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员工培训指导意见

2020-03-02 05:44: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电工培训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电培训管理,调动员工学习积极性,提升农电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网公司人才培训有关要求,结合农电工队伍现状,特制定《农电工培训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公司系统各级农电培训管理,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农电工培训工作。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司各供电单位,各农电服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公司建立省、市、县、所四级农电培训网络,公司农电部归口管理农电培训,各专业部门负责对应业务培训指导,相关培训机构承担部分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市电业局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农电培训,各专业部门(生产、安监、发建、农电)分专业负责业务培训,县级供电企业、供电所负责以现场作业技能为主的在职培训。

第四条 公司农电部职责:

(一) 健全各级农电培训网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维护相关管理系统。

(二) 制订公司年度农电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费用,指导公司所属单位培训工作的开展、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 委托技能鉴定中心开展农电工技能鉴定工作。

(四) 委托中心培训部对供电所长进行培训。

(五) 组织农电现场作业技能培训竞赛,促进农电工现场作业技能提升。

(六) 组织农电工培训,参加国网公司各类竞赛,推荐优秀员工参加国网公司优秀农电人才的评选。

(七)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选聘考评公司内训师。 第五条 市局农电部职责:

(一) 开展培训网络活动,建立、维护员工培训档案。

(二) 制订市局年度农电培训计划,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 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组织转正定级考试。

(四) 负责组织员工上岗、技能鉴定培训,组织参加上岗资格、技能鉴定考试。

(五) 负责员工新技术、管理技能培训、待岗集训,协助安监部门开展下岗人员培训。

(六) 指导现场作业技能培训,组织市局现场作业技能竞赛和参加省公司技能竞赛、调考。

(七)选聘和管理本单位内训师,向公司推荐优秀内训师人选。

(八)对县供电企业农电工培训情况进行考评和奖惩。

第六条 市(州)局生技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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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农电生产高压专业的现场作业技能、新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

(二)组织和实施现场技能大赛生产高压专业竞赛培训工作。

第七条 市(州)局安监部职责:

(一) 负责员工安全知识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安规考试工作。

(二) 负责员工触电急救培训。

(三) 负责下岗员工进行复岗培训及考试。

第八条 市(州)局发建部职责:

(一)负责供电所农网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施工工艺培训。

(二)负责供电所农网升级改造相关政策培训。 第九条 县级供电企业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更新员工培训档案。

(二)协助市局开展员工上岗、技能鉴定培训,参加上岗资格、技能鉴定考试。

(三)组织待岗培训,安排待岗人员跟班实习。

(四)组织转岗培训和考试。

(五)指导供电所开展现场作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县级现场作业技能竞赛。

(六)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考评和奖惩。 第十条 供电所职责:

(一)上报年度培训需求,实施培训计划。

(二)开展现场作业技能培训。

(三)对转岗人员进行培训。

(四)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待岗人员跟班实习。

(五)负责师徒合同的签订以及一对一的培训和管理。

(六)负责员工技术培训情况及其记录的评价和管理。

第三章 入职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包括入企教育、作业技能集训、试用期培训。入企教育后《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作业技能集训,转正定级考试后取得上岗资格或技能鉴定初级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入企教育。时间为一周,培训内容包括对企业历史和现状介绍,企规企纪、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典型作业现场参观、作业常识介绍、安规学习及考试。

第十三条 工作技能集训。时间为两至三个月,员工在进入供电所工作之前,由市局指定内训师或有专长的技能人员,在大型供电所的现场实训基地对新入厂员工集中开展技能培训。

集训结束后由市局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供电所。

4 第十四条 试用期培训。新员工进入供电所后,按专业选择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资质的人员为师傅,并签定师徒合同,由师傅对徒弟进行一对一的培训。一年期满后进行转正定级考试,合格后方可转正。

第四章 在职培训

第十五条 在职人员根据专业参加各类在职培训,在职培训包括上岗、技能、转岗、下岗、待岗培训。

第十六条 上岗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参加持证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上岗资格,不合格人员给予一次重新培训和考试机会,仍不合格者予以待岗。

第十七条

技能鉴定培训。市局每年组织开展电力生产、营销理论知识、职业技能的培训,培训后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进行鉴定。

第十八条

现场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现场培训,供电所应结合每一个作业现场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

生产人员:农网配电线路施工、运行维护;配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生产作业系统的使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使用等。

台区人员:抄核收与异常判断;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安装、检查;线损计算与分析;营销系统的使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使用等。

服务人员:低压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技巧与礼仪;电费

5 电价知识;营销系统应用等。

市、县局应对供电所现场作业进行监督和点评,对作业技能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市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培训竞赛。

第十九条 管理技能培训。省公司定期举办供电所长培训班,完成对供电所长的轮训。培训内容为:党风廉政、供电所常态化管理、电力财务综合知识、生产计划管理及设备管理、电力市场营销学等。

市局每年举办供电所管理人员培训班,完成对供电所长、综合管理员、班组长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优质服务、绩效管理、危机应对、沟通技巧等。

第二十条 转岗培训。员工转岗需递交转岗申请后经农电服务公司批准,并通过由供电所组织的转岗培训和考试。

生产、营业岗位转台区岗位应进行抄表机使用、营销系统应用、表计故障判断与处理、线损分析、电价政策等培训。

营业、台区岗位转生产岗位应进行安规知识、生产作业平台、生产技能等培训。

生产、台区岗位转服务岗位应进行服务技巧及礼仪、营销系统应用、电费电价基本知识等培训。

第二十一条 下岗培训。农电工内部下岗的,由农电公司组织培训一周后安排跟班劳动。下岗期满经考试合格方可

6 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 待岗培训。未通过上岗考试或上一年未通过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实行待岗培训。待岗人员经待岗培训后,参加上岗考试或当年的技能鉴定考试,通过上岗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后本人提出上岗申请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章 内训师的选聘与培养

第二十三条 内训师的任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培训工作,身体健康。

(二)具有所从事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专门的技术、技能或管理特长。

(三)具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传授知识、经验或辅导他人操作实践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主业或农电工。

(五)具有特定技能专长的,可破格选聘。

(六)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和单位领导、农电部门负责人直接聘任为相关专业的内训师。

第二十四条 内训师的选聘程序

(一)公司和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农电部和培训机构有关人员组成的内训师选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训师的选聘工作。

(二)内训师选聘程序:

7 1.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经公司或各单位农电部审核、初选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组织对申报人员集中进行授课技巧、语言表达、教育心理学等内容的培训、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3.选聘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的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合格者聘为单位内训师。评价方式一般包括材料审查和试讲两个环节。

(三)内训师聘期为3年,聘任证书由公司统一印制,各聘任单位发放。

第二十五条 内训师的培养

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内训师培训,培训内容为语言表述、授课技巧、计算机应用、教育心理学、讲师个人修养等进行培训和实际演练。

第二十六条 内训师的激励和考评

(一)内训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按照培训教学工作量,由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酬金(含税)。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待遇按原岗位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承担。

(二)内训师考核分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项目考核采用学员满意度测评和考试成绩相结合,年度考核结合项目考核和年底综合测评进行。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继续聘任,不合格的解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以续聘为下一 8 任内训师。对业绩特别优秀的内训师,各单位要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 培训档案的建立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考试考评成绩、技能鉴定证书及各类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第二十八条 培训档案采用谁负责培训谁录入的原则,培训结束一周内录入系统。省公司的培训由市局代录,

二、三级单位的培训由相应的农电工作部专责录入。

第二十九条 二级单位农电工作部用工专责对培训档案进行实时审核。

第七章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第三十条 建立个人培训记录本,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各级培训笔记、个人自学摘录、技术问答。培训记录由供电所兼职培训员每月定期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 个人培训记录可采用录音、视频等方式保存。

第八章 培训评估与激励

第三十二条 培训评估内容:

(一)每年技能鉴定等级变化统计。

(二)员工各项专业技能的提升。

(三)各类竞赛结果。

(四)通过分析员工知识、技能、态度的差距确定员工

9 培训需求、调整下年度培训项目。

第三十三条 根据每年技能鉴定结果按照薪酬管理办法调整工资待遇。

第三十四条 个人技能突出参加各类技术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

(一)按照相应制度进行一次性奖励。

(二)推荐参与国网公司、省公司优秀人才评选。

(三)结合个人品德与协调组织能力,优先推荐担任班组长或供电所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新入职员工签订师徒合同后,师傅每月补贴50元。一年后转正定级考试合格师徒各奖励200元,否则各考核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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