机运行时,吊钩应脱离钢板。

17.7取出已卷成的板料时,必须停车,并采取防止板料坠落的措施,扳动上辊支承座时不要用力过猛。 17.8完成的板料,应摆放整齐、平稳。应放在离机械边一定距离。保持通道畅通。工作结束切断电源。认真保养机器。

18.0刨边机安全操作规程

18.1试车前必须作好电源液压系统轨道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汽油润滑,多人操作应有一人统一指挥。

18.2加工件必须卡压牢固,加工中若板料松动应停车进行调整。

18.3利用吊车装卸工件时必须遵守挂钩安全操作规程。与吊车工密切配合。 18.4板料压好后,辅助人员及其他人员离开小车移动区域。

18.5工作时精力必须集中,并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刨边机开动后操作者不得脱离岗位。

18.6加工完的板料应堆放整齐,地面铁屑应及时清扫,在清理铁屑时不准手去拔,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18.7刨边机工,工作时应穿好劳保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19.0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9.1木工场地必须严禁烟火,禁止明火作业,以防火灾发生,木工间内不准吸烟。 19.2木工上船和船台区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19.3在狭小舱室内工作应加强通风。

19.4木工使用的机床设备,外露部分传动装置都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准非木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新工人进班必须在师傅带领下操作,待熟练后方能单独操作。不准刨薄木板,刨刀要及时更换。

19.5木工船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移动排风扇时要切断电源,木工下班时要清扫场地关掉所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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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明。

19.6注意文明生产,下班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19.7机床起动后待主轴运转正常,方可工作。不准跨越机械传动部份传递木材工件,工具装卸另件部具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19.8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份,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在设备运行中测量尺寸,清理木屑。

19.9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与下手配合要好,手离刃具3 0 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板进料,工作完毕切断电源,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刹车,让其自动停车,停车后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加工件。

19.10不得在园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示方向拉回。在使用前,园锯要检查锯片松紧,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19.11木工上船搬运柜、箱、木料时,要走起重班搭设安全跳板不准自行搭跳板。对重物上船有困难时,要起吊上船,防止意外事故。

19.12木模工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0.0放射线探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总则

放射线探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用电安全射线防护。 20.2操作人员

a)从事放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用电常识及射线防护知识,并须定期考核。 b)从事放射线探伤人员,工作前需经身体检查,并经劳研部门注册认定为身体合格者。 20.3用电安全知识

a)X射线机使用前必须接好安全接线地线,并经电工检验无误后方可使用,以确保人身安全。 b)设备发生故障,不准带电检修,以防高压触电。 c)不得用湿布擦抹射线装置。 20.4射线防护

a)非特殊需要的产品一律在防护室内透照。

b)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在开机前,必须清点参加工作人员是否全部脱离透照室。

c)在无法防护条件下透照时,必须往禁区外设置醒目标志、路障及设岗,阻止行人通过,以防受射线损伤。

21.0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1.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应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21.2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否则不准开动。

21.3机床工,夹、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21.4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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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21.5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21.6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试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21.7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它东西。 21.8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21.9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21.10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1.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22.0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22.1工作前对所用的钻床和工、卡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2.2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22.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22.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22.5精绞深孔时,拔取园器,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22.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22.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22.8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放物件。

22.9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23.0牛头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定

23.1工件装夹要牢固,增加虎钳夹固力应用接长套筒,不得用铁榔头敲打扳手。 23.2刀具不得伸出过长,刨刀要装牢。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

23.3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行试验。溜板前后不许站人。 23.4机床调整后,随时将摇手柄取下。

23.5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到车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试工件和机床转动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23.6清扫铁屑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23.7装卸较大工件和夹具时应请人帮助,防止滑落伤人。 24.0公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4.1砂轮机有防护罩和透明玻璃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完备透明防护应与与电源开关装成连锁装置。 24.2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贡,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正常运转。 24.3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方能进行工作。 24.4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24.5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24.6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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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24.7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开动。 24.8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有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

24.9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装砂轮时,要加垫、保证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检之后才能便用。

24.10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24.11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 24.12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24.13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磨活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24.12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24.13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 碎。

24.114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24.17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厚薄度与大小,可根据经验以保证安全的原则。 24.18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25.0风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定 25.1工作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

25.2启动前,首先检查砂轮及其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正常,风管联结处是否牢固,最好启动一下,马上关住,确定转子没有问题后再使用。

25.3使用砂轮打磨工件时,首先启动待空转正常,然后由轻而重拿稳拿妥,均匀使力。但压力不能过大或猛力磕碰,以免砂轮破裂伤人。

25.4打磨工件时,砂轮转动两侧方向不许站人,以免火砂迹溅伤人。

25.5工作完毕,关掉阀门,把砂轮机摆放到干燥安全的地方,以免砂轮受潮,再用时破裂伤人。 25.6禁止随便开动砂轮或用其他物冲击敲打砂轮。换砂轮时,要检查砂轮有无裂纹,要垫平夹牢。不准用不合格的砂轮。清理时要停车用刷子清理。 25.7风动砂轮机要专人负责保管,定期修理。 26.0电动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6.1电动手砂轮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良好的接地线,否则,禁止使用。

26.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之处,如有上述问题,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26.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时方可进行操作。

26.4工作中,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者不准正对砂轮,必须站在侧面,砂轮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要用砂轮正面,禁止使用砂轮侧面。

26.5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电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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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切断电源。

26.6发现电源线缠卷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

26.7换砂轮时,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用扳手紧螺帽,松紧要适宜。 26.8砂轮机要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有水或潮湿处。 26.9电动砂轮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27.0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27.1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戴手套。

27.2钻孔时,工件必须用钳、夹具或压铁夹紧压牢,禁止用手拿着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垫木板。 27.3不准在钻孔时用纱布清除铁屑,亦不允许用嘴吹或者用手擦拭。 27.4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 27.5工作中,要把工件放正,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折断。 28.0维修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28.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8.2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28.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禁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8.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28.5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28.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28.7由专门检查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28.8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28.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28.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28.11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28.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28.13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包扎好。 28.12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28.13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进外壳带电。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28.14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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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28.1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46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28.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将喷灯点火。

28.19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28.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29.0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操作规程

29.1首先打开电源开关,然后再打开机床钥匙开关,等待设备启动至进入控制画面,然后再进行操作,关机顺序相反。

29.2任何人不得对设备控制参数进行随意修改或删除,必须经设备管理员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29.3操作工不得使用指甲等尖锐物品敲打电脑屏幕及键盘。

29.4如遇机床出现异常,比如出现飞车等情况,应立即按停止按钮再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29.5气体压力调节不可过大要适当,以免气管炸裂。不要切割加力容器或其它封闭容器。

29.6应定期检查气路,如气路接头或管路有漏气,或操作不当过分泄漏燃气或氧气时,会引起失火,严重危害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如发现有漏气现象应立即修复,防止漏气。

29.7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外层是否有损坏(裸线危险),当电源线损坏时不要使用设备,如果电源线损坏应立即更换。

29.8淬冷刚切好的金属,在触摸或要与易燃材料接触前必须让金属冷却,否则可能造成失火或烧伤。 29.9等离子切割时有火花及热熔渣飞溅,需保证割咀远离操作者和其它人,不可靠近电弧太近以免触电。等离子系统使用压缩空气,当搬运和使用压缩空气时请参照相应的安全警告事项。 29.10机床附近应放置灭火器,每班必须给机床加油,保持机床整洁。 30.0数控火焰切割机操作规程

30.1首先打开电源开关,然后再打开机床钥匙开关,等待设备启动至进入控制画面,然后再进行操作,关机顺序相反。

30.2任何人不得对设备控制参数进行随意修改或删除,必须经设备管理员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30.3操作工不得使用指甲等尖锐物品敲打电脑屏幕及键盘。

30.4如遇机床出现异常,比如出现飞车等情况,应立即按停止按钮再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0.5气体压力调节不可过大要适当,以免气管炸裂。不要切割加力容器或其它封闭容器。

30.6应定期检查气路,如气路接头或管路有漏气,或操作不当过分泄漏燃气或氧气时,会引起失火,严重危害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如发现有漏气现象应立即修复,防止漏气。

30.7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外层是否有损坏(裸线危险),当电源线损坏时不要使用设备,如果电源线损坏应立即更换。

30.8淬冷刚切好的金属,在触摸或要与易燃材料接触前必须让金属冷却,否则可能造成失火或烧伤。 30.9机床附近应放置灭火器,每班必须给机床加油,保持机床整洁。 31.0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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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31.1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a)向电气室工作人员发出“准备”开车的信号后,认其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曲轴控制,油溢油位,及各部紧固螺丝。确认无误,并油水温度不低于20℃,方可进行启动。

b)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开通或关闭状态。 c)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拴应紧固良好。

d)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并打开排气泵之排污阀。

e)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待循环水及油压符合要求时,一人操作,一人协助进行启动。 31.2柴油机启动和运行

a)停车超过24小时,须打开试动阀,并启动润滑油泵。手动盘车一圈,自由启动电机拖动柴油机空转数圈,以排出缸内的油和水,然后关闭试动阀,合好离合器。

b)启动燃油泵,放出管路中的空气,其油压应在规定范围内之间,可进行正式启动。

c)不能启动时,应认真判明原因,原因不明不应再次启动,连续启动不应超过三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二分钟,第三次仍不能启动时,应认真分析检查,确认排除故障后,允许第四次启动。

d)接到“准备并列”的信号后,以整步表为准,调整柴油机转速.并列后,以联络信号缘灯为标示。发出正常信号逐步加大油量,以增加有功负荷,正常运行中严禁使用故障停车开关或按钮,每小时记录一次主机运行情况。

e)对于用压缩空气启动的汽罐,必须定时检查试验,安全阀应保持灵敏。 31.3停车与维护保养

a)接到“准备解列”的信号进行减速卸载。“解列后”,使机器逐步减速降温,听机器有无异音并确定其部位和原因后停车。

b)正常停车关闭燃料泵(特殊情况可使用故障停车或紧急停车)关闭外循环水泵。 c)停车超过一小时以上时须进行甩车。

d)停车后根据运行情况,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状况良好,清洁卫生。 e)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机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4注意事项

a)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勤、勤看、勤检查,严守规程。

b)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对当班出现问题应当班处理。必要时交下班处理,关键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c)所用工具,清点归位,对丢失工具零件要查明去向。

d)主机房内禁止吸烟,工作场地保持卫生,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噪音。 32.0酸洗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酸洗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橡皮手套、橡皮围裙、工作服和长筒胶靴。 32.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酸洗槽周围应加遮栏。

32.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应用专用的工具和夹具,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不准站在槽沿上。

32.4配制酸液时,应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再将酸液缓慢入槽内,再加硝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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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32.5所需酸洗的工件的温度应符合规定。

32.6工件入槽应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人体沾上酸液应立即冲洗,工作场地应备有必要的药品。

32.7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性。 32.8经常检查工夹具和通风管道受腐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更换。

32.9酸液的保存,储藏应遵守有关规定。废酸液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用管子引酸液或废液时,不准用口吸。

33.0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上岗前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穿戴好劳保用品,使用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做好文明生产。

33.2所用的刮刀、锉刀、铲刀都应装上木柄,不准使用无木柄的上述工具,不准用锉刀。扳手等代榔头或敲棒。用手钢锯操作,不能拉得太猛,不准使用有裂纹的锈榔头柄,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安全工具。 33.3钳工用凿子操作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并注意对面及旁人。不准使用头部有斜度或裂纹卷边的凿子,不准用铁锤敲击淬过火的另件。

33.4在钻床打工作物件眼子时,切不可用手直接拿移位工作物件,应该用台虎钳,压板螺丝钢丝钳等固定,钻眼时不准戴手套操作,钻床调整转速皮带时应停车。

33.5使用砂轮机时,人不要对准砂轮,并要戴上防护眼镜,不准使用无安全装置的砂轮机,不准磨薄铁皮、木头等软物,不准戴手套。

33.6装配重的机件要用起重工具,用人工时,要量力而行,装配时要互相联系,试车时要预先检查环境、机械等安全情况,凡一切电气设备一律不准随便移动,拆装、修理都须通过电工处理。

33.7高空作业必须有牢固的脚手架,同时要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固定物上,不准挂在电线、管道、活动物件上,工具另件不得乱扔。用梯子时,要有安全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以46度为宜,必要时设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绳索拉绑,不准穿硬底鞋。

33.8拆装弹簧要认真,其结构原理,装拆要用专用工具,装拆时人不要站在弹簧压力方向,也不准对准别人。

33.9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常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3.10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吊车密切配合,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脱落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33.11装拆的紧固面积窄小,而操作条件又困难的高空部件。需用吊车或用力吊索由上空往地面吊落时,其部件的紧固螺丝不得完全拆尽,必须将吊缚绳索捆牢后,再全部拆尽紧固螺丝,以防部件坠落。 33.12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栏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或裸露线下面安全距离外作业,在配电板开关附近工作要有防止触电措施。 33.13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用嘴吹。

33.12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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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场地,将工具和另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34.0船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着凉鞋、拖鞋上班,女工不准穿裙子。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高空工作时不准将工具工件往下抛。

34.2船上电工必须执行岸上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34.3在跳板上工作要注意跳板的宽度,牢度、平稳度,如果不符合要求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拉电缆时不能用力过猛,高低不平的地方要站在平稳的地方操作,在狭小的舱室作业要注意通风。 34.4两人以上工作,必须有一人为主指挥,在船上,有五级以上风力停止高空作业。 34.5在调试测试船上电气设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装电工测试,禁止其他人乱测乱动。

不准叫电焊工或气割工在易燃易爆区焊割,不准叫电焊工或气割工在刚喷涂过油漆的舱室焊割。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不准吸烟,不准穿铁钉的鞋子,以免发出火星起火。 35.0管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上船工作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上班不准打闹。 35.2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清除一切妨碍工作和交通的杂物,工件堆放要整齐牢固,以防倒塌伤人。上班前检查工具是否安全。

35.3弯管机操作时,检查弯管机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没有装舒的不准开车,检查弯管机的润滑部位,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电器开关是否灵验,待一切检查正常后方可操作。

35.4两人同时工作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应有专人操作开关,操作时不准与旁人谈笑,以防失误动作,在机床开动时,操作者不得离开机床,弯管机工作时管子弯度行程范围附近不得有人,操作人员只能站在外侧,校正管子要注意四周安全。

35.5切管机在切割前要调整好刀具,夹紧工作物,机床在转动时人体的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动部件。操作时,要扎好袖口,调换刀母片测量工件和润滑清理管头时必须停车进行。切割管头时要防止管头飞出伤人。 35.6现场按装时注意环境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如进行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脚手架或地块狭窄的地方按装管子,人体要有适当位置,过沟跨筒要辅设补助设施,在暗处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灯泡电压应在36伏以下,并要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拆除废管子离地面的先要采取固定,螺丝卸掉后要用吊、递等方法,不能采取随意抛下,用梯子施工时梯子要固定牢。

35.7管子在封闭情况下,不准进行焊、割等作业。油管易爆易燃气体管,油或气体没有排尽,或通向油储区,或易燃易爆区没切断不准进行焊。割等作业,有压力的管道不能修理。

35.8热弯校正管子时,脸部要避开管口。防止因管子震动时热砂喷出伤人,灌英砂时管子吊牢防止倾倒,管内不得有油污,应选用干燥英砂。

35.9电线附近工作,影响安全时,(未停电)禁止作业,以免触电事故。 35.10紧固导管及另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物攀住固定物。 35.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时严禁明火及烟火。 35.12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36.0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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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36.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规程,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6.2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如需用机械化运输设备输送零件时,应先检查或向运输人员了解运输设备是否正常,然后可向装配线负责人发出可以装配的信号。

36.3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需在按节拍强迫流水装配线上进行装配,必须在装配每一节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 36.4不得在总装输送线步移或连续运行时,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36.5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36.6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36.7采用加热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工作台板上不得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烫伤事故。 36.8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冷剂的压力容气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洒在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帚扫到底处,用硬板盖上,不准用手直接清扫。

36.9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指挥,同吊车工,挂钩工要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设登高平台,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36.10进行零件动平衡工作,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工艺文件要求执行。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衡机。静平衡时,不准抚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轧伤手指。 36.11产品试车前应将各保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37.0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行车规程

37.1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和“车辆修理钳工”有关安全规程。

37.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7.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7.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37.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37.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37.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37.8严禁超重、超长(前方不准影响视线,后方不准触地),超宽(车身左右总合不得超过0.5公尺),超高(从地面算起4公尺)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如车辆带挂车、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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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包括大拖板或小拖板)或设备车(搅拌机、空压机等)等离开车体的被牵引车辆,不准让其跟车或随车或其他人员在其上部乘坐或站立,并有责任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确认情况正常方准起运开车。 37.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37.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37.11在厂区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在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37.12在给车辆轮胎打气时,要先检查钢圈压条,确认无问题后,须用撬具别住压条再进行打气,以防压条崩出伤人。如装载物品车辆打气,还必须加用千斤顶顶起轮胎,以防万一。

37.13车辆在厂内如底盘部份或其它底部部份发生故障时,应将车开往或拖往修车地沟处进行修理,不得在没有措施条件下随地进行修理工作。 38.0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8.1应严格遵守“汽车司机”和车辆修理钳工”有关安全规程。

38.2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8.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8.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验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8.5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3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38.6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38.7车辆在运行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乘人,应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运行规定”。

38.8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应放落地面。

38.9铲车在铲运散料、短料,容易掉落滑落的物件时,应预先用白棕绳或铅丝捆绑扎牢以固定,避免因车身摇晃而致物件跌落,造成伤害。

38.10驾驶员有拒铲有安全隐患的物料,待消除隐患后再行铲装。 39.0汽车吊、轮胎吊,塔式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9.1应严格遵守“汽车司机”和“车辆修理钳工”有关安全规程。

39.2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39.3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9.4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活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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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39.5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清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39.6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39.7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39.8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39.9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度,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拨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39.10汽车、轮胎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39.11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39.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39.13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总和的52%,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39.12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或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39.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绝对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39.114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换钢丝绳和滑轮。 39.17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39.18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39.19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40.0吊车(桥吊和露天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40.1吊车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操作工必须穿上劳保用品,穿上绝缘鞋,不准穿裙子上岗,不准酒后操作。

40.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0.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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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40.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进行操作,吊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40.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向“0”位。 40.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吊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保持不少于4-5圈钢绳,吊勾上升时最高位置上下滑轮间距不少于滑轮直径2倍。

40.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测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要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吊车跨到另一台吊车。

40.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0.9两台吊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40.10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40.11检修吊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40.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不超过地面高度0.5米,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0.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40.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或未用可靠物支撑垫平,不准离开驾驶室。

40.13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必须尽快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各手柄拔到“0”位。

40.14露天吊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中断工作或下班时,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或夹好轨钳。 40.15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0.16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40.17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准操作起重机。 b)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c)起重机设备安全装置另部件不灵或有故障不吊。

d)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及无人指挥多人指挥不吊。 e)吊绳附件吊挂具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f)歪拉斜挂危险大或埋在地物不吊。

g)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的,吊物下有人不吊。 h)工件捆搏不牢不稳不吊。 i)有附钩的起重机不准同时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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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j)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物件时不经领导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40.18工作完毕,吊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40.19操作工必须树立安全思想,在操作时精力集中,切勿猛冲猛撞。起重机起钩和落钩及移动行走,都要鸣号警告地面人员并且必须卷上空钩。 41.0一般仓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把材料工具另部件设备等堆放在安全道以外,把货物分类摆整齐、稳固,高度适当,精密工具、刀具应妥善放置。

41.2搬运有刃口有毛刺或涂油的工具及另件一定要戴手套。

41.3工具、另部件、设备等不准和电气开关、电线一起混放,库内不准自行拉临时电线和装电器插座、灯具。

41.4不可在光滑或涂油的另部件上行走,所用梯橙不可有油垢,要平稳牢固。 41.5夜间搬运物件工具时要有充分照明,以防发生碰撞。

41.6两人一起搬运物件应互相配合步调一致,用电瓶车运输应堆放平稳,牢固。 41.7加热后的另部件须待冷却后再行存放,须热运时应有容器装运,以防烫伤。 41.8货物堆放距屋顶、灯具不得少于40厘米,跟屋柱或相邻货架不得小于20厘米。 41.9用吊车或叉车搬运货物时,须按有关机械安全规程,与起重工、装卸工一起配合操作。 41.10做好库内的防火工作,库内禁止吸烟、烤暖和其他明火。 41.11下班时切断电源,整好办公用具,保持库内清洁。 42.0清洁工安全规程

42.1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设备是否完好,有否不安全因素。

42.2三公尺以上高空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上空如有高压线与裸体线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42.3使用扶梯操作时,扶梯要保持一定斜度(46度),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42.4喷药水时,要戴好口罩,站在上风向操作。

42.5使用有毒有害药水时,必须严格遵照各种毒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43.0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43.1使用前先检查机电设备是否良好,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良好,然后试一下车,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43.2操作人员必须思想集中,多人操作要有一人指挥,四面照应,慎重踩闸。

43.3拿料时必须停机,不准在机器运行中去剪板机下拿料,在调整或中间进料时,当心误碰踏脚板,造成误操作发生事故。

43.4在下剪时手不准放在剪台上,必须离开切割线及压脚旁,在察看刀口调整压脚板和察看剪刀板下其他情况时,必须停机,不准边转边察看,以防线路短路自降刀闸。

43.5操作剪板机必须有熟练工人进行,不准其他人操作,学徒工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操作,使用吊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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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料时,要用专用工具,若用钢丝绳—定要捆拴牢靠。

43.6剪板机必须经常保养。擦试、注油,保证运转良好,电气设备须由电工保养维修,发现故障及时停机修理。

43.7剪板机修理时,须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并要用木板垫稳。

43.8场地周周应保持清洁,堆料整齐,及时处理废钢料,保持通道畅通。停电时关闭开关,切断电源。 44.0脚手架搭拆安全操作规程

44.1从事搭、拆脚手架作业人员,可由专职搭架工或专职起重工作业人员担任。

搭拆架作业人员符合招工条件,经过安全教育,具有登高知识和技能,凡患有禁忌症者,如: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美尼尔氏综合症及肢体缺陷等,不得从事搭架登高作业。

44.2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施工。脚手板、链条、卸扣、吊环等所有搭架工具、器材和附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脚手架必须搭得平整、稳妥、坚固、牢靠。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米时,每层脚手的外挡均应有扶手栏杆等防护装置;脚手架上任何杆件的连接处必须扎(扣)牢。 44.3钢管脚手架和角铁脚手架的落地柱头必须垫实加固,以防松动下沉。船壳内外傍板等处用三角架作主撑的脚手架,必须将三角架用斜撑加强。焊接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4.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搭脚手架,应事先划出警戒区,挂好警告标志,并派专人在现场监护。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作业程序进行。作业时应实行两人以上监护制、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44.5所使用的工具和小零件材料必须妥善携带或放置,防止坠落伤人。若遇强风、大雨、下雪和大雾等环境,不准进行搭设。在脚手架的搭、折作业中,应先清除脚手板上的杂物防止搭拆过程中落物伤人。搭折作业完毕后,对所有材料、附件,应分类、整理,堆放要整齐平稳,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搞好文明生产。

45.0吊耳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45.1为确保船舶分段等大件吊装过程的安全,避免吊装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吊耳设置的全过程强化安全管理。

45.2在设计建造船舶分段过程中,应根据船舶分段的体积、形状、结构、重量、重心位置,同时设计指定吊耳的规格及安装位置,并在设计图纸中详细注明。设计能适应各种需要的不同类型和规格的吊耳,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

45.3在分段建造中,吊耳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工艺部分图纸上提供的规格、位置要求严格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如施工中发现问题,应主动与设计、工艺部门联系沟通。在安装吊耳时,必须确保安装质量,在吊耳安装完工交品质保证部分检验前,先进行内部质量检验。

45.4用做吊耳加强肘板的材料应与船体结构相匹配。吊耳切割后的切割面应打磨光顺,且表面不允许有咬口、凹凸等缺陷;吊耳孔应光顺,孔的边缘应倒角。

45.5吊耳的焊接须由较高难度等级的焊工操作,焊缝表面应光顺,无裂纹、夹渣、未溶合等缺陷。 46.0大型平板车运输分段的安全操作规程

46.1大型平板车操作者,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驾驶,要掌握本车的性能和特点,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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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的驾驶技术,良好的职业道德。

46.2在运输大型分段前,必须对车辆的各系统和装置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有困难时,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运输过程中,发现仪表报警,要立即停车检查。 46.3在平板车把分段升起时,要有专人负责观察车辆的分段重量表水平表,如车辆用力不均时,要调整车辆承托分段的位置,如分段线型变化大,要垫好木块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稳固措施,使分段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平衡。

46.4在运输大型分段时,班组长要到现场指挥。车辆行驶时,要委派作业人员在车辆左右两边,协助司机观察路面和清理路障,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6.5通过狭窄、转弯、空中架有管线等复杂路段,要减速行驶,司机与路面监控人员要保持联系,紧密配合,以防意外。路面监控人员的紧跟车有前后左右,集中精神,注意观察,思想不得开小差。 46.6分段运到指定地点,需临时停放时,要合理布置支承点,防止发生分段塌落事故。 47.0大型分段及组合后上层建筑分段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7.1起重工作部分

47.1.1首制船的艏艉分段、组合后上建分段的吊装工作,施工单位要根据新产品、分段吊装的需要,研究制订吊装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后续船按首制船的吊装方案实施,如有修改,按修改后的方案实施吊装工作。

47.1.2吊装大型分段及组合后的上建等分段前,必须了解该分段的综合重量(分段重量、预装重量、吊索具重量、辅助设施重量)、分段位置,是否能满足吊车幅度负荷要求。如果有问题,吊装前要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装(包括超重时申办有关超重手续等)。

47.1.3认真计算吊索具的起重负荷,看是否能满足吊装该分段重量的需要,要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认真检查吊索具的完好情况,残缺、破损、不能保证吊装安全要求的吊索具不能投入使用。

47.1.4建造技术部要根据分段的建造结构、重量,设计出具体的吊装方案,计算相关的安全系数、要求、选材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以书面形式发送有关单位,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 47.1.5严格检查吊耳情况

47.1.5.1吊耳在分段中部的位置是否合理。

47.1.5.2吊耳的选材和规格是否能满足分段的重量要求。 47.1.5.3检查吊耳施焊后的焊脚是否符合要求。

47.1.5.4上述问题如有疑问时,要清专业技术人员配合鉴定。

47.1.6 严格检查分段吊装、翻身扶强的情况是否能满足分段翻身、吊装的安全要求,并能防止分段变形,保护吊索具,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47.1.7吊装分段前应了解所选吊车的起吊、净空高度,严格控制使用极限高度,如必要使用极限高度时派专人负责监控。

47.1.8吊装、翻身时,责任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关人员通过翻身场地。要拉好警戒绳,派专人监控,作业人员在分段底工作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有条件的要放置铁架作保险。

47.1.9分段起吊后距离地面0.5m高时,必须进行试刹车,得到司机明确信号,表示刹车系统正常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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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可继续进行起吊作业。

47.1.10吊装大型分段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向吊车司机通报指挥员的名字,起重班长和负责起重作业的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确保吊装工作顺利完成。 47.1.11指派专人负责撤离吊物下方的人员。 47.2.司机操作部分:

47.2.1吊装大型分段时,应由经验丰富的司机操作。

47.2.2吊装前先检查卷扬刹车和行走刹车系统及主要部件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排除故障有困难时,要报告上一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47.2.3操作者吊装大型分段前必须向起重工了解分段的重量及吊车幅度是否能满足吊装要求,并提供有关数据供起重指挥员参考。

47.2.4作业时要严格遵守高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能急于求成,操之过急,以免造成“飞车”等机械事故的发生。

47.2.5吊装时要严格服从起重指挥员指挥,指挥员指令、手势不明确或与指挥员有分岐时,不可以盲目操作,要先知会指挥员,进行协调好后,再进行操作。

47.2.6在吊装过程中,指挥员要定出专用通讯频道,吊机司机认真听从指挥员的指令,没经过指挥员的I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改用频道。

47.2.7 吊装大型分段过程中,司机不能随便离开驾驶室,确实有事要暂时离开,应先通知指挥员,得到意后才能暂离工作岗位。

48.0分段翻身及高空拆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8.1分段组装完工后(旁板、甲板等),由负责该地段施工的装配工长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加强、卡码、余量等杂物,由安全员认可后方可运走或翻身吊装。

48.2分段在翻身前或翻身后必须检查该分段的贴装件点焊是否牢固。特别要注意有些贴装件必须撕开油漆胶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检查人员由指挥该分段的起重档长组成。 48.3分段翻身原则上全部采用槽钢作为防变形的加强,若有些部位需用枕木的,要采用专用翻身枕木,枕木要钻通孔,用小钢丝绳将枕木与翻身钢索连接固定。

48.4分段吊装前属其他单位的工件、杂物,上道工序要及时安排清理。有用的管子、风管、电缆托架等要绑扎固定好,防止翻身时工件坠落。

48.5为防止物件高处坠落,任何人不得站在甲板边或高处用链条、焊线等索具捆绑风机、千斤顶、材料、卡码等物件往下放,以防发生意外。

48.6进行装配作业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作业,必要时安排专人到下方监控。 48.7U甲板或高空区域肘板拆装按下述操作规程施工:

a)施工所用工具、材料到位; b)2人以上作业; c)系好安全带;

d)看清作业环境,确认下方无人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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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e)焊接好“U”形托马;

f)一人扶住肘板,一人进行拆装作业;

g)点焊固定,每段点焊长度不得小于40mm;施工时精力要集中,防止爆焊; h)施工过程要注意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i)在正常情况下,不得中途中断作业。 48.8高空拆装加强按下列操作规程施工:

a)施工用工具、材料到位; b)系好安全带; c)焊接好“L”形托马;

d)了解清楚作业环境,确认下方无人方可施工;

e)在拆除加强时,为防止爆焊,应用铁丝将加强与托马连在一起; f)清理施工现场。

48.9较大部件或较复杂的高空拆装,下方要拉警戒绳,并派专人监控,防止有人进入危险区域。 48.10甲板及机舱高空作业区域、艏艉外板区域由起重班负责拉设安全网。 49.0主机、辅机、螺旋桨、舵叶、轴系等大型设备吊装作业规程

49.1起重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操作。学徒要有师傅带领,不准单独作业。 49.2必须熟悉起重设备和基本性能,熟知各种吊具绳索和夹具的允许负 荷及报废标准。

49.3起吊的工夹具及索具在吊装前,使用者应按使用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吊装精密件时,使用的工夹具及索具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49.4作业前要认真了解所吊物件的重量和现场情况,施工单位班长、工段长要做好清场和起吊眼板的装焊、卷扬机滑轮、滑轮组穿绕的检查工 作。配备有足够负荷的工具和设备的保护措施。

49.5舵叶和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不能长时间高空悬挂,必要时要做好保护措施,并加强监控和检查,舵叶下面必须用架、木等物件垫好,以策安全。

49.6使用两台或以上卷扬机操作时,必须编好号,统一指挥。启动卷扬 机时,钢丝绳受力范围(码头栏杆处)应设禁区、挂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控。

49.7吊装主机、水下工程等大型精密件时,事前由工段长主持召开准备会议,明确吊装计划,制定措施,有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吊物重量和各受力部件计算、起重吊耳、滑柄、钢丝绳、卷扬机、葫芦等起重设备、设施的选用和校核等。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首制船由项目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实施吊装时先试吊0.5m高,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部件,保持平稳,方可进行指挥吊装。项目部责任领导,钳工、起重工段领导及安全员要到现场监控,并做好记录。

49.8吊装物件必须捆扎平稳牢固,棱角部件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装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准大于120度,不允许用钢索直接捆扎艉轴、中间轴、舵杆、镗孔用的镗杆及其它物件的配合面上吊装,注意设备的滑动配合部位要扎牢。

49.9葫芦悬挂支承点应牢固,不能随意滑动,操作时应检查葫芦的可靠性,使用时用力要均匀,一个人拉不动时禁止多人拉,使用多个葫芦同时起吊一件物体时各个葫芦动作负荷分布要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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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49.10安装艉轴时,吊索每次换捆扎位置要适当,以防艉轴进入量过快,同时葫芦拉入艉轴安装量与葫芦控制艉轴量要均匀,使艉轴按艉管中心方向平稳缓慢进行安装,进入时艉管前后端面要有专人监控和指挥。 49.11主机吊装应按制造厂家主机技术说明书所规定的吊装工艺及专用工具进行,吊装时必须按各船台斜度校对好进行安装。

49.12脚手架和脚手跳板的搭设必须牢固可靠,宽度必须在460mm以上,搭跳板时要及时拉上双层护栏,挂好安全网,保持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操作者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控。 49.12起重工、运输工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50.0乙炔、丙烯、CO2站安全操作规程

50.1操作人员须经化学危险品等有关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懂得及掌握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性能,经考试合格领取安全操作证或有关化学危险品等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操作。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和摩擦产生火花的衣物(如化纤、氯纶、尼龙等)。

50.2严禁带火种进入乙炔、丙烯、CO2站,手机、对讲机等非防爆型的通讯工具进入站房前必须关机。禁止在站房内吸烟。

50.3乙炔、丙烯、CO2,站周围应设置清晰、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牌。 50.4气站运作期间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气瓶、非值班人员进出站等登记工作。

50.5值班人员(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的变化,严禁超出规定的压力;管道因冰冻而堵塞,只允许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用火烤。

50.6站内设备及管道应有专人经常作漏气检查及维护,检查时禁止用火试验。设备和管道应按照规范定期作水压和气密试验。

50.7站内设备、容器及管道若需动火修理作业,在修理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氮气纯度)98%、吹扫口检查含量≤0.5%,并按公司三级动火制度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指定专人监护和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方可进行修理作业。

50.8入站前应严格审核合格标签,站内存放的气瓶应关好气阀,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稳固,并要保持通道畅通。炎热季节气瓶要防止日光曝晒。站内存气量不应超过日用量的两倍,严禁存放其他油脂类、爆炸性和助燃物品、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0.9气瓶运输应将瓶阀关好,并保持向上直立,严禁在地上滚动气瓶,严禁使用电磁车辆搬运。 50.10丙烯气站、CO2装载、卸放过程中,应在安全区域范围内进行,并且严格按照运输、卸载的有关程序进行操作。

50.11万一乙炔、丙烯气体泄漏,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危险区域,严禁带火种和容易产生火花、静电的物件入内。应先关闭泄漏气源,然后及时使用防爆风机和风管抽走,经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

50.12供气过程中,如发现供气设备设施有故障或损坏,而未能完全修复产生严重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供气,待修复正常后方可供气。 51.0涂装车间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51.1凡在涂装车间内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车间内各项安全规定,严禁违反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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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间内禁止吸烟,作业人员要自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1.2认真执行本岗位职责,爱护所有没备、工具,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51.3不允许在车间内更换玻璃,更换后的玻璃应扔入垃圾桶内,不允许踩烂散落在地上,避免堵塞漏砂孔。 51.4作业前必须通知值班人员关闭大门和车间小门,值班人员检查所用设备,确认安全后才能施工。 51.5设备值班人员(钳工)必须熟悉本车间所用设备的机械性能、结构原理,以高度责任心认真巡查,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51.6涂装车间除生产、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工具要经常检查,同时按设备规定要求做好定期检修和原始记录等工作。

51.7喷完砂后要把车间内的衣服、工具、工件上的砂清干净,避免浪费和砂尘污染设备、休息房,并将砂管、砂枪等摆放好,将垃圾倒在垃圾桶内,防止垃圾、玻璃堵塞砂孔和被设备吸走而损坏设备。 51.8施工过程中严禁将油漆喷在未清走的钢砂上,严禁打开通风设备车间的小门,以防止电火花引燃漆雾发生火灾。

51.9坚持定期对所有设备、皮带等进行吸尘和清洁工作,每隔三个月对车间主输送带内的钢砂进行清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52.0油漆房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52.1油漆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良好的通风设施,电器设备应是防爆型,并应定期检查,一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库房外面,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

52.2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安全知识,熟悉消防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52.3根据实际需要,油漆房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管理(值班)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4管理(值班)人员、有关人员禁止带手机、对讲机等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进入油漆房。

52.5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产生静电和摩擦产生火花的衣物、鞋(化纤、尼龙、带钉鞋)等上岗操作。

52.6上班前首先把通风机开20分钟以上才开门,排除可燃有害气体,避免开卷闸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52.7油漆房周围20米之内不准明火作业,电瓶车要停在指定位置,油漆房严禁带火种进入和吸烟,严禁电瓶车入内,非要动火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办动火证方可动火。 52.8各种油料必须分类堆放好,保持整齐稳固,不得堆放太高,防止倒塌伤人。

52.9油漆房内使用工具要注意检查保持完好,在开罐时不能用钢铁工具敲打,应用专用工具,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52.10必须建立严格发放制度,特别是做好易燃溶剂(如松节水)的登记、清点工作。

52.11进行清空油漆桶和废油漆工作时要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将废油漆乱倒,应集中交还油库处理,防止污染环境或意外火灾事故。

52.12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认没有留下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53.0测爆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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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53.1测爆工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测爆操作技术,才能从事测爆工作。

53.2测爆工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原则性,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53.3对需要检测的部位,了解清楚需测爆位置周围情况,以防发生意外,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测工作。 53.4需要检测部位,特别是密闭舱室,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会引起静电或会产生火花的鞋及化纤、尼龙类服装。

53.5进入舱内检测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好轮换监护工作,如发现舱内气味过浓,有刺激眼或有不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到舱外呼吸新鲜空气。

53.6严禁盲目进入危险作业舱室,检测前,首先在进口处进行预测,若测得可燃气体浓度大于其爆炸下限5%时,就不准再进入舱内检测。因特殊情况需进内检测,必须在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且时间不能过长。

53.7对刚打开入孔盖或长期被封闭的油舱等,不能立即进入,一定要做好通风后才能进入,同时要做好防止窒息的预防工作。

53.8检测点要选择通风不良的舱底、死角等盲区,一舱内不得少于两个检测点,每个点要测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最大值作为签发证书的依据。

53.9每次检测后都要做好记录,并把检测结果及时通知送有关部门,以备查征。 53.10测爆工进入舱室检测工作时,必须带防爆电筒,禁止带非防爆型通讯工具进舱。 53.11测爆仪器要经常维护保养,使仪器保持正常状态,同时要按规定按期送往有关部门校验。 54.0帆缆工安全操作规程

54.1上船工作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必须戴安全帽,在室内工作时不准赤膊穿拖鞋穿短裤。 54.2在高空作业戴上安全帽,工具物料不准往下抛,在跳板上作业跳板必须平稳牢固。

54.3在包扎管子时,必须戴口罩,包玻璃纤维时必须穿好防纤维进入的工作服,有时管子排烟灼烧,工作时要注意伤手脚。

54.4在暴露电线下工作或在配电开关等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需用移动照明时电压必须36V,在潮湿处工作必须12V行灯。

54.5在易燃易爆区作业,不准吸烟,不准穿容易发生火星的鞋。 54.6在天棚搭设棚布时,棚位上作业应注意跨越棚挡失控事故。 54.7室内缝纫各种布帆套及沙法料包时,要注意手指扎进,敲伤事故。 54.8工作完毕,清料,清场地。保持室内清洁,严防火灾发生。 55.0码头带(解)缆安全操作规程

55.1船只进出坞及码头移船前,带(解)缆人员必须做好带(解)缆准备工作,保证缆桩、导缆孔及绞盘设备的完好及四周环境场地的整洁。掷引缆物前事先招呼对方,以引起注意。

55.2船只靠码头时,带缆人员要有专人指挥,认真带好缆绳,保持船只缆绳平均收紧,并搭好上下船跳板,敷设安全防护装置,以保证行人安全。

55.3每天早晚及涨落潮时,作业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缆绳紧松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船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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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码头试车前,作业人员须对带缆绳索进行认真检查,是否符合试车安全要求;动车时,要检查缆绳松紧情况和前后船只的缆绳、跳板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应通知停车。

55.4对码头的动车船只,作业人员应白天悬挂车旗,晚间悬挂白、绿、红三盏信号灯,船旁挂红灯警示,动车船只应装好扩音器等联络信号。

55.5码头移船时,作业人员应穿好救生衣,跨越船档、上岸、下船不准窜跳,要注意周围环境,站稳脚跟,防止踏空和物件绊脚滑跌等。

55.6拉钢缆绳时,作业人员站立的位置适当,并戴好防护手套;带缆时,手不能抓在缆绳与带缆桩之间,防止缆绳收紧时切轧受伤。

55.7台风大潮汛期间,安全生产保卫部分联合检查,船舶的带缆情况,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带缆加固和巡回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5.8船只离开码头解缆绳时,作业人员要有专人负责且必须听从船长指令进行操作,并将多余的缆绳整齐,收放缆时要注意安全。

56.0关于强化使用乙炔、氧气胶管和电焊线现场操作规程

56.1气割工、电焊工要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6.2乙炔、氧气胶管

56.2.1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对所用的乙炔、氧气胶管进行检查,发现破裂漏气、老化、硅裂,应立即驳接或更换,接驳两端及胶管快速接头处,要用铁丝捆扎牢固,并用绝缘胶布进行包扎。 56.2.2乙炔、氧气胶管禁止分支管(三叉)使用。

56.2.3快速接头与箱体接头对接好后,确认紧密无漏气现象,才可进行施工。如发现漏气,应检查接头、防漏气垫圈是否完好。如已损坏,应立即自行到工具室更换,如果是箱体的接头损坏,应立即通知现场值班的维修人员更换。严禁边漏气边使用。

56.2.4进入密闭(狭窄)舱室、箱体、油柜、容器内作业完后,必须将乙炔、氧气胶管拉出舱外,切断气源挂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未切断乙炔、氧气气源的情况下,把乙炔、氧气胶管、割炬锁在工具箱内;禁止扭麻花或用铁丝绑扎后不拆除胶管与箱体的快速接头就了事。

56.2.5乙炔、氧气胶管与快速接头、割炬的接驳处必须用铁线绑扎牢固,确认不漏气后方可使用。 56.3电焊线

56.3.1作业人员每次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电焊线进行检查,发现破皮露铜芯时,应立即用绝缘胶布包扎好,防止发生短路事故、触电事故。

56.3.2如发现焊线外皮老化、硅裂现象、绝缘性能严重下降或焊线接头超过三个驳接头时,应更换焊线。 56.3.3焊线损坏要重新接驳时,应按接驳要求接驳,用套管(铜管)将焊线两端插入压紧,并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把焊线两端随便拧在一起就投入使用。

56.3.4焊线接接线箱、焊机的电源输出螺丝时,要用扳手把螺丝帽压紧电焊线耳,不得有松动现象,严禁焊线无线耳接焊机。 56.4其他要求

56.4.1 上船或入机舱的乙炔、氧气胶管、电焊线,乙炔、氧气胶管要与电焊线分开两边走,严禁挂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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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次修改 备、仪器和已加油的油柜上;防止损坏船上设备、仪器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6.4.2乙炔、氧气胶管、电焊线必须按规定架空,有管线架的区域要在管线架外围拉设,禁止随意乱拉或阻塞安全通道、梯道。

56.4.3为便于对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乙炔、氧气胶管、电焊线进行识别,要在电焊线、乙炔、氧气胶管头、尾、中间处,缠上有色胶布标志(或涂油漆)。

56.4.4各施工单位要强化电焊线、乙炔、氧气胶管的现场管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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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厂加工集配课工作流程

黑海造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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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厂)安全操作规程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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