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

2020-03-03 19:35: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就业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大课题和难题,也是我们大学生十分关注的问题。创业,是人生起步的选择,是当代大学生为之努力的方向。为了引起我院广大同学对就业和创业问题重视,并帮助他们做好就业和创业各方面的准备,最终达到成长成才,顺利就业,成功创业的效果,共青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与招生就业处联合发起成立“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本协会定名为“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简称“就业创业协会”。

第二条:“就业创业协会”隶属于学院团委,由团委领导和管理,同时业务上受招生就业处的领导,由本院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以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学生组织。本协会严格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指导思想,切实帮助每一位同学,使他们在校期间能了解更多的就业信息和一些成功人士的创业经历(经验),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和成功创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帮助每一位同学顺利就业,成功创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开辟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为加强协会事务管理,使本协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更好的实现本协会的宗旨,特制定本章程,作为全体会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凡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系别、专业和年级,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本协会纪律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加入本协会,加入时需填写相关档案资料。

第六条:会员申请报名集中在学年开学之初,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招收新会员。入会程序:

1、由本人填写会员登记表;

2、缴纳会费及一寸照片两张;

3、发放会员证。

加入本协会后即拥有本协会会籍,协会将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应热爱本协会,不得做任何有损于本协会名誉和不利于本协会发展的行为。

第七条: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监督本协会工作,并提出批评、建议,及向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

4、会员可以优先取得本协会编印的各种资料;

5、会员有参与本协会优秀会员评选的权利;

6、会员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形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关心本协会工作;

3、积极宣传学校就业政策、指导学生就业创业,使学生顺利就业、成功创业。

第九条:会员奖惩条例:

1、每年进行优秀理事及优秀会员评选工作,对为协会作出贡献的理事和会员给予表彰;

2、对于不履行协会章程,不完成本职工作的理事予以免职,对于损害协会形象,妨碍或阻挠协会开展工作的理事或会员给予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劝其退会或直接申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强制退会;

第十条:会员退会自由,但需先提交退会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方可退会。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作自动退会处理: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一年以上者;

2、被学校开除学籍者。

第十一条:会员发给会员证,会员毕业可申请荣誉会员,办理荣誉会员联系表,未办理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常务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通过会议形式讨论审议,决定协会重要事务。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1、正副会长由民主选举,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审批后产生;

2、其他理事通过竞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产生。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负责协会内外各项事宜的统筹安排; 副会长(两名):分别负责协会内、外事宜,协助会长工作;

下设各部门和职能为:

办公室:负责日常文字材料的处理,规章制度的完善,社团的档案管理,协调每个部门的工作。负责社团的会务工作,会议计划和总结、记录、打考勤。管理社团的资金利用,负责日常财务报销。负责社团的组织人事考核培训工作。具体分为文秘组、财务组、人事组。

就业部:负责配合招生就业处搞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开拓就业市场等就业服务和实践活动,在招生就业处的领导下参与组织和承办各类人才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开展就业形势报告,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具体负责开展就业实践活动。下设信息组、培训组、招聘组。

创业部:负责开展创业报告,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规划、创业实践活动、社会见习、会员交流等工作,针对同学的创业意向和项目,提供信息咨询、项目分析等服务,对适合开发的项目,组织有能力的同学,进行开发、推广,把有可行性的创业想法付诸实践。下设活动策划组、项目组、营销组。

发展部:负责协会发展与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协会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协会的纳新工作,新生入学时协会的宣传,在不同时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会员纳新计划与方案,提交会长审核通过后实施,对协会的发展负责,壮大协会力量。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活动,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及就业创业竞赛活动;负责对外联络工作,为社团活动申请提供场地;负责加强与学校内外各组织和社团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为社团的活动尽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的支持。具体分为宣传组、联络组、活动组。

第十五条:本协会聘请有关专家及支持本协会发展的有关领导作为本会顾问,并成立顾问团,为本会提供有关就业形势、政策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建设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一届,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有:

1、开展有关就业创业方面的技能培训。

2、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就业创业为专题的学习与研究,并与其它就业创业组织进行经验交流。

5、协助宣传、贯彻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并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协助招生就业处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人才市场会;协助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协助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开展与毕业生有关的就业创业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创业项目活动。

6、充分发挥本协会的应有作用和潜力,为我院的就业工作作出贡献,为就业的同学提供帮助。

第五章 协会活动

第十八条:协会应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活动内容应健康和丰富,并实用有效,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每个阶段应有详细的活动计划表。

第二十条:活动的形式主要有就业、创业知识讲座、专题的就业形势报告大会、模拟现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技能技巧大赛、就业信息交流、对外就业联系等。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活动由协会活动部进行筹备和运作,每次活动应按相关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前应做好全面宣传。活动中应注意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由学院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账目与支出分开,管理公开化、民主化。

第二十三条:经费来源

1、学院及主管部门拨款;

2、会员缴纳的会费(由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统一规定)

3、社会赞助。

第二十四条:经费用途

1、用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用于协会宣传、对外联系、奖励优秀会员、活动奖品的颁发等各项支出;

3、出版本协会刊物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经费支出

1、经费由协会财务部会计和出纳统一管理,每项开支由经办人提供发票并有两人签名,经会长签字后支出;

2、集体经费支出,由会长召开理事会讨论决定;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借用协会经费。

第二十六条: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由财务部列出经费各项支出,理事会任何成员有权核查账目。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定期整理经费各项收支项目,报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审查,接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七章 人事任免

第二十八条:任用原则:能者任之, 优胜劣汰。

第二十九条:各机构和部门的干部,一律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行为,如有上述情况者一律除名不再录用。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经理事会讨论后可予以除名并备案。对于干部的任免,应本着严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修订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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