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08:48:0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制度
一、健全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组织,在校长领导下,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其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鉴定工作要根据国家有关档案鉴定工作的原则和标准,用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考查分析档案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切忌随意性。
三、对鉴定结果要写书面报告。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案卷,要在有关目录及案卷备考表中注明。对应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四、对保管期满但没有了结债权债务的财务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待了结后再行销毁。
五、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六、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七、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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