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街道农村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2020-03-03 02:16: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汇鑫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提升汇鑫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高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高纪发【2012】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促进汇鑫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街道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为目标。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规范“三资”的使用、处置,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对象和工作范围

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对象是汇鑫街道内的36个自然村。清产核资范围是指自然村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资金;各种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土地、林地、园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1

三、主要工作程序

自然村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开展。

(一)成立组织(3月15日以前完成)。自然村要成立由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二)清查登记(3月15日-5月31日)。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逐笔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通过走访、实际测量、查阅账目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园地、水面、荒地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数量、规格、价值、存放地点、使用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积极组织“三资”底数,登记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张榜公示。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清产核资小组成员逐项逐笔进行核实,确保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和坏账损失等,须进行价值确认核增核减,先由清产核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核实并予以确认后,要在村务公开栏如实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公示期间,村委会、自然村要安排专人,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应,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在公示期间,群众对清产核资情况有异议

的,要认真进行复核,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事项,列为“待处理问题”,报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四)确认上报。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并报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审核汇总。

四、工作要求

各自然村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务必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要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为确保村级清产核资工作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并圆满完成,我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部署、协调解决工作进程中有关问题和矛盾。各自然村也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村清产核资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小组名单、工作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街道办事处经管站,落实责任,有序实施,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在2012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二)要坚持原则,把握环节

此次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开展,“三资”清查要彻底全面,“三资”核实要依法依规,清查过程要民主有序,清查结果要公示公开。要认真把好三个环节:一是清查登记关。对村级“三资”情况要分门别类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二是群众参与关。清查工作要依靠和发动群众,在清理过程中,要邀请村民代表参与清

查核实工作,在制度制定完善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或建议;三是资产处置关。资产处置要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到位,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和坏账损失等,进行价值确认或核增核减资产时,先由村清产核资小组提出实施方案,公示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三)加强指导,严明法纪

街道清产核资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在清产核资专项行动中拒不交账、故意毁坏、藏匿帐证等恶意阻碍清理工作的行为将严惩不怠,必要时由街道纪检部门予以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建立台账,规范档案

各村要及时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至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三资”管理台账,规范档案管理,一要取消各村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各村必须将所有财务收支纳入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经管站),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自设立“小金库”。二要规范票据管理。由县农业局经管站统一印制收支、往来票据。三要规范核算管理。对各村的原始收支凭据进行严格审核。

(五)完善制度,整改提高

对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三资”管理薄弱环节,

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将予以及时纠正,特别是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村集体基础薄弱,村集体收入偏低,部分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低,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逐步实现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汇鑫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汇鑫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监督,按照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求,成立汇鑫街道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小组名单下:

组长:李丙健 (街道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山泉(街道党委委员)

刘扬(街道党委委员)

组员:高立家 (财政所所长)

付振国(政府文书)

于刚(农业办公室主任)

潘爱华(水利站站长)

麻振涛 (经管站站长)

孙连之(宣传办公室主任)

王国先(吉鑫社区书记)

杜军(鑫城社区书记)

袁吉涛(鑫源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经管站,麻振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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