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020-03-03 06:39:0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员工宿舍是员工生活和休息的公共场所,也是进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 1.2员工宿舍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条件,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1.3本条例适应于宿舍内所有住宿人员.第二条: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2.1公司行政部为员工宿舍管理的专门机构, 2.2下设宿舍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为各宿舍室长

2.3 室长主要负责本宿舍的环境卫生,协助行政部管理宿舍工作。 2.4管委会将围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宗旨,为员工创造良好.文明的生活和休息环境,切实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宿舍管理气氛.第三条:员工住/退宿须知

3.1凡公司员工可凭职员证向行政部申请住宿.行政部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申请者到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3.2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得入住员工宿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带非本厂人员入住宿舍。

3.3员工宿舍实行查房和卫生检查制度,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行政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限期搬离宿舍,,待有悔改表现后,重新申请办理住宿.3.4经检查有传染病的员工必须在两天内在保安室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其床位不再保留.3.5因离职/辞退/开除/解雇的员工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否则因宿舍清洁/维修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个人财产损由其本人负责.3.6退宿舍放行时间:中午10:30-11:30 下午16:30-17:30其余时间不办理放行手续.3.7退宿时不得破坏宿舍各种设施,如有损坏者将依实物照价赔偿。 第四条:安全保卫及相关责任

4.1员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犯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4.2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4.3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放射性等危险物品.4.4养成锁门的习惯,贵重物妥善保管.4.5增强消防意识,宿舍内严禁有以下行为,违反者将受到严厉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4.5.1私自挪用消防器材; 4.5.2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4.5.3使用床头灯; 4.5.4私自拉电线; 4.5.5在宿舍内烧煮饭菜; 4.5.6乱扔烟蒂;

4.5.7其它将给宿舍和员工安全带来危害行为。

4.6自觉维护宿舍治安秩序,提高防范意识。员工进出工厂大门需要查验有效证件,要服从执勤保安的管理。宿舍人员违反安全规程的,应及时阻止和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安.4.7因宿舍和员工密集、各类人员进出频繁的公共场所,故住宿人员不宜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否则责任自负;行政部不承担财产保险责任。建议住宿人员自行参加个人财产保险;放假期间,请住宿人员带走个人贵重物品。

4.8严格会客制度。普通员工宿舍一律不会客。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宿舍(因故经行政部准许的工作人员除外),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值班员传呼。

4.9未经行政部主管人员同意的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宿舍留宿,如有发现者公司将依公司管理理制度处理。 第五条:公共环境及秩序

5.1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室内垃圾须直接倒入走廊卫生筒内或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保持宿舍走廊“24小时无垃圾”,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 5.2宿舍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5.2.1将水倒入垃圾筒内;

5.2.2向窗外、门外泼水及抛掷杂物; 5.2.3随地吐痰;

5.2.4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5.2.5清洁工具统一放置在卫生间内。 5.2.6在门厅、走廊、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5.2.7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划、涂写或张贴、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及海报等; 5.2.8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和花草; 5.2.9在宿舍内擅自装修;

5.2.10其它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5.3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从事有偿服务、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项目,严禁开展传销活动和六合彩活动.5.4 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熄灯,宿舍楼夜间11:30熄灯及关门(节假日、周末适当延迟半小时)。加班情况除外.第六条:公用设施管理

6.1 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公司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破坏。

6.2员工宿舍内设施由公司统一配置。个人使用的设施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设施由集体分工保管,宿舍值日长负责。未经行政部同意,一律不准将任何设施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准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员工宿舍使用;不准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员工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得擅自搬迁。 第七条: 水电管理

7.1水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的实额管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7.2节约用水,不浪费。用后关制,有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报行政部维修。

第八条:员工宿舍布置规范

8.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本着美观原则整齐摆放。寝室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8.2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不得有异味.8.3起床后须叠被并整齐摆放在床铺的适当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内衣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8.4 空床铺上私人物品应摆放整齐并经常整理,及时清理不必要的物品。

8.5蚊帐必须干净无尘,起床后应将其夹起。

8.6 床底下各人鞋子摆放整齐,不得有异味,长期不穿的鞋及时处理.8.7墙面:墙面布置要统

一、美观、健康。不得乱涂乱画。破烂的张贴画及时清理。

8.8 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不能悬吊物品.8.9桌面:(有桌子的房间)除下班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等物品,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开寝室须将方凳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8.7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筒内,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不得有积水、水渍。 8.8洗手间洗涑物品需摆放整齐,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可长时间堆放。洗手间内不得有异味。 8.8.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8.8.3不得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沐洗室内。 8.8.4洗衣后晾在晾衣棚内.第九条: 员工宿舍值日制度 9.1值日安排:

9.1.1有宿舍长负责具体执行。

9.1.2每个寝室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有关宿舍管理人员。 9.2值日生职责:

9.2.1值日生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两次以上,将室内公用物品如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9.2.2值日生必须每天上午8:00、下午1:00之前打扫完卫生。 9.2.3负责卫生间的清扫和整流器理.9.2.4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走廊卫生筒内或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9.2.5值日生应督促寝室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9.2.6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9.2.7周日宿舍卫生大打扫除由宿舍全体员工共同完成。

9.2.8做好熄灯、关电扇、报修等到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 安全、纪律等到工作。 第十条:员工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0.1 为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德意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员工的共建热情,行政总务组织专人进行每天至少一次的宿舍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评选最好的十间宿舍和最差的十间宿舍,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10.2检查时间每天8:30开始.10.2参加检查人员:总务/政工人员和宿舍管委会成员。 第十一条:奖励细则

11.1 行政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1.2对于自觉维护《宿舍管理条例》,敢于制止、批评、揭发各种违纪行为者,给予公开表扬,特别突出者,给与奖励.11.3宿舍长表现特别优秀的,且所管辖的宿舍在一年中连续十二次检查评比中成绩显著者,向公司申请优秀管理员奖励.12.4对于在十二次评比中成绩突出的宿舍,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嘉奖。 第十二条:处理细则

12.1 住宿舍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宿舍管理条例和住宿协议,恪守有关文明公约。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2.2在宿舍楼内进行下列活动者,将给给予以通报批评或通报批评处理。

12.2.1在宿舍 楼内打球、踢球、溜冰、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12.2.2私自调换寝室,占用另外床位; 12.2.3私拉电线、电话线;

12.2.4午休时间或熄灯后在楼内大声喧哗、打牌、高声播放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的;

12.2.5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12.2.6在宿舍楼内随地便溺; 12.2.7宿舍内停、骑自行车; 12.2.8寝室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

12.2.9将寝室钥匙转借他人,私自换、加门锁; 12.2.10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2.2.11宿舍夜间关门后,爬墙返回寝室者; 12.2.12在宿舍楼内吸烟影响他人或造成后果的; 12.2.13其它违反宿舍管理条倒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收取物品折损费,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住宿资格。

13.1故意损坏家具及公用设施或挪用作他用的; 13.2因在宿舍楼内吸烟、乱扔烟蒂等过失引起火险;

13.3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的;

13.4未经行政部批准留宿外来人员,或将床位转租、转借他人; 13.5宿舍内拥有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热锅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者;

13.6私开电闸及偷换电表保险丝,私自调换门锁者; 13.7浪费水资源,情节严重者。 13.8在寝室内酗酒引发事端;

13.9烧煮饭菜、点燃蜡烛等明火,危及宿舍安全;

第十四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交司法机关处理。 14.10聚众斗殴、起哄闹事,在宿舍楼摔砸酒瓶等爆响物; 14.11赌博或变向赌博;看黄色影碟和吸毒返毒传毒的;

14.12非法张贴或散发有不正当内容的大小字报、标语、漫画、传单等;

14.13干扰、阻挠总务政工工作人员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厂规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4.14偷拿公司、他人物品的。 14.15擅自非法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法留宿外来人员造成严重后果; 14.16非法同居及容留异性在宿舍过夜

14.17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公司内线电话;

14.18其它严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行政部。 15.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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