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安监局综合监管调研报告

2020-03-02 02:35: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地区安监局综合监管调研报告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新安监行管字[2008]237号)精神,我局结合三季度责任制督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2年以来,地区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

2003年,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14人,与上年同比上升11.76%,亿元GDP死亡率2.12;2004年,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59人,与上年同比上升39.47%,亿元GDP死亡率2.63;2005年,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41人,与上年同比下降11.32%,亿元GDP死亡率2.06;2006年,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21人,与上年同比下降14.18%,亿元GDP死亡率1.56;2007年,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死亡92人,与上年同比下降24.59%,亿元GDP死亡率1.00;2008年1-9月,全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死亡67人,与上年同比下降11.84%,亿元GDP死亡率0.86,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占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的67%,占事故控制进度比例的89.33%。

一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每年年初地区行署都与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督促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和企业与下属单位及车间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从地区领导到各县(市)、部门、企业负责人都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通过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一岗双责制”的落实。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负责、企业承担责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新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安生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的安全责任体系,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步得到完善。地区行署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力度。成立了主管煤炭安全工作的煤管局,恢复了农机局。地、县(市)安监部门升格为行署、县(市)政府直属机构,相继组建了地区、县(市)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了街道、乡(镇)。目前,全地区已有43个乡(镇)、街道,243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安监机构,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两级监管、四级网络”。对382名基层安监巡查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由行署法制办考核发证,持证上岗。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监管机构,各企业单位也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全力抓,上下联动,层层联网,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多年来,各级安委会持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农机、食品卫生、工业企业、森林防火、石油天然气管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和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

从2007年至2008年9月,地区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累计排查隐患9578项,已整改9003项,限期整改率达到94%。其中,排查一般隐患9498项,已整改8928项,限期整改率达到94%;排查重大隐患80项,已整改77项(3座病险水库正在治理中,煤矿70项全部整改完毕)),限期整改率达到96%。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917万元。

2008年初,开展了火灾隐患严查彻改专项行动,对新丰市场、一百货、南粤文化中心等6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要求进行了彻底整改销号。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内容,巩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一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地区行署制定了《哈密地区行署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哈密地区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哈密地区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办法》、《哈密地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程序》、《哈密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了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和突破控制指标的单位和领导,严格实行评先选优及精神文明单位评选“一票否决”,确保了责任制落实到位。 各行业监管部门也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关制度,强化了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把市场准入关,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加大矿容矿貌整治力度,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部分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的企业和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预提制度。截至目前,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已收取风险抵押金2864万元,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约8000万元。 五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科技投入加大了力度。道路交通方面,强化了黑点黑段治理,增加了交警协勤,增加了交管装备。投入300余万元在国道312线哈密段401公里全线安装了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煤矿方面,涵盖人员定位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的电子监控系统已于去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非煤矿山方面,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大力推行井下集中监控、井上统一管理的“两位一体”电子监控管理平台,目前已有17家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建成并投入使用。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火工品库已100%实现了电子监控;危化及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企业已有58家建成并使用了电子监控系统。在年末,将有60%的非煤井采矿山和50%的危化企业全部建成电子监控系统;消防方面,政府投资了1000多万元购置了消防登高车、重型消防车等设施,新增消防栓35个,安装消防水鹤3个,有效提高了消防灭火救援能力。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提高。行署成立了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制订了《哈密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哈密地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机、公众聚集场所、食品卫生等28项专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中毒、高层建筑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安排开展了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提高了基层应急工作水平。

七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上,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形成了互为一体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在点上,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学习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今年以来,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81人(次),安全管理人员360人(次),特种作业人员2568人(次)。在线上,加强了各行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年初开复工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对全地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等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做到了“验收合格一家,复工生产一家”,截至目前共培训企业员工5262人。在面上,加大全社会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利用手机短信、网络信息等现代传媒平台,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电视竞赛、安全知识宣讲、板报图片展、文艺演出、咨询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哈密地区被国家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八是坚持“四不放过”,严厉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能迅速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从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档案资料来看,能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依法顶格进行处理,特别是加大了对事故单位管钱、管物、管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增大了违法成本,使企业负责人从内心树立起了重视安全生产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在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势头,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但是,从局部看,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事故在个别年度、时间段集中发生,给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也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工作被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的过程中不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的措施不具体,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特别是个别企业在承包、承租过程中存在以租代管、以包代管的现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浮在表面。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一些矿山企业由于点多、面广、线长,生产生活条件较差,职工流动性大,新招工人较多,且素质较低,企业对新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岗前安全技能培训重视不够,职工的安全技能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

三是部分建设项目特别是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建设施工,给后期开工生产、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和阻力。 四是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影响,地区目前将安全生产监管的侧重点主要放在城市经济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乡村修路、建房等活动逐渐增多,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得到快速发展。由于农村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农牧民安全教育不够,安全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生产规划欠缺等问题,造成农村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观念,从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要通过扎实工作,确保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内。2009年力争将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不超过6.2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8.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1.54。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安全综合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消灭安全生产监管盲区。进一步完善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认真开展高位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普查台帐,抓好治理工作“五落实”。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严把安全技术状况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实施跟踪督查;对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强化“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严格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确保安全生产。要尽快解决国道

312、省道303线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欠缺问题,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三是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监管体系。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提高装备水平,确保企业安监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政府要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尽快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程度。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主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督促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营造一种人人学习安全知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法规、人人爱护生命健康的社会氛围。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全面推进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行动指南。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去,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县(市)、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明确农村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措施推动农村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公安、消防、农机、农业、民政、建设、交通、质监、教育、文化、电力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农村安全的管理和服务,认真履行农村安全归口监管和服务职责,共同推动农村安全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要加大政府对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宽农村安全投入渠道,运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价格调节等政策,加大对农村公共安全特别是公共隐患治理的投入。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农村安全投入。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农民义务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加强农村供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用电隐患。规范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安全管理。

三要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月”、“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乡村”、“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农村安全的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安全常识。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编写适合农村特点的培训教材,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要逐步加快完善农村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做好农村发展安全规划工作。修订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加农村安全工作内容,建立农村安全生产评价考核机制,推动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借鉴城镇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

哈密地区安监局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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