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0-03-02 20:07: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武汉惠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期:二○○九年三月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

三、安全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十三、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制度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六、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则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有关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公司针对自身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现将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本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源,防患于未燃,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既有章可循,又行之有效,切合实际,公司依据现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在部分 规章制度上进行了修改,充实了关于应急救援、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卫生防治、安全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公司本着“持续改进、行之有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项目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承担相应职责,每年度初公司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三、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各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及各级安全责任与各班组以责任书的形式签订,将分解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五、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司事故每年度考核,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安全奖惩的基本条件。

六、各项目部、工地每年一月底将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情况上报公司。

七、各职能科室生年度应将科室各类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

八、公司考核组根据签订的各级责任书进行考核。

九、对考核符合标准的项目部将通报表彰,并给予现金奖励。

十、对考核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部将对项目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给予批评,并对项目经理进行经济处罚。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制度

1、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设计”和“方案”中,应针对工程特点、方法、使用机械的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后必须签署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并报监理公司总监工程师审批,对重大专项安全方案,实行公司技术部门及技术负责人会审论证,并进行会签施工前依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工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一律不准开工。

2、公司安全科、项目经理、项目部必须定期检查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如发现未按方案施工,立即责令停止施工。

3、高层建筑必须按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龙门架、井架应按照JGJ88-92规范要求,认真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TN-S接零保护(即三相五线),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必须编制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做到有用电总量及配置计算书,现场配电走向图。

6、脚手架工程不论钢管架还是毛竹架均应按JGJ130-2001等标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毛竹架及24m高度以上的钢盘架应有计算书。

7、基坑工程和人挖孔桩,应依据JGJ120-99等有关标准,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网等未经验收不准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9、施工现场悬崖陡坎、坑洞和有高处落物危险的部位,必须进行防护,并悬挂醒目的符合GB2894-82规定的警标,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0、按规定使用“三宝”。

11、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12、龙门架等起重设备必须有安全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在运输中维修保养。

13、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主要机械应进行重复接地。

14、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各种缆风绳或附墙杆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

1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19、施工现场的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职业病情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提高企业和项目部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工地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工地必须每月或半月一次自查。

②不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单位工程安全员必须每天下工地对施工现场进行轮回抽查或指导性的验收检查,工地施工员、工程负责人、工地安全员每天班前检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公司级检查必须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为主。除特殊情况外,经理分管副经理必须参加定期安全检查。

4、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组织、领导

①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司安全部及专职安全员是否担负起应尽职责,安技干部是否按规定配备,素质条件如何、能否胜任工作。

②各级领导落实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把安全生产的目标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认真解决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难题,做到奖惩严明,支持安技部门人员的工作,尽到自己应该承担的安全职责。

(2)查执行制度情况:

①检查公司和下属单位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现场制度是否上墙。

②对违章指挥,作业者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 ③各级各类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查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①对新工人入厂(场)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②是否执行企业年初制定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技措施计划。 ③考核各类人员是否懂得本职的安全操作规程。 (4)查资料:

①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有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②查安全日记有无记载班前安全活动和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③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资料。

(5)查文明施工情况:

场内道路是否畅通、平整、施工用水排水系统是否符合标准。 堆放材料是否整齐,场内余土是否运出。 (6)查隐患情况

①检查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②检查电气、机械、起重等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带病运转情况。

③检查“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如发现隐患及时发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给予罚款处理,整改达不上要求决不放手。

5、检查评比

(1)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小结,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处理,给予罚款并通报批评,对模范遵守法规,执行各项制度,施工现场确实搞得好的应及时给予表彰。

(2)安全检查情况作为公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重要条件。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事故责任者,不得参加年终评比,并扣发年终奖金。

6、公司每季度、工地每周定期进行检查,同时专职安全员在分管工地每天检查一次,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当时不能整改好的,必须立即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公司、安全部、工地各一份,限期进行整改或采取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

7、接受隐患通知书的单位工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和计划。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8、工地负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不得借口拖延,否则给予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9、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整改好的及时消案,如发现整改不力,或只整改一部分,给予经济处罚,再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改好为止。不服从管理,立即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并提出惩罚意见。

10、及时发现隐患,又在整改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者,应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11、建立事故隐患台帐。

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为了切实、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提取和供应,解决好安全投入经费来源,并做到专款专用,正确有效地合理使用管理,特制度本制度。

2、公司安全投入资金,上年工程结算收入的1%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该项资金按有关规定进入成本。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公司平衡拨付使用。公司每年初制定安全技措经费详细使用计划,年未统计与考核安全技措经费使用情况。

3、工程开工前,公司根据项目部提交的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计划进行拨付,确保经费到位。

4、工地使用的各种警示标志牌、规程挂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购买,上述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钢管、扣件及用电防护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购买费用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开支,财务科目单列。

5、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后,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动用此经费。

6、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拨付后项目部、工地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计划进行落实,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时,将扣压工程款,停工整改。上述规定公司将根据实时情况进行修订。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了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公司所有职工实行全员教育,对新工人、临时工实行三级教育,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和考核。

2、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每年各类人员培训或教育时间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三级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全员教育:1)凡我司职工每年将接受安全教育;2)内容:学习《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三级教育:1)各项目部招收新工人或使用临时工,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科办理登记办证手续;2)发证必须经公司,工地分别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六小时;3)内容:以安全技术规程,预防高处坠落规程,施工现场八大纪律为主。

5、特殊工种培训:1)电工、起重工、卷扬工、机械工人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无证不准上岗。2)对已有证书的特殊工种职工要考查,并定期进行考试。

6、建立职工档案、填写安全教育卡,被教育者都要签名,还要填时间。

7、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必须制订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为了确保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避免出现不安全事件,促进公司施工安全技术的交底,提高安全技术工作水平。结合公司工程施工的特点,针对安全技术交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公司工程施工的相关单位。

3、施工准备阶段在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为重要章节进行编制,并报技术科审核后,方可实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送安全部门备案。

5、新工人、特殊工种人须经岗位技术培训、考核和安全教育后,持合格证上岗。

6、施工负责人在开工前,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逐级签发“安全交底任务单”。

7、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均有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技术具体措施,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应编制预防自然灾害(防台风、雷击、防洪排水、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滑等)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在明火作业现场焊接、切割、熬沥青等有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10、有特殊工程、特殊作业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如土石方施工安全技术、爆破安全技术、脚手架安全技术、起重吊装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高处作业、主体交叉作业安全技术、焊割安全技术、防火安全技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安装工程安全技术、烟囱及筒仓安全技术等,并进行分类作业技术交底。

11、对拆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详细调查拆除工程结构特点、结构强度、电线线路、管道设备等现状,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方案,并于安全技术交底。

(2)拆除建筑物之前,在建筑物周围划定危险警戒区域,设立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并予安全技术交底。

(3)拆除工作开始前,先切断被拆除建筑物的电线、供水、供热、供煤气的通道,并于安全技术交底。

(4)拆除工作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必须对最底层可下部结构进行加固,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栏杆、楼梯、平台应与主体拆除程度配合进行,不能先行拆除,并予交底。

(6)拆除作业工人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拆除承重梁,柱之前应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结构,并防止其他部分坍塌,并进行安全交底。

12、单位工作开工前生产单位负责人或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各施工班组分别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应认真填写交底表,交底表内填清交底人、接受交底施工班组、交底内容、交底时间等,并签字确认后备查。

14、交底报表应及时上报技术作单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生产单位可留复印件备查。

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规律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规模、层次,特点及施工环境编制出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各项前期条件、准备工作、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流水施工、工种搭接、劳动力组织安排、技术物资设备的组织供应、施工进度的安排及现场的规划与布置等内容,是指导施工的主要依据。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本着“遵守法规,信守工期,工序合理、技术先进、安全高效、节约成本”的原则。

4、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一个综合性文书,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安全施工的分步分项工程和工程危险部位,应予重点考虑。对高层建筑、大型工程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地下工程)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吊装工程、模板工程应予编制单独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编制后,应签署编制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并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签字。重大设计与方案应组织专项技术部门进行专门论证会审签字,以落实各类人员的职责,即谁签字谁负责。

6、涉及主要部位的设计与方案应考虑编制相关的计算验算书。

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强标、质量管理强标、工程技术强标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施工组织设计应本着“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切合实际”的要求,要具有针对性。

9、施工组织设计原则确定后,应严格履行,按章执行。

10、施工组织设计如有变更或部分变更需报送原审核审批人,经签字方可实施。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避免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施工机具和起重设备管理,规范各类设备的作用、维修、保养、安装特制订本制度。

2、凡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设备安装前必须由公司安全部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专项方案设计,方可开工。

3、各种机具及起重设备必须建立使用、保养、维修、管理台帐,并落实专门责任人。

4、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实行检测验收,如检查验收人员不坚持原则,马虎了事,按违章论处,其一切后果检查验收人员负责。

5、凡不符合规程设备操作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工地负责人或施工员必须使用持有电工操作工者,敷设线路,安装变配电和漏电、保险、限位等装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通知设备科、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会同验收。

7、工地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1、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实施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事故责任的人职责。同时为了严肃法纪,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制度。

2、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事故处理报告规程。

3、凡我司职工、使用的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歇工一日和超过一日的事故,都应查明原因。

4、工地发生轻伤事故或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科负责人,由工地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工地发生重伤和轻伤多人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两天以内上报公司。由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工地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公司,公司有24小时内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局、检察院、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由有关部门及本企业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5、工地所发生轻伤、重伤及伤亡事故一律不得隐瞒。

6、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施工员应做到:

1、负责抢救伤员。

2、保护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4、配合调查。

7、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立即施救。

8、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施工员、与事故有关人员以及目睹事故发生的人都应支持调查工作,要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

9、调查结束后,应及时讨论调查报告,及时做出结案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做出决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10、无论发生轻、重伤乃至伤亡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设有追究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组织和管理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在年终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者,则给予批评和处罚。

2、在公司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及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3、各项目部、工地未按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将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并停工整改。

4、各项目部、工地对公司及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的将按整改通知书上处罚标准进行重罚,并停工整改。

5、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未做到尽职尽责,将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者,

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项目部获得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按工程总造价0.8-1%给予将励。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付经理担任付指挥,其成员根据指挥的提名,由承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项目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人员应符合实际情况,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下文进行调整。各项目部和在建工程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

2、指挥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本公司资质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的不足之处应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充实和完善。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的原则。

4、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预案中的《应急救援程序》要求,迅速传递应急信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的人员应切实有效的遵循信息传递流程。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危害辩识及风险评价,通告程序及报警定位、应急设备及设施、能力及资源、保护措施程序、信息发布及公布教育、事故后的恢复程序、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等。

6、公司确定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各项目部和在建工程应根据公司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

7、公司负责配备及更新各类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各项目部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及器材。

8、公司与项目部负责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演习。各项目部负责具体落实。

9、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法与步骤》供各项目部演练时参考。

10、各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应做好救援演练记录及评价工作。

11、本公司各单位、各项目部和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参加或配合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2、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应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适应本工程的相应的救援预案。

13、本规章制度将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对不足之处在适当时候进行修订。

十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开工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义务消防人员。

2、项目部经理是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做到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总结安全防火工作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3、施工现场要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5、工地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留有平整通畅的消防管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施工现场宿舍内不得用大灯泡,不得私烧电炉,不得卧床吸烟。

7、消防器材及工具不准挪作他用,并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发现火情立即组织补救,并拨“119”火警电话报警。

8、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将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9、对在防火工作中,有玩忽职守且造成损失的班组和个人,第一责任人有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三、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制度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各类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采购费用,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开支,由安全科统一购买,专人保管。各工地根据实际需要量,在安全科领取。工地应及时张挂,竣工验收后送交安全科销帐,否则按价赔偿。

4、安全帽: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由安全部统一购买(定点厂家)、发放、保管使用。

5、安全带: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公司安全部、项目部按工程量的需要必须配备足额安全费,由专职安全员保管,谁用谁领用后归还,丢失赔偿。

6、安全网:凡高处作业,脚手架三步架(含三步架)以上的必须挂设密目安全网。由公司统一购买、保管(在定点厂家购买有本地区主管部门颁发准用证的合格产品)。各工地必须按规定或实际需要领取。领取后必须及时挂设,认真做到有交底有验收。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十四、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有新开工工程均由公司与项目部经理签订承包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经济承包责任书中必须明确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做到经济承包与安全指标、安全责任密切挂钩。

3、项目部根据各班组的性质签订承包责任书,在承包责任书中明确项目部与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措施。

4、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项目部、工地因管理不善,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隐患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追究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的责任,其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对项目承包后,能认真履行配合总承包单位荣获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公司将按工程造价0.8-1%给予经济奖励。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GB5306-85规定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二年进行一次复核,超过有效期的证件不得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应向工地管理人员及公司专职安全员出示上岗证件,并留复印件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时向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出示上岗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十六、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2、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决定凡本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均应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有关规定支付保险费用,为其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提供保障。

3、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如因故延长工期的或中间发生有停工后又复工的,各项目部应注意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

4、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工程投保手续并足额交纳工程保险费。

5、保险费应列入工程费用,各承包单位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6、鉴于建筑工程保险实行不记名、不计人数及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各用工单位要注意做好人员档案(或记录)。

7、工程投保后,项目部应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关于保险知识及相关信息方面的学习教育。

8、各项目部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备案并提出索赔要求,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得到及时、足额的陪付。公司有义务协助意外伤害的理赔工作。对发生有意外伤害事故隐瞒不报、不予索赔的,公司将严肃查处。

9、公司依据市政府99年39号文件,对在职职工实行全员工伤保险。

10、公司工伤保险参保后,公司有义务对发生有工伤事故的在职职工索取工伤理陪。

11、公司在职职工如有工伤事故发生,应及时、如实的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以免丧失理陪机会。

12、对因工负伤的确认及伤残等级、理陪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本规定未尽事宜,将按“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

十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例会制度

3、外包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4、脚手架交底验收制度

5、安全资料建档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工地应成立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管理具体安全工作。

(2)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设计”和“方案”中,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机械的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依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一律不准开工。

(3)所有操作工必须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4)工地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工地安全员或施工人员在操作上岗前应进行安全讲话,做好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好安全日记。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精神病、癫痫病等患者不准分工上岗作业,请出施工现场。

(7)充分利用“三宝”,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防止高空坠落。

(8)施工场内危险处应有防护设计。

(9)脚手架、排架、脚手板未经验收不准随便上人操作;施工现场用电等未经验收不准使用。

(10)场内所有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人安装、操作、管理、移动和拆除。 (11)一切机电设备都必须安装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防护罩应完整无损,手携式电动工具操作者应穿绝缘鞋或戴绝缘手套。

12)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现场内的易燃易爆器材要严

加管理,要配备消防器材,落实防火、防爆工作。

(13)(所有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留隐患。

(14)高空作业,特殊工种操作及安装电气、拆除脚手架等应派专人监护。 (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场内整洁、卫生。 (15)

2、安全例会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行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实施,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动态,采取有效对策,做到最大限度地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例会制度。

(2)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例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时间一天,由公司发书面通知,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内容:1)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安全科、工地负责人或施工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3)全体成员共同协商、讲座、发表意见;4)主任作总结,并布置下月工作。

(3)安全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半天,由安全部发通知,由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内容: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生命的思想,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学习先进单位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训。2)汇报本人工作及思想情况,提出下步工作计划。3)互查安全资料建档情况。4)针对存在问题共同献计献策。5)由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4)施工工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半天,由工地负责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工地负责人和施工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内容:1)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学习重点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的控制,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3)学习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4)分管工地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今后任务并报公司安全科。

(5)各生产班组、各工种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时间1—2小时),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整改不安全因素,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做好会议记录。

3、外包工、农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司外包工、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凡我司下属各项目部、施工工地使用外包工、农民工,无论技工、壮工,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必要性在施工队伍管理处办理转借手续)方可与使用单

位签订分包单项任务合同书,在提供安全有效防护设施的前提下,实行经济承包要与安全生产挂钩,赏罚分明,奖惩兑现。

(3)凡我司下属单位使用外包工、农民工(年龄在16周岁—50周岁,身无残疾者)安全部登记造册,进行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

(4)对特殊工种,高处作业者每年必须体检一次,由公司安全科建档保存。 (5)工程开工前由工地负责人,施工员必须对外包工,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交底书,配备安全帽并妥善安排住宿等生活设施。

(6)加强对外包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班组活动每周至少一次;工地教育每月一次并有文字记载,作为安全资料归档保存。

(7)使用外包工、农民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更换和私自乱雇,严禁在校学生当临时工。

(8)对外包工、农民工违章操作者一律执行本公司《奖惩办法细则》。

4、安全设施交底验收制度

(1)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搭设。未经处专职安全员验收不得继续施工。

(2)施工用电验收程序:施工用电及配电房等用电及配电房用电必须按有关方案实施,并做分段验收,用验收不合格的应予整改,直至复验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安全资料建档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国家劳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凡我司单位工程工作量在5万元、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单独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由工地负责人(兼职安全员)或施工员负责收集,由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整理。

(3)安全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每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在施工之前做好,严禁施工后补交底书,否则按违章处理。

(4)单位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部作总安全交底;开工后,分部分项安全交底由工地施工员负责,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交底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负责人,施工员参加验收,电气安装交底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部、工程部参加。

(5)单位工程安全资料必须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公司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规定或一般交底。

3、外包工、农民工进场交底书。

4、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违章违纪等记录。

5、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

6、安全网、脚手架和电气,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交底验收表。

7、安全检查时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和违章违纪罚款通知书。

8、每季度文明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9、

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6)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专职安全员整理后送交公司安全科存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