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安全质量职责

2020-03-03 11:21: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3 日常安全检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

4 企业每月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为:

a.查领导: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规定;安全机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状况;重点要害岗位持证上岗、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发生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情况。

b.查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主要通风巷道及安全通道与实施等制度、管理执行情况;现场操作管理、职工精神面貌和遵章守纪情况;作业现场潜在重大安全隐患。

c.看:原始资料、记录、会议内容是否达到要求。 d.听:单位领导汇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反映

5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

6 不定期抽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7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予以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8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矿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消防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对整改出来的隐患按照“四定”原则处理: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9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1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要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规定、通知、办法等,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制度、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3、编制劳动安卫生全措施计划,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落实。

4、按照法规要求设置专门安全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生产班组指定不脱产的安全员。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场所、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

7、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矿山救护队,严禁盲目指挥和违章指挥。

8、按规定组织领导本矿场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卫生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保证实现。

10、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和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检查职工卫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技术作业操作的执行情况,禁止违章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5、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监督执行民爆物品的保管、使用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爆炸物品使用情况的安全检查。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搞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时,按规定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对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审查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督促按期完成。

5、经常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掌握采场风险动态,研究解决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后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培训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治措施,督促贯彻执行。

8、督促各部门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9、负责处理外部工作联系和办理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班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护他人意识。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开好安全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3、经常检查本班组矿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装备,以保持其安全状态良好。

4、负责辖区内作业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人员进行处理。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原则,把隐患消除在事故萌芽之前,实现班组作业现场正常安全生产。

5、负责做好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班组长有权对本班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按有关规定实施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本班新进人员要指定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带、帮、教,直至熟练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能。

6、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7、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8、发现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和擅自处理。

9、开展好班组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10、认真做好当班班组人员上班报班登记等管理工作,及做好矿领导交办的其它方面工作。

穿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和钻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凿岩机或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技术。

2、开钻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台,必须离开时,要停止作业。

3、起落钻架时,禁止非操作人员在钻机危险范围内停留。

4、钻机移动时,应有人专人指挥和监护;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得站人,不准转急弯。

5、钻机靠近台阶坡顶线行走时,应先检查行走路线是否稳固安全,凿岩台车外侧凸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米,浅孔钻为3米。

6、钻机不宜在超过15度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度,必须放下钻架,并采取防倾覆措施。不准长时间停留在斜坡道上。

7、在松软的地面上行走时,应采取防沉陷措施。

8、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夜间行走应有照明。

9、修理钻机时,为防止台阶坍塌而造成钻机倾翻事故,千斤顶至台阶坡顶线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凿岩台车为1米,浅孔钻为2.5米。千斤顶放置的位置应稳固,不得在千斤顶下垫块石。

10、穿凿第一排炮孔时,钻机的中心线与台阶的坡顶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度,以便在台阶出现坍塌征兆时,钻机尽快撤离危险区域。

11、钻机作业时平台上禁止站人,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电源。

12、挖掘每一个水平面的最后一个采掘带时,上阶段正对挖掘机作业范围内的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得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13、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要在钻机移动范围内停留。

14、爆破时,应将钻机移置安全地带。

15、移动电缆和送电时,应穿绝缘鞋,戴高压绝缘手套,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钩。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严禁任何人上下钻机。

16、维修人员在主架上处理故障或正常维修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所有工具应放在工具包内,严禁从主架上向下抛掷工具。

17、雷雨天、大雪天和大风天不准上钻机顶部进行检修作业。严禁双层作业,高处作业时应挂好安全带。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证”方可作业。

2、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作业任务和生产现场情况,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和当班指令。

3、对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民爆器材,应进行检验,未定性前不得使用。

4、严禁雷管与炸药同时混装与运输。爆破前2小时领用火工材料,火工材料应专人妥善保管,放置在安全地点。

5、严禁边打钻边装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点,严禁烟火。

6、严格遵守矿规定的爆破时间,有两个以上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按规定的危险区边界,做好警戒,并设置岗哨发出音响、视觉信号。

7、在大雾、黄昏和夜间,禁止进行爆破作业,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8、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管应在专用安全地点加工,严禁在住房和人员集中的地点加工。加工时,任何人不得靠近,应远离30米外。

9、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严禁用铁器或金属器具加工、装药。

10、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安全地点用专用仪表检查电阻值,雷管两脚线必须短路联接。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新产品。

11、电雷管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由领导或专人严加保管。

12、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一人连续点火根数不得超过10根,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扩壶时不小于0.8米。点火前,必须先点燃计时线,计时线长度不得超过最短导火线的四分之一。

13、深孔爆破、硐室爆破应有爆破设计说明书,深孔爆破、硐室爆破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

14、发现盲炮须及时处理,待处理前,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15、扩壶、孔深超过5米时,禁止向孔内投掷起爆药包,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

16、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扩壶导火索不小于0.8米,一次只允许扩一个爆眼,并有一人监护,同时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长度小于起爆导火索的三分之一。

17、扩药壶时,应做好安全警戒,人员应撤离50米以外,一次扩炮炸药量不能超过一筒药(0.15kg)。

挖机、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挖掘、装载作业前,须做好安全检查,机械各部位处于完好状态,再进行操作作业。上岗不准穿拖鞋。严禁上岗前喝酒,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掌握机器性能,熟悉并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3、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油、水、传动、制动系统及各仪表读数,并空车试运行。工作前要鸣笛示警。工作时,工作装置前面及周围不能站人,人员应在安全距离以外。

4、操作时,应注意防止挖掘和装载时机身位置,防止倾斜翻车事故。

5、对挖掘机、装载机械应定时检查,机械各部位性能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停止工作时,机器应移防至安全地点,切断动力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保养及修理工作,按规定维修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完好。

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拦、挡车墙等,夜间装卸矿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2、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米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

3、装车时,发动机不准熄火,关好驾驶室车门,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4、装车后,挖掘机司机或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汽车才能驶出装车地点。

5、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6、车辆在急弯、陡坡和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

7、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严禁超车,前后车应保持适当距离。

8、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

9、视距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得熄灭车前后的警示灯。

10、冰雪和雨季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弯、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它车辆。

11、汽车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要谨慎通过。生产干线、坡道上禁止停车。

12、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13、汽车进入排卸场地要听从指挥,卸完后应及时落下翻斗,必须确认翻斗落好后方可动车。

14、自卸汽车在翻斗升起与下落时不准人员靠近,卸载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器放置空挡位置,防止行车时翻斗自动升起引起事故。

15、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16、要加强机动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灯正常,刹车灵敏可靠。

一般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积极参加抢险救护。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作业操作规程。

3、保证本厂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9、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加强劳动防护工作是党和国家对职工在生产劳动中身体健康的关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做好个体防护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 原则

3.1 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为职工在生产活动中预防可能发生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一种辅助措施,依照不同的劳动对象,不同的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3.2 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按有关法律、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劳动部《关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即采购取得“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许可证”厂家产品。要确保质量以及经济实用,真正起到劳动防护的作用。

3.3 劳动防护用品为职工上班时工作所用,领用后由个人妥善保管,丢失不补,不得出售、转让。

3.4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个人负责。

4 发放范围 所有在职工人。

5 为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者或行业标准,并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6 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中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7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各工种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配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8 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安全生产目标是根据企业的管理目标,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安全生产目标通常以千人负伤率、人万吨产品死亡率、百万工时伤害率、噪声作业点合格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值来表示。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据

1) 相关法律法规

2) 企业生产和过程的绩效 3) 企业风险评审的结果

4) 根据标准化系统评审的结果 5) 企业的管理目标

6) 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7) 根据企业管理评审的结果 3 制定和要求

1) 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座谈,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初步拟定安全生产目标。

2) 将初步拟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发给企业全体员工及相关方了解,并征求其意见。

3) 办公室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订,交安全例会上讨论通过,由矿长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准和签发。

4) 为了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必须将其分别分解。

5) 安全生产目标必须包含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以及事故、事件的影响,如频率、严重性和其他损失等。

6) 新阶段安全目标的制定应在上一阶段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 7) 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 企业必须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财力保障、技术保障,配置相关的资源。

5 监测与修订

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监测系统。

2) 每年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评审,有必要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和更新。

3) 由安全生产部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年度评审情况提出安全生产目标修订方案。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石场安全合同书

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部职责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质量安全科职责

安全质量部职责

各部门安全质量职责

安全质量部职责

采石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某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采石场安全质量职责.doc》
采石场安全质量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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