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1:42: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组织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东兰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份,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为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了解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东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实施细则》情况,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督促政府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效率,推进政府工作。
二、检查的步骤和内容、要求
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查阶段(11月8日—16日)
主要是按照集中重点检查内容,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县人民政府要于11月20日前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各种统计表)送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
第二阶段:各乡(镇)检查阶段(11月17日--22日)
各乡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驻本乡(镇)县人大代表对本乡(镇)
1代表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着重了解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落实及代表的满意度情况,认真填报《东兰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统计表》,书写办理情况汇报材料,于11月23日前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也可网络传送)。
第三阶段:组织代表集中重点检查阶段(11月24-30日) 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县人民政府的自查汇总和各乡镇征求代表意见上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单位,于11月24日至28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成员和县人大代表集中对抽查单位和重点督办的建议进行逐一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一) 重点检查内容
1、了解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县人大送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后,是否及时召开交办会,督促各承办部门及时研究办理。
2、查看会议记录,了解各承办部门是否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办理落实工作方案,是否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办理过程中是否与代表联系沟通。
3、了解各承办单位解决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如有条件解决并得到及时解决落实的有多少件,条件尚不成熟但经过努力得到解决的有多少件,确因条件不具备或者政策法令不允许而无法解决的有多少件。
4、各承办单位是否整理归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否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实地查看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重点督办的建议
县人大常委主任会议确定的第
8、
34、120、1
29、1
33、1
46、19
1、192号等共8条重点建议(建议标题详见附表)。
(三)抽检的部门和乡镇
县府办 县财政局 县市政局 土管局 县交通局 扶贫办 水利局 粮食局 县安监局 东兰镇隘洞镇长乐镇三石镇武篆镇泗孟乡
(四)集中检查方式这次检查主要采取听、看、访的方式进行。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查阅抽样单位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相关档案,走访群众并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部分代表见面,了解代表对办理落实及答复情况和满意程度,征求代表意见。
(五)检查人员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 长黄高线
成 员陈华堂 韦应录 韦智灵陈建宁(司机) 负责检查:县府办县财政局 县市政局隘洞镇长乐镇第二组:组 长韦升松
成 员 韦启德 廖家鹏覃保新黄甫柒(司机)
负责检查:土管局 县交通局 扶贫办泗孟乡武篆镇第三组:组 长梁镇
成 员韦军王黄莉珍 覃建宁韦志泰(司机)
负责检查: 水利局 粮食局 县安监局东兰镇三石镇
三、其他
(一)县人大办公室负责通知被抽检乡镇和部门写好办理情况汇报和配合代表开展检查工作。
(二)各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代表联络工委,以便综合汇总。
附:《东兰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统计表》。
东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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