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2020-03-03 21:28: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培养锻炼干部,合理配置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二)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挂)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干部异地交流,尤其是优秀干部要加大交流力度;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使干部交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三、交流时限和范围

局党组通过调任、挂任、举荐、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岗

位交流,交流时限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再行安排工作岗位。干部交流范围一是对本局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的工作岗位在局属各股室、局机关与乡镇所、中心所与偏远所进行岗位调整;二是由县局举荐到市局学习锻炼,重点进行培养;三是确因工作需要,由当地党委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协商,按照“进一出

一、对等安排”的原则,与地方进行干部交流。

四、交流对象

(一)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的;

(二)已不适合在本岗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三)需要重点培养的;

(四)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五)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的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分为部门目标考核和个人考核。

(二)个人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分值比例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发布施行。

(三) 干部量化考核同部门目标考核同步进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优秀等次人员交流到重点岗位或由县局举荐到市局挂职锻炼;对末尾人员按试岗、待岗处理,属局机关

的交流到乡镇所、中心所交流到偏远所,连续三年不称职的人员实行末尾淘汰待岗处理。

六、实施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考核。

(三)提出交流对象和岗位;

(四)局党组与交流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五)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意见;

(六)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做好交接,办理有关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一)交流工作必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集体决定干部交流对象。

(二)交流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否则,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干部岗位交流期间,其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不变。

(四)交流人员在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五)办公室负责妥善安排异地交流干部的工作、生活,切实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

(六)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干部交流工作进行监督。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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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干部经验交流

干部交流发言稿

干部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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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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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交流实施办法.doc》
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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