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0:03:1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 知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就加班做以下规定:
1、加班均应事前申请,逾时不予受理;平时加班应于加班当日16:00之前,周末加班及节假日加班于放假前一天17:00之前由部门助理统计加班人员及预计加班时间填写【加班申请单】于部门主管审核后方有效。
2、加班次日9:00之前部门助理统计实际加班时间并给员工签字确认。
3、如因部门突发事故(系不可预期、不可控制及非循环性的事件、且情况紧急)应于事前或工作终结后,填写【加班申请单】并详述突发事故原因,核准后由人事部确认实施。
4、每周一9:00之前由部门助理将上一周的【加班申请单】交予人事。
5、加班时间由【加班申请单】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加班但未填【加班申请单】或填【加班申请单】而未打卡的,均不视作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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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总务课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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