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协议

2020-03-03 17:21:4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华科大分校与原7011工厂部分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书

集资建房协议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乙方:(集资人)

鉴于二零零四年甲方整体收购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七零一一工厂后遗留的部分职工住房问题,自二零零九年四月起,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本着“共建繁荣校园、保障和 谐氛围”的精神达成基本共识。校方董事会就此作出相关决议并正式行文{见[校董发]二零零九(十九号)文件}。按双方约定,乙方亦选举组建了“集资建房筹备小组”并在此期间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集资建房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双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充分调查和协商决定,以原七零一一厂桥外住宅用地置换致校内西区游泳池附近国有规划土地(面积平房米)作为本项集资建房用地。

第二条:本次申请集资建房人,必须是原七零一一职工(在职或退休)未享受企业住房福利、且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本次集资建房原则上参照原七零一一厂上次集资建房的程序和办法执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派代表参与组建成立“集资建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综合协调、房屋建设所需要征地拆迁;房屋设计方、建筑方与监理方的选定;建房 设计方案的认定、主要建筑材料选购认可;房屋分配办法的拟定与执行;过户手续及两证的办理等综合管理事宜。

指挥部具体组成、分工及工作条例另议。

指挥部运行、筹备小组前期工作费用纳入建筑总成本。

第五条:集资建房的房屋为全框到顶,桩基础(深度大与米),钢材使用钢 铁公司钢材,空心砖砌墙内墙粉湖,外墙漆美化,中空屋顶,水电到住房门口,2.8米宽楼梯间,每层层高3.3米,不做隔热层。

第六条:本次集资建房交房状态为为毛胚房。房屋建成后,甲方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并负责在房屋交付后180天内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交给乙方。

两证落户费用和契税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集资方式:本次集资建房集资人选定房型、层次、和具体房号后,根据指挥部颁布的标准所确定的总额,分别按预付款、进度款、尾款三次缴纳:

华科大分校与原7011工厂部分职工集资建房协议书

预付款:2010年月日向甲方交付元作为启动资金;

进度款:按房屋建造速度于2011年月日交付元保证工程进度;

尾款:房屋建成完工后集资人拿钥匙时交清尾款:元。

凡集资人不按期缴付预付款、进度款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论。指挥部可在五个工作 日内退清其前期已缴的全部金额,其所选定房收回、另行分配他人。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加紧办理集资建房审批及规划调整批准手续。

第九条: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在建成后,以房地产权属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确认的实际面积与协议约定的面积不符的,以房地产权属部门确认的面积和实际发 生的建筑总费用综合摊算各集资人的集资总价款,在缴付尾款时多退少补。

第十条:乙方转让房权时,在同等转让价格下必须优先考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受让 人。

第十一条:指挥部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前期管理,并另行向该物业管理公 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每月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湖北省、武汉市等政府 和职权部门的相关法令、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分歧、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甲,乙各方均可在房产被管辖地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告。

第十四条:本协议共两页十四条,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方签章(印)后生效。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章)乙方:(手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10年月日签订日期: 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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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交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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