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2020-03-03 00:00: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铁五局兰新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第四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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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一

1.1、火工品管理符合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并遵守所在地政府的规定。根据《工程物资管理程序》规定,按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使火工品的管理更加有序、使用更加安全, 特制定《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1.2、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员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1.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机制,项目内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4、火工品库房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 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同时,项目工程应建立6种 安全管理制度:火工品入库须知、火工品库管理制度、火工品库保管 员制度、火工品库看守员制度、火工品发放规定、火工品临时存放点 安全措施。

1.5、火工品管理应按照规定操作。地方政府对火工品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须符合其规定。

管库员要建立健全火工品台帐,对验证合格入库、发料、退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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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动态及时记录,确保帐物、帐帐相符。

采购规程

2.1、物资部根据本项目施工进度向局指物资部报火工品使用申请计划,由局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采购供应。

运输规程

3.1、火工品的运输应符合《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火工品的运输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方,并保存其资质和准运证的复印件。

3.2、火工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的管库员或业务员应当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如到达时间、包装情况、规格和实际数量)将运 输证其中一份自留保存,其余按当地公安机关规定办理。

3.3、运输火工品必须有专人押送,运输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船舱内, 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炸药与雷管、导爆索必须 分开装运。如炸药少于2 0 0公斤、雷管少于2 0 0发、且只有一种运输工具需一起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应分区装配、相距较远(至少1米以上),且雷管应放在盒内装入木箱。

装卸规程

4.1、火工品的装卸,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首先要建 立必要的现场警戒,指定专人负责,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劝离。必 要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

4.2、火工品装卸应以人力作业,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业搬运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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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章作业,轻装轻卸、轻拿轻放,紧密装卸,严禁拖拉、抛掷、翻滚、摇动。对雷管尤其要小心翼翼、轻手轻脚,不能有任何的跌落或撞击。

4.3、装卸时尽量保持包装完整,装卸时按指定的位置分类堆放。

4.4、火工品装卸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是夜间装卸,可用电力 照明或手电筒提供足够的照明(禁用明火),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 全。

4.5、多种火工品需要搬运时,按照风险降低原则进行。相对而言, 从不安全到安全地方,先完成危险性最大的,最后完成危险性最小的; 从安全到不安全地方,先完成危险性最小的,最后完成危险性最大的。 进库时,搬运的顺序:先雷管,次炸药,再导火索。出库时,搬运的 顺序:先导火索,次炸药,再雷管。

4.6、装卸完毕(含收料、发料),由管库员填写《特殊物资搬运记 录》(表样见附表),记录装卸情形。

五 入库验收验证规程

5.1、严禁非炸药库管理人员包括炸药库保安人员代办验收验证火 工品。

验收验证时应根据收料单据逐一查对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外包装应无破损,每个品种的每个整件均应有质量说明书和合格证。

5.2、雷管(含非电毫秒雷管)的验收验证:打开1~3盒(1 0 O一3 O 0发)抽查。一查数量是否相符;二查雷管编号是否与箱外编号一致,是否连号;三查外观质量,应无绿斑、裂纹、小坑及管口松软。

电雷管还应查看脚线联结是否牢固,管壳无重皮、变形、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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锈迹、污垢。

5.3、炸药的验收验证:一看外包装无破漏、水湿、油污;二开箱 抽查,内包装要完整,内装炸药无受潮、硬结、变质,数量相符(开 箱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库外安全地点进行);三看药卷是否完 整、防潮剂有无剥落、封口是否严密。

对硝铵炸药湿度的简单检查方法:抓少量炸药在手中捏紧,摊开 手掌,如炸药成团状或块状,说明含水量较大,须干燥后才能使用。

5.4、导火索的验收验证:外观包裹严密、均匀,无折伤、变形、发霉、剪断、散头。

5.5、导爆索的验收验证:两端头封紧,无折伤、变形、发霉、散 头。

5.6、验收验证中发现以上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管库员须立即向物 资主管汇报,未有专门结论之前不得投入使用。物资主管要立即以文 字形式通知供应商协商解决,或调换、或退货、或索赔。并将报告、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有必要的要及时向所辖公安派出所报告。

5.7、验收入库时,管库员必须在现场指挥,按品种逐一入库存放。 全部入库后,应立即对刚入库的火工品的品种、数量复核一遍,以保 证入库无误。

验证合格入库后,管库员按照实际收货品种、规格、数量及时填 制收料单,做好入库记录台帐表,(表样见附表)与交付人办理交接手 续。

储存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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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严禁将爆炸物品交由劳务协作班组保管。

6.2、火工品应有专库储存保管、有专人管理,并设有警卫人员(或 保安)巡守。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和警报、监控摄像系统设施。

火工品库房防潮、防冻、防高温、防爆、防盗。库内不得从事其 它工作或活动。

6.3、建立仓库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和 专职人员登记表,向大通县公安局申请许可,并保留所在地县公安局 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6.4、火工品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日光射入。保持室 内温度摄氏1 0℃~3 0℃度、相对湿度4 0—8 0%之间。

火工品库房严禁烟火,入库口应设明显警示标牌和标语,标明入 库须知和作业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不得穿钉鞋入内。

6.5、炸药与雷管、导爆索必须分库或分区隔离存放炸药与雷管、导爆索不得混合装运。

6.6、醒目标识,分区堆码,便于收料和发料。

6.7、火工品堆码:按品种、入库日期、有效期限分类堆码。堆码 实行“五五化”。

下部应垫高200—300毫米,距库墙不少于0.2米,垛间应有通道,堆垛一般高度不超过1.8米,垛宽不大于2米,垛长不大于5米。

6.8、雷管置放不准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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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管从箱中取出发放或点数时,要在铺有毛毡或橡皮软垫上进行。 开箱零发时,剩余的零数仍要放入箱内盖好,避免虫咬、鼠拖发生事 故。

雷管内如掉入杂物,只能把雷管放在手指上轻轻敲动倒出杂物, 严禁用棍棒掏取。

6.9、导爆索的保管方法与雷管基本相同。

6.10、导火索表面应干净,不得沾染油污或黑火药粉末。

6.

11、相关证件或说明书要妥善保管。

6.

12、对库房和库存火工品经常检查。

6.

13、对全部库存火工品,管库员每天不少于一次进行全部火工品的自点,可安排在交接班时二人一起清点,并如实记录。确保时刻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物资供应站报告。

6.

14、库房内因检查或领取、存放火工品需要外,其他时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6.

15、火工品库要分类建立健全收发料仓储台帐,时时保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附台帐样本,不与材料余额卡混同)。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火工品数量差错,管库员要立即报告物资部,物资部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对于隐瞒不报的情况,将视情节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予以处分。

6.

16、未经公安机关和项目部批准,不得为外单位代保管火工品。

发料规程

7.1、火工品发放,严格执行所在项目部的规定程序,坚持“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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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原则,凭主管领工员审批的《火工品领用料》(表样见附表)。

7.2、发料时,先检查领料的上游程序是否完成:A、是否有项目部 指定人员开具领用单。B、是否有指定人员审核。

其次检查完成上游程序是否真实:核对指定人员签字的笔迹。

再检查领料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A、领料人员是否经理部指定

的人员。B、核对领料人员的肖像和笔迹。

以上全部符合,才予以办理。

7.3、发料时只允许一名领料人员进入库区领料。领料人必须签认 领料数量,清点一种提取一种,按品种逐一发放领取完毕。

7.4、禁止一个管库员同时向二个及以上领料人(单位)发料,对 同时来领料的单位或人员必须逐一办理。

严禁领料人员单独进入火工品库房。

7.5、雷管的发放,要按编号逐一进行交接并及时记录。

7.6、在打开整箱、整盒雷管检查时,发现箱(盒)内外编号不符 或数量短少要立即记录实际情况,开箱(盒)时在场人员应对记录进 行签认,管库员要立即报告物资部。

对数量和编号不符的,物资部应立即组织复查,如复查仍不符,将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

对数量不符的,物资主管要立即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或公安部 门,妥善处理。并将报告、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

对编号不符的,物资部要立即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进行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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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报告、处理过程作专项记录。对于包装内外编号不符的雷管,暂 不要投入使用,如工程需要将编号不符的雷管投入使用,应记录雷管 实际编号,并注明包装箱所列编号区间。

对于雷管编号模糊不可辨认,管库员应将其暂不投入使用,并报 告物资部,物资部应与供应商协商处理事宜,并将协商处理过程、结 果记录在案。如工程施工需动用编号模糊的雷管,管库员应详细记录 编号原貌,模糊不清的数字可以以空格代替,但空格数不能多于3个。

7.7、严禁管库员随意填写雷管编号。

7.8、库内废弃的火工品包装物应及时清理出仓库。清理时要确保 不夹带有火工品。

7.9、禁止管库员自行随意调整收发、库存帐目。

7.10、发料时应先对大门上锁,从库房搬运出来的火工品先整齐放 置在大门内。管库员应对照发料单据和堆放的火工品数量、品种、编 号逐一核对无误;再清点一次库内数量无误(发放前帐面数量一本次发 放数量:现存数量);二种方法复核都无误才可以办理交接手续:领发 料人员签字。

7.

11、领发料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开锁、开大门放行。

7.

13、发料完毕,管库员要及时登记发料台帐,记录发放的品种、数量。雷管还要记录清楚所发的全部编号。

退料及余料处理规程

8.1、工地上当天领取未使用完的,应由领料人于当天及时退还厍 房保管,管库员要及时验收入库并登记。验收验证同入库验收验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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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验证合格的才予以入库并及时记录(表样见附表)。

8.2、退料人员要事先填写好退库雷管所有编号。对退库火工品, 管库人员要认真核对雷管的全部编号,炸药要核对规格型号、厂牌商 标,确认是本库房所发出才准许接收入库。

8.3、整个项目工程完工后火工品有剩余的或变质、过期失效的, 应向供应部门退还或按规定销毁。

8.4、退还给供应部门的,应点交清楚、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收据 妥善保管。

8.5、就地销毁的应先报上级批准,按上级的指定以烧毁、溶解、沉水或爆炸的方法实行销毁。公安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6、本操作规程从发布之日执行。

注:本规程参照二00六年国务院令第4 6 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铁路物资技术保管规程》、《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物资仓库管理暂行办法》、《中铁五局四公司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物资管理程序操作规程》等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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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0年六月二十日

火工品保管员操作规程

火工品管理

火工品管理

火工品

火工品

火工品管理措施

火工品管理责任书

火工品管理安全措施

火工品管理方案

火工品管理协议

《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doc》
火工品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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