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2020-03-02 01:10:4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贵州恒睿矿业有限公司福泉市

仙桥乡茶园煤矿

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福泉市仙桥乡茶园煤矿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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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仙桥乡茶园煤矿

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为建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进一步改善安全状况,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监察局冠以印发《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结合茶园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规避安全风险。开展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预测、预防、遏制煤矿事故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查找和剖析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风险因素,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建立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分析煤矿作业场所风险等级,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降低煤矿安全风险,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茶园煤矿成立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何俊强

副组长:刘扎娃、徐安体、朱永春、巩建伟

成 员:赵振权、王定沛、王沛龙、张体华、杨万金、吴厚荣、刘洪、刘洪斌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情况,以确保矿井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体系能够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三、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对象

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是对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和各种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排查,并结合煤矿自然条件、装备水平、安全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安全综合评估,采取分级、分类、预警、督办等合理可行和针对性措施进行消除或者控制,使煤矿风险降低到可控的安全管理的过程。

四、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范围

1、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采取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管理等方式,查找出的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包括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以及综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2、其他需要纳入安全风险预警的事项。

五、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内容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煤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析、评估安全隐患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并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整改落实措施。

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煤矿做到每日一排查,及

时召开安全调度会,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现场指挥和重点督促整改,技术科每月认真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形成通知下发各部门,并做到有组织机构、有时间限期、有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全面细致地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作,针对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把检查中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并按“五定”(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原则跟踪复查整改到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销号制度。

六、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建立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煤矿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完善的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是建立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制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方案和对策,明确安全风险预管理总体目标,对煤矿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控制措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运行模式。

(二)风险预警

煤矿的生产活动作为集合经济、技术、管理、组织等各方面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煤矿要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对照《富源县煤矿危险源排查治理手册》,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危险因素,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管理,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辨识、监控

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并评价各种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向决策层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预控对策,经煤矿负责人或委托负责的矿领导明确后,交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三)风险防控

煤矿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在人员、技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其它计划等对危险源进行防控。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工作程序;对专业性较强、危害程度较大、整改较难或无法评估的危险源,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处理。

(四)深入排查煤矿管理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

1、外部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

煤矿生产所处的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自然灾害以及人的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破坏。(如:环境污染、各类矿村(农)矛盾纠纷、极端气象、地震等)。

(2)政策法规变化

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的变动,对煤矿的生产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国家对行业政策的调整、法规体系的修正和变更等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非常大(如资源整合、关闭以及矿权划分等政策)。

(3)技术工艺、装备等变化

现代煤矿企业对科学技术的依赖越来越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技术装备的变化涉及各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如果使用不当,对安全生产也会造成相应的威胁。

2、内部管理因素

(1)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员工准入管理。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明确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准入条件。

(2)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员工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具体、有针对性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在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定员工岗位规范。

(4)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确保员工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涵盖影响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员工行为监督。建立完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员工

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员工行为监督必须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全,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重点监控对象。

(五)深入排查煤矿生产系统方面存在的不安全要素

1、通风管理。煤矿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应设专用回风巷;

(2)、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部通风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

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应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2、瓦斯管理。煤矿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使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煤矿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煤矿强化瓦斯检测,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相关入井人中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煤矿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排放瓦斯前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临时停风应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煤矿应采取瓦斯隔爆措施,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3、防治水管理。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井下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防治措施; (7)、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4、防尘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防尘系统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采掘工

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及转载点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2)、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江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运输顺槽的溜煤眼(转载点)上口及破碎机处、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主要进回风大巷等地点设置净化水幕,水幕安装合理,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冲洗。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5、防灭火管理。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时,应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达到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井上、下有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火技术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防火的规定,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6、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按期调校,其报警、断电、复电值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7、采掘管理。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采掘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

(2)、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定专项措施;

(4)、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选择合理,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5)、监测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趋势分析和判断; (6)、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编制专门设计,并制定专项防治措施。同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冲击地压发生后,应做好调查及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

8、爆破管理。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爆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地测管理。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地测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定;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规定;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10、供用电管理。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投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

(5)、大型设备检修应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10)、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

11、运输提升管理。建立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运输提升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坚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12、压气、输送和压力管理。

(1)、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堆积》的规定。新安装和检修后的系统进行打压试验;

(2)、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有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

有回火防止器。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3)、矿井空气压缩机一般设置在地面。对达不到空气压缩机使用条件和没有能力管理井下空气压缩机的煤矿,一律不准在井下使用空气压缩机。

(六)正确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应急与事故管理。

正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不同的煤矿生产安全风险,科学分析其成为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影响因素,准确评价可能影响的程度和防控级别,从政府、技术、管理等层面,采取召开会议、现场点评、交流探讨等不同的预防控制方法进行分析评估,确保预控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目的性。

1、煤矿应建立完善应急预警管理体系,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1)Q/T9002-2006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防控预警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所有员工都经过预警应急预案的培训;

(4)、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与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7)、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2、规范急救管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2)、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3)、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4)、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5)、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6)、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7)、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3、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调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七)抓好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落实。

煤矿自检自查活动过程中排查出的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传达到每个从业人员,并确保在生产现场得到严格落实。

(八)加强对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

对经风险评估付诸实施的防控措施,煤矿自检自查活动过程中的人员要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对措施不力的要采取处罚措施保障执行,同时形成预警、评估、落实、考核闭合管理,明确督办责任人、整改责任人等事项。

七、其他事项

1、煤矿矿长是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要将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奖惩措施,列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

2、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对于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不开展安全风险预警,或者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工作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福泉市仙桥乡茶园煤矿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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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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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风险预警防控

风险防控预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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