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园投稿及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2020-03-03 18:37: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润园微信平台投稿及稿酬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润“家”文化的建设,加大宣传公司内部员工互动互爱的力度,提高宣传报道人员的写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和鼓励公司员工为企业内部公众微信平台踊跃撰稿投稿,扩大稿件来源,提高稿件质量,切实把公司内部微信-润园公众咨询平台办实、办好、办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稿酬发放范围:在公司微信内部-润园公众平台上公开发表作品的部门。

二、稿件审核:所有稿件须经以下相关审核流程通过后,并在公司微信-润园公众平台刊发后,才计稿酬发放。

1、公司团队建设、组织活动、企业宣传等文化宣传的审核流程 初审:由部门负责人对初稿进行审核;

二审:由部门负责人提交至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审核;

2、各销售部门的营销活动、品牌宣传等审核流程 初审:由部门负责人对初稿进行审核;

二审:营销活动的稿件由市场部负责人提交至吴疆审核;品牌宣传稿提交罗淑娟审核

四、各部门投稿要求

每年度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上需完成发布反映各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团队建设、组织学习及营销活动的稿件,惠安生产基地生产部6篇,财务/人事/信息部合计5篇,供应链/品管/研发/OEM合计4篇;深圳行政人事/综合部/财务部合计5篇、海外事业部3篇、专业渠道各省区8篇、新零售事业部8篇、产品部(含定制)3篇。

五、稿酬发放标准:

1、凡完成宣传任务的部门,次年1月初由行政人事部按年度核计后一次性奖励500元;

2、凡参与投稿并被刊登在公司微信-润园公众平台的人员,给予奖励50元/篇;

3、凡年度推文阅读量最高者给予奖励300元;

4、凡部门内投稿最多的人员,给予奖励200;

六、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1、发放时间:每年度,由稿酬行政人事(人力资源部)专人申领直接发放至个人;

2、所有稿酬发放登记表的填写均应规范完整,作者姓名一律注明真实姓名,特殊发放的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3、稿酬发放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后由行政人事部(含财务)备存;

4、对离职的员工经联系或长时间无人认领的,稿酬做退回公司财务处理。

七、其他

1、对抄袭或剽窃作品,一经查实,公司不发放任何稿费;因涉及作品抄袭或剽窃等行为,给公司造成影响的,公司将视违纪行为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所有投稿(含图片)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3、对所有已采纳并发放稿酬的投稿(含照片及艺术作品),编辑部享有再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公司员工向公司微信平台投稿,原则上以公司快讯编辑部组稿,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稿。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用途。

八、投稿方式:

1、邮箱: 营销中心:

2、备注:投稿人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办法自2018年9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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