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2020-03-03 15:12:3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一、定义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特点

1.政府支持与倡导,自愿互利。

2.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3.因地制宜。

4.从发展历程来看,合作医疗的形成与发展都根植于“合作化”的基础之上。

5.从实施原则上来看,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为原则。 6.从付费方式上来看,传统农村合作医疗采取的是预付费方式。

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形式:

1.福利型合作医疗保险;

2.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险;

3.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六个方面特点:

1.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与各地经济水平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将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是提高了统筹层次,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4.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5.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

6.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比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容

1、目标和原则

(1)目标: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a、自愿参加,多方筹资。

b、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C、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2、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较好的地区可以相应的提高缴费标准。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予以适当的扶持。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3、资金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手指、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参与、之情和监督的权利。

六、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2002年10月,国家提出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较为普遍适用的经验,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机制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一种顺应形势,适应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央为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乡发展协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健康水平方面,我国农村和城市存在着不小差距。据此,党中央做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

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3、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国家一改以前“保小不保大”或“保医不保药”的做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或住院费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4、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宣传不到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农民对医疗的认知度决定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意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新鲜事,起报点、最高补偿限额、报销比例、转诊程序等对于农民来说都是新鲜词,农民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规定。再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认志,工作方法简单,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许多农民产生不满情绪,担心重蹈覆辙,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这些导致好多农民都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使得该政策难以实施。

2、农村医疗服务资源匮乏

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根据统计,200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而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当年,城镇人口约为3.97亿,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30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人口为8.66亿,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0.7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前者是后者的13倍。

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卫生队伍中,简单的跟师学徒仍存在于基层卫生室,就是在县级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中,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基层卫生人员素质令人担忧,这也使得农民的主观期望效用值降低,从而影响了参保意愿。

3、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由于农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不够、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村居民比较分散,乡镇人员采用挨家挨户上门收费的方式,在收费困难的同时,也增大了工作量。在筹资原则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财政适当支持为辅,但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未见。最终,合作医疗资金就落到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身上,农民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合作医疗的监管在乡一级的工作主要是由乡卫生院承担,日常监管只能靠卫生院的自我约束,这很容易给合作医疗管理带来隐患,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运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运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形成对合作医疗经费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和前提。 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筹资水平的确定是政府和广大农村居民双方经过考虑与估计,最终达到合作博弈的均衡。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当地财政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并由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提出较为适当的筹资标准。在政府补贴和自付积累金的确定上,两者之和要足以支付保险补偿金;在农村居民支付能力强的地区,政府少补贴一点,在农村居民支付能力弱的地区,政府多补贴一点。

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筹资方式选择得合理与否关系到筹资效率和筹资成本的大小。如果政府对不同参保人群的收费标准不一样的话,不妨采用分工征缴方式,如政府对个人,地税对企业,教委对学生,等等。如果各类人群的筹资方式是一样的,那么,各类人群都可以由一个征缴主体来管理。

(二)改革农村卫生人员培养模式,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关键还是人才。根据我国农村卫生人员素质低,人才匮乏的现状,一是要定向培养适用人才,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国家可以安排专项资金委托高等医学院校定向为农村培养全科医生,或由学校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或合同书,学生全部定向分配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二是要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加强对在职的乡村医生采取多种途径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三)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政府部门应当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并制订出合理的宣传方案,然后,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维护农村居民健康权益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要以教会农村居民如何正确地分析评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为出发点,根据不同健康状况下农村居民的心理开展工作;要实事求是,避免夸大或是只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点;要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而不要简单地灌输事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强加给农民。

课程:社会保障概论

讲师:李老师

组名:

成员:蔡滨 only we余运萍

高杨渊 段四来

马永波 张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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