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8:32:3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章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一)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设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由综合管理部设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及戳样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枚数、启用日期、保管人、批准人、戳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由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并报综
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写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戳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致使公章图样发生变化;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至综合管理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人事专用章、党支部专用章、工会章等均属于部门业务范围内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签字同意的文件、合同等,综合管理部无权加盖公章。
3、严禁加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等。特殊情况确实需开具时,须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视情况而定);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的内容和用途,报加盖公章所属部门备案,未使用的必须立即交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各部门公章管理人负责将本部门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综合管理部存档。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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