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的审计要点

2020-03-02 20:43: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的审计要点

1、授权管理的审计。审计授权层次是否清晰,授权事项、范围是否确定,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形式是否合规,授权及变动是否有书面依据。授信业务环节中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以防止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授信业务的调查和审批部门是否分设,各部门、各负责人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是否对所有客户进行了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查、认定并据以实行。贷款是否符合信贷流程,是否符合贷审分离、贷审会制度和审批权限,授信业务审查要点是否落实,风险揭示及防范措施是否充分和完备。是否严格执行授信审批程序,有无逆程序操作和放松授信标准的情况。

2、凭证和记录的审计。审计授信业务流程中是否设置和使用适当的凭证和记录,以确保授信业务活动记载准确,能够全面反映授信业务的操作轨迹。如贷审会记录、授信业务审批传递单、授信业务审定单、贷款合同、放款凭证等书面记录是否完整反映业务轨迹。

3、授信业务操作环节的审计。(1)调查环节审计。贷前调查是否做到双人调查、实地查看。对借款人的管理水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展前景、还款能力、信誉情况,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是否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并写出信息充分的调查报告,以作为授信审查和决策的依据。(2)审查环节审计。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进行认真的复核,审查意见是否简单地建立在调查人员所作的调查结论基础上。贷时审查是否根据借款人的资金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有无认真揭示业务风险,并提出降低风险对策。(3)贷后管理环节审计。是否保持与借款人的密切联系,贷后检查有无做到双人交叉,现场检查;是否进行定期的信贷分析,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授信业务档案是否齐备。信息资料收集、记载、归档是否及时和完整。信贷员管理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从事信贷重要岗位人员在离开本岗位时,是否对其在任职期间和职责权限内所发放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并严格工作移交手续。(4)决策环节审计。决策层次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决策执行的反馈及调整是否及时。

稽核员开展信贷检查贷款管理的专项稽核

(1)重点稽核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贷款手续是否完整、合法、合规,贷款清收责任是否明确。

(2)贷款利率的执行情况:有无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对社员贷款是否体现了利率优惠,对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是否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加罚息,有无少收、多收或擅自停、减、免挂息的行为。

(3)对贷款大户和重点项目的贷款,贷后是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监控,以及报告制度。

(4)贷款档案建立是否完善、齐全,是否有专人保管。

(5)贷款的账、卡、簿等是否健全,是否相等,小额农贷的建档发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善,小额农贷借款金额是否小于或等于核定金额。 (6)贷款形态调整是否及时,科目归属是否正确。 (7)贷款是否有利转本、收贷不入帐等行为。

(8)贷款延期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超权限发放贷款。

(9) 抵押及质押贷款是否属实,是否建立了抵质押登记簿,帐物是否相等。 (10)是否冒名、借名贷款。在办理贷款时是否强行扣缴股金。 重点在于防范计算机抹帐和修改帐户信息以及中途离岗退出操作界面,还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业务精、电脑熟、法律、制度记心理、把握尺度靠自己各派驻稽核站:

年关临近,正是各社业绩冲刺的关键时期,各站在督促和检查各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市联社发布的《切实加强内控管理通知》文件精神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业务风险关键点的稽核,在日常稽核过程中注意以下稽核要点:

(一)营业机构柜面业务

一、会计基本制度:

1、客户重要空白凭证的发售、保管、使用、作废

关注点:发售的数量是否合理,与客户的信用记录是否相符,发售的手续是否齐全,柜员有无代客户保管重要空白凭证,作废凭证是否有签收并剪角处理。

2、社内住来对账

3、分析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

关注点:注意转存资金、贷款、表外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二、现金出纳及个人业务:

1、对公账户大额提现及提现转私人账户,非基本账户提现。

关注点:提现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常,审批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和反洗钱的规定。大额转账或提现是否经过电话核实。

2、ATM加钞管理

关注点:是否按照要求双人加钞,双人清点现金,有无逃避监控设备。

3、ATM长短款的处理

关注点:长短款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有长期挂账的现象,特别注意有没有客户投诉的长短款。对于客户的投诉是否及时跟进。

四、国际业务:

1、个人外币兑换。关注兑换使用的牌价是否合规;关注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2811)余额的方向和趋势。

2、外币业务有无发生结算现象,关注有无开展外币代收付业务。

3、关注个人5万美元以上外币的结汇、兑换。检查有无外管局核准件。

五、联行结算:

1、查询查复书处理

关注点:查询查复是否及时处理,有无长期查而不复,特别关注大额(5万元以上)的查询。

2、电子联行的自由查询

关注点:对于客户或他行提出的更改入账账号或人名是否有合法的凭据,处理是否合理,不应同时受理更改收款账号和人名的申请。

3、对联行挂账的处理

关注点:处理是否及时,账务处理是否附有相关凭据或说明。

4、来账退汇或退汇重提

关注点:来账退汇是否有授权,并按原邮路退回。退汇重提的依据是否合理,要求只能对因柜员差错而错汇的的汇款才能重提,并要和原凭证核对,对于客户自行要求改汇、重汇的需要有正式书面申请。

5、联行账务核对

六、中间业务:

1、代发工资 关注点:是否签定有关代付协议,并在有效期内,代发工资是否真实,有否通过该途径转移大额资金。对于代发工资有关数据的修改或变动,是否取得合法的依据。

2、代收付的收费是否准确,减免的收费是否合理。

七、内控综合管理:

1、授权卡的管理

授权人是否存在岗位制约,授权卡的保管是否合理,授权行为是否亲自处理,并审核业务。

2、柜员业务权限、保管的印押证是否正常,制约是否有效。

3、网点负责人或社相关领导是否有按规定期检查或辅导业务

关注点:柜员尾箱营业末是否有复点,重要空白凭证和印章管理是否合规。

八、账户管理:

1、原账户更改名称及印鉴的更改

关注点:更改的依据是否合法、足够并留有存档。更改前后的凭证、印鉴是否衔接,对于应作废的凭证及印鉴是否处理恰当。

2、账户挂失

关注点:挂失处理是否及时,相关凭证是否齐全,若密码挂失是否执行间隔期。

(二)信贷资金业务

1、贷前调查

关注点:有无不符合借款人、保证人贷款条件发放贷款现象,以防止降低贷款门槛发放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2、贷款用途

关注点:加强借款人贷款资金用途的管理的检查,特别是项目贷款资金是否安排到位,防止挪用贷款资金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风险的发生。

3、贷后催收

加强对贷后催收的检查,有无未及时发生催收通知而丧失诉讼时效、借款人保证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情形而未及时采取清收措施造成贷款追收困难情况。

4、内外帐核对

关注点:检查借款人及保证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是否与贷款合同、借据一致,防止两者不一致造成贷款的合法性失效现象发生。

5、保证贷款

关注点:借款人与保证人关系的检查,对借款人与保证人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人或关联企业的应引起重视,有无保证人有名无实造成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现象。

6、抵押贷款

关注点:抵押贷款抵押物的检查,对抵押物评估价值远高于原值、抵押物尚未完全竣工、商业价值不高的应引起重视,防止抵押物评估价值过高、抵押物变现能力不足所造成贷款损失风险。

7、个人贷款

关注点:对个人保证贷款资金实际使用人的检查,有无借用他人名义贷款、冒名贷款及多笔贷款资金转入同一帐户(变相贷款超限额)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风险的发生。

8、个人楼宇按揭贷款

关注点:对个人楼宇按揭贷款借款人身份及还款能力检查,对发展商内部员工按揭、一人多套按揭、供楼资金来源相同的应引起关注,有无发展商借用内部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套取楼宇按揭贷款资金现象。

9、抵债资产

关注点:抵债资产入帐价值是否按规定确定,有无抵债资产虚增入帐价值;抵债资产的取得、处置变现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财务核算,有无未经审批违规接收及处置抵债资产的现象。

10、呆帐认定和核销 关注点:有无在借款人或保证人尚存在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呆帐认定和核销现象,有无借款人或保证人转移资产、借解散、破产之名逃废我社贷款债务的现象。

(三)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各社财管会的运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无结合本社实际,制定详细的财务开支管理细则,细则是否合理。对大额财务开支有无遵循“民主理财、集体审批”原则,实行集体审议决策。

关注点: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一支笔”的个人独断行为。

二、重大财务开支

凡需上报审批的有关开支项目有无按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报批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先斩后奏、隐瞒不报现象。

关注点:呆帐核销、固定资产购置、递延资产列支。

三、财务支出

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有无随意开支、乱摊成本、营私舞弊的现象。

1、利息支出

关注点:年末有无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应付利息,有无异常利息支出。

2、营业费用

关注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外事费、公杂费、会议费和修理费等的使用,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咨询费、诉讼费的列支有无按规定上报审批。

租赁费一次性支付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列支。

3、营业外支出

关注点:其他福利费5万、其他营业外支出5万元以上需授权的费用有无化整为零现象。

四、财务收入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防止遗漏、转移和截留私分。

关注点:利息收入有无以贷收息现象。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入帐是否及时、准确,有无转移收入。租赁收入有无全额、及时入帐。

五、过渡性资金

过渡性科目的使用是否合规。关注点:有无擅自违规列帐和长期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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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2006-10-31 23:52:4

43、未按规定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该行自成立以来,一直未能实现全行资金的集中统一管金自求平衡的分散式管理体系,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1)未能完全控制支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如2003年×笔共10.07亿元拆借,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拆借资金余额6000万元。

(2)总部未能有效控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虽经多方清末,该行××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仍有192个,月末余额存放同业账户多达5至6个。有的支行在异地开有存放在中国银行晋江支行设立同业账户。

4、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1)存在一般户取现现象。在××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26日至5月31日支2.5万元。

(2)个别专用存款账户取现未经人民银行审批。在××的“××市××实业有限公司”每月至少支取1笔现金(3)未按内部规定定期查库。按照该行内部管理规定,一次,但2001年至2002年两年间只对现金库查库3次(4)存在大额取现漏登现象。2003年1月至8月,××支行取现30笔共565万元,该支行没有在“大额取现

5、账户管理不严格

(1)为企业违规开办基本存款账户。××支行2003年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企业开设了基本账户。

(2)个别临时账户长期使用。××电器厂等四户企业在户均为1999年5至6月开户,至今没有到人民银行申请

6、与企业对账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抽查发现,该行××企业客户到柜台来取的方式发出银企对账单,2002年1807户,发出对账单170份,仅占开户数21.06%,返回开户企业的20%;××支行出纳员利用企业不经常与银账单不套写方法,造成企业、银行入账金额不一致,自25月间,数次截留侵占企业资金达33万元。

7、未严格执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1)部分债券买卖、回购、系统外拆出等业务未按规定月9日“银行间债券正回购成交通知单”(成交编号R203年1月23日“银行间债券逆回购成交通知单”(成交5),复核员在行长签章之后才复核签章。部份回购业务签章或没有经办员、复核员签章。

(2)存款实名制管理有漏洞。经抽查该行××支行200储蓄存款凭条,发现有5份凭条客户未填写身份证号码储户信息。

(3)大额存单没有实行双签。如××支行签发20万元存单,登记薄(存款日志)上只有制表人一人签字,缺(4)印章管理不规范。2001年至2003年6月,个人金全部放在个人金融部19楼办公室的储藏室的纸箱保管患。

8、未实行强制休假制度,部分重要岗位未实行轮岗。如个人金融、财务会计等部门重要岗位都没有强制休假;岗位人员和会计主管没有进行轮岗,××支行现任会计月担任会计科副科长至今,没有进行过岗位轮换。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不完善

该行没有建立涵盖全行重要业务活动的管理信息系统,行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和独立的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有缺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没有建立通畅的制,信息传递效率低下。

1、管理信息系统不完整

该行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未能涵盖业务的所有方面,如理系统,缺少对同一客户、集团客户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客户和集团的关联企业在不同支行之间的贷款不能进行

2、部分会计信息不真实

(1)不按规定及时计提折旧,造成利润反映不够真实。1999年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因而200定计提这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该行于2002年7月补提旧××万元。200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万元,至今该

成该行利润反映不真实。

(2)未严格核算应收未收利息,虚增营业利润。在200未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将两呆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由计1950.2万元,造成利润虚增。其主要原因是支行为完务和经营指标,从本行小集体利益出发,对账面利润进(3)其他应收款挂账不合理。××支行2003年5月27款科目划转309.93万元到“139” 其他应收款科目。××城市信用社”于1993年2月4日代售××证券有万元企业债券款,不应在“139”其他应收款挂账。 (4)投资科目核算不准确。2003年1至6月,该行二级市场买入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105.45亿元,应在“而该行全部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

(5)记账不及时。如,××支行2003年2月12日和 别向总行卖出、买入1000万元国债,但两笔交易直到2记入账。

3、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实

该行《关于对贷款借新还旧有关问题的通知》违反人民条标准,扩大了借新还旧贷款的范围。2001年初至200贷款××笔,××亿元,其中借新还旧贷款就达××笔发放贷款的22.91%和28.9%,造成信贷资产质量反映行于2002年12月31日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贷款2(期限:2002.12.31-2003.7.14),该企业至2002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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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2006-10-31 23:53:4

44、档案管理系统存在缺陷

(1)对贷款台账格式没有作出统一要求,以贷款分户账录”登记簿来代替台账,对贷款展期、收息、还贷等变管理记录不完整。

(2)部分贷款档案缺少必要的企业财务资料,没有档案订成册、资料混乱,缺少借款借据、贷前调查报告、贷(3)有关软件开发文档没有集中统一管理,没有建立软网申请档案没有按年份装订成册、要素填写不全;软件

5、内部信息横向沟通渠道不畅

(1)会计部门与信贷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出现××投款户对外付款、造成实际委托存款少于委托贷款2.72万(2)软件开发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不足,使显缺陷。如该行开发的综合业务系统不具备自动拒绝用

强制用户修改密码的功能,开发的住房维修基金系统未别操作员竟然使用三位数的密码。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存在重大缺陷

1、没有建立完善的稽核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

该行没有建立稽核部门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渠道,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另外,该行综合部门也没有设置机构,以保证员工、部门和分支机构发现突发性风险问题

2、稽核监督的力度不够,缺乏权威性

该行稽核部门对同级业务部门没有开展过检查,也没有过任何检查;风险揭示未能向事中和事前延伸;稽核处的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弱化,没有形关业务进行定期检查的制度,自我纠错机制运转状况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稽核监督缺乏独立性。该行专职稽核员和兼职稽核配,总行稽核部门仅在工作上给予指导,人员未实行全(2)稽核力量薄弱。该行稽核部门仅有员工9人,所辖名专职稽核员和43名兼职稽核员,现有稽核人员仅能应无力对全行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稽核。

(3)开展稽核周期长、频率低。2001年至2003年上对三家支行进行了稽核;配合会计部门对财务工作进行抽查了30家和51家支行。

(4)稽核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该行稽核检查未涉足信机等业务领域,稽核工作的业务面较窄。从15家支行抽限于空白重要凭证、会计传票、账簿的设置等一些事后度和深度不够。 (5)纠正和处理不力。该行对稽核中发现问题的纠正措且未能及时纠正现行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未能有效利用外部审计。

该行在稽核力量较弱、素质偏低的情况下,没有充分使稽核力量不足的矛盾。对已经完成的外部审计,也没有全面系统的改进,对外审成果的利用不足。

五、整改建议

(一)促使股东大会有效行使职权

该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行章程的并做好股东大会会前、会中和会后工作。对于中小股东该行应尽快完善股东大会召集办法,减少该行支行负责比例,以增加中小股东代表的代表性。同时,股东大会事绩效评价制度,并依据该制度对董事和监事进行奖惩

(二)完善董事会的职能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鉴于该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核心问题是其董事会职能严中于高级管理层。而根据该行目前的实际情况,还不宜种治理机关。为了尽快使该行公司治理发挥有效作用,建逐步加强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1、第一步,在2003年底前,建议该行建立专职的董事的人员和必要的资源。董事会办公室成立以后,要进行学习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完善对高级管理层的激励与约健康发展的根本。

2、第二步,该行应该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要求,一是在适当整,并考虑引入独立董事;二是在董事会增加中小股东各方利益。在此基础上,逐步设立董事会下审计、关联专门委员会,以落实相关具体责任。

3、长远来看,合理的股权结构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才能提高股东及董事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参与度,才能从的作用。建议该行自2004年开始,着手从国内外寻找而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切实提高经营管理目前高级管理层业务素质的实际情况,建议该行在合适层中逐步调整与补充熟悉银行业务的人员比重。

(三)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鉴于目前该行监事会的人员和运行情况,为有效发挥监面,该行应建立相应制度以确保监事会获得足够信息,会提供稽核报告等制度,使监事会在审核各项财务报表和列席董事会的方式来获取银行信息的基础上,获得充面监事会有权力借助外审力量,加强对银行的审计。通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尽职的监督职能。

(四)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1.高级管理层应切实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高级管理层应担的责任,定期组织对全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有效和全及时弥补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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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2006-10-31 23:54:2

42.调整职责,对职责冲突的岗位采取适当的分离

建议该行进一步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职责务必须进行分离,要重点解决该行普遍存在的经营职能问题。首先,纪委书记身负重要监督责任,不宜继续分个人金融部的分管应该调整。其次,对同时分管公司金业部的副行长的业务分工也要进行调整,避免出现信贷业第三,还要调整各个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贷款审查部部等业务拓展部门的审批权限,真正做到前后台分离。

时,要明确划分员工的职责,避免由同一员工承担多个另外,建议该行成立专门的部门专司相关法律事务,或的专业岗位,加强对法律工作的管理。

3.加强安全建设。要加强对支行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安人员聘用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督促其进行调整。 4.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应按照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尽行正副行长进行交流。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鉴于该行内控机制仍不健全,建议该行根据《商业银行内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完善与清理。

1、尽快建立全行的统一授信系统。对同一客户及关联客户表内外授信进行综合评估,以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2、尽快完善授权及转授权制度。建议该行根据各业务部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发展需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均应以全行整体为目标,确保总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控制。

3、尽快健全其它各项缺失的管理制度,并在日常业务操制度。建议该行尽快制订有关大额现金支付操作、重要岗位轮岗等方面的制度;尽快完善有关重要空白凭证管地计算机灾难备份中心,修订计算机受到技术攻击的应操作中,严格按照既定制度进行规范化操作,通过加强在各个业务岗位和各支行得到确实执行,逐步减少并努力

(六)要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制度

该行要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减贷款,应严格执行关系人贷款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优于系人发放贷款。

(七)逐步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建议该行逐步上收资金管理权限,切实做到资金业务的行在资金管理上的块块分割,取消支行之间的互相拆借,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切实防范资金业务风险。

(八)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1、尽快实现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建立贯穿各级机构、覆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及时、准确提供经营管理所需

2、建立有效的会计系统,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借保会计数据、信贷资产质量等信息的真实性。建立完整采取安全可靠的数据备份、转移、保管和销毁措施,确止突发事件。

(九)加强稽核工作,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建议该行加快稽核系统的改革,一是赋予稽核部门充分源,应尽快实行全行稽核系统的垂直管理,为稽核部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确保稽核工作的有效开展稽核工作面,将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任务之一,通过加强稽核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理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形成良好

(十)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议该行对现有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薪酬标准由以职位岗位、技能和业绩为基础,充分发挥薪酬对员工的激励究制度,将绩效评价与内部控制状况挂钩,对违法违规照规章制度进行业务操作的氛围,培育健康的内控文化2,制定审计方略:即方法。包括出警神速,保密性要强,到达前3分钟才能通知柀审领导。这样又履行手续,又防止了对方“做手脚”,

3,占领要害,控制要点。首先要占领会计岗,信贷岗。控制借据、凭证、现金、信贷档案等,打出日计表,

4,核对余额:重点核对1246科目,分组核打,汇总。对不上日计表,再勾明细表。被抽出的借据就是“十不准”贷款。

5,核对信息录入:是重点的重点。身份证网址是www.nciic.com.cn.如果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地址,客户信息录入的身份证号码与网上查出的不一致,肯定是跨区贷款、重复贷款或风险贷款。对搞虚假客户信息的财会、信贷人员要严惩。

6,对外调查:对弄虚作假替换逾期贷款所立的大据,冒名顶替贷款。要问清地址、电话号码、门牌号码、特征,担保人情况等。不要当事人引路,另外调查,

㈠内控制度稽核 ⑴岗位设置

通过询问和调阅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有关业务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的名单等资料,检查设置的岗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要岗位、要害岗位兼职的现象,各岗位设置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疏漏或隐患。 ⑵各岗位职责分工

通过调阅岗位责任制,查看各个岗位是否具备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分工是否体现相互监督和横向制约原则。一是检查各岗位之间在职能上是否相互制约,贷款的调查岗、检查岗和决策岗在职能上是否分离;计算机的业务操作与授权是否分离;二是检查重要岗位的设置能否防范风险,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如汇票印、证、押是否实行“三分开”,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与使用是否分离,临柜人员与复核员是否分离等。

⑶重要岗位人员是否实行定期轮岗

调阅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接登记簿、工作资料,查看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并与会计凭证上的纪录进行校对。行长是否坚持“五个一”检查,重点检查行长“五个一”登记簿记录,询问有关人员,查看行长是否坚持每月不定期执行一次库存现金检查、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经费检查、贷款会办记录、安全保卫检查。

⑷会计主管执行委派制

根据会计主管委派制度,检查会计主管人员是否积极支持、配合、协助被委派单位负责人合规合法的经营管理,做好参谋和助手;是否督促贯彻执行本行各项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的操作规程;是否对支行的费用开支、业务经营、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管理和监督;是否对会计差错、事故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对总行职能管理和监督部门要求了解的有关情况,如实汇报,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单位的会计检查工作;是否每季向总行报告单位资金运作和经营效益情况,及时报告被委派单位财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是否对被委派单位上报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是否履行授权范围内的其他管理职责和工作职责。 ⑸稽核期内是否发生违规经营而受处罚

通过检查业务经营资料,查看是否发生违规经营。同时如前期因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是否整改落实,是否有重复违规现象存在。 ㈡财务会计控制稽核

(1)财务收支是否真实,费用列支是否合规,

①、费用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应有个人负担的是否有集体列支。

②、利息收支情况:复核定期结息、利率的执行情况;有无随意不计利息或少计利息;有无调整计息积数的情况、有无手工补收、付利息的情况等。

③、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支:利率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及时入帐,有无不入帐或少入帐的情况,有无多支少收的情况。

④、应收应付款项:应收款是否为正常业务挂帐,须报总行审批是否有审批手续、票据是否合规、齐全;是否有利用应收应付款任意借款给他人或为他人垫资;帐户变动情况是否正常。

⑤、手续费收支:手续费收入是否入帐,有无不入帐或少入帐;手续费支出手续是否合规,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

⑥其他收支情况:资产(抵贷资产)租赁、变卖收入情况;是否存在帐外经营情况;各项提留是否按标准计提、是否按规定上划;表内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变动的原因及帐务处理情况。 ⑵财产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每年年底是否进行盘点;实物与登记簿、帐面数是否一致;是否按季计提折旧、方法是否正确;折旧卡累计折旧与报表数是否一致;购建是否报批、报废是否处理。

自有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收到租金是否及时入帐等。 ⑶会计、出纳基本制度

Ⅰ、帐户管理

⑴、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变更与撤消及账户重要资料的管理。

开销户登记簿登记是否齐全,检查单位存款账户开立是否符合账户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现象;检查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是否有记录,是否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检查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开户信息时手续是否齐全,修改客户信息是否及时;存款人的印鉴是否做相应变更;检查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是否缴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柜员是否审核无误并将重要票据作作废处理;存款人确实无法缴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的,是否由存款人出具保证书并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检查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撤销,其资金是否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提取现金的,营业机构是否认真审查缴存现金时的现金交款单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留存现金交款单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检查已转入“长期不动户”和对按规定时间从“长期不动户”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均要抄列明细清单),存款人要求支取原账户款项时,是否提供了合法拥有账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 ⑵储蓄存款账户的管理。

是否严格执行储蓄实名制规定;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存单、存折、卡的挂失手续是否合规、挂失记录是否齐全、补发手续是否完善;存款的冻结、止付、划款等是否符合规定。 ⑶对帐制度

是否坚持每年第一季度为对账季,由内勤负责核对贷款、由外勤负责核对存款,回收率要求100%;其余三个季度存款不低于90%、贷款不低于99%;是否对未达账项进行跟踪核对;是否坚持按月进行同业往来账务核对,余额对账单发出、收回是否及时,签发时是否有签收手续,账务核对是否正确;总行与支行之间的往来,是否按月自上而下寄送对账单,是否逐笔勾对发生额和余额,往来账务是否核对相符。 ⑷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检查营业机构是否设立相应的岗位,分工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检查是否对开户单位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检查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是否有合法的支付凭证;是否建立分级审批制度;预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摘录有效证件;是否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台账制度和月度统计分析制度;检查现金支取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备案。 ⑸对存款人可疑资金支付管理。

检查是否按要求成立专门的反洗钱小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办事程序;是否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分工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是否制定了反洗钱业务的学习、宣传工作计划,是否有相关工作记录;是否对大额和可疑人民币资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是否对交易异常的存款账户进行监控和分析;是否对频繁大额存取等异常情况设置标识、限制或停止取款等加以控制,是否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报可疑交易。 ⑹、同城交换和大额支付系统

检查同城票据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科目分户设置是否正确;是否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办理票据交换业务;有无随意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的行为;是否每日核对收妥抵用凭证与清单。

检查大额支付是否实行柜面即时受理、即时录入、即时记账;是否有压汇或拖延处理时间的现象;支付交易是否坚持换人复核,是否存在有超权限授权的情况;是否坚持每天打印支付往、来账清单,清单与支付业务凭证是否一致;撤销支付业务是否经过主管员审核同意;挂账业务处理是否及时,有无故意拖延处理时间;查询、查复是否处理及时、规范,是否进行登记。 ⑺、基本制度执行和会计核算质量 a、基本制度

1、挂失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建立挂失登记簿,挂失补发是否符合规定,挂失资料是否妥善保管。

2、会计档案是否归档及时,调阅手续是否齐全。

3、是否执行当时记帐、换人复核制度,复核是否及时。

4、汇票签发是否执行印、证、压“三分开”制度,是否存在交叉保管现象,交接手续是否齐全。

5、借方凭证是否执行印鉴核对制度,核对是否及时。

6、非营业时间现金、印章、压数机、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是否入箱上锁、入库保管,柜员离柜是否退出操作系统,款、证、章是否入箱上锁。

7、柜员是否执行每天二次轧库,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执行库包双人双锁、卡把复核制度。

8、错帐冲正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审批及换岗处理。

9、领回现金是否及时清点,现金调拨是否即时开出现金调拨单。

10、库房是否执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库房钥匙是否执行“垂直交接”原则。

11、代保管抵(质)押物品是否有登记,出库是否有客户签收。

12、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种类开设表外科目,是否指定专人管理,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领用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预先盖好印章备用及携带外出办业务的情况;出售是否加盖领用单位印鉴章,作废是否加盖“作废”章,并订入当天传票中,交接手续是否齐全。

13、ATM机密码、钥匙是否执行分管、单线交接,加钞及轧点时是否坚持两人在场,密码使用时,钥匙管理员是否做到暂时回避。

14、ATM机长款是否及时查明原因,有无隐瞒不报或不入帐的情况。

15、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b、会计结算质量

⑴、凭证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传票装订是否及时;②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正确;③进行印鉴抽查核对;④大额汇款是否摘录身份证;⑤现金支票是否有领款人签名及摘录身份证;⑥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是否齐全;⑦交换提出、提入、收妥抵用入帐是否与清单一致;⑧各科目日结单与传票是否一致;⑨是否按序装订、编号。

⑵、总分核对:①内部手工帐簿帐户设立是否齐全,账页使用是否正确,记载是否正确,销帐是否及时;②借据明细与各科目是否一致,科目归属是否正确,借据要素是否齐全、正确;③库存现金检查,各库包现金与帐面数是否一致;④重要空白凭证检查,帐实是否相符;销号是否衔接,有无跳号使用;⑤抵(质)押物品帐面数与实物是否一致,进出库记录是否齐全;⑥汇票保证金、应解汇款帐、卡是否相符,应解汇款支取时手续是否齐全;⑦定期结息收息入帐是否与损益一致,应收利息帐实是否相符;⑧抵贷资产、票据置换帐据是否一致,历年帐销案存档案与表外科目是否一致,核销手续是否符合规定;⑨历年尾零户核对,未销明细与余额是否一致,支取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类登记簿检查:①登记簿是否按规定设立,是否齐全,是否使用统一新版的登记簿;②各类登记簿有无漏登记、错登记、总分不符、销号不衔接等情况。 ㈢、信贷管理控制稽核 A.制度执行情况:

1、严格贷款逐级审批制度,检查是否存在越权放贷行为,有无与贷审会审批条件不符的贷款。

2、检查是否按季度对授信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非财务因素、担保情况、现金流量进行分析;是否按贷审会授信要求逐季下降;年度授信要求条件是否落实。

3、贷款三查制度。①贷前调查,检查借款人的贷款主体资格认定是否符合规定;借款是否有正式借款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基本条件;是否提供财务报表和必要的资料,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报表、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是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内容的完整和评估的质量如何;是否核实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抵押品状况;是否对借款用途及合法性、安全性、赢利性进行调查,是否存在用贷款炒卖证券、期货、房地产,牟取非法收入,从事股本权益投资情况;借款人是否在本行中的二个支行贷款;调查人员对贷款能否发放是否提出明确、客观的意见。②贷时审查,检查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合同要求和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是否办妥他行权证;关联交易是否按总行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操作。③贷后检查,是否按季写出贷后检查报告,是否建立贷款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对借款企业进行走访,分类排队,采取区别对待措施,是否及时发出贷款到期催收通知或电话通知(电话通知的查看台帐)。

4、严防操作风险,检查三岗分设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立调查岗、检查岗和决策岗,各岗是否由本人签署,意见是否明确。

5、会办制度。检查各支行是否建立贷款会办小组,会办记录是否完整,会办意见是否明确,会办人员是否签字。

6、利率执行。检查是否按总行规定或批准的利率执行,有无违反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有无变相降低贷款利率,如确需降低利率的,检查有否总行批复。

7、检查贷款科目是否混用,有无长期贷款在流动资金科目发放。

8、贷款展期。是否按发放的权限逐级审批,展期期限是否超过规定。

9、是否严格执行《贷款通则》规定,有无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10、有无自批自贷行为。

11、有无发放冒名顶替贷款。

12、检查借款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看有无跨地区贷款。

13、有无帮助企业转贷情况。

14、是否存在同一借款人在我行两家以上(含两家)支行取得新增贷款。

15、年度内有无违规为企业或个人拆借资金担保(包括开保函、空头还贷证明单、空头存单、空头支票、汇票等)。

16、有无未经批准为企业注册资本金直接发放贷款。

17、贷款合同专用章是否按总行规定使用,是否建立贷款合同专用章登记制度。

18、不良贷款的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权限、程序,是否按“五级分类法”的要求划分并如实反映贷款形态。

19、不良贷款是否按规定催收(含置换贷款)。 20、呆账核销申报、审核、核销是否符合规定。

21、已核销呆账贷款,是否做到账销案存,继续主张权利。

B.依法管贷情况:

1、抵押手续方面。

按各户贷款余额逐笔检查抵押贷款的他行权证,看是否对抵押物进行了选择、鉴定、估价,并提出合理的抵押率,所取得抵押物品的他行权证是否真实、有效;检查发放贷款合同编号与抵押合同编号是否一致,贷款发放金额是否超过最高权利价;检查公司制贷款,是否有董事会同意贷款决议、同意抵押决议书,第三人抵押的是否有承诺书,如第三人为公司,是否有董事会同意抵押决议书;检查董事会同意贷款、抵押决议填写内容是否为伪造、克隆;抵押物是否参加保险。

2、质押手续方面。

检查质押物是否规范、合法,出质人与借款人是否为同一人,他人出质物是否出具承诺书,出质人(含财产共有人)是否同时出具承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出质物是否进行冻结止付,出质金额与借款金额是否超过人民银行规定比例;质押贷款期限是否超过质物期限。

3、保证手续方面。

检查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是否存在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能力(保证人对外担保总额、注册资本、自身负债),贷款展期是否征得保证人同意并办妥相应手续,公司制企业对外担保,是否有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保证决议书,是否存在相互担保、循环担保的情况。

C、贷款档案管理方面: Ⅰ、企事业单位贷款档案。

1、客户的基本情况,⑴借款人名称、地址、职工人数、占地面积及建筑物面积;⑵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贷款企业印鉴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贷款卡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或合资协议、借款企业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同意抵(质)押意见书、企业验资报告、企业工商年检报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企业财产保险单等;⑶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房产开发商贷款“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中长期项目贷款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2、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⑴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借款人的其他财务信息,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⑵保证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执照、董事会同意保证决议。

3、重要文件,⑴借款人的贷款申请;⑵借款申请书、信贷调查报告、会办记录(中长期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级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或批准文件、与贷款用途相符的购销合同;⑶借款合同、贷款授信额度;⑷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例如土地证、房产证等);⑸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

4、信贷员贷后检查记录,大额贷款经济活动分析、借款人还款记录和贷款催收记录。

Ⅱ、自然人、一般客户和其他客户档案:

1、农户、种养业贷款档案:借款人申请书,种养业承包合同、农户种养业经济档案联系卡、借款人及保证人身份证、短期借款申请书、会办记录、借款合同、贷款担保的有关法律性文件。

2、个体、工商户贷款档案:借款人申请书,购销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型企业财务报表、借款人身份证、短期借款申请书、会办记录、借款合同、贷款担保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质押、保证合同、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及其他项权证)。

3、关停企业贷款档案:企业关停时财务报表、关停时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歇业证书、借款借据、抵押担保合同文本、期限管理卡、贷款催收通知单;借款借据金额与期限管理卡金额应一致。 ㈣、安全保卫控制稽核

⑴上级部门来检查是否验看介绍信后放入大门,外单位来检查工作是否有本单位领导陪同后放入大门;

⑵支行领导是否经常开展本单位的安全保卫检查;

⑶自卫武器是否人手一件,是否放置在随手可取的地方; ⑷灭火器材是否配备,设备是否完好; ⑸是否能认真执行守库值班制度; ⑹是否熟悉各项应急预案;

⑺CK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⑻是否每天坚持使用“CK”报警系统; ⑼营业场所及门前监控是否每天正常录像; ⑽营业间的边门或通勤门是否即开即锁; ⑾是否认真执行“三不留”规定。 ㈤、计算机风险控制稽核

⑴计算机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机房管理是否严格,机房环境是否整洁,各电子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⑵业务授权是否严格执行;

⑶柜员密码是否定期更换,柜员调动是否及时注销原操作员号,是否设置了不恰当的操作员号;

⑷数据修改申请是否及时记录于会计主管工作日记。

六、稽核组成员的分工

稽核组组长:□□,负责稽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进场谈话,审核稽核报告,对稽核组工作负全部责任。

主稽人:□□,负责稽核组成员工作分工,复核稽核工作底稿、稽核事实确认书,对稽核材料进行汇总,编制稽核报告。

稽核组成员:□□负责管理控制稽核及安全保卫控制稽核;□□、□□负责财务会计控制稽核;、□□、□□负责信贷管理控制稽核;□□负责电子数据下载及分析、计算机风险控制稽核。各成员负责编制分工内稽核事项工作底稿、稽核事实确认书,对分工稽核事项负全部责任。

七、稽核依据 检查依据如下: 《支付结算办法》 《储蓄管理条例》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出纳基本制度》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业务管理工作规范》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柜员制操作规程》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验印系统和操作管理暂行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库存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细则》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ATM机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抵贷资产管理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商业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管理制度》

八、稽核的方法和要求

1、听取行长的工作汇报,召开职工座谈会。

2、现场观察一线柜员业务操作,检查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根据稽核内容,调阅财务会计报表、帐簿、信贷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通过抽查、碰打、盘点、核对等方式对稽核事项逐项落实;调阅2005年 月 日„ 共计

天会计凭证。

4、根据□□支行

月底信贷报表,按四级分类无不良贷款;按2005年底五级分类有 户次级贷款

万元;综合上述情况,确定如下

户贷款单位进行核查:„„

合计金额

万元,占企业单位总户数 %,占单位贷款总额 %;自然人贷款剔

万元,其余全部核对。

5、行内往来、同业往来、其它应收应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以

日余额进行核对。

6、单位存款根据半年内借方发生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且余额5万元以上单位全部进行核对,经过计算机筛选确定以下单位进行上门核对: ……

7、对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行主要领导汇报。

8、实行稽核项目责任制。稽核组组长负总责,主稽人及成员对分工事项负责。稽核人员要严格按照稽核方案实施稽核,稽核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现问题,均必须详细编写工作底稿,真实地反映稽核工作过程。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由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现场签名确认。

9、稽核结束后应对稽核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析,及时完成稽核报告。稽核报告应对稽核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与违规事实、处罚办法相适应的处理建议。

10、根据领导对稽核报告的批示及被稽核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写稽核结论及处理意见,下发被稽核单位执行。

11、严格执行稽核纪律。要严于职守,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的宴请、娱乐消费,树立和维护稽核队伍形象。

12、做好稽核保密工作。对调阅资料按规定手续进行交接,防止稽核资料的泄密。

九、本稽核方案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账外账的检查方法:

一、来源追查法

这是一种从账外资金来源上查找线索的方法。某些单位历年有些相对稳定的收入,比如租金等,却突然在财务账上消失了;还有的单位某些收入年年有增加,而骤然减少了,如果将这些问题查个水落石出,这些收入则往往进入了账外账。因此,在检查账外账时,首先要搞清楚该单位的业务收入情况,包括正常业务收入和非正常业务收入;再看该单位财务账上是否有这些收入,账上收入是否与实际收入相符。如果账上没有这些收入或收入的金额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就要进行追查。这样,从账外资金来源上找线索,就能检查出账外账来。比如租金收入,财务检查时,基本检查方法就是先按被检查单位的租赁合同整理出该单位的每月基本租金收入统计表,然后打印出该单位在营业部开立的费用帐户明细表,结合财务手工帐本5151-租赁收入科目明细,逐项核对租金收入是否入帐。

二、支出探疑法

这是一种从账外资金支出上追根求源的检查方法。正如所有资金都具有来源和去向两个方面一样,小金库,也有其来源和去向。也就是说账外账的私设手段不论多么隐蔽,必然“来有踪去有影”。私设账外账的单位大多数为了逃避监督,把一些不正当的开支在“小金库”报销。还有的单位利用“小金库”增发奖金实物,购置奢侈品或用于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也有用来搞账外经营、投资的。针对这些情况采用支出探疑法十分必要,主要查不合理支出。账外账的支出由于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难免露马脚。在查账工作中,若发现来历不明的支出时,要追根求源,这样就可以查出账外账。比如通过查看传票,查看2621-工会经费是否按规定列支或是否存在挪用情况,2641-职工福利费是否按规定列支,有无以业务拓展费等形式套支资金供少部分人吃喝、送礼使用,有无以职工伙食补贴形式但职工实际并无享受补贴套取资金;查看5321-业务招待费、外事费是否控制使用,发票是否合规合法,摘要内容与发票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与收款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日期、大小写金额、印章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是否是正式的税务发票或经税务部门审查盖章的发票;查看5321-会议费是否经常发生,是否经常以每人30元会议标准列支会议费,但实际资金存放入小金库备用情况;由于5321-公杂费无比例控制和金额控制,因此要对大额费用进行跟踪,看发票上注明的实物是否存在,是否分配到申请使用的网点处,是否存在利用他人发票套取资金情况,通过帐实核对法进行检查。

三、询查追踪法

这是一种收集信息、抓住线索、寻找突破口的审查方法。由于账外账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在没有发现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就需要注意收集有关信息或采取走询查路线的办法。许多账外账都是从对有关信息的分析过程中间接发现或和所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聊天时得到相关信息的。因此,检查账外账要重视收集与分析有关信息,抓住线索,寻找突破口,追查到底。

四、综合分析法

是指通过综合分析情况后,对私设账外账作出判断,进行突击检查的一种方法。在对一个单位进行检查时,可以通过综合分析被查单位的有关情况,从而判断该单位是否有私设账外账的可能性。如果有则可采取突击检查的办法清查账外账。查账人员要熟悉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财会核算程序、财务核算的各种资料,以及该单位有关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的具体分工等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以及财务情况后,再进行检查。也可以通过从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上发现异常数据,抓住疑点,深查细找。比如查看手工帐1391-其他应收款明细,看是否有违规挂帐套取资金逃避费用控制情况的。

五、相互核对法

这种方法是指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之间,或是书面资料的记录与实物之间,或是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之间进行相互印证,查处账外账的一种方法。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收付核对法:检查某一单位收入或支出时,又与相关的付款或收款单位进行核对的方法。

2、账实核对法:即查对账目与实物是否一致的方法。特别是在资产科目中,要仔细核对大额的资产列支明细情况,核对非经营性的机具设备、办公家私是否有报总行审批,或者虽然是报总行审批,但实际使用却不在申请使用的网点处等;或者帐目列支为某种资产的,盘查实物却没有;或者,单位申报审批的是某种普通资产,但实际却是购置总行控制审批的奢侈品等。 一)、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的稽核

信贷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信贷管理部门利用内部分工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是对本部门的信贷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措施和方法。其主要体现的是岗位制约、授权分责、流程控制的内部控制原则。

1、

信贷岗位的设置是否符合“审贷分离、权限管理、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原则,是否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分工明确”。

2、

贷款的审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有无越权审批、先批后贷和化整为零现象,有无落实“程序否决制”。

3、

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之间是否形成有效的制约。

4、

贷前调查是否实地进行,调查是否真实、充分,是否坚持“双人调查”。

5、

各岗位签批意见是否齐全。

6、

贷后检查是否及时、全面。

(二)内外帐务核对的稽核。

1、

核对贷款内外帐是否相符。

要点:个人贷款可主要根据欠息主文件按一定比例对欠息金额较大或欠息期数较多的客户通过随机抽样进行核对。核对的方法可通过客户贷款查询表进行书面核对或通过电话与客户联系进行确认,注意应对无法找到借款人或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贷款进行重点关注,防止出现冒名贷款现象。

2、

核对贷款内部帐务是否相符。

要点:核对营业部的信贷报表、客户部的信贷报表和管理部的信贷报表是否一致。核对客户部的贷款主档与贷款档案的笔数和金额是否相符。必要时突击检查营业部的贷款帐户余额与贷款档案的笔数和金额是否相符。注意检查当月提前偿还的贷款是否留有完整的信贷档案资料,防止出现贷款挪用现象。

3、

核对利息核算是否准确。

要点:通过核对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清单、业务状况表的方法核对应收未收息清单1321科目、107科目余额与业务状况表1321科目、107科目余额是否相符。通过核对2011科目、2111科目、1321科目的发生额与5011科目的发生额是否一一对应的方法核对1321科目、5011科目发生额的真实性(表内利息核销则1321科目的发生额与1291科目的发生额一一对应)。通过核对5011科目、1321科目(历年贷款应收利息)在本年是否只有贷方发生额而没有借方发生额的方法核对5011科目、1321科目(历年贷款应收利息)发生额的真实性。1321科目是否没有出现负数贷方发生额,当5011科目出现负数贷方发生额时是否有相应的1321科目贷方发生额对应。107科目贷方发生额或负数借方发生额是否有相应的利息收入(表外利息核销除外)。注意检查业务状况表、应收未收利息清单和5011科目内部明细帐,对1321科目、107科目的本月余额突然增加或5011科目的本月余额突然减少的,应通过1805交易和2901交易核查1321科目和5011科目本月发生额的真实性。

4、个人贷款的电脑稽核方法。

要点:灵活运用查询某一活期储蓄帐户明细(0607)、贷款户明细查询(1609)、交易特征设定查询(290

1、2922)、内部帐明细查询(1807)、查询柜员财务交易流水帐(0002)等交易对个贷资金的去向、还贷资金的来源、贷款的结算帐户和与贷款的结算帐户相关联的帐户多次出现20万元以上发生额的要重点进行关注,个贷的私人帐户的余额具有一致性(多笔贷款同一天发放、留足扣息金额、余额相同)的要特别引起重视,彻底核查。

(二)个人贷款主要风险关键点的稽核。

1、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要点:申请个人保证贷款借款人和保证人是否具备深圳户籍,是否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检查有无工资收入证明和是否具有分红资格),其年龄加贷款期限是否未超过65岁。已婚的申请人申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保证贷款是否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注意防止借款人条件不合规的贷款(如假冒村民贷款)。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无采用虚假证明材料(如虚假身份证明和股权资格证明等)。五类客户申请个人保证贷款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须由至少一个五类客户作保证人;申请个人保证贷款10万元(不含)-30万元(含)之间,可由一个五类客户单独提供保证,也可由两个其他客户作保证人;申请个人保证贷款10万元(含)以下,由一个客户作保证人。非五类客户申请个人保证贷款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一个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个人保证贷款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须由两个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个人抵押贷款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要点: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在深圳市范围内、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可抵押物)。抵押手续是否合规(房地产抵押最高不超过抵押物净值的60%,其他不超过50%,抵押物是否经我社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保险手续是否合规(保险额不低于贷款金额的100%,我社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

出帐手续是否合规。

要点:是否先办完抵押、保险后才出帐,贷款各要素是否正确无误。

4、

个人贷款的限额和期限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有无超限额放贷或随意延长贷款期限的现象。

要点:个人保证贷款最高限额是否不超过50万元。个人保证贷款(额度)和信用贷款(额度)及对外承担保证余额之和是否不超过80万元。个人保证贷款期限是否不超过5年,个人抵押贷款最长不超过8年。个人贷款有无超限额放款现象(如借款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故意跨区超限额贷款)。跨区个人贷款有无报市联社审批。

5、

个人贷款有无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手续。

要点:使用查询私人帐户历史记录方法检查有无违规办理借新还旧,检查有无违规办理展期看期限是否合规。

6、

个人贷款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先签合同后进行审批现象。 要点:检查有无客户已签合同但被客户经理告知贷款不成功而未收回贷款资料现象,注意防止利用客户贷款资料进行冒名顶替贷款。

7、

贷后管理是否合规。

要点:未扣到本息的应立即口头催收通知,对连续三期未扣到本息的应发出书面催收通知,对连续六次未扣到本息的应由客户经理撰写书面报告提交客户部经理采取法律途径。

(三)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主要风险关键点的稽核

1、借款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要点:申请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人是否具备深圳户籍,是否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检查有无工资收入和分红证明),其年龄加授信期限是否未超过65岁。

2、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限额是否为10万元。

要点:各笔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年固定收入,其中对村民指近三年平均分红收入与与房屋租金收入,对“四类客户”指年工资收入。

3、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的限额和期限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

要点:申请人在他行和我社已有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及本次申请额度之和是否不超过50万元,同时申请人在他行和我社已有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及本次申请额度之和加或有负债是否不超过80万元。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长为两年。

4、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通过自助方式出帐。

要点;注意是否由借款人在柜台设定贷款密码,凭贷款密码选择柜台、电话银行、或自助终端获得贷款资金。

5、贷款资金不得进行银证通转帐。

要点:查询借款人帐户是否超出贷款资金部分才进行银证通转帐。

(四)、个人楼宇按揭贷款主要风险关键点的稽核

个人楼宇按揭贷款可分为住宅按揭贷款、商铺按揭贷款、写字楼按揭贷款和厂房按揭贷款。稽核时主要审查发展商和借款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楼宇情况是否合规,保证金帐户的使用是否合规,抵押和保险手续是否合规等。

1、

发展商的资格是否合规。

要点:发展商是深圳市成立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开发能力,并愿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借款按时还本付息,或虽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但愿以该售楼款优先偿还我社债务。注意发展商是否在其他银行有无过不良记录而转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2、借款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要点:借款人具备合法民事主体资格,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或等于65(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其已经营时间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偿还本息能力,借款人已向发展商支付规定比例以上的首期款,借款人承诺以所购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注意对借款人为发展商的内部职工或亲属、一人购买二套以上、首期款以现金收款单交纳而未存入发展商帐户的进行重点关注,应结合查询楼宇按揭贷款的还贷资金来源、存入楼宇按揭贷款的还贷资金的经办人、抵押手续是否真实等情况判断借款人的真实性,以及时发现和防范“假按揭”现象的发生。

3、抵押手续是否真实。

要点:可根据欠息主文件对欠息金额较大或欠息期数较多的

贷款通过随机抽样抽取一定比例到国土局或档案局进行核对,通过核对业主和房号的方法核实办理抵押手续的真实性,以及时发现和防范“假按揭”现象的发生。

4、

楼宇情况是否合规。

要点:具有国土局核发的《房地产证》或发展商与国土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具有计划局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立顶批文》、具有建设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具有国土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楼宇地理位置是否较佳,工程实施方和监理方的技术力量是否较强,工程能否如期竣工和按期入伙。注意防止发展商利用不合格楼宇或虚增楼价方法进行套现。注意防止楼宇质量不过关使借款人与发展商产生纠纷拖欠贷款。注意楼盘的套数与申请贷款的套数是否相符。

5、

售楼专用帐户和保证金专用帐户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

要点:发展商是否按规定在我社开立售楼专用帐户,发展商收到借款人的首期款是否存入该帐户。发展商是否在我社开立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的比例是否合规(首期三成以上不低于贷款总额10%,首期三成以下不低于贷款总额20%)。发展商将房产证交与我社保管,且业主已偿还贷款本金达10%以后,发展商才可以自由使用保证金。

6、

按揭的最高成数与期限是否合规。

要点:住宅项目的个人按揭最高为八成三十年,企业法人最高为六成十年。非住宅项目(商铺、写字楼、厂房)最高为六成十年。

7、

是否按市联社审批的额度和期限发放楼宇按揭贷款,有无超额度超期限发放楼宇按揭贷款现象。

要点:个人楼宇按揭贷款总额及期限不能超出市联社审批的额度和期限。

8、保险手续是否合规。

要点:预售楼花的,发展商须在《楼宇按揭协议》签订前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至入伙日止,金额不低于工程概算总价。业主须为抵押楼宇购买“房屋按揭险”,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金额等于所购楼宇的售价。两者的受益人为我社。

9、

按揭贷款的出帐手续是否合规。

要点:借据、合同、贷款审批表、贷款批复通知书各项内容是否一致。贷款额是否直接转入发展商在我社的专用帐户。贷款出帐后,发展商是否及时将相当于贷款额的楼宇售卖 发票和付清房款证明开出交与我社。

10、

保证和回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要点:业主不能如约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到期未还清本息、连续6期或累计9期未偿还本息),我社可要求发展商履行保证和回购责任。

(五)、信贷档案的管理是否合规。

要点:信贷档案是否及时归档。档案资料的使用是否经信用社信贷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档案资料经批准带离现场的是否留下复印件并由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带走。房产证、保单等重要权益凭证管理是否合规。综合员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凭证管理登记表,分管信贷员每月与保管人员进行核查,并作出记录。

此外,对个人贷款和楼宇按揭贷款的稽核除了对上述主要风险关键点进行检查外,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各稽核站要深入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利用虚假资料发放的贷款; 2.贷款关键要素出现差错的;

3.越权审批发放贷款(含借新还旧)的; 4.以贷收息的;

5.降低条件,突击发放的信用贷款; 6.抵押物、质物没有现场核查记录的;

7.抵押物未登记过户或保险过期没有续保的;

8、贷款借据和合同未执行面签的;

9.借款人账户资金活动异常,有明显套现嫌疑的; 10.售楼价格大幅波动或明显高于其他同类楼价的; 11.连续欠供三期以上或者出现大面积集中欠供的; 12.按揭保证金比率明显偏低(低于5%)的; 13.楼按业主无法联系的; 14.发展商内部职工按揭的;

15.同一楼盘多套房产业主同名的;

16.不同业主的供楼资金来源同一人的;

17.委托发展商或律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18.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手工编号的; 19.贷款户财务状况出现异常危及贷款安全的; 20.没有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1.逾期贷款未及时发放《催收通知书》的; 22.三个月以上没有贷后检查或回访记录的。

附件2:个人贷款和楼宇按揭贷款稽核方法表格 稽核项目

稽核要点

稽核方法

内部控制

信贷岗位的设置是否合规

询证信贷人员

贷款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检查贷款审批表

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

询证信贷人员

贷前调查是否真实、充分,是否坚持“双人调查”

检查贷款调查报告

各岗位签批意见是否齐全

检查贷款审批表

贷后检查是否及时、全面

检查贷后调查报告

内外帐务

核对贷款内外帐是否相符

书面或电话询证

核对贷款内部帐务是否相符

检查贷款报告和贷款档案

核对利息核算是否准确

检查业务状况表、利息清单、内部帐明细、电脑记录

个人贷款的电脑稽核方法

检查个贷资金去向、经办人

个人贷款

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检查收入和证明材料

个人抵押贷款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抵押物权证和保险单

出帐手续是否合规

现场观察、检查贷款要素

个人贷款的限额和期限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

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检查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有无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手续

查询贷款帐户和个人帐户的还贷记录

个人贷款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

现场观察和询证信贷人员

贷后管理是否合规

检查欠息期数和相应措施

授信额度

借款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检查收入和证明材料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限额是否为10万元

检查贷款余额和历史记录,年固定收入不得超出限额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的限额和期限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

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检查贷款期限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通过自助方式出帐

检查是否由借款人设定贷款密码

贷款资金不得进行银证通转帐

检查授信资金去向

楼宇按揭

发展商的资格是否合规

检查发展商的资格证书

借款人的条件是否合规

检查借款人身份、收入和首期款等证明材料

抵押手续是否真实

检查是否由信贷员办理抵押、到国土局或档案局核对抵押

楼宇情况是否合规

检查证件是否齐全和现场观察楼盘

售楼专用帐户和保证金专用帐户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

检查帐户历史明细和余额

按揭的最高成数与期限是否合规

检查按揭贷款协议书

是否按市联社审批的额度和期限发放楼宇按揭贷款

检查贷款的总额和期限

保险手续是否合规

检查是否办理保险

按揭贷款的出帐手续是否合规

现场观察、检查贷款要素

保证和回购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

检查欠息期数和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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