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蔬菜批发市场介绍

2020-03-03 13:32:1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公司概况

郑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刘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于2002年,地处郑州市花园路刘庄,东接老107国道,西邻花园路,南距北环快速路三公里,北靠连霍高速公路,是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全国性、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的最佳集散地。中心以蔬菜交易为主体,集各类农产品交易、深加工、无公害检测、仓储、集散、物流配送于一体。是目前中原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辐射能力最强的规范化、现代化物流、商流、信息流蔬菜农产品专营集散中心。市场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经营面积8万多平方米,有多功能综合营业交易大厅、交易棚及配套的仓库、商住房等设施。其中有商用、商住楼14座,可为商户提供多功能高质量营业用房500多套,充分地改善了商户的经营、生活条件。修建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将近九万平方米,有各种类型停车位1500个,可为商户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中心于2002年9月正式运营以来,各类农副产品交易已辐射到除港、澳、台和西藏之外的全国各省份、年交易量达320万吨,交易额35亿元。

二、公司企业文化及近年所获荣誉

市场开始运营后,先后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定点市场”、河南省及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河南省农业厅定点市场”、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承办市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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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8年度连续六年“全国蔬

菜批发十强市场”、2007年度“全国农产品综合批发五十强市场”、“郑州市物流协会理事单位”、2004年度“商贸流通业先进企业”、2003年度全国“菜篮子放心工程优秀企业”、海南省政府颁发的“冬季海南省农产品运销贡献奖”、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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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8年度“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先进企业”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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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7年度郑州市商务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度“河南省市场运行监测信息报送先进企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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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8年度“金水区中心城区综合整顿先进单位”等荣誉。

三、市场带动作用及影响

市场的运营和发展,充分利用了郑州大商贸城的区位优势,扬长避短,有效地发挥了市场对农产品种植的导向作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广大农民提供了一定的科学决策依据和供求致富信息,带动了本地区及异地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地发展。截止到目前,除国内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反季节时令蔬菜及部分土特产在本中心大量交易外,省内的中牟、开封、杞县、通许、尉氏、扶沟、商丘、延津、南召、内黄、荥阳、新郑等地数百万亩蔬菜基地、上百万户菜农的产品也将本中心作为主要集散地,依托中心把河南的农产品运销到全国各地。同时,中心所在地的柳林、庙李镇政府也把郑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作为本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规划了一万多亩农田(其中:柳林镇6600亩、庙李镇5000亩)为基地,发展种植无公害蔬菜。今天的郑

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刘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供需及价格行情已影响到国内主要的农产品市场和国家级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国内农产品的产供销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且影响将会越来越突出。

市场的发展,大大提升了郑州市乃至整个中原地区农产品经营的市场档次和规模,加强和提高了郑州在全国的影响力度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批发、零售、配送三大流通环节的有效结合,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已逐步成为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作为农产品经营流通的主渠道,中心优质的服务管理、齐全的农副产品种类、严格的无公害检测制度,保证和丰富了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郑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是一条精心打造的各类无公害农副产品和绿色食品进入千万家的绿色通道。中心在当地形成的巨大消费市场,还带动了大批相关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可为周边的农民群众提供数千个就业机会,仅市场所在地刘庄村、杓袁村,每年仅房屋租赁和其他服务收入就达2000万元,繁荣了当地经济、致富了一方群众。

四、公司管理情况

1、市场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现有员工168人(含专业保安队人员和清洁工80人),管理人员有大专学历以上者超过90%。所有部门实行24小时不间断为市场服务的模式。保安人员昼夜

站岗、巡防,解决纠纷,疏导交通,保障商户利益。保洁人员随时随地收集市场垃圾,及时送往市场自建垃圾中转站,有专业垃圾车保证市场垃圾日产日清,为商户提供清洁的经商、生活环境。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规则,中心以“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产、销地批发市场(中介商户)+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大力拓展市场。通过几年的努力奋斗,中心已有固定及流动商户5000多户,国内各主要农产品市场、生产基地与许多有影响的批发商均在此设立了固定经营窗口和摊位。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03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0号),并建立了农产品检测中心,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负责对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日常性检测。2004年,我公司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在全国同类市场率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给农产品市场提出要求和希望。更是从法律上要求我们必须把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关。市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案,新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备了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先进的检测设备,招聘专业检测人员认真搞好自检工作,对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一般都要查验基地认定证明和批准合格证明及相关手续,并准确

登记货主、产地、车牌号、产品批次、数量、进场时间等详细信息。并多次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及商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和思想上提高商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从法律上要求进场商户必须销售合格的农产品。同时要求进场商户及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配合农业主管部门专业检测人员常驻我市场现场检测,市场农业局每天有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所有农产品分批、分类随时随到免费取样,现场检测,对检测合格产品利用郑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结果公示栏、市场广播和大屏幕对外公布当天检测结果,并在销售摊位设立的蔬菜检测结果公示栏上粘贴郑州市蔬菜市场准入检测合格明示单后才允许销售,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做出处理并追溯到产地。这样,进入市场交易的所有农产品,必须经过市场检测,市场检测不合格的,报请农业局检测室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报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封、扣押,并进行无公害销毁,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有了这样一个双重检测体系保证,经过努力,进入市场的蔬菜能够做到逢车必检。据统计,市场自检室和农业局检测室淡季时每天分别可以对进场蔬菜检测80车以上,旺季检测达到200车以上,检测品种达100多种。在我市场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检测率完全达到100%,为中心流通的农产品提供了严格的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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