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6:55: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奈曼旗大沁他拉小学辞职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员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辞职程序
1.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交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2.正式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交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经校长审批方可生效。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应于离职前办理工作及财、物的交接手续,并由相关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4.在员工申请未批准之前,员工必须保持工作状态,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否则视工作态度情节轻重,给予扣除适当工资或不予发放工资处罚。
5.对于幼儿园内部培训或出资培训,申报职称,办理户口等但在服务期内的辞职者,需依相关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辞职手续
1.辞职员工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辞职员工需到政教处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
3.《员工辞职申请表》经批准生效后,员工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相关负责人监督。
4.员工离职时需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单位所发办公用品,如丢失按原价赔偿,易耗品除外。
2)单位的钥匙、文件、资料、电脑、录音机等。
3)其他属于单位的财物。
4)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5.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单位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6.自动离职人员辞职手续办理完后,如员工未交接完工作即已离职,则扣除相应通知金,按每人150元扣除,如单位辞退员工则不予扣除。
7.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员工离职,工资按20元∕天发放。
8.工作未满一个月员工离职,工资以800元∕月标准,按日发放。
9.辞职或辞退员工凭辞职申请表到财务领取工资。
奈曼旗大沁他拉小学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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