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

2020-03-03 06:55: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公章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的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一)公章的刻制

1、公章包括法人章、法人代表章、董事会章、股东大会章、财务专用章、审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各部门、各单位刻制公章,要写出申请,均须报总经理签字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在制定的营业处刻制。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各部门、各单位刻制好公章后,必须先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4、因公章磨损或其他原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要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二)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用章程序

1、公司的各类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实行签字责任制,即公司用章谁最后签字批准,谁负责。

2、公司所有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以公司名义印发的公文(包括红头文件和非红头文件),不论上报上级机关,还是下发各部门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无分管领导须经总经办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二)公章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暂无部门章的加盖公司公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暂无合同章的,加盖公司公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5、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6、各类公章一般不得带出公司外,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带出,用完应立即归还。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联系工作,需要出具固定制式的行政介绍信,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此介绍信,只起证明持信人身份和联系工作内容的介绍作用,不作其他任何证明;

8、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用章程序用印,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用印的文件、合同等,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责任追究

1、因公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使用法人印章或专用章时,用印部门、单位在办理批准使用公章手续时,未认真审核的,要追究审批签字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3、公章在停止使用后,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公章交办公室保存。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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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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