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020-03-03 11:07:0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经营面积在100 M2以下的食品零售经营者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健康体检证明要存入档案备查。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

为维护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与本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与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装防鼠铁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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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在本单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查验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是否与提供的生产许可证一致,查验该食品是否与许可生产内容一致,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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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

流通环节个体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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