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清运制度

2020-03-03 15:37: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制度

A、清扫工作制度:

为了把我社区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创造繁荣、整洁、优美、舒适的社区城环境,必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扫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

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确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责任段干净。

四、全面清扫,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净,人走地净,不丢堆、掉堆,不乱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则一次扣二元。

五、积极参加集体劳动,雨雪过后,不用通知,自觉到自己的责任段清扫,否则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员分街包片,所长发现一处达不到标准的扣罚副所长十元,副所长发现一处达到标准的扣罚管理人员五元,管理人员根据制度扣罚工人。

七、每月开资日召开全体会议,公布考勤及奖罚情况,每月被罚三次自动离职。

环卫保洁制度 为把我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得更好,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洁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则一次扣一元。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否则加倍扣罚。

四、街面、果皮箱净,无果皮、纸屑,否则一次扣一元。

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制度,保证本责任段清洁,否则一次扣半天工资。

六、不准与他人发生口角,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加倍扣罚。

七、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否则一次扣一天工资。

八、雨、雪两季,及时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积雪,否则一次扣十元。 环卫工人奖惩制度

为加强岗位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环卫工作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在责任路段打扫卫生,在规定工作时间,发现不在位的每次扣10元,旷工或者没有打扫每次扣20元,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代扫的,由本人事先向单位说明原因,否则为旷工处理。

二、要自觉服从管理,管理人员向路段清扫工指出要清理打扫的事项,环卫工人要认真落实,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托否则每次扣20元。

三、清扫质量,每天在规定时间,主干道两侧,店前无沙土石仔、纸张、果皮、铅膜、塑料袋、保持路段全天清洁。丢段扫每次扣10元,花扫、溜边、漏扫每次扣5元,向下水口扫垃圾、水沟未及时清理扣10元,路段、人行道、绿化带未整治每次扣5元,责任路段店前有垃圾桶、袋装垃圾应及时收集,无及时收集或店主投诉了解属实每次扣5元,随便乱倾倒垃圾每次扣50元,并清理现场。

四、全体环卫工人要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有意见及看法应及时向单位反映。对每月被扣5次以上取消当月资金,给予路段责任人扣100元,并警告一次,连续警告3次的给予辞退。

七里塘社区市容监督人员和环卫人员奖惩制度为明确主体,强化责任、规范工作,推动各社居委创建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奖惩制度:

一、市容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1、各社居委市容监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市容所、执法中队的督查、指导。

2、监督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不听从安排,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由社区分管领导提请社居委予以辞退。

3、监督人员管理的路段,被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力,将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被省、市、区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4、各社居委路段监督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若被上级部门检查扣分罚款的,除追究责任外,按扣分总额比例,路段监督员扣50%,岗位环卫工人扣40%,总负责人扣10%,从月工资中扣除。

5、监督人员管理的路段,被省、市、区检查验收得到表扬,社区市容所将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励。

6、各社居委市容监督人员书写正面反映创建工作稿件被新闻媒体采用的,市容所将给予200元奖励。

二、环卫工人奖惩制度

1、上岗时不穿黄马甲,不佩证上岗,不带清扫工具,每缺一项每次罚款5元。

2、上岗时迟到、早退、离岗、串岗、坐岗,发现一项一次罚款5元。

3、路牙灰沙严重,发现一处大于1平方米处以5元罚款,发现一处大于2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

4、发现往窨井口扫垃圾、往绿化带倒灰沙和在路边焚烧垃圾每项一次处以10元罚款。

5、发现杆、墙有“牛皮癣”,经督办后,没有及时清除的,每一处罚款5元。

6、路上有漂浮物、人行道上杂草不能及时清除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7、路段有裸露生活垃圾,小于1平方米处以5元罚款,大于2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

8、隔离带绿化、路边绿化带上有漂浮物,经督办后,没有及时清除的,每一处罚款5元。

9、环卫工人有事须预先请假,经同意后,安排好该路段工作;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

10、上级检查、考评中丢分或被媒体曝光的,视情节予以200元月、100元、50元罚款,情况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发放的有关劳动工具和车辆,自行保管,如丢失或被损坏,将按价赔偿。

12、本制度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清扫保洁合同

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将军东社区街巷清扫保洁制度

道路清扫保洁岗位职责

道路清扫保洁协议书

局机关清扫保洁协议书

包清扫保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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