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1:34:2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强化参营车辆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特与进站参营客车签订本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目标责任:
1、所有进站经营客运车辆的经营者,司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交通安全生产法规,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
2、进站经营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驾驶证、服务证、上岗证、营运证等),严禁无证或证件不齐全参加营运。
3、要积极配合客运站工作人员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防止危险品上车。驾驶员严禁酒后、疲劳、带病开车,要以良好的素质和饱满的精神投入营运工作。
4、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驾乘人员应会使用车载灭火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否则客运站有权不予签班发车。
5、车辆经营者必须经常教育驾乘人员遵守职业道德、交通法规、车站规章,服从车站管理,做好安全行车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的,客运站有权对其进行停班整顿。
6、经营者、司乘人员必须参加所属单位(公司)或交警、交通部门的安全学习,遵守安全学习制度,要经常向旅客进行安全乘车常识和防偷防盗的宣传,做好行车、治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遵守站场秩序,所有车辆必须准时进站,按站场指定地点停放,准时发车。
8、当旅客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旅客安全,并及时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文成长运有限公司车号:
客运站车辆所属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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