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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临劳社〔2011〕57号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专项
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检查的通知〉(杭人社发〔201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至9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内容
1、本辖区内劳务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其中外地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本地劳务派遣单位户数;
2、本辖区内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从事的主要岗位;
3、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水平对比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5、劳务派遣的行业分布情况;
6、劳务派遣单位或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和投诉情况;
7、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
二、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统计阶段(2011年9月5日至9月11日)。各中队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对2011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各中队统计上报本辖区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市局将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各辖区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违法派遣劳动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各中队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上报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队要充分认清对劳务派
遣单位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筹划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在第二阶段对劳务派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三)要及时报送书面材料。各中队于2011年9月9日下午4点前传真报送本地区专项行动有关数据(附件)并于2011年9月28日下午4点前书面总结材料(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747013837@qq.com)。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钭卫星联系电话/传真:6106120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抄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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